她暗暗记下这点,又问:“阿耶呢?”

“大郎君在正屋…”七月不知想到什么,看了秦琬一眼,柔声道,“小娘,奴婢为您梳头吧!”

听见她这样说,秦琬先是疑惑,略想了一想,才恍然大悟,便带了点惊奇地问:“阿耶有客人?”

还不等七月说什么,这位聪敏的小姑娘笑了笑:“无事,我年纪小,这一身不算失仪。”说罢,竟是蹦蹦跳跳地往正屋走去。

七月跟随沈曼多年,进过宫,赴过宴,大大小小的场面都见过,对着秦琬这个她看着长大的姑娘,如今竟有点本能地敬畏,不怎么敢反驳她的意思,只得眼睁睁地看着秦琬进屋,有些无奈地想着那位不请自来的客人何时能走。

庭院虽被打扫过,却仍有一种挥不去的血腥气,被滚水和火焰肆虐过的痕迹犹在,让人见了就忍不住回想。秦琬刻意放慢脚步,熟门熟路地扒着木门,只露出一个小脑袋,就见秦恪坐在正位上,正与坐在左下首的客人寒暄。观其神色,竟一扫昨日的软弱、犹豫和狼狈,眉宇间都流淌着欣赏和满意。

秦琬长到这么大,从未见过父亲露出如此轻松愉悦的表情,不由呆了。

秦恪极宠爱她,她课业十分优秀,这的确不假。但正因为她天姿聪颖会读书,却没有足够多的笔墨纸砚来练习,秦恪越是欢喜她的天赋,就越是愧疚她的处境;越是愧疚她的处境,眉宇间的郁色就越难掩盖,可今天…秦琬恨恨地盯着那个青袍少年,恨不得用眼睛将这个姓裴名熙的家伙戳出十个八个的洞来!

她情绪一露,盯的时间未免长了点,裴熙察觉到有人多事,还以为是丫鬟慕他,刚欲开口,就听代王笑道:“裹儿,莫要站在门口了,进来。”

秦琬收回投在裴熙身上的目光,大大方方走到秦恪身边,亲昵地蹭着父亲的袖子。裴熙见状,微微挑眉,来了点兴趣。

他能感觉到,眼前这个小丫头不喜欢自己…有趣,当真有趣!

这位皇长子殿下本就极偏好能与自己谈得来的文人,又在这片文化荒僻之地呆久了,好容易见到一个出身尊贵,仪表堂堂,气度非凡,容貌甚佳,且在经史子集,诸般杂学上都颇有造诣,与他谈了一个时辰话题都不重样,什么都接得上的人,简直是越看越爱,恨不得自己有个这般出挑的子侄才好,见状便拉了拉秦琬,向她介绍:“裹儿,这是新来的使君,裴熙裴旭之。”说罢,他望着裴熙,用一种骄傲至极的语气说,“这是小女,秦琬。”

大夏风气开放,未婚少男少女交游嬉戏都算不得什么,何况秦琬年纪尚小,不需避讳?

秦琬已然猜到七月口中的“两株三十年份的参”是从哪来的,便压下心中那一抹父亲被人抢走的酸溜溜,行了一礼:“见过裴使君。”

裴熙轻轻颔首,竟是像长辈一般,生生受了秦琬一礼。

秦琬睁大了眼睛,惊讶地看着裴熙——刘宽可是从来不敢受她的礼得!

方才一番交谈之中,秦恪已看出裴熙秉性不错,就是为人太过张狂了些,不给人留面子,莫说对秦琬一个小姑娘,就连对他这个皇长子,也是该据理力争的时候就据理力争。

或许人和人之间真有缘分一说,裴熙这种万人嫌的脾气,秦恪倒不介意,心道二弟年轻的时候比这少年郎还张狂很多呢!少年人嘛,意气风发是好事,太过拘泥古板反而落了下乘。为免得女儿将气氛闹僵,秦恪笑了笑,说:“旭之啊!先前我还没问,你怎么忽然想到来这儿了?”

以裴熙的家世,哪怕被人弄到了这个位置,他甩甩袖子就能直接辞官不做,一辈子当个林中高士,富贵闲人。对他放弃两京繁华之地,跑来这个穷乡僻壤的做法,秦恪心中万万不解。看在他和裴熙颇为投缘,裴熙也不像那种奸猾狡诈之辈的份上,秦恪索性直接将这句话给问了出来。

裴熙果然没隐瞒,干脆利落地说:“阿翁说,若我继续呆在京城,指不定哪天就被人盖了麻袋,拖到小巷子里,狠狠地揍一顿。为了保住我这张还算过得去的脸,索性让我回洛阳。但这样回去,未免有落荒而逃之嫌,可巧彭泽县长一职空缺,我便调了过来。”

他说话幽默风趣,秦琬忍不住笑了起来,秦恪则有些瞠目结舌:“你,你…这是…”

裴熙摊了摊手,无奈地说:“阿耶知道后,差点没打死我。”

若是换个心眼小一点的人,此时定恨不得直接掐死裴熙——哪有当着苦主的面埋汰人家,潜台词是您老人家是个烫手山芋,谁都不愿意沾的?偏偏秦恪认清了自身的处境,明白人情冷暖,反倒觉得裴熙虽有些骄狂,却不失率真,便道:“旭之多虑了,你这般出挑的郎君,谁见了都只有赞赏的份,怎会暗地里…”说到这里,他也忍不住笑了起来,“盖你麻袋?”

裴熙一听,大生知己之感:“正是,我不过就是参了几个太子宾客,东宫辅臣,阿翁和阿耶就吓得和什么似的,真是无趣。”

秦恪本顺手端过茶水,打算喝一口,听见裴熙的话,差点没拿稳杯子:“你说你参了谁?”

第二十二章 认可

裴熙见秦恪反应如绝大部分人一样,惊慌、失措、认为他太过冒失,不免觉得有些无趣,刚打算敷衍一二,却见秦琬盯着自己,眼中满是好奇,心中就升起一丝兴味,回答道:“您是不知道,这些圣人千方百计搜罗来的‘贤德之人’,领得是辅佐储宫的差,做得是沽名钓誉的事。太子一有个不对,他们不是私下里劝谏,慢慢引导,而是上折子。那些折子,当真是一封比一封狠,骂人骂得畅快淋漓,也莫怪太子的脾气一天比一天大。”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仍旧是那种散漫的,骄矜的,不将世事看在眼里的轻狂样子,却听得秦恪心惊肉跳:“旭之!”

话音刚落,秦恪意识到自己有点失态,冷静下来后,免不得讪讪地接了一句:“你也太冲动了些。”

裴熙聪明绝伦,旁人的关切是真心还是假意,他一眼就能看穿。秦恪的举动虽有些失礼,对一个才认识不久的人来说,也略嫌冒失了些。但比起他那个上朝时就一脸铁青,回家后立刻对他动家法,还四处斡旋关系,唯恐家族因他的举动受牵连的父亲,这份来自陌生人的关心反倒更加纯粹。故他也收了几分懒洋洋的样子,神色更是柔和了不少:“我在御史台待得好好的,本犯不着管这些乌七八糟的事情,谁料太子宾客中有个是内人的亲戚,听见我是连圣人都公认的‘猴儿’,便仗着所谓的亲戚关系,义正言辞地教训我,盼着我改邪归正,自个儿的名声也能更进一层。这种沽名钓誉,虚伪至极的家伙,若不让他载个大大的跟头,莫不是要让他直接踩着我的脸去飞天?”

秦恪一听,忍不住苦笑连连。

他算是明白了,裴熙聪明归聪明,却实在是胆大包天。这小子之所以能全须全尾地站在自己面前,家世得占很大一部分的功劳。罢了罢了,到底是少年人,冲动一些,可以理解。

裴熙很清楚世人对他的普遍看法,故代王的反应他不怎么关注,反倒瞧了一眼秦琬。见她若有所思,不像不赞同,也不像不懂他方才说得是什么的模样,唇角微微上扬,觉得这趟心血来潮的彭泽之行倒是来对了,也不枉他先斩后奏,又挨了气急败坏的父亲一顿家法。

见裴熙这副捅破了天还不当回事的样子,秦恪只觉头疼,心道有个这样的子侄,骄傲也骄傲,就是时不时会糟心得觉得自己铁定折寿十年。

秦琬见父亲为难,便插话道:“阿娘身子不好,刘使君又要离开,裴使君,冒昧地问一句,我能不能向裴夫人借几个伶俐的丫鬟来服侍阿娘?”

“抱歉。”裴熙摇了摇头,婉拒道,“旭之心有余,只可惜,力不足。”

见秦琬有些没绷住,不大高兴,裴熙解释道:“内子贤良淑德,一听我要来彭泽,哭着喊着说要孝顺婆婆和太婆婆。我呢,素来懂得成人之美,就将她送回洛阳,做个温良恭谦的孙媳妇去了。”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神色淡淡,愣是听不出一丝火气,偏偏所有人都能懂得他字里行间的讥讽之意。

按道理说,此举称得上十分没有风度。毕竟在绝大部分的人眼里,家里怎么闹都是家里的事情,怎么能拿到外面去说,对外人非议自家人,还是自个儿妻子的长短呢?不到万不得已,这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招数,谁都不会拿用,哪里会像裴熙这样轻描淡写,浑然不放在心中?偏偏秦恪与裴熙的境遇有些相似,闻言就生出几分同病相怜之感,越发觉得像沈曼这样能与夫君同甘共苦的好女人太少,便为裴熙惋惜:“旭之三年后方及冠,本不必如此迫切。”拖两年再成亲,说不定就能挑到个更好的,省得与一个舍不下富贵,抛不下名声,明明自私自利,却还要装得自身贤良无比的女人同床共枕。

大夏建国之初,民生凋敝,人口稀少,为鼓励生育,太祖规定男十五,女十三即可成婚。若男二十,女十八尚未婚配,则要告知官府,或说明缘由,或让官媒撮合。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天下安定,百姓富足,这一律令就免不得有所放宽。现如今,女子若未及笄便匆匆嫁出去,必会遭到旁人耻笑;男子弱冠之龄还未曾娶妻,也算不得多么稀奇。裴熙今年才十七,上头还有个嫡亲的兄长继承家业,实在没必要如此着急。

谈到这个问题,裴熙不以为然地笑了笑:“内子四个月前生下一个男孩儿,已过继给了兄长。”

秦恪听了,不由动容:“旭之高风亮节,实在令人佩服。”

秦琬一开始还有些没闹明白这两人在打什么哑谜,冥思苦想许久,终于想到了缘由,忍不住用惊讶地眼光看着裴熙,不住点头,赞同起父亲的“高风亮节”一说。

裴熙的兄长虽比他大六岁,却也是正值盛年,若非夫妻双方有一人身子有碍,无法生育,怎会这么年轻就忙着过继嗣子?要知道,从同胞兄弟那里过继来的嗣子,继承爵位时,爵位得降二等;若是上宛侯直接将爵位传给裴熙这个嫡次子,爵位只要降一等即可。这种情况下,稍微正常一点的人都会选择将爵位传给优秀的次子吧?至于填房的儿子?夏太祖本出身膏粱之姓,他的继母为让自己的儿子继承偌大家业,对前妻遗留下来的嫡长子捧杀不成,便狠下杀手,导致夏太祖辗转飘零,沦为布衣。有这么一位痛恨填房的开国皇帝在,大夏的填房和填房子女能讨得多少好?

多少勋贵之家为了一个爵位,争得你死我活,亲生兄弟和仇人似的。裴熙倒好,爵位家产唾手可得,却早早成亲,儿子一生下来就过继给兄长,自个儿优哉游哉地跑到外地。若非他的妻子留恋富贵,不肯离去,生生将完美的局面留了块瑕疵。那位裴家的嫡长子,本该感谢自己的弟弟一辈子。

洛阳裴氏,煊赫豪门,家资千万,素来豪奢。这样大的一份家业,裴熙却说扔就扔,说舍就舍,何等心胸,何等气度?在这样的举动面前,以“贤德”著称的太子宾客们算得了什么?无论是谁,想要教训于他,都得掂量掂量自己有无如此气魄,才能决定他们有没有这份资格。

秦恪原先还觉得裴熙太过自负,锐气甚重,不懂收敛。如今一想,竟觉得他做得极对,神态更是温和了几分。

秦琬盯着裴熙看了很久,心中觉得,这家伙真的很厉害。

她虽没见过太子,更没见过圣人和穆皇后,但从秦恪与沈曼的言行举止中,已然知晓圣人在发妻嫡子的事情上有多么偏心。偏偏裴熙参那些太子宾客,顶多算语言攻击,甚至有吹毛求疵之嫌,若从“道理”的角度来讲,说这些人沽名钓誉,实际上是拿不出丝毫证据的。

阿耶说过,读书最要紧得便是“尊师重道”。既然如此,那些太子宾客,东宫辅佐之所以敢上奏折参太子,还一次比一次骂得狠,肯定是因为他们是太子的老师,太子不好对他们动手,他们才这样肆无忌惮。更何况这些老师还是圣人选的,裴熙这么一参,圣人肯定不会高兴,太子哪怕心里高兴,面上也定是一副被落了面子,誓死保住恩师名誉的样子。无论如何,他都不会公然偏袒裴熙,落个对老师心怀怨怼的声名。

阿耶还说过,圣人是不会错的,错得只能是底下办事的人。如此想来,若是裴熙一参,圣人就处罚那些人,岂不是证明圣人有错?所以啊,圣人肯定不会立刻罚这些人,反倒要安抚他们。如此一来,岂不就得罚裴熙?但瞧裴熙的样子,怎么都不像挨了罚的,至少这顿罚,不会太重就对了。

秦琬一直留神着两人谈话时的神情,知晓秦恪对裴熙参太子宾客的做法有点不以为然,大概是觉得若非他家族强势,断不可能全身而退。秦琬却记得父亲说过,洛阳裴氏虽是顶尖的世家豪门,却与大夏皇室的联系极为紧密,乃是皇帝手上极得用的一把刀。

赵九郎想依靠阿耶升官发财,对如今无权无势的阿耶尚且极为恭敬,几番搏命,对自己这个小姑娘都十分恭谨,不错半分。圣人富有天下,生杀予夺,裴家之人理应更加谨慎小心才是,怎么会几次虎口拔牙都没事?

想到父亲什么都没做,就因为一个皇长子的身份,就被牵连栽赃,流放到了这里,再看看神采飞扬的裴熙…秦琬的目光就有些游移不定。

她素来崇拜秦恪,哪怕因沈曼的举动,七月的诉说,知晓自己的父亲并非如自己想的那般高大坚定,父母从前亦不恩爱。但在她心中,阿耶就是阿耶,自个儿的父亲是最好的,永远不可替代,至于裴熙…他在这方面比阿耶精明的多,裹儿就勉勉强强认可他,有机会和他一起玩吧!

第二十三章 凑巧

裴熙告辞之后,秦琬才嘟起嘴巴,不大高兴地说:“阿耶就顾着与裴旭之说话,不理裹儿了。”

秦恪听了,不由失笑:“你这小醋坛子,真是…”

这位皇长子殿下想了半天,却找不到一个形容女儿此时行为,又不带丝毫便已的词,只得宠溺又无奈地笑了笑,蹲下来,盯着女儿的眼睛,温言道:“皇室的图书虽丰,洛阳裴氏的藏书却也是天下闻名的。裴熙博闻强识,不经意间便引经据典,侃侃而谈。有些典故和妙句的出处,我竟也不曾知晓,如若有幸,得他允许,借阅或背诵一二,岂不是一场美事?”

秦琬也喜欢读书,听见父亲这样说,立刻忘了心中小小的不愉快,连连点头,拍掌道:“好主意!”

秦恪笑着摸了摸秦琬的脑袋,有些惋惜地说:“洛阳裴氏的藏书虽多,却远远及不上颍川陆氏的天一楼,只可惜,颍川陆氏的规矩太大,天一楼鲜少对外人开放,更不会因皇权富贵而折腰。”

秦琬听了,心中微微一动,刚想辩驳两句,秦恪却忽然想到什么似的,问:“程方呢?让他去送大夫回县城,顺便抓些药来,怎么这么久都没回来?”

程方自不知秦恪和秦琬都在担心他的安全,他站在“回春坊”的门口,望着那块字迹有些斑驳的牌匾,眉头已拧成一个“川”字。

回春坊是彭泽唯一的一座医馆,找大夫,抓药材,样样都离不了它。正因为如此,回春坊的一切,都只能用“贵”来形容——大夫的诊金贵,药材更贵。明明是医术平平的大夫,明明是不算珍贵的药材,只因处在了这缺医少药的地方,价格竟比京师还高上不少。

在这里,老百姓手头上纵有几个余钱,也会攒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又或是买田置地,很少有一头疼脑热就去看病的道理。绝大部分的百姓生了病,都是选择硬抗,若非万不得已,绝对不会去回春坊——若去了那儿,无论病好或者不好,基本上都会落个倾家荡产,无奈之下只得自卖为奴婢的下场。

如此一来,在这座县城里,真正能看得起病的人少之又少,回春坊库存的药材储备也理所当然地不充足。这就导致今日,程方特特来回春坊,为那些受伤的兵士抓药,结果回春坊的掌柜告诉他,补血益气的药材还剩一些,处理外伤的药材,已经被人买空了,如何不让程方惊讶?

回春坊的伙计收了程方十文钱的报酬,自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他将事实这么一倾倒,让程方知道,将这些药材买空的人,并非一次性这么大的手笔。事实上,那位须发皆白的老人家隔三差五就会来一趟,购置不同的药材,本不算太引人注目。只可惜彭泽县买药的人本来就不多,药铺的掌柜记在心中,粗粗算了一下,发现这些药材的分量不轻,效用呢,既能治外伤,也能治内伤,还可益气补血。偏偏这么大的用量,显然不止用到一个人的身上。

联想起长江上水匪的传闻,回春坊的掌柜和大夫们免不得心惊肉跳,唯恐此人真是水匪的一员,专门在这偏远的地方购置药材,以免惊动官府。他们也想说服自己不过杞人忧天,但这世上哪有用量这么大,还只买药,不求医的稀罕事?故回春坊的几位掌柜和东家商议之下,决定渐渐减少对药物的收购和炮制,待那人再次前来,就卖少一点给他。如此,逐次累积,总有一天能苦着一张脸对着对方,表达自己的心有余而力不足,也好从这种糟心事中摘出来。

程方机敏而谨慎,像他这种人,做事周全,却也往往极容易多想。他见此情状,本能地觉得有些太巧,心中感到不妙,却又知道,代王妃沈曼都将压箱底的宝贝给拿了出来,只为救治那些为他们浴血奋战,伤痕累累的兵士们。为笼络这些人,急需儿子傍身的沈曼连腹中孩儿的生死乃至自身的安危都拿来做赌注,若是她那边没出岔子,程方这边却捅了篓子…光是想想那副场景,程方都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面对此情此景,纵明知山有虎,他也只能向虎山行了。

根据回春坊伙计和几个闲帮所指的路线,程方出了县城,往西方绕。走了大半个时辰,好歹见着一个村庄,便上前询问坐在村口纳凉的村民,有无见过一个慈眉善目,须发皆白,手上领着一大堆药包的老者。

“哦,你说得是住在村西又往前走的孙老道吧?”一个精壮的汉子听见程方问起这么个人,好心地提醒道,“那老道看上去一副神仙的模样,做事却有些神神叨叨的,总说这家风水不好,那家地势不旺,唬得咱们布施了钱财,按照他所指点的修改了一番,却也没见自家怎么旺。若你想找他做法事,还不如去东边的石头观,或者西方的铁柱寺,那两位才是真正有大本事的!”

程方听了,还没说什么,另一个眼珠滴溜滴溜转,一看就太过轻浮灵活的人接过话头,说:“没错没错,那个姓孙的老道士可不像什么好人,跟着他的小道童,一个个长得俊哟!那眉眼,那身段,年纪小小,却勾得我这颗心都酥了!”

此人话音刚落,便有一人不怀好意地笑了起来:“嘿嘿,老王,你心是酥了,身子骨更酥吧?”

此言一出,几个村民都捧腹大笑,被称作“老王”的汉子涨红了脸,怒道:“你们,你们——”

“想去占人家便宜,却被他们打了出来,你这身子骨…酥还是不酥?”

谈到这个话题,几人越聊越兴奋,越说越荤。程方强忍着听了半晌,意识到没什么可用的线索之后,才朝他们口中的“村西”走去。

说是村西又往前,听上去很近,实际上离王家村距离颇远。又走了约莫一炷香的时间,程方才来到一个篱笆围成的简陋小院面前,便见一个约莫八九岁的半大少年拿着笤帚,正在清扫庭院的落叶。

听见了外人的脚步声,少年抬起头,看了程方一眼。

程方面上未显,心中却倒抽一口冷气。

也不是说这个少年生得多么倾国倾城,举世无双,单论眉眼,他也就是清秀罢了。偏偏这么一抬眸,一眨眼,不经意间便流露出难以言喻的风情。婉转轻柔,欲说还休,眼波流盼之间,脉脉情意流淌,端的是勾魂摄魄。

这样的做派,程方只在一种人身上看到过,那就是——戏子。

戏子作为下九流的职业,自然让人鄙薄轻贱,但若真想在这一行中混出头来,也实在不容易。莫说戏班之间,剧种之间的争夺,就连角儿的明争暗斗,也时时刻刻都在上演。但无论如何,努力能弥补差距,天资却摆在那里。程方眼前的这个少年,应当就属于天资极好的那一类,若能被名角收为弟子,好生培养,三五年后,指不定会名声大噪,红遍大江南北。

不,应当说,这个少年,已经被好好“培养”过。只是他才学了一些皮毛,情意能放却不能收,才会惹来那些地痞流氓。

少年见到外人,下意识地握紧了手中的笤帚,又抿了抿唇,过了好一会儿,才问:“你是谁?”

程方还没回答,就听不远处传来一个警惕的声音:“小六,他是谁?”

这位深受代王妃新任的大总管循声望去,只见一个年纪稍微大一些,大概有十一、二岁的少年快步走了过来。这少年的眉目也很清秀,身段修长,四肢却异常矫健。观其脚步,似是学过一些粗浅的外家功夫。

两个被精心培养,不知为何来到此地的戏子——程方以最精确的眼光,做出了判断。

“在下程方。”他微微一笑,朗声道,“特来求见孙道长。”

第二十四章 侯妾

听见程方说得是“孙道长”,矫健少年暗暗松了一口气,却依旧板着脸,逐客之意十分明显:“道长不在,请回吧!”

程方何等精明之人,一见少年的模样,就知这些人必定有什么苦衷,方隐姓埋名来到此地。若回春坊的伙计所言属实,这些人来到彭泽,应当有四个来月了。

代王一家虽门墙高而厚实,却由于流放多年,京中也无贵人问津的缘故,值夜的兵士免不得有些疏忽,打个瞌睡,喝点小酒实属正常。那些歹人却凶悍至极,不要命地突袭,刀刀见血,武器也精良,可见是哪位达官显贵蓄养的死士。

死士么,求得都是“快、准、狠”,看到守备松懈,断没有专门等哪天戒备森严了,再和你来场生死搏斗的道理。指不定裴熙前脚刚到,这些死士后脚也跟来了,相差不会超过一天,赶了个巧,才正好让代王捡回一条命。从时间上来说,眼前这些少年和所谓的孙老道“与歹人相勾结”的嫌疑,也算打消了大半。只不过,程方秉性多疑,并未放下戒备之心,闻言便露出几分急切之色,竟对这个才十一二岁大的少年作揖,恳求道:“程某亦知此举十分冒昧,偏生程某的兄弟与人争斗,不幸受了重伤,巴巴地赶去回春坊,竟无医治外伤和补血益气的药材。若是他们没得救倒也罢了,他们明明有救,却只是没有药材…程某,程某的心…”说到最后,他的眼眶已是红了。

程方鼻直口方,目光炯炯,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他读过几本书,识得几个字,什么世面都见过,气度自与寻常的乡野之人截然不同。与其说他是个平头百姓,还不如说他像个官老爷。现如今,这个让人一看就心生好感,不自觉就生出几分几分结交之心的汉子语带哽咽,几欲落泪,矫健少年见了,登时有些慌乱,冷漠的面孔也没办法绷住,结结巴巴地说:“我,我…”

“三哥——”被称为“小六”的妩媚少年拖着笤帚,走了过来,秀眉微蹙,有些为难地说,“咱们的药材也不够,大哥、二哥和四姐…若道长今日无甚收获,咱们存的药材,便只够两日用度了。”

矫健少年本在犹豫,听小六这么一说,便下定了决心,有些歉疚地看着程方:“抱歉,药材之事也干系到我们兄弟的性命,并且,并且药材皆是道长购置,我等无权处置。”

这小子年纪轻轻,又一副柔弱的样子,说起话,做起事来却如此的…程方心中警惕,面上的失望之色却溢于言表,仍有些不死心地问:“程某出三倍于回春坊的价格收购,也不行么?”

“这…”矫健少年怔了一怔,才很勉强地摇了摇头,说,“小子不知。”

听见他这样说,程方如闻仙音,忙不迭道:“既是如此,待孙道长回来后,还望二位转告一二,我明日再来一趟。若道长能施以援手,程某…感激不尽!”

说罢,他当真是一步三回头,既失望又期待,恋恋不舍地走了。

事情没办成,回来之后,自然得和代王说一声。

秦恪待人接物,素来不避着秦琬,更不避着沈曼,唯有夫妻商谈京中之事的时候例外。故程方回禀的时候,代王一家三口都在。

等程方退下,秦恪就有些奇怪:“此地偏僻,百戏班子一年尚来不了几趟,何况戏班?”

“程方说,观那两个少年的形貌,很是出挑不说,也像懂得一些字,明白一些道理的人。哪怕是豫章郡的郡治南昌县,也未必培养得出这样的人才。”沈曼强撑病体,缓缓道,“他眼力不差,在这等事情上应当不会出错,这些人的来历,很有问题。”

秦恪沉默片刻,才说:“江南素来富庶,各类戏班子,各色名角都极为出挑,被招入帝都献艺甚至进太常寺,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圣人…偶尔幸一两个戏子优伶,倒是让他们的心大了。”

富贵权势如何让人趋之若鹜,他们早有体会,虽说天下戏班众多,真正能走到皇宫,爬上龙床的却少之又少,也免不得无数戏班心驰神往。再说了,当红的戏班出入权贵之家,极为方便,被权贵捧着的戏子也容易知晓很多事。江南世家一贯被关陇、青徐、河洛三大世家集团打压,想走这一条路,的确算不得多么稀罕的事儿。

“圣人——”察觉出秦恪话语间的意思,沈曼有些不确定地问,“宠幸了戏子?”

“那倒不是。”

“既是如此,你为何…”

秦恪闻言,苦笑了一下,无奈道:“虽不是戏子优伶,但侯妾之女,也…旭之说这话的时候,我的脸都差点没抬起来,只恨没将裹儿弄走,让她听见了这些肮脏事。”若非如此,谈这种事情的时候,他怎么说也要避开女儿的。

沈曼一听,脸也绿了。

何谓侯妾?

权贵之家通常会蓄养一些能歌善舞,色艺俱佳的姑娘,宴席上让她们唱歌跳舞,陪客人喝酒。若客人有需求,旁边就有屋子可以解决问题。

这些女子的生死操纵在主人手里,叫她陪谁就陪谁,主家若要她们作陪,那就更不能拒绝。过了三五年,更年轻美貌的新人顶上,她们就只能窝在府中,与马夫,小厮,管事等厮混。生下来的孩子,男的就继续做奴婢,牵马干活,连个家生子都算不上;女的呢,若袭了母亲的貌,过个十几年自然也就顶了她的职,若生得粗苯平庸,就只能去当个粗使丫鬟——侯妾的女儿,比从外面买来的丫鬟地位还低贱,想到主母、小娘和郎君们身边服侍,根本不可能。

代王的母亲虽也只是个歌伎,却是湘王为笼络哥哥,特意花大力气栽培的。出于这种考虑,代王生母叶氏在官府的户籍上,记载得清清楚楚,她是个良民。哪怕大家都知道她是个歌伎,白纸黑字,依旧不容置喙。若非如此,这个幸运又不幸的女子怎能被追封为九嫔之一?

圣人还是王爷的时候,弟弟送他贱籍出身的女人,自然没什么不对。左右是个玩物,服侍得主人开心了,赏赐点金银珠宝;让主人不高兴了,或打或杀或送人,转手发卖,都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但圣人不同。圣人乃是九五之尊,临幸过的女人少不得给个封号,一个贱婢出身,父不详的女人,就因为得了宠爱,便能身居高位,让大家行礼?

光是想象那一幕,沈曼已气得不行,声音都有点打颤。她好容易维持住了镇定,问:“那女人…现在是什么位分?”

“这个话题,旭之没怎么多谈。”秦恪皱了皱眉,有些苦恼地说,“他就提了提,说蓝氏是穆皇后过逝之后,有些权贵便要向圣人献美人,圣人起初不允,后来太子有一次触怒了圣人,圣人才同意诸美进宫,纳了些新人。这蓝氏不显山不漏水的,之前谁也没留意过她,但这两年来,她直接从一个没名没分,无孕也无出的掖庭女子,晋到了正四品的美人。”

沈曼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当今圣上是一个极为理智的君王,他的后宫虽有些按自个儿的喜好来,但更多得则是酬生子有功者,抑或是家世出众者,再或者是跟随自己多年的老人。就拿正一品的三夫人来举例——张淑妃出身名门,是圣人在王府时就跟着他的老人,生有二皇子梁王和五皇子卫王;白德妃出身江南第一世家,吴郡白氏,母亲是南宋公主,祖母是南梁公主,为安抚江南世家,也必须酬她以三夫人之位;宣贤妃出身略低了一点,只是个良民,曾为宫中女官,后被皇后赐给当时还是王爷的圣人,虽说颇得圣人宠爱,她也是生下了三皇子齐王和大公主当利,才能成为贤妃。

若说三夫人之位太远太难,对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来说,太过高不可攀,那么从近处说:“襄城和新菜的生母,因生女有功才晋婕妤,这个蓝氏何德何能,年纪轻轻就做了美人?若她再熬几年,做了九嫔,我们岂不是要朝她行礼?”

大夏后宫仿周制,除却加了从一品的四妃外,其余皆按一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和八十一御妻的规矩来。婕妤正三品,美人正四品,各九位,皆是二十七世妇的一员。

圣人于后宫上一贯谨慎理智,如此破格宠爱一个女子,几乎是从没有过的事情。至于穆皇后…人家是原配发妻,出身名门,大家顶多说两句她醋意大,谁都不会真正往心里去。

秦恪知妻子极为烈性,但有些事情还是得说清楚,故他无奈道:“这还没完呢!蓝氏的生母虽已不在,却有个姐姐,也是侯妾。若无这个姐姐的照拂,蓝氏断不可能保存清白,活到平安进宫。正因为如此,蓝氏哭哭啼啼,说想给姐姐一个封号,圣人以国法不可违拒绝,谁料安富伯闻弦歌而知雅意,竟娶了这女人做填房!”

第二十五章 变局

沈曼一听,简直被气晕过去,她嘴唇不住打着哆嗦,怒道:“天下竟有如此无耻之人!侯妾哪怕放了良,出身依旧摆在哪儿,娶这样一个女人,就算是做填房,也是被人耻笑的命!咱们大夏可不是大汉,侯妾之女也能坐上皇后之位;穆皇后也不是那个没儿子,兄弟也不成器的陈皇后;伯清亦没说过,朝中出了什么功勋卓著的大将军,还是一个低贱侯妾的儿子!”

秦琬有些疑惑地看着母亲,又看了看父亲,不懂那个蓝氏的出身和地位匹配与否,和他们一家又有什么关系,母亲为何如此生气。

“曼娘——”秦恪无奈地喊着妻子的名字,眼中满满都是痛惜,“若非我这般无能,又怎会让你担惊受怕?”

这两夫妻心中都明白,沈曼之所以又急又气,并不是因为蓝氏能以卑贱之身得晋美人位,安富伯鲜廉寡耻,投机取巧的缘故,而是这一事件传递出来的信息——皇帝有了新宠,并为她打破了许多规矩。

打破规矩这种事情,有一就有二,若不是皇帝的态度让人以为寻到了可乘之机,安富伯纵是再远离权贵圈子,家族濒临没落,也不会愿意冒被人耻笑的危险娶蓝氏的姐姐,一个阅人无数的侯妾为妻。

太子的上头,尚有五个成年的兄长,各有后台,或多或少有些势力。太子的风评也算不得很好——骄纵,奢侈,目下无尘,不为群臣和世家所看好。他的位置之所以还算稳当,一赖祖宗家法,二赖皇帝的偏爱,后者又是重中之重。倘若圣人对穆皇后的爱重和对太子的纵容不再,太子的地位,危矣。

嫡长子继承制,顾名思义,便是八个字——有嫡立嫡,无嫡立长。代王身为皇长子,纵无心皇位,也免不得被这个身份所连累。若继位的不是太子,而是别的皇子,他的存在无疑都会是对方心中的一根刺。

太子的处境越是稳妥,代王就越安全。现如今,太子的处境不稳,代王的住所…便遭了歹人。

想到自身的安危堪忧,秦恪和沈曼面面相觑,神情都有些发苦。

“对了,还有一桩事。”秦恪沉默了许久,方涩然道,“武成郡公,病逝了。”

听见这个消息,就连秦琬也忍不住惊讶起来。

沈曼微微眯起眼睛,有些感慨地说:“看样子,穆家真是元气大伤。”

同样出身将门的她,比任何人都清楚武成郡公病逝,究竟意味着什么。

穆家虽有五六个三品以上的爵位,子弟遍布朝中,却多半都是任个闲职,凭祖宗的余荫和帝王的偏爱过活。哪怕他们在军中做了中层将领,对军队的掌控力也不是很高,事实上,真正对穆家的兴衰有着决定作用的人,只有三位——郑国公,武成郡公,穆皇后。

“郑国公在工部尚书这个位置上待了八年,后为太子太师,虽是加官进爵,实则没了实权;穆皇后前些年不在了,如今圣人正宠爱着蓝氏。”沈曼一字一句,慢慢地说,“武成郡公这个安西大都护,是穆家在军队的依仗。他这么一死,纵有些人能看在他昔日照拂的份上,偶尔帮衬穆家一二,也会慎重地考虑自己的立场。”

朝堂、军队、后宫,穆家的三位核心人物,原本互为犄角,确保家族的昌盛和太子地位的稳定,谁料短短几年,先是穆皇后病逝,再是武成郡公病逝。郑国公作为这两人的兄长,年纪也大了,说不定什么时候…

她每说一句话,秦恪的表情就黯然一分,似乎觉得太子已然无望,自个儿也注定是死于流放之地的命。沈曼见状,轻轻摇了摇头,叹道:“不过,如此武断地认为穆家会从此一蹶不振,也不够准确。”

“哦?此话怎讲?”

沈曼沉默片刻,方道:“穆家与我沈家一般,祖祖辈辈都投到了军中,伤亡无数。这样的家族,在军中总是有些威望的,若非伯清乃是我沈家最后一根独苗,长辈们也不会将他看得那般重,宁愿他当个闲散的勋贵,都不让他去北衙效力。若是他去了…”像他们这样的将门世家,子弟想要掌控军队,总比旁人要容易些。

秦恪闻言,不由笑道:“穆家与沈家并不相同。”

沈曼叹了一声,有些惋惜地说,“不错,穆家一直深受皇恩,又出了两代皇后,富贵荣华至极,便有些迷失了方向。”

在沈曼看来,家族的兴盛并不是靠出了几个皇后,皇帝有多信赖宠爱,而是靠子孙是否成器来决定。他们沈家固然有点走极端,导致了自身的没落,但穆家…也罢,穆家并非没有聪明人,只是如今的局势,当真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自打太子出生之后,这个家族就陷入两难之地,进也不得,退也不得。

夫妻俩想到这里,又是一阵沉默,过了好半天,秦恪才极为勉强地说:“圣人念旧情,你莫要多想,旭之已准备将昨夜之事上奏,八百里加急赶赴京城。”

“阿耶,阿娘。”秦琬忍不住,插了一句,“昨夜那些歹人…”

昨夜的担心、害怕、忐忑、紧张…那种一颗心始终高高悬起并纠紧的感觉,是她从未体验过,也不想体验第二次的。

沈曼长叹一声,秦恪则歉疚地望着女儿,无法向她保证,昨夜的事情,不会有第二次。

诸皇子想将太子拉下马,少不得抹黑太子,打击穆家。远在流放之地的代王,可不就是最好的棋子?只要诸皇子假惺惺地那么一上奏,要求放代王回来,太子甚至不用明着拒绝,只需露出一两分犹疑之色,都足以让圣人将这份奏折驳回,同时对太子…心生不满。

当然,诸皇子们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现出“兄友弟恭”,可不是真想代王回来和他们抢这张椅子。若代王能横死流放之地,治下的县长又是曾为太子说过话的裴熙…这份布局,便再完美不过。

秦琬忐忑不安地望着父亲,眼中的期待一点点地消失,直到最后,一片黯然。

面对冰冷的现实,代王一家三口自是愁云惨淡,痛不欲生,裴熙却显得很淡然。他回到府衙后,无视了一连串的邀约,飞快写好两份奏折,用火漆封好。这才走出门,将两封奏折交到等候已久的裴显手中,吩咐道:“上面这封,快马加鞭,送往京城;下面这封,秘密送到洛阳,务必交到阿翁的手中。”

裴显诺了一声,小步往后退去,裴熙想了想,忽然喊住他:“裴显,你先过来。”

自家主上的反复无常,裴显早已习惯,故他立刻走了过来,将手上的奏折一程,就见裴熙将放在下面的奏折从他手中一抽,皱了皱眉,才说:“取烛台过来。”

他这时候说要烛台,显然不是为了戳人用。

裴显会意,从怀中掏出火折子,将烛台点亮,随即往后退去,毕恭毕敬地看着裴熙,不发一语。

裴熙走上前,将手中的奏折对准跃动的火苗,静静地注视着火舌舔舐纸张,最后将一切文字给吞没。

做完这一切后,他的脸色阴晴不定了半晌,才道:“就这样了,你去送折子吧!”

裴显大惊,双脚就和被黏住了似的,怎么也动不了。

他跟着这位郎君一起长大,本以为自己能够习惯裴熙的张扬肆意,无法无天,但…这…

裴熙微微挑眉,不悦道:“怎么?”

“郎君,您可得三思啊!”仗着打小服侍裴熙的情分,裴显忍不住多了两句嘴,“代王遇刺,非同小可——”说到这里,他打了个哆嗦,视线有些畏惧地往上飘,又咽了口唾沫,才战战兢兢地说,“若是这份折子被扣下,好歹还能挽回一二…”

小小县长,芝麻大的官,奏折想上达天听,简直比登天还难。毕竟,按照朝堂的规矩,这些奏折得经过主簿书吏的审核分类,挑拣那些重要的,较为情急的事情报给长官,再由长官呈给皇帝。想在这个过程中做手脚,实在太过容易。

能培养出这么一批死士刺杀皇长子的人,纵不是皇子王孙,也与那张椅子的争夺有着说不清到不明的关系,位高权重已是必然。像这种高官显贵,想将奏折扣下,报个延期,失察,不过是嘴巴一张一合的事情。说不定他们还会倒打一耙,口口声声说裴熙压根没上折子,做贼心虚。故裴熙一开始要写两份折子,一份走正常程序,一份交给自己的祖父,上宛侯,洛阳令裴晋。

裴晋身为西京之令,又是深受皇帝信赖的上宛侯,奏折直达天听,哪怕是宰辅也没办法扣留。哪怕“县长裴熙”的那份奏折被扣下,“洛阳裴熙”的奏折也会呈现在皇帝的面前,这么稳妥的办法,郎君,郎君怎么就,就将第二封奏折给烧了呢?

“如此小事,不必多问。”裴熙轻哼一声,不以为然地说,“我自有主张。”

第二十六章 敲打

话都说到这份上,裴显也不敢再劝,他唱了个诺,正打算退下,忽听裴熙喊:“慢着——”

裴显抬起头,心中有些不解,不知裴熙还有何吩咐,就见裴熙口气淡淡,眼神却无比冰冷:“别让我知道,你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情。”

裴显大惊失色,“扑通”一声跪在冰冷的地上,伏着身子,几乎在行五体投地的大礼,声音既急且颤:“郎君息怒,奴婢再也不敢动歪心思,不敢自作主张了!”

他跟随裴熙多年,自然清楚,在裴熙面前玩小聪明是没有用的,与其喊冤,狡辩,编造谎言,还不如老老实实承认错误,求得裴熙的宽恕。更何况,这样冰冷的眼神,这么多年来,裴显也只在裴熙身上见过一次——前些日子,裴熙调任彭泽县长的时候,特意去问他的妻子罗氏,她是留在长安照顾孩子呢,还是与他一道赶赴外地。

裴熙的儿子虽过继给了他的兄长,但刚出生的婴孩,禁不起长途颠簸,长辈舍不得将之送到洛阳交给裴熙的大哥大嫂照顾。故这个裴家千祈万盼才求来的下一代,仍旧由他的奶奶和生母照料着,在外人看来,裴熙惦念儿子,有此一问,并不稀奇。

若裴熙外放得是个富庶之地,上无婆婆,自个儿在后宅最大,丈夫在当地官最大,只有被奉承的份,罗氏二话不说,肯定跟去。偏偏裴熙去得地方,在这些眼高于顶的权贵看来无异于穷乡僻壤,罗氏就不乐意了。

她听旁人说过,那些穷困、偏僻的地方,县衙的官邸还没自家的院子大,女眷们多半没读过书,说话做事稍嫌粗鄙,一点规矩都没有。不仅如此,那些精巧的,细制的,昂贵的,罗氏早用惯了的东西,这些地方的官太太也一辈子都没见过,想买都没处买去。

罗氏自幼养尊处优,金尊玉贵地长大,过得是呼奴唤婢,仆从如云的日子,讲究得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一想到自己可能住在逼仄狭小的院子里,连服侍的人都住不下,心中一万个不乐意,一听裴熙连借口都体贴地帮她找好了,自然是粉面含羞,期期艾艾,万般为难地说:“夫君去哪里,妾身就去哪里,但孩子还小…”最好是我别去,你也别去,大家继续过富贵日子,多好?

裴熙何许人也?识人几入骨,做事不留情。得到罗氏的答案后,他立刻吩咐下人,直接将罗氏和儿子送到洛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