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宸,快笑一个证明你不是面瘫脸!”

“…”

麻的!锦绣的这三人简直目中无人啊!居然拿我们当赌头!流云队的不能忍,才要暴起以多击少把这三人埋葬在泥坑底,忽见两边的泥墙上又剥落出几个人来,甚至不远处的泥坑里还有人丧尸一样的往外爬…锦绣的这帮家伙——简直太没下限了啊喂!大家都是影帝吗?藏身在泥墙上和泥坑里简直完美到毫无破绽啊!

“娘的,险些被他们的箭给射中!”还有人抱怨呢。

“没事儿,你身上都是泥儿,裁判估计都看不出你到底失了几分。”…锦绣果然没下限。

“对呀,现在泥把我们身上的字都糊住了,你说,我现在要是冒充相,流云队的是不是就不会再对我放箭啦?”

“对呀对呀,这个主意好!”

流云队的几人已不忍猝听,互相对视了一眼,满满的都是不甘心,其中一个便低声道:“好容易主力队员这场都休息,咱们替补上场,结果还给搞砸了。”

另一个听了这话,和队友道:“你方才不该挡着我,稍稍向着旁边偏一下,我就能射着他了!”

“泥地里终究不如平地上行动方便,你以为我不想偏?”那人道。

“我看不是泥地里不方便,是你最近在温柔乡里泡得没日没夜,导致腿软了吧!”又一人嘲笑道。

“是啊,杜兄,听说前一阵子买回府上一个艳奴,把你魂儿都勾跑了?”

“滚,什么艳奴!不过是获了罪的官家家眷,入了贱籍被人发卖,我们家里因刚放出去一批老人儿,正要买新的奴才,这才碰巧把她买了去。”

流云队也是稳获本小组的出线权,因而这几个替补上场的人虽然阵亡了倒也不是特别着急,在原地你一言我一语地说了起来。

“杜兄,我可是听说了,那艳奴长得可是一等一的好,几时出去喝酒你把她带出来让哥儿几个看看,过过眼瘾呗!”

“对呀,对呀!诶,你说她是犯官家的家眷,是哪家的呢?没准我还认识呢!”

过去这一整年内,犯了事儿的官员可是不少,尤其是毒品事件和涂家造反的事儿,这里头被牵连到的人多了去了。

“我若说出来,你就算不认识,也听说过,”那个姓杜的道,“就是闵慎中的女儿,原来人称京都四大才女之一的那一个,京都四大美人里面也有她,闺名叫做闵雪薇——听说过她吧?”

已经同着队友们走出一截的燕七闻言停下脚步,转回身来看向这个人:“这位兄台,比赛结束后,我能不能见见她?”

作者有话要说:不好意思大家,现在才发这一章,一到月底工作上就忙的厉害,白天能码字的时间实在是太少了,这段时间大家可以等到第二天上午再看,不要熬夜呀!赶紧睡吧,晚安!

第443章 因果

为了下一轮比赛保存体力而只派了替补阵容出战的流云队, 自然不是锦绣的对手, 双方在迷宫里绕了两个多时辰,最终在万众一心地期盼下遇到,然后双方赶快开打, 打完赶快收工,齐心协力地迅速结束了这场恶心的战斗。

“你们仨谁赢了?”往备战馆的途中武珽还惦记着燕七元昶和萧宸的赌注。

“打了个平手。”燕七道。

“哦?这么巧啊。”武珽似笑非笑地看着这三个人,把个“巧”字着重地咬了咬音, “没人放水吧?”

“这么说还真有可能, ”燕七道,“这可有违比武精神啊!我反正瞅见萧宸脚下故意一滑。”

萧宸:“…没有,不是故意。”

“元同学故意被泥糊了眼。”燕七瞟向元同学。

“是头发上的泥滑下来了好吗!”元昶大毛狗一般甩了甩头, 立时泥浆飞溅。

“那么说你们当真没放水?”燕七一眼瞅着萧宸一眼瞅着元昶。

元昶:“没有!”

萧宸:“嗯。”

“好吧, 我承认,是我放水了,”燕七摊手,“这么说来还是我技高一筹,甲衣就拜托给你们二位了啊。”

萧宸:“…”又中了她的套路…

元昶:“我承认我用出了十二成力,相比萧宸的十成力还是输了两成, 你的甲衣就交给我吧。”

“…”武珽用“你节操喂狗了”的目光看着他。

燕七从备战馆出来后却得了那姓杜的派人送来的信儿,说是身上的泥在备战馆不好洗净,弄得浑身难受, 想要先回府去清理了,要见闵雪薇的事改日再说…

燕七也不好强求,好在知道了对方姓氏, 想要打听到他的住址也不是难事。

书院间的综武比赛进行得如火如荼时,来自大摩的综武使团也已经抵达了京都,并且同□□对两国间综武赛的阵地形式展开了谈判和磋商。

一时间全京到处都弥漫着大战将临的紧张和兴奋气息。

燕九少爷和萧宸却在继续着他们艰苦卓绝的身世调查。

燕九少爷甚至再次去了萧府,与萧天航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

“我那时身在外省,对京中所发生之事完全是后知后觉。”萧天航如此对燕九少爷道,“寿王行事一向沉稳,从未见他对皇位露出过什么热切之心,但若说他无意于皇位,也未免有些虚伪,只要是有抱负的男儿,谁不想站到人间的顶端,借助手中的权力去实现一腔鸿图壮志?更何况他本就是皇家血脉,与其他的皇子相比,的确是木秀于林,他自己未必不知,因而心中对大事有所思量也是必然。”

“那么步家可有那看上去不安现状、野心勃勃之人?”燕九少爷问。

“若是由我来说,怕你要当我是偏心,但我确不曾觉得步家有谁敢有这样大的胆子去谋划那件事,”萧天航看着他,“何况诚如你所言,寿王是皇位最有力的竞争者,处在他那样的位子,静观其变才是最上策,步家人又不傻,何苦坦途不走要走荆棘小路?”

“所以我怀疑寿王那件事有隐情,”燕九少爷直言,“纵观史册,因夺位而产生的冤案和惨死的失败者并不鲜见,因此有理由怀疑,当时寿王的竞争者存在着很大的嫌疑。”

萧天航捻着须沉思半晌,道:“你所说的这种可能,我也不是没有想过,苦于我当时身在外省,被允许回京时,一切早已平息,所有的线索和证据都被有意无意地抹去和掩盖,便是宸儿,也是辗转才送到我的手上的…现在更是时隔多年,想要查证,只怕无异大海捞针…”

“我想知道,步家二爷那个人,人品如何?”燕九少爷决定细问,切入点选中了步二爷,一是因他的遗孀遗孤还在世,另一是因他乃步家长房庶子,虽然燕九少爷不歧视庶出,但也不能因此放过所有的可能性。

“认真说来,步家二爷步星池是个温和的人,”萧天航陷入回忆,“脾气极好,逢人总温温地笑,依稀记得舍妹说过,自嫁过去便从未见这位步二爷生过气,我虽也时常去步家,但能见到他的机会很少,听说大多时间这位二爷都在房中看书,看的也不是什么正统文章,类似医书,却又不医人,专医些动物,什么猫狗兔、鹦哥画眉之类,步老太爷说他不务正业,他也不改,只管笑,照样我行我素。照理,这样的人应是没有什么野心的,然而因我对其并不十分了解,且人心最不可测,所以也不好妄下定论。”

燕九少爷眉尖微扬:“您说他会医鹦鹉?”

“是呵,”萧天航叹了叹,“星河养的那只鹦鹉便教他救活过来好几回,星河视那鹦鹉如命,因而总开玩笑说他欠了他二哥几次救命之恩,将来待他二哥老了,他一定替他养老。他二哥便笑道:‘养老就不必了,将来我若去阎王爷那里点了卯,替我照应好你二嫂和你这俩侄儿我就感激不尽了’…”

燕九少爷定定地盯着手中的茶杯良久,半晌才道了一句:“怪不得。”

“怎么?”萧天航看向他。

“步二爷的妻子,这个人您可有了解?”燕九少爷继续问

“步二奶奶,这个人我见得更少些,但是关于她的传闻倒是听到过…”萧天航略有些犹豫,似乎觉得传达小道消息不符他的作风,但看了看面前这位少年平静又聪慧的目光,以及他肖似燕七的相貌,这让他实在无法拒绝他的要求,甚至可以说,他一直在隐隐地盼望着他所怀疑的那件事是真的,如果是那样——如果是那样——

稍稍按下自己有些激动的心情,萧天航郑重地和燕九少爷道:“传闻步二奶奶杨氏未出阁时,十分有意于星河,她家里也愿意同步家攀上这门亲,奈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星河心宜舍妹,不肯娶她,杨氏便退而求其次,嫁与了步家二爷,以嫡女的身份做了步家庶子的妻室,这门亲事当时还引发了不小的议论,外头都道是步家老二捡了个便宜,对此步星池倒是从未说过什么。

“待舍妹婚后,我因有些担心杨氏会针对她,便几次私下里问过她与妯娌相处是否融洽,舍妹便道,谁家的妯娌间能全无私心?大面儿上能相安无事就已是好的了。言外之意怕是杨氏待她并不亲近,再后来又过了年余,我再次问起她时,舍妹却是笑着说了这么件事:

“舍妹才刚进门时,杨氏对她态度略为冷淡,对星河也是避而远之——毕竟外头有传闻在,另对她的丈夫步星池也未见有多亲昵,每日去上房请安,常见夫妻两个一前一后,连路都不肯并肩走,甚而听二房院子里的丫鬟说,杨氏时常便不知因为什么同步星池冷脸闹别扭,接连数日不肯理他,步星池却也不以为意。

“及至慢慢过了一年余,二房两口子不知几时便有了些变化,去上房请安不再一前一后了,而是并肩来去,杨氏脸上的笑容也多了,再不见对步星池冷脸,时常能见到她怀里抱着步星池医好的猫儿兔儿在外头晒太阳,对着舍妹也显得热络了许多,而尤为明显的一处改变是——杨氏不再避开星河了,见了面有说有笑,仿似已全不在意那道传闻…

“舍妹说,只凭此点便足以见她放下了,心中无芥蒂,行事自然坦荡。对此我也只能略为认同,不敢确信,毕竟还是那句话——人心不可测。但总归来说,步家大长房这几个兄姊间,表面上相处得还是很融洽的,至于彼此间究竟是什么样的心思,舍妹向来不与我谈及,恐是怕我担心,而我这个外人自然也不好多加打问,因而目前我能对你提供的,只有这些。”

燕九少爷一时无话。如果按照这个说法不带阴谋论的话,在燕七房里放天石就当真只是杨姨娘无心为之之举了。

以及,燕惊澜的一系列小动作,难道又只是自己的多心?

沉默良久,燕九少爷决定先将杨姨娘三口的事抛过一边,思路重新回到寿王谋反这件事上来,问向正暗中细细观察他的萧天航:“在当时,能与寿王匹敌的皇子都有谁?”

“当今圣上算是一位,”萧天航压低声音道,“然而据星河偶尔话中透出的口风来看,这一位对那个位置似是丝毫不感兴趣。”

“有这个可能么?”燕九少爷微微挑眸,“至高无上的权力唾手可得,这世上能有哪个男人不会动心?”

“也不尽然哪,”萧天航笑了笑,“历史上不想当皇帝的皇帝,也不止一两个,人们常爱以己之心去度他人之腹,殊不知一样米养百样人,自己认为不可思议之事,在他人那里许就是再平常不过,自己看作至高无上的东西,在他人那里许就视如敝屣,所以孩子,永远不要以自己的标准去评判别人的是非功过,永远不要用自己的经历去判断他人的举止言行,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汝之蜜糖彼之□□,所有的史书写的都是别人,可写书人又焉知书中人真正所想?”

燕九少爷起身,躬行一礼:“晚辈受教了。”

萧天航温温一笑,示意燕九少爷坐下:“是我多唠叨了几句,言归正传。当今那一位,莫管他心中作何想法,至少表面看来是对头上那个位置没有什么意思的,所以才借着先皇定下的规矩隐姓埋名去了锦绣书院,且一去便不肯再回皇家书院中去。在锦绣读书的那几年,天天与星河他们泡在一起,每逢节假之日都要跑出去游山玩水,倘若你是上头,这样的两个儿子比起来,你更倾向于哪一个?”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先皇想要让这个国家在儿子的手中发扬光大下去,当然是会选择更具能力、更有上进心的那一个。

“当然,倘若现在这一位一直是在扮猪吃虎,那就两说了。”萧天航意味深长地补了一句。

所以现在回到了燕九少爷的推测上,如果和寿王争位的是今皇,那么大伯面临的就是二选一的问题,并且他确实选择的是今皇,也将意味着,他,确确实实是背叛了步星河,并亲手抄灭了好友的全家。

“寿王的竞争对手,只有今皇么?”燕九少爷不肯死心地问。

萧天航一阵沉思,良久方道:“实则还有一个人,只不过,怎么想他也没有可能。”

“哦?是谁呢?”

燕七也算是个行动派了,既然得知了闵雪薇的下落,没等多久就主动找上了门去,随行的还有自称是拎包员的元昶,虽然燕七没有带包。

不过带着拎包员同志还是省了很多麻烦,摆出国舅爷的身份,直接就被请进了杜府。

元昶在前头上房被杜家人陪着喝茶的时候,燕七在后头的小院子里见到了闵雪薇。

纵然穿着下人的服饰,也没有掩盖住她的清丽美貌,只不过人瘦了很多,脸色也因为长期吃不好而显得有些黯淡,但不管怎样,就算是做了贱奴,也依然未让她失去原有的风骨,淡淡地立在那里,望着燕七浅浅地笑了笑。

“还能撑么?”燕七问她。对着聪明人无需多言。

“还好,”闵雪薇又是一笑,“相比我那被卖去青楼里的堂妹已是好了太多了。”

“需要我帮忙么?”燕七说话也就没有怎么讲究,聪明的闵雪薇必然能够明白她的意思。

“不需要了。”闵雪薇轻轻地看着她,“身为贱籍,去了哪里都是一样,此生的命运已经注定了。”

“我想我可以把你买过来,安顿到外庄上,虽然日子会清苦一些,但总好过在这里受磋磨。”燕七道。

闵雪薇认真想了想,忽而笑了,道:“若是可以,那就拜托你了。”

燕七欣赏的就是她的这份洒脱干脆,不因自己的遭遇而愤懑纠结,也没有那过于清高的矫情劲儿。

“那你回去收拾收拾吧,说不定今天就能带你走。”燕七的干脆劲儿比起她来也不遑多让。

闵雪薇也就回房收拾衣物去了,燕七到了前头上房,把元昶叫过一边儿,说了几句悄悄话,元昶只道:“交给我。”便直接去找了杜家的老太爷。

半个时辰后,燕七已是带着闵雪薇站到了杜府的大门口外。

“元昶会先带你去他家的别院安顿,”燕七和闵雪薇道,“我去太平湖府衙找乔大人给你办各种手续,不出意外的话,明后天你就可以出发去我母亲陪嫁的庄子上了,我会找人送你去的,那边山清水秀,除了吃穿用度要粗糙一些、每日里还要劳动这几点之外,日子还是能过的。”

闵雪薇浅笑:“大恩不言谢,这辈子还不了你的,下辈子还。”

“行,下辈子换我请你喝好茶。”燕七道,“走吧,我这就去太平府。”

闵雪薇却不立即移步,冬日湖泊一般的目光在燕七的脸上停留了一阵,半晌轻启薄唇,道:“当初注意到你,并不是因为觉得你与众不同,而是有件事,一直在我心中挥抹不去,这件事太过离奇,我无法亲身去验证,至后来遇到了一个能够结识你的契机,便想着一为试探,二为结交,只不过结交之后,了解了你的为人,便又息了试探的心思。今日这一去,你我今生只怕不会再见面,我所说的这件事,不知对你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临去前我想告诉你,你若无兴趣,也就罢了。”

“说吧,既然是你在意的事,那就一定不会毫无意义。”燕七道。

“这件事,”闵雪薇看着她,“与你的大伯燕子恪有关。”

第444章 离奇

燕七从坐夏居里往外迈的时候, 正碰见才刚从外面回来的燕九少爷, 两人的目光对在一起,从彼此的眼中看出了一些与以往不大相同的东西。

“去哪儿?”燕九少爷先问了出来。

燕七这才发现这货不知从几时起好像再也不慢吞吞地说话走路了——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好像就是突然长大了的那一天吧。

“去找大伯。”燕七答他。

“有什么事是我该先知道一下的么?”长大了的她弟语声温和,但那眼神儿里透出的却分明是“朕要知道所有的事, 快告诉朕!”的霸道犀利。

“唔,这件事情我要先和大伯谈过才知道有谱没谱,不如你先乖乖回房洗干净了等我?”燕七道。

燕九少爷顿时不想理他姐了, 抬手摁在她脑瓜子上就进了门去。

燕七出了坐夏居外的竹林, 沿着结了冰的湖往后花园的方向走。

偌大的后花园,只有一处地方可以住人,就是燕子恪的半缘居。

这个时候他大约还没有回府, 因而燕七也并不急于往半缘居去, 只慢慢地在月光下的花园里散着步。

“家祖酷爱书法,”闵雪薇清淡的声音此刻仿佛还在耳边回响,“毕生爱好便是收集名人真迹,亦或当世书法大家的字帖,老人家本人于书法一途也有极深的造诣,在文人圈中颇有些名气, 曾有‘字仙’之誉。家里这些晚辈中,家祖最为疼我,因而自我幼时起便时常亲身教导于我, 尤其在书法之上,不仅仅只教我在纸上写字,还为我讲解文字的构造、意蕴、特色, 甚至文字中所具的生命。

“所以,我自认对文字有着比同辈甚而上一辈人更深一些的了解,也善于鉴别名人真迹与伪作,在这一点上,家祖说我颇有天赋。

“几年前,那时我还不识得你,某日贵府设宴,我们一家在受邀之列,午宴过后,众宾自行消遣,为甩开某个无聊纠缠之徒,我无意避入了后花园中的一处轩榭,彼时轩中无人,我便意欲多待片刻,待那无聊人走得远了再离开。那轩榭右手边是间书房,布置得十分清雅,墙上有几幅名人字画,出于习惯,我仔细辨别了一番真伪。

“当然是真迹无疑,其中有两幅甚而是家祖苦寻多年未得的书法大家欧阳献遗世不多的作品。可惜君子不夺人所好,这两幅珍品想来主人家也不会舍得转手卖掉,我便也没有动要替祖父求买的念头,只想着这样难得的真迹,总要多看几眼才好。

“看了半晌,便觉越看越是喜欢,一时沉迷,便信手取了桌上纸笔,照着真迹模仿了一番,待要再取一张纸,发现桌上已有了数页写过字的笺子,拈起一看,却见又是一页欧阳献的真迹。

“但转瞬我便知道那是伪作,因为欧阳献是百年前的古人,古人的手迹,用纸不会如此崭新,看墨迹也知不过是写于至多十数日前,但再细看笔迹,我惊讶地发现,这笔迹,确乎出于欧阳献!

“我对自己鉴别字迹的能力还是较为自信的,然而经过再三地、仔细地辨认,我不得不无比讶异地得出结论——这页纸,的的确确,与欧阳献的笔迹毫无二致。

“可我也很清楚地知道,这页纸绝不可能是欧阳献亲手所写,所以只能说,这位模仿欧阳献字迹的人,委实了不得,竟然能将别人的字仿得真假难辨。

“我以为这位模仿者是欧阳献书法的痴迷者,所以才能将他的字迹揣摩得如此传神,于是我又翻了翻桌上其他的字帖,然后我被吓到了。

“桌上的这些纸笺上,有颜仪卿的真迹,有怀文和尚的真迹,有柳翁的真迹,有苏丰润的真迹,有…

“我能确信这些笔迹都是仿的,然而仿得惟妙惟肖与真迹无异,我可以相信有人能模仿某一位书法名家的字迹达到几可乱真的地步,但我不敢相信这个人可以将数位截然不同字体的书法名家全部模仿到真假难分的程度。

“当时我的心情不是惊艳,不是赞叹,而是…恐惧。

“这已超出了我对常人的认知,我希望我的鉴别是错的,是因为经验和功力的问题没有看出细小的差别,出于无法相信、但希望能够确信的意图,我抽出了其中一页纸,并将它折好藏在身上,想要带回府让家祖再做一次鉴别。

“因着对这个人产生的恐惧与好奇,我希望能够知道他是谁,于是在桌下小屉里找到了他的私人印章,不想正要拿起来看时,鹦鹉架上的那只鹦鹉忽而飞过来,正落在桌面的笔架之上,而后歪着头盯着我看,不知是不是因为我当时有几分心虚和害怕,只觉那鹦鹉的目光十分地冰冷,然后,我听到它对我说:

“‘你是谁?’”

半缘居日常并不锁门,燕子恪不在的时候,燕七偶尔会去他的书房顺几本书看,而在以前,燕大少爷被逼着读书产生了逆反心、燕四少爷在家中闯了祸为躲开大太太的惩罚时,也都会跑到这儿来避风头、图清净。

书房里一灯如豆,主人不在,没必要灯火通明。四枝端了热茶和燕七爱吃的点心上来,顺便往屋中的炭盆里添了几块新炭,挑亮燕子恪最喜欢的那盏琉璃灯,四枝关门退了出去。

鹦鹉水仙,蹲在架子上歪头看着燕七,燕七冲它招了招手,它便飞过来落在桌上。

燕七拿了小梳子给它梳理羽毛,它乖乖地不动,满脸地享受。

“心机鸟。”燕七说它,“原来会说的不只是‘安安’。”

“安安,安安!”水仙快乐地叫起来。

“好吧,好吧。”燕七摸摸它的鸟头,“你们开心就好。”

水仙开心地接受燕七的爱抚,燕七一边给它梳毛一边撑着下巴打量燕子恪的这间书房。

这间书房的一切布置她都再熟悉不过,雕成龙蟠虬结的梅枝状的不规则的书架,泛着乌紫光泽的修美云头案,燕子恪常常懒洋洋窝在里头的那张罗汉床,以及时不时会更新的墙上的名人字画。

燕七对书法的了解并不多,从小习字的字帖是找燕子恪要的瘦金字帖,除此之外,她能辨认出的就只有楷书、隶书、行书和草书了。

所以她对这个房间里一切与书法字帖有关的东西,从来就没有认真在意过。

眼下,那张造型优美的云头案上,就堆叠着那么一摞纸笺。

读书不论早晚,练笔只争朝夕。

再杰出的书法家,再有成就的文人墨客,无论何时都不会放松对书法的练习。

燕小九每晚睡前都要练十几张字,燕三老爷燕子恒,瞎着个眼睛还在练。

所以燕子恪时常练字,并不奇怪。

只不过燕七从来没有在意过他练字的字帖。

燕七并没有打算去翻那些纸笺,燕子恪的桌案上永远会有一摞纸,就这么光明正大地摆着,而半缘居也从来不锁门,任谁都可以随来随走。

他并不介意被人发现他有着这样惊人的特长。

两枝擅长模仿别人的字迹,但他写的字不可能会摆在燕子恪的案头。

所以这就是燕子恪的特长,如同燕九少爷的过目不忘,如同崔晞的妙手巧技,这是他们独特的天赋,虽然令人瞠目,但并不离奇。

燕子恪的确对“字”有着异于常人的敏感和了解,他可以凭字迹判断一个人的年纪、性别、性格、身体特征,甚至家庭环境和人生经历,并借此破获过不少的案件,譬如燕七才刚进入锦绣时发生的那件校医被杀案,再譬如郑显仁用字条陷害她和萧宸那次他所做出的判断。

可这又能说明什么呢?

“我把藏起来的那张字帖拿回去请家祖鉴别,”闵雪薇这样道,“家祖给出的结论是:毫无瑕疵。即是说模仿原迹的这幅伪作,就算拿到原迹主人的面前,也无法被分辨出来,这张字,就同原主写的一样,没有任何哪怕一丝丝的区别。

“家祖对此亦颇感惊奇,于是某日携我亲自登门拜访,先前家祖以为有此能耐者应为静虚先生,见了面询问之下方知不是,这才知晓写这字的人原来是燕大人。

“待静虚先生引了家祖与我寻去后花园那处轩馆时,恰好燕大人正在,只是似才刚喝了酒,浑身的酒气,家祖表明来意,欲请燕大人当场赐一幅现写的欧阳献字帖,燕大人并未推辞,果然磨墨蘸笔,我与家祖便立于案边观摩。

“而就在他落笔写字的时候,我无意中看见了堆在他案头的那摞练字的纸笺,置于最上面的那一张,字迹娟秀,明显是个女子的字体,再看墨迹,透着湿气,显见在我与家祖到来之前,他正在仿习这女子的字。

“模仿别人的字并不奇怪,但令我无比惊讶的是,这女子的字,我很熟悉,因为我与她时常通信,在信里讨论诗词歌赋,她是锦绣书院诗社的成员,也是京中官眷闺秀圈自建诗社的成员,我亦是成员之一,因而与她常就诗书方面互通书信。

“她的字充其量只能称为娟秀,放在闺秀圈子里甚至算不得上乘,所以我极其不明白,为何她的字迹会被燕大人拿来模仿,为何她的字迹会被燕大人得到。

“之后发生了一件事,虽然令我惊讶,却并未多想,直到某一日再度见到燕大人,他的态度令我不禁疑窦丛生。

“那件事,便是那一年的正月二十六,与我时常通信的这个女子,在千叶寺中谋杀了同为诗社的一名成员,这个女子,叫李桃满。

“之后在御岛的紫阳仙馆,我再一次见到了燕大人,从他看向我的目光中,我察觉到了他眼里的‘陌生’,我不相信他这样的人物记性会如此之差,自上一次面对面交谈甚至还不足七个月。

“我也曾想,或许那时他喝醉了,所以才会不记得,后来旁观了他断案的过程,忽然想到了李桃满的那件案子,通过打听,得知那件案子也是他在现场断的案,我不知道这与他模仿李桃满的字迹有何关联。

“及至后来,某家大人请寿宴,宴上主人家请燕大人赐字一幅,燕大人便写了幅祝寿的对子,当时我在场,看到燕大人用的瘦金体,并非模仿任何名人的字迹,然而此非重点,重点是他握笔的姿势,与家祖带着我登门拜访求字的那一次,截然不同。

“就算因为写不同的字体握笔的姿势也略有不同,但总有相通相似之处,可他两次的握笔姿势,完全不同,判若两人。

“如果不考虑是否合常理,我甚至觉得,第一次面见的燕大人,与其后我所见的燕大人,不是同一人。”

作者有话要说:久等了大家~

最终的答案就在这几章了,全文也进入了尾声,不过请放心,结局或许不完美,但一定会圆满,这不是一篇虐文~每一个小七珍惜的人都会好好儿的~因为小七拥有他们,他们也拥有小七,小七可是纯爷们儿!铁血汉子!她会守护好她的亲人和朋友哒~!

第445章 幕后

燕七和水仙等到了将近夜半也未见燕子恪回来, 水仙困得已经快要葛优瘫了, 燕七于是告辞离开,摸黑回了坐夏居。

推门进了自己的屋子,却发现书房还亮着灯, 轻轻迈脚进去,见燕九少爷歪在椅上,一手支着头, 闭着眼睛似是睡了, 然而听见合门扇的声音便又很快睁开眼,看向燕七:“说说。”

“拿你没办法,”燕七叹气, “怎么一下子从慢性子变成了急性子, 明天再说吧,都这么晚了。”

“所以没见到大伯是么?”燕九少爷根本没理会她的唠叨,抬手给自己倒上茶,看样子是准备要和她彻夜长谈。

“是啊,听说最近为着大摩和天.朝比赛综武的事天天谈判,谈得晚了就住在宫里了。”燕七走到他的对面坐下来, “先说说你又打听到什么了,一副茅塞顿开的样子。”

“谈不上茅塞顿开,只是多了一条思路。”燕九少爷喝了口茶, 然后定定地望住燕七,“假设寿王在皇位争夺战中选择的是静观其变这条最稳妥的路子,再假设步家也采用和他一样的策略而并没有人怂恿或支持他谋逆, 那么,关于他谋逆的谣言是谁传到先皇耳中去的?说他私造龙袍和国玺的谣又是谁造的?把他从继位候选人中剔除出去,对谁最有利?”

“今皇?”燕七问。

“可据我从萧大人处打听所知,今皇在锦绣读书期间几乎每日都与大伯和步星河泡在一起,三个人简直是抓紧每一时每一瞬的时间在玩儿,之后大伯参加科考做了官,今皇那时才回去做他的皇子,若你是那些有企图心的人,会支持这样一位只知玩耍而毫无进取心的皇子去继承大统么?”燕九少爷的眸子在杏黄纱灯下显得晶亮,“前途对于某些人来说就像赌博,压注也是要看这注本身有没有潜力——我让元昶回去从他爹娘嘴里套了话,得知当今这位在做皇子时,府上甚至连门客都不曾养,所有的钱全都花在了吃喝玩乐上,便是某些有心人想要登门行事,往往都找不到他人在哪里。”

“我想他之所以做得这么明显,大概也是想要告诉别人,他对那个位子没有兴趣吧。”燕七想了想当今那位的那张脸,可以肯定的是,没有野心不代表没有智慧。

“不养门客,不积钱财,不与实权人物串连结交,每日吃喝玩乐,朋友两三个,试问这样的一位皇子,谁会压下重注辛苦地等他升值?”燕九少爷唇角挂起一丝奇异的笑。

“所以寿王真正的对手不是他?”燕七看着弟弟,隐约知道了他想要说什么。

“记得么,”燕九少爷微微向前探了探肩,“当今的皇太后最疼宠的儿子,可不是这位万岁爷,而是…”

“庄王。”燕七道。

“今皇和庄王是同父同母的亲兄弟,可惜今皇对龙位毫无兴趣,早早跑去了锦绣书院,避开了权利斗争的中心,而当今的皇太后那时的万贵妃,与寿王的亲母步贵妃,当时在宫中是双雌并立,身后分别代表了两股政治势力,不论哪一股势力最终取得胜利,对于另一股势力来说都将是灭顶之灾,任是谁都不会想要养一头随时可能暴起吃人的老虎在身边,这便决定了双方之间的关系——必然是不死不休。”燕九少爷靠回椅背上,手指轻轻地点了点椅子扶手,“不管是权力熏心还是人性本能,谁都不想死,谁都不想坐以待毙,所以万贵妃在指望不上大儿子的情况下,将所有的力气下在了她最宠爱的小儿子身上。”

“我对这个庄王略有些印象,”燕七道,“坊间传闻他也是个吃喝玩乐无所不尽其极的纨绔子来着,现在手上也没有什么实权,每天游手好闲,是个闲散王爷。”

“他若不‘闲散’些,还能活得这样滋润么?”燕九少爷哂笑,“生在皇家的,只怕没有傻子,除非是天生。庄王应该说是很机灵了,或者你也可以说他是怕死,所以一旦没能上位成功,立刻把自己扒了个精光以示自己人畜无害,如此才得以安身立命。

“据萧大人所言,先皇还在位时的庄王,可不是如今我们所听闻的庄王,这个人之所以受皇太后宠爱,自然是因为有他的过人之处,第一是他机灵又嘴甜,什么事到他嘴里都能说出花儿来;第二他还善于装傻,该傻的时候特别傻,该聪明的时候也会保留那么一丝儿恰到好处的傻;第三是他善于揣摩人的心思,总是能准确地知道你想要什么、喜欢什么、讨厌什么和害怕什么,这一点其实不止他能做到,近在我们身边的如燕惊澜也可以做到这个地步。

“有个这样机灵讨喜的儿子,当年的万贵妃没理由不为他去争一争。万贵妃在宫中使力,庄王在宫外使力,里应外合,想给寿王后心上捅刀并非太难的事,所以目前来看,当年陷害寿王与致步家灭门的事件,庄王的嫌疑上升到了第一位。”

“但这一切都只是推测,”燕七始终客观冷静,“没有实证,我们就不能下结论。”

“的确,我们暂时没有实证,”燕九少爷微微颔首,“而且还有一些疑问无法解释,比如那块天石,究竟对先皇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是否是寿王惨败的主要诱因,天石的残料如何会在杨姨娘的手中,她为何会将残料放到你的身边,今皇和大伯在当年的事件中究竟扮演了怎样的角色,以及,幕后指导杀人者,与步星河又有着怎样的关系。现在,该你说了。”

“这么快就完了?你再说会儿吧,我还想听。”燕七给他杯里续茶。

“别废话,说完我还要去睡觉。”燕九少爷毫不给情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