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渗透

莫尽言将全身的衣服都换下来,将两个罪证裹巴裹巴在一堆衣服中,竭力装作若无其事地将脏衣服都扔在木盆中,别的事都不做,第一件事就是打水泡洗衣服。

而此刻,俞思冕正在水井边摇轱辘打水,他正在让陈良给自己烧热水洗澡呢,身上那条湿裤子,总要找个理由换下来吧。

两人在水井边相遇了,迅速看了一眼对方,不敢直视对方的眼。

“俞大哥…”

“小莫…”

两人同时出声,又同时住了口,互相看了一下对方,尴尬地笑了起来。

“咳,小莫你要洗衣服?”俞思冕先开口道。

莫尽言点头:“嗯,趁天气好,洗了好晾干。俞大哥你要洗吗?我帮你。”一边帮俞思冕将水提下井台。

俞思冕眼皮一跳:“不、不用了,我自己来就好。”那些罪证怎么能让小莫看见呢,“对了小莫,我给你做了一身衣裳,一会儿我拿给你。”

莫尽言有些不好意思地笑:“怎么好意思让大哥给我做衣服。”

俞思冕道:“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不照顾你,谁照顾你啊。”

陈良从厨房出来:“大人,水好了,可以沐浴了。”

俞思冕脸上一红,掩饰地转向陈良:“好,我就来了。”又回头对莫尽言说,“小莫,我先去洗个澡,一会儿给你拿新衣裳。”

莫尽言嘴角一弯:“好。”被人照顾的感觉真好,尤其这人还是俞大哥。

俞思冕洗完澡出来,莫尽言已经将自己的衣服晾晒在竹騀上了。

“俞大哥,你洗好了?我帮你洗衣服吧。”莫尽言只是觉得自己该竭尽所能对俞思冕好,为他做能做的一切。

俞思冕连连摆手:“不用了,不用,一会儿我自己来。小莫你来,我给你看点东西。”

莫尽言经过一早的尴尬,也不坚持帮他洗衣服了,都是成年人,谁还没个难以启齿的时候啊。

昨天到了之后,屋子都没收拾好,俞思冕还没来得及将自己带来的包袱打开来,今天总算是有时间可以细看了。

他将包裹打开来,抖开一件短袄,在莫尽言身上比量:“试试合不合适,我让绣娘比着我的尺寸来的,稍稍放小了半寸,应该正好合适你。”

跟南方人普遍矮小精瘦不同,小莫的身形跟北方人差不多,身高只比莫尽言稍矮了小半个头,身形更是挺拔修长,像棵小劲松一样。

莫尽言将袄子拿在手里,袄子的领子居然是毛边的,雪白的皮毛,摸起来极其舒适:“俞大哥,这是狐狸的皮毛吧。”这种皮毛衣饰,他还从没穿过呢。

“嗯。我在建宁的时候,沐休旬休的时候,闲来无事便去打猎,积得几张狐狸皮,这次挑了两条给你做了件袄子,还给你做了双皮靴子。穿上试试。”说着就去伸手解莫尽言的外衣衣带。本来是要做整件皮裘的,但是想到南边并不十分冷,莫尽言又是男的,只用了一点做装饰,便指点绣娘照北边的习俗,做了件毛领短袄。

莫尽言有些意外:“俞大哥你也爱打猎?”他甚至都没注意到俞思冕在给他解衣服,只想起上次自己在南騀岛还把他撇下去打猎,真是班门弄斧了。

俞思冕笑起来:“是啊,小莫也很喜欢?以后有空了,我们一起去打猎。”他已经解开了莫尽言的衣服,并帮他将外衣脱了下来,将短袄给他套上。

莫尽言反应过来,连忙自己穿上,脸上却忍不住有些红了。

“嗯,还真是非常合身,好看,绣娘的手艺还不错。”俞思冕赞赏地看着眼前的莫尽言,一到冬天,少了日头的照晒,莫尽言的肤色便慢慢白了起来,这袄子的领子是唯一一张白狐皮制的,有一圈毛茸茸的白边,衬得他的玉面红唇更加好看,看起来就像个翩翩佳公子,“暖不暖?”

莫尽言有着穿新衣服的羞涩:“太暖和了,会不会有点热啊?”闽地这气候,其实用不着穿皮裘的。

“没事,这就是领口有点皮毛,不会很热,可以少穿点。衣服穿得少,行动也轻省些。”俞思冕嘴角噙着笑,真是越看越喜欢,都想将人藏起来,不让别人看去了。

红晕一层层晕染爬上莫尽言的脸,蔓延向耳根和脖子,他低下头去整理两只根本不需要整理的袖子。

俞思冕看着红得几乎要滴血的耳廓,差点忍不住要冲上去含在嘴里,他深呼吸了一口气,伸出手去帮他理了理皮裘的领子,天知道那根本就不需要整理,他不过是趁机顺便触碰一下莫尽言修长的颈脖而已。

莫尽言被他这么一碰,几乎要跳起来,他拼命压住狂跳不已的心绪,连忙转过去看床上摊开的包袱,有些难以置信地问:“俞大哥,这些衣服也是给我的吗?”

俞思冕收回手,顺便划过莫尽言敏感的耳垂,含笑道:“是啊,我叫绣娘从内到外都做了一身。中衣还多做了一身,以便换洗。你要不要都试一下?”

莫尽言摇摇头:“不用了,应该都很合身的。”

“嗯,那就过年那天穿。”俞思冕知道这衣服肯定是合身的。

莫尽言看了一下,从贴身中衣到外袍,还有袜子和靴子,全都是新的,不禁笑起来:“俞大哥,我又不是小孩子了,早就不穿新衣服过年了。”

俞思冕伸出手,摸了一下他的脑袋:“在哥眼中,你永远都是个小孩,哥希望你永远也不要长大。”

莫尽言的鼻子有些酸,原来被人宠爱的感觉让人的心这么软、这么暖:“谢谢俞大哥。”

“傻孩子,跟哥还说什么谢字。要谢,哥一辈子都对你谢不过来。对了,哥还给你带了个东西,你看看喜不喜欢。”说着将那把包裹得很严实的弓拿了出来。

莫尽言一看那形状,就忍不住兴奋起来,他是常用弓箭的,怎么可能看不出那是什么来。果然,等到一层层包裹去掉的时候,一把做工精致的弓呈现在眼前,金黄色的柘木做的弓胎,水牛角勒的角面子,牛筋弦,强度和韧性都达到了最佳状态,令莫尽言爱不释手,弓拉了一次又一次。

“俞大哥,我们这就去试试去?”莫尽言兴致勃勃。

俞思冕摇头笑道:“等以后空了再去,不是要上街买年货?”

莫尽言拍了一下脑袋:“你看我,一高兴将这事都忘了。对了,咱们还没吃早饭呢,我们干脆去外头吃吧。”

这两人一起床就忙着消灭各自的罪证,谁都没想起来吃饭这茬。

“好。小莫就穿这袄子出门吧,好看。”俞思冕由衷赞叹。

莫尽言才想起来自己身上穿着狐裘呢,红着脸赶紧脱下来:“等过年再穿。”

两人正要出门,陈平生提着一篮子菜从外头进来了:“都起来了?吃过早饭了吗?”

莫尽言为自己的赖床有些尴尬:“还没呢,正要出去吃。陈哥一起吧。”

陈平生扬扬手里的菜:“我买了菜,自己做吧。”

莫尽言赶紧跑过去接了陈平生手里的菜篮子:“好,我去做吧。俞大哥陈大哥你们等等啊,很快就好了。”

俞思冕跟着进了灶间:“要我帮忙吗?”

陈良也跟进来要帮忙。

莫尽言连忙将他们都推了出去:“不用了,我来就行。陈大哥你也出去吧,我一个人忙得过来,尝尝我的手艺。”

俞思冕喝陈良只好在外头等着去了。

陈平生抱着一抱柴草走了进来。

莫尽言抬头笑了一下:“陈哥,你放着吧,我自己来就好。”

陈平生并不出去,开始点柴烧火,一边压低了声音问:“小言,这个俞公子是什么人啊?听口音,他是北方人,你怎么跟他认识的?”这些问题憋在陈平生心里很久了,一直没逮着机会问。

莫尽言顿了一下,脸上略有些不自在:“俞大哥是我三年前认识的,当时他来买茶,在船上遇上有人打劫,出了事故,我正巧救了他。”莫尽言不想将俞思冕的身份现在就告诉陈平生,他怕吓着陈平生。

陈平生恍然大悟:“原来你是他的救命恩人啊。这都快过年,他怎么不回去过年啊?”难怪对小莫这么好,晚上还要同他一起睡。

莫尽言只好继续撒谎道:“他现在在这边开了家铺子,今年没有回去过年,跟我们一起过年,陈哥你不介意吧?”

陈平生连连摆手:“不介意不介意,人多更热闹些。”

莫尽言想了想,又补充道:“其实,俞大哥是我的结义兄弟,这几年他都在别处,所以没有见面,这次他回来,正巧又碰上我了,便过来一起过年。许久没见,有很多话要说,所以…”

陈平生笑着点点头:“原来如此,那是要多聊聊。”

莫尽言连忙扭过头去,不让陈平生发现自己的脸红,希望这番解释不会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嫌疑。

接下来两天,几个人将年货采买得满满当当。年三十一大早,莫尽言和陈平生就回去祭祖了,俞思冕陪着莫尽言回渔村,留下陈良一个人在家准备年夜饭。

马只有两匹,陈平生主动提出来要和莫尽言同骑 ,因为他觉得俞思冕和莫尽言个子差不多,自己瘦小一点,和人同骑,可以稍微减轻一下马的负担。

但是俞思冕却说:“陈兄,东西放在你那儿吧,我和小莫同乘一骑就可以了,路途也不远,马儿承受得起的。”不是他不爱惜马儿,实在是他不舍得让莫尽言与陈平生同乘一骑。

莫尽言看了看两匹并不十分高大的南方马,有些不解地问:“为什么不让马拉车呢?这样不就省事多了?”以前他也坐过马车回去的。

陈平生憨厚地笑了笑:“对啊,为什么没想到马拉车。”

俞思冕不死心道:“家里没有马车吧?”

“隔壁杨大叔家有,我以前借过的,我去问问。”莫尽言说着往外走。

“算了吧,小莫,没准人家自己要用的,再说了,有马车也未必有车道啊。”俞思冕还是不死心。

“有车道的,我以前赶车去过。”确切来说是坐马车去过。

俞思冕彻底没脾气了。

不一会儿莫尽言两手空空地回来了:“还真没有,杨大叔自己要用。”

俞思冕笑逐颜开:“我说了吧。走吧,骑马去,累不着它的,最多我们路上多歇一会。骑马比赶车还快,我们快去快回,你不是说还要去给你师父祭扫的?”

莫尽言只好上了俞思冕的马,没办法,比起俞思冕来,他更不愿意和陈平生同乘一骑。虽然陈平生不会介意,但是自己总是尽量避免跟同性太过亲密的肢体接触,当然,俞思冕除外。

俞思冕翻身上了马,坐在莫尽言身后,拉着马缰绳,将他圈在怀里,双腿蹬着马镫:“驾!”一声,催着马儿上路了。

陈平生连忙打马追上去,马上还挂着两个装满祭品的食盒。

俞思冕一手持缰绳,一手揽在莫尽言腰间,头伸过来,下巴正好枕在他的肩上,这动作在外人看来,就是两个普通的骑马人。但是莫尽言知道这动作有多亲密,他的心肝儿怦怦地跳着,背上热烘烘的,连毛毛汗都出来了,就那么僵硬地靠着俞思冕,连动都不能动。

俞思冕的热息喷在莫尽言的脖子里,像一根鸟羽落在莫尽言的心上,若有若无地撩拨着,燥热从他心底升腾起来,身子也不由得软下来,后背贴上了俞思冕的胸膛。

俞思冕勾起嘴角笑了,他微侧过头,在莫尽言的耳廓上印上一吻。莫尽言整个人如烧红了的木炭,浑身上下都发热发烫,他自己都不知道,此时他眼神迷蒙,面上色若春花,春色逼人。可惜的是俞思冕也不能全窥得这风情,只能从后面看见半张脸的风华,他搂着莫尽言,心中无限柔情和冲动。

第52章 祭祀

许哥一声长鸣,从空中俯冲而下,惊破两人之间脉脉萦绕的情愫。莫尽言一惊,从俞思冕怀中直起身子,伸出胳膊:“许哥,来!”

许哥在空中滑了个漂亮的弧圈,稳稳落在了莫尽言的胳膊上。莫尽言将它带到怀里,摸了摸它被风吹得些许凌乱的羽毛,用脸颊亲昵地用蹭了一下许哥的脑袋。

看得俞思冕羡慕不已。他自然不是羡慕莫尽言有许哥,而是羡慕许哥能够得到莫尽言毫不掩饰的亲昵。

“这雕是怎么来的?”俞思冕随口问道。

“前年去福山打猎的时候捡到的,那时候许哥刚学飞,摔断了翅膀,我捡回去了。”莫尽言想起刚开始捡到许哥的情形,那时候连手都抓破好几处,谁知道后来竟会成为他的伙伴呢,“那时候它可凶了,我熬它的时候,都以为失败了,它被它母亲还救走了,后来不知怎么自己回来了。”

“生活总会馈赠那些努力付出的人。”俞思冕含笑总结道。

莫尽言偏着头,想了想,会心地笑了。

不一会儿,许哥挣开莫尽言的怀抱,扑拉一下呼扇着翅膀飞走了。

“它去哪儿?”俞思冕问。

莫尽言的目光追随着许哥的身影,它并不飞走,而是在天空中盘旋着,似乎在等候什么。“应该准备捕猎。”

话未落音,许哥便呼啸着直冲而下,消失在小山后头,过了不多久,许哥飞了起来,不过爪子上抓了个灰色的东西。

俞思冕兴致勃勃地问:“是老鼠吗?”

莫尽言看了好一会儿:“应该是只兔子。”

许哥很快朝他们飞来,在他们头顶很高处就将爪子松了,东西掉了下来。

俞思冕勒住马:“我下去看看,你在马上等我。”

跑过去一看,捡起来大声对莫尽言说:“果然是只兔子,还非常肥。许哥真厉害。”

许哥重新落回莫尽言胳膊上,爬到肩头上开始梳理羽毛,也不介意他捡了自己的猎物,大概是知道他和主人关系好,不分彼此。

俞思冕拎着兔子回来,重新跨上马,将兔子给莫尽言看:“有三四斤呢,晚点烤了吃。上次你烤的兔子味道真不错。”他想起他们在南騀岛重逢时的情景了。

陈平生打着马从后头赶上来了,他虽然一个人骑马,但是却得提防着那些祭品瓷盘不要被颠坏了,所以倒走得比他俩还慢。

“怎么不走了?”陈平生问。

莫尽言笑道:“等陈哥啊。刚才许哥抓了只肥兔子,俞大哥说一会儿烤兔子吃。”

陈平生笑起来:“好啊,只是一只有点少啊,我们四张嘴不够吃呢。”

俞思冕笑道:“没关系,一会儿我们再猎几个。”

莫尽言这才注意到,原来俞思冕身上还背着那把柘木弓呢,只怪自己一直都心不在焉,没有注意到。

一路上歇歇走走,终于到了地方。陈平生拎着一个食盒,渡江去祭祀自己的家人去了。俞思冕牵着两匹马,跟在莫尽言后头,穿过满目疮痍的荒村,走向布满坟茔的后山。

俞思冕走快两步,伸手抓住了莫尽言空着的那只手,莫尽言看了一眼他,并没有挣开。此刻,他需要一些支撑和温暖。幸而,今天重走这条山路的时候,有自己最希望的人陪着。

今年冬至的时候,他正在南騀岛造船,没有时间回来祭扫,所以才在大年三十这天来祭扫。

莫尽言祭祀父母的时候,俞思冕也跪下来恭恭敬敬地叩了三个头。莫尽言虽然觉得奇怪,但并没有多问什么,也有他自己的私心作祟,希望俞思冕和自己不分彼此。

祭扫完莫氏夫妇,俞思冕搀扶起莫尽言,收起东西,牵着他走向坟场的另一端,最后在聂世翁的坟前停下了。

莫尽言惊奇万分:“俞大哥,你怎么知道聂世翁葬在这里?”

俞思冕苦涩地笑一下:“从建宁回来的时候,来看过一回。”

莫尽言一下子明了,他是来寻聂世翁和自己的坟吧。

俞思冕将三牲祭上,倒上酒水,点上纸钱和香,跪在聂世翁坟头,恭恭敬敬磕了三个头:“世翁,一定是您在天有灵,保佑言儿逢凶化吉,让我们得以重逢,谢谢您。我一定会好好照顾言儿,不会再让他受半点委屈。芸姑娘下落未明,您放心,我一定会想办法找到她的下落,活着,我会将她带回来;不在了…我也会将她归葬在您身边。”

莫尽言跪在一旁听着,鼻子发酸,差点滚下泪来。

俞思冕伸出手,抓住莫尽言的手,抬头看他,给了他一个温暖的笑。

莫尽言也想回一个笑,但是的眼泪没有止住,自动滚落了下来。

俞思冕伸出手,温柔地抹去他脸上的泪珠:“傻孩子,今天过年,要高高兴兴的。世翁您说是吧?我们要走了,您要保佑言儿岁岁平安。也保佑我们早日找到芸姑娘的下落。”说着将酒壶中的酒尽数浇洒在坟头。

下得山来,两人在村口的大榕树下等陈平生。这棵大树原本是莫尽言儿时的嬉戏场所,人们也常在这里歇息、聊天,地面被踩得实实的,每一个气根都曾被磨得光光的,现如今那儿已经长满了青苔和杂草,落满了榕树的果实,腐烂了,积了厚厚的一层黑泥,显出一种衰败荒凉之气。

榕树上的大铜钟已经不知去向了,挂钟的那个位置,留下一道深深的凹痕。莫尽言将脸朝向了村外,他不忍心直面那个已经面目全非的村庄,这是他儿时的乐土,如今,却成了一个巨大的坟茔,埋葬着一个村子的过去,还有数十个冤魂。

“那儿居然有只兔子。”俞思冕突然叫了起来,“小莫,要打吗?”

莫尽言转过头来,俞思冕指给他看:“就在那儿,刚躲进去。”原来在一堵断墙后头。

莫尽言摇摇头:“还是不了,去别处吧。”

俞思冕点头:“好。”他似乎能理解,虽然只是一只野兔,小莫也愿意将它当做是乡邻的生灵。

许哥去外面转了一圈,啁啁鸣叫着回来了,一时间惊动了不少野兔,起码有四五只之多。这里自从出事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愿意来这里,倒成了小生灵的乐园。

许哥落上莫尽言的胳膊,他伸手摸摸它的食囊,鼓鼓的:“许哥吃饱了。”

俞思冕笑道:“还是许哥懂得照顾自己,提前过年去了。”

莫尽言也终于笑起来,转头看见陈平生来了:“陈哥回来了,我们找个地方猎点野物,也填一下肚子吧。”

“那就去我们来时路上的那座小山吧,应该有不少野物。”俞思冕建议。

三人上了马,按原路返回,在一座不高的山前停了下来。陈平生自告奋勇留下来看马,烤许哥之前打的那只兔子,俞思冕和莫尽言则带着许哥上了山。

山不高,树木也并不十分茂密,倒是灌木丛生,非常适合小动物藏身。

许哥对这种环境十分兴奋,啁啁大叫了几声,惊得草丛中一片骚动,顷刻间,野兔、山鸡之类的小家伙全都跑得不见了踪影。

许哥看见那些动物的身影,呼啦一下拍着翅膀追了出去,但哪里还追得上。

莫尽言和俞思冕无奈地对视,哭笑不得。

莫尽言不好意思地说:“许哥今天太兴奋了,以前它从不这样的。”放开声音喊道,“许哥,回来。”

许哥飞旋了两圈,落回到莫尽言的胳膊上。莫尽言抓住它的喙,左右摇了摇:“许哥,不许乱叫,猎物都让你吓跑了。”

许哥果然老老实实的,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将尖喙埋进翅膀里。俞思冕看得好笑:“没事,我们再往里一点,应该还有的。”

两人又往上爬了一会,山上都是荆棘灌木,路十分不好走。莫尽言本以为俞思冕会不习惯这样的山路,没想到他将衣袍的下摆系在腰间,健步如飞走在前头开路,到陡峻处还伸手来拉自己一把。

莫尽言感慨道:“没想到俞大哥也这么能走山路。”

俞思冕笑道:“北方的山少,都是平地,难得爬一回山。我初到建宁府时,抬眼见到四处都是山,出个门都要爬坡下坡,还真不习惯,时间长了,也便适应了。我常去山间打猎,建宁的山比这儿的山可高多了,所以爬这么个小山坡,还真是小意思。”

莫尽言偷偷打量着俞思冕,他的模样虽然跟以前没多大差别,但是肤色却黑上许多,人倒是显得十分精神,闽地的太阳难道比北方的要烈这许多?

其实莫尽言不知道,以前俞思冕在京城的时候,虽然不说养尊处优,但也还真没吃过什么苦,日晒雨淋的事还真不大轮得上他。后来去了建宁,倒是时常外出公干,又加之常习武练功,反而晒黑不少。

莫尽言跟在俞思冕身后,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俞大哥,你说刚刚许哥一叫,还能猎到什么吗?”

俞思冕突然站住了,莫尽言没注意,只顾低头走,一下撞在了俞思冕背上,他不解地抬头看前面。俞思冕轻轻地“嘘”了一声,用手指指了指左前方。

莫尽言循着指向看去,只见一头黑白相间的野猪带着三只半大的小野猪在一棵树下拱食吃。这是一片野生板栗树林,树下落了不少脱壳而出的野生板栗。冬日天冷,百草枯折,野猪的食物少了,只能靠野果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