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平生嘿嘿一笑,这才掏出瓶子来:“喂,要用多少?”

萧瑟这才发现自己惊的全身都是冷汗,勉强道:“我两杯,王爷喝一杯。”

任平生先倒了一杯送到晋王嘴边,晋王赶紧一口喝下,任平生又倒了递给萧瑟,萧瑟也喝了,却恶狠狠的瞪着他。

任平生笑道:“看什么看?你吓唬我一天,我还不能吓唬你一下?”他笑嘻嘻拍怕萧瑟的肩头:“下次要我办事,最好清清楚楚说给我听,放心,我这个人不记仇,一般有仇我当场就报了。”

中毒中的深,解药来的晚,即便是解了毒,萧瑟和晋王二人也还是足足疼了三天才罢,两人躺在客栈里不能移动,手足相抵熬了三日。

牵机之毒果然霸道,不过中毒个把时辰,疼起来的时候,两人自己全力收缩筋骨,恨不能把皮肉骨血都挤在一起。现在伸展开来,才发现两人全是一身青紫,好几处筋撕骨裂,毒虽然解了,却换了一身绷带夹板,个把月之内却还是不能活动。

晋王神情委顿,能动他也不想动,想到自己缩身子竟然活活把骨头缩的断裂,忍不住打了个寒战,他这辈子何尝受过这么大的苦?

萧瑟却强忍着痛,不住做出安排,将盖了印的手谕快马递出,晋王手下人马关系需要整理的还很多。

虽然已经在手令上用了印,但是晋王实力错综复杂,要收编岂是一张纸就能办到的?他要反悔随时都可以杀了萧瑟,立即起兵,大不了背个说话不算数的恶名。

对于这一点萧瑟自然也不可能没有防备,晋王手下明着的兵力只有三万,如今都在西北军的监视下。萧瑟耐心的平衡着两边的关系,一方面要盯紧了他们的动作,一方面却又不能让他们感到生命受到威胁。在军心安定之前绝不能轻举妄动,任何一个不小心都可能酿成大祸。

等药力过去,精神好了一些,晋王终于忍不住问他:“相国大人,你和我说实话,如果我就是不答应,你真的会和我一起死吗?”

萧瑟摇摇头:“我会死,但是我不会让你死的,我手中藏有金刚石,必要的时候我会自己捏碎玉佩。王爷若是在此刻死了,你手下岂有不借机起事的道理?那么皇上就又多了一个劲敌!所以王爷不能死。而我已经死了,想必王爷也不会对一个死人有多怀恨,恨到要起兵报仇的地步。”

晋王默然片刻,才道:“如果是那样,相国之死岂不是毫无价值?”

“当然不会!”萧瑟轻轻一笑:“王爷虽然不死,但是这一番疼痛必定让你记忆深刻,深知生命得来不易。便是自杀之人,自杀不成都绝少有人有勇气再试一次,何况王爷这根本不想死的人?那么王爷就会自然约束手下,不会轻易起兵,也就不会给皇上增添麻烦。无论死活,我要做的事还是做到了。”

晋王奇异的盯着他,何止记忆深刻?简直是刻骨铭心!这辈子他也不会忘了这种疼。当这要命的疼减轻的时候,晋王觉得什么皇图霸业?什么荣华富贵?便是一个饭也没得吃的乞丐,也要比他幸福的多!

两个人这番险死还生,又在一起躺了几日,竟有些交情了。晋王终于忍不住问萧瑟:“相国大人,你这样出尽招数,命也不要,远超一个臣子所为。小王听人传言,你与今上交情匪浅,相国大人对今上是否…是否…心有所属?”

萧瑟愣了一下,随即失笑:“王爷从哪里听来这种话?”心有所属?萧瑟自嘲一笑,他那颗千疮百孔的心?

“王爷,我和皇上乃是生死之交,情非一般,却不涉及男女之情。王爷出身皇家,难道还不明白,男女之情乃是最不可靠的一种感情,我与今上若是这种关系,拿什么保障王爷的安全?”

晋王见了他的样子,暗暗点了点头。道:“相国大人,这几日你就在我身边安排事体,丝毫不见避讳,足见坦荡,按说小王不应该再怀疑你!不过你要知道,我全家上下百余人,还有我门客手下的前途性命,都押在皇上心意之上,我却不放心。”

萧瑟点头:“王爷说的是,那您要如何才能放心?”

晋王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抵御外敌也是应尽之责,何况我还是姓苑的!平心而论,我走到今天这个地步,也是被逼无奈,为了自保而已,我知道的很清楚,若是起兵便是一条不归之路,生死我并没有把握!如果有可能,我也不愿意走这条路!

如今话已经说开,我可以不要财富不要势力,也可以不要这个王爵之位!但她一定要保证我家人性命无忧,保证我门下有能力的才智之士还有一展所学的机会,不会受我牵连!”

萧瑟道:“我可以请皇上下一封诏书,将王爷的功绩昭告天下,王爷有大功予社稷,皇上若要真的转头对付你,天下人都会说她的不是!王爷请放心。天理昭昭,公道民心,是任谁也不敢欺的!”

晋王摇摇头:“不行!光是凭嘴上说说,我不能相信!”

萧瑟皱眉:“那王爷要如何?”

晋王轻轻在榻上击了一记,道:“我已经写好奏章,想请皇上到我晋阳来巡视一番,若相国在奏章上加几句促成之言,让皇上愿意巡游晋阳,等军队收编完成再回去!那我就放心了!”

此言一出,萧瑟和在一旁的张峰览全都脸色变了,晋王这是要扣下皇帝,他说收编过程如果不出意外再请皇帝回京都,言下之意就是收编过程中如果发现朝廷有借机对付他的意图,皇帝就不能回京都了!

但是谁又能保证他晋王不临时起歹意?皇帝到了他的地盘,到时候岂不是任人宰割的局面?他是放心了,朝廷那边能放心吗?

这个连萧瑟也不敢答应,就算他对晋王有把握,敢让青瞳来冒险,朝中那些臣工也绝对不可能答应。他迟疑道:“王爷…如今战事紧迫,要皇上离京恐怕…”萧瑟拧着眉头道:“王爷收编军队的时候,我一直在这里如何?如果有什么不对,王爷你就杀了我!”

“晋阳离京都并不太远,耽搁不了皇上太多时间!”晋王盯着萧瑟,道:“相国见谅!皇上舍得让你来喝下毒酒,未必不舍得你挨上一刀!若是小王自己,相国大人一条命当然抵得过了。但我这里远不止一条命!我若命手下将兵权交割,就等于将全家性命交予皇上之手!我若将历年积攒的势力交出,就等于将手下的前途交予皇上之手!小王虽然怕死,可等着我的若是个兔死狗烹的结果,相国大人还不如再给我喝一杯牵机!”

萧瑟沉默许久,才道:“好,我写我自己的看法。至于皇上能不能来,我就不能保证了。”晋王点点头,将准备好的奏章拿出来,萧瑟提起笔来,只写了两个字:“可行!”。

晋王有些出神的看着他,突然道:“我奏章上写了什么,相国看也没看,不怕惹祸上身?”

萧瑟微微一笑:“我既然说了要与王爷生死与共,不管你写了什么,我都与你一起承担就是!”

晋王默然良久,眉头一抬,道:“既然这样,小王邀请相国去晋王府暂住,相国想必也不会拒绝了?我并没有要留你当人质的意思,只不过我们两个现在身上都有伤,在这小小客栈里住久了,毕竟不方便。”

萧瑟点点头:“早闻晋王府大名,正要叨扰王爷。”

很快,两顶软轿来到丹县,将晋王和萧瑟抬了出去,一路闲杂人等早已肃清,两乘小轿一直抬到晋阳城晋王的府邸中。

晋王府虽然大,却也大不过皇宫去,萧瑟不觉得有传说中那么奢华。只有一点奇怪,现在已经是冬天,晋阳又比京都更北一些,晋王这个花园很大,按理说应该很冷才对,可他乘着软轿一进王府,却觉得温度适宜,非常舒适。

虽然是冬日,园子里却开满了鲜花。无论是牡丹还是山茶,月季还是杜鹃,树上的海棠还是池中的荷花,每一朵都是开着的,且全都是刚刚开了八成,正是一朵花最娇艳可人的时候,甚至连河边的绿柳黄杨都是枝叶鲜嫩,一片败叶没有。

他随口说道:“王爷府中的花匠必然是有好手,竟然将花侍弄的这么好。”

晋王轻轻一笑,道:“停轿,掘开一棵树让相国大人仔细看看。”

立即有人答应一声,将一株树底下的泥土掘开,萧瑟一望便明白园子里为什么这么温暖了,原来这树却是种在一个大大的花盆里的,花盆周围吊着四个精致的炭火盆。花盘埋在地下,恰与地面等平,所以让人误认为是长在地上。

再看这园子,少说也有几千颗树,如果每棵树底下都有火盆,那就明白为什么明明是冬日,这花园里却温暖宜人了。

萧瑟不由将目光转向满园子都恰好开了八成的鲜花,晋王看出萧瑟的意思,道:“这些花也是花房里培育的,有人私下里叫我这个花园是‘移春’,倒也有点意思。

花比不得树耐热,每一盆只能摆一天就不好看了,一个冬天下来需要许多,所以我这晋王府的花房比别处都要大些。”

萧瑟叹道:“王爷真会享受…”

晋王淡淡的道:“我能享受的日子也不长了,这些东西都是为谁准备的,就要看你主子的胆量了!”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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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63、十六 速来 ...

书信传递之后,萧瑟就在晋王府邸一边养伤一边等着。他这次玩命玩的太成功了,结果是别人从此相信他会随时乐意去死,要将抵押品换一个肯定不会玩命的人了。

青瞳会不会来,他也不能预料,若是不来,前功尽弃也不会,晋王的调令都已经发出去了,他已经做了很多布置,可惜和平转化就变成了很可能开打,到时候军队和物资会损失多少现在不能预料,损失中能预料的就是他,真的开打,他这个身处晋王府邸的相国自然会被杀了泄愤。萧瑟看着自己身上还没有完全好的伤,要不要想办法先走呢?

不过呢,皇帝不敢来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就算不来晋王也有可能拖着不打,他要走可就意图非常明显了。萧瑟轻轻一笑,走不得,还得接着玩命。

等吧,晋阳离京都的确不算太远,随便怎么拖延,有两个月怎么着也就有结果了。

一日,晋王正和萧瑟在府邸饮茶,他手下的统领张峰览疾步跑了进来,叫道:“王爷!王爷!皇上…皇上…”

晋王身子已经基本好了,他站起身问道:“可是皇上的旨意到了?”

张峰览用力摇头:“不是…是皇上!是皇上!”他用力喘了一口气,才道:“皇上亲自来了,就快到府门外…”

“什么?”晋王脸色大变,从萧瑟的书信递出,不过十几天时间,就算看到书信马上动身,也不应该来的这么快啊?这都赶上六百里加急的速度了!

除非是萧瑟事先就约好了的!不知他们都安排了什么?想到这,他狠狠的看了萧瑟一眼,却见萧瑟也是一脸吃惊,晋王顾不得问他,对张峰览喝道:“来了多少人?可是包围了王府?”

“就…几十个侍卫!十六卫军护送至丹县,皇上就命军队回京了,她就带着几十个侍卫一直来到这里,沿途不许声张。丹县县令随驾,队伍一直快到王府门前他才有机会通报!”

晋王又是一惊,转向萧瑟咬牙问道:“相国大人,你这是何意?”

萧瑟眉头也皱起来:“我也不知!”

张峰览急道:“王爷,要开中门迎接,还是要府内准备?”

晋王脸上肌肉乱跳,开中门迎接?那岂不是表明他得到消息了?皇上一路隐瞒行踪,吩咐不许声张,被他识破行藏会不会不高兴?不迎接?知道皇帝来了不迎接那还得了?现在是多么敏感的时候!府内准备?准备什么?刀斧手?皇帝就几十个人来,如有没有阴谋,根本不用准备,如果有安排,现在准备有用吗?

他双拳紧握,游移不定的看着萧瑟。

萧瑟站起来,握住他的手,道:“王爷,我随你一起出门迎接!萧瑟说话算话,如果有变,我将命赔给你!”说着率先前行。

晋王咬牙吩咐快开中门,一边将闲杂人等驱散,一边率领有官职的手下出门迎接。

他刚刚急急走到门口,密集的马蹄声已经响起,只见几十匹高头大马快步而来,来到王府门前,几十个人一起勒住缰绳,齐齐停住。

这些人个个眼神精光闪闪,想必内功不弱,但是他们身上却都积着一层黄土,衣冠略微凌乱,虎口被缰绳勒的发红,想必是骑马奔驰很久了。

来到门前,几十人左右让开,露出中间一匹高大的黑色骏马,这匹马骨骼突出,从头至尾长足丈八,跑起来动作无比流畅,如同黑色河流一般,众侍卫的马匹也都是良驹,被这匹黑马一比,却立即显得平常了。

晋王知道这就是皇帝了,他忍不住打量了一下青瞳,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个年轻的女帝,只见青瞳穿着绯红色罗衫,暗红押金的外袍,虽然不张扬,却也不失华贵。头上没戴冠冕,只用一个白玉扁方瓒起。容貌是极美的,只是美中带着一点微微的煞气,长途跋涉之下,她的容颜也颇有疲惫之色,但看着自己的双目却仍如同两丸水银,冰雪般幽亮。

他连忙赶到马前,正要施礼,青瞳已经一跃下马,将他扶住,开口便道:“皇叔,我来看你了!”

“别怪我不告而来,让皇叔吃了一惊。”她轻轻一笑:“我是自己偷着跑出来的,京都那边还在打口水官司,我要是还在朝堂,他们永远也定不下来结果,礼部上报出京的仪仗都要准备一个月才行,呵呵…不过现在京都的朝臣想必已经统一意见了,仪仗过阵子也就应该到了!用不了一个月!”

“皇上!您…看到臣的奏章,立即就来了?”

青瞳一笑:“可不是,干粮都没准备,还是路上买的,皇叔,你没等急吧?”

“皇上…这…”晋王的手有点哆嗦,他说了让皇帝来,心里却没打算她一定会来,即便来,也应该是十六卫军护送,先将晋阳包围,再将晋王府一切人等驱散,她才敢进来才对。

谁曾想皇帝接到他的奏章,竟然快马飞奔,一路日夜兼程的跋涉而来?十几日赶来,每天至少要走六七百里路!就算是快马加急的传信兵,这样急赶下来也通常累的倒下了!

她就这样来了?将身家安全交给了自己?自己为了防备她做了多少准备?用了多少心机?而她,就这么什么也不准备,轻轻松松就来了?晋王突然有些惊心动魄的感觉,这就是现在大苑的主人,就是他们苑家的皇帝!

青瞳正在偷偷的活动手掌,她的双手也因为长时间握住缰绳而红紫肿胀。晋王心中突然宁静无比,这个新皇的事他不是不知道,她率领区区六千新兵,一路奋战,最终打败了宁晏,夺回苑室天下,无数的事让晋王仔细研究过,暗自赞叹过,但都没有这一刻,这个风尘仆仆的样子让他这般心中震动。

这一刻,晋王露出笑容,很好…小心翼翼提心吊胆的活了几辈子,到我这里终于可以安稳了!终于可以安稳了!做一个富家翁,远比当一个众矢之的的晋王舒服快乐,他像一个真正的长辈那样打量着青瞳。

舍得舍得,有舍有得…很好!

————

晋王府今天很热闹,平时绝对请不到的客人满满坐了一园子。大苑王朝数得上的官员足有几十个,连参与政事的弘文殿六卿都来了两个,嗯,算上萧瑟就是三个。

这些朝臣是跟着皇帝出巡的大驾车辇一起来的,虽然比较匆忙,车辇还是空的,但是沿途必备的仪仗还是不能过于简单,何况皇帝骑的马实在太快,就是让这些臣子什么都不管了立即去追也是追不上的,急也没用。所以尽管人人心急火燎,他们到晋阳也是七八天以后的事情了。

在楚惜才的安排下,这次来的大部分都是品轶不低,职位却不那么重要的文官,如武本善、王敢等武将要留在京都戒备,万一出事,还有周旋余地,不至于让人家一锅端了。

这些文臣都表现的很亲热,一个个对晋王大加赞赏、相谈甚欢,绝没有一个人对晋王的目的表示怀疑,好像现在是太平盛世,皇上和他们都是专程来这里游春一般。

刚刚接到晋王奏章的时候,朝臣们可以说这是阴谋,去了就要种圈套之类,现在皇上已经在人家家里,再这么说就是诅咒了,大家都明白,该怎么样都差不多已经发生,目前好好维系面子就成了他们的唯一任务。

晋王和这些朝臣谈笑甚欢,是怎么回事他心里明白的很,要在以往,他也许比现在敷衍这些人敷衍的更好,但是心中一定是戒备的。现在却不然,他真正觉得好生轻松,随意的和这些朝中大员谈笑,随意的享受着明媚的天气。

开始交割之后,原属晋王的私军在将官的带领下赶赴北方向元修报到。所需财物也列举周详,按照计划逐步运送关中。晋王这里旨意褒奖当然也少不了,晋王本人赐了日后升天,灵牌可入太庙正殿,他三个儿子也都授了不同的爵位。这些事体是由萧瑟和晋王手下的财物人员协商着办理的,青瞳什么也不用做,她呆着就好。

她的存在只是表明一种态度。皇帝本人在晋王府,这是一颗巨大的定心丸,谁也不能说朝廷没有诚意了,谁也不会认为抢走他们手中那点兵力财物比皇帝的安危更重要。晋王手下的人也是大苑的人,他们中虽然有很多世代受到晋王的恩惠,如果朝廷武力夺权,这些人是愿意为晋王献出生命的,但是如果晋王自己乐意,一切又有保障的话,这个结局并不算很难接受。

所以在晋王府这几天,竟然是青瞳继位以来难得的休息日,她在晋王的陪同下,赏花观鱼,听戏游园,好生玩了一把。所谓偷得浮生半日闲,就是这个意思吧。在一个原本是敌人的人家里、在八面来敌这个要命的时候,却过了几天比她在太和殿宝座上更舒服的日子,却也算的上意外收获了。

64

64、十六 宝物 ...

青瞳的舒服注定维持不了多久,虽说是亲人,其实在这之前,他们从来没有见过面。没想到心结放开,晋王竟然很八卦,详细问她喜欢吃什么?玩什么?为什么总是气喘?现在吃什么药?为什么还没有选出相王?喜欢什么样的人…,很像青瞳早年在甘织宫时的老嬷嬷丁氏。

青瞳一直缺少和长辈相处的经验,开始还为这份关心有些感动,渐渐就有些吃不消了。但她又不可能不敷衍晋王。

晋王是决心不走争权这条路,所以他送出来的是真金白银,实打实的鼎力相助!而朝廷又实在没什么能让人看得上眼的,所以朝廷给晋王的都是那些听着虽高贵、却没有实权的荣爵和死后的荣耀。青瞳占了这么大的便宜,难道还不让人家说个高兴?所以她只好把自己的私事絮絮叨叨说给这个叔叔听。

更难受的是,这个叔叔从青瞳对日常生活的叙述中明显是觉得皇帝侄女的日子过的并不太好,对她更加关怀备至。由于晋王生活的远远比青瞳要奢侈,晋王府中好些东西都让青瞳难免多看两眼。但是只要她对什么东西略微称赞或者多看一眼,晋王就马上要送给她。

喝水的玉杯雕刻精致,青瞳喝了水顺手摸了一下,晋王立即命人将整套玉杯拿出来。墙上的一副字运笔有些像周毅夫,青瞳略看的出神,晋王以为她喜欢字画,打开库房,取了几百幅古画给她。还有整套黄杨木老树根抠出来的桌椅,一连十六扇的翡翠屏风…如果不是青瞳全力阻拦,园子里那座七彩钟乳石的假山晋王也准备拆了给她。

晋王确实是诚心诚意的,青瞳能感觉到,却之不恭她也只好收下,但这过分的热情让她不免小心翼翼,不敢轻易表示对任何东西的兴趣,便是这样,七八天下来,晋王预备要给她带回京都的东西已经两间屋子都放不下了。

终于等到交割的差不多,应该不会有大乱子出来了,群臣也已经来接她。这些平时在大苑朝堂上才能聚齐的人又在晋阳附近大小官吏的陪同下游览了几日,面子里子都安排好,青瞳不禁松了一口气,她终于可以走了。

送别的宴席上,首席自然是青瞳坐了,晋王坐在主位上相陪。席间自然是一片赞扬之声,别说食物精致可口,便是晋王给他们吃窝窝头喝刷锅水,此刻他们也要说好吃。

其实青瞳几乎吃不下去东西。青州失陷,西南告急,南诏叛乱,这些十万火急的事情还没有解决,她恨不能长出翅膀飞回去。但是为了安定军心民心,她又必须做出淡然悠闲的样子。老百姓看的是官,官看的是她。

晋阳是北部最大的商城,道路顺畅消息灵通,她来晋阳是大事,必然广受关注。在晋阳期间,她的一举一动都会传出去。所以她越悠闲越满不在乎,其他人也就越心中有底,关中这一路预计要打不短的时间,又要借此震慑东林,士气十分重要。

京都的文臣们也吃不下,晋阳在他们眼中不啻狼窝虎穴,个个来时都是提着脑袋来的,虽说现在情况比他们料想的好的多,晋王丝毫没有翻脸的意思,看上去还有点舍不得皇帝走,但是这种危险的地方,当然还是越早离开越好。

撤下宴席,青瞳端起一杯茶,向道:“皇叔,这些日子多有叨扰,朕以茶代酒,多谢皇叔为大苑所做的一切!”

晋王站起身子,举杯饮下,道:“陛下驾临晋阳,臣晋阳属地各个郡县官员都同感天恩,臣等商议,有几件物事献上,请陛下带回京都,也算臣等的一点心意。”

还有礼物?那两屋子还不知道怎么拿呢。青瞳暗自咧了一下嘴,却不得不做出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哦?皇叔准备的一定不凡,是什么东西?”

晋王叫了一下:“陈大人,呈上来吧。”

“是!”绥郡郡守陈广福应了一声,连忙起身施礼,他一个小小郡守本来没有资格出现在宴席上,不过这次客人太多,主人家就晋王一个当然招待不周,于是晋王将属地郡县官员都叫来陪席,这个陈广福知道这是个千载难逢的露脸机会,老早就开始准备了。

陈广福是个精瘦的中年人,不知是不是年纪大了,下巴上只有稀稀落落几根黄胡子,他来到首席前媚笑道:“万岁富有四海,别的物件也不敢呈上,不过却有三件宝物却是别处没有的,晋王殿下看了也说尚可,请万岁看看。”晋王也微笑着点点头。

青瞳多少来了一点兴致,这几日她见多了晋王府中巧夺天工的饰品,什么金的玉的都是随意摆放,得他点头这什么三宝必然不凡,于是问道:“哦?是什么?”

陈广福双手一拍,道:“拿上来!”

青瞳眼见有人托着个小小托盘上来,陈广福自己接过托盘,隔着桌子恭敬举起给青瞳看。

偌大的盘子里只有一颗形状不甚圆滑的珍珠,这珍珠大约有成年男人大拇指大小,微微发着白光。对一般人来说,这珠子的确不算坏,但是今日宴席上全是高官,这样大的珠子,谁家没有个几十?盘子倒是好盘子,上好的黑漆漆了很多遍,黑的乍眼亮!

见绥郡郡守所谓的宝物就是这么一颗珠子,抻着脖子的人全落回座位上,这陈广福在绥郡小地方呆久了,想讨好皇帝就找来这个个破玩意,眼皮子也忒浅。只有黄希原为人厚道,不忍见他难堪,应付的说了句:“挺好挺好。”

陈广福笑容不变,对晋王道:“殿下,有没有珠子,借下官一用。”

大家都奇怪的看着他,晋王吩咐家人:“拿一斗珠子来。”

片刻珠子就送到了,一斗珠子哪一颗拿出来也不比盘中大珠逊色,更难得颗颗圆滑,大小如一,相比之下,盘子里的大珠更是光泽晦暗。

陈广福假装看不见别人的眼神,他拿过犀牛皮的珍珠斗,将一斗珍珠缓缓倒进黑漆盘子里。

珍珠一进盘子,竟然立即围着原来的大珠转动起来,好似铁球遇到磁石一般,过了很久才停下,如同跳舞一般,停下之后全聚在大珠正南方向,地方不够就自动叠了起来,成为高高一堆,只剩大珠留在东边,恰似群星同皓月一般。

大家皆看的眼睛发直,陈广福笑道:“王爷家的这些珠子一定是南海的,听说南珠最是优良,果然不差。”

范归豫脱口惊呼:“这、这难道就是东海母珠?”众人立即喧哗起来,任平生站在青瞳身后护卫,此刻也把脑袋伸出来,极为吃惊的看着这些活了一般的珍珠,脱口问道:“东海母猪?在哪里,我怎么一条猪腿也没看见?”

青瞳用胳膊肘微微撞了他一下,道:“小声点,是母珠,珍珠他娘,懂了没有?我在典籍中看到过,天下只有四颗母珠,东南西北四海各有一颗,这些珠是南珠,所以被母珠排斥,如果是东珠,那就会贴在母珠上了。还真有此物,我以为是传说呢。”

还好大家正惊诧喧哗,才把任平生的声音盖了过去,要不皇上身后只站了这么一个侍卫来,还是这种水准,真是太丢脸了。

见任平生两眼死盯着这个奇特的‘母猪’看,青瞳伸手将盘子要过来拿起母珠假意把玩,其实是让她身后的家伙能看的更清楚一些,估计大个子新鲜劲过了,将托盘递回去,略夸了一句:“确是宝物。”

见皇上喜欢,陈广福乐得眼睛眯成一条缝,他道:“万岁,这是天生的物件,这第二件宝贝可就是人做的了,请万岁瞧瞧。”

青瞳也是好奇,什么人做出来的东西能和这等稀世珍宝相提并论?她微微点了点头,客气的说了声:“有劳!”

陈广福退了下去,一会儿花园的小门外面鱼贯行来两队侍女,她们双手平伸,好似托着什么物事一般,众人全都揉了揉眼睛,面露惊奇,因为这些侍女手中托着的半点也不像实物,分明就是晚霞。

左面一队侍女手中好似一匹红绡,但是不管怎么看,它都更像是一条彩虹,一条各种各样红色组成的光。

这红绡本身应该只是一种红色,但是只要映照在它身上的光线微微变化一丝一毫,都会让它现出不同的红色,大红、曙红、洋红、朱红、深红、橘红、栗子红、紫红、玫瑰红、桃红,还有许多说不出名字的红色。你能想象到的红色和你想不到的颜色都在这团晚霞里出现了,流光溢彩,绚丽之极。以至于没有人说得清它到底是什么红色。这些侍女的手也像是伸进了霞光里,被染得红的透明一般。

陈广福的声音传来:“绥郡富户有一块祖传的红曲,染出的红色不同一般,臣命巧匠用上好冰绡历时三年织成这两幅长绡,后用珍珠为炭才将这红曲颜色煮在冰绡之上,色成之后晒于城头,观者如潮,莫不以为晚霞,故而,臣为这匹红绡命名‘落霞’。”

青瞳不由赞叹:“名副其实!”

晋王微微一笑,道:“绥郡以织染闻名,此物在臣整个属地晋阳都非常有名,三年前陈大人送了给我,今日拿来奉上,也算是借花礼佛了。”

青瞳笑嘻嘻的道:“送了皇叔就是皇叔的,陈大人,朕可只能领皇叔人情!”

陈广福连忙施礼称是,四周臣工也配合着笑了几声,将气氛推的更加融洽。

陈广福这才指着右边另外一队侍女捧着的东西道:“染了落霞之后还剩下一点染料,臣见池底滤色剩下的浆子虽说轻薄,却也别是一番味道,就命人试着又染了一匹冰绡,浆子色薄,前后染了上百遍,用了一整年才妥,染成之后臣看了竟是还好。”

大家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一耽搁间,这队人已经走近了很多,可以看见她们手中也托着红绡,这匹绡比起刚才那匹就显得轻薄很多,远没有落霞颜色那么绚丽厚重。其实绡是一样的绡,不过是颜色淡了,却让它显得轻了很多。轻的似乎比空气还轻,轻的如同悬在手上落不下去一般,乍看似乎平平无奇,却越看越有味道。

如果说刚才的红绡是光是霞,那么这个就是一缕轻烟,一片薄雾。就如同水墨画中极淡极淡的一笔,不注意几乎看不到,然而这淡淡的嫣红竟能晕开极大的面积,映的侍女们脸颊都是一片懒洋洋的嫣红,这绡轻轻动上一点儿,都能引得一片嫣红优雅的流动良久。

看的人人都不约而同的屏住了呼吸,只恐气大了,就吹散这片软红轻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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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十七 绝色 ...

两匹绡都极长,鱼贯而入的两队人在离御案五步远的地方左右分开拜伏于地,两匹红绡就飘飘摇摇的拢在地上,尤其是后一匹,淡的就像这片地面升起的红雾一般,青瞳也不由轻轻的问:“这个叫什么名字?”

陈广福躬身道:“这个没有名字,万岁若为此物赐下名字,则皇恩浩荡,不但波及众生,连着无知之物,也要感念天恩了。”

青瞳微微点头,道:“既如此,叫余霞吧。”类似这样的奉承话她听得多了已经不会像最开始一样觉得浑身发痒,恶心反胃。有些官员事情还是会办的,只是说话就一定要这么说,这也是人家几十年练成的本领,无甚大碍,将就一下也就是了。

这个名字立即换来一片嗡嗡的颂声,不管是不是觉得她起得好,大伙都夸得好像此人文采风流,天下无双一般。

前两件都可以算作宝物,然而都是些风花雪月的奢侈玩意,青瞳表现出如此兴致勃勃,一大半还是为了给晋王面子。

这时候,陈广福突然将手一指,道:“万岁,第三件宝物来了!”

大伙都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见手持落霞余霞两幅红绡的侍女突然将手一抖,这两匹极长的红绡就被抛在空中,遮蔽了众人的视线。

接着她们左右一闪,露出队伍最后一个身穿白衣的人来,这人低着头,满头乌溜溜的黑发柔柔的垂下来,也如一幅黑缎。脚上没有穿鞋袜,皮肤白腻的如同细瓷一般,十个小巧的趾甲都微微现出淡红色,如同十片小小的花瓣。

两匹红绡的另一端都系在这人的腰上,那腰肢纤细柔韧,如同刚长出叶子的新竹般俊秀挺拔。

随着落霞余霞往天上一抛,各种红色顿时如同活了一般游弋起来,太阳都被夺去了光彩,宴席后面奏起节奏激扬干净的乐声来,那人舒展手臂,跳起舞来。

音乐是激扬的兰陵王入阵乐,皇家祭祀的必备曲目。青瞳从小看到大,和着这个音乐跳舞的一直都是六十四个穿着甲胄、戴着鬼面的士兵,如今叫一个人穿着白衣,舞者红绸的人来跳,竟然跳出六十四个人都不及的气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