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无忧赶到的时候,天镝暗、帅孤裂、俞靖和竺元之,已坐在矮桌之前,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只热腾腾的陶钵,听到她拾阶进楼,居然连看她一眼的都没有。

凤无忧咳嗽了一声,招呼道:“早啊,大家,都忙着哪!”

天镝暗和俞靖对她基本无视,帅孤裂抬起头微微一笑:“七七,早!”

而竺元之却回了一句:“七小姐也来忙啊!”

什么叫“她也来忙啊”?这个老竺头讲话,越来越不着调了。

凤无忧瞪了他一眼,不客气地凑过去,在竺元之旁边挤了个位置——这些人里,她也就敢惹他了。

“这是什么?”

“粥!”竺元之道,“和下粥的小菜。”

“我知道!”凤无忧道,“我是问,谁送来的?”

这竹楼出现的太突兀,天镝暗四人的神色也颇沉重,所以基本可以肯定,这件事并非他们所为。

果然,竺元之摇了摇头。

凤无忧道:“你真不知道?”

“不知道!”

“这里,距离碧落殿宿营之地,虽然隔着一条河,但算起来,也不过三百丈开外。这么近的距离,有人建了一座楼,而且做了一顿早饭,你们这么多高手,居然不知道是谁干的?”凤无忧食指从天镝暗点到俞靖点到帅孤裂,最后落到竺元之鼻子上,感觉十分不可思议。

俞靖皮笑肉不笑道:“这么说来,七小姐知道是谁了?”

凤无忧向桌子上瞄了一眼,道:“虽然还不知道饭是谁做的,但是我却知道,这是做给谁吃的。”

俞靖问道:“谁?”

凤无忧指着自己的鼻子:“我!”

“七小姐的自我感觉还是那么良好!”俞靖皮笑肉不笑,“不过,何以见得?”

“因为——”凤无忧笑得十分和蔼,“这些菜都是以前我有钱的时候,最爱吃的!”

竺元之笑了:“我倒没想到,一向胡作非为的七小姐,喜欢的食物居然这样…呃,亲民。”

凤无忧鄙视他:“亲民?你也忒没见识。”当这是普通的小菜么?

她拈起一对筷子,夹起几条笋丝,放在眼前看了看,啧啧称赞:“你瞧,这笋丝切得粗细均匀,笋肉宛如透明,里面淡青色脉络,好像有植物的精华在其内流动,尝起来甘脆清甜,十分适口。这可不是普通的笋,而是产自湘南的青灵笋,全国也只有湘南万家寒潭周边三亩不到的竹园,会长这青灵笋。拌笋的麻油清亮浓郁,香而不腻,如果我的嗅觉没有出错的话,这乃是号称天下第一素膳大师的五凤寺善慧老和尚亲自种植的芝麻,并亲手以小磨磨制。”

她把笋丝放下,又指着白菌牛肉丁道:“这道菜,看着也很简单吧?可是你瞧没瞧见白菌菌柄上的浅紫色的小瘤窝?这证明它是长在极北森林的深处、人迹罕至的地方、伴随紫灵芝而生的极品白紫菇。那种地方,本来雨水就不多,它存活的时间又短,生长出来后,如果半个时辰不被采摘,便会枯萎腐败,一般极少被人采到。半年前,市面上这种白菌,即使三百两黄金换一两,也不见能换得到。”

她停了一停,续道:“风干小香肠和香辣银鱼干,倒是没什么好说的,只不过这种小香肠,里面腌制肉品的香料,是昔年大药师三千月色亲手所配,配方如今已经失传了;而香辣银鱼干的主料小银鱼,出自南海的银叶鱼,这种鱼每年只在中秋月升之时产鱼子,月到中天之时孵化,马上捞出小鱼,等第二天正午阳气最旺时,用桂叶包好,放到太阳晒不到的地方阴成鱼干。这小银鱼数量虽少,却也不算难得,只是捕捞的时候难度比较大,稍有不慎小鱼立死,一般说来,捕捞上一千条鱼,熬到第二天下午还能活着的,有个二三十条吧。”

她轻点手中筷:“这四碟看起来不起眼的小菜,光各种食材就价值千金,如果再加上辅料、厨师手工和这套静江窑粉彩玉纹的食具及香萝黑松炭、汉造三足铜泥炉,没有三千金下不来。”

天镝暗面色沉凝如水,冷冷地道:“这个人倒是了解你的刁嘴巴!”

俞靖叹服:“看来不管多么没用的人,都有自己的长处。”

凤无忧听而不闻,只当他们在夸奖自己,叹道:“我可有好久没吃过这几道菜了。上次吃到的时候,我还是有钱人呢。”转过头招呼其余四人,“来来来,大家尝尝合不合胃口。”

她抄起各人面前的玉纹瓷碗,拎起搁在边上的银勺,盛了四碗粥,摆在四人面前,道:“别担心,没有人会蠢到用这种方式在菜里面下毒。事实上,我觉得这菜也许根本就是哪位朋友送来的。”如果不是朋友,就是敌人。一个对她了解入微的敌人,连她的口味都了如指掌…

凤无忧心底打了个寒噤,面上却不动声色。

帅孤裂轻轻一笑:“俞二弟所说果然不假,七小姐到哪里都有朋友!”

凤无忧装作无奈地叹息:“人缘太好,有时候也是一种负担。”再次招呼,“大家请啊,不要客气。”

竺元之用汤匙拨了拨碗中的粥,笑着问道:“七小姐介绍了这么多,怎么没提这粥?”

“这粥啊?没什么好说的,鸽肉香雪米,熬的时间足够了。”她将陶钵整只提到自己面前,“这些是我的。”用粥匙搅了两下,深深吸口气,“浓稠香滑,好粥。”

其余四人全用诡异的眼光看着她。

凤无忧心里发毛,强作镇定地皱眉道:“都看我干吗?我什么都没干!”

大家不说话,仍然看着她。

凤无忧心虚地叫了起来:“还看!还看!我真的什么都没干!”

“大家不是看你,是佩服你!”竺元之道,“咱们认识这么久了,我还真不知道七小姐你好这口。”

“什么意思?”凤无忧眼皮一跳,“好哪口?”

“这钵粥啊!”竺元之指着正中的陶钵,“七小姐口味果然不一般,这钵蝙蝠肉粥,碰到七小姐,也算是有了知己了。”

凤无忧顿了一下,很无趣地粥匙放进陶钵里:“这么大人还挑嘴,那可不太好。”原来他们都知道了!这世界上敢吃蝙蝠的人可没见几个,她也不敢,本想骗他们尝尝蝙蝠肉恶心恶心,谁知道四个老狐狸没有一个人上当的,就看她自己唱独角戏。真没劲。

天镝暗淡淡地道:“你不奇怪这些蝙蝠肉是哪里来的吗?”

凤无忧一呆,忽然想起昨天晚上的事,忍不住叫了起来:“蝙蝠夫人!”

帅孤裂点点头:“正是蝙蝠夫人的那只,金翼红睛嗜血毒蝠。”

凤无忧想起昨夜在林中遇到蝙蝠夫人之时,她肩上蹲的那只金翼红睛,钢爪黑喙的巨大恶蝠,不禁十分好奇:“帅大哥,你看着肉丝就能看出是哪只蝙蝠?”这本事太神奇鸟!蝙蝠夫人的小弟可有成千上万只的。

帅孤裂微微一笑:“如果你回头看一下,也会知道是哪只蝙蝠的。”

凤无忧依言回头,看清楚自己背后的东西,顿时眼睛直了。

在她的身后,竹楼的角落里,层层纱幔后面,放着一口小箱子。

做工精致的楠木小箱,漆着红漆,光可鉴人,箱体上雕着造型古怪的纹路,仿佛是开在火焰中的莲花,雕工非常精湛,火焰如在地狱中跳动,莲花开在火中栩栩如生。

箱子盖是打开的,箱盖上钉着一颗头,箱子里面也放着一颗头。

一颗人头,一颗兽头。

两颗头都是用袖箭牢牢地钉着,蝙蝠夫人和她的嗜血毒蝠的脑袋,在箱子里面相依相偎。

凤无忧突然打了个寒噤。

居高临下,她看得很清楚,蝙蝠夫人的头,是被齐颈割下,刀口平滑,骨肉整齐无参差,颈边干干净净,没有丝毫血迹溅开。这样的刀口,需要一口极快的刀,需要大量的经验,需要娴熟的技术,但即使是京城刑部杀人最多、最利落的金牌刽子手吴怨,也解不下如此完美的头颅。

因为它还需要高绝的武功。

能对骷髅先生、鬼血幽冥、不死鸟、木英白、孙宜兰等,甚至刘一城、无忧子、凤凰儿、吴有盗等人那样,一刀割喉的武功。

只有那样出手如电一击必杀的功夫,才不会令蝙蝠夫人在死的瞬间感觉到恐惧和疼,从而不会弄坏了头颅的面部表情。

只是,蝙蝠夫人为什么会死在这里呢?

因为自己昨天晚上误入蝙蝠夫人的毒雾蝠阵,差点被蝙蝠咬死啃成骨头,后来与蝙蝠夫人过招又几乎被她抓破脸…

凤无忧觉得自己脸上的肌肉,比蝙蝠夫人的还僵硬。

她真的不想那么自恋,认为这些已经发生的事,都是有人在替她报复,然而当所有的事情都凑到一起,她不得不认为,这些事的确都是围绕着她来的。

虽然事情的起因有的已经记得不太真了,但包括无忧子、凤凰儿等人在内的这些人,生前的确都跟她有大大小小的过节。有的责任在她,比如无忧子和凤凰儿,自己找他们的麻烦,只因听他们的称号不顺耳,便打上门去;有的责任在对方,比如当朝李相之子李昭,居然不长眼睛敢当街调戏于她。

但不管责任在谁,当这些人都被杀,而且被同一种手法所杀的时候,她的确是逃不脱嫌疑。那杀人者虽然意图难料、武功难测,她也未必有多在乎,然而可怕的是,这个人对她的了解——他不但知道她和什么人有仇有怨,还知道她喜欢吃什么食物…除了这些,他还了解她什么?

而且他这样做究竟想要得到什么?别告诉她此人在暗恋她啊,鬼都不信这种说法,多半是拿她当个什么幌子,暗中却图谋更深…

嘤嘤嘤嘤——

凤无忧摸着自己冒着凉气的颈子,想到身后有这么一个杀手幽灵般闪现,简直都要哭了。其实天镝暗以前也有派人监视她的一言一行,但他好歹是明着来的,虽然讨厌却并不令人害怕,哪像现在啊,太恐怖了!

帅孤裂走到她的身边,温声道:“七七,别担心!”

“她不是担心。”天镝暗淡淡地道,“她只是忽然想起一个人而已。”

俞靖问道:“谁?”

天镝暗道:“非人妖魂冯不可。”

非人妖魂冯不可,是武林中近三十年来,最恐怖、最猥琐、最恶心的一个人。不论男人还是女子,甚至提到他的名字,就跟吞了二百只苍蝇、却又吐不出来一样,不幸碰到他的而且还活着的人,更是一听到他的名字就想死。

冯不可不是嗜血如狂的杀人魔,他只是一个变态。

他最招人恨的,不是冠绝天下的轻功,也不是掌中的一口冰绡薄刀,而是一个极其猥琐变态的灵魂。

他是一个集偷窥、尾行、窃听、骚扰…种种行径为一体的超级变态。

他不杀人,也不采花,他只恶心你。

他曾经十年如一日的给昔年江东武林盟主的夫人、女侠苗小珊送“礼物”,有时候是苗小珊嗅过的一朵花,有时候是她的头发,有时候是她用过的口脂,有时候是她的肚兜,有时候是她剪下的脚趾甲…

苗小珊的丈夫吴天波,曾经多次纠集人手追杀冯不可。可是因为冯不可的轻功和刀,每一次追杀都是铩羽而归,反而惹得他变本加厉。最过分的一次,冯不可用了迷药、闷棍、背袭等种种下流手段,弄翻了江东武林的一票著名男女高手,从八十岁的耆老,到八岁的新秀皆有,并将他们偷偷运入吴天波府中潜伏,集体偷听吴天波与苗小珊夫妻圈圈叉叉。

据说,当时苗小珊羞愤之下,一头撞在床柱之上,好在被胁迫偷听的人当中,有当时的江东名医邬天道在,所以苗小珊人未死成,却精神崩溃,从此不能见人,在吴府地下密室中一住三十年,听说至今仍然健在…

三十年前的江湖中,苗小珊并不是唯一被冯不可迫害的,她只是其中之一而已。当时江湖女子,几乎人人谈冯色变,越是相貌美丽、名声显赫、身份高贵的,越是他的理想猎物。

女人们对他是又恨又爱,因为不管怎么样,能被这么一位威名赫赫的变态盯上,虽然恶心恐怖,但也从另一面证明了她不论身份还是相貌,都超出同侪的优越。

据统计,当时宣称被冯不可盯上的名媛侠女,至少有一百六十多人,其中有没有水份不知道,但这一百六十多人,已经涵盖了当时能够在江湖中排上名字的女子三分之二还多,至于排不上名号的——对不起,这种女人你请冯不可去尾行偷窥,他都不稀得搭理。

传说中非人妖魂冯不可至少已经死了三十年了。死因非常据有八卦娱乐性:他某次路过皓月山庄,顺便参观庄主良皓月和夫人沈雨珂洗鸳鸯浴,发现沈雨珂居然是一个满腿黑毛的大男人,兴奋之下不慎弄出声响,于是被这对江湖中最著名的神仙眷侣发现,三人追、打、逃、杀,最后的结果是,冯不可虽然被杀,却把消息传了出去,那对男男相恋的神仙眷侣身败名裂,从此自绝于江湖。

众人想起江湖轶闻中,冯不可诸般下作变态事迹,皆默。

轻功、快刀、尾行、偷窥…

凤无忧瞅瞅箱子里两颗头的断口,再瞅瞅桌上满合自己口味的小菜——她不是那么倒霉,被冯不可的模仿者盯上了吧?

天镝暗目似寒星,唇角却挑起一个很危险的弧度,将凤无忧盛给他的粥推了过去:“这么来之不易的菜肴和粥食,怎么可以浪费呢?七七,这些食物,既然是专门送给你的,你就不要辜负了人家的一片心意,坐下来慢慢吃了吧。”

竺元之立刻有样学样,将自己的碗也推了过去:“这碗也请七小姐笑纳了吧。”

凤无忧看到蝙蝠粥,就想起冯不可,顿时胃里一阵翻腾:“喂喂喂,我今天还没做错事吧?要不要这么毒啊?”做你们天家的四等丫鬟也太辛苦了,别人家可没有无缘无故就惩罚人的规矩!

天镝暗似怒非怒,淡声道:“刚才对着菜肴侃侃而谈的时候,你不是很得意?”

凤无忧辩解道:“我那不叫得意,实在太学识渊博、见多识广了,肚子里装的知识太多,一不留神就自己往出冒的。”

胡搅蛮缠顶嘴耍赖,那是凤无忧的强项,神仙都能被她气死。天镝暗怒极而笑,冷冰冰地道:“知识总往出冒容易惹祸,还是得找些东西压一压才好。嗯,蝙蝠昼伏夜出,再低调内敛不过,以形补形,想必治疗七小姐这毛病也算对症,元之,吩咐下去,七小姐以后天天都吃蝙蝠粥。”

竺元之笑着应了,又提醒道:“公子,老鼠和蟾蜍同样夜间活跃白日潜伏,功效应该也不会差。”

“嗯!”天镝暗点头同意,“这件事,就交给你了。虽然七小姐在碧落殿只是四等丫鬟,但也不要让她受了委屈。”

碧落殿处理四等丫鬟属于内部事务,俞靖和帅孤裂便一直静静听着,此时听到事情的处理结论,俞靖虽仍面无表情,但却频频赞同,道:“天公子果然赏罚严明,叫人佩服佩服。”

帅孤裂眉头微皱,但望着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的凤无忧,却也忍不住有些好笑。

凤无忧早就知道自己的人缘差到什么程度,所以对大家的反应很不屑一顾。她不过就是骗他们吃蝙蝠粥而已,根本就还未遂哪,一群小心眼又落井下石的人!

天镝暗和俞靖、帅孤裂三人起身离开,凤无忧心里却根本没有自己是四等丫鬟的觉悟,自然而然地想要跟着离去,却被竺元之一把揪住。

凤无忧瞅瞅他:“老竺头,你矜持一点行不行。”

竺元之被气乐了,这凤七真不愧是万人嫌,不说话看着挺好的一个小姑娘,可是一张嘴,一百个人里,得有九十九个恨得想要揍她。他不客气地指着桌上的蝙蝠肉粥,对凤无忧努努嘴。

凤无忧眨眨眼:“干吗?”

“以形补形!”竺元之道,“公子吩咐的。”

凤无忧瞪着他,竺元之大义凛然回瞪之。

好半天,凤无忧“哼”了一声,收回眼神,抄起桌上的一碗粥,高高端起,手指松开,碗落地,“啪”的一声,摔得四分五裂,粥水四溢。

“啊哟!”她捂着嘴巴,尖声叫道,“不小心!”然后又端起第二只碗,将粥送到鼻端,用力嗅了嗅,做出陶醉状,“好香的粥啊!”手指再次松开,碗落地的同时人往后小跳一步,避开了被粥水溅到鞋子,然后再次“啊哟”一声,遗憾道,“不小心。”

不等竺元之说话,她又端起第三只粥碗,举到中途,假装手上无力,第三次令碗跌地而碎:“啊哟,不小心。”

第四只碗被打碎的时候,又是木然说了一句:“啊哟,不小心”。

第五次,凤无忧拎起了陶钵,瞄瞄里面剩的粥,这一次连惺惺作态都没有了,直接将陶钵往竺元之脚下一掼,看看竺元之,连台词都懒得换,一字一字挑衅道:“啊、哟,不、小、心!”

看看溅了自己满鞋满袍角的粥水,竺元之双手捏成拳头微微发抖,面上却勉强维持着镇定,道:“七小姐莫非患了鸡爪疯,不然怎会连碗都端不住?”

凤无忧笑得十分可恶:“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竺护法的手,不也是患了狗爪疯,所以才会抖个不停。”顿了一顿,“好心”地建议,“要不,你也吃点狗爪子,来个以形补形?”

竺元之面无表情:“七小姐,你死定了。”他好想将这欠扁的丫头揍得连公子都不认识…

*** *** ***

三千丈燕高,八百里失魂。

燕高山脉纵横二千多里,山间峰岭叠嶂,险壁层峦,毒物肆虐,猛兽横行,人迹罕至。其中更有八百里的失魂林,终年毒雾弥漫,瘴霭重重,湿沼暗隐,危机四伏,便是当地的猎户,也不敢深入林中。

山的外围偏东南侧,有一条古道,虽然险僻,但南通青川,北达济阳,西至陆州,自秦汉以来,一直是三省通行之路。

数十年前,唐天子造反不成,占据燕高山与官兵对抗,大败之后,十万降兵被坑杀于失魂林迷雾谷,燕高古道,路有遗骨,夜夜鬼哭,古道才渐渐没落。

但是一切惨厉和悲伤,都捱不过时光的推移,陈年旧事,终有被遗忘的一天。当十万幽魂变成传说,燕高古道也终于恢复了一些人气。

老高在燕高古道的短松岗,开了一间茶寮。如今已经二十年。

茶寮盖得简陋,就是在大树底下建的三间竹棚,上面苫着苇席,除了勉强可以遮阳,即不挡风,也不挡雨。棚子里摆着几张长桌和长条凳,可能是使用时间太久了,门窗桌凳都有种粘腻腻的感觉,好像糊了一层油泥。

茶寮卖的吃食也简单,以面为主,夏天冷淘面,冬天热汤面,也卖馒头、面饼和米粥,配着茶鸡蛋、腌鸭蛋、咸菜丁、豆腐干、盐水花生米,同时免费提供一种大叶茶,茶叶是最便宜的那种,十个大钱一斤,泡两水就一点茶味都没有。

总之,老高茶寮,就是那种在乡间驿路随处可见的普通小店,一般会在这里落脚暂歇的,都是不怎么讲究的人,比如赶车的脚夫、挑担的走商等等,只有这些辛苦的行人才没有心情去嫌弃它的简陋和不干净。

今天茶寮的生意不太好,从早晨到现在,只有一位客人。

其实,他也不能算是客人,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进入茶寮,而是很端正地坐在距离茶寮数丈外一棵树的阴影里,屁股底下是一口红漆楠木雕火焰莲花的大箱子。

老高不知道这个人是什么时候来的,只知道自己早晨打开门的时候,他已经坐在那个位子上了。

而从早晨开门营业到现在,又已过了近两个多时辰。

这个人头上戴个范阳白斗笠,坐在箱子上,腰挺得笔直,手放在膝盖上,仿佛私塾里最听话的学生一样,两个时辰下来,甚至连尾指也没有动一下。

老高很想去问问他要不要吃些东西,只是此人一身质料精雅、裁剪合体的淡青色劲装,和藏在腰间的一对分水短剑,却令他踌躇了很久。

他知道这是一个江湖人,但一般有江湖人的地方,就有麻烦。所以自己最应该做的,是关上店门躲得越远越安全。然而,眼看太阳越升越高,这人仍然一动不动,老高终于还是倒了一碗大叶茶,小心翼翼地放到了那个人面前。

然后,老高就看到那个人眼巴巴地瞅着他,那神情说多委屈,就多委屈。

老高呆住了。

活了好几十年,他不是没有见过这么俊朗帅气的年轻人,而是从来没见过这么…黑…的人。

这是一个少年,看上去也就二十左右,英俊的相貌,高挺的鼻子,比天上星辰还亮的眼睛,眼神又无奈又苦涩又羞恼…还有一张无法形容的脸——黑脸!

跟这个少年比,乌鸦算什么?包公算什么?锅底算什么?煤炭算什么?

这些东西混到一起,再加上三斗墨汁,搅和搅和,放到夜里细看,也赶不上这个少年的一张黑脸。

听说,极西之地有一块大陆,那里的人除了眼白和牙齿,全身都是纯黑的…但这少年又不像,因为他是地地道道中原人的长相,而且除了脸,他的脖子和手都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