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是回答,还是格外坦率的承认。

“……那我们现在的关系是?”

“随你高兴。”

“喂!”什么态度啊,刚才突然吻她的时间,怎么就不随她高兴啊。

“好啦好啦,是我女人。”

这种话就不能说得浪漫点吗?一定要这么敷衍?!

“呐呐呐,别得寸进尺哦,这已经是我最大的让步了。”肉麻情话他说不出,瞬间就理清这些日时来对她的情愫他也做不到。

要知道,想跟他有染的女人排成行,上至名媛千金下至三流明星,可是他偏偏玩起了三千弱水只取一瓢饮的游戏,取的还是原本最不爽的那一瓢,关于这件事,他需要一段时间去逐渐接受哇。

可惜,家悦全然看不透他曲折纠结的心情。

让步?他们不是在谈买卖做交易,这种事,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有灰色地带,亦不需任何让步!

“你不用让,因为我根本不屑做你女人,不齿跟你有染,再见!”

“什么不屑,什么不齿,什、什什什么再见啊,你跟谁再见啊!谁允许你再见的!回来,常家悦!给我死回来!”沈非眼看着这女人绝情地推开车门下车,头也不回一下,想追,偏偏他这边车门又上了保险。

折腾了些会后,他总算是钻出了车。

搞什么啊,他好歹是个有身份的人耶,人生第一次屈尊降贵说出“你是我女人”之类的蠢话,凭什么会换来这种回答。

她就算没有感动流泪,也至少该给他一个满足的微笑吧!

“二、二爷,别闹,我刚才看见外面有记者。”刚从厕所归来的林锦意识到情况不妙,赶紧上前拦住沈非。

“不许叫我二爷!怎样,我看起来很二吗?!”

“嗯。”您现在真的挺二啊,冲着人家的背影鬼吼鬼叫个什么劲啊。

虽然他不知道他们俩发生什么事了,但他起码清楚,在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外景地,常家悦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去,还不就是打个车回酒店,比起冲动地追出去送记者一个大头条,还不如冷静地坐车回酒店,静静等待羊入虎口。

******

很不幸,沈非没有林锦那么冷静的头脑。

或者该说,他不像林锦那样无所谓身段、面子,什么都可以抛开,像个怨夫似的在酒店等一个刚才飞他的女人。

他的应对措施是另一个极端。

而这个极端直接导致隔天林锦一早赶到拍摄现场时险些昏厥。

“哎哟我的祖宗喂……”林锦心情无比沉痛,捂着胸口,逸出悲叹,幸好家悦及时扶住了她。

“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家悦颇为担忧地打量着他。

“那那那……那个女人怎么会在这?!”

眼见林锦伸出手,颤抖地指着沈非的方向,家悦不需转头去看也已经猜到了他激动的原因。

凌晨五点,她在床上辗转了大半宿总算睡着,沈非却突然跑来敲门。

还以为他想继续昨天下午那个未完成的议题。

她甚至想过了,哪怕他只是跟她道个歉而已,她也可以不计前嫌。

结果,他只丢出一句:“换衣服,陪我去机场接个人。”

没错!接的就是现在林锦口中的“那个女儿”。

接到她之后,家悦基本就是透明的了,他们看起来很亲昵,全程都用英文交谈,太高端了,她听不懂。

带着浓浓的不爽心情又无处可泻,这实在是件很憋屈的事,回到酒店后,她连礼貌性的道别都没有,兀自回房。

没想到,更夸张的是,沈非今天把“那个女人”带来拍摄现场。

她知道外国人是会比较奔放,但也不需要那么奔放吧,只要沈菲一休息,他们就旁若无人地调笑,搂腰窃语什么的更是家常便饭了。

比起“那个女人怎么会在这”,家悦更想说:“那个女人到底是谁啊?!”

“疯子,是个疯子,一个比你还难搞的疯子。”林锦似乎真的很怕对方,说话时声音还带着微颤。

但家悦却完全捕捉错了重点:“我很难搞?”

“呵呵、呵、呵呵呵……”林锦干笑了数声,想要化解自己的失言。

他不希望那边那个还没摆平,身边这个又闹开,那场面一定会很失控的。

幸好,今天的常家悦格外温和,非但没有动怒,还冲着林锦绽开笑容,随意地抬手搭在他的肩上:“为什么说那个女人难搞?真的有那么可怕吗?那我这个做助理的会不会被刁难?”

“哦,你放心,你是女人,Edie对女人很好。”

“Edie?”是那个女人的名字吗?这么一说,家悦才发现对方看着有那么几分眼熟,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沈非的方向,皱眉想了会,忽然灵光乍现,“啊,想起来了,是《LIFE》的女主角Edie?”

不能怪家悦后知后觉,昨晚她压根就没兴趣去打量对方。

更何况她对欧美明星的辨识能力很差,总觉得每张脸都差不多。

眼见林锦苦涩点头,她不解地问道:“她到底给你留下什么阴影了啊?”

“其实吧,Edie本身并没有什么可怕,只是时常会干出些很疯狂的事而已。问题在于,沈非总觉得他能在国外走红,Edie功不可没,所以不管她想做的事又多疯狂,他都会陪着干。”

“他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没记错的话,沈非当年貌似是靠一部电影突然走红的。

啊!家悦想起来了,那部电影的女主角就是Edie,难道是她替沈非争取的角色?

“他们当初一起合作过一部电影,不过那时候沈非还什么都不是。被嘲笑、被排挤,那是常有的事。虽然当时那部电影的导演坚持要用他,但已经走红的Edie却不愿意跟他合作。你也知道这家伙很爱面子,于是他就撂下狠话,说要让Edie死心塌地地爱上他。”

“后来呢?”家悦忍不住挑了挑眉。呵,他很爱赌哦,原来她不是第一个被他摆上赌局的女人。

“后来沈非就用尽各种招数追她啊。你有见过他手臂上那个纹身吗?”说着,林锦指了指自己右边的手臂。

“Foreverdie?”曾经无意间中见过一次,但家悦印象很深。

因为她很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纹那串英文,永远的死亡?

“嗯,原来是ForeverEdie,他们分手之后,他说洗掉整个纹身太疼了,所以就只把那个E给洗了。”

好贱耶,确实是他会做出来的事,“他们在一起过?”

“何止啊,还差点订婚呢。最后也算理性分手吧,以当时他们悬殊的地位来说,公开交往之后所受的压力太大了。他不希望人人都以为他是靠一个女人上位的,而Edie也受不了他总是因为自尊心这种东西而拒绝她的任何帮助。据沈非说,他们几乎每天都要吵架,感情也就越吵越淡了。那部电影刚结束他们就分手,电影上映后,为了避免宣传期间媒体的咄咄逼人会让Edie尴尬,他都没有参与,拉着柳庭就去环球献爱心了。”

尽量简单地把那段往事说完后,林锦才察觉到家悦一直呆呆地站在旁边,目光毫无焦距地落在不远处的地上。

“家悦?家悦!”他伸出手,在她面前晃了晃,提高嗓音,试图唤回她的神。

好在,他成功了。

“啊?”家悦惊喊出声,很快就发现到自己的失态,“哦,好感人喏。”

有吗?这段故事里有感人成分?

“我去给沈非买咖啡,一会没咖啡喝他又要骂了。”她随意地找了个借口想要逃避。

这里人来人往,仿佛有无数双眼睛围绕着她一样,让她没办法放纵自己的情绪,就快要窒息了。

她想她是完了,她对沈非的在乎远远超过了自己的预估。

只不过是一段若干年前的旧情而已,听到他曾为别人纹身,为了不让对方尴尬而逃离,她心里的酸意越来越汹涌。

就算吻她,就算说了要她做他的女人,那又怎样?

他们的身份是不平等的,当年他在Edie面前觉得卑微,而现在她在他面前卑微着。

“常家悦!”

忽然传来的大叫声不仅是让猝不及防的家悦吓得立刻停住,更是让整个剧组的工作人员都愣住了。

“干、干什么……”她机械地回过头,瞧见沈非迈着大步,迅速地朝她开进,忍不住频频往后退。

“你要去哪?”他定住脚步,停在她面前,意识到工作人员投来的侧目后,他抱歉地冲着大家笑了笑,放低嗓音。

“去买咖啡啊。”

“我有说过我要喝咖啡吗?你就不能安静地待在这里吗?又想要喝元修不期而遇是不是?!”闻言,他的话音又忍不住提高了几分。

见家悦像是被吓到了,他清咳了声,轻喝:“坐那看着我,哪都不许去,你的工作就是把我照顾好!”

“可是今天你根本就不需要我吧。”她终于抓回气势,顶了回去。

“谁跟你说我不需要的?”

“Edie小姐把你照顾的很好啊。我最多也就给你些生活上的照料,人家连精神层面都能照顾到耶。”

“你在吃醋。”

“没有。”她瞪大双眼,抵死不认。

他也没有再咄咄逼人地问下去,随意地摊了摊手:“这样啊。”

“没有就是没有。”倒是她,不停地否认,彻底展现出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精神。

“嗯,我相信。”他笑了,弯身靠近她,凑在她耳边低语:“你要是不喜欢我和其他女人太亲密,记得告诉我。”

这种事还需要说吗?如果他真的有那么一点点在乎她的感受,那会自觉和其他女人保持距离吧!

“Whocare?人家是你的朋友嘛,难得来中国一次,你当然要好好尽地主之谊。至于你是喜欢在饭店招待朋友,还是去酒店招待,都不关我的事。”

她成功地让沈非咬牙了。

他偏过头,重重地呼出一口气,狠狠瞪了她许久后转身离开。

那眼神就像是在说——算你狠,走着瞧。

******

真正狠的人是沈非,他让常家悦几乎毫无反抗之力地落败,或者说是落逃。

结束了那支广告后,他暂时没有什么通告,有大把的时间如常家悦之前所言的那样尽地主之谊。

只不过,每一次不管他们是兴致大好地去听歌剧,还是偷偷摸摸地去看电影,又或者像情侣一样戴个口罩去逛夜市……总之,家悦必定需要像电灯泡一样在旁作陪。

好崩溃的有没有!

他们听歌剧,她帮忙望风,注意有没有记者。

他们看电影,为了Edie能看懂,他全程充当翻译。

逛个夜市,他们还要互相喂对方吃东西,怎样哦,不知道这样很不卫生吗?

总之,她受不了了,这样的日子就是慢性自杀,再多过一天,她说不定会立刻自杀。

于是乎,她痛下决心,写了辞职信,托小锦转交了沈非。

“哎?小锦,你为什么可以那么爽快地收下哦?好歹同事一场耶,你怎么都不留我?”当林锦笑眯眯地把信装进西装内侧口袋里后,家悦纠结了。

“哦,那是因为我确定二爷不会收这封信的,说不定,他等下就会来你家犯二。”

真的吗?

家悦支着头,撑在自家窗台边,看着楼下。

这个姿势她保持了很久,久到脖子发酸手发麻。

可是迟迟没能见到那位二爷犯二的身影。

她叹了口气放弃了。饿了一整天,她打算振作起来,起码要先把自己喂饱。

看着锅子里沸腾的水,她想,林锦应该是跟她一样,被沈非之前的沸腾搅得过度自信了。

他根本就没有留她的必要了,不是吗?

之前聘用她,是为了和柳庭打赌,而这些日子以来,她也算是为沈非卖过命了,他赢了。

那现在,还留她有何用?

心头那股萦绕不散的落寞。让她发泄般大口吃面。

刚从锅里捞出来的面分明还很烫,家悦就像是没知觉般,不停地往嘴里塞。

敲门声就在这时无预警地响起。

“咳!咳咳……”家悦被呛到了,边猛咳,边死死地瞪着自家房门。

不是幻觉吧?

貌似不是耶,一声比一声响,还在持续。

难道真被林锦说对了,沈非真的来了?

她蓦然回神,不管是谁,开门要紧。这个念头,让家悦想也不想地站起身,往门口冲。

悲剧也就这样发生了……

她忘了手上还握着半碗面,碗因为她的疏忽而滑落,滚烫的面汤附带着一大坨面稳稳掉落在她穿着人字拖的脚背上。

“……啊啊啊啊啊啊啊!”

房门迟迟没人打开加上里头传来的凄厉尖叫声,让门外的人没有耐心再等了,对方又接连踹了好几下。

“别!别…踹…啊……”家悦的制止声总算吐全了,来人也已经破门而入。

完了,被烫伤也就算了,还得找人修门锁。

“你在搞什么?!”

好在,这道吼声的主人没有让她的期待落空,果然是沈非。

家悦无奈地抬头瞪向怒气冲冲的沈非:“好……好痛哦……”

“活该,谁让你用脚吃面的。”

没让她有反驳的机会,沈非冷不丁地将她打横抱起,回头扫了眼,很快就找到了洗手间的位置:“家里有烫伤膏吗?”

“嗯……”她脸颊泛红,弱弱地应了声,伸手指向玄关上的鞋柜。

“怎么会有人把药和鞋子放一块。”沈非回头看了眼,感慨道。

“哪有空就放哪啊。”

沈非抬眸看了她一眼,没理她,而是把她安放在了水池边的梳理台上,拧开冷水,吩咐道:“自己冲。”

随即,他便跑到鞋柜边,蹲下身,开始准备寻找医药箱。

很不幸,打开鞋柜后,一堆乱七八糟的鞋子率先朝他倾泻而来。

见状,家悦懊恼地别过头,恨不得挖个洞把自己埋了。早知道他真的会来,她一定不会用一整天的时间来发呆,而是好好把家里打扫一遍。

“这是……”

“啊?”闻言,她探了探头,发现沈非手上拿了只男人的鞋。

“谁的?”

她皱眉想了许久:“我爸的吧。”

“最好是!”

“一定是啦,除了我爸,就没有其他男人来过我家啊。”家悦侧过脚,以便让冷水流淌得均匀些,回得自然也很随意。

但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沈非笑容加深了几分,拿着医药箱回到了她身边,故作若无其事地问道:“他没来过?”

“谁?”她茫然眨眼。

“元修。”

家悦抿着唇,眼珠转了转,打量着他的神情。

虽然说他看起来像是没什么情绪,可她隐约感觉到他似乎是在期待她的回答。邪恶心态作祟,她撇了撇唇,睁眼说瞎话:“对哦,也有可能是元修的……啊啊啊啊,轻、轻点啦!你很奇怪耶,我家里的鞋是谁的,关你什么事哦。”

他没有回答,只是愈发加重了手里的力道。

疼得家悦眼角都已经泛泪了,她不得不认输:“好、好啦,开玩笑嘛。元修那么在意自己的事业,最怕绯闻了,怎么可能来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