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不服气了。“我说老头子,人年纪大了,记忆不行了,你就要任命,还和我争论什么,我比你要小几岁,记忆力肯定比你好。”

这时候已经七岁的程子默站在旁边说:“爷爷,奶奶,其实要知道你们谁记错了也不难,你们去问问王叔叔和王阿姨,王强的满月酒是端午节还是儿童节就好了,哦,还有,别去问王爷爷和王奶奶,他们有可能也记不清了。”

听到这一番话,爷爷奶奶都乐了,还是我们子默聪明!爷爷说:“这好办,明天看见他们我们就去问问。”可是到了第二天,爷爷在大院门口看见王叔叔了,却把这件事情忘了,只说道:“小王,叫你爸今晚来我家下棋啊。”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结论,七岁以前的儿童节,程子默到现在也不可能搞得清楚了。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过的还是不错的。

七岁时的儿童节,子默记得爷爷奶奶带他去了家附近的一个小公园。然后奶奶坐着欣赏公园的风景,爷爷在公园的石桌上教他下象棋,什么马走日,象走田,炮打隔子棋…那一天小小的程子默背了很多口诀,为了奖励他,奶奶晚上买了只烤鸭给他吃,还给他做了红烧鱼。但是因为背了一天口诀,口很干,而且加之晚上吃的太油腻,子默晚饭后,喝了很多水,然后那天晚上睡觉时,他的梦里还出现了一条楚河。

八岁时的儿童节,程子默已经学会下象棋了,虽然棋艺不够好,但是也不需要再背口诀了。 爷爷决定参加设计院组织的儿童节活动,带他去爬长城,一开始奶奶是反对的,认为子默还小,爬长城太累了。但是爷爷说,不到长城非好汉,子默是男孩子,八岁也不小了,你看我们大院的然然从六岁开始,每次去长城都是自己慢慢跟着大人爬上去的。奶奶想想爷爷说的有道理,再说大院很多小孩子都去,就同意了。他们坐了一个多小时的车,才到八达岭长城。 这一次爬的是慕田峪,考虑到有很多小孩子,如果顺利的话最少也要三个小时,所以他们到的很早,才八点钟。长城子默以前是来过的,但是每次去的地方不一样,也都是只爬了一小段就停了。这次子默很兴奋,能够爬这么久,爬到那么高的地方。但是他们慢慢的爬了不到一个小时,奶奶的腰酸,爬不动了,奶奶让爷爷带子默上去,她和王奶奶还有其他爬不动的人一起在这里等。爷爷心疼奶奶,就让她休息,自己陪着程子默慢慢往上走。但是才走了十分钟,眼看越爬越陡,山越来越高,爷爷也坚持不住了。子默看看爷爷年纪大了,爬的很幸苦,就让爷爷也停下来,他自己跟着其他的叔叔阿姨上去。爷爷把他交给王叔叔,王阿姨后也停了下来。 最后,子默慢慢的跟着大部队,爬到了目的地,虽然腿很痛,但是看着下面那蜿蜒而上的弯弯曲曲的一条条小道,子默很高兴。 那一天晚上,才八岁的子默在日记本上写道,我终于爬上长城了,我也是一个好汉!

九岁时的儿童节,爷爷奶奶带他去了故宫,那时候年幼的程子默只懵懵懂懂的知道故宫是以前皇帝居住过的地方。爷爷说以前的皇帝就是一国之君,那么故宫应该是很好玩的。但是到了后,全是一座座宫殿还有历史文物。一开始子默还记得去过些什么地方,到后来回来时就只记得去了太和殿、乾清宫、御花园了。这三个比较好记,以前也在历史书中见过的。那一天晚上,子默感叹的对爷爷说:“皇帝住的地方真大,做皇帝好累,要走这么多地方!”爷爷奶奶全笑了。爷爷说:“皇帝确实不好做,要做好皇帝就更难!”子默到现在也记得爷爷这句话。

十岁时的儿童节,因为爷爷身体不舒服,他们哪儿也没有去,留在家里。奶奶去买了很多菜,说要做给子默吃。上午子默留在家里陪爷爷,下午爷爷午睡醒了后,王爷爷来找他下棋。子默陪着看了一会儿围棋,不是很懂,这时候住在他家楼上和他同班的媛媛刚刚从公园回来了,来找他一起玩,子默高高兴兴的和她一起在院子里玩捉迷藏。但是还没玩一会儿,楼下的陈哥哥从院子里经过,对他说道:“程子默,你奶奶在找你回家吃饭呢!”子默有点疑惑,奶奶今天做饭怎么这么快!但是怕爷爷奶奶等他,他还是对媛媛说了声“再见”,然后念念不舍的离开了,好想继续玩捉迷藏啊!

十一岁时的儿童节,子默是在医院度过的,但是不是他生病了,而是爷爷住院了。子默一天都和奶奶一起在医院里陪着爷爷。爷爷精神还不错,在病床上教他下围棋,虽然下围棋很麻烦,但是子默和爷爷却玩的不亦乐乎。前几天,爸爸妈妈也来过了,子默听见他们说什么手术,后来才知道爷爷的病要动手术。奶奶说手术在下个月,现在爷爷要先养好身体。子默听了就说以后放学就来医院陪爷爷。奶奶说,要先把作业写完再来看爷爷。晚上家里请的阿姨做好了饭菜送到医院,子默还和爷爷一起吃的。

十二岁时的儿童节,已经没有爷爷了,奶奶前几天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了下来,现在一直住在医院。子默又在医院度过了一个儿童节,中午阿姨送来了饭菜,奶奶因为手骨折了,不能自己吃饭,子默不要阿姨帮忙,自己用勺子一口一口的喂给奶奶吃。奶奶吃不了多少,又再次陷入了昏迷,子默看着病床上的奶奶,拼命忍住要留下来的眼泪。从小摔跤了,爷爷就告诫过他不要哭,爷爷走的时候说过,男孩子不能哭。

爷爷,子默不哭。

儿童节番外(下)

如果现在让林欢回忆她从小到大的每个儿童节是怎么过的,她会告诉你是和小乐一起过的。当然小乐出生前的儿童节她根本不可能有记忆,从她有记忆以来所过的每个儿童节确实都和小乐一起,至于后来十三岁进入中学以后,儿童节不再放假,她也不再是儿童了,所以儿童节也变成了极平常的一天了,上课、下课、放学。

林欢对于儿童节的记忆是从六岁开始的。那时候小乐已经四岁了,喜欢粘着她。那一天,爸爸妈妈都有课,就只有她和小乐在家。上午她从爸爸的书房拿出来了一本儿童插画本古诗选,开始教小乐。吃早餐时,小乐又再次把没有吃完的面条偷偷倒进厨房的垃圾桶内,被她亲眼看见。所以她决定要先从那首著名的的《悯农》开始——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小乐有必要知道粮食的重要性。可是小乐却对这儒妇皆知的佳句完全不感兴趣,他的注意力被全书中的插画吸引住了。从姐姐手里夺过书来,自己翻了起来,最后在林欢不注意的时候竟然把书给撕下了一页,还举着那撕下的一页,给她看。“姐姐你看,这张画多漂亮!”林欢哭笑不得,又生不了他的气。 这一次教学任务最后以失败告终。

七岁时的儿童节,小乐已经五岁了,父母照例是有课的。对面和小乐同岁的张小明来喊小乐出去抓蛐蛐。最近这段时间,他们两人喜欢把捉来的蛐蛐绑在一根细线上,提着到处玩耍。林欢知道没有办法阻止他,只得跟着他们两人来到教工住宅区的后院,满院子的翻转头,拨弄草丛帮他们找蛐蛐。最后她汗流满面,终于找到了两只蛐蛐。小乐拿着蛐蛐高兴的回家去找线去了。

八岁时的儿童节,小乐已经六岁了,参加了幼儿园组织的儿童节表演,上午妈妈没有课,请假带着她一起去看小乐的演出。他们表演的是白雪公主,小乐的角色是七个小矮人中的一个。记得那时候报名的时候,林欢问小乐要演什么,他快乐的说道回答:“当然是小矮人啊!姐姐,你看小矮人可以天天住在森林里和其他同伴一起去捉小鸟。”听到这番回答,全家都笑了。这几个月,小乐最感兴趣的事就是捉小鸟。台上的表演已经到了白雪公主在森林里迷路了,最后终于找到了七个小矮人的家。林欢看见小乐终于和他另外的六个同伴一起上场了,念着台词:“这个漂亮的女孩子是谁啊?”林欢看着台上一直笑,等到王子与公主举办婚礼,小矮人来参加后,演出就结束了。小乐一路从台上冲到妈妈和林欢身边,忙不迭的问道:“我表演的好不好?”妈妈连声说“”,林欢也说,:“我们小乐是最棒的。”

九岁时的儿童节,小乐已经七岁了,这时候他既不喜欢抓蛐蛐,也不喜欢捉小鸟,他喜欢玩弹弓。那一天,他又要和对面的张小明一起拿着弹弓出去玩。林欢怕他们不懂事,在校园里面闯了祸,跟着他们一起在校园里面没有目的的走了起来。走了一会儿,在往学校食堂去的路上,小乐看见旁边书上有一只鸟,拿起弹弓就射了起来,鸟受到惊吓,一下子就飞走了。那一颗子弹最后从上面掉下来落到了对面正往这边走的厨房工作人员王阿姨的身上。小乐眼见闯了祸,走到林欢身边,拽着她的衣角。他也就是在这时候最乖了,林欢让他别怕,带着他走上前去,给王阿姨道歉。那颗子弹的力道不是很大,王阿姨其实也没什么感觉,比蚊子咬一口还要轻松,所以她笑呵呵的对林欢说:“小乐真可爱!”

十岁时的儿童节,小乐已经八岁了,正赶上星期天,爸爸妈妈都没有课,一家人去游乐园玩。到了游乐园,人很多,小朋友也很多了,小乐就更加兴奋了。他们不仅乘坐过过山车,也玩过各种各样的小火车、碰碰车、还玩了荡秋千,爸爸和妈妈在后面摇秋千,她和小乐各自坐在秋千上荡来荡去的。玩累了,一家人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吃着爸爸买来的羊肉串。那羊肉串很香,后来小乐只要嘴馋,就会嚷着要去游乐园买羊肉串吃。吃完羊肉串,她和小乐坐在旋转木马上,跟着其他的小朋友一起转啊,转啊,就像骑着真的马一样。这一天,她和小乐都很快乐,晚上回家的时候,小乐在车上累的睡着了。

十一岁时的儿童节,小乐已经九岁了,蛐蛐早就不抓了,小鸟也早就不捉了,甚至连弹弓也玩懒了。这一天张小明也去了他外婆家,小乐也没有最好的玩伴了。最后只得留在家里,和林欢一起学习。可是不一会儿,把那一点作业写完后,小乐就坐不住了,要出去玩。林欢放下正在做的习题,带他来到了后院。到了后才发现,那里正有一群小孩子在完捉迷藏,小乐很高兴的加入了他们,也要林欢和他一起加入。最后林欢在一株海棠树的后面找到了小乐,把他带回了家。

十二岁时的儿童节,小乐已经十岁了,这一年他喜欢上了下五子棋,只要有空闲,就会抓着林欢和他一起下棋。这一天,写完作业,小乐又捧出了他最宝贵的五子棋,放在林欢的书桌上。林欢把书桌上的书整理了一下,挪出一片地方,摆好棋盘,就和小乐一人执白一人执黑的玩了起来。连输三场后,小乐不高兴了,揪着嘴不再说话了,沉默的下棋。林欢见他的样子,也明白他的心思了。第四场开始后,她就故意不去阻碍他的道路,果不其然,很快的就有五条黑子连成一条线了,小乐高兴的跳了起来。林欢看着他的笑容,也笑了,真是个容易满足的孩子!

烟花绚烂

他们还是没有赶上,手拉手站在大门紧闭的宿舍楼下喘着粗气,然后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又都笑了。林欢这还是第一次晚归,想去喊管理员开门,可毕竟理不直气不壮,担心打扰了别人休息,犹犹豫豫地走到窗前,小声敲了两下,没人应答,她刚刚鼓起的那一点胆量也偃旗息鼓下去了。

“欢欢,我今天晚上不回去了,好不好?”程子默在她身后柔声问。

她蓦地脸上一热。他不等她说话抓住她的手转身就走。

他们去的是一家离她学校不远坐落在江畔的酒店,他要的是套房。办好入住手续进了房间后,她惴惴不安地说:“这房间太大了,只是住一晚,标准间就行了。”

他不说话,只是微笑地看着她。

这么熟悉的笑容,这么眷恋的一张脸,到底还是舍不得。她仓促地低下头,忽然间眼眶发热,无边的酸涩从四面八方狂涌过来,包围了她。

他已经发现了她的异样,捧起她的脸,轻轻抚摸着,低喃道:“欢欢,你不要这样。你这个样子,我哪里都不想去了。”

他很少露出这种小儿女情长的样子来,可正因为这样,偶尔说了点情意绵绵的话,就竟像真的一样。她仿佛一瞬间从魔怔中清醒过来,低斥道:“你这是说的什么胡话?还不赶快收回去。”

他见她笑了,也恍然意识到自己刚刚说了什么,有点打趣道:“是要收回来,我毕业证还在学校呢。”牵着她的手,带她来到里面卧室的窗户边,用遥控打开前面那一整排落地窗帘。顿时,灯光熠熠,夜色璀璨,亮如白昼。站在这三十八层高的地方,俯瞰着下面的江水,遥遥地还仿佛看得见他们那个夏天曾经一起走过很多遍的那一条路。

她情不自禁地说:“这里真美。”

他说:“是啊,我一直想带你来看看。我刚刚从北京过来的那一年除夕夜时,我爸爸在这边订了两间房,我们一家人站在窗户边看江边燃放的烟花…”

窗外尘世千万灯火在夜色中透着橘红色温暖的光芒,玻璃窗户上倒映着两个人的身影,迷迷蒙蒙,虚虚实实,笼罩在淡淡的灯影下。她靠在他的怀里,听他缓缓的叙说那一夜的天伦之乐和美丽的烟花。

“…很美。后来我想起来时,就总想带你也来看。等今年除夕夜,我们两人再来这里。”

烟花再美,也不过就在那绽放的一瞬间,过后只余下燃烧后冷却的灰烬,而且还不知道将会洒向哪里。这一刻,靠在他的怀里,感受他温暖的气息,她再次清醒地认识到了这一点。是啊,烟花再美,转瞬即逝,而他们…他们的故事又将会走到哪里去?

“子默,我仔细想过了,我想等我拿到了博士学位,我们再结婚,好不好?”

她的声音比平时还要柔软,甚至还是撒娇的口气,他却感觉到了那一抹隐藏在声音最底下的伤感和无奈。亦或许也只是他自己在担心,所以才患得患失的,因为她脸上的笑容还是一如既往,有柔软,有娇俏,有羞涩,密密麻麻地织了满脸。

她说:“我记得我爸爸以前总是说,男人要先成家再立业,你看看你,你现在还这么年轻,大学都没有毕业,我如果拐你来娶我,我爸爸妈妈知道了,会骂我的。”

他失笑,原来她担心的是这些:“你放心,你爸妈不会骂你的。欢欢,我会告诉他们,有他们的女儿在我身边,我才能做出一番事业来。”

她没有再说话。过了一会儿,忽然转身寻到他的唇迎了上去,一双手也没闲着,在他的身上探摸着,要扯下他的体恤衫。他被她忽如其来的热情给弄得手足无措。在这一方面,他们之间一直都是他主动,对他每一次的起意,她亦总是毫无顾忌以满身的热情迎接上去,唯恐不能让他尽欢。除却这些,她骨子里毕竟还是害羞的女孩子,比不得那些纯熟的女人,不懂得要怎样去挑起男人的情*欲。可现在她却好像忽然间开窍了似的,吻已经由他的嘴巴一路转移到下巴再到喉结,然后开始了细细的舔*吻、啃咬。一只手也由胸膛一路下移,抚摸上了他早已坚硬滚烫如烙铁的那片热源。

他的喘息声忽然加重,额头上开始汗涔涔的,浑身上下像火炉一样,热得难受,他只来得及抱起她,踉跄两下把她抵在墙角厚重的窗帘布上,抬起她的一只腿,就开始了一连串急切的动作。

她的裙子堪堪挂在腰上,卡在两个人之间,背后是一团来不及拉上的窗帘,头一偏就能看见旁边玻璃窗上的灯光,玻璃的另一面既是尘世万家灯火,可是他们现在全然不顾,所有的意念只在这一刻的互相拥有中。

他们毕竟都还年轻,在男女情*事上,初始难免生涩,纵然配合得天衣无缝,不乏激情,但是这样的激烈却是前所未有的,甚至于连他的动作都少了几分轻柔,带上了几分野蛮,平素的温存也消失殆尽。

在最激烈的那一瞬间,她攀着他的肩,恍惚中看见了背后的漫天烟花,一蓬一蓬,朵朵盛开,在漆黑如墨的天空中,绽放如星,那是她见过的最最美丽的烟花盛宴。而这一刻,他在她的身体里,那么清晰的存在,一辈子都不可能抹灭的存在。

这一波的热情过后,余韵犹在,他还陶醉在她的身体里,喃喃着叫着:“欢欢,欢欢…”他只知道他现在太快乐了,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都满满的是欢乐,她带给他的欢乐。

她亦是全身汗淋淋的,却紧紧缠在他身上,仿若怕他忽然抽身离开。她又开始吻他,一点一滴,额头,眼睛、脸颊,鼻翼,嘴唇…一片地方都不愿意放过。她对他的身体早就不陌生了,知道怎么最大程度地取悦他,亦是知道怎么让他在最短的时间里再次燃烧起来。

他哪里还能想到其他的,抱起她时,才留意到那一整面玻璃窗,勉强伸手够到书桌上的遥控板,摸索着按下一个键。伴着窗帘哗啦一声由两边向中间合拢时,他也抱着她双双滚落到大床上。这一次,她强烈的身体语言让他在床*上忘乎所以,像个贪得无厌的孩子一样,不懂得罢休,一再而再地去索取,去拥有。

这么混乱而纠缠的一夜,第二天他们醒来时,已经中午了。简单地梳洗过后,他要送她回学校。她一看时间不早了,担心误了他下午的飞机,不让他送,坚持让他赶快回家收拾东西去机场。他还是叫了辆车,先到的她学校大门口,两个人下车,依依惜别后,他再次上车离去。

林欢一直到看不到那辆出租车了,才慢慢地往宿舍走去。她低着头,一路到了研究生宿舍楼,要进去时,忽然听到有人喊了声:“林老师!”循声望过去,在楼前的一辆黑色汽车前,站着一个打扮高雅的女子,大约是中午紫外线太强烈,撑着一把阳伞。那女子见她看了过来,徐徐摘下太阳眼镜,正是几年不见,前几天主动给她打电话的吴院长。该来的终究会来。她顿了顿,走了过去,微笑问好:“吴院长。”

吴君兰点了点头,略略打量了她几眼,笑道:“林老师,你倒是没怎么变,只是越长越漂亮了。”

林欢仍然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她并不擅长于应付这样的场面,哪怕从前几天晚上接到那个忽如其来的“闲聊”电话时,她就开始做好了准备,等待这一刻的到来。现在她一脸友好地站在她面前,轻松自若地谈论着一些无关痛痒的话,这个场面比她幻想中的要好得多,可她却没有半点庆幸,反倒是情不自禁地身体一抖,打了个寒颤。

吴君兰微微一笑,淡淡地说:“一直想来看看你,前几天电话中又不方便,没有多说。这太阳底下又热又晒的,林老师,我看你都出汗了,要是有时间的话,我们现在一起去喝杯咖啡吧。”

那是林欢喝过的最漫长的一次咖啡,从艳阳高照到夕阳西下。她要的是不加糖不加奶的原味咖啡,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苦,甚至还有微微的甘甜。

两个人面对面坐下来后,吴君兰开始像拉家常似地对她讲起了子默,小到小时候的一次考试成绩大到几年前的那一场大病,巨细无遗。中途她们两人的手机前后都响过,林欢任手机在包包里振动,没有接听。但吴君兰却没有任何顾忌,接起了电话,亦是不避讳她的,直接坐在那里和人通话。那通电话持续了十几分钟,她脸上更是一直带着笑意。

面前的女子眉梢眼底全是毫不掩饰的笑意,林欢对她的那种笑容并不陌生,几年前少有的几次见面,只要是子默在场,她就能从严谨端正的吴院长脸上见到那样的笑容。那笑不同于平素挂在她脸上的矜持浅笑,少了几分淡雅,多了几分温暖,有一股满足的意味在里面。恍惚中她以为见到了另一张无比熟悉的脸孔,原来他们长得竟是这样像。她不由得开始笑话自己后知后觉,母亲和儿子,这么相似的眉眼,她竟是现在才看出来。

她这几年也从子默口中获知了一些他妈妈的消息,知道她前几年就正式成为了任职的那家三甲医院的核心领导,所有的人都得尊敬的称一声“吴院长”,饶是此前一直在夫妻争吵中对她不无讽刺的丈夫,也早就去掉了那个“副”字,直接叫“吴院长”。今天的吴院长,脱掉了白大褂,削的薄薄的短发,衬得一张脸越发光彩熠熠。接近五十岁的人了,纵然工作繁忙,脸上倒是看不出来过多的岁月痕迹。一件米色丝质束腰衬衫,胸前点缀着少量细碎的荷叶花瓣,高雅又不乏女性化的妩媚,下着咖啡色直筒长裤和白色平底凉鞋。这一身既显气质又恰到好处的展现出了她保养得宜的身材。

这是个长期生活在优越的环境里且又懂得如何善待自己的女人。她不由得想起了电话那边的人,他们是母子,是这么的相同,却又这么的不同。

吴君兰挂断电话后,对着她歉意地笑了笑:“不好意思,林老师,让你久等了。”

“没有,也就一会儿。”林欢还记得,几年前她都是直接称呼她“林欢”的,今天却一口一个“林老师”,这么彬彬有礼,如果换个场合的话,她或许会觉得“受宠若惊”,今天“惊”是有的,“宠”倒未必。她开始坐立难安了。

吴君兰说:“我这个儿子你也教了一年多,我和他爸爸都知道你尽了全力也做得很好,他爸爸一直说要找个机会好好谢谢你,这几年我们都忙,天南地北地跑,这事儿就搁下来了,到了今年子默大学都要毕业了,才记起来这桩事,说起来他能有现在的成绩,你也帮了大忙…”

“哪里,他本来就聪明。”林欢讪讪地答道。

“子默确实有点天分,特别是在建筑这一块,我和他爸爸一直觉得是得了他爷爷的真传。林老师,你还不知道吧,他爷爷以前就是做这一行的,当年也算得上是个行业精英,北京城内现存的还有好几处著名建筑都是他设计建成的,至于那些大学图书馆就更不用说了。子默从小在他爷爷身边长大,见得多了,也喜欢上了这一行,本来他一直都做得很好…”吴君兰说到这里暂停了一下,看了看她,好似在犹豫要不要继续说下去。

林欢笑了笑,果然不负她所望,问道:“那现在呢?”

这一次,吴君兰没有任何停顿,很快从包里掏出一叠文件来,放到她的面前:“林老师,你看看这些。”

林欢只扫了几眼,蓦然间惊诧了起来,连手都有点发抖,又抬头去看她。

吴君兰轻描淡写地说:“你看到的这些可能很快就会变成废纸了。”

“为什么?他既然各方面都合格,录取通知书也下来了,还会有什么事呢?这些东西怎么可能会成为废纸?”林欢一惊之下,一时没注意,一连串的话就这么冲口而出,本来也没有什么不合适的,可她自己反倒被自己的语气吓到了,楞了一下,忙像是亡羊补牢似的接着说:“吴院长,我是指这样的机会错过了太可惜了。”

“是啊,确实可惜,可是如果他自己不愿意去,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这些东西也只能扔进垃圾桶了。”

林欢捏紧了自己手上的纸张,忽然没有再出声。

吴君兰叹了口气,仿佛亦是无可奈何:“你们年轻人在想些什么,我也搞不懂,这个机会得之不易,放弃了实在可惜…林老师,我跟你说这些,也是想着你们年龄相近,你也曾经辅导过子默的功课,或许你能劝一劝他。这个孩子从小就重感情,喜欢认死理,我和他爸爸把好话都说尽了,他就是不为所动。”

半晌,林欢低声说:“我试试吧。

两个人一时无话,同时拿起面前的咖啡杯喝了一口。这个话题也算是到了这里为止。

过了一会儿,吴君兰漫不经心地提起:“你春节前去过北京吧?那时候我过去参加一个会议,好像有一次在子默他爷爷那老房子附近看到过你,那时候赶时间就没有下车…”

林欢忽然低声叫了一句打断了她的话,慌忙地拿开还搁在桌子上头咖啡杯旁边的那一叠文件。幸好里面的咖啡已经没多少剩余了,所以文件倒是完好无缺,只是有几滴咖啡渍沿着桌巾洒到了她腿上,她也顾不得擦,连声道着歉,双手把文件递到对面去。

吴君兰接了过来,无奈地笑道:“难得你这么保护,马上都要成为废纸了。”

林欢默不作声,只是盯着自己的搁在膝盖上的手袋。这个手袋还是她去年和子默在北京逛街时,一起买的。那一天下着很大的雪,他们第二天就要离开北京了,所以顾不得外面寒冷的天气,还是出门了。他大约是担心她在南方生活久了,经不住这样的低气温,所以尽带她去商场,一家一家地逛过去。这个咖啡色的手袋就是在一家商场买的,这个学期她一直都在用。

今生今世

吴院长后来又说了一些话,林欢恍惚中听来不是很真切,只知道都是围绕着一个名字。 面前的咖啡杯空了又续,续了又空,这么辗转间,她已经不知道喝了多少进去。

那天吴君兰兴致好,漫长的咖啡叙谈后,邀请她共进晚餐。林欢推辞道:“吴院长,实在是抱歉,昨天杜老师就对我说了,让我今天晚餐之前去一趟他家,现在时间也差不多了…”这到也不是借口,只是下午这么一打岔,她把这桩事都丢到了脑后,现在吴院长提起晚餐,她又想了起来。吴君兰并没有过多的勉强,应允道:“既然你有事,那就下次吧。”

吴君兰亲自开车送她,一路到了杜老教授居住的那一栋的楼下。汽车引擎熄灭后,在她道完谢准备下车离开时,吴君兰又叫住她,仿佛犹豫了一下,然后缓缓地说:“林老师,你家里的事情以前老杜也给我们提过一点,你一个人在这边也是在不容易。”对着她安慰地一笑,顿了顿说:“难得你和我们家子默还有那么一场师生缘分,我们两个人也投缘,你如果不介意的话,以后就把我们当成你的亲人,认了子默这个弟弟,和我这个干妈,怎么样?”

林欢死死扭紧了手袋的带子,半晌后才找回自己的声音,麻木地说:“吴院长,您太客气了,那些事…都过去了…也很久了…”

吴君兰握了握她的手,柔声道:“是都过去了,你也看开点,这几年你不是做得很好吗?前不久我还听老杜说你硕士毕业后还要在他手下继续读博士,他好几年没收女弟子了,你爸爸妈妈有你这样的女儿也该欣慰了。”

林欢勉强拉开嘴角笑了笑,没有说什么,下了车。

吴君兰大约亦是感觉到了今天下午自己话说得太多了点儿,最后对着她笑了笑,倒退着慢慢掉转车头,很快就消失在了林荫道的那一边。

林欢又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忽然想起来了,掏出包里的手机一看,有两个未接来电,都是显示着同一个人的名字。按照时间推算,第一个电话应该是他到了机场打的,第二个应该是在进入登机口前几分钟。还有一条不算长的短信,寥寥几个字:“欢欢,我要上飞机了。”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多话的人,这么几年也还是一样,每次发的短信都是简短的几个字,她总会很快地回复,然后又回来盯着那几个字再看看。这一次,她也是看了很久那么几个字,只是没有像往常那样回复。

杜教授夫妇两人都在家,对于她的到来,还是一如既往的客气有礼却又不失亲切。蒋佳怡从厨房捧出了洗切好的水果拼盘,招呼着她吃,然后又回到了厨房忙碌。剩下师生两人在客厅,杜涛先是询问了一番林欢毕业论文的准备情况,然后免不了又是提出最近的一个课题,开始讨论。大约是留意到了她很少发言,频频闪神,兴趣不高,几句话之后,杜涛笑道:“好好的假期,我们不说这些生硬刻板的东西了。”林欢笑了笑,她也知道是因为自己明显不在状态,老师才这样说的,可她现在是再没有精神去顾及其他的事情了。

蒋佳怡从厨房探出头来,先是埋怨自己的丈夫:“我说老杜,你怎么就是闲不下来呢?让你拉拉家常,你又扯到哪儿去了?”继而对着林欢笑道:“ 别管他了,林欢,你坐一会儿,看看电视,我们还等一个人来了就开饭。”

林欢今天是真的没有胃口,原本并没有留下来吃晚餐的意思,可是此前也在这里吃过几次晚餐,再加上眼下这气氛,还有面对着一直待自己亦师亦友亦父的老师和亲切有加的师母,拒绝的话也是万万说不出口的,只能象征性地客气了一下,说:“蒋阿姨,我不饿,等一等不要紧。”然后起身,想到厨房去帮忙。

蒋佳怡制止了她,笑着说道:“你就在哪儿坐着吧,还和我们客气什么?我的饭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现在就是守着这锅汤。”

她已经站了起来,恰巧这时候客厅墙壁上悬挂的时钟滴答响了起来,电视里也传出报时声,然后就是新闻联播的前奏。她心里一动,对着老师招呼了一声,抓着手袋就去了洗手间。

关上洗手间的门之后,她拿出电话就拨了过去,然而那边却是关机状态,这才意识到他不可能这么快就下了飞机。她顿时无力地靠在门板上,再也撑不下去了,也卸下挂了一下午的伪装。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只是一瞬间,手掌心里宛如有一串电流划过,一阵规律的振动声响了起来,一次又一次。她闭着眼睛没有动。

后来,她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在闭上眼睛的时候默数三十三个数,那是那天手机振动的次数。就在那短短不到一分钟,听着那规律的振动声,感受着手掌心被电流划过的一瞬又一瞬——三十三声的手机振动里,她做下了一个决定。

然后,她记住了三十三,可是她却再也记不起来是什么非要让她去选择,去舍去。她舍下的是什么,得到的又是什么。或许这从来都不应该是一个选择题。

从洗手间出去时,客厅的气氛正热络,蒋佳怡正和对面沙发上坐着的男子说着话,见到林欢了,笑着招呼道:“林欢,这是我们医院的陈医生。”

蒋阿姨就在吴院长那家医院工作,这一点林欢是知道的,且她还从子默那里知道了程杜两家的交情匪浅,私下里他妈妈和蒋阿姨更是多年的好姐妹。她对着那个被称作“陈医生”的男子浅浅一笑,他也微微颔首,主动往三人坐的沙发边缘移动了一点。她于是走到另一边坐了下来。

蒋佳怡赶紧又说:“陈莫,林欢是杜老师的学生,今年正好硕士毕业。”

林欢在听到那个名字时,心里一震,下意识地的偏头往那边看过去。他也恰在此时抬起头看了过来,两人目光接触的一瞬间,他再次点了下头,她却还惦记着那两个字,直愣愣地盯着他看。

蒋佳怡已经去厨房端菜了,杜涛自然是跟在妻子后面进了厨房。客厅里顿时安静了下来。短暂的静默过后,林欢轻声问:“你叫陈莫?”陈莫仿佛没有预料到她会忽然说话,迟疑了一下才说:“ 对。”这一下过后,除了电视声音,依然没有人说话。

蒋佳怡拿着几个碗碟从厨房出来,陈莫起身迎了过去。林欢这才恍惚大梦初醒似的,连忙起身去了厨房。

晚餐自然是不失丰盛的,用餐过程也不寂寞。也许是觉得两个不大相熟的年轻人表现得太过拘束,蒋佳怡在餐桌上又再次详细地给林欢和陈莫两人做了一番介绍,甚至连陈莫在医院的一些趣事都讲了出来。林欢不大说话,只是在需要回应的时候毫不吝啬地露出一个微笑。蒋佳怡也了解林欢的性格,知道她不是一个八面玲珑善交际的人,索性对着陈莫说:“林欢是话少了点,可不闷,以后有机会,你和她交往多了就知道。”

陈莫但笑不语,只是略微多看了一眼旁边低头喝汤的人。

晚饭后,林欢又心不在焉地坐了一会儿,便要告辞离开。蒋佳怡一看时间都十点多了,也不再挽留,嘱咐陈莫送她一程。出了电梯,林欢便说:“这里离我们宿舍不远,还是我自己走回去吧。”在这所管理完善的百年老校之内,一个女生晚上单独行走,也不会有太大危险。陈莫于是也没有客气,点了点头:“那我就先走一步了。”他说罢,果真径直走向泊在前面的汽车,开车离去。

林欢踏着方砖格子,慢慢地踱步向前。路边矗立着高大的南国棕榈树,笔直的圆柱形树干,顶上斜欹着稀稀疏疏的细长枝条,上面伸展着碧绿的扇形叶片,渐渐地织成一片苍翠的伞叶,被树干撑开,逶迤着铺天盖地地撒下来。沿路一排白剌剌的灯光打下来,缺少茂密树干的遮挡,仿佛直压到人身上去了。这天晚上没有月亮,人在灯下,晃晃悠悠,那条淡淡的人影也前后游荡,时隐时现。她走着走着,又到了图书馆后面的那片小树林,迎面就是那颗老槐树。那张石椅上原本坐着一对搂抱在一起的男女,正是情到浓时,喁喁细语,哪里容得下第三人站在旁边观看,僵持了一会儿,她只是呆滞地看着,没有自觉离开的意思,他们只得让开地方。

四周灯光阴暗,昏昏笼罩在林子里,树影婆娑,静得只听得见猎猎作响的风声,还有那风吹动树叶的沙沙声。她慢慢地蹲下来,抚摸着那张石椅,仿佛做梦似的,喃喃说道:“子默…程子默,你应该去最好的,你值得最好的…”然而,除了拂面而来的凉风,这一次再也没有人回答她,也没有人对着她浅浅地微笑。那么好看的笑容,那么好看的一张脸,她竟想不到任何法子来留住,到底是要看不到了。她把脸贴在冰凉的椅背上,再也忍不住淌下泪来。这一辈子这么长,她本应该在那一年随着父母一起去的,然而却又活了过来,这一次,终于结束了,所有的一切都到头了。她忽然疯了似的,不顾一切地从手袋翻出手机,慌乱中没有握紧,手机啪啦一声掉到了草地里。她拾起来,颤抖着开机,然后按下他的名字。

电话很快就被接通了,熟悉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欢欢,你在哪里?”这是这世上最独一无二的声音,这一刻,她想象不到再也没有这个声音的日子。

她没有说话,他又重复问了一遍:“欢欢,欢欢,你在哪儿?”

她说:“子默,我讲一个故事给你听吧。”她不等他回答,兀自缓缓地讲开来:“有一个小康人家的女儿生得美,很多人来提亲。那一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站在后门口的桃树边。对面的年轻人走了过来,也靠在桃树边。他对她说,噢,原来你也在这里?她答应了一声,没有再作声。那个年轻人站了一会儿就自己走开了。后来…后来她被亲戚骗到他乡去做妾,老了的时候还记得后门口那棵桃树,和那桃树下的年轻人。”泪眼朦胧间,她仿若看见了那个站在门口,眼神清澈,丰神俊朗的男孩,那个漂亮的男孩。

电话里面静默了半晌,他忽然急切地问:“欢欢,你在哪里?你到底在哪儿?”

她伏在石椅上,慢慢地把手从耳边拿开。不知道过了多久,迷蒙间,她仿佛听见他在喊她:“欢欢。” 她以为这是梦,一定是梦,她太想他了,才会听到他的声音,然而纵然是梦,她也想再多听几遍。

“欢欢。”她的肩忽然被人用力地扶起,她来不及睁开眼就投入到了一个人的怀里,熟悉的气息让她不想动,温热的胸膛让她知道不是梦。她听见头顶传来一声低叹:“欢欢,欢欢…”

她拼命筑起的坚固篱墙,在他的叹息声中轰然崩塌瓦解。这样缓慢低沉的声音,这样的不舍,这样的牵挂,在这个唯一眷恋的怀抱里,这个世上只剩下了她和他,再也没有其他。

而铮铮琴音却在寂寂的树林中响起,像是从遥遥的江面升起,飘飘然而来,时断时续,若有似无,一点一滴打碎她刚刚织就的旖旎梦境,击中她心里最柔软的角落。

他抱得太紧,一双手死死地箍住她的腰,她尝试动一动,想拉开两人的距离,他却越发加重手上的力道,紧紧地抵上来。他从来没有这样过,不顾是否会让她疼痛,只是用尽了所有的力气要把她留在他的怀里,留在他的身边。他放在她背上的手冰凉,可却又粘腻腻的透过单薄的衣料贴在她的肌肤上,他整个人甚至都在轻微地抖动。

在这天籁之音中,她缓缓抬起头来,伸手摸着他额头上不断渗出的汗液:“你在害怕吗?”

程子默怎么可能不害怕?从上飞机之前打不通她的电话开始,他就没有平静过。在飞机上,他甚至可笑地说服自己,她可能是太累了,睡着了,没有听见手机响。然而,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为了他的一个电话,她是宁愿整夜不睡觉的,又怎么会在明知他上飞机之前必定会打电话的时候去睡觉?在那三个小时的飞行时间里,他摸着脖子上的那块温热的玉,昨夜被热情冲昏了的身体和头脑逐渐冷却了下来,渐渐地被一种未知的恐惧攫住。下了飞机,他再次打她的电话却还是没有人接听。他什么都来不及想,只是马上去买了时间最近的一趟航班,又上了飞机。

在她的宿舍楼下时,他甚至还想过,也许这一切都只是他自己在杞人忧天,然而她的电话很快地打碎了他最后的一点可怜的自欺欺人。

这个世界从来都不会只围绕着一个人转,他是幸福得太久了,几乎要被麻木了,连这么浅显的道理都差点遗忘了。可就算整个世界要抛弃他,难道他就要坐以待毙吗?

这世间有千千万万对男女,他们两人只是其中最普通的一对,没有道理不能相守。

“欢欢,有缘无份在有些人身上适用,但在有些人身上并不适用。我不是那桃树下的年轻人,你也不是那个小康人家的女儿,我不要你记挂我一辈子,我要你一辈子在我的身边。”六年前她出现在他家门口的那一刻,他为她打开了一扇门,她就那样走了进来。到如今,那扇门不管是开着还是关着,里面都会有她。

时光之河静静流淌。这个夜晚渐渐地淹没在了河底。几年以后,程子默孤零零地再次站在这颗老槐树下,从时光的河底打捞起这段记忆,重回到这个夜晚,想起他说的这段话,彼时一颗已经在岁月磨砺下逐渐冷硬如铁,裹上一层又一层防护罩的心,禁不住完全*裸*露出来,柔软下来。二十三岁的少年曾经在这里对着心爱的姑娘许下相守的誓言;二十七岁的男人,拿着小刀在树干上一笔一画的刻下了那么几个字。

林欢何尝又忘记过他说的这段话,那么坚定的声音,那么紧密的怀抱,那一刻她愿意舍去一切去追随他。她甚至想,他去英国,她也可以去,去不成,她也要等他回来,只要是他,她愿意等,多久都愿意,哪怕是今生,哪怕是今世。她知道他舍不得让她等,他一定会回来的。

只是,这最普通的相守,这最后的一点渴求,竟也成了奢望——终究只是两个孩子可怜的奢望。

彩云易散

铮铮琴音不依不饶地在耳际回旋,林欢最后的一点渴求渐渐被湮灭,再也听不真切,只余下这无比熟悉的绵绵不绝的琴声,只有春江花月夜。现在回想起来,那个春江花月夜已经遥远地像是上辈子的事了。她摸索着寻到他裤子口袋里的手机,掏出来,代替他按下了接听键,然后把电话送到他的耳边。

程子默前一刻还沉浸在相依相偎中,猛然听到妈妈的声音,顿时一脸茫然,初时连那边说的是什么都不知道。然而,靠得这么近,林欢却听见了,吴院长的声音并不小,连声问着他怎么下了飞机这么久还没到学校。大约是已经打过电话到他们宿舍确认过了,大约是因为他没有打电话报平安,她担心着急。

他默松开了一只手去握电话,她趁机从他怀里挣脱出来,可他眼明手快又抓住了她的胳膊阻止她往后退。她怕动作太大被电话那边的人兰察觉到了,只能屏住气息靠着他不再动,听他不慌不忙地说回了爷爷的老房子。

隔着树丛那边的小道上走来了一群晚归的学生,高声唱着五音不全的歌曲,或活泼,或婉转,或粗狂的歌声中毫不例外都带着离情别绪。又到了一年毕业时,各种各样的同学聚会充斥校园,朝夕相处几年,即将各奔东西,人生聚散不由人。林欢渐渐地分辨出来了——在那吵闹的歌声中,有人在唱《Scarborough Fair》。初时声音很低,后来唱着其他歌曲的人也都停下来,加入了进去,只听见一群人一起缓慢地进行着大合唱:

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

Parsley,sage,rosemary and thyme

Remember me to one who lives there

She once was a true love of mine

歌声渐渐地飘远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松开了手,站在离她几步远的地方。他正在说着话,头一偏对上了她的视线,就没有再说下去,顿了顿才极低地说了一句:“妈,我早就说了,我知道该怎么做。”

林欢转身在石椅边的草丛里寻找到自己的手机,打开看时间时,留意到有三通未接来电,除了他外,吴院长十点多也给她打过电话,另外还有一个陌生电话号码。他已经挂断电话,走了过来,她收起手机。

“程子默,你去英国吧。”她看着他,表情慎重,仿若这一刻再也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

“你还是知道了。”程子默有过短暂的一愣,很快就一脸了然。他并不意外她这么快就知道了,她没有接他的电话,他就想过所有的原因,除了这个还能有什么。

“我去过杜老师家了。”

他不作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