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几句寒暄后,大家一起点了餐,开始闲谈了起来。林欢的右边是涂晓蒙,便转过脸去对她笑了笑,她也微微一笑。

林欢看着她的笑脸忽然楞了一下,略微有点不自然,随手端起面前的茶杯喝了一口。那茶水是新上的,还很烫,因为喝得急,不小心被呛住了,手也没有握稳,茶杯晃了几下,一大半的茶水泼在了手上。她被这一连串变故弄得手忙脚乱,还没反应过来,手里的茶杯已经被陈莫一把夺了过去。他拉着她的手腕急急地走到了盥洗间,对着冷水默不作声冲了半天。

最后,还是她动了动手,阻止道:“可以了,现在已经没事了,我们回去吧。”他抓起她的手腕仔细看了看那红肿的手背,依然不说话。好好的晚餐,却出了这样的事,搅了大家的兴,她渐渐不安了起来,以为他是不高兴,于是低声道歉:“ 对不起。”

她低着头,满头浓密的黑发,后面低低束起的头发不知何时已经从左边肩头绕了过来,因为很长,一直垂落到胸前。结婚后头一个月,她曾经剪过一次头发,一把乌黑的齐腰长发只剩下刚刚能束起的长度,静静地遮住颈后的肌肤。一直过了一个月,他还是不习惯,一天晚上在床上终于摸着她的头发说:“ 你以后不要再剪头发了吧。”她并没有问原因,只是垂着眼低声说:“好。”后来,除了定期修理头发外,她果然没有再剪过头发,一直到现在又是一把乌黑的齐腰长发。

他摸了一下那束头发,牵起她没有受伤的那只手,终于认真地说:“你以后不要再对我说这三个字了。”

和以前一样,她从来不会问原因,只是说:“好。”

回到包厢后,服务员早就把烫伤膏送来了,陈莫给她上了药,吃饭的时候,又让服务员把她的筷子换成了叉子和勺子。因为是中餐,没有筷子不方便夹菜,他很自然地把菜往她面前的碟子里放。弄得陆离连连开玩笑:“怎么你们两人更像新婚?”

林欢抵不住这样的玩笑,禁不住脸红,低声说:“我自己来吧。”陈莫倒是一笑:“都老夫老妻了,什么新婚!”

吃完饭,林欢记起来了陈莫在路上交代的事情,从手袋里面拿出那对钻石耳坠送给涂晓蒙,又极其客气地说了几句恭喜话。涂晓蒙很随和,道了谢便打开黑色的绒布盒子看,只一眼,却又抬头看了一下林欢。

陆离探过身瞟了一眼盒子里面的耳坠,倒是笑道:“陈莫,这一定是你挑的吧,你的眼光当然是没有问题的,这次让你破费了,但是你肯定没想到有人的眼光会和你一样好。”

陈莫很快就明白了过来:“新娘子不会已经收到过一对吧?”

涂晓蒙笑道:“多多益善,这幅耳坠我喜欢,以后可以天天换着戴。”

她这样一说,大家都笑了笑,便没有再继续说下去了,谈起了别的话题。

那天晚上回家后,因为陈莫叮嘱那只烫伤的手不能碰水,林欢便用保鲜袋裹住,简单洗了澡。第二天早上,那只手看起来已经消肿了,陈莫又拿出药来,轻轻地涂抹。她本来觉得没必要了,见他的动作非常小心翼翼,已经到了嘴巴的话终于忍住了,静静地看他上完了药。

本应是一对

陆离和涂晓蒙的婚礼就定在这个周六,陈莫已经计划好了参加完婚礼,周日在家里好好休息一天,下周一就出去度假。林欢一直说没有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陈莫起初提议回一次她的老家,然后从长沙游玩到成都,顺便去一趟九寨沟。她默然了一会儿,说:“湖南和四川附近没有什么好玩的,那里就是吃的东西多,你不能吃辣的,我们还是去别的地方吧。”陈莫倒是认真地想了想,然后说:“那这次就不回去了,春节我们再回你老家去看看。”

她也知道是一定要回去一次的,他是不会放心让她单独回去的。她刚刚回国就从姑妈那里得到了消息,明年年初父母曾经执教的那所广场中学要搬到城郊的新校区,市政府的拆迁计划已经下达了,整个老校区都要拆掉,爸爸妈妈留下的老房子是如论如何也保留不下来的。

后来决定去丽江,这其实是他们婚后第二次出去度假。结婚时因为匆忙,两个人都走不开,并没有安排蜜月旅行。一直到了第二年的暑假,才去了一次欧洲,原本计划半个月游玩好几个国家的,在第二站伦敦停留了三天,出发到下一站爱丁堡那天她身体不舒服,要上飞机时,他想了想还是不放心,于是依然留在了伦敦。两天后,她病好了,他却觉得这样走马观花,她的身体会吃不消,干脆把下面的旅程全部取消了。他的哥哥在伦敦有栋房子,也有几家亲友居住在那里,他们便住了下来,因为两人都不喜欢太过热闹喧哗,倒也过了几天悠闲简静的日子。

周六上午,林欢就接到了那家水晶饰品店的电话,说货已经到了。倒是比预计的要快一天,大约他们怕出现意外,故意把时间范围放宽了一点。她想了想,对陈莫说要出去见一个老同学。她很少有这样的约会,少数几个称得上相熟的同学,出国后几乎都没有联系了,这么多年最亲近的人只有田蜜,但田蜜此时并不在这个城市,这他是知道的,便随口问了一句:“哪个同学?”

她答不上来,事先只想好了怎么推脱不要他开车送她去。他见她不说话,仿佛有点为难,倒是笑了:“我又没说不让你见,要见男同学就去吧,只要赶得上晚上的婚宴就行。”她立即抬起头笑了:“要不了那么久,只是有几句话说,才要约出去见个面,午餐你等我回来做吧。”于是又接着说:“你帮我照看一下厨房里面的汤,半个小时后调成小火,我打车去,很快就回来了。”

手链很顺利地拿到了,因为是周末,打车的人多,等了一会儿才坐上车,路上交通亦不是非常顺畅,大约这样行驶比较轻松,司机一直搭讪着说话。她本来想起来了那一天,心里堵得慌,上车后觉得空气不好,闷闷的,怕晕车,只摇下了车窗,扭头看着车窗外,并不想说话。吹了会儿冷风后,头脑倒是清醒了一下,不想让司机尴尬,便强打起精神回答他的话。车子里面放着音乐,不知道是广播还是CD,一首接一首,都是老歌。

不知道第几次红灯时,司机的上一个话题告一段落,她静静地看着车窗外,起初视线并没有焦点,全部是白花花模糊的一片,渐渐地定在了一个地方,那中心是刺目的黑,明明隔得这么近,却恍惚中还是看不清楚,只是移不开目光。

旁边停的那辆汽车驾驶座的车窗开着,那里坐着的人微微偏着头,正午的阳光金灿灿的,仿佛倾天流泻下来,镀了一层薄薄的光,又似乎是烟雾,他的半边脸迎着艳阳,半边脸隐在阴影里,仿佛半是明媚半是忧伤,可那双漆黑的眸子分明清澈如昔,宛如春日深山秾碧丛林里的溪水,照出一个人的影子来,渐渐地那影子亮了起来,晃动了一下,他的眼睛微微眯起来,丝丝缕缕的笑意映在眼底,染上了脸颊——他笑了。

在正午的阳光下,他的笑容斜欹着薄薄金光,一瞬间似是有无数的流星划过,又仿佛是露滴牡丹开。

是她无比熟悉的,这世上最好看的笑容。

世间最好的一刻不过如此时。

他又一次把最好的送到她面前,她以为她会流泪,然而阳光太温暖,照得人很舒服,竟是眼睛一眨,情不自禁也笑了。

车子里面飘荡着熟悉的歌声,梅艳芳的声音穿透时光的魔障,从岁月最深处荡漾开来。

同是过路,同做过梦。本应是一对。

人在少年,梦中不觉。醒后要归去。

十年啊。欢喜伤悲。老病生死。俗尘渺渺。天意茫茫。竟然还有这样的一天,竟然还能够看得见这样的一天——他们再一次相对而笑,只如初见。她在一点一点地,褪去少女的清新明媚,一天一天地黯然老去;他在一点一点地,褪去少男的青涩柔软,一天一天地成熟坚硬。

十年后,曾经那个漂亮的男孩长大了,而她却老了。

如花美眷终付与似水流年。不管她愿不愿意。也不管他愿不愿意。

已经是绿灯了,车子缓缓向前开去,走过一棵棵树,一栋栋房屋,他的笑容渐渐地看不清楚了,只有正午的阳光,依然金灿灿的。

她比预计时间回来得晚一点,陈莫已经把饭煮上了,正在厨房洗菜,哗啦啦的水流声不断。林欢连忙放下手袋,走了进去:“我来吧,你去外面坐一会儿,马上就好了。”拿出围裙就系上了。

陈莫原本就不大会炒青菜,只要她在家,在这上面他是很难插得上手的,于是关掉水龙头,让开来笑道:“洗好了,你来炒吧。”

是番茄花菜,早上他们一起出去买的,本来要结账了,他又记起来了,跑去拿了几颗番茄,还有一盒圣女果。有一次,他去波士顿看她,到了都半夜了,因为是临时起意,事先并没有告诉她,担心打扰了她休息,她睡眠一直不好,醒了就很难再睡着。本来已经订好了酒店,要在酒店住一夜的,第二天白天再去学校找她,可到底没有忍住。她来开门时,还带着惺忪的睡意,却执意要去做一点东西给他吃。打开冰箱时,里面只有几颗番茄,还有一些圣女果,她非常不好意思,还是他说累了,简单吃一点就休息吧,她于是做了番茄鸡蛋面。他本来心思就不在吃上头,却很快吃得干干净净。那次是真的弄得她后半夜再也没睡着,早上他模模糊糊醒过来时,她在厨房做早餐。房子很小,而好在一室一厅带有露台,什么都齐备。她起先坚持要住学校安排的宿舍,他没有法子便带她来看了学校附近的这套房子,说是亲戚为女儿买的,一直空着,最后她才住了进来。

那天早上,他倚在厨房门口,餐桌上还放着她早上出去买的鲜奶和水果,看着她穿着围裙走来走去为他准备丰盛的早餐,只觉得再也不奢望了,其他的什么都不要了,只要这样过一辈子就好。

番茄花菜炒得颜色很好,白花红蕊,鲜艳欲滴,盛放在一只圆形青花盘子里。林欢吃了好几口才意识到有点太淡了,仿佛是忘了加盐,于是把盘子往自己面前移动了一点,依然非常不好意思:“对不起,这菜炒得不好,你多喝一点汤吧。”

陈莫顿了一下,还是把筷子伸进去连连夹起几片花菜放进饭碗里,若无其事地说:“淡一点也一样。”

她却突然记起来了,知道说错了话,更加觉得不好意思。于是起身拿起他的汤碗盛汤。他抬起头看她,她便对他笑了笑:“还是多喝一点汤吧。”

其实她经常对他笑,几乎从来没有令他看过不好的脸色,把汤碗放在他面前时,她也笑了一下。他只觉得有什么在那样的笑容下一点一点地软下来,软成水,细小的,看不见的甘甜,绵绵密密地,踏踏实实地流进心里去,一泓清碧,水波荡漾,那深深的水底渐渐露出一张笑脸。他伸手捧了起来,捧到手心里:“欢欢,我们…”

瓷器碎裂的声音在寂静的餐厅砰然想起,细小的碎片散落在他的脚边,汤水逶迤流了一地。他突然也笑了起来,不管脚下一片狼藉的地面,紧紧地抱着她笑得无牵无挂,仿佛再也没有比这更满足的事情了。

她在他怀里轻轻挣扎了一下:“汤碗摔碎了。”他稍微用力搂紧她纤细的腰身,安抚道:“不要紧,我们以后再买。”仍然让她稳稳地坐在他的腿上,整个人靠在他的怀里。

这一刻,只有她,世界这么小,而怀抱这么大,整个世界都在怀里。他抱着她就这样坐着,竟是忘了说话,忘了桌上逐渐冷却的饭菜,忘了一切的一切。

她却不像从前一样安静,声音嗡嗡的,贴着他的胸膛,在他的怀里响起:“地板都脏了,一会儿干了就不好弄了…”

好一会儿,他才小心翼翼抱着她起身,绕过地上的碎瓷片,慢慢地走到客厅,把她放在一张沙发上。或许是羞涩,亦或许还是不习惯,她一直垂着头。夫妻之间,再亲近的事也不是没有过,似乎这一次有哪里不一样,似乎是真的有点孟浪。他的声音突然也变得有一点低涩:“你在这里坐一会儿,我去弄。”

她哪里坐得住,几乎他刚刚转身就听到后面有脚步声,最后他拾起碎瓷片,她抹地板。因为是木地板,沾染上了油腻,她担心他不知道怎么使用清洁剂弄不干净。

午餐便这样仓促结束了,没有人还记得吃。下午无事,他们索性一起又做了一次家里的卫生,吸尘抹地擦家具,又换了桌巾,沙发套,枕套,连刚刚换上没几天的床单被套都换下来了。最后站在仿若焕然一新的卧室里时,她有点发怔,仿佛突然堕入了迷梦,不知道身在何处,所有的一切都是陌生的,都不是属于她的。眼前是一团看不见摸不着的薄雾,前路茫茫,不知道是怎么走来的,不知道该怎么回头,也不知道最终要走到哪里去。

“欢欢——”陈莫在衣帽间里面喊,“你进来看看我穿哪一件衬衫?”他素来都是自己打理衣物,只讲究简单舒适,倒是很少特意为了某个场合费心挑选服饰,这还是第一次在着装上征询她的意见。大约是真的高兴,他说:“你晚上穿裙子吧,我选了几条裙子,你来看看…”

林欢马上答应着走了进去。因为时间充足,倒是不慌不忙慢慢挑好了衣物,他去楼下客房的浴室洗澡,把这里的浴室留给她用。她素来是不擅于修饰打扮的,洗完澡,只梳好了头发,仍然低低束起了长发。梳妆台上琳琅满目的保养品和化妆品,也只有护肤水、护肤霜、乳液这些是常用的。她对着镜子搽了合适的化妆水和保湿霜。

镜子里面还是那一个人,甚至连头发都是一样的长,同一张脸,一样的眉眼,洁白细腻的肌肤,没有皱纹。然而,老了,就是老了。

陈莫也在梳妆间,大约是等她,一直坐在她身后不远处翻着报纸,突然在镜子里面对着她笑:“你一点都没有变,什么时候看都是那样。”那些话就那么缓慢地说了出来:“欢欢,这几年我总是在想第一次见到你是哪一天,你穿着什么样的衣服,我们说了些什么话,可却总是记不起来。也许真的是太久了,时间过得真快,也才四年,却像过了四十年,过了大半辈子,而你总还是那个样子。”

可不是吗?时间的车轮缓缓碾过,四年啊,1500多个日子——这样漫长,长得仿佛永远都没有尽头,仿佛一辈子就要这样了,就要这样完了。

“这四年我过得很快乐,我知道你不快乐,我一直想要你快乐一点,可总是差一点,我不知道哪里出错了,我哪里做得不好。我说过我要照顾你,要给你欢乐,可一直以来都是你在照顾我,给我欢乐。”

他不是感情外露擅于用语言表达情感的人,要娶她的时候也只是那样娶了,这么几年都没有说什么,可现在对着镜子里面的她,有些话竟是不经意间就从心里翻涌了出来。

他仍然在笑:“欢欢,以后让我来照顾你,让我来给你欢乐。”

你好,程子默

他们到达晚上婚宴的酒店时,陆离和涂晓蒙早就双双恭候在宴会厅外面迎接宾客。姹紫嫣红,花团锦簇之下,新娘娇俏可人新郎风度翩翩,合该一对壁人。连带着林欢和陈莫仿佛也沾染了一点喜悦气,其乐融融地交谈了几句,应景的恭喜话也说了,签到进去后,宴会厅里面已经坐下了不少人。

林欢抬起左手看了看腕表,略微有点惊讶:“离晚宴时间还早,怎么这么多人?”

“是今天人多。”陈莫禁不住笑道,随手牵起她的右手。她的右手腕上戴着那只水晶手链,灯光下泛着柔和洁净的光,亮晶晶的。在卧房里面听完他的话,她并没有说什么,也没有习惯性对他笑笑,半晌只是拿出手链静静地戴上了。他抚摸了一下,说:“陆离的亲友在国外的多,都是提前回来的,听说定下了这家酒店好几层楼的客房。”

进酒店时,她不知在想什么,有点稀里糊涂的,没有留意到,这时候环顾几眼,倒是楞了一下。他似乎明白:“你不要担心,她知道你回来了,会和你联系的。”牵着她的手便往前走。

服务生领着他们到了安排好的桌位,同席的都是医院的同事,仿佛都有点惊讶,但马上闹哄了起来:“难得啊,今天真是双喜临门,陈主任都携眷出席了,这位就是一直只闻其名的陈太太吧?”也有见过林欢的,亲热地喊着“嫂子”,说话更是无所顾忌:“陈莫,我说你近来怎么老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跟着你的小何说你每天进办公室整个的春风得意满面桃花。我们还不信,你一个孤家寡人,哪儿来的春风?”熟悉的同事越发肆意起哄:“还有你科室的老孙那是叫苦连连啊,说你这个星期接二连三翘班还不算,下周更是扔下一大堆工作给他们,连班都不上了。我们还纳闷像你这么爱岗敬业,长期奋斗在医院一线为人民服务的好同志,怎么连病人都不管了,原来和人家陆离情况相同啊,嫂子回来了,也要去度蜜月了。那什么权威贺教授也来了,就坐在那边。陈莫,要不要叫他给你检查下身体,开点补药?”

林欢哪里经得起这种调笑,脸上尴尬的微笑都僵硬了起来。陈莫轻轻揽过她的身体,倒是不怕他们口无遮拦,轻松自如地笑道:“胡说八道!你们也扯得太远了点,孤家寡人和我是八竿子都打不到一起的,我记得早几年就请你们喝过喜酒了。”于是拉着她的手开始介绍:“这是郑医生,谭医生,张医生,婚礼时你都见过的。”

她其实已经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只能跟着他每个人喊一声,点头微笑。和在座的人都打过了招呼,准备坐下了,又有人高声嚷道:“陈莫,为了照顾单身人士的心情和需求,今天携眷双双出席的都得分席而坐,这一桌子可是有大半都是成双成对来的,现在都是孤零零坐在这儿。你和林老师也只能有一个人坐在这里。”

这一块大约安排入座的都是医院的同事,周围几张桌子上早就传来了附和之声。陈莫扫了几眼,确实也是实情,于是笑道:“那我去给她另外找张桌子坐吧。”

“别啊,林老师留下,你自己去随便找个空位坐就行…”

这一桌子就没有一个女的,话说肆无忌惮,也只能他留下。他不理他们在后面的玩笑,牵着她的手到了旁边角落里的一张桌子。在座的倒是有男有女,其中也略有几张熟悉的面孔。他手里握着的那只手忽然动了一下,他以为她是紧张,轻轻捏了一下她的手指安抚。

这张桌子上的人要静得多,大约是相互之间熟悉的不多,倒是没怎么哄闹。随意寒暄了几句,早就有人起身拉开了一张椅子,是神经外科的董医生,笑问:“陈主任,你和夫人谁坐啊?”

她突然挣开了他的手,他于是笑了笑:“快过去坐下吧。”她仿佛没有听见他说什么,仍然低着头不动。当初选中角落里这张桌子只是留意到这边比较安静,他又仔细环顾了一眼在座的人,发现大多都是连他也没有见过的,犹豫着是不是换张熟人多点的。

那位董医生向来最懂察言观色,立即看出来了他的顾虑,怕了一下自己的额头,恍然大悟:“瞧我都忘了,来给你们介绍一下。”他从左手边开始一一介绍:“这是我们科室张医生的女朋友阿玲,她旁边是你们科室谭医生的女朋友小歆…”到了最后一位,坐在他右手边,同他隔着一张空位的那位男子时却顿了顿,有点疑惑:“这位小程是…”

幸好这位程姓男子已经大方地站了起来,缓解他的尴尬,非常随和地自我介绍:“我叫程子默,是晓蒙的朋友,今天认识大家很高兴。”又转身微微一笑,伸出一只手来:“陈医生,很荣幸认识你。”

陈莫楞了一下,才伸出一只手来和他相握:“幸会幸会,不知道程先生是哪个程?”

他解释得非常详细:“禾木程,沉默的默。”突然顿了顿,又对着她微微一笑:“你好…”

一只手伸了过来,隔着漫长的岁月,穿过十年的光阴,从时光的河底伸出来,幽幽地伸到她面前。

你好,程子默。

她依然呆了一下,仿佛还是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可那只手却有了记忆,不由自主缓缓伸了出来。他的指尖仍然微凉,只轻轻碰了一下她的手指便迫不及待地松手离开了。她把那几根手指蜷缩在了手心里,刚刚的那点冰凉渐渐被捂热了,暖暖地贴着手心。

他还站着,没有坐下。她慢慢从他背后走过去,在那张拉开椅子的空位上坐下了。他在说话,声音低低的,像琴弦一样,那些跳动的音符,一颤一颤的,仿佛从很远很远的地方遥遥响起,悠远飘渺,一直沉下去,深深地,深深地沉到最深最深的地方。

宴席是传统的中式,菜肴依次上来了,照例是少不了酒的。服务员挨个斟酒,倒是讲究男女有别,男士一律白酒,女士则为红酒。在新郎新娘的号召下,满场宾客一齐起身,举杯共饮,婚宴也由此真正拉开序幕,场面顿时嘈杂热闹了起来。

有人隔着桌子大声喊:“小歆,你们家谭医生说你不让她喝酒,这你就不对了啊,也不看看今天是什么日子,能少得了酒吗?”

“你们尽听他胡说呢!谁不让他喝了?”这个叫小歆的娇笑连连,倒是一点也不害羞,大大方方地说,“谭裕,我把话说在这儿了,你能喝就喝,不能喝就不喝,别往我身上泼脏水啊。”

“哟,听这声气还是不让喝啊。”这分席而坐倒是给大家增添了不少乐趣,马上也有人伸长脖子跟着说:“林老师,你也要给句话,要不然你们家陈莫连杯子都不敢碰。”

林欢知道是玩笑话,只是抬起头对着他们笑了笑,收回视线时,眼角余光留意到右边一只手端起了酒杯。他以前很少喝酒,白酒几乎是不沾的,刚刚已经一口气喝下了一杯,她甚至记得他都没有吃一口菜。

“董医生,我敬你。”

那董医生反应极快也跟着站了起来,两人碰了一下杯,竟然都喝得干干净净。这一下,在座的几位男士都被勾起了兴致,先举杯对着几位女士客气了一番,马上便撇开她们,在一边喝开了,开始随意敬酒。只见一只手闪来闪去,他面前的酒杯不断举起又放下,她的一颗心也跟着忽上忽下漂浮不定。服务员开了第二瓶酒,他又一次举起了杯子,她再也忍不住地朝他看了一眼。

他的一杯酒已经到了嘴边,仿佛感觉到了什么,突然放了下来。她手足无措地夹菜吃,或许是肉太滑嫩,那块鱼怎么也夹不起来,试了几次,倒是把好好的一块鱼肉给弄得不成样子,这下非得夹起来自己吃了。一只手伸了过来,她只是闪了一下神,手里的公筷便被抽走了。他非常轻松地夹起了那块鲜嫩的鱼肉,用一只勺子接住,然后放进她面前的白瓷小碗内。

她连道谢都忘了,愣愣地看着他又夹了一块,这一次却直接放进了自己的碗里。宴会厅里面嘈嘈切切,喧哗热闹,一波一波地传递过来,又渐渐地远去了。她慢慢吃着那块历尽千辛得到的鱼肉,只觉得宁静安详。

他后来也举起过酒杯,可只是轻啜一下,做做样子,因为那一杯酒一直都没有完,过了许久还有大半,直到新郎新娘来敬酒才喝得干干净净。大约是这次喝得太急了,连带着早先下肚的酒劲一起上涌,他终于咳嗽了起来。低低的,非常压抑的声音,因为隔得近,那声音听起来更是沙哑。她什么都来不及想,拿起水杯就递了过去:“喝点水吧。”

她的声音轻而淡,没有重量,仿佛是漂浮在半空中的一个一个的音符,落不到实处。最初的那一瞬间,他以为仍然是幻觉,可近在眼前的水杯还有那真实的掩藏在声音最底下的关切令他瞬间从迷茫中清醒过来。

她没有来得及收回视线,两双眸子怔怔地望着。还是他先反应过来,接过她手里的水杯,连喝了好几口。放下水杯的时候才发现这是她的杯子,他的的声音突然颤抖了起来:“你不要担心,我没事。”到底怕控制不了,不敢再看她,仓促地起身离开。

宴会厅外向左走是一道寂静幽深的走廊,墙壁上镶嵌着一盏一盏的琉璃宫灯,浅绿色的椭圆小球,大约是为了婚宴特意布置过,那灯罩外面裹上了一圈红色的绒线,细细地编织成一朵朵玫瑰花瓣,垂下长长的一串珠子,那璎珞也是红色的,非常喜庆,衬得绿幽幽的灯光里都透出嫣红来。

他一直以为已经过了许多许多年,可是真真也才只有几年。那一天也是这样一条寂静的灯光幽暗迷蒙的走廊,他走啊走啊,一直往前走,仿佛永远都没有尽头,永远都找不到那一扇门。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有细碎的脚步声从身后传来,急促而慌乱,仿佛是怕来不及,要追赶什么似的…他惊喜地转身。

蒋佳怡清清楚楚地看到那起先还带着笑意的眼眸渐渐黯淡下去,他脸上的失望是那么的明显。她突然明白了过来,不由得担心了起来:“子默,回去吧,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程子默顿了一下,这才慢慢笑了:“蒋阿姨,今天晚上是晓蒙的婚礼,我怎么样也该来看一看。”

这句话提醒了蒋佳怡,她记起来了追出来真正是为了什么:“那你妈妈呢?你有没有想过你妈妈是什么感受?程宏伟…你爸爸做出那样的事情已经够让她难过了,今天这样的日子,中午你又稀里糊涂地开车往树上撞,她接到电话时一张脸都吓白了。你不在医院呆着,还跑到这里来干什么?你倒是好,干脆把电话都关机了,她到处找不到你,又担心你腿上的伤,急得团团转。”

“她是我妹妹。”长长的走廊依然寂静,他的声音平静得听不出来任何感情,仿佛只是陈述一个早就存在的事实。

蒋佳怡略微有点吃惊,犹豫了一下,终于默然,半晌后才说:“你今天一定要来这里不仅仅是因为她吧?刚刚你和她…隔着一张桌子我都看见了,你当那一桌子人都是傻子吗?你这样只会害了她。”她知道他不会答话,他那个性子,哪里是随便几句话就能说动的,可有些话终究得说:“子默,你现在也看见了,她过得很好,她有她自己的生活,有家有丈夫,以后还会有孩子。无论你们以前有过什么,再好那也是过去的事了。你现在出现只会搅乱她的生活,让她为难而已。”

他依然沉默,可那眼神却怔怔地定在一个地方,仿佛微蕴着光,似乎周围的一切都不存在,看得见的只有那一个地方。蒋佳怡心里一动,回头就看见不远处一个身影静静地站立着。

她在灯下,一只手扶着墙壁,那又红又绿的灯光直直照下来,投下一道淡青色的阴影。阴影里的影子却又变成是白的了,琉璃白,一张脸白得近乎于透明,似水晶,亦是单薄,仿佛随时都会掉到地上摔碎。这白一直蔓延到墙上,她整个人仿佛也贴在了墙上。墙纸是白底子上印着黑色的细纹,宛然如悠悠岁月,那么多的日子一点一点地刻上去——时光的印记是白底子上的黑花,影影绰绰地笼罩在琉璃灯盏下。

饶是蒋佳怡过了大半辈子,因为工作早就见惯了这世上的生死别离,一颗心冷静得近乎麻木,可是现在对着这样的两个人,她却再也说不出来话,到底只能默默走开。

当日那么好

隔着长廊。她没有说话,他也没有说话。她没有朝前走一步,他也没有朝前走一步。

他终于慢慢转身,大约站久了,脚麻,半晌才抬起脚步,却仿佛是走在泥淖里,深一脚浅一脚。脚下的地毯是黑色的,天花灯照射下来,朦朦胧胧地笼着一层清冷的光辉,仿佛是淡淡的月光,笼罩在黑丝绒的夜幕中。他一步一步,往前而去,或许是因为地毯太软太绵,亦或许是灯光太亮,那脚步渐渐地漂浮了起来,似乎是踩在云端,突然“砰”的一声就一脚跌落了下来。

那拐角处的一盆南天竹歪着身子倒在地上,一团翡翠染绿了黑色的地毯。他的膝盖磕在了青花瓷盆上,细小的看不见的疼痛一点一点地蔓延,沿着腿骨传遍全身。他这才如梦初醒,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手撑着地要起身。可那膝盖却偏偏不争气,越是急越是不经用,还没站起来便又跌落了下去。

零乱的脚步声在身后响起,他再一次挣扎着要站起来,一双手突然落在他的身上,从背后抓住他的胳膊扶着他站稳。他终于好好地站立着,那双手慢慢地松开了,逐渐远离他的胳膊,可她的气息仍然在背后,暖暖的,透过衣服一点一点地传递过来,缓缓进入他的肉身,沁入五脏六腑,每一个细小的角落。

他说:“我没事,被盆栽绊了一下。”

她的声音几乎贴着他的背同时响起:“你的腿怎么了?痛不痛?”蹲下来,便挽起他的一只裤腿查看。

她俯身在他面前,乌黑的头发,细白的脖子,动一下,似乎就要缠上他的腿。他怔了一下,一双手却随了心,小心翼翼地,慢慢地接近她的脸,探到她的眼睛,那里果然是一片湿润。多少次他伸出手捧到的都是一团空,然而这一次却真真捧到了手里。他依然不敢施一点力道,只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脸颊——还是一样的柔软滑嫩,仿佛从来都没有离开过,这一刻时光只停留在许多年前那个夏日午后。

她突然把头一偏,挽起他另一只裤腿查看。大约是伤口裂开了,鲜红色的血沿着膝盖蜿蜒而下,一小股一小股,一滴又一滴,慢慢流进了袜子里面,成了看不见的黑。

“我们去医院。”她猛然起身抓着他的手臂就要去前面按电梯,可手臂一紧,身体被旋转过来,踉跄着倒进一个温热的怀抱。

“欢欢…”

只有他才会这样叫她,她的眼泪落到了他的肩上,终于把手放在了他的背后,慢慢地用力圈紧,几乎贪婪地堕入这个带着淡淡酒味的气息中。这是他的气息,这是这世上最温暖的怀抱,最眷念的温度,她舍不得不要。

“我以后再也不喝酒了,你不要哭…”

可她的眼泪依然不停地流出来,滴落到他的肩上。

许多年以前,他说,我要想个办法,让你以后见了我不要哭。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终于又见到了她,一样地把她抱在怀里,她还是在哭。

他的手渐渐又抚摸上了她的脸,一点一点擦着那不断涌出来的泪水,可他越抹越多,那眼泪越发蜿蜒不止,旧的还没抹去就又有新的涌出来,像以前一样湿了他满手,热热的,粘粘的,沿着手心一直流到手臂上。他只能拍着她的背,不停地说:“欢欢,我以后再也不喝酒了,你不要哭。”

她的眼泪到底止住了,拉着他的手就匆匆去电梯间按电梯。大约隔了一些楼层,那部电梯门没有马上打开,她又拉着他去看旁边的一部,刚刚走到门口,电梯门“叮”的一声向两边滑开。

她楞了一下,仿佛被吓到了,突然放开他的手。他下意识地朝电梯里面看去,似乎也楞了一下,但马上喊了一声:“妈…”

电梯门已经要合拢了,吴君兰这才仿佛如梦初醒,伸手按了开门,走出来,脸上已经带上笑了:“林欢,前几天就听陈莫说你回来了,一直还没机会看见,你今天是陪他来参加婚礼的吧?”

林欢答不出来话,也不知道该如何回话,只记得喊:“吴院长。”

“吴院长那是陈莫在医院才这样叫的,你也该叫我一声阿姨吧,子默那年幸亏有你的帮忙…”一阵咳嗽声传来,吴君兰顾不得下面的话了,视线马上转到了儿子身上,这一看更是记起来了重要的事情,也不管旁边就站着笑吟吟要为客人乘坐电梯服务的工作人员,急忙地自己去按了电梯。

程子默已经停止了咳嗽,低声说:“我去医院了。”这才慢慢地朝电梯走近了两步,回头一看她还在那里站着,于是又说:“回去吃饭吧。”

可她仍然没走,直到他进了电梯,她还站在哪里。

吴君兰本来慌慌张张地一只脚已经踏进了电梯,却又退了回来,转身笑道:“林欢啊,今天不巧,好不容易大家碰一块儿了,子默他身体不舒服,你和他大约也很多年没见了吧,下次要找个机会叫上陈莫大家聚聚,他过不了多久就要回英国了,这次一走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妈。”程子默叫了一声。

吴君兰适可而止,笑了笑,进了电梯。

电梯门缓缓合上,载着他们离开,载着他离开。林欢木然地盯着那一扇门,头脑一片空白。

大约站久了,电梯间的一名服务员走过来小心翼翼地礼貌询问:“您好,小姐,请问需要什么服务吗?”

林欢说不出来话,只摇了摇头,这才知道该离开了。

那拐角处的南天竹已经被人扶起来了,一蓬一蓬的叶子,绿得像翡翠一样。她停了一下,继续往前走,走着走着,慢慢地忽然有一个声音在心里响起:他要走了,他又要走了,下一次再见到还不知道是哪一年哪一月…仿佛有什么在轰然间倒塌,她再也提不起脚步。前面就是宴会厅,门口的服务员见到有人走过来,已经打开了门,她却怔楞地站在那里,不知道该往哪里走。

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人从身后拉住了她的手,她下意识挣扎了一下,却听见一个声音:“欢欢。”她的手渐渐不动了,半晌才回头对他笑了笑。

陈莫也笑了:“我出来躲一躲,都闹着要喝酒。”大约真是喝得多了,他的脸色已经有点发红了,拉着她的手也滚烫。她不清楚他的酒量,但还从未见过他这种样子,不由得有点担心,说:“你要是不舒服,我们就早点回去吧。”仿佛耳朵已经开始不听使唤了,他楞了好一会儿才说:“那我去对陆离说一声吧。”

因为喝了酒不能开车,陈莫让酒店找了个代驾司机。一直到上车之前,他似乎还是清醒的,和寻常没有什么不同,可坐进了车子,却渐渐开始糊涂了,也不避讳前座的司机,搂着她连连亲吻。起初只是在脸颊上流连,渐渐地似乎不满意,沿着下巴一路下移。她推不动他,也知道是不能挣扎的,越来越恐慌,在他吻上她脖子的那一刻,全身僵硬得像根木头。他却突然停了下来,伸手抚摸着她的脖子,喃喃着问:“欢欢,你的那块玉呢?”

那次手术的时候她戴着那块玉,他大约看见了,过后提起便说玉石通透,温润似水。她只说是父母给的。他后来也撞见过几次,头次去他家的那个晚上,还拿着仔细地看了一番,后来却似乎是渐渐忘了,连突然消失,也没有多问。

她没有料到他喝醉了,倒记起来了,只说:“我收起来了。”趁他不注意,便往旁边移了一点。他却又缠了上来,磨蹭着她的脸,低低地笑了起来:“是不是浑身酒味?你不喜欢,我下次不喝了…”不知何时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了,细密的雨珠子飘落在车窗玻璃上,雾蒙蒙的一片,路灯一晃而过,映出一张惨白的脸,仿佛是从水里捞起来的月亮。她不作声,他仍然搂着她,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我今天高兴,所以喝多了…看着他们,想起了我们结婚那天…也是在酒店,你也穿着白色的婚纱…很漂亮,那天我很高兴…我不敢喝酒,怕你不高兴,怕我睡着后,你…”

窗外的雨声一阵紧似一阵,他半晌没有再说话,她以为他睡着了,轻轻拉开他的手,想坐开一点,却听见他又含糊不清喃喃了一句:“欢欢,你不要走…”声音很低,似乎是半睡半醒间说的,她不敢再动,怕惊扰了他。

汽车在哗啦啦大雨中疾驰而过,停下来时,她想叫醒他,一偏头正对上他睁开眼睛,一双眸子幽深似海,怔怔望着她,但很快便对着她笑了:“到家了。”前面的司机已经悄无声息地下车了,他终于慢慢地放开了她,打开车门下车。但却并没有完全清醒过来,脚着地的时候,连连趔趄了几下。林欢离他还有段距离,只来得及说一声:“你小心点!”连忙跑过去。幸好那司机机灵,看不对劲,早就一把扶住了他。

陈莫在实地上这样晃了几下,酒倒是渐渐醒了,只有点晕眩。他确实喝了不少,但还不至于糊涂,这一路上的事情多少还记得一点,听到身后越来越接近的脚步声,感受到她一靠近,那一点一滴萦绕在鼻端的淡淡气息,突然不敢看她,搭讪着向司机道谢,拿出钱夹给代驾费。她见他突然又变得正常,仍然有点不放心,还是扶着他,一路走进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