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八点时,葆丝准时来到隔壁街的一间小茶室,只有昨天那个严肃的男人在等她。

“你好,谢谢你能来,葆丝小姐。”他站起来请她坐下,并替她叫了一杯薄荷茶。

她坐下道谢,等他开口。

他说:“我一直在找您,可是……”他看了她一眼,似乎想找出她有什么不对:“有大半年的时间,没有人知道你去了哪里。”

葆丝知道她应该回答他,既然他表现出怀疑的话。可是从去年夏天一直到今年二月,她一直是受到汤姆的照顾的。她下意识的隐瞒了这件事,因为她觉得当时她接受汤姆的钱的事说出来并不光彩。

她端起茶杯喝茶,没有说话。

“我想请问的是发生在里德尔府的事。那天晚上,你和拜德拉克小姐在那里……”

“我都不记得了。”葆丝马上说。等她说完才看到那个人的眼神,而她也觉得不对了。

——她为什么回答得这么快?

葆丝迷茫的看着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似乎是那人一说‘里德尔府’,她立刻就说‘不记得’。

“小姐,请你冷静,我给你检查一下。”那个人从长袍的兜里抽出了一根小木棍指着她。

葆丝先是吓了一跳,要不是他让她冷静,她几乎以为他要用那根小木棍打她了。她看着那根木棍,想知道他怎么用它给她检查。

街上突然冒出尖叫,茶室里的人都好奇的往外看,还有人从店里出去。街上的人也都往发出尖叫的地方去了,坐在她对面的那人警觉的站起来,对她说:“葆丝小姐,请你留在这里等我。”然后迅速举着小木棍跑了出去。

他刚出去,汤姆就突然出现硬把她从座位上拽起来带走了。

两人急步穿过大街和小巷,最后都不知道走到哪里了。虽然葆丝也算是从小在伦敦长大,可是当他们停下来时,她完全认不出自己在什么地方。

——汤姆却好像对这里很熟悉。

这是一条小暗巷,附近也不像有人住的样子,高耸的墙壁快要将天空遮住。。

他们有很长时间没见面了,但两人之间却毫不生疏,就像昨天刚刚才分手。

“那么——”汤姆拖着长腔,质问道:“你的钱不够用了?房东把你赶出来了?还是你就喜欢当侍候人的女仆呢?每天都要狗腿的说‘夫人,请问我能为您做点什么?’,就像你生来就是干这个的。”

他讽刺着:“葆丝,葆丝。”他摇了摇头,仿佛非常失望:“我以为我了解你,你曾经是多么讨厌苏珊,你说过你想过体面的日子,再也不必为钱发愁,不用听人吩咐。那么,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又去当女仆呢?”

“汤姆,注意你的风度。”葆丝压低声音警告他。

这就是她的认识的汤姆。而她是葆丝,以前没有怕过他,现在也不会。

他还是有一点改变的,至少在她顶撞他之后没有像以前那样露出不快,反而微笑起来。

“你不想说就算了。”他拍拍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冷淡的说:“那么,我就先告辞了。你还是要回你的女主人那里吗?”他刻意加重了‘女主人’这个词的读音。

——他不希望她回去。

这是她首先发现的。而今天的事情也很古怪,那个穿着长袍的男人——她刚刚发现,他跟汤姆穿的衣服是同样的款式,都是直到脚踝的长袍。

——汤姆跟那个男人有一定的关系,这种长袍太特别了。

这是她发现的第二件事。而那个男人提到了使拜德小姐死于非命的谋杀案。

——汤姆是在谋杀案发生后才出现的。

上帝啊!

“你怎么了?”汤姆警觉的看着她,伸手扶住她。

他的手抓得太紧了,她的胳膊都痛了。

“没事。”她镇定的说,“我只是有些失望。”她疯狂的转着脑筋,要找一个合适的理由,她现在看起来一定很不对,她瞒不过汤姆,她必须有一个好理由!

“……我以为他想跟我求婚。”她的手抓住裙子,就像她真的这么认为才会特意打扮好了出来,她又拢了拢头发。

他正盯着她。他还没有相信她的话。

她说:“你知道,如果我一直不出门,我可不会找到一个合适的人愿意娶我。当女仆可以认识主人的朋友,他们都是有身份的人。”

她僵硬的笑了下,就像她觉得不好意思,她继续说道:“我的年纪现在正好,如果再过两年就太大了。卡波夫人的朋友很少,那位先生是她儿子的同学,我原本想……”她‘失落的’低头叹了口气,接着说:“他就那么走了,我想他是拒绝我了。”

说完她看着汤姆,从他的脸上她看不出他信不信她的话。

他还没有放开她,这让她有点紧张。

她小心挣了一下,他放开了,她松了口气,很快的说:“我先回去了,再会,汤姆。”她抓着手包绕过他。

“等等,葆丝。”他突然说,她脚下一僵,坏了,他看出来了。

他轻轻叹息着,从背后抱住她,在她耳边深情的说:“葆丝,你太让我伤心了。”

——他想干什么?

他把她转过来,抬起她的下巴,漂亮的黑色眼睛看着她,在暗处似乎有红色的反光。

——是她看错了?

他轻声说:“从重逢以来,你没有想过我为什么会来找你吗?”

葆丝全身僵硬,什么也不敢说。

“我一直爱着你。”

他说。

“为什么你不回头看看我呢?”他轻轻吻她,握着她的手吻她的手指。

“你愿意嫁给我吗?葆丝。”他的眼神冰冷刺骨,就像在等着看她露馅。

“我当然愿意。”

她听到自己说。

他们拥抱在一起,交换了一个没有温度的亲吻。

第 10 章 ...

唐吉诃德·温多斯是一个男巫。他任职于魔法部的魔法事故和灾害司,负责处理由魔法和巫师引起的重大事故。

去年夏天,在小汉格顿发生了一起残忍的谋杀案,一家三口和一位客人当场惨死。麻瓜的警察对此束手无策,而温多斯却从这里发现了巫师的身影。

很明显那些没有任何伤口的尸体是由三大不可饶恕咒中的阿瓦达索命咒造成的。

有一个巫师,犯下了杀害麻瓜的重罪。

温多斯是调查此事的其中一位巫师,他们有一个简直是完美无缺的嫌疑人,毫无疑问,这件杀人案是他做的。

这个人叫莫芬·冈特,他有着家族遗传的疯狂,他们一家子都是疯子,包括已经去世的他的父亲马沃罗·冈特。他和他的父亲曾经因为攻击麻瓜而被捕,那个麻瓜正是被谋杀的一家人中的儿子。

所以,这就是一个疯子在某一天的夏夜里,突然决定去报复那个害他和他的父亲被关到阿兹卡班的麻瓜一家,他用他的魔杖杀了他们。

莫芬·冈特被逮捕后,这件谋杀案就宣告破案了。可是温多斯觉得仍有几个疑点没有找到答案,他想起在这次案件中唯一一个受到攻击却平安无事的麻瓜女孩,她是那个到里德尔家做客的小姐的女仆,事后她被发现就躺在跟尸体一墙之隔的旁边房间里,被施了晕迷咒后藏在了桌子下面,凶手还细心的用桌巾盖在她身上遮住了她。

这个女仆在麻瓜警察的侦破中什么也没说,温多斯想找到她再确定一下,可是却发现这位女仆在给女主人举行过葬礼之后就失踪了。小汉格顿的人说看到她提着行李上了火车,应该是回到伦敦去了。但他却找不到她。

一个麻瓜不可能躲得过一个巫师,温多斯交上报告,认为这个谋杀案仍有疑点,还不能结案。他认为这个女仆是让某个巫师给藏起来了,很可能那个人就是凶手。

他的上司接受了他的报告,却说:“温多斯,如果真像你所说的这样,那我担心这个可怜的麻瓜姑娘已经遭遇不测了。那个凶手可是杀了四个人啊!”

他也是这么想的,不过还是没死心。一直到了今年,跟禁止滥用麻瓜物品司的两个人聊天时,听说他们找到了一家专门把会缩小的钥匙卖给麻瓜的店铺,并追踪买走那些钥匙的麻瓜时,碰到了一家的女仆。

“……听说在她前面的那个女仆就是因为弄丢这些钥匙而被辞退的。”

“真可怜,希望她能快点找到新的工作。这一家的新女仆看起来还只是个孩子,她可真警惕!”

“哦,我觉得还是因为我们穿的衣服不对。就像我说的,我们完全可以把钥匙偷偷放进去,何必要敲门呢?你对麻瓜总是这么好奇!”

“她的女主人可真挑剔,我们坐在那里不到半个小时她就叫了她十五次。”这个人清了清喉咙,模仿卡波夫人的尖嗓子:“‘葆丝!葆丝!快过来!你又在偷懒了吗?’”

两人一起笑起来,坐在他们后面吃午餐的温多斯听到了,他马上问起关于这个女仆的事,在得知她的年龄、长相跟他要找的那个从小汉格顿失踪的女仆极为相似时立刻就让这两人带他去。

在那间小茶室见到这个女仆的时候,温多斯觉得她不像这个年龄的女孩子。他调查过她的事,她没有父母,听说父亲是个酒鬼,母亲则将她丢给了一间饭店厨房的厨娘就走了。她从小在厨房长大,会走路时就开始干活,一直到她十岁时跟着拜德拉克小姐当了她的女仆。

他是很佩服这个女孩的,认为她非常聪明。因为他在调查时得知,当时厨娘是想让她去做妓女的,那样她可以赚更多的钱。不知道她是怎么说服厨娘送她去当女仆,听说她每个月都会把工钱寄回来给厨娘。

她在拜德拉克小姐身旁当了六年的女仆,负责做家里所有的家务。包括打扫、做饭和洗衣服。小汉格顿的人都说她从不趁女主人不注意的时候偷懒不干活跑出来玩,也没跟村里那些坏男孩勾勾搭搭,没被他们的甜言密语哄得晕头转向。

‘她是一个很有规矩的女孩。’

在谋杀案发生前,村里的人都很同情她,因为她的女主人是个像花蝴蝶一样的女人。

‘她总是绕着里德尔家的汤姆转,总是这样!她看不出那个男人只是在耍她。村里的人都知道他的名声有多坏,他曾经跟流浪汉的女儿私奔!’

可是谋杀案发生后一切都不一样了,她的女主人死了,而她却在办完葬礼后就急匆匆走了,甚至没有留下来等拜德拉克小姐的亲戚过来。村里人都认为她这么急着走是因为偷了拜德小姐的钱。

‘真是看不出来!她居然是这样的人!’

温多斯认为自己看到的会是一个温顺的、善良的,眼睛里能看得出她有多么聪明的女孩,他想先安慰她,然后在不会勾起她的伤心事的前提下了询问关于拜德拉克小姐的事。

可是他看到的却是一个举止干脆,面容冷漠,眼睛里透出警觉的人,她甚至不能被称为孩子。他怀疑小汉格顿里的人说的可能有一部分是真的了,他试探的问起了她在离开小汉格顿之后的去向,而她没有回答,于是他直接问起了里德尔府的谋杀案,在他还没把话说完的时候她就打断了他的话:

‘我都不记得了。’

她回答的太快了。他更加怀疑了,可是紧接着看到她似乎也为她自己的反应而吃惊。他马上知道或许她是在自己并不知情和没有发觉的情况下被巫师施了遗忘咒,可能还有其它的暗示,所以她才会一听到‘里德尔府’就说不记得。

温多斯迫不及待的想给她检查一下,看她是不是中了咒语,但事不凑巧,就是他拿出魔杖时街上发生了一起小小的事故,他担心是巫师造成的——最近常有麻瓜伤害事件发生,他先去查看了一下,叮嘱她留在这里等他,可是等他回来她已经走了,他立刻去她的女主人卡波夫人的家里找她,却听说刚才她的未婚夫来把她接走了。

卡波夫人不停的高声抱怨着:“我就知道这些年轻的女孩靠不住!她们总是在不停的跟男人抛媚眼,深夜跟他们出去约会!早知道我就不会雇佣她!我完全是好心!给了她这份工作!可她呢?就这样走了!跟着她的未婚夫!我看她准会给人骗的!那种男人我可见多了!嘴里说着要娶你,其实都是骗人的!他们手中有点儿钱,就这样骗那些没出过门的小姑娘!葆丝跟那些小女孩一样!她也被那个男人给骗了!!”

温多斯被卡波夫人拉住,她不停的抱怨‘葆丝这样的小女孩’是多么的愚蠢,她突然的辞职又给她带来多少麻烦。他想从她口中问出带走葆丝的她的那个‘未婚夫’是个什么样的人,可是从她嘴里说出来的东西乱七八糟,听起来完全是两个人。

她一会儿说‘那种人我见得多了!他们就是用那张脸来骗小姑娘的!其实就是街边的小流氓!流浪汉!’,一会儿又说‘有钱人家的少爷总是玩弄像葆丝这样的小女仆,骗她们说会娶她,等过一阵子她们就会知道那根本靠不住!’。

温多斯回到了魔法部,他坐在桌前再一次翻看着里德尔谋杀案的卷宗。他拿着羽毛笔在案卷上标出疑点,虽然没有证据能支持他的观点,可是他仍然觉得莫芬·冈特不像凶手。

他找出关于莫芬·冈特以前数次袭击麻瓜的卷宗,还有他的父亲马沃罗·冈特袭击麻瓜和抗拒魔法部抓捕的卷宗,他对比了这三个案件,觉得里德尔府的谋杀案不像是莫芬·冈特犯的。

莫芬和他的父亲都是疯子,他们是巫师中的纯血主义者,仇视、贬低麻瓜和有麻瓜血统的巫师,这样看他确实有可能攻击里德尔府的麻瓜。

他和他的父亲自持身份高贵,看不起魔法部,认为这世上没有人能管得了他们,所以他也可能会杀人。

但是莫芬·冈特是一个疯狂的人,如果是他干的,那么里德尔府当时一定会像是打翻的汤锅一样。他绝不可能不留下任何踪迹就从他的家一路冲到里德尔府,杀了人后再回到家里直到魔法部的傲罗去抓他。

里德尔府的餐厅太干净了,而莫芬·冈特连他自己的胡子都不刮,怎么可能会记得整理谋杀案的现场?

想想看,当时里德尔府的人正在吃晚餐,所有的餐具和菜都摆得好好的,他们就那么坐在那里,餐巾还掖在领下,什么都摆在原位人就死了。

如果是莫芬·冈特,这可能吗?他喜欢羞辱麻瓜,他可能会把菜扔到他们身上,让他们狼狈不堪,好好捉弄他们一番后再杀了他们。他也可能会大吼大叫,让当时就在厨房里的下人们都出来看笑话,可能会吓唬他们。

他曾经攻击过里德尔家的儿子,让他长着满脸的红肿的疙瘩躺了一个月,躲在家里不敢出门,全村的人都知道里德尔家的儿子生了怪病,全身长着奇怪的红疙瘩,好像他在开着花的荆棘丛里打过滚。

从他的手段可以看出,他喜欢这样做,让人出丑。

可是里德尔府发生的谋杀案,所有的人仪容整洁,餐厅里的一切都没有改变——只是人死了。

想起那个场面就让温多斯感到恐惧,从心底漫上来的恐惧。他想像着凶手冷静、理智、有条不紊的做着这些事。

他让那些人就那样摆着,是因为他以人的恐惧为乐,他那样做就是要让人害怕,让所有看到这一幕的人都忘不掉他的手段。他不是为了羞辱谁,他是为了让还活着的人记住这个教训:

——恐惧他,服从他,听他的话,不然,就会受到惩罚。

温多斯的羽毛笔哆嗦了两下,几滴墨水滴在羊皮纸上,他用魔杖吸走那几滴墨水,没有把自己那不着边际的猜测写在卷宗上,因为那实在太可笑了,他怎么可以害怕一个凶手?莫芬·冈特已经被送到阿兹卡班了,这些天他实在是被这个已经完结的案件弄得头晕脑胀了。

他让自己忘掉脑海中想的东西,把卷宗收起来,放到了‘结案’的柜子里,然后关上门出去了。

第 11 章 ...

在卡波夫人家,葆丝遗憾的表示因为她要‘结婚了’,所以不得不辞掉女仆的工作。卡波夫人非常生气,大骂她不守信:‘我是看你可怜才给了你一份工作!’

可是不管她怎么说,葆丝还是收拾了自己少得可怜的行李后告辞了,连工钱都没要。

汤姆一直站在卡波夫人家的大门口等着她,就像他真是她的‘未婚夫’。

她被他送回了之前租住的房子,邻居们看到她跟着一个从来没见过的男人回来,两人还那么亲密,纷纷热情的来拜访问候。他们似乎都认为她前段日子是外出旅行或看望亲戚去了。

她在大门前送走客人后进屋,看到汤姆坐在卧室窗台前的椅子上。

“我以为你走了。”她说。她很想表现的跟以前一样,不想让他发觉她的害怕,可是她觉得自己的声音在发抖,动作也显得僵硬。

她把行李打开,把衣服挂进衣橱,转了一圈后不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她不想跟他两个人坐在屋里却无所事事。那她一定会露马脚的。

看到窗外的天色后决定出去买晚餐的材料。房子很久没人住了,到处都积了厚厚的一层灰,厨房里什么食物都没有。

“你出去要做什么?”他突然在她背后问。

挽着篮子的葆丝镇定的回头说:“买晚餐的东西,你会留下来吃吗?”既然他都‘求婚’了,那想必会留下来跟‘未婚妻’吃晚餐吧。

他嘲讽似的笑了,好像看出了她的恐惧。

“不,今天没有时间,或许改天。”

葆丝听了松了口气。

“我会很快回来。”她保证般的说,然后像要逃一样抓着钱包出去了。

她很想就这么逃走,甚至还考虑过钱包里的钱够买到哪里的火车票,如果她租一架马车赶到火车站后马上坐上火车离开,说不定他就追不上来了。

可是她仍是买了晚餐的面包和蔬菜,又买了一磅牛肉就回来了,就像她真的只是去买晚餐的材料一样。

等她回来后发现汤姆还在卧室里坐着,连姿势都没变。她僵硬的脑筋这才转起来,明白了刚才他只是在看她的好戏,故意说不会留下来,其实就是想看她害怕失望的样子。

——如果她真的跑了,现在一定更糟糕。

她用土豆、牛肉和洋葱做了炖菜,认真的做了一顿丰盛的大餐,然后才去卧室叫汤姆,等他们坐到餐桌前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

“太晚了,快吃吧。”她给他盛了一盘炖菜,切了几片面包递过去,然后坐下来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盘的炖菜,大块的牛肉和土豆堆成了小山,散发着浓浓的香气。她切了两片面包,就着炖菜大口吃了起来,好像她已经饿坏了。

在她吃了两三口之后他才开始动刀叉,他的吃相比她好看多了,坐在椅子上背挺得笔直,把面包掰成小块泡在菜汤里,慢条斯理的吃着。

葆丝很快吃完了一盘,她又给自己添了一盘,看他到现在连三分之一都没吃完,嘲笑的说:“你现在就像个少爷。”边说边张大口吞了一大块牛肉,撑得两颊都鼓起来了,用力的嚼着。

他一点儿也没生气,不管是她粗俗的吃相还是她挑衅的话,反而笑着看她,继续慢慢的吃。

晚餐结束时他把面前的盘子吃得干干净净,几乎都不用洗了,盘底的菜汤也被他用面包擦干净吃了。倒是葆丝面前吃得乱七八糟,一些嚼不烂的菜梗和肉筋都被她吐在桌上,还有洒在桌上的菜汤,连她胸前的衣服都滴上了不少的菜油。

她看起来跟他就像是两个世界的人。她还是那个从小在厨房长大的干活的葆丝,而他却成了上流社会的贵族少爷。

她把餐具胡乱堆在水池里,料理台上还有她做饭时留下来烂菜叶和菜根。她就这么把那堆垃圾放在那里,还沾着菜油的手草草在裙子上擦了擦直接从厨房去了卧室,然后就开始铺床,一副准备现在就睡觉的样子。

汤姆靠在卧室的门上,笑着问她:“你总是这么早就睡觉吗?”

她背对着他,使劲抖着床单,灰尘扬得满屋都是。

“我在卡波夫人那里都快累死了,今天晚上想早点休息。”她说,问他:“你要留下来睡吗?”好像只要他说是,她就立刻去拿另一床被子。

他在她还没换下来的沾着厨房污渍的裙子上扫了一眼,摇摇头说:“不,今晚我有事,你休息吧。”

葆丝客气的笑笑,直接裙子也不脱就上了床。

“那我睡了。”她说着就裹紧被子躺下了,背对着门口的他。

汤姆捂着嘴,嘴角微微上扬。就算他知道葆丝这么做是故意的,也没办法就这么跟不修边幅的她做什么。

——他也根本没想过要对‘葆丝’做什么。

汤姆知道他需要想一想怎么办,一切都被她打乱了。从在里德尔府看到她开始,从他的阿瓦达索命咒射偏开始,如果当时他没有因为认出她而射偏了咒语,说不定比现在更好。

——如果没认出她就行了。

他走过去就感觉到她紧张的屏住了呼吸。

葆丝很聪明。第一次她看见他时,他正指挥蛇缠死比利的兔子。他欣赏恐惧,喜欢看到那些看不起他的人怕得屁滚尿流的丑态。他本来想用蛇把她吓走,他想她是察觉到了的,当时她只是扫了他一眼就死死盯着兔子说:‘可以吃吗?’

他想了一秒才明白她指的是那只兔子。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想过要吃比利的兔子,他只是想杀了它,当蛇缠死比利的兔子时就像在他眼前的是比利一样。然后他要用它去吓比利,让他知道不要招惹他。

虽然他也很饿,而上一次吃肉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她继续说:‘我可以帮你把它弄干净,我还可以弄来锅和调料。’她很努力的说服他把兔子吃了。

于是他答应了,他想吃肉,他还想看她会做什么。他对她很感兴趣。她飞快的把兔子提走弄好,拿着锅和调料过来,她甚至还偷偷拿了一个空油瓶子。他看着她用烧热的水把空油瓶子涮了涮,把带着油花的水倒回锅里。

‘这样会好吃点。’她说。

他们分吃了那只兔子,只放了一点盐,煮得半生不熟,连切都没切的兔子肉,他跟她像野狗一样用手撕着、用牙咬着,硬吞的把肉给吞了下去。

很饱。那是他吃的第一顿饱饭,以后哪怕他到了霍格沃兹,每餐都可以尽情的吃,他却再也没有那种饱足的感觉,那种因为吃饱而全身都暖和起来、变得更有力气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