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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寻常贫家子,能认得几个字就算好,只跟着头发都白了的老秀才读书,哪那么容易考取功名。

县令不禁觉得有些惋惜,他虽然没有猜到那报信的松鼠是方若华支使,但看这孩子长得眉清目秀,尤其是一身气度非常人可比,就不免可惜他没生到,耽误了学业…十七岁,实在太晚了些。

本还以为,这又是一个碧水神童林远南似的人物!

第二百二十八章 狐狸

县令又安抚了下村民,四下转了转,跟里正说了会话,又叮咛方若华认真读书。

方若华不把他的话当回事,却也客客气气地赞县令大人爱民如子,麾下差役都是忠勇之辈,别看土匪猖獗,可还不是被县令大人一网打尽,想必匪首很快便能落网。

县令被他哄得多少解了些心事,捋须一笑,颇为自得。

他也觉得自己这回剿匪之事办的不错,报上去又是一大功劳,虽说走脱了女匪首,差事不大完美,但那日女匪首中箭坠马,想必逃不远,等逮住人,又是一大功劳。

送走了县令,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村民们过来安家落户,不是说安就能安的,村里里到是有些房子,可都是十几年前建的,破旧不堪,根本不能常住,都要大修,还要打水井,起灶台,开荒种地,事情数不胜数。

这些都和方若华没什么关系,自从知道县令都夸赞过,他再也别想帮着姐妹们做些担水烧饭的活,方奶奶唯一要求他做的,只有读书。

方若华到不讨厌读书,只是娱乐活动实在少了些,有点无聊。

这人一无聊,就得自己找乐子。

别说,这世上无聊的‘人’还挺多,并不只有方若华一个,尤其是一入夜的深山,万籁俱寂,寂寞的很。

方家的宅子在山脚下,与村子其它人家多少有一小段距离,后院临山,出了后门便是一茅草棚,早年猎人搭建起来的,偶尔有猎人留下过夜,后来山上老有怪事发生,渐渐晚上就没什么人。

这几日闲来无事,方若华把它拾掇了一番,超级豪华的沙发家具摆件,铺上米色的狐狸皮地毯,大部分都不是宇宙商城买的,而是这几个小时空搜集到的物件,商城里的东西不见得贵,可要用的是在哪儿都能花用的钱,能省一分是一分。

零食一堆,直接往茶几上一堆。

以前在家时,方若华是宅女,几个小时空逛下来宅属性被消减了不少,没想到来了这个奇怪的小时空,到是宅属性大爆发。

方若华摇了摇头,拨弄桌上的汤锅,一片一片削得薄如蝉翼的羊肉涮进去,沾着酱汁尝了尝,那一口鲜味,现代那些养殖的羊肉是真的没法子比。

选了一瓶度数很浅,适合女孩子喝的苹果酒,刚倒上了一杯,外面门缝里就伸进来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

屏幕一闪。

“来了,来了。”

“三妹的深夜怪奇会面即将出现。”

方若华失笑,这帮水友胆子不小,半月前他刚来,碰见这帮奇怪邻居们的时候,虽然面色不改,实际上吓得里衣都湿透了,感冒三天才好。

水友们到是一边喊害怕,喊着不要不要不要啊,偏偏准时要来看一看。

“胡老丈,进吧。”

方若华喊了一声,大门洞开,先进来一根拐杖,背脊略有些弯,年纪大约五十岁左右,头发到是乌黑的男子,手里牵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慢吞吞进门,脸上堆笑:“方小郎,叨扰了。”

屏幕上登时有人刷屏——“好漂亮的小狐女!”

确实十分可爱,小女孩有一条蓬松的大尾巴,居然是黑色的,十分鲜亮的黑,尖尖的耳朵,脸颊泛红,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一见方若华,就眼睛善良闪亮地想扑过去。

男人叹了口气,拎着小姑娘后脖子往软绵绵的沙发上一扔,自己也蜷曲着坐下,抄起勺子就舀了两大勺羹汤,抹了把脸道:“舒坦!”

方若华瞧他屁股后面的大尾巴都露了出来,甩来甩去,早没有一开始的戒备,失笑道:“胡老丈不是说去弟弟家串门,这么快就回来了?”

“哼哼。”

老丈哼了两声,“哪里还敢去!我家侄女看上一个野男人,正在家里闹腾,闹得天翻地覆了。”

说起这个,他瞥了方若华一眼,低声道:“那野男人你该认得,据说和你是同窗,姓林,名远南,尚未及冠,模样俊得很,不光是我那侄女,还有几个邻居家的女儿都结伴去看他。”

方若华失笑。

看来男主的魅力的确惊人,连女鬼、女妖也能降服。

“若是旁的时候到也无妨,我们涂山胡家,不学青丘那一家子老学究,女孩们喜欢个把人,不算大事,可最近林远南招惹了官家,听说他窝藏女匪,被官差扣下,哎,那小妮子居然还敢往前凑,简直找死,我弟弟吓得连夜带她回涂山去避一避。”

胡老丈一说起官府,满脸别扭,摇头摆手,“官家煞气重,我等碰不得,可是碰不得。看着吧,万一要是惊动了姥姥,我那小侄女怕是要脱一层皮了。”

方若华恍然,他到是没多在意林远南,但家里几个松鼠邻居却是十分尽职尽责,说盯着土匪就仔细盯着,一路把那女匪首的行踪通知官府。

于是官府追着女匪首不放,自然就找到了林远南的头上。

“哎,谁让我们这位男主的桃花运一向厉害,转化成桃花劫,那就更要人命了。”

方若华叹了声便不再多言,胡老丈一门心思吃喝,小狐女青凤伏在他膝头,小声咕哝:“讲故事。”

“你爹要我正经教你些知识。”

方若华失笑,翻了翻自己手里刚得的蒙学教科书。

一看有一本《小学》,随手扔到一边,他不怎么喜欢朱熹书里的某些东西,至少给不能真正体会的小狐女讲,他觉得不大合适。

翻找了半天,居然都是一些为了适应科举编写的书,这才想起,他早些时候打算科举,从家里图书室抄录的都是这一类。

“还是讲故事好了,嗯,就讲封神榜。”

方若华现在脸皮颇厚,往常当着人家亲爹的面,还稍稍掩饰一下自己的不靠谱,结果讲二十四孝,讲到连自己都晕晕乎乎,还是别误人子弟。

水友们:嗯,给狐妖讲封神没毛病,多讲讲苏妲己,苏妲己绝对是名正言顺女主角!

方若华不搭理他们,抱着小狐女,摸着软绵绵的尾巴,徐徐读封神的滋味,反正没正经这么做过的人是怎么说也体会不了。

第二百二十九章 舒坦

和两只黑狐狸混了半晌,消遣过了,看小狐女一个接一个地打呵欠,才打发父女两个离去,方若华伸了伸要,往窗户外的小食盆里一个装上营养液,另一个装上特制的零食。

拾掇好,也回家睡觉。

前几日他就发现,夜晚时常会有过路的小兽来茅屋歇脚,应该多是些良善之辈,因为但凡它们歇过,早晨屋中必会有一两野物作为谢礼。

涂山的这位胡老就说,一心修炼的山精水怪们最是吝惜名声,也最为谨慎,努力向着善人们学习,半点恶事也不肯做,就怕到时候渡天劫艰难。

人为万物之灵,上天对人类很是宠溺,对兽类却并不友好,兽类修行,首先要修成人形,且天劫难渡,十分不易。

此时万籁俱寂,寝室床铺虽硬,被褥到柔软得很,晒得一股阳光味道,还有清香味。

公鸡长鸣,太阳初升,方若华慢吞吞坐起来披上衣服去了外屋。

架子上,水盆里的水温度刚刚好,帕子洗得干干净净,温度也恰到好处。

显然大姐或者细妹又起了个大早来照顾他。

他以前从来没有这么让人伺候过,体贴入微,就是在宋朝时,她都没人照顾,至于丫鬟,怎么可能有?哪个土地神,哪个女鬼住在土地庙还要找几个丫头伺候?最多就是用法术变两个女使,到底是法术招来的,用来端茶倒水未免有些浪费。

这日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舒坦得他觉得自己都快腐化了。

奈何原主这等日子过得自在,一过十几年,他想改一改,都怕吓着原主的爹娘和姐妹。

出了屋门,细妹正呼哧呼哧地往水缸里担水,方若华过去接过水桶,轻轻松松就倒进了水缸。

细妹吓得缩头向屋里看,见奶奶和爷爷正说话,不曾注意到这边,才松了口气。

方若华失笑,竖起手指在唇边比了比,拉着细妹的手帮她把水缸挑满了,小声道:“等过几日家里打了井便好得多。”

“嗯,我不累。”

细妹是真不累,如今的活计,比起以前来轻巧得多,又能吃饱,还能一天吃两顿细粮,哪里会觉得累。

不多时方家人便坐在一处吃饭,方若华碗里照样是小米,细粮,还有煮熟的鸡蛋,其他人碗里也满,就是混了野菜煮的高粱面粥,拿筷子前后一夹,把鸡蛋分出一半给细妹。

方奶奶瞟了一眼,到也不生气,笑眯眯道:“我们二宝知道疼人了,以后家里多养几只鸡,多下了鸡蛋,大家都吃。”

说着上下打量细妹,点点头:“是该养点肉,要不然不好说婆家。”

方若华:“…”

细妹刚八岁!

方奶奶又扫了方若华一眼,严肃道:“二宝别急,现在给你说亲的都是些破落户,也只有碧水县的赵员外家的女儿还好些,但也是个庶女,且他们家是商户,我家二宝要考秀才的,跟商家女不般配。”

方若华:“…奶奶别着急才是,我打算专心考功名,过几日安顿好,正经寻个先生去读书,先过了县试,府试,再过了院试考中秀才…”

一提秀才,方奶奶登时把什么赵家千金,孙家小姐都给抛在脑后,又一门心思关心起方若华的学业来。

方若华也松了口气,这原主家中父母慈爱,自然是好事,但这一慈爱了,事情也多,他总不能真去娶妻生子,要真娶,几乎相当于骗婚。

但家里老人的情绪也不能不顾忌。

回头翻一翻大百科,看看里面的使役能不能弄出一个,制造个身份。

至于孩子,那便真没了法子!

隔天,方若华看方奶奶的心思还在那些配得上自家的女孩子们身上转,连忙收拾收拾说要去寻一个学塾,教馆什么的,出了门就赶紧偷偷溜上山,回家去。

结果方肖和夏芬,自家亲爸妈都不在,留下张便签,说是老邻居槐树奶奶嫁女,他们去做客。

又是嫁女!

方若华这几天被塞了一脑袋男女婚事,头都要大,不过槐树奶奶的女儿,好像都是她收养的孤魂野鬼,也不知是要嫁给什么人。

他不大喜欢去凑这等热闹,干脆坐下来,拿出《论语》读了两篇,原主的学问确实不怎么样,学四书也学得零零落落,他得到的记忆就更为稀少,抄完两篇论语,取出大百科,在上面放下一块晶石,眼看着晶石里的荧光徐徐注入书中,书皮泛起亮,晶石却白了,方若华也不禁肉痛。

他如今跳颂星舞的效率大为减弱,也不知是不是时空不同的缘故,跳舞汇集星芒十分艰难,跳个十几次,累得气喘吁吁,也才勉强装满一块晶石,可大百科却是个大肚子的货。

吃饱了晶石,一点大百科,百科虚化,隐匿身形,用意识翻开书皮,看目录找了找,选中识海空明咒的法诀,一道光嗖一下钻入方若华的眉心,一瞬间,刚读过的那两篇论语就清清楚楚地浮现在他脑海中,简直倒背如流。

“如果文科考生有这样的法术,那可方便得多。”

法术效果足足有一个时辰,在这一个时辰里,只要早前认真读过的东西都能记得特别清楚。

用法术作弊的话,其实他考个秀才应该问题不大,考秀才主要是死记硬背,但举人和进士什么的,即便‘过目不忘’,也着实有些困难。

方若华也就随意想想,并没有一定要去考进士的意思,有一下没一下地翻百科,读上面很有趣味性的法术介绍,正看着,外面一只翠鸟飞过来啄了啄他的手。

“方哥哥,西边的黑蛇又出来作怪,围了一个人呢,听虎哥说,那人像是京城来的贵人,要是在咱们山里出事,说不定会引来道士捉妖,翠翠不要被捉走,方哥哥快去看看吧。”

黑蛇…

方若华哭笑不得,是谁给这帮小家伙的错觉,觉得自己无所畏惧,无所不能,他也怕蛇好不好!

可这会真不能怂,谁让他是有仙缘的人!

“带路!”

第二百三十章 救人

碧水县贫困得很,不过这山水确实非京城之地可比。

唐小飞自幼喜欢游山玩水,此次来碧水看望他的启蒙恩师房先生,静极思动,就又上了山,这山果然不俗,水也透彻清凉,一进山,便是心旷神怡。

然后他就浪起来了,浪得没边没沿,带着几个仆人,拽着碧水县的地主盐商公子高秋,专门挑那些没有路的险地走,哪怕一早就有猎户向导提醒,很多地方绝对不能去,或有妖邪出没,他也半点不信。

唐小飞从小运气好,以前总听别人说各种妖邪传说异闻,可他去的地方多了,一次也没遇见过,心里只把这些当成愚夫愚妇们以讹传讹,从不当真。

可是现在…

大腿粗的黑,密密麻麻一大堆,蛇吐着蛇信子,蛇身上的少女长相到是昳丽,可一张嘴,蛇信子长长地伸出,在他脸上划一圈,扑鼻而来的腥气让他差点吐了。

唐小飞手脚发抖,浑身发颤,一动也不敢动,闭紧了嘴巴半个字都说不出来,只有牙齿咯吱咯吱作响。

“嘻嘻。”

那蛇女轻声一笑,眼波妩媚,笑眯眯地拖曳前行,众蛇相随。

她身子一扭一扭的,走到唐小飞身边,低声道:“郎君万福,吾乃黑姬,年方六十七,近来正欲寻一夫侍,观郎君眉清目秀,学识渊博,似乎颇为可口,便请郎君随黑姬回去吧。”

唐小飞:“…我一点也不可口,身上没二两肉,不爱洗澡,还有口臭,狐臭,浑身臭烘烘,大字不识一个,你看看阿秋,他长得比我肥多了。”

他口中的阿秋一脸崩溃。

上山之前,他提醒过这位京城来的贵公子无数次,这山里不太平,各种精怪传说就没有断过,对方不以为意,现在可好,出了事就让自己背黑锅。

高秋叹了口气,举起袖子擦了擦脸,一脸英勇就义的表情:“来吧,抓我!”

贵公子要是在自家的地盘出事,那合族都跟着完蛋,他就是拼了命…

“噗!”

忽然有人喷笑出声。

唐小飞和蛇女同时转头看去,一看之下,都不禁愣住。

高秋更是大惊失色:“是你!”

半山腰上下来一人,正是那日遇见的遇仙少年,却是大变样了,如今这少年一身鸦青色的鹤氅,琉璃璎珞,头戴金冠,映着一张素白的脸,在云山雾绕的山林里出现,端是仙风道骨,数不尽的风流气度。

黑姬呆了片刻,忽然蹦起来以手遮面,扫了扫袖子,座下的黑蛇一股脑地钻入山林不见,讪讪笑道:“原来是小神仙来了,那什么,我阿姆叫我回家吃饭,小姬先行告辞。”

说完看都不敢看方若华一眼,含胸塌背,一侧身钻入左边山林里去。

小翠鸟哈哈大笑:“活该,看她以后还敢不敢随便欺负我们。”

方若华无奈一摇头,穿这身夏芬给准备的衣服到没什么不习惯,就是太长了,拖地,走路不方便,也容易弄脏。

说起来,他偶尔使用一下百科法术,也只是为了生活方便,例如用春风化雨来浇地,用兽心通和小动物交流,行路时用一用羽轻术,因着不便宜,用的还不算多,至少从没有做出过滥开杀戒的事情,连野味都是邻居主动奉献,他拿小零嘴换。

就这样,山里好些原住民居然还是很害怕他,也不知是什么缘故。

大概是自家的房子出现的太突然,普通人感觉不到,精怪之类却能感到巨大的危险。

方若华放飞精神想了片刻,回过神就发现一身墨色服饰年轻公子一脸惊悚地瞪着他,见他看过去,磕磕绊绊地喊:“妖精…啊不,神,神仙!”

瞧那模样,到像是把他当成山里的精怪,还是大妖怪,没看连那么恐怖的黑蛇都怕他怕得要命!

方若华:“…”

高秋无语地拍了拍额头,讪讪一笑,拱了拱手道:“方小郎,失礼了。”

方若华摇了摇头,也不多说什么,招招手领着他们找到几个狼狈不堪的仆从,然后就带着人回家。

两个人都分外狼狈,着实需要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换换衣服。

等平平稳稳在方家坐下,换上方若华友情提供的长袍,唐小飞也听高秋说了一大堆关于方若华的事情。

高秋叔侄二人曾亲见有‘仙人’接这位方家小郎上山,虽说当下约定俗成的规矩,不敢过分冒犯仙家,但还是免不了好奇,自是要调查一下方若华这个人。

碧水县乃是小县城一座,读书人圈子不算大,原主虽不出名,还是能打探到的,他们这么一打探,更确定方若华的确为遇仙之人。

早年人们印象中的方小郎,形象颇为模糊,学塾里的同窗,还有他的启蒙恩师孙秀才,都只说此人性情孤僻,略微冷傲,不大起眼,自然也没多少天分。

和那位异军突起,才名远扬的林远南林秀才比,方若华什么都不是。

但他们那日所见,这位少年郎气度恢弘,言谈举止十分有气度,堪称温润如玉,满腹书香,说一句腹有诗书气自华绝无问题。

当下二人便有些相信,这少年的确有机缘,遇神仙点化,所以才开了窍。

今日在山上再遇,见他毫无疾言厉色,甚至连话也未曾说上一句,就惊走了那般可怕的蛇女,高秋自是对他更高看几眼,言语中推崇备至。

唐小飞受了这般惊吓,如今再一听高秋忽悠,对方若华感激之余,也是十分敬畏,和他说话时,简直算得上诚惶诚恐,不敢多跟他说话,到哄得方奶奶眉开眼笑。

“哎哟,你这小公子真会说话,我老太婆一个,再好的头油也用不上,那是大姑娘,小媳妇用的东西。”

“奶奶这话可不对,我瞧您年轻的很,以后方小郎考上进士,里里外外都要您操持,如今就要好生保养,到时候漂漂亮亮的,也是给方小郎长脸。”

几句话就哄得方奶奶对他掏心掏肺,家里的底细全泄露出去,唐小飞一听方若华正打算寻一学塾,当即拍板:“还要寻什么,高家的家塾在咱们碧水县那绝对是最好的,方小郎要是愿意去,那高家只有举双手欢迎的份儿!”

方若华:“…”

第二百三十一章 考问

住了一宿,第二天早晨临离开时,唐小飞还神神秘秘地拉着方若华的胳膊,一副哥俩好的模样。

“方小郎可莫要看不起高家家塾,高家虽为商贾,往年家塾也不能看,可去年塾中先生却添一高人,在帝都也是享誉盛名,方小郎若能得起青眼,被收入门下,日后入朝,必然多有助益。”

方若华:“…”

高秋简直也要崩溃,话说,他们家这么长时间都没敢和方家人接触,还不就是因为要慎重,怕惹那些神仙们不快。

身为凡人,哪怕他那个追求奇遇的叔父,真遇上神神怪怪的事情也不免要敬而远之,怎么唐家的小公子竟如此大胆?

以前只听说这位小贵人天资出众,乃是那位房先生的入室弟子,房先生二十余年不收徒,结果竟收了他一个小儿,于是人人皆道他将来有大出息。

如今出息没看见,只看到他给人添麻烦。

高秋扯着还有满肚子话要说的小公子离开方家,带上仆从,上了车回家,这才松了口气。

唐小飞失笑,轻轻叹了口气,他这位好友到底是商贾出身,即便境遇不错却还是把自己放得极低,处处顾忌,以往在帝都也是如此,却不知道他自己都把自己看低了,旁人怎可能再高看他?

那些个贵公子背地里说笑,没少嘲弄他,可真正想一想,高秋自十三岁就自己出门做生意,生意遍及大江南北,说话办事的能力比那等托庇祖宗福荫的贵公子们不知高出多少倍!

“方小郎此人性情疏阔,值得结交,只要我诚心交好,便是有几分功利心,让人家看出来又有何妨?反正我最多只是想结交一二能人异士,以便将来用得着的时候能找得到人帮忙,又不是要害人。”

唐小飞脸色平缓严肃,早不复在方家时的跳脱,“临时抱佛脚,哪有日日年年供着佛来得虔诚,无事时时时交好,将来有事,好歹有求助之地。”

高秋哑口无言,半晌才讷讷道:“我听闻方小郎这书念得可不怎么样!”

“所以才推荐他去你们高家的家塾。”

唐小飞笑眯眯地道,“你们家从去年起族长整顿家学,聘请了两个很有几把刷子的好先生,偏偏你家子弟能读书的凤毛麟角,他去了既学得到东西,也不会被衬得愚钝,说不得还能和你们家子弟有几分同窗情谊,一举多得,再妥当不过。”

他这一句再妥当不过,方若华就只好收拾东西去读书。

方家一家子都分外重视,翻出珍藏的布料来做衣裳,方家阿娘一向沉默寡言,不大爱说话,手艺却好,特意去成衣铺子看过新近流行的样式,给他裁了一套十分鲜亮,书生们穿的儒装出来。

被如此重视,方若华又哪里好意思不去,只好过起了每日太阳未出便起身,夕阳西下归家门的辛苦日子。

这日,天降大雨,方若华坐在高家家塾里,心思却在山上。

一脸多日打雷下雨,异象频频,每逢这等雷雨天,山上的精怪们便不敢出门,生怕是哪个大妖渡劫,再连累了小妖,却也有那一直以血食为生的恶妖,喜欢在这样的天气出来觅食…

“方若华!”

砰一声,戒尺打在桌子上,一抬头就见须发略有些黄,却仪表堂堂的先生冲他怒目而视,“你站起来,说说我刚才说到哪里了?”

方若华:“…”

他怎么知道!

左右环顾,一帮同窗看先生怒气勃发的模样,也只好摊摊手,爱莫能助。

前面有几个学生够义气,偷偷摸摸翻书指点,那先生自是看得到,勾起唇角冷笑,也不阻止,只老神在在地看着方若华。

方若华轻轻一叹,眨了眨眼,抬头道:“学生因数日奔波,学业落得厉害,昨日读四书读得晚了些,今日便有些犯困,学生知错,请先生责罚。”

这话明显是推脱之言,可他说得分外诚恳,一言一行柔和可亲。

先生却是见惯了不爱学习的淘气学生,似笑非笑地睨他一眼:“哦?你既然这般用功,四书可记得牢了?”

方若华也不故作谦虚,点点头:“记牢了。”

“那好,我便抽查你背一背,若能背的出,便饶你这一遭,若是背不出,那今日你就莫要上课,赶紧回家去,好生先把四书吃进去,什么时候背得娴熟,一个错字都无,再来吧。”

周围登时哗然,这明显是先生有意刁难,这背得好不好,还不是先生一句话?

方若华到一点不恼:“还请先生出题。”

老先生漫不经心地抽出书来,翻开道:“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你接着背。”

“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诗云:节彼南山,维石岩岩。赫赫师尹,民具尔瞻。有国者不可以不慎;辟则为天下谬矣…”

方若华不徐不疾,音律把握得也极准,声音朗朗动听,众人都听得沉醉,比先生的口音好许多。

先生捋了捋胡须,气也渐渐消了,点点头刚想说话,却见方若华一个字都不顿,竟然一口气接着背了下去,一直背到最后——“彼为善之,小人之使为国家,灾害并至。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一篇大学,一个字也未曾错漏。

先生心中惊诧,别说是高家家塾里这些整日只知道淘气的,就是那些中了秀才的好学生,怕也难如此流利顺畅地背诵吧。

方若华停顿了下,见先生不说话,只好把释义也讲了一遍。

只是他的释义和当下流行的版本比,多出许多后世思想,在先生听来,似有哪里不对,可仔细琢磨,却偏偏挑不出太多错。

等方若华讲完,先生神色已然和煦,还略有几分惊愕,再看他,便不再把他当成家塾中那些不上进的纨绔。

“好,我看你并非不上进的,以前在哪里读书?怎么至今未曾过了县试,府试?”

虽然只是简单背诵,但当先生久了,学生到底如何,那绝对能看得出来,方若华如今显露出的学识,不说生员,考个府试当无问题才对。

方若华是半点也不脸红地道:“学生家贫,早年只是随周秀才读了几个月的书,背了四书,并不曾学经,也未曾做过策论。”

先生一愣,随即愕然,紧接着便相当惋惜,暗道——可惜了这孩子!

若不是家境贫寒,怕传出神童的名声也不是不可能。

第二百三十二章 良才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