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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先生只当是方家家贫,以往没有能力供孩子读书,这才让方若华蹉跎至今。

只是这种事也不好多言,贫寒人家能供孩子去读书,已然相当了不得。

而且读了数月便有此本事,看来那位周秀才也是个被埋没的好先生。

碧水这般小,他也认得周秀才,今年七十有五,精力不济,已经不打算继续教书,现在看来,着实是可惜了。

先生暗下决心,好在时间不晚,现在开始严格要求,认真教导,如此资质的学生,将来金榜题名并非无可能。

方若华还不知道他这是无意中把自己坑了,只安安稳稳地坐下。

才一坐好,就看左右的学生个个瞠目结舌,半张着嘴瞪着窗户,顺着他们的视线看过去,方若华也无语。

窗上扒着两只巴掌大的小猴,都抓破了窗户纸,在上面吊着。

还有七八只翠鸟,个个羽毛鲜亮,一见方若华看它们到是都来了劲,脆生生地叫了几嗓子,或直接从半开的窗中飞入,或者从窗户纸缝隙里钻进来,长鸣一声,落在方若华头上,肩膀上,胳膊上,吱吱喳喳,吱吱喳喳。

先生:“…”

满室的学生们哪里还有心思读书?

幸而几只小动物胡闹,它们家爹娘却不敢放任,不过片刻便寻了来,也没露面,在外面叫了几声,小动物们便恋恋不舍地啄了啄方若华的脸颊,蹿出窗子消失不见。

一群学生还挺失望。

方若华隐约听到外面有积年的老妖怪吓唬自家孩儿:“人类最喜欢吃猴脑,抓住你们被开了脑袋喝掉脑浆,到时候爹娘想救都救不到,看你们怎么办!”

“没见人类喜欢烤了小鸟吃,你长得这么肥,一被抓住肯定被吃掉!”

方若华叹气,竖起书本遮挡些,朝着窗外做了几个动作,让这帮老妖怪回家再教训小孩,别闹出事端。

屋里的学生们却不知自己已经被妖精妖魔化了,交头接耳,兴奋不已,时不时还瞥方若华一眼,要不是顾忌先生,怕要扯着他的袖子进行一番深入交流。

到是先生镇定自若,略咳嗽了声,转头瞪眼便让一帮调皮学生收摄心神,老老实实把视线放在书本上。

不过老先生扫了方若华一眼,深觉此子不一般,说不定…应该说那鸟和猴就是他引来的。

听闻早年有圣人读书,野外群狼都匍匐倾听,如今方若华只是稚子一个,竟然有此异象,或许便是某种征兆。

老先生被挖来高家的家塾,本只是落了难,为寻一份养家糊口的差事,见学生多纨绔,还略有几分颓意,此时到是鼓足精神,盯着方若华细看,准备好生教导一二,若能教个进士,他这辈子便是终生潦倒,也不算不值。

于是再继续上课,他便不自觉对方若华严格要求,连续数日,时不时要考问一番。

而且提出的问题,对于他的要求越来越严苛,留下的功课也是越来越多,且越来越深入。

不光如此,老先生还喜欢让他留堂,说是他早年耽误的功课太多,要给他补一补进度,讲讲五经。

目前主要讲《书》,讲的确实好,旁征博引,就是着实有些深,像方若华这般没经过古代正规教育洗礼的人,想跟上先生的思路非常难,每日都都有种精疲力竭的感觉。

和留堂讲的这些比,正经上课到似偷闲。

直播间的水友一脸数日都是懵懂脸!

“被糊了一脸!这都什么鬼!”

“我觉得自己没上过高中语文课。”

“大学专业汉语言文学的表示,三妹,能不能把你做的策论集结成册拿去学校装逼?”

“高三狗就笑笑不说话!”

“何苦如此不淡定,三妹在民国就当过数学,物理,化学的大学老师,在北宋当过土地神,还跳舞跳成果世界冠军,更是刚从世界级科学家的位置上退下来,现在练习个八股文什么的,小意思吧!”

“…”

方若华没力气和水友们互动,如今直播是越来越敷衍,全权交托智能直播系统,反正交给机器比人为控制要省心得多。

他现在一门心思在读书上,觉得自己不开窍,还是要更努力,以前从没有正经读过古代的学塾,只以为在这个时代所有读书人都是如此努力,又不乐意丢脸,于是干脆把各种手段都用上,空明咒外加不少增强记忆力的法术齐上,暂时来说过目不忘,过耳成诵那是小意思。

便是如此浪费晶石,他还要废寝忘食才能勉强不在高家的家塾里丢脸,方若华私底下也不免哀叹:“古代的读书人真苦!再也不说高考难,至少面临高考的学生只需要读书,环境还是很好,冬暖夏凉,有人照顾。”

这里的读书人那真是寒窗苦读,艰难万分。

不过他还是第一次如此正经地研读古代经典,一开始还有敷衍了事的心思,但辛苦了几日,到稍微感兴趣些,反正人生如此漫长,来了古代,又很不幸变为男儿身,借此机会学学四书五经也是好事。

方若华想得很简单,他却不知道,高家家塾这个老先生,每次上完课回到家都出一身冷汗,回家歇半天才缓过神。

老妻心疼他,又是哭笑不得:“你跟你学生较劲有什么意思,还留给人家那么多功课,你批改也要费神的,看看你现在,给人家上一节课,光备课就得准备半宿。”

“夫人不知。”

老先生颇为得意,“方家小郎的确是良才美玉,我看他有过目不忘之能,若不是被耽误了,一定是个能上达天听的神童。”

朝廷重神童,每出现一个都要褒奖当地父母官的,算是功绩,如他这样的先生,更是会瞬间天下知名,不知多少人想自家门下出现一个。

奈何方若华被耽误得太久,年纪大了,再努力也和神童不沾边。

“哎,如今只盼我不要误人子弟才好。”

得意之余,有不免发愁,自己教他是越发吃力了,到底还是底气不足,不自觉想起在高家隐居的那位来,老先生并不清楚那位的身份,可寥寥几面,却有高山仰止之感。

只是想请那位来教方小郎,怕是不大可能,自从来了高家,那位一副要修仙求道的模样,就连郡守带着公子亲自来拜访,他也连见都不曾见一面。

方若华却是全然不知还有人为他的学业发愁,虽然也有一些累,可高家家塾的生活还是相当有滋味。

第二百三十三章 避雨

这日,又是暴雨倾盆,断断续续下雨已经下了大半个月,山路崎岖,一步一滑。

房玉山扶着老爷子慢吞吞向前走,绕过一石壁,不远处便有一凉亭。

凉亭里已经坐了避雨的人,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身穿鹤氅,看不清楚眉眼,但气质很好,他左手边还坐着个二十几岁的小妇人,右手边则拉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

脚步顿了顿,二人还是凑过去道:“叨扰了,不知可否让我祖孙二人躲一躲雨。”

少年合上手中书本,笑道:“此处本是为大家避雨所设,还请进来坐。”

说完,他便继续读书。

房玉山不大习惯和陌生人打交道,便不继续说话,只扶着祖父过来坐下。

此凉亭四面漏风又透雨的,可到底能遮挡一二,随手拿了毯子盖在老爷子的膝头,一脸阴沉。

房子杰失笑道:“你这个毛孩子居然知道生气了,行,有长进,比在京里强些。”

房玉山皱眉。

他祖父非要来小小碧水县养老,这种地方怎么能住人?别的且不说,衣食住行都能将就,祖父也非挑剔人,来了这边反而吃喝都觉得舒坦,可大夫呢?

在京城,老爷子三五日就有御医来诊脉,上面万岁挂念,御医也不敢懈怠,可到了这边上哪去找好大夫?他又不肯带御医出门,说是乡野村夫,不便受朝廷的恩典,人家万岁说一句,他就拿无功不受禄的话顶回去,幸好万岁爷是个心宽的,换成先帝,说不定何时恼羞成怒就把自家祖父给流配三千里了。

“您老腿脚又不好,还非要登山,登的哪门子山?”房玉山终究气不平,哼哼了两句。

房老扭头不搭理他,笑眯眯地哼唱小调,怪里怪气地唱:“我家娘子貌美如花,昨日二十,今日十八…”

房玉山嗤了声,到底没多说什么。

祖母三十年前生下父亲之后就去世,从那日起,祖父没再娶妻,一个人养育父亲长大,后面还带三个孙女,两个孙子,即便孩子大了,想给他送个知冷知热的人,他也不肯要,一辈子竟连一个使唤丫头都没用过。

房玉山想,怎么自家亲爹就没学了祖父一星半点,哪怕只学一点,他母亲也不会早早抑郁而终,小妹也不至于被养得刁钻跋扈,成个草包!

祖孙两个正说话,就听见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二人抬头看去,便见一满头乌发,只在头顶上别了个毛茸茸银白色绢花,模样俏丽的少女踏雨而来,身上略有些湿意,但分毫不显狼狈,半张脸被一条长长的纱巾裹着,纱巾垂在胸前,只露出一双含笑温润的眼。

房玉山一时间竟也看得呆了呆,耳根发红,目光闪了闪,不大敢看。

“老先生,小郎君,奴可否借个座儿避一避雨。”

房老目光悠远,到像是想到了什么,片刻才回神笑道:“请,玉山,给这小姑娘沏一杯茶暖暖手。”

房玉山讷讷应了声,顺手递过去一杯茶,那小女子含笑看他一眼,就把他看得脖子也红了大片,只觉得眼前的女子浑身都透出一股香味,味道醉人,一闻,他脑子里就变得迷迷糊糊,有一种昏昏欲睡的感觉。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耳边忽然响起读书声,房玉山猛然惊醒,神色一紧。

他自小读书,祖父要求得严,一听见别人背诵,就有一种张嘴跟着背的欲望,刚才那一点旖旎情思,瞬间就一扫而空,半丝不剩。

顺着声音看过去,就见读书的是那个一身鹤氅的年轻公子,他手里握着卷起来的书册,轻轻敲击手心,神情惬意,身边一大一小两个女子端端正正坐在一边,一点声音也没有,神情更是肃穆郑重。

好像对这二女来说,任何事情都没有眼前之人读书更重要。

房老也侧过头,笑眯眯看少年背书,神情惬意,虽然不多在意,却觉得这少年背诵时声音郎朗动人,十分娴熟,节奏感也好,此画面让人觉得颇为赏心悦目,在京城不算什么,在碧水县却罕见的很。

他一开始是真没当回事,在京城时,座下每一个弟子,哪怕只是记名弟子,那也是天纵奇才,非贵族人家顶尖资质的公子,也送不到他眼前来,区区一乡野少年又算什么。

即便见这少年信口背诵,四书五经随口就背,到像是每一篇都记得清清楚楚,他也只是暗地里赞一句了得,资质不错,举人可期。

但过了半晌,雨还是未停,少年似乎只背书觉得无趣,干脆叫过年纪小一点的女孩,给他讲起论语来,一开始还只平平,可听了一会儿,房老都不自觉被吸引住,实在是这少年讲课,旁征博引,天马行空,有一些观点让他也要琢磨许久,才眼前一亮,还有一些观点稍嫌特别,似乎不合时宜,但仔细想一想,却也不是没有道理,有一种也许多年以后那才是正理的笃定感。

房老目光闪烁,笑了笑,干脆也坐过去,时不时插上一句,不着痕迹地考了这小少年一下。

房玉山翻了个白眼,毛病又犯了,人人只说自家祖父的门难进,却不知他其实特别好为人师,遇见良才美玉就动心,只是京城太乱,才不敢放任,故意装出高冷的模样罢了。

不过这少年居然当真能一本正经地和自家祖父讨论论语,以他这样的年纪来说,即便祖父放水的厉害,也相当不得了。

半晌,雨渐歇,少年笑了笑,收拾东西示意身边二女起身,却并不急着走,回头看向最后来到凉亭的那少女,轻笑道:“狐小姐,你是来找我方若华的,还是饿了要觅食?”

房玉山猛然一惊,此时才发现自己居然把这少女忘在脑后,这么长时间,足足半日光景,那少女竟也一丝动静都没有发出来,连忙转头看去,一看之下才惊得脚下发软,整个人软倒在长椅上,咽喉里跟风车似的咕噜噜。

那哪里是什么少女,分明是穿着人的衣服,长着一个狐狸脑袋的…怪物。

第二百三十四章 狐仙

应该说,那就是只狐狸…通体发红,头顶上却又一撮银白的毛,嘴巴细长,眼睛黑亮,此时眯着眼睛,好像沉醉在什么美梦中不能回神,被方若华一声唤,登时清醒过来,左右四顾,一脸惊骇,缩了缩身体,用力摇了摇头,变回妙龄女子模样。

喘了口气,不禁眉心微蹙,狐女抬头偷看了眼方若华,耳朵抖动了下,似乎有些害怕,神情惶恐,可就这般走开,又有不甘,细声细气地道:“上仙容禀,小狐并不曾存了害人之心,只是想请这位老先生和小公子回家坐坐…聊聊他们家小姐的事。”

方若华挑眉:“他们家小姐?”

房玉山紧紧抓着自家祖父的胳膊,本来不动声色地躲到亭子外面,想趁机偷溜下山,荒山野岭,他甚至不知道那叫方若华的少年是人还是妖,身边还带着个老人,哪里敢停留,一听这话,到是怔了一怔。

房家小姐有很多,但是带来碧水的只有一个五小姐,本能的,房老脱口而出:“小五哪里得罪了你们不成?”

房玉山也这般想,主要是他那个妹子被继母养得不知天高地厚,惹下祸事让他收拾头尾已然不是一次。

那狐狸脸上隐约露出一丝不悦,犹豫了下,看了看那让她忌惮的人,咬着嘴唇,声音到还算平静:“我家妹子与林公子两情相悦,已然谈婚论嫁,偏偏房小姐每每缠着公子,房老先生来自京城,又是贵人,林公子为此时常烦恼,想要拒绝,又怕因此惹来祸事,可我家小妹情根深种,再这般下去,只怕她要做出错事,毁了修行,小女这才想引二位回家,商讨一二。”

方若华登时沉下脸:“常人如何能去你们狐狸洞?且还用上了迷幻术,老爷子一大把年纪,万一有个好歹,你拿什么赔?”

那狐女鼓了鼓脸,欲言又止,可抬头看一眼,缩了缩头,不敢吭声。

方若华摇了摇头:“行了,你是涂山胡家二房的女儿?先跟我回去,我与你伯父有点交情,回头让他来领你,省得再惹是生非。”

狐女整个人顿时萎靡,委委屈屈地看了方若华一眼,终究不敢闹事,半晌才咕哝:“我没有破戒,我们涂山之狐不随意招惹凡人,沾染因果,可他们一个半狐,一个妖气缠绕的,哪里是普通人来着?”

房玉山:“…哈?”

狐女说着说着,想到要是跟方若华回去,还不知会被姥姥怎么惩治,越发难受,哭道:“这老头身上的狐气经久不散,说不准就是哪个姐妹的情郎,大家都是狐女,哪能没脸没皮地跟同胞争男人!”

房玉山:??!!

方若华:“…”

屏幕对面,一众吃瓜群众本来只是调侃,说三妹挑的演员演技好,特效化妆师也一流,真不愧是正经的大土豪,舍得下本钱。

此时纷纷正襟危坐——“这剧情不同俗流,三妹,给你点个赞。”

“不如找那些电视剧的编剧们过来看看,说不定能汲取营养,拍出点新鲜东西。”

一众水友嘻嘻哈哈。

方若华差点忍不住嘴角抽动,仔细看了房家人几眼,叹口气站起身,左手携姐姐,右手拉妹妹:“走吧。”

大姐和细妹乖乖跟着起身,拉着方若华的袖子慢慢向亭子外面走去。

两个姑娘以前从没有遇见过这些神神怪怪的事情,但是自从搬了家,自家弟弟和二哥遇仙人点化以后,她们即便再不留心,也能体察周围的不同。

例如院子里的大槐树,居然会自己从东面挪动到西面去晒太阳。

例如大姐有一回回家,只担了一桶水,结果一桶水竟然就倒满了水缸,而且半点都不沉。

再比如,细妹床头会突然多出好多野果,甚至有些被咬过几口。

这么多的异常,就是瞎子也不会注意不到,何况他们本身就知道自家兄弟遇神仙之事。

一开始也是怕的,但因为方若华在,他们两个,不对,应该说方家一家子很快便适应下来,很有默契地对各类异常视而不见,日子久了,到也十分习惯。

就像今日,别人看见好好一个人变成狐狸脑袋,非吓昏过去不可,她们姐妹连头都不曾抬一下,就连方若华当初乍一见这些东西时,都吓得心慌了好久,只能说这个小时空的人对各类奇异事物听得多,见得多,于是接受良好。

眼见方若华要走,房玉山脸色都青了,还是房老镇定,看着方若华三人远去,捋了捋胡须笑道:“我就说碧水县人杰地灵,什么人物都有,这后生不一般。”

狐女大大地松了口气,小心拍了拍胸脯,到有倾吐的欲望,也不管这两个肉体凡胎的人怕不怕她:“当然不一般,他可是正经神仙的义子,那两个神仙初临碧水,天空撕裂了一个大口子,巨大的宝殿从天而降,我们姥姥修为堪比地仙,那日都吓得跪在地上跪了两天不敢动,幸亏这神仙不是动不动就打杀妖精的那种,就刚才走的那个方小郎,一身功德金光闪得吓死个人,山上最毒的蛇婆子不过偷窥了他一眼,眼睛就瞎了一只,现在还没治好,哎,姥姥发了话,谁要是敢主动去招惹方小郎,被逮住了就要被打回原形遣返涂山,也省得给族里招祸。”

听她俏生生的说话,房玉山渐渐收了些害怕的情绪,实在是小姑娘生得耀眼,若非见过她半个原型,像他这样血气方刚的小郎君…还不知要被迷城什么样子。

狐狸此时也没了生事的心思,语重心长地对一老一少道:“我来找你们,也没存坏心思,不要看我好说话,可我那妹妹却是个厉害角色,你们家的女儿要是再缠着林远南林公子,我妹妹恼了,做出犯忌讳的事情,即便事后挨打挨罚,你们亏已经吃过,又有什么用,早些管束下孩子,别给家里招灾惹祸。”

交代完这些话,狐狸女也没再找祖孙二人的麻烦,她对方若华还是心有余悸,不愿意在外面多呆,一扭头灰溜溜地走了。

第二百三十五章 比较

转眼就要过年,过了年便是二月,县试要举行了。

方若华在高家的家学里读书也有几个月,进度不错,这几日学生们的气氛到比往日要紧绷些,便是最不上进的,也难免多翻几页书,到没指望能过县试,可到底不好成绩太糟糕,省得回家还得挨一顿揍!

这时候道体现出…方若华到来对一帮学生来说,不是什么好事。

也不知道这位方小郎从哪里翻出一大堆题目,除了历年县试的考题,还有很多陌生的题目,整日就是不停地做题,讲题,然后再做题,再接着讲。

他们先生看了,竟觉得此法子还行。

“笨法子一个,用在笨人身上再好不过。”

家学里的学生们顿时倒了血霉,一个个灰头土脸,闷头做试卷,从太阳初升,到日落三竿,片刻不停,先生讲题便是休闲。

所有人欲哭无泪,呜呼哀哉!

方若华到分毫不以为苦,这算什么,不过是刷题刷几个月而已,当年高考题海战术,能一口气做题满三年。

别说,这法子确实有些用处,家学的学生们有的都学了七八年,以往想起县试就头疼,觉得好难,如此这般,折腾了十几天,家里再提起县试,脑子一转,想到自己去年县试的题目做了二十遍…竟然不怎么怕,还觉得也许,没准,大概,可能自己也能过?

家学的几个先生都笑,捋着胡须,偶尔还要调侃这帮小子几句:“你们这些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傻帽,好好学,机会难得,真以为你们做题很简单?不说别的,光是这些丰富的题目资料,就不是寻常人家能拿到手。”

这些资料,题目,还有方若华平日里指点这些人的东西落到之家,全是传家宝,而且只传给嫡子嫡孙,外人根本窥视不到。

“方小郎为人大方,竟愿意跟你们分享,不抓住这个机会的都是棒槌!”

学生们表面上怨声载道的,心里却也领情,以前他们和方小郎关系就不坏,都是同窗好友,如今更为亲近。

方若华的读书生涯过得还算不错,要是换成小说里,说不定这时候会遇见几次刁难,欺负一类,或者家学里冒出几个孤僻高傲的学子来找茬,但现实中,整个家学上下,虽说不是人人和气,也免不了有些小矛盾,可大体上气氛良好。

即便有些学生不喜欢读书,爱私底下看看闲书,做点小动作,说个小话,唠个八卦,或是相约出去喝喝花酒,那也是很正常的情况。

反正龙傲天之类的真没见过…呃,唯一有点画风不对的,大约便是原文男主林远南。

“你们说咱们方小郎和那个林远南比,谁的天分更高些?”

高家家学的一帮学生到是更相信方若华。

“虽说林远南早早中了秀才,可他爹本来就是秀才,林家也算大户,他启蒙早,方小郎早年家贫,进学晚罢了,真要是比,自是方小郎资质更出众,咱们亲眼所见,小郎君过目不忘!”

不只是高家家学的学生们好攀比,碧水县读书圈子里的人,都喜欢八卦。

也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方若华就跟男主被扯在一起比较各不停。

方若华不是秀才,这一点输林远南一筹,不过几位见过他的先生都说,此子不俗,过目不忘,过耳成诵,秀才是囊中物,逢考必中,似乎也差不太远。

方若华有神仙点化,但林远南在年些前也传出来,祖宗庇佑,曾给他托梦,传授一些齐方。

这么看来,二人相比,谁更高一筹尤未可知。

但这些话大部分都是方若华的朋友们说,在外人看,尤其是林远南和原主曾经所在的学塾同窗们看,方小郎和林远南没办法比。

周秀才前几日还公开赞过林远南,说此子大病一场,经历磨难,到有凤凰涅槃之势,将来必有大成就,至于方若华,提起来也只是一句,再努力三年五载,或有考中生员的可能…

一番话出口,谁更出众,但凡听了的心里都明白。

林远南身边的几个的公子哥,听人提及最近也颇有声名的碧水才子方若华,还嗤之以鼻:“林兄是状元之才,至于方家小郎,还是先考过秀才再说,如今把二人放在一起比较,岂不是侮辱林兄?”

“就是,林兄最近虽少作诗文,没什么整篇传颂,那是他低调,但去年花舟上,一句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引来余美人倾城一舞,牡丹姑娘奉酒助兴,何等潇洒风流,岂是什么人都能比?还神仙点化?切!”

明显不屑一顾!

这话要是私底下说的到也罢了,高家家学里的纨绔们嘴上更不会把门,私底下聚会,叨叨什么的都有,偏偏那几人在文会上放浪形骸,说话不谨慎,听到的人甚多,一时间方若华的耳根子也难清净。

“你听听,你听听,他林远南哪里了不起?被人这么吹捧,不就是个只会胡乱勾搭小姑娘的混球!”

房玉山气得脸色通红。

这日,雨过天晴,山风正好,家学难得放半日假,方若华拿了些吃食去山上消遣,高秋,唐小飞,房玉山,还有家学里几个高家的旁支族人都跟了去。

说起来,房玉山居然和高秋,唐小飞都相熟,这点方若华到是没有想到,他本来没想和房家祖孙打交道,结果回过头没两日,竟与房玉山成了同窗。

说起来房玉山已然是举人,他们高家家学的先生们,最多也就是举人,哪里教得了他?

可人家就是来了,也不关方若华的事,他更不可能莫名其妙非要赶人家走,反而渐渐熟悉起来,时不时地被那位房老拎过去开个小灶。

方若华也没觉得有什么,到是家学那位德高望重的老先生特别高兴,好几日都对他和风细雨的,还殷切嘱托,让他好生侍奉房老爷子,认真读书,不可懈怠。

侍奉什么的,真有些难,幸亏房老的脾气到很不错,教书也确实细致入微,比在家学里学习更舒服。

第二百三十六章 乐子

“不行,林远南这个讨厌鬼给我惹了那么多麻烦,不能让他太舒服了。”

一行人围坐山头,房玉山气哼哼地捂着肚子叫嚣。

方若华失笑。

其实林远南没做什么天怒人怨的事,为人处世都还算聪明,在现代时,应该不是什么都不懂的毛孩子,当然,应该也不是太了不起的大人物,毕竟在女色上有些拎不清,尚存有天真幻想。

就说他吟诗作词,也只是推脱不过,随意吟诵一两句,完全能用妙手偶得忽悠过去,平时从来只说不擅长诗词,也从不在文会之类的正式场合出风头,为人显得谦逊低调,不怎么张扬,自然也就减少了被拆穿的风险。

到底是现代人,即便记得经典诗词,也不会记太多,除非像方若华这样外挂比较大的,经典诗词就那么几首,要是头上戴个名诗人的帽子,回头作的诗却只是平平无奇,岂不是丢人现眼?

再说,时空不同,诗词里的典故或许会有微妙的不一样,他就是继承了原身的记忆,滥用诗词也一样可能在某个地方阴沟里翻船,闹出笑话,林远南大概也提前想到了这一点,目前来说,他应付得很不错。

方若华觉得,他有可能是理科生,毕竟他弄出来个什么烧酒方子。

如果是文科生,多看些小说,知道烧酒方子到不稀奇,可若是家里不是制酒的,即便有方子,能顺顺利利,自己成功酿造酒水的可能也很小。

当然只是臆测罢了,琢磨人家林远南没什么价值,对方又没有招惹自己,离他远些为好。

身为小说男主,集大气运于一身,也是一身的麻烦,靠近风险太大,敬而远之最妥当。

房玉山琢磨什么,打算怎么和林远南林公子斗一斗法,方若华可不打算理会。

他的日子就在纷纷杂杂的混乱里悠然而过,转眼便是县试。

一大早,天还没亮,方若华就听见外面压低声音的窃窃私语,等他伸了伸懒腰起身,穿上衣服准备吃了饭赴考,开门就见家中老少齐齐坐在厅堂。

方若华:“…”

他那便宜爹正拿着一杆大烟枪吹云吐雾,一见他忙收了烟,咳嗽起来。

便宜娘一向不大说话,这会儿一次又一次地整理考篮,里面的笔墨纸砚翻来覆去地检查许多遍。

便宜爷爷和便宜奶奶两个一起闭着眼,念念有词:“祖宗保佑,保佑我二宝考中秀才,若能得中秀才,必定重修祖坟,多上香火…”

大姐和细妹两个到是还算镇定,就是一个端着碗,一个拿着筷子,看样子很想喂方若华吃饭,好让他得空再多看两眼书!

话说,多看两眼就有用?

而且考个县试就紧张,那要紧张到什么时候?

又多听了两句,方若华才隐隐约约反应过来,明明原主考县试都考过两次,可这一家子和他这个外来者比,居然完全不知道科举是怎么回事,在他们心中,秀才就相当了不得,根本不觉得自家二宝能考什么举人,进士。

至于县试、府试、院试的区别也不大清楚,估计还以为县试是顶顶重要的考试。

方若华解释了两句,见家里人紧张不改,干脆也就不多说,反正多考个几回,这一连串的科举考试考完,别管中还是不中,保准大家都能习惯。

吃过饭,一家老小齐齐出动,送他去考场。

房玉山和高秋居然还很重视,着人驾着车亲自过来了一趟,见这边一家子齐去,也觉得理所当然。

碧水县是穷县城,读书人不多,到了考场,方若华排队时扫了一眼,大约百多人,这还是朝廷如今文风鼎盛,小小县城读书人竟不算少。

房玉山到是完全不把小小县试当回事,四下扫了一眼,笑道:“如今朝廷人才多了,好事,好事,我听我爹说过,前朝战乱频繁,北地好些村落县城都是十室九空,每逢科举,能不能办得下去都未可知。”

高秋也笑道:“可不是,我叔父还说过一个笑话,前朝某年,朝廷曾规定童生考试,每个县至少要录取三名。可有个小县,一次县试,全县上下报考的竟然只有三人。考试完毕,主考官把试卷收上来一看,其中一个抄了一次题目,下面只写上——‘且去’;另一个考生,更是只抄了试题,什么也没写;至于第三个,干脆连考题也没抄。主考官看得无可奈何,想了半天,只好大笔一挥,把抄了题目并写了‘且去’二字的,列为第一,并批注——但观‘且去’二字,必定满腹经纶。又把抄了试题的,排为第二,批道:誊写毫无差错,足见其才可造。至于交了白卷那位,自然是第三,批曰:不轻易下笔,可见其行事慎重。”

方若华失笑,这大约是个乐子,不知是哪位促狭的,故意说这等话讽刺前朝科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