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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坐在贡院里,正正经经的科举考试的考场中,方若华也没有多么紧张。

看了看题目,都属于比较熟悉的,方若华只用了半日便做完。

至于诗,应试诗要求五言八韵,说是作诗,其实更该称为填诗,方若华从自己准备科举时作的诗里,挑挑拣拣,选择了一首符合题目的写了上去,这种诗当然远远算不上好,事实上,考官们也没想从应试诗中挑出能传世的佳作,通常考生们只要作出来,符合五言八韵,没有错误,不犯忌讳,就能过关了。

一连三场考试考完,虽然第一场最为重要,但方若华觉得最走脑子的,反而是第二场,没有做官经验的秀才做这些题,有点难度。

而且这次的考官是个重视实务的,第二场就显得尤为重要,且要答得谨慎些。

就说判语,其中一个判语是举用有过官吏。要求论举用犯过错的官吏的理由,题目不算太难,但是轻重把握必须要得当,走一走脑子,考虑考官的观点,如果什么都不想,就有可能碍主考官的眼。

方若华有房老给提供消息,答题答得很是顺畅,认认真真考完,甩甩袖子,轻轻松松离开贡院,也没等放榜,他就先回了碧水,回家该做什么还做什么。

那边一众考官们互相拱拱手,说几句闲话就开始阅卷,一连数日,吃住都在评阅所,先刷下一批犯忌讳的,有错字的,答题有疏漏的,最后每人挑选十份稿子,呈递给主考官。

这回明州主考官是个老翰林,姓米,今年年过七十,却还是耳聪目明,精神健硕,见人便笑,瞧着很好脾气,但阅卷却严苛的紧,半晌叹气:“哎,差强人意。”

审阅了半天,伸手捡起一份字写得最好的,再一看,脸上终于露出一点笑意:“不错!”

说着拿起笔,写下——纯雅切实四字。

又挑了一份,想了想,评一得体。

“嗯,这两份还算平实有用。”主考官眯了眯眼睛,“都好,不过这一份笔力雄奇,怕是沉吟书法有三十年以上,恐年纪老大,就排第二,把第一给年轻力壮的吧。”

众考官:“…”主考官真是清新脱俗,好吧,反正其实差不太多,非论出第一,第二还挺难的。

到了九月初,报喜的队伍敲锣打鼓进了碧水,方若华高中桂榜第二名。

呃,最近低调了不少的林远南林大才子也没得第一,得了十八,名次也算可以。

第一让一个五十有七的老秀才得了去。

第二百四十六章 周秀才

方若华不知道考官看了他的字,不小心把她当成了个中老年屡试不中的倒霉秀才,自然也就不至于因为自己拿了第二名而郁闷。

乡试第二,即便在明州这等小地方,也算是很不错的成绩了。

方家上下更是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方老太太的腰背瞬间挺直,愣是没看大夫没吃药,十几年的老毛病说好就好。

方母大半辈子下来,就没这么容光焕发过,一夕之间那头疼眼花的毛病一扫而空,看起来年轻了至少五岁。

流水席一摆就是十天。

方家族里的老少齐齐出动,帮忙操持,还找上好的石头,请人刻了碑文。

方若华被拉着去三个寺庙还愿,添的香油钱比方家一年的嚼用都多。

再加上重修祖坟,重修祠堂的钱,这么一大笔银钱几乎要把家里的家底都给掏干了。

方若华又绝不会做从自家掏钱贴补的事情,都有些担心他要继续读书,家里恐怕要举债。

结果这话刚跟方老太太一说,老太太就乐了,眼神柔和下来,笑眯眯地道:“我们二宝别担心,你都是举人老爷了,哪里还需要担心这个!”

方若华一愣,随即苦笑,也知道自己是在犯傻。

老太太又有些欣慰,自从自家宝贝孙子一路青云直上,如今顺顺利利考中举人,她高兴归高兴,却总有一点不踏实,在二宝面前也有些放不开,可今天这孩子犯一回傻,她的心到安定许多。

二宝已经是举人,可他还小,还用得着自己!

果然是不用担心银钱,不多时,就有不少碧水的小商户送银子,送地,携家产来投。

举人有免税名额,大周的赋税也是极为繁重,为了免税,免徭役,商户投在举人门下,相当正常。

这些东西当然不能真要,不过能收下的那些,方若华再读个十年八年的书,什么都不做,也照样花用不尽。

方家祭祖完了,在族谱上着重记上一笔,接下来还是不得闲,要举办谢师宴,各种文会,好在碧水中举的只有他和林远南,自从那日山上偶遇,林远南就不着痕迹躲着他,显见是有些怕,便是举办文会他只要不想去,那些秀才也不敢挑理。

方若华想了想,还是主动去拜见了一次那位给原主启蒙的周秀才。

虽然原主跟着他读书也没多长日子,且不受重视,在自己来之前,怕是周秀才顶多有些微印象,知道自己教导的一群学生里有这么个人,可到底是启蒙的师父,中了举人不去看看,怎么也不合适。

结果方若华拎着四色礼品,去见周秀才时,这位老秀才却是称病闭门谢客,没肯露面。

左右来看热闹的都不禁愕然。

方家的小郎君已经中举,周秀才只是个秀才,虽说要尊师重道,但人家举人老爷毕恭毕敬地登门,他却拿乔不见,似乎不妥当。

方若华也不生气,主动拿银子出来请人去叫了大夫,客客气气地敲门道:“我早些就听闻先生略感风寒,先生年岁不小,万望保重。”

里面不知传了什么话,门房终究还是不大好意思地开了门,请方若华进去。

周秀才虽然五十有三,是个老秀才,却身体康健,自然没病没灾,在客厅里端端正正地坐着,看方若华进门,也不起身,抬头扫了他一眼,冷声道:“怎么,方举人是来周某这里耀武扬威的,还是兴师问罪的?责怪我这个老秀才不会说话,竟敢说你堂堂举人老爷是个绣花枕头?”

这位老先生以前私底下编排的事,方若华到也听了一耳朵,却也只是初听时暗道一句居然背后说人长短,还是当先生的。

回过头也就忘了,当真没怎么放在心上。

却着实是真不大乐意和这等老秀才打交道,但是不打又不合适,只能摇摇头,叹了口气,转头对周秀才身边跟了二十年的管家道:“周叔,别忘了让大夫给先生开一副安神的汤药,再请他给老夫人请脉。”

不等周秀才继续刻薄,又平平静静地道:“先生教我一场,我总不能让外人说您老人家是个小心眼。”

如果他今天亲自登门,却进不了周家的大门,从今往后,周秀才怕是再也别想教一个学生?

谁会愿意把孩子交给一个刻薄无礼,莫名其妙给举人老爷难堪的老秀才!

周秀才一愣,随即气得吹胡子瞪眼,却一时说不出反驳的话,可不就是小心眼。

他自己说过,方若华远比不上林远南,还私底下嘲讽方若华就是一个死读书的笨蛋,考上秀才已经是万幸,绝难再进一步,偏偏人家不过二十,已经是举人,还是乡试第二,这脸简直要被扔在地上踩,他心里哪能舒坦,自然不乐意见这个让自己丢面子的家伙。

但这一切都不是人家方家小郎君的错,难道人家还会按照他的说法,不去考这个举人,让他得个有识人之明的评语?

想来想去,说白了就是他这个老秀才识人不明,糊涂的很,可他确实不明白——方若华怎么能考中举人?举人有这般容易考?

周秀才叹了口气,有些意兴阑珊:“罢了,是我老眼昏花,竟看不出你还是个人才,得罪了你,我以后不再误人子弟就是。”

方若华哭笑不得,连忙安抚道:“学生在先生门下时不开窍,脑子笨,的确平庸,先生并未看错。”

“但学生的底子确实是先生给打下的,若不是先生,学生便是以后开了窍,再努力,也不可能有今日的成就。”

周秀才脸色好看些,沉默半晌,却还是摇摇头:“…我看错了,你其实是个好孩子,到不必为我开脱,我这些年总觉得郁郁不得志,对你们这些学生也算不上多上心,教了这些人,秀才都没有几个,也罢,也罢,哎!”

说了这话,周秀才到仿佛看开许多,捏了捏胡须:“我听说这回乡试,榜首也有五十余?”

方若华:“…”

好吧,您老高兴就好。

从周秀才这里离开,也算是了了一桩事。

第二百四十七章 神仙宴

回过头,还得去拜谢真正的先生。

房老到是淡定,没把徒弟中举太当回事,只是随口给了他一个字——‘玉荣’。

这什么破字…

奈何既然认了师父,这等小事也只能顺从。

唐小飞,高秋,房玉山等人,却是很高兴,热热闹闹地给他办了个庆祝会,喝得酩酊大醉,还招来女妓歌舞助兴,把大周才子的风流做派表现得淋漓尽致。

方若华还得盯着他们喝醒酒汤,一个个安排下人把他们都送回家去。

临出门居然碰见几个女子自荐枕席,是真抱着枕头,抱着席子出现在他们身前,其中一人走到方若华眼前,盈盈一拜,不必说话已然是柔情似水:“妾虽蒲柳之姿,仰慕郎君才华,愿荐枕席,还望郎君笑纳。”

方若华也不惊慌,只是有些好笑:“我既非楚王,也非宣王,尔既不是巫山女,也不是钟无艳,还是算了吧。”

唐小飞迷迷糊糊清醒过来,大笑:“你说半天,人家懂吗?”

只看对方迷迷糊糊的眼神,恐怕连这么明显的意思都弄不明白,方若华不过是想说,你既然不是钟无艳那样德才兼备的女子,那就别玩自荐枕席这一套,对方不懂,显然不是什么正经的名妓,不过,碧水小县城,名妓也不是说有就有。

懂不懂的,赶紧回家。

参加完不参加不合适的各种活动,对剩下的,他算是能推脱就推脱,即便如此,还折腾了足足大半个月,才终于借口要读书准备会试,逃回了山里。

碧水西山如今和以往大大不同,因为有仙迹出现,这几年陆陆续续来了不少外来人,虽然因着各种原因没敢打扰山上的神仙,不过却在山里兴建了几个庄园,偶尔有人来此常住几日。

甚至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渐渐有流言,说西山已成一座灵山,山中有神仙在,在此常住有病治病,无病强身,寻常读书人在此多呆几日,脑子都会变得灵光,背书比往常要快得多。

一时之间,碧水西山,被传得真成了人间仙境。

虽然外来人多,显得麻烦些,不过好处也着实不少,附近的山民们都跟着受益,平日里给那些游人带个路,或者卖些药材,山珍野禽,再或者,若是能留客人住个几日,赚得的银钱过去一年都不一定能赚得回来。

方家所在的无名村村民们就没少沾光,方家这些年还算宽裕,除了方老太太有些家底,便宜大哥偶尔捎钱回来,便宜爹也能干之外,和这个也不无关系。

好长时间没回自家别墅,方若华痛痛快快泡了个澡,又到健身房锻炼两个小时,去舞室跳了半日的舞。

他在家唯一能做的锻炼,就是练练太极,五禽戏,就连跑步也不大敢,怕吓到方家老少,还有泡澡也是个大难题,他要是想,当然能,可挑水,烧水,再痛痛快快洗一回澡,小半日就下去,谁有那个闲工夫。

就是如今他好洁,每日擦一擦,洗一洗,便宜爹,便宜娘还背地里说自家这儿子是天生的贵人命,不该是他们这样人家出来的。

刚洗完澡,头发还没有吹干,方肖就推门而入,笑道:“咱们家是不是也该开宗祠在族谱上记一笔,你可是咱们家第一个举人。”

方若华:…

幸好爸不靠谱,妈还是疼‘闺女’,各种美食奉上,只是一边给孩子夹菜,一边也笑他:“你现在行情越发好,外面传你洁身自好,只求贤妻,不爱美色。”

“错了,我最好美色。”

方若华哼哼了两声,世上哪有人会不爱美色?看见好看的,别管男女,他都会多打望几眼。

夏芬笑意更浓,自顾自地道:“我儿不错,比人家男主风光得多,人就怕对比,以前人人倾慕林远南林公子,爱他温柔体贴,如今有你一比,他那体贴也显廉价。”

方若华:…

一个女人,和一个种马男比谁更受女人欢迎?

马上要进京赶考,方若华见方家上下掏家底给他凑盘缠,决定先赚一笔钱。

既然成了一名书生,那赚钱自然还是符合自身特色比较好。

方若华决定卖画为生!

方肖和夏芬都笑,没觉得哪里不妥,还兴致勃勃给他出主意:“别人都画什么美人图,什么风景山水,你好歹也是仙人弟子,不如画一幅天宫图什么的,多有特色。”

方若华一挑眉,从善如流,居然当真挥毫泼墨,画了一幅仙桃盛宴。

王母娘娘于天宫设宴,以蟠桃招待群仙。

画着画着,他到来了兴致,先画了一幅传统的,王母娘娘容貌美丽端庄有威严,很随意地落笔,人物形象,琼楼玉宇,融汇电视剧,电影,漫画,动画,游戏,加以想象,最后画出来的东西不说别的,确实非常漂亮。

就是一群出谋划策的直播间水友也说,这幅画完全能拿出去拍卖,至少他们愿意买回家装裱挂书房,很有格调。

画完之后,方若华大笔一挥,写了题记——天道一千三百六十七年,王母于瑶池设宴云云。

图画装裱好,方若华想了想,又铺开一张纸继续画。

这一次画出来,天宫车如流水马如龙,仙人们乘驾的不再是五彩祥云,也非灵禽异兽,而是没有马匹拉动的钢铁汽车,在天上飞的飞机。

天宫仙殿虽然还是雕梁画栋,却是真正高耸入云二十八层,每一层都有神仙来往,上下有电梯起降,楼顶是停机坪。

仙人们的穿着打扮也十分怪异,各式各样,而且所有仙人都很喜欢用法宝,人手一个镜子一样的平板或者手机拎在手里随意看。

题记——天道三千三百六十年…

竟是第一幅画两千年后的意思。

偏偏画中仙人的容貌,两幅画都一样,神色气质也相仿,瞧着分外有趣。

方肖一边看一边笑:“要是这画流传千年…”

夏芬也乐了。

方若华扬眉:“管那么多作甚,这个小时空本来就奇奇怪怪,神仙妖怪一大堆,谁知道千年后如何。”

到也是。

第二百四十八章 重金

把画画完,方若华就拿去碧水县城的书肆寄卖,他在碧水是名人,乡试又刚刚结束,虽说不是榜首,但那老榜首可没他风头大,书肆那边一看是他来,连手续费都不收,便答应寄卖,而且给定了一个一看就能吓退大部分凡夫俗子的高价——要价纹银三百两。

方若华一听这数字,登时哭笑不得不得,又劝不动那画痴书肆掌管,只能做好准备,这里两幅画恐怕要砸在他自己手里了,只要他不愿意让房玉山,高秋他们为了自己的面子着想,自己出钱购下。

三百两银子是多少?

这么说吧,在碧水县,良田价格算是贵的,一亩良田六两银子,三百两就是五十亩。

他只是区区一举人,在外界并无多少名气,并非书画名家,第一次卖画就敢要价三百两,简直是笑话。

“还得再想想别的法子赚钱。”

方若华叹气,要不去写书?

人人知道古今中外最好卖的是教科书,他现在以自己乡试第二名的身份,编写一部写给秀才看的乡试指南,哪怕偷懒些,只列参考书,再出一部分题,估计就能卖不少。

只是他考科举是应付事,真不大喜欢,如今好不容易过了乡试,居然还要琢磨这些,未免太惨了些。

房老听自家小弟子很随意地说讨厌科举,哪怕能赚钱也不乐意辛苦,登时大笑:“恐怕没人不讨厌,是人就好逸恶劳。”

方若华还没想出新的赚钱法子,书肆那边的掌柜就一脸不高兴地给他把钱送了过来,还一个劲喊可惜:“可惜,我还没看明白小郎君的技法,哎,临摹也才临摹了一次,可惜啊!”

方若华:…!?

居然还真有冤大头?

确实是个冤大头,方若华这两幅画刚一挂出来卖,就声名远播,至少碧水县读书圈子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即便没人买,却还是要夸赞一二。

首先,那画的确好,看起来至少有几十年的功底,色彩运用也是难得鲜亮,画法特别,像工笔,却又比工笔还要细腻真实。

再者,内容也有说头,穹顶之上的仙宫,彩霞缭绕,仙气纵横,仙人们欢饮聚会,表情十分真实。

看此画,都有一种偷窥神仙隐私的奇妙感觉,让人欲罢不能。

第二幅画,更奇妙,却也不是看不懂,而且讨论得更多,从中能看到东西的也更多。

说来也巧,书生们这么一讨论,就引来一人,此人乃是东宫的管事,出门办差,途径碧水,被仙人传说勾搭过来,想打探打探消息,虽说时间紧迫,没机缘面见仙人,却听了一肚子的传说回去,这日茶馆喝茶,就听到几个书生议论一幅画,夸得天上有地上无,他是个粗人,却知道自己干爹每次出外办差,都要给太子殿下买一两样文玩摆件,书法绘画,不拘好坏,有趣即可。

他不会揣摩上意,却也知道跟着学,脑子一热,就去把画买了回去。

别说,即便是他事后肉痛了片刻,结果他干爹却连道买的不贵。

“三百两,唔,还行,没被坑,这回出去有长进。”

夸了干儿子两句,东宫的总管大太监,转身把画献给太子,太子如今卧病,到越发爱起书画,见了也惊喜,竟然非常喜欢,喜欢到连前朝书画圣手,李奉节的寒梅图也被比了下去。

当天,这幅画就代替价值千金的寒梅图,挂在了东宫书房里。

大管家心下惊讶,却也有些欢喜,回头盘问了自家干儿子几句,发现这老小子实在傻得很,知道拿画回来,不知道详细了解画家的身份,只知道是个弱冠之年的年轻人,名为方若华。

不过这难不倒他,既然能画出太子喜欢的画,那肯定是名士。

没几日,太子在书房召见亲信,他虽抱病在床,却也不是不能理事。

那画如此显眼,又明显得太子喜欢,太子的亲信们自然擅长揣摩上意,就是不好奇,也会装出好奇的模样夸赞一番。

“是下面人的心意,有名士方某,隐居明州山野间,无意中梦入神仙宴,醒来作下此画。”

众人立时惊讶,纷纷道贺:“果然佳画,太子得之,乃是天意。”

太子怎么说也是储君,如今纵使身体不好,下面几个弟弟长大成人,斗得厉害,但到底还是半君,没人敢疏忽,东宫的消息也传得最快。

一时间,京城里各大世家私底下流传一则消息,远在明州偏远之地,又出一名士,年纪甚轻,颇得太子看重。

但因为没什么后续,大家伙也不过随意八卦一下而已。

不过太子却是无意中发现,只要待在这两幅画的旁边,他的病居然可能…要好了。

太子幼时便有些体弱,但也不是大问题,娇生惯养的皇室子弟,大部分身体都偏弱,但是长大之后自然就好了,若是身子不好,也不可能被立为太子。

可从八年前开始,他忽然夜夜噩梦,梦醒时并不记得,但是那种心有余悸的危机感却是时时刻刻都在。

于是经常彻夜不眠,身体一点一点地衰弱下去,如今八年过去,太子生病仿佛是习以为常的事,朝廷众人似乎已经默认他命不久矣。

但是那日在书房和读书,忽然疲倦,伏案睡去,居然再无梦魇,一觉醒来神清气爽,调查了半日,和以往并无不同,唯一的改变——恐怕就是这两幅画!

身体日渐好转,无论是不是这两幅画的缘故,太子都是十二分开怀。

远在碧水的方若华自然不知这一切,他目前最大的问题不是马上要进京赶考,而是方肖和夏芬这两个喜欢幸灾乐祸的父母,居然当真打算给他说了一门亲。

他自己当局者迷,愕然无语,但屏幕上好些水友早就猜到,半点不惊讶。

“多明显,这都看不懂,编剧的套路嘛,三妹是个假男人,正常成亲肯定不行,只有两个选择,做个古代不婚族,第二…根据原作显示,罗乐的大姐因为妹妹的婚事愁出病来,就是在男主乡试之后,可不正是现在,这正是个机会。”

第二百四十九章 离奇

原文中提过,罗乐和父母感情并不算特别好,应该说,比起女儿,她的父母更疼爱儿子。

连五指还有长有短,人心性复杂,偏疼儿子几分,在寻常人家到也正常,奈何罗家女强男弱,罗乐这个女儿自幼聪颖,家业大半靠她操持,可辛辛苦苦多少年,父母却只说那些家业通通属于儿子,女儿终究是旁人家的,只拿一副不算薄的嫁妆便是。

罗乐不是个软性子的人,父母如此,她固然不至于生气,可到底还是有些难过。

和父母比,罗乐的大姐罗喜虽说是个面团似的女人,对妹妹却掏心掏肺,姐代母职,便是去了夫家,也时时刻刻挂念自家妹妹。

当初罗乐烈性子发作,一怒之下居然烧了自己,以至于毁了容貌,罗喜听闻消息,登时就昏死过去,好几日卧床不起,还是后来听说罗乐伤势不轻,高烧难退,恐有性命之危,她不得不打起精神去照顾妹妹,恐怕真要缠绵病榻许久。

罗乐也被吓了一跳,她当时纵然心如死灰,脑子糊涂,竟做出伤害自己的事情,却没想着要害姐姐伤心,可惜事情已发生,后悔也无用,却不免愧疚,从此之后,她姐姐说的话,她大多都要听从。

但她不是冲动,她是下定决心,此生绝不嫁人,但她也不愿意出家,不光是为了姐姐,也为了她自己,她不嫁人,因为爱人已去,这世上再也没有另一个人是她心甘情愿想嫁。

可人生还是她自己的,她还是要好好度过,出家之后那种寡淡的,毫无热闹的日子,过一两个月还好,接下来几十年如此,她便很有些不乐意。

原著里,她当时已与林远南相识,也看出那是个花心之人,以后妾室应该不少,便与他商量,假作爱慕,请他收下自己为良妾,当然,只是假的而已,并没有什么纳妾文书。如果有朝一日林远南想要一心一意和发妻恩爱,她一定立马走人,不使他为难。

罗喜最疼她,虽不喜欢妹妹做妾,可妹妹容貌已经毁了,又是商家,人家林远南已经做了举人,想嫁给他为正妻,绝无可能,叹了口气,也就认了。

只要妹妹终身有靠,她自然安心。

方若华想起原文中的记载,还是有些不可思议:“作者写小说这般写也就罢了,现实中发生,也未免离奇。”

罗乐怎就能如此大胆?

万一林远南有歹心怎么办?

一个古代女子,到比现代大部分女子还要疯狂。

方若华听夏芬老神在在地道:“你在这个小时空便赶一回时髦,也来一次假结婚,罗小姐也需要一个丈夫,好让她能更自有。”

“…咱们可以把成亲当玩笑,当游戏,但罗乐是这个小时空的土著,她的人生是真实的,不是游戏…娶妻和纳妾还不同,一旦真办了婚事,她若有朝一日想反悔,即便我们给放妻书,那也是害了她,妈,你明不明白!”

夏芬也叹了口气,柔声道:“都是缘分,那日我教小黑胖变魔术,与那孩子偶遇,她到是聪颖,一看便看出底细,接触了几日,实是觉得这姑娘性子不差,十分讨人喜欢,既然缘分如此,我们就顺应一次。”

“那孩子脾气硬,即便我们不帮她,她转头就会去找别人。若是她还去找原主林远南还好,至少原文中她的一生还算平顺,不说幸福,到底并无太多波澜,但这一次林远南没有声名鹊起,似乎也未曾与她熟悉,罗家是外来户,又哪有另一个知根知底的能护她周全?”

“放心,我与那孩子约法三章,从今以后你们如兄妹一般生活,而且她要负责帮你挡去所有你不想要的桃花,保证让你表面看来幸福美满,让方家的老人家安心。”

方若华:“…”

他要是强硬反对的话,此事肯定不能成,不过,既然是他爸妈做出的判断,那还是从了吧,反正对他来说比较方便,好处比坏处大,至于对罗小姐,虽然不知是好还是坏,可人生本就充满了不确定。

罗乐这样的小姐,真像这个时代的闺秀一样,正经成亲生子,度过一生,就当真能快活?

既然一切都不确定,那就不确定好了。

方若华翻个身,从沙发上坐起,失笑道:“爸、妈,你们见过哪个穿越…女主,居然会娶妻,还是假结婚,假结婚也就罢了,还要担心一下对方将来会不会后悔,我混得也太惨了。”

夏芬:“呵呵!”

我家闺女要娶媳妇,到底是谁更惨?

明州,罗家。

秋日一至,天气就渐渐凉了,桌上一盆绿牡丹开得正好,罗乐却有些心不在焉,她想起那位夫人,又想起那个自己一口答应的提议。

当时心里堵着一口气,很是坚定果决地做了决定,如今也不曾有一丝一毫地反悔,她从来都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也愿意为自己做出的决定,承担所有后果,但这一次居然如此顺利…她到有些不敢信!

上天从没有给过她任何一点好运,所以她什么都没和大姐说,也没和家里说,就怕这件事不成,到让大姐难过。

吱呀一声,大门洞开。

香杏进门,给自家小姐倒了一杯茶,努力露出笑容:“小姐,今儿天气不错,不如去院子里坐一坐?”

罗乐看了看她的神色,轻声道:“又听她们说闲话了,早说过,不必放在心上,反正掀不起什么大风大浪,不要理会。”

香杏咬牙:“大房太太和三房太太,吃咱们家的,喝咱们家的,昨日来求小姐给智少爷找先生时,到是谄媚的紧,背后却四处编排小姐。”

那些话,她都不敢拿来污了小姐的耳朵,可也太难听,什么毁了容,怕是没人肯要,要砸在手里,还去老爷和太太面前说三道四,要太太看好家业,莫让小姐贪图了去。

所谓的家业,还不是自家小姐辛辛苦苦,不顾一切抛头露面给赚回来的,跟他们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