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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连老爷、夫人都信什么,自家小姐抛头露面的,坏了罗家的名声,以至于罗家的千金不好嫁出去的屁话,香杏心里便难过。

罗乐一勾唇角,笑得温柔可人,轻声道:“弟弟年纪不小,的确可以操持家业,不要紧,再等两日就交给他。”

当年家里就剩下连家具都卖干净的一套祖宅,是她家江哥哥借给她的银子,让罗家有了今日,五年后,她给弟弟留下三套宅院,外加一千两银子如何?

再帮他赡养父母,自己这个当姐姐的,多么善良体贴?

第二百五十章 良配

方若华的亲事,定的很快,非常,非常快,快得都略有些荒谬。

方家老太太自从听方肖和夏芬两个人说,她家二宝的福分被过到了前程上,其他方面有碍难,若着意事事求好,不肯妥协,怕是随之大祸临头,便始终提着一颗心,私底下也辗转反侧,不是没想过请个高人来给二宝改运。

可真神仙就在眼前,天底下的高人哪个能比得上?

再者,她又担心这运改回去,二宝仕途前程就没了,方老太太到也不是非要二宝飞黄腾达,但已经走到如今这一步,举人也考上了,他哪里舍得让二宝从此开始科举不顺,而且还有可能倒霉。

真要一辈子郁郁不得志,便是娶个天仙,生十个八个儿子,子孙繁茂,难道当真就算好?

方老太太难受了许久,最后只能认命,在二宝的婚事上已经不想那么多,什么官家千金,豪门贵女,她都不想要,对官媒也避之唯恐不及,如今只盼着二宝能成个家,有个知冷知热的女人,她便心满意足。

现在方肖来提了一句,明州罗家此女罗乐,可为二宝良配。

方老太太立时便拍板,准备厚礼请一位官媒来,去罗家提亲,甚至没想到提前该去探听探听,至少要知道女方的脾气秉性才对。

人家神仙说好的婚事,难道还有不好?

这日,正是大好的日子,明州天气晴朗,风和日丽,罗乐去正房给爹娘请安。

罗母看到女儿慢吞吞地走进门,心里就开始发愁,等到罗乐漫不经心地坐下来吃茶,她就更愁,叹了口气道:“你大伯娘请了西城的王半仙给你算了算,说你命硬克亲,后半生命途多舛,一会儿你给她支二百两银子,给你化解化解,城东王家的夫人宴客,我去转了转,他们家三房有一公子,早年丧妻,但性子好,温柔体贴,我看王夫人对你有意,不如考虑考虑?”

罗乐轻笑一声:“三十八岁的老人家,我可伺候不起,怕赚不回给他的医药费,养不起他的小妾。”

罗母皱眉:“什么怪样子!”

她女儿怎么就变得如此惫懒,其实本来长得不错,又读书识字,性子爽利的很,当初还差点和知州公子成了亲,只是命不好,命不好啊!

罗乐搁下茶杯,坐直了身体:“母亲不必为我操心了,我已经为自己找了一个夫婿,过一会儿官媒登门提亲,你和爹招待一二就好。”

罗母愣了愣,随即大惊失色:“是什么人!”

难道是个看重罗家家财的破落户?

“我中意之人姓方,二十岁,名方若华,字玉荣,碧水县人,今年桂榜第二名举人。”

罗母:“…”她这姑娘难道疯了?但不及细问,罗乐就不见了踪影,逮住丫鬟问了两句,说小姐去整理账本。

一整个上午,罗母都心神不宁,坐立不安,她大嫂一等二等等不来银子,登时气恼,找上门,见自家这个懦弱妯娌好像完全不记得答应自己的事,眼睛一转,咳嗽了声,“我看王家是门好亲,谁不知道他们家的公子性情柔和,咱们家乐儿别的都好,就是脾气倔,得找个能弹压得住的好儿郎才合适。”

罗母唯唯诺诺,心不在焉,视线不自觉往外瞟——乐儿莫不是糊涂了,她一个内宅妇人,却也听过那位方公子的大名,据说在士子中颇有声望,人也年轻,相貌清秀,许多大户人家都在打听。

一个举人在明州有多金贵,任谁心里也明白,她家乐儿容貌完好时也没敢想过,就是那位知州家的公子,也只是一个庶子,而且腿脚有一点问题,科举无望,别看是知州公子,但将来恐怕也只是一点家产分出去的命。

见这位妯娌不搭话,黄氏略有些不悦,随即心里一动,便知她可能听说了什么,咳嗽了声道:“的确,王公子近四十膝下无子。”

眼珠子一转,她便压低声音道:“这女人嫁了人有了孩子,心思就在夫家了,要是她没儿子,自然偏着娘家,你们乐儿是个厉害的,亮哥儿又腼腆,姐弟两个一直相亲相爱才好。”

这话如此意味深长。

“咳咳。”

罗乐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门口,轻咳一声,登时吓了黄氏一跳,黄氏不禁心虚,讷讷不敢言,罗乐也不在乎她那点小心思,大大方方地推开门,叫她神游天外的娘亲:“娘,官媒到了!”

罗母一惊,蹭一下起身,捂住胸口:“方,方举人家当真来提亲?方举人要娶你?”

罗乐还没说话,黄氏差点笑出声来:“二弟妹做梦了吧!”一句话没说完,就见家里那个做了七八年的老管家,脚下发飘,走到门口,结结巴巴地道:“二夫人,高夫人来了,还带着官媒,说是要给,给方玉荣,方举人提亲,求娶咱们家二小姐。”

罗母还在发呆,黄氏蹭一下站起来,脱口而出:“听错了吧,方举人会要那个无盐女?”

再不信也无用,高夫人十分客气,说了一堆夸赞罗乐贤惠聪颖的话,把罗家小姐捧得高高的,她实在会说话,罗母心里的不自在一点点被抹平,实际上,她想不同意都不行,在罗家,别看他们更疼爱亮哥儿,可谁都怕她这个二女儿,尤其是近半年。

前阵子因着疼亮哥,说了几句不走脑子的话,让乐儿听了去,乐儿就把亮哥儿整治得去了半条命,他们做父母的竟束手无策…只能更怕了。

婚事就这般定了下来,即便黄氏跟弟妹嚼舌根嚼了半天,什么齐大非偶,什么罗乐真许给方举人,大半家业都要被搬走,谁让方家虽然出了个举人,可是底子薄,没什么钱,她说一千道一万,纯粹白说,别说罗母,就是罗父也做不了二女儿的主。

此时此刻,这一切纷纷扰扰,到是都惊动不了方若华,他的人,正在辛辛苦苦地赴京赶考的途中。

这还是方若华来到此地之后,第一次远行。

呃,行程苦不堪言。

第二百五十一章 享受

方若华也不是头一次来古代时空,但在北宋时也好,在颂星世界也罢,赶路都不是什么大难题。

北宋时她有宇宙商城的人保驾护航,扮演土地,扮演得十分痛快,别管去哪里,都有灵兽、仙鹤作为坐骑,在颂星世界,虽然也有些落后,可大体的现代交通工具并不缺乏,出国都是轻而易举。

现在可好…

一连六天的车马生涯,颠颠簸簸,整个人累得简直要怀疑人生,更不要说吃的,从第三天开始,方若华就只能靠方肖和夏芬给他准备的零食过活。

真不是他娇气,他自认为算不怎么怕吃苦,并非娇生惯养,是个粗糙人,锦衣玉食享受得了,粗茶淡饭也能将就!

但现在他才明白,原来那是没真正吃过苦头,如今吃的饭食,饼子硬的让人崩溃,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崩掉了牙,偶尔吃点热粥,也拉嗓子眼,更别说发臭长毛的熏肉和咸菜!

方若华叹了口气,再一次暗骂了自己一句矫情!

高家特意说派人护送他进京,随自家的商队走,走水路,既平稳,吃住也不愁,他偏偏要学古人餐风露宿,执意和明州,还有附近两州府的举人们一起。

想起当时房老那似笑非笑的表情,还夸他勇气可嘉,他就恨不得把那会儿的自己抓住摇昏了重新来一次。

“不行了。”

方若华一撩车帘,从车上跳下来。

后头跟着的商队护卫吓了一跳,旁边另外一个坐在车外透气的举人也愣了下,连忙问道:“玉荣,你这是干什么去?”

“吃饭。”

方若华指了指肚子,“我要吃天然居的鸡髓鲜笋,王嫂子的炸酱面,灌浆馒头,要吃烧鹅,要吃青虾,非要高家的厨娘烧出来的才好…”

护卫:“…”

举子:“…玉荣,你先忍忍吧。”

这孩子是馋疯了,就是到了京城,这些东西一样吃不到嘴。

方若华摇摇头,下了车径直走到道边一棵老槐树旁边,敲了敲树干。

此时没有风,树叶连晃动都不晃一下,他反手从兜里摸出一块晶石,又用晶石敲了敲树干。

下一刻,树干后面绕出来一个老头,须发皆白,灰扑扑的,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容,点头哈腰:“嘿嘿,原本是方小郎,玉姑姑还有树姥姥都说了,让小的们沿途照应,您有什么吩咐,尽管招呼小的!”

方若华翻了个白眼,要是没好处,这等奸诈狡猾的小东西肯露面?

把晶石递过去,那老头儿一把抱住,这回真是欣喜若狂,他虽然不明白这宝石究竟是什么东西,但是带着宝石修炼,效率翻倍!

异类修行艰难的很,千百年能有灵智,便是天资好,但是,他们的孩儿能顺顺利利修行的,十不存一,都是自家的孩儿,自己修行有成,眼看着孩子还是懵懵懂懂的小兽,那滋味如何,只有自己知道。

但是有了这种宝石,孩子们修行就简单好多,再不济,还能延年益寿。

“帮我准备车和坐骑,车要如房,坐骑必须稳如泰山,还有一日三餐,不求山珍海味,只要寻常家常小菜即可,但务必精致味美,菜单我写给你。”

“是,是。”

方若华交代完,总算有了一点念想,伸了个懒腰,吐出口气,转身回去,一转头,就见护卫和那举子一脸不可思议。

举子摸了摸头,心里还是觉得不靠谱,想着不知是哪里来的骗子,骗走了方家小郎君的宝石,不过再一想,既然认识方玉荣,显然是明州人,明州人谁又敢因为一块宝石就骗这位方家的公子?最后也只当是这小郎君家里不放心,给安排了人手随行照顾。

只是,就方玉荣那要求,除非是皇帝来了,着人快马加鞭,换马不换人,八百里加急,否则任谁也满足不了吧。

车队继续前行,好在这回方家小郎君没有再闹什么。

走了有小半个时辰左右,天色不早,前面正好有一小县城,车队便在此停下休息一二,才隐约能看到城门,不远处就有两个青衣小厮在一边候着,见到车队,立时迎上前,客客气气地请了方若华换车。

他们新带来的马车,车厢是上好的红木,窗纱不知是什么纱,瞧着细腻鲜亮的很,尤其是车前两匹马,雪白的毛,十分精神,就这两匹马,便是豪富巨商也不容易买到。

在大周,马属于战略物资,劣马到是容易见,好马却是十分珍贵。

尤其是看这马,虽说精神奕奕,却是一丝声响也不肯出,安安静静,一看便训练有素。

片刻工夫,方若华随身行囊已经上了马车。

身前被摆放整齐一套桌椅,一盘热气腾腾的桂花糕,一大盘各色水果就上了桌,再过片刻,桌上便摆起了大碗小盘二十多只,方若华想要吃的那些菜,一个不落,且热气蒸腾,香飘十里。

前前后后,那些商队的人,还有赴京的举子们个个目瞪口呆。

方若华这才出了口气,舒舒服服地坐下,喝了口茶,品尝了下鲜美的鲈鱼:“还好,总算活过来了。”

众人:“…”

几个举人苦笑,他们本来真没觉得苦,饼子硬了点,好歹有热汤热水供应,没有咸菜,却有一小碟盐,已然很让人羡慕。

可如今闻着香味,看看人家那一桌子美食,还有两个手脚麻利的小厮忙前忙后地侍候,眼前的饭食登时变得味如嚼蜡。

方若华一笑,他不是那等吃独食的人,低声交代了几句,身边跟着的青衣小厮含笑点头,不多时便招呼来了男女老幼十数人,人人挑着扁担,担子里瓜果蔬菜无数,还有不少熟食,吆喝着开卖。

这些自是比不得给方公子准备的妥帖,可对于这些赶考的士子们来说,这些可是十万分地足够,尤其是价钱还便宜,比在家吃也贵不去多少。

几个举子一边吃饼子配腊肉,一边看着男女老少们卖完了东西,个个走过去先给方若华行礼,才慢吞吞消失在小路尽头。

第二百五十二章 进京

接下来一路上,方若华享受的待遇恐怕只有达官贵人们,甚至皇室宗亲出游才能享受得到,甚至比这些人更舒坦。

马车平平稳稳,完全感觉不到颠簸。

每日能随意点餐,天南海北,但凡想吃的东西都能吃到嘴。

方若华也是听树姥姥说的,玉山上有一群鼠妖,族群庞大,遍布整个大周王朝,盘根错节,而且别的都不会,逃跑的本事却是天下第一。

在大周朝绕一周,它们总能找到各种特别通道,最多只需要两日工夫。

“方小郎也别因为它们是鼠妖就嫌弃,能吸收日月精华,修行有成的都很了不起,这些小东西的本体可比什么珍禽异兽都漂亮,你身边带一两只走在街上,大姑娘小媳妇都要羡慕的。”

当初树姥姥喝醉了和他聊天,为鼠妖们说了一堆好话。

方若华这回赴京,艰难痛苦地走了这些天,脑子一转,便想起他们来。

要说这晶石的诱惑力果真大,听方肖说,这一群鼠妖胆子小的离奇,有一点风吹草动就溜走,从不轻易和人类打交道,又生性狡诈,实不好相与,知道它们的无论是人还是妖,总是敬而远之,可现在却让方若华一块晶石,忽悠得言听计从。

到了京城,还没进城门,几个难得赶路一回,没变瘦,反而胖了几斤的举子,有志一同过来跟方若华套近乎,那股子亲近劲儿,奉承的模样,连方若华自己都无语。

临到会试,左近有不少举子进京,乍一见这种情况,只当方若华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

“徐总管,那人穿着打扮看起来也不是多富贵,什么来头?”

一身儒装的中年文士摇了摇羽扇,凑过去问他身边一面白无须的中年人。

徐总管莫测高深地一笑,不说话——他怎么知道!

中年文士却登时仿佛明白了什么,点点头:“太子近日身子好了,虽还不能过分劳碌,但大比之年,还是要费些心思,实在不宜让另外几位王爷拉拢太多人才去。”

徐总管:“…”

默默拿起碗筷,吃了一口炸得焦黄的素丸子,香!

果然还是城门口老孙头的素丸子最好,别的地方的,加再多油,也只腻,不香。

看了眯着眼,满肚子算计,斗志昂扬的文士一眼,徐总管决定就让他想去吧!

就算跟他说明白,今天我出来真的就是为了吃素丸子,这人也不会信,说不定想得更多!

哎,太子陪着太子妃养胎,他难得有闲暇,难道还不能出来吃口爱吃的东西?

东宫这帮人,心眼子忒多,也罢,殿下身边有几个多长心眼的,也不算坏。

美美地吃完了素丸子,徐总管琢磨着派去明州收字画的小子们也该回来了,他们做官船,速度不会慢。

最近殿下很中意明州那位方公子,今次科举,方公子也会参加,也不知殿下会不会召见。

方若华终于进了城。

明州来的几个士子都看呆了眼,大周京城之巍峨大气,远非明州能比。

方若华就淡定得多。

到不是这京城不够好,而是见识过东京之后,此地也就差强人意而已。

别看北宋的皇宫不怎么样,京城却绝对是繁华热闹至极。

大部分士子都寻了客栈住,或者借宿寺庙,方若华就不必,他一进城门,就被房老安排的人接上,直奔刑部侍郎孙风雷的府上。

孙风雷是房老的大弟子,如今官居三品,算是他弟子中官位最高的一个。

当然,不能算那一串皇亲国戚。

房老以前做过帝师,后来在御书房教导那帮龙子凤孙,至他告老之前,门下正经的弟子有十四个,一帮皇子王爷还都被他教导过。

方若华也是近些日子听自家那个便宜师父有一句没一句地说完了这些往事,听过之后只有一个感受,幸好他这师父明白事理,知道什么叫急流勇退,早早告老还乡,要不然就如今这局面,他怎么可能独善其身!

也不知道会不会给他带来麻烦。

现在想这些到没什么用处,一晃神的工夫,已经到了孙府门口。

大门洞开,孙风雷的小儿子孙岩正一脸好奇地等在门前,见到方若华未语先笑:“给小师叔请安了,师侄本该前去迎接,奈何正赶上刚才有恶客登门,只能应付了下,怠慢小师叔,恕罪恕罪。”

明显在开玩笑,方若华莞尔:“无妨,我这个做师叔的怎么也不好和晚辈计较。”

孙岩:“…”

师祖没事收那么多徒弟干嘛!

光是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师叔,就有四个,现在可好,又添了一个小师叔,年纪比他要小好些。

说了几句玩笑话,孙岩就带着方若华去拜见他二叔,三叔,见了一圈,才把人安排到沧澜院。

“这沧澜院不大,可是有一道门,可以直通外面,进出方便,小师叔要参加会试,少不了出门行卷,还是住在这个院子方便。”

“不错。”

方若华比较满意,一路上纵然没受罪,到也有些疲惫,孙岩是个体贴人,安排人烧了热水让他洗澡解乏,就早早退走让客人好好休息。

孙岩一走,就让他二叔抓回书房。

孙家二叔蹙着眉头盯着自家侄子:“你这个小师叔是什么人,你可弄清楚了?”

“不就是我师祖在碧水县收的学生,有什么不清楚的?”

孙二叔翻了个白眼,深深觉得自家大哥要面临后继无人的可怕处境。

“你个呆瓜,看不出那孩子身上的衣服是什么料子?上好的南绸,宫里也没有几匹,都在几位得宠的娘娘手里攥着,还有他脚下的靴子,身上佩戴的珠串,别看瞧着素淡不起眼,却没有一样来历简单,再者,你见过哪个长途跋涉赴考的举子,有他那么仪容完美,毫无缺陷?不说灰头土脸,至少也不该连点灰尘都不沾吧?”

孙岩:“…”

他真没看出问题来!

想了想,叔侄两个忙把房老派来照顾徒弟的小厮叫到眼前问一问。

那小厮一听孙家老爷们的问题,也不禁失笑,只恭恭敬敬地领着二人去看了看方公子来时乘坐的马车。

叔侄二人:“…”究竟谁才是有万贯家财的世家公子哥?

孙岩叹气:“二叔,来年我外放徐州,路上能不能也让我也享受一回这样的车马?”

第二百五十三章 改戏

“你爹都享受不着。”

孙二叔没好气地哼了哼。

他那个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跟师父学得娇气的不行的大哥,估计这一辈子出行也没受过这等待遇,否则也不会整日宅在家中,哪儿都不肯去。

孙岩和孙二叔对视一眼,齐齐叹息,人和人真是没法子比!

话说,三品高官家的公子也有此感叹,可见人心人性。

不只是孙家这叔侄二人对方若华出行之轻松自在十分羡慕,那些同行的举子就更加羡慕。

后来方若华牵头,鼓动西山的鼠妖们在各地开办快递加客栈之类的业务,专门在官道之类的地处揽客,可以代为送信,代为准备车马,代为置办天南海北的特色商品。

开办的客栈更是无一处不妥帖。

这群离群索居,狡诈狡猾的鼠妖,最后到成了所有妖物中和人类处得最近,混得最好的一个族群,也开创了后来妖与人混居的大时代。

这是后话。

到晚饭前,方若华才见到这位刑部侍郎孙风雷,孙大人,可他的名字不同,这是个很儒雅的中年男人,相貌清俊,行止彬彬有礼,待方若华也很亲近。

“师弟既然打算参加会试,如今可以开始行卷了,等下我列一个名单,你把最近几篇得意的文章整理好,我帮你送过去。”

方若华:“…”

三品高官替自己行卷,这风头可是不小。

孙风雷笑了笑,理所当然地道:“没什么不好意思,你上街看看便知,士子们为了扬名已经是手段频出,有故作恃才傲物的,有假作耿直的,手段脱俗,不拘一格。”

他摇了摇头,可那些士子手腕娴熟的少,生涩者多,朝廷里的老油条一眼就能看破。

可即便看破了,还是照样一年又一年陪着这些年轻人演戏。

“不光如此,朝中今年可能做主考官的几个大人,还有那些有希望当考官的大臣,家里的垃圾篓都被翻得干干净净,近年来,士子们要是不猜一番考题,不揣摩透了考官的心思,不提前在心里把各项禁忌背一百二十遍。”

“我当师兄的帮你行个卷,再正常不过,而且不行卷,才会让人觉得你恃才傲物。”

孙风雷一脸笑意,“我一个刑部侍郎,又不是礼部的,到无需避讳。”

方若华只好把最近整理的策论文章奉上。

孙风雷看了看,就点点头:“够平实,合尹大人的嗜好,今科应该差不了。”

也就几日工夫,方若华觉得他就从一个默默无闻的乡野少年,变成京城新贵,还有人列了个什么才子榜,品评今年参加会试的才子们,方若华也居于末位。

其他九个都是京城贵胄公子,和江南著名书院的天骄。

第一是唐方,宁远侯长子,这人是唐小飞的异母兄长,说起来当时大长公主的驸马爷,现在的宁远侯,居然越过嫡妻,正经的公主生下了庶长子,还没被小心眼的先皇给灭掉,顺顺利利风风光光地过了这么多年,一直是京城一大悬案。

更不要说,公主所生的小公子唐小飞,与这位兄长的关系虽然有点不咸不淡的,但并未交恶,彼此到还客气,公主虽说视而不见,到也没有打压的意思。

京城里爱八卦的贵族子弟,至今也啧啧称奇,都说宁远侯实在是御妻有术。

方若华到是偶尔听唐小飞吐槽,说他家那庶出大哥真让人提不起力气去为难,自己没有为难对方,对方就已经要把自己给折腾成木头了。

在这位小公子口中,唐方和他的名字一样,是个极为方正,守规矩的,甚至可以说迂腐,在家对嫡母毕恭毕敬,每日早请安,晚磕头,一日不落,自从他长大,对亲生母亲和妹妹的管束就十二万分的严苛,她们但凡有失礼之处,不必唐小飞和公主殿下计较,没闹出来就让自家儿子给压了下去。

“人心都是肉长的,我娘看他再不顺眼,人家规规矩矩,不惹事不招人,我娘也不会莫名其妙去为难一个晚辈。”

房玉山对唐公子可是十分羡慕,唐小飞有时候也觉得糟心,可和房家比,唐家简直是帝都模范家庭了。

这日,难得天气不错,不冷不热。

方若华开了直播,带着个小厮,就溜达出门去听戏,他在民国时就喜欢上听戏,后来在北宋,这个活动更是主要的消遣,如今算是正经的戏迷,私底下还偶尔自己扮好了唱上两嗓子。

大周的戏曲和民国的比,形式和内容上都略有不如,不过比较好的戏班子唱起来还是很有味道,方若华来京城以后,听了十多个戏班子的戏,最喜欢福德班的,因为比较正经,场面很大,只唱最拿手的精品,名角登台十分郑重,并不像其它戏班子那般,只要客人喜欢,点什么戏都肯唱。

今日福德班唱的是《王宝钏》。

方若华去的时候,前排好座差不多都满了,寥寥几个也是旁人预订的,他也不介意,寻了个后排的位置,叫了茶点,边吃边听,前面还好,是老戏文,一众水友里也有个把票友,也似模似样的点评一二。

当然,挑刺的多,这年头的戏,真不一定能比现代的大家好,不过,能在京城出名的戏班子肯定不差。

票友们听得还挺入迷。

结果到后面结局——王宝钏做了皇后,并没有十八天就病逝,反而和公主和乐融融,生了儿子,生活幸福。

“…这都什么?”

方若华无语。

票友也是满脸懵懂。

他们只是无语,福德班的班主已经气得火冒三丈,拎着竹条准备好,打算等戏一结束,立马让‘王宝钏’吃一顿家法!

这该死的丫头,因为个男人随意调侃之言,就随便砸自家戏班的招牌!

方若华左右的戏迷显然也觉得有些不对味。

“还真给改了?福德班这是犯哪门子邪?”

“您老不知道了吧,前天有个举人来听戏,听完随口调戏了下王宝钏,说这结局不好,共苦难,不共富贵,未免凄凉,应该改一改。”

这举子明显在说笑,没成想唱王宝钏的小姑娘却硬是当真把戏给改掉了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