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华的小时空直播间上一章:第 68 章
  • 若华的小时空直播间下一章:第 70 章

可确实没什么好说的,方若华失笑:“我一直住在师兄府邸,行卷都是师兄帮我去,会试前准备会试,没参加过几次文会,参加也是只观望不说话,会试之后没多久就回乡省亲。”

房老点头捋须笑道:“炮仗那小子总算没有白瞎了他当这个大师兄。”

“师父放心,我明白的,最近朝廷局势不稳,我自当谨言慎行,不给自己和家里人招祸。”

方若华又简简单单说了一通自己在京城的见闻。“太子心性沉稳,虽然因为病重了几年,在朝中的威望下滑,但他到底是太子,只要他稳得住,机会最大。”

“剩下的五位王爷和皇子,二王爷庄郡王为人冲动鲁莽,母妃是贵妃,但已经年华老去,没有宠爱,父亲却是鲁国公郑智,可以说,大皇子的外家,是几个皇子中实力最雄厚的,但也正因为如此,他荣登大宝的机会并不大。”

“三王爷齐郡王,因为母妃是江南王家人,所以在文人中声望极高,可是为人糊涂的很,经常得罪人,他自己的幕僚都时时被气得吐血。”

“四王爷不必说,身体比太子还差,并没有争夺宝座的意图。”

方若华简单一总结,轻声笑道,“说是五位王爷各有势力,争斗的厉害,其实只有五王爷和六王爷两位,一个是宠妃云妃的儿子,且在宫中人缘极好,一个天资聪颖,自幼便是天才,深得陛下爱重,若是太子坚持不住,这两个的希望最大。”

房老瞪着自家小弟子:“你这只小妖怪,怎么消息如此灵通?”

别看这几句话简单,有些内容却也不是外人能轻易得知的,就说三王爷本性是个糊涂人,但这糊涂,平常时候却并不外显,要真显了,哪里还会如现在这般追随者无数!

说他糊涂,是他自己手底下幕僚们吐槽,总有些时候,自己人辛辛苦苦筹划半天,给三王爷长脸,结果交给他一做,立时就变了个模样,没效果算好的,反效果都有好几次,只能再辛苦拼命去化解。

但三王爷却有一张特别能欺骗人的好脸,随了他的母亲,温文尔雅,一身正气凛然,初次见到他,很容易对他有好感,他手底下那群幕僚就是这么上的贼船,到后面后悔也没用。

方若华轻笑出声:“唔,我身边喜欢八卦的朋友挺多。”

别人不知道,他虽然只待了几日,却发现在京城,尤其是皇宫附近,隐藏在黑暗里的小妖们居然不少,大部分时间它们都不肯显露于人世,却不乏爱凑热闹,爱八卦的家伙,方若华闲来无事,也参加他们的‘茶话会’,听它们说八卦,大部分都是皇宫里,王孙贵胄那些事。

到不是他想打听情报,纯粹是为了直播的时候有看点,容易骗打赏。

房老也知道自家这个小弟子身份不一般,得到的传承里,有自己现在接触不到东西,干脆也不多问。

方若华在房老这儿待了两日,就被方肖和夏芬叫走。

他是不得不在婚前见一见自己的‘未婚妻’了。

第二百五十九章 契约

身为一个直得不能再直,结过婚,有一个现在还藕断丝连,黏黏糊糊的初恋男友,出门在外,打望美男子的时候永远比打望美女的时候多的一个女人,现在要和另一个女人结婚…

“哎!”

方若华如今在别人眼里,再是一个男人也觉得有点不对劲,甚至一度打退堂鼓。

在古代做男人比做女人要自在,他总觉得自己一辈子不成亲,只要他成就斐然,也不是什么大问题,然后夏芬就告诉他,一开始夏芬和方肖给让他假成亲,大部分是觉得入乡随俗,少去麻烦挺好,结果时间长了才知道,不成亲根本不现实——男子二十五,女子二十,未嫁者官府会强制婚配,当然,男子三十之前,女子二十五之前,还可以拿银钱来赎,但超过之后就绝对不行。

大周朝在这方面管束尤为严格,即便是官员也逃不脱。

当年李丞相家的公子,因为早年未婚妻去世,不肯成亲,也只拖延到三十岁,最后被强制婚配,配了一个二十五岁的小姐。

仔细读了律法,方若华也只能妥协,大不了就当同居合租房子的闺蜜相处,没什么不好的。

结果见到罗家小姐之后,方若华那些个小别扭却通通一扫而空。

那日天气不错,夏芬请罗乐到山上的别墅里来,别墅置于云端,半边悬空,十分险峻,阳光落下,云彩环绕,即便不是夜晚,没有开灯,可是在古人看来依旧是神仙居所。

以前偶尔有过路的樵夫莽撞碰见,都会激动不能自已,甚至会吓得昏死过去,方若华还不得不花费晶石,召唤出使役送他们下山。

罗乐被夏芬领着,从树洞样子的电梯中下来,乍一见,也晃神片刻,却是只有艳羡,没有恐惧,轻声笑道:“有生之年能得见仙宫,也算万幸了。”

说着,她便冲方若华微微一福身,轻声道:“于神仙面前,奴立誓一生断情绝爱,若方公子不弃,可将小女当一姐妹,当一管家,小女必然忠心不二,保方公子无后顾之忧。”

方若华一怔,也不知夏芬和这可爱的姑娘说了些什么,只一挑眉,轻声一笑,想了想,伏案写下一张契约书,自己签字,按下手印,转身递给罗乐。

契约书很简单,只约定了若将来罗乐有心仪之人,除小姐嫁妆可自主带走,方若华附赠方家一半产业,若罗乐留在方家,方家一切家业皆由她做主,方若华一生尊重罗乐的意愿。

罗乐噗嗤一笑,也走过去,似模似样地照着写了一份,同样直白,约定忠诚。

两个人正正经经地签字画押。

夏芬笑得不行:“这大概是当下最直白的‘婚书’了,一个探花郎也写得出来。”

笑完便出去,留方若华和罗乐说话。

方家和罗家的从头到尾没有一丝一毫的波折,至少方家是高高兴兴,光是聘礼,方老太太就折进去大半家底,但这只是一个零头,方肖和夏芬很热心地准备了八十八抬聘礼,其中金银珠宝,明灿灿地堆积成山,其它的奇珍异宝也无数,都是些见所未见的好东西。

方奶奶整理聘礼单子的时候,几乎没被吓傻了,强撑着才保持镇定,没有丢掉自家乖孙的颜面。

可实际上,估计她老人家就是再失态,来方家帮忙的亲眷们也看不出来,眼睛盯着镶嵌金箔的红珊瑚盆栽,拳头大的明珠,精致至极的全套头面首饰,色彩绚丽的各种绫罗绸缎,已经不是花眼的问题,而是晕乎乎不知今夕是何夕!

方家都如此,罗家的人更是懵懂。

甚至连罗乐的大伯母黄氏,也没有敢说出半个字,想要留下这些聘礼的话,由着罗乐自己一点都不矜持地,随手就把聘礼加在了自己的嫁妆里面去,从头到尾淡定得很。

因为方若华请假不宜太久,婚期便有些紧张,可这聘礼一出,再也没有任何人觉得仓促。

整个碧水县,谁家的公子成亲能给这么一份聘礼?就是豪富如高家也不可能。

高秋好几次都在自家狐朋狗友面前吐槽:“探花郎这是打算让咱们都娶不上媳妇吧?”

一切都不是方若华自己操持,他自然也不背这种锅。

事实上,罗家小姐的嫁妆同样不少,这些聘礼是怎么搬过去,又怎么搬回来,且还加了五间旺铺,五顷良田,各色家具都是上好的材质。

很快就到了成亲这一日,方若华只乖乖地由着方家父母和奶奶给他披挂好,礼官领着他,他只管一个指令一个动。

虽说碧水这边有为难新郎官的传统,可方若华如今一个探花郎,到底有所不同,去罗家迎亲,受到了超高礼遇,顺顺当当地接到了新娘子,却不曾想,临走的时候,他这个便宜‘小舅子’一把抓住他的衣袖,压低声音道:“喂,罗乐是只母老虎,你当真要娶她?娶了她你一定会后悔!”

方若华:“…”

还是罗母吓了一跳,生怕方若华为难自己儿子似的,连女儿那边也顾不上,哭了半截就不哭了,一把扯了儿子,转身逃跑似的回屋里去。

方若华:“…”他刚才没反应过来,此时再看,总觉得罗家人有些奇怪,表情略显僵硬,连喜气都表现得有一点虚假。

咳咳,这种时候,什么都不要问,还是赶紧回家吧。

一直折腾到晚上,终于红烛高照,安安稳稳地在喜房里坐下。

方若华看着已经自己掀开红盖头的罗乐,忍不住一笑,干脆一弯腰,行了一礼:“美丽的小姐,请,我带你看一看我们从今往后要生活的地方。”

罗乐:“…”

心底深处压着的一丝丝紧张,瞬间就清扫一空。

便是再心大的女子,便是心里并不把眼前之人当做自己的丈夫,但是,身为女孩,穿着红色嫁衣来到一个新的家庭,又怎么可能不紧张?

跟在方若华身后,听他徐徐讲解为了成亲新建的小院子,哪里阳光最好,适合午休,下午喝茶要在葡萄藤下,若要读书,西面的飘窗上最为舒服。

听着听着,罗乐的情绪就渐渐稳定下来。

第二百六十章 财富

天蒙蒙亮,一层霞光照在被褥上面,染出一抹淡淡的粉色,方若华听见一声声仿佛隔着云端的呼唤声,半晌才睁开眼,迷迷糊糊地盯着屋顶出神。

“方郎,起身了。”

方若华:“…”

对,他昨天‘成亲’。

本来以为成亲一回,他晚上一时半会儿会睡不着,没想到睡得格外香甜,一觉就到天明,还让他家新娘子把自己给叫醒。

方若华蹭一下起身,当初新房修建时,方肖和夏芬就借口布置风水,特意给弄成里外两间,差不多的摆设,布置得十分简约,有一点现代欧式装修的味道。

罗乐早见识过别墅的模样,到也不觉得太奇怪,昨晚住了一夜,感觉还是相当不错,她琢磨着将来若是对方公子有妨碍,不得不离开方家,也许也能在庄子里打造类似的屋舍,旁的不说,就浴室和更衣室便极是方便。

她脑子里已经转了一圈,不知道更衣室里的一应用具能不能拿去卖,正好有两间杂货铺子刚被处理掉,正急于开张,卖这些东西虽不雅,可却是相当赚钱。

只是方公子是探花,这等事怕是不好开口。

她沉思的工夫,方若华已经洗漱完毕,收拾妥当,牵着她的手去拜见父母亲人们。

罗乐根本来不及不安,便发现家里从上到下,尤其是方爷爷,方奶奶老两口,仿佛对她都有一丝隐秘的愧疚,特别慈爱。

昨夜,老太太一宿没睡,就想神仙前些时候说的话,她家二宝恐怕已经绝了有子嗣的希望。

想罗家小姐嫁到他们家,却终身不能有一个孩子,即便能过继,到底不是自己的,何其可怜?只人皆自私,为了二宝不受人白眼,也为了他下半辈子有人照顾,只好委屈这个可怜的孩子了。

方奶奶想着,拉着罗乐的手细细看,爱怜不已:“好孩子,以后你就和二宝好好过日子,要是他欺负你,你就跟奶奶说,奶奶帮你教训他。”

说着,还把家里的账册都交给罗乐,“以后啊,家里就有你当家作主。”

罗乐推辞半天,根本推不掉,只好收了,其实方家没多少银钱,便是方若华中举,人家给的那点,连罗乐自己带来的嫁妆都比不上,更别说当初方肖和夏芬准备的聘礼,都让她当成嫁妆带回来了。

但是这种态度十分难能可贵。

罗乐这般性子,都不免有些懵懂。

方若华失笑:“乐乐别担心,虽然现在家里没什么钱,不过要是缺少家用,直接管我师父要,既然收了我做徒弟,养我也应该。”

罗乐:“…”

方若华笑眯眯携小伙伴去见正经父母,结果夏芬还真塞给罗乐一口小箱子,笑道:“拿着吧,没办法,我们家这孩子从小就是娇气人,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偏偏还不会赚钱,估计等他三十岁,五十岁了,还是得家里贴补,乐乐,以后你来管家,赚钱这事,靠他恐怕只有赔的份!”

“虽然我乐意躲清闲,但这话却没道理。”方若华托着下巴想了想,忽然觉得反驳起来底气不足,第一世在民国,她家赚钱主力是爸妈,第二世在北宋,还是爸妈,第三世跑到颂星世界,虽然离开爸妈了,可是当颂星师…衣食住行不必自己理会,单论赚钱,她也没赚过多少,连买房子都是靠奖金。

后来去现代小时空,做医生,做科学家,全靠金手指,呃,赚的钱虽然不少,但真不能算是他赚回来的,明明是和别人合作,他坐享其成。

至于没有这份境遇之前,她当比较清新脱俗的女主播,两年下来也只是平平而已,不温不火,没赚多少银子,家用同样需要父母贴补。

罗乐看着这师徒开玩笑,总觉得方公子和师父师娘的关系,到比在家里时更亲近些。

见方若华不在意,她也就随手收了东西,只是回去房间打开一看,却登时吓了一大跳。

旺铺三十间,上好良田十八顷,地契三十张,大部分是帝都的,还有帝都附近的庄子。

罗乐:“这得多少银子?”

方若华扫了一眼,嘀咕了句:“还是老一套,到一个地方先囤房产。”

抬头看罗乐还有些晕,不觉笑道:“你且收着,他们两个也不缺,而且这东西保值,以后想出手也容易。”

罗乐:“…”谁会轻易出手这些?回过神不禁发愁,自家事自己知道,这桩婚事根本就不真,虽然当初说好了要帮方公子管家,处理一切麻烦,可当时她想的是,用自己的银子,自己的本事赚钱贴补方公子,以换取庇护,可现如今看来,对方的信任未免过分,她压力好大。

正想着怎么与方公子谈一谈,方若华就轻轻松松挽着她的胳膊,拉着她出了别墅,很随意地道,“师父给的东西,别跟家里人说,到不为别的,你也知道我家家境不好,陡然有这些浮财并非幸事。”

这到是真的!

罗乐的心思一下子扭了过去,等再组织好语言,抬头却被半空中一道彩霞吸引了目光,转头四顾,登时心旷神怡——好美!

一路上只顾着欣赏湖光山色,实在没想到这景致如此之美,一时到顾不得旁的。

“…西山的风景什么时候变得如此之好?”

湖水竟如碧玉一般清澈,山溪流淌,几只小鹿在岸边饮水,半点不怕人,猴子也乖巧可爱,还有无数飞禽。

罗乐简直不敢置信,她们家虽说是外地迁徙而来,却也不至于消息闭塞,毕竟要做生意,在她印象中,西山只是一座很普通的石头山,荒僻的很。

方若华耸耸肩,牵着她到另外一个草庐休息,这个草庐可不是山脚下的那个,不待寻常客人。

刚沏好茶,树姥姥,西山的玉姑姑,鼠族的族长冯瞎子,还有几个熟面孔,便登门道贺。

罗乐回过神,一看有客人来,暂时就收了和方公子谈一谈的心思,反正不急。

结果在屋里看了会儿书,没多长时间,她这位假相公就推门而入,很随意地给了她几张礼单。

罗乐打开一看:“…”

好吧,原来师父师娘给贴补的那些,也不算什么!

第二百六十一章 舒服

罗乐整个人木然,好半晌,舌头干涩的厉害,不听使唤,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如果说,师父和师娘送的东西,诚然价值不菲,但也都是正常的财物而已,房产良田商铺,一般富贵人家给子孙留下的也都是这些。

可看看眼前这帮神神秘秘的客人送的都是什么——宝石十二筐,论筐送的。小臂大小的养殖白玉十五对,纯金的金砖两箱,红珊瑚摆件十六对等等。

当然,这是比较珍贵的东西,还有其它奇奇怪怪的,例如蜂蜜二十桶,虎皮三十张,狼牙二十颗,不知何种鸟类的翎羽两箱子,麝香,人参,鹿茸等药材五十箱,竹笋,蘑菇十袋子…

凌乱的礼单拿到手,罗乐也风中凌乱!

方若华失笑:“既然在下与小姐在没有意外的情况下,要相约百年,那小姐也该知道我的情况。”

罗乐点头,虽然很不可思议,但是那位神仙夫人的种种奇特之处,的确让人心惊。

倒不是她想象中修仙修神那种奇特,那位夫人一身的红尘烟火气,没有什么超然脱俗的表现,可是,真正看到她,就觉得她和世人完全不同。

更不要说,那神奇的,位于云巅的‘宫殿’。

方公子和那位夫人…师娘给她的感觉很类似。

方若华笑道:“这个世界上有无数异类,平时不可见,正常人完全能当它们不存在,但我到挺喜欢和它们打交道,以后恐怕也少不了,咳咳,人情往来。”

罗乐:“…”

所以,她只要把那些异类当做正常客人来招待就行?

“当普通客人就挺好。”方若华失笑,“我觉得这个世界的异类,大部分很人性化,那些不人性化的,也绝对到不了你面前。”

两个人收了一大堆礼物回家,还兴致勃勃地整理各种礼单,一整理就是一天。

明州各地有头有脸的人家都送了礼来,方若华翻了翻,居然还有——林远南的。

这位原文中风头正盛的男主,此次科举也中了,只是却位居末尾,只中了个同进士。

其实同进士也非常了不得,比这世上大部分的读书人都强,但对方可是男主!

方若华觉得很是有趣,翻来覆去地把礼单看半天,还兴致勃勃地自己来抄写记录。

罗乐心下惊讶,实在没想到方家的小公子,探花郎居然还有这份耐心,竟一点都不觉得麻烦,别的也就罢了,居然连上好的珠宝首饰和布料绸缎,他都能看半天,还如数家珍,显得比她还了解。

唔,方若华表示:女孩子喜欢拆礼物,再正常不过了。

至于珠宝首饰…他也很喜欢!

再者说,没看见直播间里一众水友,别管男士还是女士,对这东西都特别好奇,看一天也不觉得腻烦,还个个兴致勃勃,甚至有特别精致的首饰还有人想买下设计图自己定做一套。

唔,以前也有企图直接买,后来看三妹不卖,才动别的心思。

不过,方若华对此向来假装看不到。

新婚过后,罗乐彻底放松下来,未成亲之前她做的那些心理准备,居然一点都用不上,和方公子相处着实和谐的很,那种舒服的感觉,就像面对的不是一个陌生的男人,而是一个投契的闺蜜。

回门那日,罗乐听她母亲说了一大堆不动听的话,居然还是心平气和,没像以前那般不痛快,或许是人过得好了,就会自然而然变得宽容。

其实父母对她也不算特别差了,那两口子都是面团一样的软性子,固然容易受外人挑唆,私心里更偏疼儿子,时常闹出事端,气得她胸闷,气闷之余还得去给他们收拾烂摊子,但总归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这些年做生意,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把女儿当心头肉,疼爱如掌上明珠的有,不把女儿当人,只想着‘卖’出去的也不是没有。

她父母这般算是寻常!

舒坦平静的生活没过几日,方若华的假期结束,他该回京城了,翰林院的工作再清闲,也不能让他休假休起来没完没了。

这次回京和上次赶考不同,不说是安家落户,却也要常住,方奶奶简直恨不得把整个家都给方若华带上,行李整理了一回又一回,怎么也不放心。

可是让她老人家一家子都跟去京城,她却又不肯。

“我们都这么一大把年纪,等我乖孙安顿好,接我去住几日便心满意足,真要待在京城,怕是连话都不会说,路也不会走,不自在。”

方若华也是考虑到,老人家年纪大,恐怕去京城会水土不服,而且那等地处,说是天下第一等的繁华所在,可论起宜居来,真比不上碧水。

只看西山那些妖精也知道,如果不是环境特别好,哪里养得了这么多天地灵物。

再者说,虽然自方若华至此,从来没有见过他那传闻在诸城学木匠的大哥,可原主的确有一个大哥在。

嫡出长孙是原主的大哥,按道理讲,父母长辈跟着大哥生活才恰当。他把父母都接到京城去,小住几日还好,时间长了怕是家里人也不自在,两个儿子在他们心中同样重要,更疼爱小儿子些,可对大儿子同样会挂念。

本来男子出外做官,妻子该留下来尽孝,不过方家谁也没提这一茬。

罗乐到是有心留下,但她自己给自己的定位是方公子的管家,哪有管家不跟着的道理?

至于方奶奶她们,一想到乖孙一个人孤零零在京城,哪里还舍得留下他媳妇?

连收拾东西再加上各处道别,就又耽误了四五日的工夫,好在路上顺风顺水,半点也没耽误,总算赶在假期结束之前回了京。

孙风雷照旧指派小儿子孙岩去接人,孙岩骑着马来的,见过罗乐笑道:“没成想到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小师叔最先成亲,走吧,师侄带师叔去参观下住宅。”

那是一座并不算多么豪奢的住宅,朝廷规矩森严,方若华既然入朝为官,有些宅子再好,他也不能住。

但是,这一座宅子却比很多深宅大院还要让人喜欢,位于御街东侧,毗邻翰林院,如果在后院开一小门,方若华溜达过去用不了半刻。

“我爹特意给你选的,以前是朱师叔留给他家儿子用,后来朱世兄不是外放到诸城了,看样子十年八年不打算回京,正好就给你用。”

方若华很满意。

罗乐:“…”话说,她这一路上花费三分之二的时间盘点能用的钱,还跟京城客商们打听京城好地段的宅子,想要尽快安家的小心思,是不是显得挺愚蠢?

第二百六十二章 戏本

罗乐轻轻一叹,她现在总算知道自己这位便宜相公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毫无背景的寒门子弟。

在京城能得着这样的房子,人脉之广,可想而知!

而且房子已经清理干净,家具一应俱全,处处妥帖,还有个管事看门,几个丫鬟下人帮衬,直接进来便能入住。

等安顿好,方若华领着她去正三品的刑部侍郎家‘拜见’,看到那些门房把他当自家公子一般招呼,再看他支使人家家的公子把他留在孙府的行囊收拾好,亲自给他送出来的做派,罗乐再一次觉得,自己也许没什么用!

她想象中那些为方公子出钱出人出力的情形,似乎不大容易出现。

不过方若华可不这般想,他如今算是体验到家中有贤内助的好处,他只用高坐,半点力气也不费,罗乐就把一切都安排好,家里的一应事物井井有条,婢女,小厮采买回来,厨房的饭菜全换成合口味的,家里上下规矩森严,连家具都是比着用惯了的家具重新打造安置好,住起来比在碧水时的感觉还要舒服。

家事一切顺遂,翰林院的活却不大容易做。

虽说在翰林院当差比较清贵,想成为阁老重臣,或是成为实权人物,都必须有这么一段经历,但正因为前途远大,受到的诱惑也就大。

方若华一入职,掌院冯大人就把他塞去编书,从四年前开始,陛下要求编纂大周国史,至今编了四年,离编好还有一段距离。

编书比较清净,方若华也喜欢,可惜,就是被掌院大人护着躲清闲,半个月之内他还是拒绝了六次几位王爷的聚会邀约。

这日,天气难得不错,方若华陪着几个老翰林一起把书翻出来晒一晒,一边晒书,一边在院子里席地而坐,几个老人喝茶吃点心。

点心都是罗乐新开的铺子里做的,不光色彩漂亮,味道也漂亮的很,一帮牙口不大好的老翰林,每天都要过来蹭几块。

没办法,方若华只好带一些少油少盐清淡些的,省得再把这帮老人家吃出毛病。

正偷闲,唐小飞和房玉山居然领着张世奇从拐角的小门里钻进来,一进来就撑着旁边一棵大树,弯着腰喘息。

方若华:“…”

旁边一老翰林失笑:“三王爷找你们一起游河?”

张世奇欲哭无泪:“不是都说三王爷温文尔雅,性情恬淡,乃是一君子吗?”

怎么跟土匪似的,还什么歃血为盟,还什么要拜把子?谁敢跟皇子拜把子?那不是认万岁爷当爹,就是自己想认,万岁爷愿意不愿意平白无故地捡一个儿子回去?

张世奇脸上发绿:“我张家只有我这一根独苗,如果我要是明天跌到河里淹死,我们一家老小恐怕都活不下去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掌院从后面溜达出来,瞪了张世奇一眼:“行了,别胡说八道,回去歇着,你祖母不是病了,我给你写张条子,去请刘太医和你一起回去看看,放几天假,这几日不必来了。”

张世奇登时闭嘴,老老实实答应,连东西也没收拾转身就走。

好多年轻的庶吉士满脸懵懂,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上面那些老翰林只是摇摇头,也不多话。

掌院冯大人在院内立了片刻,叫方若华过来,略微一沉吟道:“过几日便是皇太后的寿辰,皇太后爱听戏,你去翻翻旧日太后点戏的折子,选好了去教坊司,让他们务必上心,一定排练好。”

“是。”

方若华应了声,恭恭敬敬地退下,也没问为什么在大周朝,翰林院如此清贵的衙门,居然会和教坊打交道。

结果还没到晚上,就忽然发现翰林院好些世家子弟,有些变得特别忙碌,待在书库不出门,有些则是家中发生各种事情,请假回家。

别说方若华,就是翰林院其他庶吉士们,也隐隐约约感觉出有什么地方出了事。

“不是大事。”

回到家,孙风雷把方若华叫去喝酒,笑着安抚道,“齐郡王和五王爷一向交恶,最近五王爷与状元郎偶遇了两次,性情相投,他脾气上来,这才故意找事。”

“不过他这一挑衅,接下来恐怕消停不了,五王爷自幼得宠,也是个不管不顾的急脾气,每次两人对上,他二人到是不至于伤筋动骨,但和他们两个撞上的,却是非死即伤,这些年过来,朝中重臣都看明白,每逢此时自然约束自家子弟,尽可能避开麻烦。”

方若华登时了然,半晌苦笑道:“这纯粹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恐怕翰林院心思明白的几个,都会对齐郡王敬而远之。”

孙风雷叹了口气,摇摇头没说话。

方若华默默喝了口酒,其实,私底下都说齐郡王糊涂,他也确实做过很多件糊涂事,可他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还真分不太清楚。

“他外祖父是王家人,王家在前朝出过六个宰相,五个宠妃,一个皇后,即便到今朝也是声威赫赫,但若要让齐郡王选择,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宁愿自己的母妃只是平平常常的小户千金,也省得一入宫便是众矢之的,年纪轻轻便香消玉殒。”

方若华轻声叹息。

皇家的是是非非不必多理会,他如今担了差事,还是赶紧准备献给太后娘娘的戏本子要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