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墙上话音一顿,城下忽有一紫色铠甲的女将越众而出,抬头喊道:“方若华,咱们两个是打小的交情,以前黑胖子抢你的糖葫芦,哪一次不是我带着人揍他一顿,帮你夺回来,我对你怎么样,你自己心里得有数,只要有可能,我总是不愿意和你兵戎相见的,投了我吧,大宋能给你的,我主只会给你更多!”

江朝:“!!”

转头四顾,就见城墙上所有士卒都当没听见,显然见怪不怪了。

方若华打了个呵欠,小声道:“舌头都麻了,牙疼,真不想说话。老钱,你过来跟她唠三十两银子的,我歇会儿。”

钱县令:“…”

“愣什么愣,翻来覆去这几句话给她掰扯快三天了,一休战就要唠叨!”

第四百三十三章 战场

方若华抬头看到江朝,轻笑颔首,起身过来打算应酬几句,可人还没动,擂鼓声震天响起。

城下西夏飞榷军再一次铺天盖地一拥而上,前赴后继,猛烈进攻。

方若华猛然回首,一个健步冲上城头,厉声喝道:“飞羽营!”

江若雨四顾茫然,看到本来七倒八歪地扭在四周的那些士卒,瞬间就从懒洋洋病猫变成凶神恶煞的恶鬼,百十人军容整肃,整整齐齐地并列站在城头。

城下,成千上万的士卒狂奔而来,步兵手中的长矛大盾,简直铺天盖日。

江朝腿都是软的,这一刻,他简直有一种置身地狱的恐惧,好像脚下的城墙在不断地震动。

“来了,冲上来了!”

江若雨更是尖声喊道,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喊什么,只是嘶声裂肺地嚎啕。

西夏人的铁爪飞绳几乎贴上了江若雨的足踝,方若华顺手拎起她的后衣领,把她往江朝怀里一扔,踹了一脚还扒着城头向下看的钱县令。

“赶紧滚蛋,把江大人和江姑娘带走!”

说话间,一刀劈断城上的绳索,冷声道:“飞羽营准备。”

眨眼间弩箭上弦,所有人的脸冷的和冻僵了的枯木一般。

城下兵卒黑压压地越过护城河,跨过战壕,蜂拥而至。

江朝只是一介文官,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头一次见,只觉得一股冰冷的凉意从心底深处陡然而升,头皮发麻,却还是努力镇定,急声道:“为什么还不放箭?”

拽着他向城下走的钱县令诧异道:“急什么?总要他们进入弩箭最佳射程之内才好。”

说话间,箭雨飞射,密密麻麻地落入敌阵,鲜血和白骨在城下堆叠。

江朝终于下了城墙,脚踏实地站在金山关内的土地上,恍惚片刻,哑着嗓子嘶声道:“西夏人进攻了?我们,我们…”

我们能扛得住吗?

钱县令简直不可思议,愕然看他:“这回冲过来的明显是飞榷军的敢死队,大部分都是死囚和奴隶,没见飞榷军的重甲骑兵都在后面压阵呢,根本就没上,哪里算得上进攻,最多是房复拿奴隶消耗我们的战斗力。”

叹了口气,钱县令,“哪怕耗着不让休息也够受的。”

江朝愕然,转头四顾,就见军营里平平静静,并无任何异动。

军营之外,竟然还有几个小商贩挑着蔬菜过来贩卖,讨价还价热热闹闹。

钱县令一拍大腿:“我也去买点,哎哟,钦差大人到了,总得加点菜!”

说着一路小跑冲过去。

经历这么一回,哪怕只是旁观,江朝也身心俱疲,拉着女儿回了给自己安排的营房,才长吐出口气,“若雨,赶紧坐下歇歇,吓坏了吧。”

江若雨慢慢摇了摇头。

江朝看她脸色苍白,额头上全是细细密密的汗珠,也心疼,钱县令还是很靠谱,让军医过来一趟给看了看,开了一副压惊的药汤。

一晚上,厮杀声停一阵起一阵。

江家父女两个一夜都没有睡着,哪怕累得虚脱,可就是不敢睡踏实了,间或眯一会,也是一个接一个的噩梦。

江若雨一晚上都不敢宽衣解带,用来做装饰的佩剑一直握在手心,不敢放开一下。

一连三天,金山关迎来十数次攻城,有两次城门差一点就被冲开,还有好几次夜袭,有高手登上城墙,与守城的兵士肉搏,血肉成泥。

这三天下来,他们父女两个终于见识到战场究竟是什么样子,江若雨躲在营帐内,三天没有踏出去半步,这日午后,猛然从噩梦中惊醒,觉得身体里空空的,转头就看到外面有火光照进来,犹豫了下,还是咬咬牙出门。

不远处一排士兵手里推着推车,一具一具的尸体整整齐齐地排列在上面。

江若雨登时驻足,死死咬住嘴唇不让自己吐,江朝叹了一声,伸手握住女儿冰凉的手指:“别怕,等会我去找长公主,托她派人送你回家。”

半晌,江若雨没有说一句反对的话。

这三天来,她不是没有机会见到方若华,虽然方若华一直待在城头,但偶尔吃饭时还是会下来和士兵们一起吃,就说现在,她就站在一个巨大的焚烧炉附近,挨个给尸体整理衣冠。

可是她却没有勇气走过去问一句,为什么你们这些武人不能御敌国门之外,还要让我朝的好女儿和亲,毁掉一生,面对如此可怕的厮杀,看着天天连吃一口热饭都要抢时间的士卒,她怎么可能问得出这等话来?她又怎么敢问?

等到方若华给所有阵亡的士兵整理完了衣冠,挥挥手走开,江朝终于吐出口气,慢步走过去,拱手抱拳:“长公主?”

“江大人?”方若华神色沉郁,却还是笑了笑,“最近几日人手不足,等过两天,我有几个江湖朋友会过来,到时候请他们护送江姑娘离开。”

江朝愣了愣。

方若华想了想,还是解释几句:“房复那家伙看着有几分正气,可实际上是个混不吝,做事完全不讲道理,这里是西北,房复的手脚伸得也长,没人护送,我不建议江大人让江姑娘自行离开,还不如待在镇西城里比较安全。”

江朝叹了口气:“给长公主添麻烦了。”

几句闲话还没说完,就有人急急找过来:“公主,方将军有请。”

方若华道了声歉,便随人离去,由始至终,她都没有和江若雨说半句话。

夜半时分。

江若雨昏昏沉沉地刚睡过去,只听城外轰隆一声巨响,她猛地坐起身,呆了半晌才连滚带爬地滚出帐子,出了门却见士卒们有条不紊地擦拭刀枪,分毫不乱。

她瑟瑟发抖,觉得自己简直不敢站着走路,在地上爬了几步才扶墙起身,抬头向高高的城墙上看去。

墙上无数火把点燃,把下面照得宛如白昼,城墙下传来气急败坏的大骂声:“方若华,你他奶奶的是不是早知道了?我身边只有三个人知道今晚的行动计划,知道我安排到你那儿的人是谁,你到是有本事,居然连这种隐秘都打探得到?”

方若华银甲一身,倚在墙上,笑眯眯向下张望,一言不发。

第四百三十四章 必胜 (两章合一)

房复更气,眯着眼试探:“今夜的行动没成功,你还发信号引我入陷阱,那么说,你早就知道了?只有刘将军三人是提前知道情报,那么说,他们三个中有一个是你的人?还是说,三个人都是?”

方若华拿刀背磨了磨指甲,笑道:“你猜!”

房复哪里还有心思猜,而且她也不真信自己身边会有叛徒!墙头上万箭齐发,她带来的兵士刚才落入陷阱,被一轮火雷乱炸炸得断臂残骸无数,死伤了至少一多半,剩下的士兵齐齐盾牌高举,护送她飞快地逃跑。

方若华高声喊道:“房复,你不如降了我吧,反正你爹在西北待不了几天了,飞榷军这块儿大肥肉,李元昊的那个小舅子萧云章等着吃呢,要落他手里,你还不如投了我。”

随即,房复狼狈的,气急败坏地声音传来:“你个混球,天天耍阴招,丢人不丢人,还放出你们皇帝要议和,拿公主和亲的假消息麻痹萧云章那混蛋,鬼才信你个小气鬼,会愿意让你们的公主过来和亲!”

方若华大笑:“你不信没关系,总会有人信!”

偷袭未果,大败亏输。

房复输的惨烈。

众将士齐聚大帐,大块大块的肥肉烧得通红,直接拿筷子插着就往嘴里塞。

方应选笑道:“萧云章毛病一大堆,但是疼老婆却是个好习惯,他妻子是屠户出身,年过四十无子,他却也不肯纳妾,夫妻恩爱。”

“当年盛传赵玉书亲笔所书观音送子图十分灵验,多少人千金竞价,求一幅而不得,毕竟赵玉书状元出身,清贵非常,谁也不能逼着他去画什么送子图,萧云章的老婆早就心心念念想要求一幅,咱们的人拿送子图当敲门砖,一敲一个准,不愁萧夫人不上钩,这枕头风的威力,果然非同凡响。现在萧云章正极力运作,估计房远山在飞榷军待不了太长时间了。”

“那是萧云章本就对飞榷军有心,咱们不过让他快点行动,顺便给他创造些便利条件。”

构陷张观,连带房远山也受到怀疑,放出宋朝软弱,意图和亲的消息,萧云章必然心动,欲抢功劳,偏偏房复谋划被提前得知,屡次失败,更让人怀疑她其实是有异心,最起码也要疑她养敌自重,故意不胜。

毕竟,若是不知道房复是被她方若华,利用房复自己的间谍放出来假消息迷惑,才带人前来送死,那她的一举一动就显得愚蠢无知,懂军事的人,都不会觉得她突然带了几千兵卒就敢夜袭金山关,是明智之举。

如今,房家在飞榷军确实坐不稳了。

方若华却并未露出轻松的神色,反而越发凝重,手指轻轻敲击桌面,闭了闭眼,“房复恐怕要破釜沉舟,全力一战了,来吧,开会!”

一整夜,大帐内灯火通明。

方若华与房家父女打了八年的交道,可以说比起了解自己,更了解这两个对手,房复此人,实不是个会轻易妥协认输的。

第二日,西夏的攻势果然变得凶猛而残酷,已成决战之势。

守城也变得艰难,无数攻城车架起,西夏重骑兵出动,冲撞城门。

城头上肉搏战后留下的血肉,再也清理不完了。

说来讽刺,浓郁的血腥气以下,却是雪过天晴,阳光看起来温和璀璨,到仿佛是今年冬日最好的时候。

战争越发激烈,江朝拉着女儿的手,眼看无数士卒来去匆匆,到觉得厮杀声比前两日轻一些,上午火雷声阵阵,如今更是如打雷一般,让人连说话都听不太清楚。

江若雨紧紧抱着父亲的胳膊,脸色惨白,神色凄惶,几乎站不住,耳边骤然响起锣鼓声,他们头一天来时见到的中年文士,镇西城的那位大管家钱县令,一边招呼人做饭送上去,一边招呼所有伤兵,还有任何不用参战的人集结后撤。

抬头看到江朝父女,钱县令抹了把脸上的汗水血污:“大人,下官这便送您回镇西城,城中百姓也要撤离…”

几句话没说完,又有人喊,他顾不上别的,只把江朝父女往一个瘸了一腿的士卒身边推了一把:“走吧,赶紧走,不要担心,咱们也不是头一回和西夏那帮龟孙子硬碰硬,哪回不是有惊无险,长公主和将军都在呢,绝对砸不了锅。”

江朝和江若雨稀里糊涂地就被送到了镇西城,城内县城的衙役,还有一部分士卒正劝说老百姓出城,但是老百姓们却是滞留不去,谁也不肯走。

县衙林师爷急得满头大汗:“情势危急,若金山关一破,镇西城首当其冲,你们别耽误时间了!”

“我们不走。”

一长得圆圆滚滚,穿着皮袄的汉子,肩膀上还扛着自己的儿子,“让我老子娘和媳妇儿子先走吧,我一身的力气,真要是西夏那帮瘪犊子敢来,用牙咬我也能啃掉三五个脑袋。”

其他青壮也纷纷嚷嚷着不肯走。

一老汉更是镇定:“怕什么,长公主没走,将军没走,他们在呢,难道还能让西夏兵进城?再说,我们走哪去?在家里我有三十亩地,还不用交税,日子刚好过些,一旦走了,我们吃什么,喝什么,就是不被西夏人杀,又哪里活得下去。”

江朝呆呆无语,眼看着不光是老百姓,竟然连那些向来只看重利益的商人,也不肯轻易离开,他们到不闹,还劝准备护送他们的士卒:“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别送我们了,咱们根基都在西北呢,生意靠着长公主和将军才做得起来,离了镇西城,谁也活不下去。”

钱县令匆匆赶到,一见这情况勃然大怒:“都什么时候了,你们在这儿添什么乱!都给我走,生意不会坏了,长公主的生意陛下有份子,你们走哪都有生意能做,还有老木叔你,就是你给我添乱,不就三十亩地,先避避风头,等咱们长公主把西夏打趴下,再给你添三十亩都行!现在不是让你们逃难,长公主说了,今日决战,有胜无败,令你们去城外暂避,不过以防万一,无需远离。”

这位老县令显然还算有威仪,百姓们总算安静下来,可江朝…却不打算走了。

他乃朝廷钦差,三品大员,西夏攻城,两军对阵之际,怎能因为惜命而退?

江若雨却是再也坚持不了,百姓都要迁走,说明,说明城破之日就在眼前,她亲眼看到过蛮子的凶残可怕,她绝不要落到那些人手里,不禁失声痛哭:“爹,我怕,我怕,我不要呆了,我要回东京,我要回家!”

“闭嘴!”

江朝大怒,深吸了口气,却还是让侍卫护送她出城,但他江朝身为钦差,把官袍穿好,打理得整整齐齐,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肯逃走,“我穿上这身官服,代表的是万岁,食君俸禄,为君分忧,下官别的无能为力,至少能让我军将士看一看,我这个朝廷三品大员还没有离开,朝廷绝不放弃镇西城!”

天色未明,朝阳初升之际,遥望镇西城,那万家烟火终于还是熄了,可为了它们不至于永灭…

这已经是飞榷军疯了似的总攻的第三日。

三天下来,虽然伤亡惨重,但是大宋西北镇西军,牢牢守住了金山关,没有让敌人越雷池半步。

方若华一手持刀,立于城头之上,狐苏在她身前,以一人之力,杀得三丈之内,无人靠近。

十万西夏飞榷军,倾巢而出。

金山关目前还有战力的守军,四万五,援军虽有,但其实难以依靠。有些新兵战力不足,边军还好,但每一支军队都要严守关隘,还要防备大辽偷袭。

真正能够依靠的,总归是自己。

方若华轻笑:“以少敌多,人数相差有点大,不过据险而守,到也没有太大的劣势。”

举头看了看天色,脚下是疯了似的汹涌而至的西夏飞榷军主力,她犹有闲暇抬头对身后几个年轻的士卒道:“哎,我也知道指着房复父女被自己人玩死,飞榷军知难而退,避开这场硬仗纯属做梦,打仗啊,别管战前有多少筹谋,终究还是得硬碰硬地拼上一场,打得他们痛彻心扉,打得他们害了怕,咱们才有太平日子过。”

阳光之下,城墙之外,两军将士的尸骨和血泥填满了城壕,攻城车踏着血肉一寸一寸地逼近。

江朝心中恐惧再重,也没有转移开视线,这些年在朝中,身为户部侍郎,他其实也有过领兵作战,运筹帷幄的雄心壮志,为此彻夜读兵书时,也不在少数,每每听到军队打了败仗,总和同僚们一起骂天骂地,恨武将无能,恨士卒羸弱。

今日,真正站在战场上,看到大宋朝那些粗鄙武夫们,用自己的身躯,血肉抵抗敌人的刀枪,前面一个年轻的小将,绝对超不过十八岁,抱住登上城池的敌人撕咬翻腾,纵身一跃,化作城外一枯骨。

城上正拼杀,一黑衣劲装少年,挥舞长刀,劈开撞在他身上的一西夏士兵,高声喊道:“公主,那房远山久攻不下,李元昊大怒,今日下了圣旨,萧云章代替房远山为飞榷军统帅,如今人已经到了五里之外。”

方若华深吸了口气:“等到了!”

这三日血战,总归是起到了最后最关键的作用,没有白费。

远处,西夏军营擂鼓阵阵。

方若华听而不闻,下了城墙,翻身上马,狐苏第一次披挂齐全。

三千军马,鸦雀无声,人人面戴狰狞的墨色面具,就像黑夜里的幽灵。

这是八年来,她一手训练出来的亲军,镇西军最精锐的钢铁战骑,名为‘红刺’。

方若华回首看了一眼:“这些年,大大小小不知多少阵仗,最难打的,都是你们冲在最前面,我镇西城危若累卵时,都是你们力挽狂澜,这一次和我们经历过的无数次战局一样,又到了你们出力的时候。”

“张继里,王洪斌,兵分两路,每人携火箭五十支,冲至敌阵三十步内,必须射完,未完成,军法处置。”

“得令!”

“项南,换刀斧,直逼中路,穿刺而过,不可恋战。”

“得令!”

深吸了口气,方若华转头看骑在马上,身量高大的方应选:“将军,飞榷军阵势一乱,剩下的就交给你了。”

方应选微笑,忍不住伸手去碰了碰自己发誓一生守护的孩子,也是他要效忠的主将。

“镇西军全体将士听令,听我指令,全体冲锋,有胜无败!”

方若华红色的长披风迎风而起,墨色的宽背重刀出鞘,厉声喝道:“开城门!”

三千铁骑,气势逼人,刀光漫天,杀气直冲云霄:“为我大宋,为我大宋!”

“必胜!”

城门大开,墨色的铁骑如风如火如雷,席卷而至,两支强军就这么毫无顾忌地冲撞在一起,刀兵相接,层层血雨如雾,遮天蔽日。

城楼之上,江朝猛地扑到边缘处,神色巨变:“为什么要出城?我们人数少,难道不该据城防守?这是冬日,西夏粮草跟不上,他们不敢把战争拖延太长,只要守住,我们就能赢!”

“还有,还有,不是刚才有人说李元昊临阵换将,只要拖延到那个萧云章到飞榷军,岂不是好对付得多…”

钱县令神色冷酷:“就是因为萧云章快来了,房远山已经身处绝境,他只能破釜沉舟,拼命一战,而且只能胜不能败,他拼死一击,若是我们只守城,谁也不敢保证一定能守得住,飞榷军兵强马壮,攻城器械也足,我们却是没了火雷,连弓箭也快没了,到不如在他气势最盛之前,抢先出击,反而能占据优势。”

“而且这一战必不可少,萧云章狂妄却又胆小,只要让他知道我们不好惹,他就能消停些日子,哪怕只有三五年的安定也好。”

钱县令的声音很轻。

江朝默然无语,静静地看着城下墨色的铁骑像尖刺一般,刺入西夏战阵之内,血肉零落,将军战死,战马依旧不停。

第四百三十五章 战后(两章合一)

江侍郎不大懂兵事,但当他真正看到西夏那些凶悍的骑兵被撕裂,被震慑,阵营凌乱,露出败相,再看城门内,方应选一马当下,率领数万大宋步兵,义无反顾地冲入敌营时,他终于有一股热气从心口蒸腾而上,眼泪滚落,却忍不住又大笑。

此时此刻,江若雨被带着避到了山上,脸色木然,不远处探马一趟一趟地飞奔而至,传递战报,她不敢听,又不能不听。

眼看着周围的百姓们紧张里带着决然,都道若是城破,他们也不肯独活,就是手无寸铁,用手,用脚,用牙齿,也不让西夏那些人轻易占了自家的城池。

江若雨却只觉得心中空茫茫一片,整个人无着无落,浑身冷的厉害!

她很害怕,却又比怕更多了些别的情绪,忍不住伸手抱住自己的肩膀,瑟缩成一团,把头缩在手臂里,不愿意去想任何事,她真希望自己没有蠢到来这个地方,如果时间能倒流,那该多好!

江朝却不得不把女儿暂时忘在脑后,眼前只有遍地的烽烟,不知过去多久,他都觉得已经撑不住,眼前简直是一片血红时,甚至想到过殉城而死,就见大宋军阵内,一黑色的身影脱离大部队,直直冲向房远山所在的中路,无数的西夏士卒冲过去围堵,被拦腰折断,黑色的影子就像无所不在的死神!

房远山这是第一次在这么近的距离,看到盛传中俊美无双的狐苏,他身边左右十几名亲卫目露恐惧,齐齐扑上,狐苏却连一句话也不曾说,剑光闪烁,房远山仿佛看到了幼时曾经看到过的,那一片最美的朝阳金光。

西夏的帅旗终于倒了。

阵势顿时混乱。

几个副统领惊慌失措,拼命地呼喊:“鸣金,快鸣金,走!”

房复被亲卫死死抱住,拖着狂奔而去,她没有哭,直直地看着半身浴血的方若华。

曾经的曾经,两个小姑娘也曾携手玩耍,那时候房复最大的烦恼,就是送给小姐妹吃的糖葫芦,其实自己也想吃。

西夏的使臣和朝廷派来的钦差到西北时,方若华还在床上躺着没能起身,她是真的伤了筋动了骨,一时半会地怕是难恢复过来。

朝廷这一回还是派了开封府包大人为钦差,不过身边带的人不少,方若华大体看了看,都是些有能力的,陛下也照的意思,把庞昱给派了过来。

其实一开始,赵祯打算让赵玉书跟包拯同行,吓得方若华浑身冒冷汗,幸好庞昱不是傻子,亲自进宫和陛下掰扯清楚。

赵玉书是什么人?

聪明自然是聪明,可那是真正的不食人间烟火,小商小贩卖他一百文钱一个鸡蛋,保准能骗他十年八年,就是后来他知道了鸡蛋的真正价格,也只会觉得是鸡蛋降价的那种。

你让他读圣贤书,做个教书先生,他很合格,而且还有一股子痴劲,文章写得很好,言之有物,至少从他的文章里,绝看不出他是那么超凡脱俗的人物。

反正赵玉书考完状元,方若华就把他塞到翰林院老老实实待着,实在不敢让陛下把人放出来。

这种人,让他参与和西夏的和谈?那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事?

当然,现在换成庞昱和包大人搭档,那就没什么好说的,方若华连叮嘱一句都不曾,老老实实在屋里歇着,听了一肚子庞昱舌战西夏使臣的八卦,旁观包大人和安乐侯与西夏左丞相李元贤大战三百回合,签订了议和文书。

无论这个和平能维持多久,反正现在感觉还是满不错。

这日雪过天晴,阳光明媚。

一转眼,年节已经过了。

过年的时候,西北这边在打仗,年自然过不了,但如今战争结束,却是满城张灯结彩,热热闹闹。

江朝打算与包拯一起回京,但这会儿不得闲,和县衙的衙役们一起计算损失,负责登记朝廷补充来的军资,看着入库。

百姓们自发修补城墙,他也监督置办伙食。

江若雨也早随着百姓们回到镇西城,被她爹安顿好,女儿平安无事,江朝也开心。

只是她心里说不出的抑郁,这几日吃不下去饭,瘦了许多,还总觉得口苦,还头疼,烦躁的厉害,可如今千头万绪的,她也不知该去找什么人倾诉,又倾诉什么,今日阳光还好,便努力提起精神,出门慢慢走一走。

一走,不知怎么的就看见了庞昱,对方蹲在炉子前面,盯着火熬药。他此时一身灰,嘴里叼着一块腊肉,手里端着一碗糙米,米上搁着一条咸鱼,可即便这些,他也吃得很香。

江若雨简直不敢相信——他是谁?京城有名的娇贵公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敢跟圣上说,御膳火候不对,他不吃,让圣上等他的主儿,如今吃这些乱七八糟的饭,竟也没抱怨一句。

庞昱扫了她一眼,江若雨忍不住抬头挺胸,不想显得太弱势,可对方却是全然当没她这个人,眼睛只盯着炉火,江若雨心里不禁有一点古怪,也有些难堪。

其实安乐侯其人,在京城闺秀们心中既是传奇,也是大家闺秀很不敢挂在嘴边上的一个人,他出身好,相貌好,圣上眷顾,太后宠爱,按说很完美,但是太多情了,他之风流人尽皆知,闺秀们口中若是提他一句,总显得不庄重,但明面上不提,谁又不好奇这么个人,不想看他一看,江若雨这种视他如毒蛇猛兽的,发现一位风流而不下流的贵公子完全不把自己当回事,也会觉得很不自在,那就像是彻底否定了她的才与貌,简直比他专门与自己作对比,更让人失落,江若雨自然不觉得自己失落,经历了这么一场纷乱的,可怕的战争,她也没心气去失落,却还是不着痕迹地靠近了几步,刚一靠近,就听他小声咕哝:“展大侠,你轻功好,去听听方若华把自己关屋里干什呢?”

江若雨一怔,这才发现东京城赫赫有名的御猫展昭,正平躺在屋檐的阴影里小憩。

因为他太安静了,连呼吸声都没有,自己一时竟没发现。

“…”

展昭一点回应的意思都没有。

长公主立下大功,陛下刚为其加封号‘安国’,为安国长平长公主,又赐延州大半为其封地,许其子孙,每一代一郡王爵位,至于方应选将军,自然也有封赏,升上正一品,为柱国大将军。

此时这两位没准正谈要紧事,甚至有可能是决不可泄露出去的机密,怎能前去窃听?

好在庞昱也就是随口说说而已,没一会儿便转移了话题:“我听说方若华是被照夜玉狮子驮回镇西侯府的,没出战场就人事不省,十几个军医在她房间里守了三天三夜,两个军医看了她身上密密麻麻的伤疤吓得直哭,所以,我来看看她也挺正常的是吧?不能因为来看看朋友,顺便玩一样坑一把西夏,参与参与谈判的事,就说我在做正事对吧?我可没做正事,我就是在玩。”

展昭:“…”

他觉得自己确实很驽钝,完全领悟不到小侯爷这些话的重点!

只是公主伤重,的确让人忧心。

“公主于西北至关重要,只望她能早日康复才好。”

听到那位公主的名字,江若雨不禁打了个冷颤,那日回城时,她远远看见了的,方若华浑身血红,脸上全是煞气,那样的一身血腥气,不知杀了多少人,染了多少血…她明明知道不该,可本能地还是有些惧意。

一回神,努力把那些许的惧怕扫开,她不能怕,也不该怕,方若华为国征战,杀再多的人,她也是个英雄,这点道理,她还是明白的。

即便再不想承认,江若雨心底深处还是明白的,自己永远永远都比不上方若华了,两个人天差地别,对方所做的一切,这个世间不知多少男儿也做不到。

“来人止步!”

“啊!”

江若雨猛然回神,脸上一红,刚才思索间心神恍惚,不自觉靠近了几步,立时有两个亲卫上前阻住她的去路,态度冷硬。

看到这两个亲卫戒备的神态,她登时有些手足无措。

展昭向来厚道,起身笑道:“江姑娘不要介意,目前整个镇西城戒备都森严,姑娘若是无事,还是不要乱走,再过两天你和江大人就能返回东京。”

江若雨一怔,讷讷无言,默默点了点头,转身而去。

一直到江朝父女随第一批钦差一起返回东京,江若雨依旧没有能鼓起勇气去见方若华一面。

她一开始确实是存了想见一面,但是自从她崩溃,逃也是的离开了镇西城,自从她亲眼看到那些断肢残骸,那些流血和牺牲,她就失去了心气,再也不敢去见那个人。

见了面又能说什么?说对不起,我误会了你,可人家方若华又怎会在意她一娇弱女儿家误会不误会?还是跟对方说,我害怕其实很正常,任何一个普通的女孩子见到战场,都会害怕,可这种话,不光人家听来莫名其妙,她自己想一想也觉得羞耻,毕竟,她以前从不觉得自己是普通的女孩子。

她怎么能普通?寻常女孩会如她一般去书院读书,还和那些文人才子们比一比谁作的诗文更好,谁写得文章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