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便不应该仓促杀了曹彪,要整死他法子多得是,能让他死得光明正大,半点也不会牵连到别人,连他的家人也不会知道仇人是谁。

即便事出突然,不小心仓促把人弄死了,怕是一样能让警方连根曹彪的头发都找不到。

到时候上哪儿破案去?

再讲究命案必破,它也得先有命案,先立得了案才行。

上了三次烤串,柳潮生从远处飘然而归,手里扶着陶哥,远远一看,这人好像喝醉了。

方若华视力好,一眼便看到这人口吐白沫,目光涣散呆滞,身体小幅度地抽搐。

柳潮生坐下,轻轻摇了摇头。

“没有半句实话,就是想脱身。”

柳絮慢慢低下眉眼,泪水反而收了,眼角干涩。

“媛媛呢?”

柳潮生沉默。

陶哥用尽手段,尽数无用,受不了折磨,终究还是撂了。

他在柳家兄妹面前说的话,到不全是假的。

说见过柳潮生的照片,那是胡言乱语,根本是因为王章和孙葵葵的状态,他早就见过,所以才怀疑两个人是假病,更是猜到了柳潮生的身份。

危急关头,这家伙是想把水搅浑,好借机逃走,毕竟他心里清楚,落到警察手里他就死定了。

但是,他见过媛媛,那到的确是真的。

六年前,陶哥初出茅庐,被老大刘阔打发去给江湖上一大佬跑腿,就在宁州金水,大佬弄出个场子招待那些大老板们。

把从各地精挑细选来的好货色,身材容貌学识修养,一样都不能缺,还得干净单纯的美人,集中驯养,驯养好了制成花名册,由大老板们像挑牲口一般挑选。

那些骄傲不逊的还有另外的玩法,毕竟总有些贵人有点隐秘的爱好,就是喜欢桀骜不驯的女人,不爱那些乖顺的,柔弱的。

他们搜集的美人越来越多,又都是些高智商姑娘,自是有人不肯屈服。

其中就有一个女学生,表面隐忍,一点点表现得仿佛被驯服了一样,实际上偷偷想了很多办法。

例如从负责看守的那些人手里骗钱,在钱的隐秘处写SOS,再从趁着夜色,从窗户铁栅栏处丢出去。

又借着喂野猫的机会,把从衣服上裁剪下来的小布条塞到鱼里让野猫叼出去。布条上都是用眉笔写的求救信息。

这些女孩子并不知道自己被看押的具体地点,但大体方位还是猜得到,能写的尽量都写了,只希望好心人能替她们报警。

也幸亏那些人想要的是第一流的美人,不是面黄肌瘦的疯子,驯养她们时,强硬的手段自然有,该怀柔时也很是怀柔。

要是表现够好,衣食住行全是精心准备,样样都特别妥帖。

那些姑娘里,不乏因此被腐蚀掉,从此放弃,顺其自然的。

这都是非常险的法子,那些人贩子个个精得很,在他们手底下弄鬼,宛如走钢丝绳,一步之差就是落入深渊,尸骨无存的下场。

柳媛媛就极巧又极不巧地因为爱吸猫,捡到了野猫叼出来的布条。

媛媛落入魔窟前的具体情形,陶哥其实也不大清楚,只知道惊动了警察,但是陶哥当时跟的大老板背景强横得很,警察还没到,他先得了消息,及时转移成功,没让警察抓到一丝的把柄。

陶哥不清楚,柳潮生和柳絮到了解自家小师妹的性子。

媛媛天分极好,又很用功,无论医术还是刀法,都学得相当不错。

虽然年纪小,又得上学,练功时间不算长,论功力深厚,肯定远比不上柳潮生和柳絮。

但可以想见,十年后的媛媛,一定比柳潮生更优秀更出色。

这孩子是听着她父亲讲祖父的英雄故事长大的,从小正义感就很强,以前在学校,好几次为了给受欺负的女同学出头和人打架,为此家长都叫了一回。

自从叫过家长,媛媛看到自家父亲被老师跟训孙子那么训,从那之后就再也没被老师批评过,不是她不给女孩子们出头儿了,而是变得更有策略,从来都能把矛盾解决在学生内部,用不着惊动老师。

小丫头聪明得很,她当时势单力孤,遇见人贩子,肯定是要报警。而且还很小心地选择匿名报警,用的是公路旁边的公用电话。

像这么仔细,功夫又好,正常情况哪怕没有救出人,至少也能全身而退,但有时候,运气也很重要。

柳媛媛打电话的时候,旁边坐着几个据说是大城市跑来投资旅游业的老板,这几个人和陶哥跟着的那位大老板关系很是密切,正好也是去那边找美人消遣。

有心算无心之下,柳媛媛再机灵聪明,她有所求,想救人,就很容易进人家的圈套,对方也是老狐狸,老猎手,可不是孱弱无力的小绵羊。

为了抓柳媛媛,陶哥他们那群人折进去不少好手,最后都动了枪。

小姑娘还是落入这些贼人手里。

身为柳一涵的孙女,皮门传人,柳媛媛自是不肯认命,她一路上与人争斗,随身携带的有杀伤性的药物都用得一干二净。

而且人贩子已经防备她,她也很难再对别人用药,幸好她身上还带着平日里用来恶作剧的假药,干脆嫁妆吞食毒药,用一身凄惨形状吓唬这帮家伙。

一开始的确成功了。

柳媛媛比王章他们扮演得还要完美,她会闭气,能装死,那帮人一时不查,真被她蒙蔽过去,差一点就把人拖出去装麻袋沉海。

只要离开人贩子的老巢,以柳媛媛的能耐,脱身的机会还是非常大。

但就在她要走的前一刻,有个姑娘受不了折磨疯了,拼命大喊大叫,还要向外冲,让打手抓住,直接就要被处理掉。

柳媛媛一时激动,没屏住呼吸,让陶哥发现不对,前功尽弃,只能硬闯。

乱棍之下,少女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当年才十七岁,正值花季。

这一切,都会被柳潮生藏在心底深处。

柳絮不必知道。

师娘更不必知道。

虽然,其实大家心里都已经清楚。

柳絮轻轻地抬起眼,盯着委顿地坐在椅子上的陶哥道:“他会昏迷三天左右,然后死去,死因警方查出来的可能性不大。”

方若华喝下第三杯啤酒:“曹彪该死对吗?”

“是,他该死。”

曹彪就是杀死媛媛的那帮人,邀请去做客的客人之一。

在他们染着血和泪的花名册上,曹彪看到了媛媛,可能还带着一点轻佻的,评估猎物一样的情绪,漫不经心地挑肥拣瘦。

他们难道会不知道,这些女孩子们也是好人家的姑娘,也该有美好的人生,她们有父母,有兄弟姐妹,有爱人朋友,厄运就这么突然降临到她们的头上,一切都没有了。

那些人贩子会把所有可怕的手段用到美丽可爱的女孩子身上,甚至用毒、品。

柳潮生瞬间觉得胸腔里空空落落的,端起酒瓶,灌了一瓶酒。

“这家伙说,都是江湖同道,让我放他一马,他以后一定守规矩,不再乱来…同道?他们也配?”

方若华许久没有说话。

天上落下细细碎碎的雨珠,风很冷。

最近几个月B市天气莫测,昨天下雪,今天下雨,雨过之后又是一连串的冷空气,隔天可能就升温,天气热得换上薄外套还要出一身细汗。

方若华看了看东倒西歪钻到各个角落避雨的行人,再看看天色,起身撑起雨伞,转头对柳潮生这兄妹两个道:“江湖雨冷,善自珍重。”

说完,她就踩着半高不高的高跟鞋,慢吞吞地走向公交站。

该回去了。

她还要养家糊口,还想让原主师父身边的那些杂技艺人们聚拢起来,给他们一口饭吃。

原主师父的班子是散得差不多,但还有一部分是他去世以后才散的,走时都茫然得很。

以前还没想过,如今方若华到是下定了决心,不挑这担子不成,要是让这些人什么都不懂地流落江湖,那后果可不太妙。

这些家伙又没有学历,除了杂技还不会别的,到是从原主师父那儿多多少少学了点功夫,身强体壮算不上,各有点本事却是真的。

那一身的功夫,要是用在歪道上,往小说,毁了自己,往大说,指不定伤到别人,甚至祸及社会。

当下这江湖的水够浑的了,还是少几条杂鱼在里面折腾为好。

柳潮生师兄妹会去干什么?

方若华猜,也许是去杀人。

他们家柳媛媛死得冤枉,如今只杀了一个陶哥,杀了一个曹彪,哪里足够?

害死柳媛媛的,可不是这么两个人而已。

方若华觉得自己阻止不了,她能说什么?说你们的人生还长,还有希望,还有未来,不要因为那帮人渣脏了自己的手,不值得。

可他们已经杀了人,现在就是警方通缉的目标。

曹彪的背景不简单,家里有权有钱,柳潮生和柳絮要是去自首,那等于自杀。

换成方若华,方若华也只能去杀人。

未来如今进入倒计时,过一天,就少一天,能多杀一个祸害,就多杀一个祸害好了。

方若华撑着伞走到四合院门前,就见黑三爷的手下立在门口。

她不知道此人的姓名来历,上一回见面,这人直接把四合院的房产证,还有那三个孩子扔给了她。

这一回,那个手下还是板着脸,把自己当黑三爷的传声筒,扔给方若华一堆零碎,书本,笔记本,日记本一类的。

“三爷说了,皮门柳家对江湖有恩,他们家的遗孀末期肝癌,还有一个多月的命…方小姐要是有心,就还她一个女儿,让她合眼吧。”

第一千零四章 孝心

四合院里灯火通明。

方若华抱着那一叠黑三爷托人送来的东西,盯着黑三爷这个忠心耿耿的手下看。

这位‘忠仆’还是一张死人脸,说话可气的不成,理所当然的好像任何人都得听他主子的,他主子口里吐出来的就是金科玉律,他主子是帝王,口含天宪,人人必须遵从。

“现在徒夫人的情况,最适合你们彩门发挥,彩门功法秘技,根基在于一个幻字,她老人家如今,需要的只有你们这个幻了。”

忠仆传达完自家主子的要求,伸手把脸一抹,沉默片刻,慢慢跪下来,给方若华磕了个头。

方若华:“…”

“前面是三爷的话,后面是我的话。”

“三十年前,老夫人救过我,她也是我的恩人,您要是愿意去做,有什么要求尽管提,要钱要命,我陈龙都给。”

方若华:“…”

三十年前这家伙才多大?他现在的模样,看起来也就三四十岁而已。

“方小姐,徒夫人不该有现在的结局。”

身为黑三爷养的一条狗,陈龙自来心狠手辣,不是个好东西,这辈子让他敬服的人没有几个,柳万年和他夫人徒娥女士,算是这寥寥几个里,让他一辈子感念的人物。

“三十年前,我爹被一个女人骗了,把家里的房子都给卖掉,家财更是被那女人扫荡一空,大年夜,我爹投了河,我娘带着我一块儿喝了农药,幸好正碰上徒夫人徒娥。”

那时候的徒夫人可真是个温柔的女人,五官平平,但一笑起来脸上就好像会放光,腰板那么直,腰身那么纤细,两条乌黑的大辫子,又粗又好看,身上带着一点说不出来的香。

“徒娥救了我们娘俩,我娘哭喊着说活不下去了,还要寻死觅活。”

“死过一回的人怎么会好看?当时地上都是些呕吐物,又酸又臭,一地狼藉。徒夫人却只是静静地听着。听完了想了想,送我们娘俩到邻居家住下,还给留了伙食费,说让我们等她三天。三天之后我娘要是还想寻死,她不会拦着。”

“三天后,徒夫人风尘仆仆地过来,给了我娘两千块钱,说是从那个骗子女人手里拿回来的。她还说,虽然男人死了是不好过,可人都说为母则强,为了孩子,再苦再难也得熬下去。”

“于是,我娘就这么熬了下来。”

“后来很久之后,我才听说我们泉州那一片,有个轻身功夫一流的女侠,什么剪径的强梁,小偷小摸的鼠辈,但凡犯到她手里,就没好下场。尤其是拆白党那些人,被她混进去摸到老巢,一锅端掉好几个窝点。”

“有好些年头,绿林道上的人一到泉州就缩头,规矩得不行。”

“江湖上总有人说,柳家自柳一涵柳老爷子去了后,剩下的子孙不怎么争气,守成也还勉强,可老爷子那股英雄气却是看不见了。”

“柳万年我到不怎么熟,可他的夫人,却是一等一的女中豪杰。”

“只是那时候,她行走江湖不用本名,我也不好意思找上门说什么报答,像我这样,人家怕也记不住。”

自称是黑三爷养的狗的中年男人,低着头,脸上还是没有表情,跟死人一样,却一字一顿地道,“让柳家的遗孀,徒夫人这最后一段路,太太平平,高高兴兴地走完。你要什么,我都给。”

方若华沉默片刻,叫后面探头探脑的孩子过来搬东西,至于这家伙,该上哪儿上哪儿去。

留着干什么,还浪费粮食。

资料里的照片散落,徒娥近期的照片也在。

骨瘦如柴,脸颊凹陷,头发稀稀落落,满脸皱纹,不像六十,好似九十。

神态到没有想象中的癫狂,反而挺平和的。

“李嫂,我姐今天怎么样?”

徒弦一手抱着一叠厚厚的作业本,背上背着个大帆布包,一溜小跑。

路上正好撞上推车的护士,他轻轻一跳,点着旁边雪白的墙壁就‘飞’了过去。

整面墙上没留下半点痕迹。

医生护士们见怪不怪,到是几个新来看病的病人看得张大嘴合不上。

“还在睡,昨晚一宿又是哭又是闹的,累了,今天让她睡吧。”

李嫂是徒家雇的护工,早些年受过徒家的大恩,徒娥病了之后,她就从老家回来专门照顾徒娥,钱只要一个月八百。

这个价位,在B市想找个护工,换了别人只能从梦里去找了。

徒弦脸色有点僵。从帆布包里拽出一网兜腊肠塞给李嫂:“拿回去给我哥添个下酒菜。”

李嫂接过去,叮嘱了几声,交代医生要求的何时吃药,何时测体温,就收拾东西回家:“实在不行你就把班主任的活辞了,带毕业班的孩子,还是班主任,太辛苦了些。”

徒弦模棱两可地糊弄过去,打发李嫂回家,就叹了口气。

学校领导知道他现在的情况,得照顾生病的姐姐,也说要他先不必担任班主任了。

他还在考虑,到不是舍不得班主任多出的那点钱,一点津贴还不到一百,不算什么,只是他不做,又找谁做?

自己办公室那几个同事反正都不怎么乐意。

难道把麻烦事扔给校领导,在这毕业班最关键的半年里给领导添麻烦?这不是找不自在!

徒弦苦笑,现在谁会在乎同事家是不是发生了天崩地裂的大事?

都六十多岁的老姐姐得了肝癌,脑子坏了,又能怎么样?

除了他们自己一家子焦头烂额,这点事连成为人家茶余饭后的谈资都不够格,为什么?明摆着的,六十多岁老太太得什么病,她也不稀奇。

徒弦想,要是没到万不得已的地步,他辛苦一点,先熬过这半年再说,送走了这一届,下一届毕业班他不带了,也不当班主任,抽出时间陪姐姐出去走走。

扔下作业本和背包,徒弦走到床边摘下挂在衣帽钩上的大毛巾,拿热水浸透了拧干,给他姐姐擦了擦额头后背。

他很轻易地就把老太太抱起来,手一下子就轻了,只觉得掌心里接触的全是骨头。

戒烟二十年的徒弦,忽然想抽一根烟。

徒娥猛地睁开眼,眼珠略有些浑浊,可仔细看,又黑得吓人。徒弦连忙低下头,安抚地笑了笑,小心把姐姐放在床上。

“小弦怎么你还在?赶紧去上班,让我家那小祸害赶紧给我回来,跟你说过多少次,别惯着那丫头,小妮子就是被你和她爸给惯坏了,我和她爸就她这么一个姑娘,就指望她呢,她到好,大学毕业不说回来帮潮生和小絮的忙,还想着出国,小臭丫头真去了美国,我和她爸还捞得着人么?”

徒娥气鼓鼓地瞪着窗外,“坏丫头,臭丫头,倔成这样,妈病得这么厉害,竟然还不来看我,给她打电话,就说她再不来,我明天就进火葬场。”

徒弦手臂一哆嗦,背脊冷得厉害,拼尽全力才抑制住身体的颤抖。

他一直不肯想,现在却不得不接受一个现实,他的姐姐快要死了。

徒弦从来没有过现在这样的感觉,恐惧,悲伤,绝望,不知所措。

以前无论有什么样的危险,麻烦,磨难,都是姐姐为他承担,从来没让他作过难。

小时候爷爷抱着他老一套祖上传下来的东西,逼着自己练杂技,做杂技演员,连读书的时间都要挤占,是姐姐站出来护着他,不惜和爷爷吵,和爸妈吵,愣是气得爷爷把他们姐弟赶出家门都没妥协,反而是老人家最后受不住,终究心疼孩子,还是让徒弦上学读书去。

为他做这么多,他知道姐姐心里也难受,姐姐从小是在爷爷的臂弯里长大,祖孙两个感情好得很,后来就因为他不肯从事那一行,姐姐拜入彩门学艺,为了爷爷,没让家里的传承断绝。

几十年的人生里,发生过那么多事,遇见过那么多危险和麻烦,徒弦从来没有绝望,因为姐姐是他的大英雄,在他心里,姐姐无所不能。

徒弦忍不住想落泪。

他的英雄命怎么这么苦,当年和人斗技发生意外,姐姐重伤,从此身体就不好了,甚至一度绝了当母亲的念想。

媛媛的出生是个奇迹。

那孩子就是个小天使,能抚平人的一切烦恼,是他姐的命。

他猛地低下头,怕姐姐看他的眼泪,一时说不出话。

对门病房的辛阿姨正举着输液瓶子遛弯,闻言倚在门口轻轻笑起来:“老姐姐,别生气,别生气,孩子们也不容易,听你说的,你们家闺女读的是名牌大学,学习特别好,有本事着呢,哎哟,那你还有什么不知足,孩子只要有能力,自己能生活的好,不让当爸妈的操心,那就阿弥陀佛,至于他们去哪儿,要什么紧呢。”

“妈,你又嫌弃我考不上大学啊。”

辛阿姨家的姑娘二十三四岁,年轻靓丽,手里拎着一堆营养品,踢踢踏踏走过来翻了个白眼,“高中毕业,照样管着那帮大学生,也没少让我亲妈你享福。”

这姑娘眉眼鲜亮,神采飞扬。

徒娥看着她,愣愣地发呆,眼神渐渐涣散,好像有什么巨大的,让人恐惧的东西在心里左突右窜,鼓胀得难受。

“是什么呢?是什么呢?”

徒弦心里一紧,双手抽筋一般僵住,连动都动不了。

“小弦,我那坏丫头怎么也不露面?看看人家的闺女,对当妈的多好啊。”

徒娥面上有点茫然无措,迷迷糊糊地看向徒弦。

“对了,我怎么想不起来我们媛媛的手机号?我手机呢?”

她摸索着起身找手机。

徒弦嗓子被堵住似的,张了张嘴,竟是失语。他心里害怕得厉害,只觉得腿软,一抬头,看到他姐从枕头底下翻出个手机,徒弦愣了愣,脑子里嗡一声炸开,扑过去就要抢。

他的手指还没碰触到,手机骤然响了。

徒娥也愣了下,不自觉接听,还没吭声,里面就传来特别熟悉的声音。

“妈,我都说了多少次,大冬天的别往外跑,你从年轻的时候就好感冒,每回感冒十天半个月好不了,我给你买的燕窝你到是吃啊,往冰箱里一塞就不管了,钱算个什么东西,有你的身体要紧吗?”

手机收声效果不好,对方的话语又清脆又急促,一传就传出老远。

徒娥脸上的神色先是茫然,随即到好像一点点添了生气,竟有些神采飞扬,“燕窝,就知道燕窝,燕子的吐沫又啥好吃的。”

“哎哟,我的土老太太,跟你说不明白,一会儿还得和我们教授谈留学的事儿,给你整了不少保健品,快递送过去了,记得吃。”

那边手机啪一声挂掉。

徒娥在病床上蹭一下坐起来,咬牙切齿:“她还想留学呢,没门!”

徒弦慢吞吞坐下,从桌子上捏起一个苹果,也不削皮,直愣愣地塞嘴里啃了一口,味同嚼蜡。

没一会儿,外面真有快递上门,送了一大堆营养品,但凡这几年电视上做广告,知名度高的那些名贵包装,全送了来。

床头,床尾堆积如山。

徒娥看得眼睛里直冒火光,抓住床沿大为生气:“这得多少钱,现在的孩子们怎么这个样子,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花钱花顺手了,花习惯了,以后没得花,看她难受不难受。”

“哎哟,就这个样子还要留学,留学不花钱啊。”

徒弦把快递上附着的便签递过去。

便签是从英文本上撕下来的纸,正面是写的作业,上面甚至带着媛媛自己手写的名字,背面则龙飞凤舞地写了一行字。

妈,我留学有奖学金,高的很,学费不用你操心,该吃吃,该喝喝,钱赚来就是花的。

徒娥瞪了便签半天,往兜里一揣,猛地躺下,扯过被子把头一蒙。

“哼,睡觉,睡觉,不生这闲气,等我病好了,看怎么收拾她!”

她说睡就睡,没三分钟就打起小呼噜,脸上的表情说不出的宁和。

徒弦僵着腿走出门,一出去就扑通一声坐了个屁股蹲,半天才爬起来挪到椅子上。

是媛媛心疼她妈,从天上飞回来尽孝心了?

第一千零五章 好姑娘

方若华一大早天还没亮,就起来简单吃了口饭,连忙拿出自己的剧本来继续琢磨。

她最近唯一要紧的活儿,就是给徒夫人徒娥做孝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