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能够想到你们俩个蛇精病的思路?
赵洛熙有力无气吐槽,仍旧不看放弃最后一丝挣扎:“可是当时,我亲眼看到他用一颗铁蒺藜就砸碎了一座假山。这总不可能作假吧?”
“不要用你的脑筋去想他那种变态好不好?”黄衣南陵王恨声道,“铁蒺藜只是障眼法,假山里埋得有炸药,机关就在他脚底下,只要他一踩,就能引爆炸药。难道你都不奇怪他为什么在后院见你这个皇帝,而不是大厅吗?当然是因为那里他早就安排好了机关!”
这能怪我吗?谁能想到这种事情?赵洛熙泪流满面。
“所以这次我又白来了,对吗?”赵洛熙很自觉地道,招招手,“来吧来吧,固定程序了快,来证明一下你是冥焰!”
黄衣南陵王正要动手,赵洛熙忽然喊停:“等等,为了避免你又安排机关,这次测试什么,我说了算。来吧,我们交手!”
被痛揍一顿后,赵洛熙身心俱伤,蹒跚着回宫了。
※※※
第五次——
“这次你是不是又要说我又上当了,上次那个是萧夜华,他又用了某种不为人知的手段假装会武功跟我交手?”这次见到穿紫色华服,高贵清雅的南陵王,不用他指责,赵洛熙自己先说出口。
紫衣南陵王耸耸肩:“上次是冥焰没错,现在也是,萧夜华还没醒。”
“真的吗?”赵洛熙狐疑地道。
紫衣南陵王挑挑眉:“还想再挨一顿揍?”
赵洛熙立刻摇头,看看四周,指了指墙:“你能把它砸个窟窿,我就相信你是冥焰。”
紫衣南陵王无语地看着他,顺手一剑过去,长剑直直插入墙壁,只留下大约一半在外面晃呀晃的,剑穗随风飘摇,一如赵洛熙那颗宛如冷在秋风里的悲伤的心。
※※※
第六次——
“上次你又上当了,那个就是萧夜华。他猜到了你肯定并不会再跟他交手,也知道了我之前提醒你在后花园见你的破绽,所以趁你来之前,他把正厅全部改装了,包括这些家具。当时无论你指定那里,他都能够毁掉!”
身穿淡青色团袍的南陵王带着赵洛熙一一参观改装后的家具和墙壁。
“…”
苍天啊,大地啊,谁能收了这俩妖孽?赵洛熙泪流满面。
痛定思痛,赵洛熙决定认清自己凡人的身份,不指望能跟这俩蛇精病斗了,于是果断地寻求了场外帮助。
从林府归来,赵洛熙再度来到南陵王府。
“可能出了贪腐巨案的甘州,有座妙华山,据说山上长了一种草药,很像是陌颜一直在寻找的奇毒蛇面曼陀罗。你是自己带陌颜去,给她一个惊喜呢?还是我告诉陌颜,让她自己去找?”赵洛熙特别淡定地道,经历了这么多坎坷,他觉得自己已经彻底心如止水了。
青衣南陵王眼睛一亮:“真的?”
“真的!”赵洛熙道。
青衣南陵王立刻鲜活起来:“天哪,终于找到了,你不知道,颜颜最近简直快要走火入魔了,这下好了,找到蛇面曼陀罗她就不用天天泡在药室里,一样一样试替代药材了!贪腐案算什么?小意思啦,到时候我顺手就帮你搞定了,不用太感谢我,以后有这种消息记得第一时间告诉我!”
然后他就立刻吩咐总管张祁:“张伯,快去收拾行李,我跟颜颜马上去甘州!”
“你不是说你是冥焰吗?”赵洛熙咬牙切齿地道。
青衣南陵王回首,无辜地道:“有什么关系?就算我是冥焰,萧夜华总还是要醒过来的嘛!我要去告诉颜颜,还要去收拾行李,不招呼皇上你了!反正你也事务繁忙,别赖在这,赶紧回宫吧!”
“…”
被无情丢弃在大厅的赵洛熙无语凝噎,还好有林相,不然谁能对付得了这个蛇精病啊?
想着,他抬起了头。
湛蓝的天空里,飘着朵朵白云,高远悠淡,令人感到这个世界是如此的清晰、鲜活而美好。
赵洛熙笑了,是啊,还好,林相一直都是他崇拜的林相。
从未变过。(本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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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剧场:
冥焰(鄙视):为了赖在陌陌身边,各种死皮赖脸地假装是我,不要脸!
萧夜华(冷笑):上次徐州匪乱时,为了赖在颜颜身边,假装手无缚鸡之力冒充我的某人,脸在哪呢?
PS:赵洛熙番外到此完结,暂时会休息几天,再考虑接下来的番外,亲们这几天就不要等啦^_^
鸿雁归处(林鸿渐番外一)
大华的京城永远是最繁华热闹的地方,这里荟聚了整个大华最有权势的人,自然也就荟聚了整个大华最昂贵精致的物品,从而也就吸引了大华所有的商人前来此处。
酒楼茶肆、绸庄衣铺,药材皮毛等等,甚至还有周边诸国的宝石香料,使得这座城池如鲜花簇锦一般。
尤其现在正值三年一次,官员述职评选之时,回京的地方官员多如过江之鲫,京城城门处每日车马如同流水一般,络绎不绝,都是衣着不俗,随侍如织,越发带得整个京城兴旺热闹起来。
一队车马进入京城,当头是一匹枣红色的骏马,马上之人年约四十,国字脸,颔下三缕长须,看起来气派十足,脸上更是意气风发。
也无怪乎他如此志得意满,毕竟,曹岑这一生,可以说是一帆风顺。
少年中举,娶得娇妻,仕途平顺,如今刚过四十,便已经是云州刺史,地方的二品大员。而这次进京述职,虽然朝廷评选还未结束,但他已经得到了内部消息,妥妥一个优等,留京绝无问题,甚至,刚刚空出的刑部左侍郎的缺都有七成把握。
地方官入京,品级都要降一两品留用,刑部左侍郎又是个实缺,而且如今的刑部尚书已经六十,过不了几年便要退出朝堂,到时候以他的资历和人脉关系,尚书之位未必就不能想想。
望着这恢弘庄严的帝都,曹岑威严的眼眸中带着对权势的渴望,赞叹道:“不愧是天子脚下,果然气派不凡!”
“何止气派不凡,简直令人眼花缭乱。”身侧白马上的年轻人附和道。
他与中年人面容相似,也算得上端正,只是面色苍白微微带黄,眼睛也略显浑浊,眸光更是如同带了钩子一样,沾在来来往往的年轻女子身上扯不下来,显然话中之意与中年人截然不同。
曹岑转头,看到曹元尚的模样,不由得微微皱眉。
他这一生,唯一的不足,就是这个儿子。
曹元尚今年十九岁,是他的独子,也因此,就被他的母亲宠坏了,不爱读书,不爱习武,小小年纪便沉溺于酒色之中。尤其,他还不爱烟花柳巷的风流,偏偏喜欢招惹良家女子,这些年不知道闹出多少事端,连人命都闹出了两三条,幸好都在他的辖区,还能压得下去,倒也没翻出大风浪。
但如今到了京城,就和往日在云州不同了。
“尚儿,这里不是云州,为父我可以一手遮天,这里是京城,遍地都是高官权贵,为父这个地方二品大员在这里根本不算什么。你可千万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乱来,否则,为父也救不了你!”曹岑压低声音,语重心长地道。
曹元尚却没放在心上,漫不经心地道:“爹你放心吧,我自有分寸。”
“如今京城官员云集,你可千万不要给我闹出事端来!”曹岑见他这幅模样,实在难以放心,不由得再三叮嘱。
曹元尚轻浮地笑了笑:“爹你就放心吧!我知道什么样的人能招惹,什么样的人不能招惹,不信爹您想想,这些年来,我可曾招惹过我们曹家不能应付的麻烦?我又不傻!”
曹岑想了想,点了点头,稍稍放下了心事。
这些年儿子招惹的麻烦不少,但大多都是无权无势的平民,官宦人家极少,最出格的一次也就是逼得一个县令的女儿上吊。但那个县令本就是得罪了高官,被放逐过去,根本没有出头之日的,所以就算女儿被逼死了,也没闹腾出什么水花。
这么一想,儿子还真是懂得分寸。
“那就好。待会儿为父要先去拜访吏部的旧识,为留京任职一事再奔走一番,你最好先安分点,等这段过去了,为父的官职已定,对京城的情形也清楚了再出门!”曹岑叮嘱道,但知道儿子肯定不会听,因此也只是随口那么一说。
曹元尚果然敷衍道:“知道了,爹放心,我肯定不会闹出大乱子的。”
等到曹岑一出门,曹元尚一刻钟也等不了,立刻就带着几个心腹的小厮从后门出去。
走在繁华的大街上,看着衣红着绿,身姿窈窕的年轻女子,曹元尚眼睛贼溜溜地盯着,只觉得空气里都是醉人的女子体香,魂儿都要飞上天了。
在云州地界,虽然有他爹压着,但时间久了,曹大公子的名声还是传了出去,当地女子人人自危,尤其相貌生得好些的,更是如临大敌,轻易不会出门。说起来,曹大公子已经有好几个月没能得个称心如意的美人了。
如今到了京城,只见满街的美貌女子打扮得花枝招展,巧笑嫣然,丝毫也不设防地就这么逛街游玩,曹元尚只觉得骨头都要酥了。
好在他还有点理智,知道不能给父亲惹事,因此看到那些穿绸着缎,衣饰不俗的女子,也不敢多看,唯恐对方有什么背景,不敢轻易招惹。倒是遇上衣着普通,清水出芙蓉的小家碧玉,便心痒痒地多看几眼,甚至调笑几句,得到对方的怒视白眼,哈哈笑几声,十足的浪荡子弟。
周围有人注意到他的行径,不由得个个目光诡异,好像看到什么怪物一般。
怎么着?没见过纨绔子弟吗?
曹元尚被路人的目光看得莫名其妙,堂堂京城,权贵高官云集,还有皇室子弟,难道就没几个不成器,爱欺男霸女的主儿吗?干嘛看他跟看西洋景儿似的?
然而,还来不及多想,曹元尚便觉眼前一亮,目光凝定在不远处一名美貌少女身上。
少女穿着低劣的粗布衣服,显然家境贫寒,但容貌却是绝美,尤其那肌肤,如羊脂白玉一般,在太阳底下几乎能发出光来。她正站在一个卖冰糖葫芦的小贩跟前,买了根冰糖葫芦,就欢欢喜喜地送入嘴中,随即便露出了天真而满足的笑容。
那模样,就像一只毫不设防的小羊羔,特别能引出人犯罪的冲动。
曹元尚啧啧两声,这样美貌的贫寒女子,毫无依仗,却一点都不知道这世道的危险,就这么堂而皇之地展露着自己的美貌,不被人吃了才怪。今儿真是运气好,遇到了这么一个极品的尤物!
心动之下,曹元尚立刻上前,用扇子挑起少女的下巴,轻浮地道:“小妹妹,这冰糖葫芦就这么好吃吗?让哥哥也吃一口如何?”
出乎意料的,少女既没有恼怒,也没有惊慌失措,反而眼睛闪闪地看着他,微微歪着脑袋:“你这是在调戏良家女子吗?”
这副天真稚美的模样,勾得曹元尚魂都要丢了:“没错,小妹妹你实在长得太美了,让哥哥亲一下。”
“你承认啦,所以,就算我揍你,也只是为民除害!”少女笑语嫣然,欢喜地拍了拍手,“我都一个月没遇到调戏我的恶霸了,手正痒呢,没想到今天还能抓到一个,真是太好啦!”
完全出乎意料的反应,让曹元尚不由得怔了怔。
等等,这走向,似乎好像有什么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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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嵋(^_^):华嵋钓鱼,愿者上钩。
京城众纨绔:你真以为京城没有纨绔子弟?你真以为满大街的美人都那么蠢,敢穿得漂漂亮亮,毫无防备地上街,任你调戏任你抢?太天真了!告诉你,那都是血泪的教训你造吗?
鸿雁归处(林鸿渐番外二)
还没等曹元尚反应过来,少女已经迅疾无论地抓住了他的右手。
被那滑腻的小手握住,曹元尚心中一荡,也来不及多想,正想再调笑几句,忽然“卡擦”一声,一阵剧痛从少女柔荑握住的地方传来,钻心刻骨。他自幼娇宠,从未受过苦难,哪里能够忍受这种疼痛,当即如杀猪般地嚎叫起来。
旁边的随从见状,都吃了一惊,匆匆上前围攻少女。
但谁也没想到,少女看起来娇嫩稚美,如花朵一般,动起手来却是宛如修罗,只是片刻,地上便躺了一圈疼得哭爹喊娘,爬不起身的恶奴。
“不好玩,都不禁打!”少女拍拍手,很是不满地道。
曹元尚扶着被折断的右手,看得目瞪口呆,这姑娘从哪儿冒出来的?身手居然如此了得!难怪敢独自上街。
不过…身手再厉害也只是孤身一人,身份寒微,无依无靠,他就不信,她真能以一敌百!只要让人回去,再多叫些人过来,尤其是把父亲的贴身护卫叫来,肯定能够抓住这个少女。到时候,他要卸掉她的四肢关节,然后再好好折磨,以泄心头之愤!
曹元尚阴毒地想着,边对地上一个随从使了个眼色。
随从会意,见没人注意他,便悄悄地往人群里蹭,在少女看不到的地方忍着疼起身就往曹家暂时落脚的院落里跑去。
“你好大的胆子,居然敢伤害朝廷官员之子!”曹元尚色厉内荏地喊着,一来是想吓唬少女,而且也是引起少女的注意,免得被她发现跑回去求救的随从。
少女耳目何等灵敏,早把曹元尚和那个随从的勾当看得清清楚楚,不过——
那人回去求救,就等于会有更多的人来让她打架,多好啊!
傻子才会去拦。
少女抬起头,神情娇憨:“这些人里,你最弱,不过,他们被打倒都躺在地上不敢起来,你却还能对我大呼小叫,论骨头你倒是最硬的一个。正好,虽然你不耐打,不过姐夫说,我出手不知道轻重,得多练习,力道能够收发自如才好。那就用你来练习吧!”
说着,身形一闪,已经来到了曹元尚的身边,纤手轻扬,曹元尚的左手顿时也落入她的掌控。
少女轻轻一掰,“咔擦”一声,紧接着便是曹元尚的惨叫声。
“这种力道也能折断手指头。”少女思索着,“那我再轻点试试。”
然后控制力道又是一掰,惨叫声再度响起。
“这样的力道还是太重了,我再轻点试试。”
…
等到曹岑带着贴身护卫和曹府的家丁赶来时,曹元尚的十指已经断了七根,整张脸都扭曲得不成样子,惨白如纸的脸上冷汗涔涔而落,喉咙都已经喊得沙哑。
曹岑看得心如刀割,又是心疼又是愤怒,再一看少女衣着粗陋,显然不会有什么强硬的后台,更是没了顾忌,一挥手:“来人,给我打,把这个胆敢伤我儿子的贱民给我往死里打!”
“不…”曹元尚忽然挣扎着,发出一道嘶哑的声音。
曹岑气得七窍生烟,难道到这时候,儿子还色迷心窍,想要维护这个贱民吗?
“不死…抓住她…我要她…生不如死…”曹元尚这辈子从未受过这样的苦难折磨,眼神之中满是恶毒扭曲之色,恨恨地盯着少女。
曹岑这才恶狠狠地道:“没听见少爷的吩咐吗?把这个贱女人抓起来,交给少爷处置!”
“这位大人好大的威风!”一道清和温淡的声音传来,只是声音里带着浓浓的不悦。
少女眼睛一亮,林鸿渐来了!但很快,欣喜又化作郁闷,他都来了,架肯定打不成了,说不定还要被骂。
果然,林鸿渐缓步前来,看到那些随从的模样倒还罢了,倒是看到曹元尚的凄惨情况,太阳穴跳了几跳,皱眉看向少女:“华嵋,这是怎么回事?”
华嵋虽然出手没有轻重,但做事还算有分寸,最多也就打的人起不来身,怎么这次却过分了?
华嵋厌恶地看了曹元尚一眼:“他存心不良。”
她本是侍神者,对人的善意恶意最是敏感,曹元尚对侍从使眼色时,看向她的那眼充满了深深的恶意,让她觉得格外不舒服,像是被毒蛇盯上了一样。
曹岑本来还想将来人一起抓下,但看到来人穿的衣服,心中就是一沉。
那人穿的宝蓝色绣暗云纹的团袍,混合在丝线中的孔雀羽在阳光下泛着独有的幽蓝光泽,金丝银线巧妙交错,华丽却不显庸俗,精巧而不失大气,正是有着“寸锦寸金”之称的云锦。能够随意将云锦穿出来的人,绝非凡俗,恐怕来头不小。
“公子贵姓?”曹岑慎重地问道。
林鸿渐也不遮掩,坦然道:“林鸿渐。”
林这个姓氏,立刻让曹岑猜出了来人身份:“原来是林相的公子。不知这位姑娘是——”
看少女那寒酸的模样,看两人的情形,多半是林公子的小情人,本身家世寒微,而且仗着林公子的势,将官员之子打成重伤,林相肯定也不会喜欢儿子有这样的宠妾。只要林相不替这个女人出头,单单一个林公子,他还能给儿子报仇!
林鸿渐一眼看穿了他的心思,淡淡道:“她是我妹妹。”
曹岑顿时感觉一口老血哽在喉间,差点憋死。
林鸿渐的妹妹,林相的女儿,堂堂千金小姐,出门不穿得华丽照人,不带着丫鬟侍从前呼后拥,不坐轿乘马车,在酒楼雅间品风弄月,反而穿着粗布衣服,手里还拎着一串廉价的冰糖葫芦,你到底是想干嘛?林府到底是缺你吃的还是缺你穿的还是缺你银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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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嵋(^_^):都不缺,但缺人让我打架!
鸿雁归处(林鸿渐番外三)
是林相之女,而非林公子的小情人,曹岑顿觉事情棘手了。
不过看着重伤的儿子,终究是心疼。
曹岑年轻时曾经出过一场意外,身体有疾,再也无法生育,因此只有曹元尚这个独子,也因此,曹元尚才会是曹家的宝贝疙瘩,要星星不敢给月亮,连他这个父亲也不敢狠罚,这才娇惯成了如今的性情。如今被伤得这么厉害,怎么能够忍得下这口气?
曹岑咬咬牙,硬着头皮道:“就算是相府千金,也不能霸道至此,随意重伤官员之子。”
他刻意假装不知道起因,只咬定了曹元尚被重伤一事。
“我没有随意伤人,是他先先调戏我。姐夫说,调戏良家女子是败类,死有余辜,人人得而诛之!”华嵋从林鸿渐身后探出头来,搬出萧夜华的话,理直气壮地道。
曹岑恼怒地瞪了眼华嵋,却也不能说她错,因此将目光转向林鸿渐:“林小姐说我儿子调戏你,也是口说无凭,现在事实是,林小姐你完好无损,我儿子却重伤至此,无论如何,林公子,你总要给我一个交代才对。”
话语之中已经有了示弱之意。
事到如今,他也不指望能给儿子报仇,但至少希望能够把事态压制住,不要闹大。
林鸿渐和少女都还年轻,只要气势上压制住了,让他们说几句软话,然后他就能够顺坡下驴,把事情糊弄过去,让人以为是双方都有错,这样一来,就不至于因此而影响到这次官员评选。
至于独子被重伤之仇,只要宦途平顺,总有能够报仇的一天,再者,明的不行,也可以来暗的。
可惜,林鸿渐历练了这几年,不再是不知世事的贵族公子,闻言毫不客气地道:“明明是令郎调戏良家女子在先,如今因为他技不如人,被教训了,就变成了受害人的错?看大人的言谈举止,应该是一方父母官,若是如此断案,辖下的百姓不知道要受多少冤屈!”
“林公子和林小姐口口声声说是我儿子先调戏女子,敢问有何证据?”曹岑听到最后一句,心中就是一沉,越发不能让事情坐实,宁可胡搅蛮缠,也要强辩出三分理来。
华嵋指着周围的人道:“他们都看到了,也都听到是你儿子承认是在调戏良家女子了。”
“哦?是吗?谁看到了?不如到京兆府作证,辩个清楚。”曹岑目光阴冷,环视四周。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四周围观的人毫不犹豫,纷纷挺身作证:“我看到了,的确是那个公子先去调戏华嵋小姐的。”
“我也看到,那公子自己也承认了。”
“我也听到了。”
…
曹岑不由得睁大了眼睛,恼怒地瞪着那些不知死活的老百姓。自古民不与官争,这些百姓要是去作证,让他和儿子输了,事后他对付不了林府,难道还对付不了几个百姓吗?这些蠢货!
有了周围众人的证词,林鸿渐淡淡道:“这么多人亲眼目睹,亲耳听闻,不知道算不算证据?”
“既然如此,那我就替我儿子给林小姐陪个不是。”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意料,如今无论如何也占不了理,曹岑也只能咬牙认了,却还是忍不住刺了一句,“林小姐下次出门,最好还是换身衣服,否则,别人还以为林府虐待你了呢!”
林鸿渐神情不由得冷了起来:“大人是觉得冤枉吗?如果我妹妹衣着华贵,令郎就不会调戏她,对吗?也就是说,今日之事,若是换了柔弱的平民女子,就只能任由令郎为非作歹却无处伸冤,这样就对了是吗?在大人心里,平民百姓就活该被糟蹋、作践吗?”
曹岑张口结舌,只能说:“林公子误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
“最好不是。”林鸿渐冷冷道。
曹岑深吸一口气:“今日之事,的确是我儿子不对,不过,他也已经重伤至此了,不知道林公子和林小姐能否大人有大量,就此罢休?”
林鸿渐转头去看华嵋。
华嵋挥挥手:“算了,事情闹大了也不好,反正人我都揍了,就这样吧!”
没想到她会如此轻轻放过,不过曹岑可绝不会有丝毫感恩之意,目含深意地看了两人一眼,带着随从,搀扶着儿子,就此离开。
林鸿渐自然没有忽略他这一眼,微微皱眉。
他并不认得曹岑,但是从这次交锋可以看得出来,那是显然是个极度溺爱儿子,且心胸不怎么宽广的人,华嵋这下算是与他结了仇。而且,看此人的言谈,句句都是陷阱,又能屈能伸,不能小觑,若是任由他步步高升,恐怕日后会酿成祸患,还是有所准备比较好。
不过这件事应该不算难。
他这般溺爱儿子,儿子又是这般人品,刚到京城就敢这么嚣张,以前的劣迹绝不会少。只要查清楚此人的身份,再到他为官的地方打听一下,肯定能有所收获。
林鸿渐想着,对着人群中的某人使了个眼色。
那人立刻缀上了曹岑一行人。
林鸿渐这才转过头,挑眉微笑道:“他刚刚那么咄咄逼人,你就这么算了?”
华嵋笑着挽住他的手,悄悄在他耳边道:“这一手都玩了快一年了,京城那些家伙都学聪明了,都不上当,我都好几个月没跟人打架了。难得现在地方官入京,外来的蠢货多,容易上当,我当然要抓住机会!要是闹大了,让那些外地来的人都知道了,他们也不上当了,我找谁打架去?”
就知道!
林鸿渐看着华嵋振振有词的模样,不由得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地方官入京这种事情,你从来不会关心,所以,这番话又是萧夜华跟你说的吧?”
“林鸿渐你真聪明,就是姐夫说的!”华嵋毫不犹豫地把出主意的萧夜华给卖了。
对着华嵋,林鸿渐舍不得发脾气,但是对于拐走他亲妹妹陌颜,又独霸讨好陌颜的各种资源,不给任何人——包括他这个大舅子——活路的萧夜华,林鸿渐可就完全不用客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