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你要的结果吗?我以为,你会很期待听到这个消息。”沈沣淡淡道。

夜风燥热,兜头而来,让人出了一身一背的汗。

陆瑾予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三哥,你什么意思?我听不明白。”

“瑾予,我跟你不喜欢遮遮掩掩。那几张照片是你发的吧?是不是隔得太久,所以你忘记了,那家侦探社还是当年你调查你爸爸出轨时,我给你介绍的。现在你让他们来盯我太太?”

他语气嘲讽,陆瑾予大脑有一瞬的空白。她真的忘了,调查父亲还是高中时的事,他当时确实给她介绍过侦探社,但是不是这家一时竟无法确定。难道,真的是那些人告诉了他?

她心头一慌,沈沣眼眉冷凝,她下意识辩解,“我没有盯孙廷雅,我盯的是陈少峰。我怀疑他出轨,所以派人跟踪,会拍到孙廷雅只是个意外!”

果然。

沈沣原本还抱了万分之一的希望,是自己想多了,但…居然是真的。那些照片,真的是瑾予的手笔。

他的神情竟比刚才还要冷了三分,陆瑾予猛地意识到,就算沈沣认出了侦探社,但这一行是有保密协议的,不可能泄露客户信息。

她惊道:“你诈我?!”

沈沣:“不这样,我怎么会知道我信任的朋友,背着我都做了些什么好事。”

陆瑾予这才想起来,自己暴露了什么。她还想坚持刚才的借口,不承认自己一直在跟踪孙廷雅,沈沣却说:“其实我一直有察觉,你不喜欢我结婚,当初连婚礼都没参加就去环游世界了。当然,你更不喜欢廷雅。不过之前我没有想太多,直到你表现得越来越明显…瑾予,我其实不太明白,你做这些是为什么?你和廷雅有任何矛盾吗?或者我得罪了你,所以你见不得我过得顺心?”

顿了顿,他溢出丝笑,“总不至于,你其实一直都喜欢我吧?”

陆瑾予像是被针刺了般,猛地抬头,目光与他撞上。唇瓣轻颤,她想矢口否认,可喉咙仿佛被掐住了,竟发不出一丝声音。

沈沣看着她,重复说:“你喜欢我。”

这一回,用的是肯定语气。

陆瑾予忽然就冷静了。她深吸口气,镇定地点了点头,“对,我喜欢你。”

沈沣从没想过,有一天会从她口中听到这几个字。眼前的女人是他从小看到大的妹妹,是他为数不多放在心上的朋友,可原来,她一直藏着这么大的秘密。

他语气软下来,“什么时候的事?你从来…从来没有说过。”

什么时候?陆瑾予轻笑。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沈沣的,或许在彼此都还是孩子时,对这个英俊体贴的哥哥,她的心情就不一样了。但他实在不是好男友人选,短短数年间,她看着他换了一个又一个女友,其中甚至有自己的好友。她觉得他真是过分,她们真是可怜,她不愿意也沦为其中之一,她跟那些女人,应该是不同的。

于是她说服了自己,他这么花心的人,根本就配不上她。既然他要玩要闹,自己就看着好了,看看还有多少女人遭殃。

直到他结婚,她依然是这个想法,不过为了眼不见心不烦,还是避开了婚礼。但她没想到,当自己结束环球旅行,终于见到他的新婚妻子,却发现一切都不一样了。

“为什么?”她低声说。

沈沣没听清楚,眉头皱紧。她继续说:“你不是谁都不喜欢吗?那么多的女孩子,没有一个留住你的心。楚楚说,你这种是天生浪子。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坚持到底?为什么遇到她,你就改变了?”

沈沣面无表情。

这是她的困惑,也是她的怨念。原来她爱的人也会改变,原来风流浪子能变得一往情深。可他情深的对象不是她。后悔日夜啃咬着她的心,她恨自己没有做过努力。她宁愿他从没有改变!

沈沣忽然解开安全带,开门下了车。陆瑾予脸色一变,也跟了出去,挡在他前面,“你生气了?是,我给你寄了照片,我希望你和孙廷雅分开,但我从没骗过你!那些照片都是真的,你们吵架冷战的时候,孙廷雅去见了陈少峰。他们两个相拥而泣,你知道有多感人吗?她根本就不爱你!”

沈沣问:“你早知道孙廷雅和陈少峰的事?”

陆瑾予一愣,迟疑不答。沈沣冷笑点头,“瑾予,我真是要感谢你。感谢你为了我,这么煞费苦心。”

他挥开她的手,像拂掉什么讨厌的东西,语气里是掩饰不住的失望,“我以为,我们这么多年感情,你总是希望我过得好的,没想到…你说得对,我根本不了解你。我认识的陆瑾予清高冷傲,有自己的原则,不是一门心思介入别人家庭第三者!”

他的话像耳光,狠狠打在她脸上,捅破最难堪、她最不愿面对的真相。陆瑾予双眼大睁,眼眶瞬间红了,不敢相信他居然用这么严重的话来指责自己。

在她近乎质问的目光中,沈沣眼神渐渐变了,像是看到了犯错的妹妹,失望中隐隐有着痛惜,“我说错了吗?你好好想想,你做的事情,难道不是第三者?”

陆瑾予脸色由红变白,最后连一丝血色都没有,难看得诡异。

两人对峙良久,沈沣闭上眼睛,自嘲地笑了,“不过如你所愿,我放弃了我深爱的女人。而她,也许是我这辈子,唯一爱过的女人。”

他回到车上,没有理睬陆瑾予,一踩油门就开走了。陆瑾予听着越来越远的引擎声,孤零零站在原地,不动也不说话。不远处有人看到刚才的情形,以为他们是吵架的情侣,她被男友丢下了,同情地指指点点。

她慢慢蹲下来,脑中挥之不去的是最后,沈沣冷淡而厌弃的神情。

她知道,自己不仅失去了一个喜欢的男人,也许,还失去了一个本可以相伴一生的朋友。

头埋到臂弯,忍了许久的眼泪,终于还是落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那什么,不会出现瞬间跳到几年后的剧情…_(:з」∠)_

第69章

沈沣一路将油门踩到最用力,两手紧紧攥住方向盘,唯有如此,才不会控制不住发抖。两侧高楼街道飞速滑过,他的LaFerrari是一道红色的闪电,余光偶尔一瞥,能看到旁边司机羡慕的眼神。这让他想起那天早上,陆文把车送到他面前时,眼里掩饰不住的,也是这样神情。

他说,这是您太太寄给您的礼物。

到了如今,两人剩下的联系,也只有这些身外之物了。

他回了他们的婚房,公寓一周没住人,一切都跟他们离开前一模一样。桌上放着她的电脑,他记得出发去老宅给爷爷贺寿前,她还争分夺秒敲着大纲,他催她,她就抛过一个不耐烦的白眼,“灵感必须立刻记下来,否则我会忘的。不要妨碍作家的创作!”

现在电脑被丢在这里,也不知道那位作家,是不是还记得她的创作。

他没有开灯,就这么走了进去。清冷的月光透窗而入,洒了他一身如水银辉,他坐在沙发上,给自己点燃一支烟,慢慢地抽着。

渐渐的,眼睛适应了黑暗。他看着熟悉的房间,不过是少了一个人,却仿佛瞬间变得空荡,再无丝毫人气。

烟灰落下一截,在西裤上散成粉末,他忽然想到什么,起身拉开电视柜下的抽屉。第一个没有,他又拉开第二个,终于在一叠光盘中看到了想找的东西。

封面是他和她的婚纱照,他记得,婚礼那天录了很多影像资料,后来宜熙拖着黎成朗一起,像剪电影般剪出了四个小时的精华版。

把光盘送给他时,她笑着说:“喏,将来哪天想缅怀你和嫂子的大喜之日,就看看本人的大作吧。”

把光盘放到DVD里,他坐回沙发,用遥控器打开了电视。

这场婚礼,身为主角的沈沣和孙廷雅都没有太上心,但沈家和孙家都是名门大户,长子长女的联姻当然办得盛大隆重。婚礼地点选在美丽的希腊,爱琴海边,因为新娘子喜欢欧洲,也因为那个时候,地中海附近气候依然舒适。海天一色,蔚蓝澄澈如剔透的宝石,一幢幢洁白的小房子沐浴在阳光中,仿佛置身童话世界。

孙廷雅的婚纱是Dior定制,两人为此专门飞了趟法国,选了最梦幻的刺绣鱼尾裙,裙摆长达两米,头纱则长达四米,如此华丽,工匠们花了近千个小时才制作完成。当婚礼上,孙廷雅一身洁白、款款而出时,连向来冷静的程品君都涌出了眼泪。

沈沣坐在黑暗里,看着屏幕上闪过的一幕幕。那天的很多事他都忘了,原来爱琴海边的景色这么美,原来她的婚纱是这个样子的,原来身为新娘,她一整天都没有真心地笑过。

时间仿佛失去了意义,天边不知何时有了微弱的光芒,黑夜即将结束,新的一天又要开始。他却全无察觉,眼中只有她的轻颦浅笑。

他看到自己掀开了她的头纱,看到他低头亲吻她的唇,看到她微笑着将捧花扔向人群,看着大家簇拥着他们俩,在碧海蓝天间欢呼大笑,心却一点点滑向无底的深渊。

小时候练字,爷爷书房里典籍都被他抄过,还记得其中有句是这么说的,“欲|念之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阳光照耀着书桌,宣纸雪白,他握着毛笔,一笔一划地写着,心中却并不明白它的意思。

过了这么多年,在这个即将迎来晨曦的房间,看着她美丽而淡漠的侧脸,他却忽然懂了。

是他太过勉强。如果一开始他妄念不生,也就不会有后面的失望。是他想要的太多,才会伤了自己,也伤了她。

是他错了。

屏幕上的画面忽然定住,停在孙廷雅身穿婚纱、应声回头的一幕。她眼眸如水,直直望向某个方向,竟让他产生个错觉,她透过屏幕,看到了自己。

心跳陡然加速,还没等反应过来,画面忽然黑掉。两秒后再出现,却是他此刻身处的客厅,灯光朦胧昏黄,她身穿红色长裙,微笑着坐在沙发上。

他完全愣住。

她好像也有点没进入状态,过了两秒,才朝镜头挥了挥手,“Hi,有没有很惊讶?是的,这张光盘被我重新刻过了,后面这段是我准备的彩蛋。”

他渐渐回过神。屏幕上显示的是他们的婚房,也就是说,这段视频是他们一起搬进来后录的。沙发上的抱枕还是冬天时的,看起来,应该发生在新年过后不久。

果然,孙廷雅说:“现在坐在电视前的是沈沣吧?希望你是沈沣,否则的话请自觉把电视关掉,这不是你该看的东西。相信我,不要以为可以在我眼皮子底下偷看到什么八卦,你会付出代价的。”

这样高冷傲慢,哪怕心有挂碍,他还是忍不住笑了。

顿了顿,孙廷雅整理好裙摆,继续说:“ok,现在是正主了。你是不是很奇怪,我在家里,你又在哪儿?恩,录这个视频时,你正在楼上睡觉,我是偷溜下来的。这两天我一直在想,应该为我们的关系做点什么,新年那晚你的告白我很感动,所以想回一份礼。我也有话要跟你说。

“刚才我重新把整张光盘看了一遍,不得不说,虽然我们都做了甩手掌柜,但这个婚礼办得真是不错。我觉得很庆幸,这样重要的一天没有因为我们的懈怠搞砸了,等到我们很老很老的时候,还能翻出来回忆,还能告诉我们的孩子,爸爸妈妈就是这么在一起的。”

她说完愣了一下,然后轻轻“哇”了一声,“不得了,我说了孩子,希望你没被吓到。你喜欢孩子吧?乔珊之前夸过你,说以你对小朋友的耐心,肯定会是个好爸爸。不过,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个好妈妈,我脾气太大了…

她揉了揉头发,仿佛想借此理顺自己的思绪,“其实,我没想过你会这么对我。像之前说的,我选择你当结婚对象,是因为听了外面的传言,沈公子风流成性,谁嫁给他谁倒霉。对当时的我来说,只想要一段足够简单的婚姻关系,和丈夫井水不犯河水是最好的选择。

“但是你改变了我的想法。这些年,也有一些追求我的人,其中不乏做出惊人之举的,但无论他们多好,我只会选择那种决不动真心的对象。大家相伴着走一段路,差不多时就分开,干脆利落,恋情里只有快乐,没有痛苦。可你让我愿意试着改变,重新开始一段关系。不是那种注定走不到结局的,而是两个人一起,朝彼此的将来走去。

“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坚持到底,也不知道你能够坚持多久,但就算没走到最终,我也不后悔这个决定。如果说有什么希望的话,那就是…你也不要后悔。”

她沉默,像是忽然伤感起来,片刻后才说:“我把这个东西放在这里,等到下一个新年,我们还在一起的话,这就是我给你新年礼物。当然,要是在这期间你发现了它,也看到了最后,那就是老天的安排。证明我们是有缘分的。”

她微微一笑,神情是从未有过的如水温婉,凝视着他说:“无论是哪个结果,我都盼着它早点到来。”

画面结束,他还僵坐在沙发上,无法动弹。

他没有想过,她会给自己准备这个东西。原来在那么早的时候,她就酝酿着一个计划,一个埋在彼此将来的惊喜。

这些日子,他失望难过,认为自己无论做什么都是无用功。可此刻回想,这半年来的桩桩件件,她努力融入他的家庭,她陪他出席首映礼,她花两个月为爷爷准备礼物。她一直有为这段关系努力,而不是他以为的无动于衷。

她真的想过与他共度一生。

脑中又闪过那天在办公室,她发红的眼眶,还有离去时强忍痛苦的步伐。她说,这些年的恋情只有快乐,没有痛苦。可他让她改变。她选择了他,也就赋予他让她痛苦的权力。

然后,他就真的让她痛苦了。

他豁然起身,打开门冲了出去。

LaFerrari在马路上奔驰,副驾驶座放着他亲自挑选的鲜花,当初在婚礼上,她的捧花就是这种。一路上他都在想待会儿要怎么说,心中积攒了很多的话语,他甚至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唯一确定的是,他要告诉她,他没有后悔。追求她,尝试跟她在一起,哪怕在后面遇到一些不开心的事,但他其实从没有后悔。

他带着忐忑与期待赶到海盛,却发现她的长包房空空荡荡。服务员昨天刚来打扫过,里面整洁得连半点居住的痕迹都没留下,他在客厅中央站了许久,终于在茶几上看到一枚戒指。

素净的铂金圆环,内侧镌刻着S&S。

他们的婚戒。

她把它留在了这里。

沈沣将婚戒握在掌中,心中蓦地慌乱,用手机拨了她的号码。对方一遍遍提示“你所拨打的用户已关机”,机械而冰凉的语气,让他胸中的火焰一点点熄灭。

身后的门忽然打开,他回头一看,发现是周安琪。女人见到他也有些意外,回过神来扭头就走,沈沣几步追上,一把拽住她手腕,“安琪,你等一下。廷雅在哪里?”

周安琪冷声说:“我不知道廷雅在哪里,你问错人了。”

她这个态度,沈沣反而确定了,说:“我们之间有误会。你告诉我她在哪儿,我有话要当面跟她解释…”

周安琪嘲讽一笑,“你不是要跟她分开吗,现在又找她做什么?你知不知道我昨天接到廷雅时,她是什么状况…”

手更用力地攥着戒指,他沉默半晌才说:“所以,我需要跟她解释。”

周安琪不语。他加重了语气,“这件事很重要。安琪,你难道真的希望我们就这么分开吗?”

周安琪眼睫轻颤,像是想到了什么,默然许久,终于说:“她不在北京。”

沈沣一愣,“不在北京,那她去哪儿了?”

回了上海,还是,更远的地方…

周安琪轻轻叹息,目光望向遥远的天边,“她去见一个人了。一个这些年,早就该见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写到这一幕了!

沈沣一个人坐在黑暗的房间里,看他和孙廷雅的结婚录像,思念着得不到的爱人,这一幕简直是我写这篇文的主要目的之一!脑补了一遍又一遍!昨晚写到今天,精心雕琢!希望有出来效果!反正我自己很满意,写得好爽!~\(≧▽≦)/~

第70章

雨从清晨开始下,淅淅沥沥,顺着黑色瓦片滚落,砸在青石板上溅起漂亮的水花。孙廷雅穿着白色丝绸小衣,搭配墨绿色长裙,赤足坐在窗边,头倚着窗框,望着外面怔怔出神。

这是她来到大理的第二天。

昨天深夜的飞机到这里,一出机场就被扑面而来的凉风吹得长发乱飞。炎热的七月底,全国大多数地方都已经不适合出门,这座古老的小城却依然凉爽,空气里是雨水湿润的气息。她坐在出租车里,望着两排不断闪过的房屋,白墙黑瓦、小巧精致,有种江南水乡的宁静与诗意。她想起很多年前,大学室友们聊到各自的家乡,雨璇抱着枕头,用难得一见的骄傲语气说:“我的家乡,那可是个非常美丽的地方。”

真的是很美丽。孙廷雅对着雨帘淡淡一笑,起身到了楼下。

这是开在古城外的一家客栈,距离城门只有三分钟路程,昨晚在出租车司机的推荐下,她住到了这里。客栈并没有刻意修得古色古香,就是普通当地民居的样子,两栋白色的三层小楼,雕花栏杆、飞檐翘角,搭配上黑色屋顶,竟透出股宏伟壮观。院子里支起了紫藤花架,大概是高原气候不同,又或者店主养得精心,这个季节还开着花。一串又一串,泼泼洒洒,瀑布般撞开满院热闹繁茂。

客栈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热情周到,因为生活顺心,看上去也比实际年龄年轻。她见孙廷雅下来,热情地打招呼,“姑娘要出去玩啦?现在下雨呢,等雨停了再走吧。”

孙廷雅找了把椅子坐下,随口问:“这雨要下到什么时候啊?”

“这个不清楚。您来得不赶巧,这两天一直下雨,希望晚一点会停吧。”老板娘说着,好像有点理亏,身为本地人没能让每一个游客都称心如意,于是又说:“反正也闲着,我跟您介绍下吧。我们大理有四绝,下关风,上关花,苍山雪,洱海月,这个您听过吗?”

孙廷雅托腮,“很久以前,有人跟我说过。”

“您朋友来玩过啊?那他肯定告诉过你,除了这几样,大理还有好多景点也是不能错过的。您要是需要,我儿子可以当导游,等雨停了带着您到处参观。杨杰,快过来。”

老板娘的儿子今年刚19岁,孙廷雅知道他在邻里间很有名,因为他考进了北京有名的美术学院,是大家夸赞的“大画家”,最近只是回来过暑假。

手长脚长的年轻男生,笑容干净明亮,却在看到孙廷雅时脸微微一红。昨晚是他领孙廷雅上的楼,女人容貌姣好、气质神秘,他放下东西后她笑着朝他道了声晚安,眼角眉梢是男生从未见过的惑人风情。

听到妈妈的招呼,他慢吞吞走过去。老板娘笑着说:“这位小姐要在大理玩,怎么着,你来当这个护花骑士?”

杨杰犹疑地望着孙廷雅,不确定这是不是她的意思。孙廷雅朝他歪了歪头,也笑了,“那就拜托你了,小骑士。”

下午雨小了一点,杨杰果然陪着孙廷雅出去。两人打着同一把伞,他周到地将伞面朝她那边偏,自己左边肩膀暴露在外面。不过他并不在乎,就这么点雨,如果不是陪女士出来,他压根儿是不打伞的。

杨杰本以为孙廷雅会去诸如崇圣寺三塔或者天龙八部影视城之类的景点,没想到她只是让自己陪她在街道上乱逛,还不是古城而是新城。女人不像在客栈时轻松随意,一路沉默不语,眉眼笼罩在蒙蒙细雨中,竟像是有化不开的哀愁。

后来她饿了,他终于找到表现的机会,带她去了一家当地有名的小吃店。男生一边用热水烫筷子,一边笑着说:“这是饵丝,云南的特色小吃。不如米线有名,但味道一点都不比它差,你一定要尝一尝。”

孙廷雅望着外面的街景,想起进来时看到的门牌号,忽然问:“这家店是不是开挺多年了?”

“你怎么知道?确实很多年了。我还在读小学时这里就开着,到现在生意还是这么好。”

孙廷雅轻笑,“你读小学,我应该已经在读大学了吧。”

男生一愣,闷头开始吃饭,暗暗唾弃自己真是不会讲话!暴露什么年龄!

孙廷雅夹起一筷子饵丝,慢慢放到嘴里,果然像杨杰说的,味道鲜美、柔韧留香。热气一团团冒上来,熏到她的眼睛,隐形眼镜好像要掉出来了,她伸手一碰却忽然涌出滴泪,连自己都吓了一跳。

杨杰忙问:“怎么了?”

孙廷雅捂着眼睛,没有说话,只有肩膀在轻轻颤抖。

她想起很多年前,她和雨璇少峰一起看电视,是重播了一遍又一遍的《还珠格格》,主角们千里大逃亡时,心心念念要去的地方叫大理。他们理想中的世外桃源。

那时候她抱着雨璇,笑着跟她说:“早晚有一天,我也要去那里。到时候你们可得好好招呼我!”

雨璇就拍拍她的头,“好啊,我等着你。”

他们约定得那样好,像一张反复涂抹上色的图画,每一抹绚烂都是曾许下的诺言。谁料命运从中生生斩断,纸片飘飞、满地狼藉,海誓山盟都成了笑谈。

雨璇死后,这就成为她再不触碰的禁区。这些年,她走过一个又一个国家,去了一座又一座城市,却始终不敢涉足这里。

大概是因为心里清楚,即使来到这里,走在他们描述的街道,吃着他们吃过的小店,身边却已没有最重要的两个人。

一如此刻。

杨杰心里发憷,这位女客人真有些古怪,看来他猜得没错,她确实藏了许多心事。搞不好是失恋后跑来疗伤的,这种例子不是很多嘛,前阵还有个女孩被男朋友甩了,跑到大理说要跳洱海呢。

然而即使这样怀疑,他却并没有对她心生抵触,反而觉得这种不可捉摸给她增加了更多的魅力,以至于回到客栈后,孙廷雅和老板娘闲聊,他就在柜台后不时偷瞄她。

孙廷雅察觉了,上楼时状似无意地绕过去,伸手抽过他面前的白纸。杨杰吓了一跳,孙廷雅看着画纸,片刻后说:“画得不错。”

雪白的纸张上,是一幅铅笔素描。女人长发披散,侧颜沉静美丽,望着窗外沉默不语,仿佛在思念远方的故人。

孙廷雅说:“不过,我的下巴要再小一点,你把我画胖了。”

她这么自然地认定他画的是自己,杨杰窘迫之下想反驳,撞上她眼睛又噎住,最后嗫嚅说:“知道了,我等下会改改…”

“我也学过画画,借我笔和几张纸吧,就当是你偷看我的费用。”她笑着眨眨眼。

杨杰闷声不语,将自己的笔和画纸全递了过去。

孙廷雅接过笔,又抽出两张纸,说:“谢谢,用不了那么多。”

房间里很安静,书桌上只开了个台灯,她握着铅笔,埋首在白纸上认真勾勒。

孙廷雅有个姑姑是中央美院的教授,手把手教她画画,完全不顾她根本对此没兴趣。丽君曾夸她多才多艺,不愧是大家闺秀,她当时无奈地叹口气,说不是他们家教多严,只是长辈个个有出息,谁都想来传授一二,硬生生被逼成了这样。

不过虽然学的时候痛苦,长大后却觉得挺好。比如现在,除了文字,她还可以用画笔排遣情绪。

不知道过了多久,大概一个小时,或者两个小时,她终于抬头,将画纸拿了起来。上面是一个女孩,同样长发披散,坐在椅子上看一本书。她对这一幕印象非常深刻,那晚雨璇熬夜复习功课,她在床上看着,觉得她这样实在太美,就用相机拍了下来,后来还洗出照片,郑重其事摆在书桌上。

孙廷雅看了好一会儿,拿过另一张干净的画纸,笔尖重新落了上去。她还有些心神不宁,脑子里是一些混乱的往事,等反应过来才发现自己正在画谁。

纸张上只勾勒出简单的脸部轮廓,如果继续下去,应该是男人浓黑的眉。他的鼻梁很高,嘴唇薄削,按照书上的说法,这是薄情的面相。刚认识时她觉得书上说的真有道理,后来又觉得简直鬼话连篇,不过现在,她已经无法判断对错了。

又画了几笔,她忽然将它丢下,撑着头疲惫地舒了口气。

在经过漫长的脸盲期后,她以为自己已经对那张脸很熟悉,没想到真要付诸笔端时,才发现居然那么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