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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饭的工夫,我们自古到今,从莫泊桑聊到西门庆,他说李瓶儿能和张三丰在一起也算是各取所需,我俩也就浑浑噩噩地勾结在了一起。

共同生活到第三个月,李某的情绪化人格逐渐浮出水面。他虽说头脑灵活、才华横溢,但又习惯性地蔑视一切,同时又有些精神分裂。他抽烟喝酒,精力充沛,时而萎靡到死,时而兴奋至癫狂状态。他像儿童那样自大、天真、好奇、自私,又出人意料地粗鄙、直接、蛮横、刻薄而口不择言。他有些背信弃义,又有些不择手段。思想上的国王,行动上的小人。但奇怪的是,他似乎正是因此才成就了然。

没多久,我俩分手了。原因是我幼稚,他脱俗,我们谈天谈地谈两性谈宇宙,可谁都不适合谈生活。

李某帮我把行李拖上车,虚情假意地说,祝你有情人终成眷属,没事儿了常回来住住。

我扭头回敬:“住你妈呀住!”除此之外,我还说了挺多难听的话。而且每句都是以“臭混蛋”开头。

然而我眼泪都还没擦干,就一头被王二给撞见了。他醉意朦胧的眼神告诉我:姑娘,你看咱俩是一路货,虚伪、做作又不食人间烟火!

想来也是,写作这些年,挫折没把我磨砺成大作家,反而磨成了一只矫情精。放在生活中是短痛长磨、无病呻吟,放在爱情里就是身为人畜无害小纯洁,却刻意将自己伪装成情场老手。

还好王二和我很像,长了一副鼻孔朝天、目空一切的丑陋面孔,可怕的是,我俩还总是以互相摧残、互相漠视为美德。

我们谁都没期望过要与彼此一生守候,二十岁之后所有的恋爱,我都只当作欢场一笑。看似了无牵挂,其实是不敢抱有太高的奢望。

我和王二生来平稳,都没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最惨痛的遭遇不过是失恋,可我们都喜欢装出历经沧海桑田的样子。比如我,说话习惯以“作为过来人”这样的句子开头,再以“见惯了大风大浪”作句终。

不仅如此,我俩还爱攀比,比谁的手段高,比谁在爱情中更胸有城府、居心叵测,就连倒霉事儿都要一决胜负。

记得第一次与王二秉烛谈心,是在刚刚认识的时候。彼时,距离他失恋已经一年之久,经过漫长的空窗期,我俩凭借一个你情我愿的眼神瞬间交上了火。

那天晚上,我跟他回家。王二一边吐烟圈儿一边问我:“你知道失恋是什么滋味么?”

我说:“废话,当然知道了!人家也是旧伤累累的人!”

他轻笑一下:“我以为你这种脸大胸小的人只知道吃饱了不饿着。”

“老娘还没开始发育就已经学会拉帮结派勾搭男人了,对我们物理老师的暗恋史长达六年之久,风里来浪里去的,你这是看不起人么?”

“那你有过分手之后孤立无援的体验么?”

“有啊!张三,那个让我一夜之间过上三八妇女节的混蛋。你呢,有吗?”

王二没直接回答,重重叹了一口气,样子特别痛心疾首:“她若是不动声色地潜伏在我记忆深处该有多好?可她偏偏要做我身上的一处痤疮,偶尔隐痛偶尔爆破,动情一抠,埋下种子,来年继续隐痛、爆破。”

后来,我俩各自握着只高脚杯玩儿来玩儿去,谁都没有继续说话。然而此场旧情对决,我显然是甘拜下风。

王二身边围绕着一群与他风格一致的狐朋狗友,一个个儿人模人样,凑近了闻,满股子纨绔子弟的恶臭。他们不但纨绔还特别能作,出去旅行盖着破毛毯睡夜车,开着几辆宝马X6,凑在路边一面摆摊儿一面撸串儿,说是为了体验生活。

大节小假派对不断,最初几次我还打扮得隆重端庄,以国母特有的姿势挽住王二的手臂与他一同赴宴,后来我就不去了。因为我发现那帮混蛋最大的乐趣竟然是调侃我。

他们笑我长得像张饼不说,还说我的红唇涂得像猴子屁股。更有甚者说,我这种脸型的人,发起怒来都没什么架势可言的!忍了一会儿,我真的怒了,端起一盘羊腰子盖到了笑得最凶的哥们儿的脑袋上,一瞬间,油花飞溅,好生欢乐。

那次事故之后,我再没在聚会场合出现过。当然,也再没有人敢邀请我。

宋美龄说她喜欢法国梧桐,蒋介石就在整个南京种满了梧桐树。我说我喜欢海,王二就给我一直浪,一直浪……好在我心飞翔,好像也没那么在乎。

刚认识那会儿,我也了解过王二的过往。他家是搞消防的,我稍许打听稍许琢磨,估计是捯饬灭火器。至于他有几套房,我没问过;家底儿到底多厚、综合实力多强,我根本不关心。那些对我而言根本就不重要,我又不是要和他地老天荒永结同心!

被张三背叛后,我就再也不相信“有情人地久天长”这句话了,王二要是能毫无怨言地养上我一阵子,我也就知足了!要说结婚,那就是一辈子形影不离的厮混!我又怎么可能和他这种狐朋狗友满天飞的人厮混在一起?

在我的感情观里,婚姻必须以相互崇拜为主旨,以自由平等为基准。如果我是潘金莲,我一定会在武大郎那儿卧薪尝胆,在西门庆那儿修炼成精,最后跟武松安度余生。

可就我和王二而言,谈平等,他先天优渥自带光环,连朋友圈都金光灿灿,我追不上;谈崇拜,我们是以相互践踏、蔑视为乐,完全背离主旨。

其实也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些挑剔与不适,统统都是我给自己量身推送的预防针,我知道我们迟早有一天会分开,而且想必是他先抛弃我!因为在王二的世界里,大胸长腿蛇精脸的妖孽太多,而像我这样靠点儿小才得以小骚小浪的配角终究难以彻底将他制服。

可这些话,我从来没有在他面前讲过。对于一段结局明了且悲观的关系,心照不宣往往是维持现状的至尊法宝。

我俩都是激情派。好的时候,能二十四小时腻歪在沙发里不吃不喝,你亲我一下,我舔你一口,以此维持长达一天的欢乐。王二偶尔给我唱情歌,将我俩的名字编到歌词中。不好的时候很恐怖,吵架、摔碗砸锅,我的习惯性动作是拿包穿衣欲摔门而去,他负责将我拖回来,一把摔到床垫上。然后换他摔门而去,开始长达半个月的冷战。

王二从来都不打我,可总能轻而易举将我骂哭。我哭,一定不是因为委屈伤心,只是以此发泄未燃尽的怒火罢了。

有天闲来无事,我俩钻在被子里听相声。我突然按下了暂停键,问王二最喜欢哪首歌。王二想都没想,说《最炫民族风》。

我以为他开玩笑,接着调侃道:“《最炫民族风》?看你长得白白净净一表人才,审美竟然如此重俗!”

他皱了皱眉:“你懂个屁!只有我最爱的女人才有资格和我对唱这首歌!”

王二从前爱过一个女孩儿,是能为之抛头颅洒热血、很爱很爱的那种。这事儿是我们刚认识的时候聊起来的。也是通过这事儿,我确定自己并不是他的最终选择。因为如果你真的很想全心拥有一个人,你是不会毫无掩饰地将那些情深不寿的过往告诉对方的。

王二说他俩是大学同学,他对她一见钟情,马不停蹄追了两年。他们将青春里最美好的那段时光拱手献给了暧昧,讲过海誓山盟,也曾扎在广场的人群中一起新年倒数。最后一个寒假的情人节,她进了几百支玫瑰花在街头摆摊儿贩卖,后来还是王二打电话呼朋唤友,将那些玫瑰一抢而空。

暧昧来暧昧去,眼看大四毕业,不料姑娘转身去迪拜投奔大姨妈了。王二为此低迷了好长时间,他甚至将家里全部时钟调成了迪拜时间。

拖拖拉拉一年半,这事儿也就无疾而终了。

为了使自己看上去没那么被动,稍有动荡,我就对王二摆出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要说我俩最有默契的时候,应该是在吵架过后,我选择冷酷到底,他则很是配合地陪我冷酷。于是,接下来的那些天,我忍着憋着,心内一片凄风苦雨,他却不以为然,和狐朋狗友们继续吃着喝着,游着浪着。

不知为何,我们好像从来没问过对方爱与不爱,也从未因此事纠结过。可能是觉得对方不配,或者是觉得自己不配,又或者是因为“爱”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太过遥远又虚无的词。

那之后不久,朋友们相邀去唱K,主要是为了庆祝狐朋二号和狗友B先生的结婚周年。如此隆重的场合,我当然得全副武装欣然前往了!

一上来,大家让我和王二合唱一首。王二二话不说,点了《广岛之恋》。他跟大家解释说,这首歌最贴合我俩的境遇了!

可我怎么听都觉得这歌是在讲一夜情。

后来进来了一个女孩儿,穿连衣裙,短发齐肩,身材颀长,样貌姣好。可不知为什么,她推门的瞬间,大家都安静下来,大眼儿瞪小眼儿地两两相望。

看来他们之间很熟,那女孩儿先是站在门口跟大家打了一圈儿招呼,紧接着径直走到王二面前,站定—“我回来了。”她说。

“你回来了……好久不见。”王二说这话的时候,没有抬头。可很显然,他面露讶然,言语迟疑。眼看着他就要热泪了,我赶紧坐过去,用大半个胸脯围住他的胳膊。

“这是你女朋友?”姑娘问。

王二挪了挪身子,他没否认却也没点头。

我跟冰雕似的坐在那儿不敢轻举妄动。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人围上来打圆场,其他人见风使舵,争相起哄说什么老友相逢歌一首。王二没推脱,沉默了一阵,上前点了《最炫民族风》。虽然跑调严重,却也不影响他帅得惊心动魄。

瞬间,我的心凉透了。其实我一开始就猜到了那姑娘是谁,从她看他的第一个眼神开始。直到他将话筒递到她手上,一个声音在我的耳边萦绕—“只有我最爱的女人才有资格和我对唱这首歌……”

从店里出来,王二说要先送连衣裙小姐回家,让我坐B先生的车,或者在门口等他拐回来接我。

我和连衣裙小姐异口同声:“不用了。”说着,她扭头上了不远处的一辆SUV,我转身就往地铁站的方向走,可令人气愤的是,王二竟没有追过来将我拉住。

我推开家门的时候,王二已经在客厅沙发坐了好一会儿了。我憋了半天轰出一句:“我们分手。”

王二说:“这么点儿屁事儿用得着小题大做么?”

我说:“对你事儿小,对我事儿大,哽在这儿难受。”

王二说:“你听我解释不?”

我说:“跟这无关。觉得你那群屎屁尿的朋友挺无聊的,我不想一辈子活在这种氛围中。”

这话刚出口,我就后悔了。一辈子?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在人家心里,这恐怕仅仅是一桩欢场交易!我管你生活,你卖笑给我,这就perfect了。可也是那一刻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是想要和王二过一辈子的,我好像真的爱上他了。

想到这儿,我更难受了,用力踢掉鞋子冲进了卧室。

那一觉睡得很累,王二在我梦里一直跑,我跟在后面一边飙泪一边追。

第二天,我一气之下从他家搬了出去,都走出数里远了,一抬头,才发现自己在这座不算熟悉的城市里举目无亲。我打开通讯录挨个儿翻,扳着指头数有能力收留我的人。算到最后,我还是按下了李某的号码。

李某接起电话,像是早有准备,先是人模狗样说了声“嗨”,跟着来了句:“我早说过,咱们这样的人,柴米油盐是捆不住的,你俩谁踢的谁?”

我一听,气不打一处来:“你他妈不风凉就不会说话了么?”

“还要怎么好好儿说,小姐,你都要睡大街了还这么理直气壮?”

“这叫气节!懂么?”

“先得活得滋润才有资格谈气节,搬来和我一起住?”

“好马不吃回头草!”

“原来你是马啊!我以为你是狼呢!”

……

在我的欲拒还迎、挑三拣四之下,李某从工作室给我腾出一间房,屁股点儿大,暂时救急,确保我在找到下一个男人之前不至于流落街头。以如此手法处理与前任间的关系,我打心眼儿里怀疑自己到底爱没爱过他。

我找李某诉苦,秉持一副凄风苦雨的面孔。李某问我:“你说你好好儿一姑娘,长相端正,教养良好,干吗把自己伪装得那么混账、那么恶俗呢?”

我说:“用物质掩饰真心啊,害怕受伤!还不是因为像你这样的男人太多!”

李某说:“关我什么事儿啊!不过你是该计划一下以后。”

我说:“春宵一度值千金,多打一炮是一炮。你将生活计划到六十岁,可不到三十岁就挂了,呕心沥血有何用?”

“你这人生观有点儿低迷啊!”

“你懂个屁,这叫现实!和你这种靠精神救济活着的人讲不通。”

不想李某一声冷笑:“闹得差不多就够了,该回去还得回去的。”

我说:“我提的分手,现在又往人家身上贴,多没尊严啊!”

“傍大款是不需要尊严的!”

“可是爱情需要啊!”

李某一惊:“你爱上他了?”

我没吭声,眼泪掉了几颗。

“那更应该回去了,讲清楚才是万全之策。”

“回什么啊!在他眼里,我就是一品相一般的爱情陪跑员,现在主力选手回归了,我只能被迫退赛。”这其中发生的一切,统统令我始料未及。王二送了我一根软肋,却吝啬于赠我一副盔甲。

那段时间,王二打了很多通电话,可我从来不接。其实是害怕,我怕他说出那句实至名归的“分手”,我怕自己一时冲动找根白绫吊死,我知道自己根本无法理性面对。

李某调侃我:“呦,你不说自己是马么?怎么又变成鸵鸟了?”

李某在公司给我找了份做校对的兼职,我白天工作,闲来搞搞创作。大半夜坐在楼下酒吧和他聊梦想,聊人生,看他泡尽各色小妞。

有那么几个瞬间,我觉得李某似乎没那么恶毒,与这座城市所有的红男绿女一样,那绘尽声色犬马的面具之下,刻着活生生的孤独。

就这样走走游游,好不容易挨到了情人节。狐朋二号叫我去唱K。我一口拒绝,说自己见不得人秀恩爱,以后都只过清明和光棍节。可话没出口,便被B先生夫妻俩从对街酒吧硬生生拽了出来。

等被拖进了包厢,我环视三圈才发现王二也在场。眩晕之余,尴尬深不可测。常唱的那几首歌B先生已经帮我点好了。我拿起话筒,吼得撕心裂肺口水狂飙,而王二似刀裁的轮廓在黑暗中闪烁。我回头看了一眼,眼泪差点儿跟着飙出来。

等到我们差不多都尽兴了,大家起哄让坐在角落里的王二唱首《死了都要爱》或者《广岛之恋》。王二沉默了一下,长舒一口气,干脆将二郎腿放下,移驾电唱机旁边。

没一会儿,他走过来,拿起话筒,又很是不耐烦地将另一只递给我。紧跟着,前奏响起来—《最炫民族风》。

我一下子就反应过来了,与此同时竟然有热泪的冲动!

王二将话筒举至唇边,就着音乐凝视我的眼睛:“我跟你说过吧,只有我爱的女人才配和我唱这首歌。”

“那……那个短发姑娘呢?”

“哪个短发姑娘?”

看他摆出一副虚与委蛇、拒事实于千里之外的阵仗,我立马气血上涌,抓起手包要走,却被凌空抱住。王二钳住我的肩,使出一个“我吃定你了”的眼色,说:“错过的风景会过期,路过的站台回不去。你懂不懂?嗯?”

我冷静下来,决定听他把话说完。

“我觉得,有时候和你在一起会变得很蠢,可那又能怎么样呢?那也掩盖不了我喜欢和你在一起的事实啊!我愿意和你这么怡然自得地蠢下去,蠢到死也无妨!”

原来,真正完美的爱情是不需要人教的。自己经历过,才知道它是什么样子;经过不同的人,才能知道自己是什么样子。

唯有岁月不可留,好在它也不会轻易将你辜负。

最终,我和王二达成协议,做彼此最后的爱情陪跑员。陪多久呢?就以此生为限好了。

爱你的样子很倾城

这世界颠沛叵测,生命的脉络起承转合。

等到一切繁华褪去,生活的真相如同海潮退去裸露于海滩的岩石,

锋利、腥咸,潮湿,左右逢源……

多年以后,他藏在时光的隧道里,窥探着光阴,贩卖着曾经。午夜钟声敲响的一瞬,我站在命运的齿轮上,手持风尘,以此铭记那段被前尘放逐的时光。

我第一次见到安河,是在Allen的卧室门口。彼时,他仍是Allen的对号先生。

那是我与Allen合租的第一年,我们都还在哲学院读书。可Allen与我不同,她习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生来就是一位金光闪闪的小公主。

而当我询问她为什么家境优渥却偏偏搬来普通公寓与人合租的时候,她满脸坦诚地回答说,自己初来布拉格,需要一棵像我这样的大树。

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正坐在客厅修理一只坏了的吐司机,Allen突然打道回府。她推开门,二话不说冲上来抱住我的肩:“我回来了!”

我周身一怔,小锤子差点儿砸到手。

“这么早!怎么……”

话音没落,一具西装革履的雄性身影出现在了大门外。

Allen小跑到男人身边,邀他进来,然后郑重介绍:“这位是安河。”说着又转身眨了眼睛,“我室友。”

男人冲我微笑,露出浅而性感的鱼尾纹。他笑起来祥和而光芒万丈,令人很容易便联想到了阿波罗。

我邀他在沙发上坐下,问他要不要喝点儿什么。他摇摇头,说自己还有事儿,拿了东西马上就走。

就在这时候,Allen从卧室走出来,怀里抱着一盆仙人掌。我朝花盆看过去,只见那仙人掌周身被一团花呼呼的毛线包裹,最上端还挂着顶巴拿马式小草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