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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指着那盆造型诡异的花,幽幽问道:“你把它怎么了?”

Allen的目光打我身上一跃而过,不由落向安河:“听说它来自撒哈拉,怕它冻着,给它织了件毛衣,怕它晒蔫儿,就给它戴了顶小草帽。后来觉得之前的陶盆花样太单调,又给它配了只波西米亚风手绘花盆。怎么样,喜欢吗?”

我正欲开口说“难看”,不料安河上前两步,接过她手上的植物,顺势抛下一串含情脉脉的眼神:“特别喜欢!它的确比之前好看了很多。”

后来,Allen将男人送出门,转身将我扑倒在沙发上,高声欢呼着:“我恋爱了!”

虽然有所预期,可我还是花了十秒钟来消化这句话,然后目瞪口呆地看向她:“你竟然喜欢大叔?!”

她将怀里的一瓶Miu Miu香水抛过来:“因为我是小萝莉啊!来,小礼物。笑一个!”

Allen的新男友叫安河,是个背景不明的纨绔子弟,他大她七八岁,在一家法国上市公司做项目经理。

Allen说她很喜欢他叫自己名字时候的样子—稍稍咧开唇角,舌尖轻轻卷起,配上梁朝伟式的忧郁眼神,含情脉脉,满怀春风三十里。

他俩的相遇也极具戏剧性。半个月前的一天,Allen深夜飙车回家,路过麦当劳正好下车买了杯咖啡。从店里出来没走几步鞋跟儿断了。她扭了脚,咖啡撒了一地,抱怨之余,只好很是狼狈地坐在花坛边休息。

就在这时候,他走了过来,将自己的咖啡递给她,弯下身子扶她回车里。他和她不像,他稳重,她跳脱,可能正是因为截然不同,所以才被彼此深深吸引住。他们整整一路都在聊巴塞罗那的海滩和威尼斯附近的彩色岛屿。

后来,他将她送回到家门口,停好车,转身往地铁走。

Allen没忍住,上前拥抱了他。

“后来,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整整一个周,他每天都会约我出去,带我坐摩天轮,带我去吃冰激凌。看电影的时候,他会全程拉着我的手,他的手掌温暖厚重,我觉得他是真的喜欢我。”

“所谓一见钟情,不过是臆想与现实重合而已。可我也始终固执地认为,所谓日久生情,生出的是友情或亲情。而一见钟情,才是纯粹的、惊心动魄的爱情。”

Allen一听,立刻拍手叫好:“所以,你也觉得我俩是牛郎织女、天作之合喽?”

我冲她吐了吐舌头:“你俩不光天作之合,还可歌可泣!鬼斧神工!别臭美了,你根本不了解他,现在说这话还太早!”

大概在三月初的那段日子里,我因为工作不顺,极度沮丧。兴许是绝处逢生,就在我即将down入谷底的时候,接到了安河的电话。

他说他要来布拉格出差,刚刚落脚酒店,不凑巧,恰逢Allen回国度假。

安河约我出去坐坐,去高堡花园散步或者在总统府看塔城夜色。兴许是低落感作祟,我竟鬼使神差般暗暗答应下来。

也是到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彼时,他与Allen陷入冷战已然两周之久。

放下电话,我站在窗前,对着满眼夜色发了个漫长的呆,随即整装出门,乘地铁来到希尔顿前门。

见到安河的时候,已经晚上十点十八分。他租了辆MINI小跑,穿过膝风衣跟一件崭新的休闲衬衫,满身清爽,凑近了闻,周身弥漫着Bleu De Chanel 的味道。

我们在街角的地中海式小酒馆喝了茴香酒。其间,他拿起桌角的宣传单漫不经心地翻看,终了,提议去相邻街区的春季游乐场。

游乐场就要打烊。近处的几个项目都已停止揽客,月光清明,人影稀落。

我裹着外套从车上跳下来,安河从后备厢拿出苏打水随手递上。接着,他一边锁车一边随口问我,有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项目。

我咧嘴笑,不禁脱口而出:“海盗船、鬼屋和过山车。不过,我已经很多年没来过游乐园了。”

安河会心一笑,眼角呈现出几道好看的鱼尾纹。

“想不到我们的爱好竟如此类似,对了,那你有没有在夜里坐过过山车?”

在夜里?我努力回忆。

“应该……没有。”我用力摇头。

他若有所思地耸了耸肩,与此同时轻启其齿:“夜里坐过山车可是别有一番趣味,黑暗会将恐惧放大,刺激感更加迅猛。”

他说着,扭过头来看我:“要知道,人类的热情很容易疲于风平浪静。你如此,我如此,他们亦如此。不过,Allen喜欢旋转木马和摩天轮,可那些项目真的不适合男人!”

听他话锋一转,我心底里一沉,说不上是什么滋味。

“其实我也喜欢摩天轮呀!”这句话在体内来回翻滚,可最终也没能说出口。

安河大步流星地走在前面,我跟在他被灯光拉长的影子里。看着道路两边五颜六色的霓虹,不由心生感慨。

我们常常忙碌到呼吸急促,没空留意车水马龙,甚至连爱欲都只是浮光掠影,对理解就真的没那么多诉求了。后来,也渐渐意识到痛苦并不会因为谁的理解而活血化瘀,真正的懂得,是物以稀为贵。况且人人都是绝缘体,各有星辰暗月,又怎会全然明了?

恰恰一阵夜风拂面而来,将我的思绪翻乱。

在入口处刷了票,管理员好心提醒我们这是最后一轮,夜里可见度低,危险系数高,一定要系牢安全带。

安河调整了坐姿,解开衬衣最上方的一颗纽扣,随手将领带甩过肩。

我们坐在最前排,放眼望去,层次鲜明的黑暗在眼前铺展开。小火车向轨道上方缓慢攀行,爬至最高点,短暂停留。

安河碰碰我的胳膊,示意我睁开眼睛往前看—远处的冷山,近处的万家灯火,臆想中的危机四伏,黑暗与霓虹勾勒出这座城市模糊而好看的轮廓。

我正流连着此番美景,哪知车身陡然一落,紧接着朝坡下俯冲。

剧烈的失重感裹挟着我,一帧又一帧的黑夜自耳边呼啸而过,我开口,想要尖叫,却被巨大的气流与恐惧胁迫,半张着嘴却发不出任何声响……

一直到游戏结束,巨大的欢乐与膨胀的恐惧统统偃旗息鼓,我们并肩从游乐场晃出来,我要往南走,准备伸手打车,安河说他正好顺路,可以载我一程。

这便是我与安河的开始,他满脸倦意,却依旧冲我笑得温柔:“来巴黎,这里有摩天轮和塞纳河。”

其实很早之前,早在初次相见,当我站在Allen的对面,抬眼看向一旁的安河的时候,我便知道,我跟Allen之间的友谊,就要行至穷途末路。

那之后的第三个周末,我拖着单薄的行李降落戴高乐机场。安河来接我,阳光在他的衬衫上留下好看的光斑,明媚满身,简直就是人间凶器。

就这样,我在暧昧不明的光景里,在距离铁塔不远的公寓安顿了下来。

最初,他分给我一个茶杯、一副刀叉、一层抽屉、一层冰箱,后来,我得到了半张沙发、半间卧房、半间浴室、半间厨房……最后,他甚至将唯一一把连着信箱的备用钥匙交给了我。

在这样循序渐进的暧昧里,不知不觉间,安河成了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他带我去买雨靴跟衬衫,我们就那样旁若无人地行走在声色犬马的香榭丽舍大道上,我轻轻挽住他的手臂,与他分享同一杯咖啡或同一支甜筒,如真正的恋人一般。

而从来到巴黎那天起,Allen这个名字就再也没在我们之间出现过。令我欲言又止的,是愧疚跟恐惧;而令他三缄其口的,兴许是短暂的遗忘,或是骨子里的贪玩与风流。

直到有一天,我支支吾吾问起Allen的时候,安河满脸郑重地跟我说,早在Allen回国不久,他们就已经和平分手。

当我满脸讶然地仰起头,试图诉说自己的惊奇的时候,他垂头,吻了我。

我对这世界的态度是不懂装懂,明明单纯却假装世故。偶尔咬牙切齿,偶尔怒目而视。而安河恰恰与我相反,他明明看清了世事的真相,却还是一如既往地持以笑容面对整个世界。

于是,我们彼此吸引,如同两个陌生而独立的个体,随波逐流,却偏偏撞在了一起。

那段时光,无疑是我在巴黎最最快乐的时光。我与他,头顶塞纳河南岸的阳光,坐在窗台上举杯相邀,远眺铁塔。

我们像恋人那样生活,然而谁都没有开口提起过爱上谁。我想要为他倾尽少女心,我甚至觉得自己就是一颗糖果,想象着吃完后他便会爱上我。

这期间,我的确收到了Allen打来的几通电话,却犹豫再三通通挂掉。后来一次,我决定拨回去,而在此之前,我无比认真地准备了一番凛冽言辞,它们至少听上去能够令我显得理直气壮不少。

我反反复复练习,甚至强调了字里行间的气息,然而就在电话接通的那一刻,突如其来的愧疚使我败下阵来。

Allen说她回到布拉格,却发现我不在家。慌乱之中,我借口说自己在斯特拉斯堡。

Allen仿佛听出了些许端倪,一再追问,我不得不瞒天过海,欺骗她说自己来这里拜访一位刚刚出国工作的朋友。

在我以假乱真的描述之下,她似乎是相信了,叮咛几句便挂了电话。

没错,我对Allen说了谎。我无法对她坦诚,更无法对自己坦诚。我像是接过一根接力棒那般接手了朋友的爱情,我为此欢呼雀跃,却无法与她分享。

四月末的一天,安河送了我一辆崭新的城市自行车,荷兰款,清新的薄荷绿色。我兴致勃勃地将它推出门,二话没说便从公寓一口气骑到了塞纳河畔。一路上赶尽风尘,快乐地就要飞起来!

接下来的几天,我给它装饰上车轮星星跟鲜花,陷入了满街溜达的好时光。那时候,我认定了自己是位劈风斩月的女骑士,而这辆自行车,便是安河送给我的高头大马。

白天,他去公司上班,我在卢浮宫附近的咖啡馆完成一天的写作,骑着漂亮的自行车在小巷中自由穿梭。

晚上回到家,我们拉开啤酒或香槟,将零食、小菜一一端上桌,打开电视,将生涩的法语新闻当作戏剧来听,声声入耳,仿佛海誓山盟,简直从头幸福到脚。

有时候,安河会带我去家后的花园散步,或者倒在沙发上翻看一本天文学的书。我呢,则躺在他为我编织的梦幻里,享受着爱情中的一花一雨、一尘一木。我们用马克杯干掉红酒和香槟,也曾在晚饭过后碗都来不及洗,火急火燎地夺门而出,只为追赶一场盛大的日落。

因此,在二十五岁这一年,我的梦是粉色的,理想是粉色的,爱情是粉色的,生活也是粉色的。我固执地以为,这世界的纷纷扰扰与我无关,巴黎本该是没有忧伤的。窗外的波涛汹涌与我无关,我只需要安河,需要与他在风平浪静之中携手余生。

那之前,我以布拉格为根据地,在欧洲四处漂泊。我没有家,却四海为家。我自诩为爱情中享乐至上的女英雄,没想到却成了安河怀中的俘虏。游乐场那晚,当他在无尽的黑暗之中看向我的眼睛,我就知道,无论我如何努力,都再也闯不出他的铜墙铁壁。

安河有一张废弃很久的工作台,由一块完整的原木木板裁成,纹路好看,手感舒适。

五月的阳光很是慷慨。我一时兴起,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将桌子从地下室搬上楼,挪至窗边。以至于那个夏天,每晚我都会敞开窗户叉开腿,拨着凌乱的琴弦,面对整个巴黎的夜色放声高歌。

安河总是倚在柔软的布艺沙发里,手捧杂志,静静看着我的背影,看我爱他越来越深,看夜色越来越迷离……

每每唱完歌,我便放下尤克里里,蹲在长桌上张开双臂,他抛给我一个佯装无奈的眼神,站起身,将我从桌上抱下来,接着垂下头,给我一串咬牙切齿的吻。

我也曾屡屡提出自己要回布拉格,否则,想必这“C’est la vie”式的声色犬马会将我满腔难得的雄心壮志生吞活剥!

可安河,却屡屡拦住我的腰,用一个拥抱将我留下来。

他说,亲爱的,留下来。留在法兰西,留在我的生命里……

然而好景不长,这看似一马平川的一切被Allen的强势回归打破。

她从朋友那儿听说我与安河的事,赶来巴黎与我见面,我犹豫再三,最终还是瞒着安河,暗暗答应了下来。

我们约在卢浮宫对街的咖啡店,下午三点半,我骑着自行车准时赴约。

一上来,Allen梨花带雨地对我说了很多感人肺腑的话,大意是要我放开双手,还他们自由,替她劝安河回心转意之类的。待好话说尽,看我依旧无动于衷,毫无妥协之意,她便换以恶语相加。

兴许是羞耻作祟,我说服自己的内心,听她一字一句将话说完,一忍再忍,却最终没能忍下来。

当她撂下那句:“无论爱与不爱,我都会重新将他夺回来!”之后,我颤抖着声音将她的话打断,起身进卫生间冲了脸,抬头看向镜中哭花了妆的自己,突然觉得爱情面前人人平等,好像也没什么好愧疚,更没什么好悲哀。

我痛定思痛,重新冲回大厅,在她喝着咖啡,用法式发音骂出一连串脏话之后,我端起桌角喝了一半的浓汤,想都没想便闭眼泼了下去……

尖叫声、呼喊声、斥责声,声声入耳,在我的脑海深处搅作一团。

我拎包,埋单,冲出大门,从街边的树下推过自行车,不顾一切地往家的方向狂奔。十字路口,一个急刹车,我腾空而起,分秒之间,仿似翻山越岭。

后来的后来,直到天光散尽,我瘸着腿,坐在河边,看着眼前心爱的自行车,轻抚自己摔伤的膝盖,痛哭失声。

回到家,安河已经等了很久。我一直在哭泣。安河沉默着帮我包扎了伤口,又喂我吃了水溶阿司匹林。他放我在沙发上躺下来,紧迫询问发生了什么。

这一天实在太过漫长。我原本想将所发生的一切和盘托出,可话到嘴边,却又生生咽了下去。

我有我的挣扎,就像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恐惧。我害怕安河听到Allen的名字便回心转意,我怕他留给我一个满怀歉意的眼神,接着快马加鞭地回到只属于他们的过去。

“我没事,只是拐弯的时候分了心,不小心从车上甩了出去。”

安河若有所思地看我,我却想方设法地回避着他的目光。

后来,他不再追问,一如既往地亲吻了我的额头,然后起身去书房。

有人说,人性在夜间是最脆弱的。运气好的话可以安心睡去,运气不好的话就得与内心敏感焦躁的自己誓死拼杀,一直等到将所有思绪杀得片甲不留,才能勉强合上眼睛。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在法兰西的午夜,在塞纳河的星影里。面对着整座城市的浮光掠影,我彻夜辗转。

还记得当我夺门而出的时候,Allen跟我说过的最后一句话,那是一句脏话,足够刻薄也足够锋利。可我却还是愿意将它当作一声深情款款的“再见”来听,至少说明我们的关系还未被现实撞得血肉模糊,至少我们还保留了美好的过去……

哪料那事之后,我的心虚,似乎加重了我的疑虑。

当安河因为加班而晚归,当他因为会议挂断我的电话,当我们的约会因半道杀出的公务而取消,我的假想敌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了我的恐惧里。

我开始不自持地冲安河大吼大叫,我的无名火在生活的缝隙里熊熊燃烧。我们的关系告急,没完没了地周旋在无谓的冷战与唇枪舌剑中。

我开始胡搅蛮缠,开始无缘由地歇斯底里,亦或抓住某些尚未明了的蛛丝马迹死死不放。

起初,安河屡屡将我拥入怀中,一面用言语使我冷静,一面用胡楂轻抚我的额头。后来,他习惯了退身去阳台抽烟,隔着厚厚的玻璃,力不从心地看着我的一脸乱象,接着重重叹息着,转身向夜色。

在安河日益冷漠的背影里,我开始莫名其妙地掉眼泪。

可往往鼻涕还没擦干,便被他一脸心疼地拉进公寓楼下的便利店,我们买两支冰激凌,相同的口味,一大一小,他漫不经心地甩出张百欧大钞,店员说没得找,后来还得手法娴熟地掏出我的小熊零钱包。

就这样,我们凭借一支口味奇特的冰激凌,迅速冰释前嫌。他拉着我,我舔着冰激凌,沿着公寓门前的大街一直走,一直走,听说这条路的尽头便是塞纳河。我试着前进过,可是因为电缆维修,道路封锁。

反观眼前的一切,事实上我比任何人都清楚,我的跃跃欲试,不过是为了平复自己内心的不安;我的“意气风发”,不过是为了麻痹噬骨的焦灼。

后来的一次,我们开车去布鲁塞尔过周末,一路上放着王若琳版的Lemon Tree,我觉得那首歌曲中所有的快乐加起来都不足以形容我内心巨大的欢愉。

当我们来到比利时,旧的世界会被抛至脑后,新的世界近在眼前。虽然只有两天,可两天足矣。

文艺片里一定要有一位善于受虐且乐此不疲的女主角。没错,我就是这样的姑娘。我以为爱恨别离不过是情场常事,兜兜转转反正都是要转回原地的。

我以为自己像一把顽劣的野草,刀枪不入,百毒不侵。我在欧洲的旷野上自生自灭,就算心碎一万次,也抵不过春风吹又生。

可一直到遇见安河,眼前的世界变得敏感而脆弱。

当我大口喝酒,放声高歌,或者因为一点点小事痛哭流涕,愤怒到想要对全世界竖起中指的时候,余光里,我清楚地看到安河正轻轻张开双臂,静静地等待给我一个随时随处的拥抱。

九月的一天,安河很晚才回到家。那期间我也曾给他打过几通电话,他却都以“应酬”“在忙”为由,敷衍几句便草草挂断了。

这一切的一切似乎在暗示着什么。我往威士忌里加冰,然后躺进沙发里,喝了很多,却依旧无法抑制内心的忐忑。

十二点刚过,安河扭开了门锁,他冲进浴室,洗去满身酒气,接着走进了卧室并带上了门,却从未正眼看我。

良久,当我鼓足勇气走进卧室,欲开口询问,怎料他已经睡得安然。我无计可施,只好悻悻在他身边躺下来。

第二天一早,吃完吐司和煎蛋,他沉默着开车上班。我在阳台浇花的时候,很意外地收到了Allen的消息。滑开页面,呈现在眼底的是两张照片—灯光昏暗的吧台前,她环着安河的肩,安河则红着眼。

我查看了时间,正是十二个小时之前。

顷刻间,我的理智被强烈的视觉冲击摧毁。我从桌角夺过手机,照着那串熟悉的号码摁下了通话键。可就在下一秒,我的愤怒戛然而止。

我扔掉手机,冲了冷水澡,迫使自己冷静下来。转念一想,将那两张照片转发给了他。果然,没过半小时,安河回到了家。

他试图解释,却被我不分青红皂白的歇斯底里所击败。他用力扯开领带,焦躁迫使他在原地大步徘徊。

当我抛出一连串长而无理的锋言厉语对他恶意相讥的时候,安河终于受不了了。他一把将我拽至胸前,紧接着,一记响亮的耳光生生落了下来。

我面前的安河,一改往日的温柔,面色狰狞,怒发冲冠,像极了一头洪水猛兽。

在他虎视眈眈的目光中,我狠狠怔住。少顷,我捂着脸,拖鞋都没来得及换便冲出了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