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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没钱,就与新房无缘。这是整个世界的法则—No Money,No Honey!Tomi倒没觉察到什么,他与厨子男友爱得如火如荼。那时候,我已经适应了欧洲好山好水好无聊的生活。总结起来无非就是:自娱自乐自慰自作。

生日那天,Tomi送我一张他的自画像,还将一支价格高昂的粉红小棒棒塞到我的手上。我死活不要,他却劝我说:“这个跟牙刷一样哦,刷刷心理更健康哟!”妈呀,难道我已经窘迫到要一个“取向不明星人”来同情我的精神生活了么?

认识鲁道夫,是因为Tomi朋友组织的一次聚会。刚才走到酒吧门口,我就听到有人高声喊着:“啊—宫保鸡丁!鱼香肉丝!售票处!天安门!啊—我爱中国!”

与此同时,一个脑袋和肚子一样圆滚滚的洋人向着我阔步走来。

Tomi突然跳到我面前,将双手从胸口一字划开:“Surprise,小蜜蜂!他是我的朋友鲁道夫,孔子学院的学生,会中文哦!”

经过一晚上的摸来摸去、暧昧不清,我俩的关系算是草草确定下来。最先是Tomi在Facebook上发了消息:“我们家的小蜜蜂恋爱了!”

鲁道夫是个建筑大师,睿智、肃穆。他有自己的公寓,在近郊。房子本是买来跟未婚妻结婚用的,结果盼得苦尽甘来日,未婚妻却没挣扎过最后一刻,和上司远走他乡了。

最初的那段时间,我们相处得不算舒坦。鲁道夫邀我吃饭、散步、看电影,我偶尔去他那里住。可他不会像Tomi那样帮我挤牙膏,不会声情并茂地陪我说话,也不会穿着睡衣给我送自调鸡尾酒。

而令我高兴的是,我俩的沟通方式是国际化的:捷语说不通说中文,中文说不通就换英文,要是英文再不行就比手势,再不济,就将几种方式混合在一起。

我和鲁道夫之间始终维持着相当融洽的关系。不是因为我温柔他谦和,而是沟通障碍所迫,骂人的词儿掌握太少。有时候他生气,声情并茂连爆一串儿,末了,我满脸无辜地问句:“What?”他的火气立马烟消云散,自言自语几句也就过去了。

有的时候我们各执一词,驴同马讲,吵到最后无法收场,二话不说直接上床。再后来我俩也懒得瞎比画了,无民族无国界,一炮泯恩仇永远是缓和男女关系的制胜法宝。

不是涉及不到原则性问题,只因为说不清楚干脆避开。当然,我们也有因日常琐碎擦枪走火的时候。比如有天早上他起迟了,为赶时间,一边刷牙一边跟我说:“亲爱的,难道你不能帮我拿一下剃须刀么?”

我说:“不,我能。”

“What?”

难道是:“能,我不?”

“What?”

或者是:“不,我能?”

我在这边歪着脑袋掰扯语法,他却忍无可忍从盥洗室冲了出来,一把将我推开。他的凶猛是情有可原的,住家那一站每隔二十分钟来一趟车,毫无疑问,那天他迟到了。

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到后来也就见怪不怪。当我俩沟通不畅的时候,他便很自觉地退避三舍。我也不多问,干脆闭嘴。当然,这得分情况,有时候,我也会直接扑上去缠住他一阵狂吻。

有一次,鲁道夫完成了一个大项目,说吃顿好的做庆祝。他自己备菜备料,同时递给我一张写了单词的小纸条要我去楼下小超市买黄油。

我进了超市,妈呀架子上满满当当全都是黄油,各种牌子,各种品种。我挑了一块儿尺寸里最胖的,价格里最瘦的拿上楼,兴致勃勃地拿给鲁道夫,他惊呼一声,差点儿背过气去—好吧,那是块儿猪油。

于是,那天我们吃了廉价猪油炖昂贵鳕鱼,伴着煮土豆,我觉得再多吃一块儿,我俩差不多要腻到地老天荒了!

没过一会儿,鲁道夫将甜品端出来—左一个右一个,拼凑着看,正好一对儿咪咪盘中坐。

饭后,我将锅碗瓢盆放进洗碗机,鲁道夫一边刮我的鼻子一边夸我“小笨蛋”,夸着夸着,我们就抱在一起了;抱着抱着,我们就亲上了。

我和鲁道夫越爱越深,对彼此的好奇促使这段爱情神速发展着,我的旅游签眼看着就要过期,他甚至承诺给我,会以最快的速度办理手续,娶我进门,定不会放马南山。

然而,就在我要搬去与鲁道夫一起住的时候,剧情发生了反转。

有一天,我在市中心星巴克买咖啡,猛地被人从背后拽住。我以为自己被劫持,差点放声大叫!与此同时,对方会摆出副无比狰狞的面孔:“你叫啊,叫啊,叫破了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想着想着,我一记右勾拳糊到了对方的脸上。他的眼镜随之滑落,并且毫无意外地,被我没落稳的左脚踩断了。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那男人目瞪口呆地看着我,胸前捧着副断了脚的眼镜,神情别提多无辜:“你是不是海瑭?我是霍然啊!你干吗假装不认识我?”

能叫出我名字的,兴许是拿着紫金红葫芦前来收我的,可敢于自报家门的,应该不是什么坏人。我端着咖啡,搜尽脑中一切有关这张面孔的信息,却什么都搜不出来。

“我不认识你啊!”

“怎么可能!我知道说出那些话是我不对,可我也是一时冲动。眼见不一定为实,我和清河之间那事儿就是个误会,你太敏感。”

“我真的不认识你,更不认识什么清河!”

“你再好好儿想想?”

我一再强调,他一定是认错人了,我不但不认识霍然,也不认识虽然、依然、既然、孜然。

可是对方全然没有妥协之意,他招呼我在落地窗边坐下。我觉得这人真好玩儿,便开门见山:“看你这副派头,是来旅行的吧?是一国游啊还是多国连排游啊?”

“我是来欧洲找我女朋友的。”他低头摆弄镜架,试图将它们拼起来。

“对不起啊,我赔你眼镜!”

“没关系,我还有一副应急的。我是来找我女朋友的。”

“找女友找到欧洲来了?看不出来啊,泡得还挺长远!”

“我是来欧洲找我女朋友的!”他重复到第三遍,抬起头紧紧盯住我。

“先生,我不聋,您别老重复一句成么?”

“我来找我女朋友,海瑭,你就是我女朋友!”说着,他的左手就搭上了我的肩膀。

妈呀,有认干爹的,有认亲妈的,可第一次遇见漂洋过海乱认女友的。难不成,我被牵扯进了一起蓄谋已久的国际人口贩卖案?

“先生,饭能乱吃,话能乱说,女友可是不能乱认的!更何况我已经有男朋友了,很强壮的!小心把你剁成肉酱扔到河里喂大鱼!”

他看我的眼神很怪,有点儿像痛彻心扉的变态。我咖啡也不喝了,杯子往桌上一扔,站起身拔足欲逃。不料,那男的一个眼疾手快,将我摁回到了座位上。

“你怎么这么快就有男友了?海瑭,这像什么话呀?排队也得有先来后到吧?难道欧洲就没有王法了?”

“咱俩素不相识,跟你有关系么?你这人是不是有病?”我装出一副气壮山河的姿态,其实已经快要吓虚脱了。

“他跟我没关系,可你跟我有关系啊!”

“我跟你说,我最近得了失忆症,自己怎么到这儿的都想不起来,我凭什么相信你?”

“你见过跋山涉水来拐骗少女的么?更何况,我长得如此温文尔雅,像么?”说着,他撸起袖子拽起一条手绳给我看,“这个,你送我的!”

我很是诧异地拉开自己的袖子现场配对儿,果然,和捆在我手臂上的小红绳一模一样。看到对方诚意满满的脸,我迫使自己冷静下来。后来,为了证明自己说的是真的,他要我给他几天时间,和他同游布拉格。

那段时间,鲁道夫出差去阿尔卑斯山,无法及时联系。我回到家,想要和Tomi商量。当时,他正躲在画室作画。推门而入的瞬间,我俩不约而同被对方震慑到了。我看到……一个男人,赤身裸体披着一块红塑料布,对着镜子半蹲着,一面画画一面微笑。

我尖叫一声,将门“啪”一声摔上,过了一会儿,Tomi走出来。他穿好了衣服,一只粉红色的Hello Kitty又活蹦乱跳地出现在我面前。

“你别误会啊小蜜蜂,我暂时找不到模特,你也不让我画……”

“停停停!就当我刚才暂时性失明。对了,有事儿和你商量。”我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给Tomi听,又一脸担忧地等待答案。不想Tomi竟兴致盎然,他告诉我,这世界上好人永远比骗子多,既然这么有趣,不妨信了他。

于是,我的失忆成了这段旅程的导火索。

五天的时间,足够我们将整个布拉格翻个底儿朝天。可奇怪的是,霍然有一套自己的路线,我从一个智美兼并的导游,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跟屁虫。

那是一份超值的旅行计划,从城堡到广场,再到新城区,落脚点错乱无序,完全无迹可寻。霍然还有一张城市地图,上面密密麻麻做着标记。我细细研究了那份旅行清单,甚至开始相信他说的话,他并非来旅行,是来寻人的。

要在意大利店吃Cookie口味冰激凌、要到列侬墙标识左下角画桃心、在查理桥第七处神像下拍照,五点爬上城墙看日出,接一个绵延咸湿的法式热吻……

我只看了一眼就将最后一项拒绝掉了。孤单寡女的,蹲在城堡墙头行为不轨,成何体统?

“原来你未雨绸缪,在这条等着我!”

“有何不可?你可是我女朋友!”

“明明就是居心叵测!我保留怀疑态度!”

于是,在我的威逼利诱之下,最后一项被划掉了。

奇怪的是,很多时候我都觉得霍然似曾相识。比如我们去买咖啡,霍然帮我点单。我仓促丢下一句要拿铁便抢着去占位儿。过了一会儿他坐过来:“你的拿铁,低温、脱脂、多一份浓缩。”竟与我的喜好分毫未差。

再比如我俩去甜品店吃下午茶,好端端的一份Cheese Cake他硬要服务员将Cheese和Cake分开。服务员问:“Why?”霍然指着我:“她乳糖不耐。”

“你会读心术吗?还是专门调查过我?不然怎会对我的喜恶了若指掌?”

霍然特别深情地望住我:“我说了一百八十遍你是我女朋友你怎么就不信呢?”

每次他这么说,我都觉得自己受到了精神玷污,心情好的情况下立马闭嘴或者借势转移话题,心情不好照着他的裆部一脚踹过去。

白天有失了恋的痴情男照看,晚上回家和女性特征泛滥的花美男聊得火热,周末和洋男友爱得死去活来。几天过去,我竟开始享受这种交际花似的生活,甚至依赖起霍然对我的无微不至来。

第五天清晨,我起得很早。虽然最后一个项目被划掉了,可我还是陪他登上了布拉格城堡。我俩盘腿坐在宽阔的城墙上等日出,晨风拨乱了我的发,霍然很温柔地帮我理好。我看着他被阴影劈开的侧脸,竟有些恋恋不舍。

就在太阳从残余夜幕挣脱而出的瞬间,霍然回头吻了我。那个吻潮湿而绵延不绝,细细尝,竟然有往事的味道。

与此同时某个瞬间,我记忆的黑洞被点亮,一个学生模样的男孩子扶着眼镜冲我微笑。他说:“你好,我叫霍然,你也第一次来布拉格吗?“

接着,记忆以回潮之势涌进我的大脑—

“霍然,你的鞋带开了!”

“海瑭,我们租下河边的公寓好不好?”

“霍然,你的胡子长了,发型真难看!”

“海瑭,等到我跳槽成功咱们就结婚!”

“眼见为实,你还做什么抵赖?”

“你这样无理取闹,不如分手!”

回过神来的时候,霍然正将一枚指环套上我的左手,而我,竟没有拒绝。

“海瑭,你记不记得我们有过约定,如果某一天,我们在相识的地方再相遇,无论经历过多少离别心酸,都要不计前嫌重新来过!如今,既然布拉格为我们写下了新的起点,那就让我们再重新认识一次好不好?”

我看着他有些失神的眼睛,心生久别重逢的亲切。然而,突如其来的旧疾将话锋推向一边—

“对了,我想起来了!你和李清河在街边拥抱来着!”

“那是误会,是庆祝她升职!她抱了所有人,连看门老大爷和清洁大妈都没放过!”

“那你怎么知道我来布拉格的?我可没跟任何人说!”

“你划我的银行卡买的机票啊,你傻还是我傻?”

“我那是为了报复你!可是你恶语相击恶颜以对,你已经错过我了!”

“擦肩而过又如何?这地球是圆形的,只要我满怀爱与赤诚玩儿命追,就算是海角天边,追求十遍二十遍,我也还是会把你追到手。”说着,他抬头,用他那双琥珀色的眼睛看向我,纤细的下颚轻轻勾起。

对了,你们是不是想知道后来鲁道夫怎么样了?

我将事实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包括离奇的失忆以及旧爱的回归。他当下满怀诚意拥抱了我,除了深感遗憾,还敞开胸怀给我最美的祝福。后来,鲁道夫将那所房子卖掉了。

我终于明白,无论命运将我们引向何方,无论我们的成长留给过往怎样的痕迹,我们的生命都已经承认了彼此的存在,无论遗憾或侥幸,我们早已亲手将对方钉入自己心里。而在彼此消失之前,这一切都不会褪去。

好幸运,地球是圆形的。因为爱情,世上所有的错失良机、失之交臂、情非得已,统统会在你满腔孤勇、披荆斩棘的无畏追逐中跨山跨水不期而遇。

好幸运,无论咫尺天涯,始终有你伴我左右,一个转身便触手可及。

余笙有你

他在身边的时候,方圆十里之内,

风是甜的,天是蓝的,地狱如天堂,黑夜如双眼。

原野坦言要开去机场接安然的时候,祝余笙目光一怔。她没有说话,身子却向后缩了缩。还没等余笙说“好”,原野便径自在她额头印下轻轻一吻,接着穿好鞋子带上了门。就这样,在他义无反顾的背影中,余笙轻轻叹,回忆的碎屑自岁月深处席卷而来—

安然是原野的初恋,这个余笙最早知道。早在成年之前,早在上中学的时候。

他们三人是青春期的好友,那时候的祝余笙是只羽翼丰满却又顽劣叛逆的丑小鸭,安然则不同,她出自书香门第,喜欢穿象牙色的纱裙,俨然一只金光闪闪的小公主。

彼时的原野是位通晓金钟罩铁布衫的护花使者,成天守候在安然身侧,当然,屁股后面还坠着一条猎猎生风的小尾巴—祝余笙。

高三第一学期,安然因为学业忙成了一只原地打转的陀螺。祝余笙则不同,她一副随遇而安的模样,屁颠屁颠地跟在原野后面混吃混喝。

有天放假,原野来找她,开着一辆二手皮卡。

余笙提前接到他的电话,心脏“砰砰”跳成了小鹿。她冲进卫生间洗去浑身汗臭,又换了身新衣服。说新衣,也不过是裁到大腿的短裙,和胸口印着粉红顽皮豹跟一只小熊维尼的T恤。

除此之外,她还画了眼线跟唇彩,这番装扮果然奏效,令她看上去成熟了不少。她低头望了望电子手表,飞快奔下楼,隔着一扇大铁门,一眼便望见了原野。他将车窗摇到底,将三分之二的手臂伸向窗外,车内放着一首震耳欲聋的慢摇舞曲,他戴着墨镜抽着烟,像极了九十年代初港剧里的男主角。

余笙晃了晃神,稳步走上前。

原野衔起嘴角,几句寒暄,还没等她表达此番见面的愉悦,他便将一只木盒放到了她的手心—“给安然的生日礼物,帮我转交给她。”

余笙听闻,目光瞬间黯淡。可当他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她的目光又重新亮了起来。

交代完后,原野上车启动。余笙拍着窗户说:“喂,我从没坐过皮卡,能带我一小段路吗?我就到前面十字路口。”

原野挥了挥手,笑着点头。可当他打开前门车门的时候,她却指着货箱,歪着脑袋,问道:“我想坐这上面,可以吗?我怕以后都没有机会了。”

他跳下车,放下后面的挡板,刚想托住她的腰,却被她一把推开。余笙红了红脸颊,接着手脚并用翻身上去。

眉目拉风的祝余笙,头顶夕阳,仿佛坐在吉普赛式的大篷车上。她伸开双手,试图抓住迎面而来的风,可当她看到光线从指缝间溜走,当她低头看向自己空空如也的手,突如其来的伤感令她沮丧不已。

心底里,一个声音喃喃说着:“原野如风如尘,是你可望而不可即的。”

2008年9月12号,祝余笙的十八岁生日。彼时,她读高中,胸部还没完全发育,青春痘也未全然褪去,面孔却因急速生长而变得油腻。

她留毫无个性可言的短发,穿运动衣套装似的校服。原本就细弱的身躯,像是被装在空荡荡的枕头套里。

在感情上,她更是如同一只从未受到过任何表白的小鹿,目光单纯而坚定。

生日中午,爸爸从单位抽空回家,陪她吃了蛋糕吹了蜡烛,生日歌的末尾,她暗暗许了一个全然无迹可寻的愿望。

“我希望原野喜欢我啊,有对待安然的十分之一就足够了。”

她不知道它会不会实现,却执意默默念叨了七八遍。

晚上,她坐在自习室最后排的位子里,无心听课,举头望向窗外黑沉沉的麦田。同桌的安然,俨然一副成熟少女的姿态,兴许是天生丽质,她抢先长成了一颗饱满的麦穗。

她的指尖,拨弄着一支红色的水性笔,桌兜里敞开着一本辛波丝卡的诗集。

趁老师不注意,她将一只信封塞给余笙,与此同时将食指堵在嘴边,示意她别出声。

余笙将信封拆开来看,里面躺着一张小狗形状的卡片,背面还写着一行清丽娟秀的小字—余笙,生日快乐!与此一并奉上的,还有20元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