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十是被冷醒的,那时天已大亮,使用禁术的最大后遗症在这一刻突显出来。虽然眼睛已经勉强能够视物,听觉也在逐渐恢复当中,但是经脉内却空荡荡的,一丝内力也不曾留下。

这回真是成废人了。她缓缓吐出口气,心里却并不是如何难过。

身处的是一片绿色藤网上,藤网枝厚叶密,悬挂于两崖之间,上不见天,下不见底,云气飘浮在近旁,宛如一道天然的桥梁。风呼啸盘旋着从峰间灌进来,阴寒而凌冽,直吹得人浑身僵冷。若再继续在此处停留下去,不等脏腑内伤发作,人只怕已被冻死。

纪十不想死,但也并不去担心夏候衡的人是否会追来。她蓄积了些许力气后,便开始在藤桥上爬动,寻找着能够遮风的地方。花了许多力气,在动弹不得之前,倒真让她找到了个洞穴。

洞穴在一侧山壁上,半人来高,除了洞口处透入些许天光外,余下一片漆黑,不知几深。纪十没有力气去探查里面通向何方,是否有危险,爬进洞中后便昏沉沉睡了过去,直到一声清韵悠长的磬声传入梦中。

尚未睁开眼,她已知很不妥当,沉重的身体,滚烫的呼吸,干渴灼痛的喉咙,眼皮像压着铅般怎么也睁不开。不用想,在没有内力抵抗寒冷之后,她毫不意外地受了凉。

难道贼老天当真看不惯自己的所作所为,不肯干干脆脆让她坠崖死了,却是要留着在这与世隔绝的地方慢慢磨死?她讥讽地扯了扯唇角,而后拼尽全身力气,还是把眼睛睁开了。

视线仍有些模糊,太远的地方是一团模糊,近处则像蒙着一层红纱。此时从外面透进来的光线已经有些昏暗,显然过了正午。纪十没有心思理会这些,她慢慢地向外探出身体,抓了一把藤上的嫩叶塞进嘴里。她不怕有毒,她太渴了,哪怕能从叶子里嚼出一点水份也好。

又抓了一把在手里握着,她才缩回洞中,一边靠着洞壁,一边慢慢地咀嚼着,哪怕眼皮再重,也不想再阖上眼。

她想,自己怎么会那么喜欢那个男人,竟然宁可性命不要功力尽毁也不肯在他面前低头呢?她想,自己原本不过是跟他闹着玩儿的,又是什么时候开始假戏真做了起来的呢?她想,自己早就知道这世上没有人可信,为什么还要毫不设防地把后背朝向他呢?一个又一个的疑问浮上心头,没有答案,也并不曾后悔。

不过是个男人罢了。她觉得自己其实没有想像的那么难过,之前那种仿佛整个世界都坍塌了的感觉也许只是错觉。她现在平静得很,她还会好好活下去,哪怕这世上再没有一个人值得她惦念,哪怕再也不能回天彻庄,甚至于后半生有可能都要在躲躲藏藏中渡过。

“咳……”也许是嚼得太急,呛了气,她胸口一阵剧痛,开始呛咳起来,猩红的血一口一口止不住地往外吐,最后还是用手捂住嘴,才勉强停下。

无力地仰靠在洞壁上,纪十目光无神地看着近在咫尺的洞顶,看着暮色渐渐侵入洞中,将一切笼罩在薄雾昏蒙当中。

这不是她受伤最重的一次,但是以往有内力可以扛着,如今却是除了一口气外,真是什么也没有了。

想到什么也没有,她下意识地摸向左臂。

小金不在。之前夏候衡出现的时候,她一直按着小金,没让它窜出伤人。虽然当时她看不清楚,但也能猜到夏候衡不会是孤身前来,旁边或者黑暗中只怕还隐伏着不少她的手下。只是小金一个又怎么对付得了,说不得还要倒赔条命上去。之后落在藤桥上她便昏了过去,小金大约是这个时候不见的。

正寻思着,耳边蓦然传来一阵模模糊糊的沙沙之声,纪十侧了侧耳,想要捕捉声音的来处,眼睛却先一步发现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从藤桥上爬进洞来。没等她看清那是什么东西,右腕上一紧,多时不见的小金不知从何处窜了出来,嘴里叼着一根草,正一边用尾巴缠住她的手臂,一边昂起上半身瞪着两粒乌溜溜的小眼睛看着她。

“你什么时候改吃草了?”纪十扯了扯唇角,戏笑道,却不想喉咙喑哑,只能发出气音。大抵是风寒严重的缘故。

小金扭了扭身子,然后拿头直顶她放在膝上无意识紧握成拳的左手。

“我知道了……”纪十冷寒的心微暖,咳了两声,松开手接住小金嘴里的青草。还想说点什么,却感觉脚尖被一个极沉的物事压住了。她这时才迟钝地想起刚才似乎有一个什么东西正往洞里爬,忙低头看去,发现压住脚的竟是只奄奄一息的麋鹿,旁边一条盂钵粗的黑蟒正窸窸窣窣地往外退出去。

很显然,麋鹿是黑蟒送来的。而黑蟒会做这种事,除了是受小金驱使外不会有其它原因。

冰冷的手指轻轻抚上小金同样冰冷的身体,那一瞬间,纪十的眼睛突然有些酸涩,她想开口说谢,却发现喉咙哽痛尤甚之前,竟是一字也不能发出。仿佛能感觉到她心中的情绪,小金顺势缠上她抚摸它的手,亲昵地蹭了蹭。

难受不过一瞬间,纪十转眼便被它爱娇的动作逗笑,只是精力不继,不能陪它玩耍,待它松开她的左手,便抬起手将那棵青草放进嘴里。

小金虽然不能言语,但她与它相处毕竟多年,彼此之间颇有些心灵相通的意思。这草虽然只有一株,且看不出与普通青草有什么不同,但是她却毫不怀疑是它特意为她寻来的治病药草。至于会不会有效果,会不会与她所受伤病相冲,相较于小金的心意来说,她反倒不是很介意。

咽下草药,她感觉到眼前黑蒙越来越重,口舌焦渴愈甚,情知是失血太多造成,当下低头去看小半个身体压在自己脚上的麋鹿,发现其肚腹仍轻轻起伏着,身体不时抽搐一下,显然还活着。只是嘴角有血沫溢出,看起来也活不了多久了。

微微倾身摸了摸那温热的身体,确定此鹿全身骨骼已被黑蟒绞碎,难怪体表看不到伤口,在被放开这许久又不挣扎逃跑呢。她心中并没有产生多余无用的怜悯,回手摸了摸腰间,发现竟然还有一把短剑在,于是拔了出来,一把划开麋鹿脖子上的动脉,然后俯下身大口大口地喝起那鲜热的血来。

第三十五章 (2)

   清越悠远的磬声再一次响起,纪十将与她玩耍的小金放进怀里,开始往洞穴深处爬去。

这是她在洞口渡过的第十天,依靠着那只麋鹿,早晨藤叶上凝聚的露水,以及小金每日采回的药草,她的风寒好得七七八八,内伤也好了四五分。每天下午申末酉初的时候,洞的深处便会传来数声磬击之声。她怀疑有人住在里面,但是却从来没看到人出来过。刚来时没进去查探,是因为没兴趣,也不想惹麻烦。但是当她内伤好了一些后,她在藤桥对面以及洞口四围没有找到能够让如今的她离开的路径之后,往洞穴深处一探便成了必行之举。

洞底极平坦,像是由人开凿而成的一般,越往里越黑,纪十身上火折子等物皆在坠崖时掉落了,如今身上唯剩下一把短剑。她武功全毁,眼耳虽然已经全好,听觉目力却再也不可能恢复到以往的水平,只能以剑探路,以免懵头懵脑撞到什么。

大约爬了有小半个时辰的样子,前面隐隐透出微弱的光亮,她心中一喜,却并没有马上过去,而是停下来侧耳聆听了许久,确定没有任何声响后,才小心翼翼地继续往前爬。

越接近光线越明亮,但是纪十心中的喜意却慢慢平复,因为从那柔和而昏蒙的特点她已判断出那并非天光。不是天光,那么自然不会是出口,至少目前还不是。

事实果如她所猜想,那只是一间四四方方的石室,纵横皆不过丈许,有一案一席,还有一个烧炭的小炉子和可能是煮食的小鼎,以及碗勺等零零碎碎的东西。看得出,这里是有或者曾经是有人居住。案上有一座灯盏状的青铜器,上面放着一个拳头大的夜明珠,光亮便是由此而来。

纪十不关心这里住过什么人,主人又去了哪里,她关心的是除了自己来时那条通道外,还有没有其它路出去。

但事实是,任她寻遍整间石室,连席子几案甚至于炉鼎都搬了开,只差没趴在地上一寸一寸抠挖了,也没找到一点有可能是通道的痕迹。这个石室就像是自山腹里凭空挖出来的一般,四壁浑然一体,竟是连一丝裂纹也没有。

虽然是怀揣希望而来,但真正发现这处亦是绝路后,纪十也并没有多失望。她又在石室里转了转,最终在几案前盘膝坐下。

几案上一卷半展的素帛,题首是般若波罗密多心经,后面是数行清隽的行书小字,旁有一笔,笔尖墨干,显是当初石室主人正在伏案而书,却因突发情况不得不立即离开,甚至于连笔都没来得及洗。

纪十成日在腥风血雨尔虞我诈中来去,哪里会对讲究因果轮回的佛学感兴趣,对于这么一部于佛家子弟来说需日常背诵的经典自然也是闻所未闻。此时不过是觉得闲得无聊,加上那字看着着实让人心静神宁,仿佛有魔力一般,不知不觉便读了下去。

虽然在“远离颠倒梦想”便停了下来,且“想”字一看便知是匆匆完成,少了之前的从容清净,颇有些格格不入的意思,但是这半卷残经还是成为了她以后数日内的消遣之一。不为别的,就为单看着那字就觉得心中清静,烦恼皆抛,至于经义,她还真是看不懂。

在发现半袋已经霉烂的粟米之后,纪十决定从洞口搬到石室内居住。山洞阴凉,所放米粮可数年不变质,因此她判断出此洞主人已离去了不少于五年,显然是不打算回来了,于是鸠占鹊巢便显得如此理所当然。只是就算有炉有炭还有火石等物,却没有水源和引火柴,她终究还是用不了,只能依旧日日啃生兽肉,饮兽血晨露。

每日磬声依时响起,在这石室中听来越发清楚悠远,仿似就在耳边似的。纪十每日除了看心经以及坐在洞口看云起雾散外,便是贴着石壁寻找磬声的来处。这磬声实在古怪,每日只响那么九下,而无论是在石室哪个位置听感觉都一样,仿佛破开石壁就能触摸到一般。

破开石壁……纪十自然是做过的,不过除了把已经不锐利的短剑砍出许多缺口外,再没有任何收获。石壁上连一丝划痕都没留下,可见有多坚硬,当然也间接证明了失去武功的人有多无用。

然而,虽然纪十没有慧根,堪不透空色,破不了无明,但每日里无论走到哪里都将那半卷残经带在身边,不时地翻看欣赏,早将每一个字印刻入脑海,多多少少受了些影响,至少心境越来越平静。而真正心平气和的结果就是,在第十日上,她一觉醒来终于找到了磬声的来源。

石室顶壁。

站在书案上,她踮起脚抬手在头顶石壁上一寸寸摸索敲击,直忙得大汗淋漓,倒真让她找到了一块大约长两尺宽一尺的松动石板。她没有马上将石壁往上推,而是等到夜色深沉之后,才吃力地抬着几块从洞口边找到的山石垫在书案上,然后爬上去小心翼翼地将那块松动的石板往上推。

石板悄无声息地被推开,却在落在旁边时发出轻响,在这寂静的夜中显然异常惊心。纪十屏住呼吸等了半晌,确定没有惊动什么后,才悄悄将头探出。

外面是一个很小很破的房间,月光从破损的门窗中透射进来,让人能清楚地看见屋内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哦,不是什么也没有……当她转过头时,立即推翻了自己最初的判断。

这里并不是什么房间,而是一座供奉着笑脸佛的破庙,佛前点着长明灯,还有一个破旧的铺团,以及一个黯青色石磬。佛身满布蛛网灰尘,长明灯只有黄豆大小,被从破门烂窗中灌入的夜风吹得忽明忽暗,昏暗得连月光也不如,难怪之前会被忽略。

或许是一座荒庙,但肯定有人,为佛像供奉长明灯以及每日定时击磬的人。纪十不敢耽搁,将那卷残经揣好,又确定了小金好好地缠在手臂上,这才将手伸上地板撑在两边,一个使劲,轻巧地翻了出去。她内力虽然已无,但身手还在,这种轻灵的动作并不是难事。

第三十五章 (3)

   没有在殿内多做停留,她迅速地将石板还原后,便拉开门闪了出去。

从外面看,果真是一座简陋之极的荒庙,糙石作壁,草茅作顶,幸好是嵌在山腰里,否则只怕风一刮,屋顶就没了。月光下,可以看到黑越越的山林从院子外一直延伸向山脚,虎啸狼嗥之声不时穿过幽深的夜色远远传来。

这样的地方怎么会有香火?此念在纪十脑海中一闪即逝,她现在烦恼的是,自己该不该就这样下山,还是留在破庙里等到天亮。

如果是以前,她当然可以不在乎,但是现在的她,若 只身闯入黑夜中的密林,无异于自投兽腹。这样一看,她其实没的选择。至于庙中之人……她抬手摸了摸臂上的小金,就算运气不好遇到一个心怀叵测之人,有小金在,她也不是没有反抗之力。

望了眼挂在中天的明月,纪十心念电转间,又退回了庙中。

“什么人?”还没等她找到一个避风而又不显眼的地方窝下来时,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厉喝,声音听着颇熟。

她一怔,眉毛挑了起来,颇感意外地看向出声之人,而后蓦然灿笑。

“哟,少年仔,人生真是何处不相逢啊!”

那人从佛像旁的小门走出,见到是她,脸色瞬变,时青时白,当真是精彩之极,却是数月前有同行之缘的奚言少华。

“你怎么找到此地来的?”奚言少华吃过她不少苦头,对她是又恨又怕,若不是极力控制,只怕已夺路而逃。

“当然是你怎么来的,我便怎么来的。”纪十笑嘻嘻地道,她此时脸上身上沾满了兽血,泥土,以及草叶的绿汁,明明狼狈之极,看在奚言少华眼中却比厉鬼还可怕。

“不可能!这里……这里……”他不觉后退一步,想说这处是自己外祖隐居之所,连他父亲都不知道,却在想到她有可能是跟踪自己而来,而跟踪的目的自然是想要严刑逼供,杀人焚尸等等,就一阵哆嗦,什么话也说不下去了。

“这里怎么了?”纪十逼近一步,心知如今的自己根本不是眼前少年的对手,但是却一点也不担心。

奚言少华又退了两步,撇撇嘴,再不肯多说一字。两人相处的时间虽然不长,他却清楚纪十脾气喜怒不定,如果她真想怎么他,求饶是不会有用的。何况他骨子里还是有些少爷的骄傲,怎么也做不出求饶的事来。

纪十啧了声,也不勉强,看了眼他一身干干净净的衣服,清清爽爽的头发,立时动了心思。

“我又不会吃了你,怕什么?”她摇头叹道,就在少年想要反驳的时候,突然眼睛一瞪,恶狠狠地命令:“给我烧水去,我要洗澡。”

奚言少华吓了一跳,反射性地就要依言而行,却在转身时蓦然反应过来,愤然道:“凭什么啊?”

“凭什么?”纪十挑眉,双手负后往前走了两步,看他明明害怕之极却还死命硬撑的样子,差点没喷笑出来,嘴角勾了勾,作出一副轻蔑的表情,“这里就你我两人,你不去,难道我去?”说着,她作势挥了挥拳头。

奚言少华当初是被结结实实揍过几顿的,一见她的动作,立即噤声,转身垂头丧气地去了庙后面的灶房。好汉不吃眼前亏。他只能这样默默安慰自己,甚至还有几分庆幸,庆幸那次从西南回来后,他狠下心将生火烤食等技能学会了,不然只怕真要硬生生挨上一顿。他要是知道纪十现在连个普通人都有可能打不过,不知会怄成什么样。

纪十笑眯眯地跟在后面,觉得心情甚为愉悦,觉得这世间上再找不到一个比奚言少华更好欺负的人了。

“喂,小子,你怎么跑到这里当和尚了?”在庙后简陋的僧寮中打了个转,确定此地除了少年外再没别人,那么每日击磬的必然也是他,纪十不免有些好奇,怎么也想像不出他会过这种清心寡欲的日子。

奚言少华蹲在灶前,闻言白了她一眼,却没说话。他才不会告诉她自己是为了逃婚才躲到这里来的。

原来继纪十子万大闹奚言主家之后,很多族人都对奚言长庚产生了不满,奚言长庚家主的地位岌岌可危,导致他想到了用联姻来寻找强力支持这一个历史悠久屡试不爽的办法。而奚言少华,这个奚言家未来的少主,也是如今唯一还留在他身边的孩子自然便成了不二人选。然而对于奚言少华来说,他实在受够了这种一而再,再而三地利用他身体和皮相去为家族谋利益的做法,于是连联姻对象是谁都懒得打听,便果断地逃了。

这种丢脸的事他是绝不会对纪十说的,可以预料,如果被她知道后,必然又是一番嘲笑。

纪十眼珠一转,虽然没猜到原因,但想到以他这样娇生惯养的脾性,会甘于藏在这里过清苦的日子,只怕也是跟自己一样,不是被追杀,便是在逃避什么,不得不为之。想到此,她不由嘿嘿笑了两声,直吓得奚言少华全身汗毛都立了起来,心里升起强烈的不祥感,恨不得马上逃离此地。

纪十才不去理他有什么反应,舒舒服服地洗了个热水澡,又抢了奚言少华的一套干净衣服,再抢了他的床,睡了一个难得的好觉。然后,在第二天太阳出来的时候,看着那个从柴房钻出来顶着两个黑眼圈看上去必是一夜辗转难眠的少年,她宣布了一个让他差点自尽的决定。

“这里风光极好,我决定住在这里了。”又隐秘,又有好欺负好使唤的美少年,到哪里去找这么好的地方?

“你住这里,我住哪里?”奚言少华愤怒了,觉得对方简直是欺人太甚。这里就一张床,虽然他觉得不是很舒服,但也胜过柴房啊。

“你想去哪里?”纪十眼神一厉,冷笑道:“想跑?敢跑就打断你的腿。”

此话一出,奚言少华便萎了,但眼中却仍然闪动着愤怒不服的光芒。纪十知道万事不能太过,否则会逼狗跳墙,于是又漾起了一惯的甜笑,“昨晚是意外,你还住你原来那房。不是还有空房间么,打扫干净,我住。”事实上一直住在别人住过的房间,她也不安心。

听出她没有要取自己命的意思,连自己的房间也还了回来,奚言少华原本气鼓鼓的表情登时消失不见,又恢复成了那个忍辱负重的样子。

然后,两个并不和谐的人便住在一起奇迹般地过起了极为和谐的日子。

第三十五章 (4)

   陆路,水路,再转陆路,一路上没有什么耽搁,半月之后一行人已走到了离北塞最近的宛阳城。这时梅六再次遭遇了一件让她羞惭欲死之事。

她的月事来了。

这实在是一件让人尴尬之极的事。不止是她,便是极少有情绪波动的十一郎在看到她亵裤上的鲜红之后,先是意外地露出惊惶之色,等到确定那是属于女人特殊的生理情况,又破例地红了耳朵。

“这……要怎么办?”这么久以来,他第一次手足无措了。

如果是以前,见到他现在这样的反应,梅六必然会觉得有趣,但是现在她却只能刻意忽略掉心里恨不得就这样死掉的强烈冲动,木着一张脸,就像平时他给她擦拭身下秽物时那样,语气没有起伏地道:“要干净的布,还有针线。”语罢,才想起自己右手已经废了,不由一僵,待要再说什么,十一郎已经转身走了出去。

十一郎办事的速度自然是极快的,不片刻便将自己的一件干净棉布里衣撕成数片拿了过来。他倒是没有多想,反倒是梅六在认出那布的来源后,不禁红了脸,想说不要,又怕太明显。顿了一下,她忍着心中别扭问:“船上可有妇人?”让别人为自己缝制这样的东西,如果不是迫不得已,她是绝对说不出口的。

十一郎眼中浮起疑惑的神色,而后突然反应过来,于是扯了张椅子在床前坐下,“你教我,我来做。”对于她的问题却避而不答。在他看来,这样会接触到她私密处的东西,除了他以外,别人都是不能碰的,哪怕是女人。

梅六错愕地瞪大眼,在看到他眼中的认真,确定不是随便说说之后,才抿了抿唇,脸颊发热地开始告诉他怎么缝月经带。不得不说,虽然让一个男人来为她做这些确实荒谬,但是相较于其他人来说,她倒是更能接受他来做,毕竟在他面前,她已经毫无隐私可谈。

十一郎确实是极聪明的,什么都是一学就会,连这种女人的针线活也不例外。没过多久,便缝好一个给她垫上了,而后又将剩下的布料做了几个替换的,才拿了她换下的亵裤去洗。

看着被轻轻关上的门,梅六眼中浮起极为复杂的情绪。

无论是谁,就算是再狠心绝情之人,被这样无微不至地照顾,连着最私密的事也帮着做了,只怕都会有所触动。果子山庄那一夜后,梅六就死了心,她认为自己既然花了十多年来喜欢这个人,那么自也可以再花上相同甚至翻倍的时间来放下这段感情。然而这一段时间,他却一直为她做着连最亲密的夫妻也要避讳的事,却不见丝毫嫌弃以及不耐烦。她并不是铁石心肠,对他的感情也仍然还在,又怎么能够完全无动于衷。

“你这般待我,就不怕我以后死缠着你不放么?”等十一郎再次进来,她叹气道,带着若有若无的警告意味。那日被周巽挟持时,他说过的话她不是不记得,只是从来没当真过,故而对于他明说两人已不相干却又任劳任怨照顾她的矛盾行径着实想不通。

十一郎怔了下,发现她看着自己的眼神是许久不曾见的温和,心口微动,下意识地便要露出一抹微笑,然而笑意尚未达到唇边,便因心中乍然升起的暴虐而消失无踪。他蓦然扭过头,看着窗外那已渐成荫的绿树,直到情绪渐渐恢复平静,才淡淡道:“无妨。”两人相互扶持走到这一步,就算她不缠着他,他也不可能再放她离开。自周巽那事之后,他一直被帝皇蛊压制的情绪便冲破了体内的那层障碍,不再是无法感知。然而帝皇蛊的力量还是太强,只要他的情绪稍微有一点波动,便会引起它的反弹。如果在这一过程中,他稍一不慎,只怕就要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因此,就算明知梅六心中的结,他也不能再做得更多。

梅六一直以为他避自己唯恐不及,此时闻言惊得差点掉了下巴,竟不知要如何回应才好。

十一郎轻咳一声,走到窗前,没敢去看她的反应,只是道:“不知这塞外的夏天比长安的如何?”如果炎热更甚,那浑身是伤的她可就要遭罪了。

梅六还没想明白他之前那“无妨”的意思,听到问话,下意识回应道:“塞外天气干燥,夏天来得晚,冬天来得早,热也不过那么几日,若逢下雨,是要穿夹袄的。咱们这时候出塞,只怕要带些厚衣裳才行。”说完,她突然愣住,发现他竟然在跟自己闲聊。

“我们且在此地住上几日,待你……之后再走。”十一郎轻语,在停顿的时候,扶在窗上的手微紧,耳根再次泛起了粉红。

梅六正转头看向他,本来因为他再次提及那尴尬的事而心中着窘,却在捕捉到这细微的反应时突然就神奇地轻松下来,莫名地觉得只要他不是无动于衷的就好,倒没去想自己怎么会有这样的念头。

“此处离黑宇殿甚近,只怕不大太平。”想了想,她还是决定提醒一下。虽然知道以自己现在这个情况继续上路会很麻烦,但是如今的黑宇殿不比当初,以前或许是平衡塞内外局势的关键存在,如今在言卫掌控下却成了祸乱之源。宛阳是离黑宇殿最近的城市,怎么可能不受影响。

“不必担心。”十一郎说,而后想到她之前说的与塞外气候有关的话,又道:“你且歇息会儿,我再去置办些东西。”之前从南方一路走过来,气温变化不算明显,几人带的都是单衣,准备点厚袄夹衫却是必要的。而且听说塞外地广人稀,若在路上找不到借宿之处,露天而宿几个男人倒没什么,她重伤在身,却不能没有保暖防雨之物。

说完,他便匆匆去了。房间里便又恢复了最初的寂静,静得让人觉得有些寂寞。梅六平躺在床上,目光看向他方才所站的位置,虽然不能完全看到窗外的景致,却仍然有一抹绿从窗角斜映入眼中,脑海中浮起他之前坐在床前认真缝东西时的样子,原本有些纷乱不安的心突然就渐渐平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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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5)

   

在宛阳停了三日,四人买了马车,再次出发。这期间倒是没出什么事,就算真有事也被其他三个男人暗中解决了,并没有惊扰到梅六。到是罗青曾问过为什么在此停留,被十一郎以补充物质打听进入草原需要注意的事项打发了。于是三日间,这货倒真拉着邓直颠颠地在宛阳城里南来北往客中四处取经,省了十一郎不少事。

出发时梅六身上已经干净,感觉轻爽许多。从宛阳到关塞要两日的路程,出了关塞便是魏水源。因为守关的将领是大晋赫赫赫有名的儒将阴柘轩,也就是阴极皇朝阴九幽同父异母的兄弟,为了防止黑宇殿的动乱波及大晋,自去年九月他陈兵落雁关以来,便再没离开。后来等各大势力逐一退出宛阳,他便加强了关隘的防守,以至于魏水源上的势力争斗没能祸及关内。

一路上旅人不多,倒是遇到了两三个马帮,人人都配带着武器,还有镖队押送。皆是匆匆来去,人人神色凝重。

“以前这路人流不断,一日十来个马帮行过是极常见的,多时二三十个也有。没想到如今竟冷清至此。”梅六有两三年没回黑宇殿了,不想会变化如此之大。

十一郎没跟罗青邓直一样骑马,而是亲自驾车。车厢的帘子挑着,一是方便他照看,再来也让梅六可以看看外面的景致,不至于闷着。她的声音虽然不大,但三人都听到了。罗青回过头来笑道:“听说在关内还好,出了关后,那黑甲军可如狼虎一般,比血盗还要贪婪凶残。没有可靠的路子和强大的实力,是不敢再继续走这条商路的。不然轻的血本无归,重的只怕连命都要丢在这儿。啧,真是一群蝗虫。”

虽然明知如今的黑甲军是在言卫的掌控下,但毕竟都曾同属于黑宇殿,听到他们被这样骂,梅六还是觉得脸隐隐发烫,像被骂的是自己一样。

“只是我们四个,出关之后只怕会有些麻烦。”邓直没有理会罗青的感叹,直指他们将面临的问题。

梅六心中微沉,想到自己的身份,若被言卫的手下认出,又岂是有些麻烦可以形容的。

仿佛知道她想什么似的,十一郎回头看了她一眼,低声安抚:“莫怕。”而后才对邓直他们道:“若再遇到商队,可想办法跟上。”他虽有能力带着梅六安然闯过那片乱地,但是却不能连马车以及上面的一应物事也带上,那样并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这倒是个好主意。”罗青嘿了声,一边说一边往怀里摸去:“我这里还有几百两银票,不知喂不喂得饱他们。”他倒是个大方的,什么事最先想到的就是用钱解决。

“在塞外,大晋的银票没什么用处。”梅六有些不忍打击他,但想想这事早知道总比晚知道好,所以还是说了。倒不是她有意隐瞒,实际上是忘记了,还是听到他提到银票才想起。

“没用?”罗青大吃一惊,摸到银票的手哆嗦了下,脸色瞬间变得有些古怪,有一种自己在转眼间变成了穷光蛋,需要人接济的感觉。

梅六轻咳一声,将目光转向十一郎挺拔的背脊,慢慢解释道:“塞外各族平时交易通用的是金银宝石和贝钱,也有铁铸的钱币,这又因族群不同有所区别。大晋的银号没开到这草原上来,所以没法用……”

她的话尚未说完,罗青已惨叫出声,突然伸脚踹向邓直座下的马腹,骂道:“滚你个弯子,你怎么不提醒我将银票都换成银子,这下可好,都喝西北风去吧!”

邓直抬脚,轻轻松松将他的脚挡下,免去了马受惊的危机,一拽缰绳,离得远了些,才慢条斯理地道:“不知道前儿我换银子时,谁在旁边笑我傻?”

一句话,罗青安静了,显然他也想起了这个原本不曾放在心上的小事来。在他看来,身上带点零散银子就行,真将轻飘飘的银票换成沉甸甸的银子背在身上,不是傻是什么。如今证明,傻的人是他吧。然而他也只郁闷了片刻,接着便又高兴起来,“对了,你换银子了啊,咱们担心什么?”

“除了你,没人担心。”邓直抚额,没好气地道。

大约是觉得自己理亏,这一回罗青倒没炸毛,只是嘿嘿地笑,看得人又好气又好笑。

“若主动提出以银钱相酬,怕会惹来祸事。”十一郎突然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他们若出手太大方的话,难保不引来觑觎。

“我看谁敢,爷劈了他!”话题被转移,罗青登时来了精神,却再次遭到邓直的鄙视。

“你当塞外还是长安,是人都要卖你罗少几分面子?”这一回邓直的语气颇为严厉,“从现在开始,你给我好好收收你那毛燥性子!”

“我说你们俩个到了这边怎么都跟个娘们似的,那什么龟甲军王八军毛都没看见根,就开始缩手缩脚了……”罗青被训得不乐意了,嘟嘟嚷嚷地抱怨。

可惜没人理他。邓直将马速放缓下来,与马车并行,然后开始与十一郎仔细商讨起遇到商队该如何行事。梅六则时不时在旁添补几句一些关内外商队的行规忌讳。最后决定明面上罗青与邓直扮成护卫,护送以夫妻相称的十一郎梅六两人到塞外求医,而十一郎会武功一事暂且隐下,然后见机行事。

几人商量妥当,却迟迟不见商队马帮经过。直到傍晚时分,落雁关隐约可见,后面才响起关外马帮特有的悠扬铃铛和吆喝声。

是一个大商队,加上赶车护镖的,浩浩荡荡竟有两三千人的样子,如一条长龙蜿蜒于青翠的山野间,倒让几人吃了一惊。都怕罗青这个心眼大的不会说话得罪人,于是上前打交道的事便全权交给了邓直。

对方的领队是个外表粗犷剽悍的北夷汉子,性格豪爽,大约是看邓直颇为顺眼,竟是没怎么为难便答应了让他们同行。也是几人运气好,出了关以后,那传说中暴戾横行的黑甲军并没出现,商队顺顺当当地过了魏水源,又同行了两日,两方才分道扬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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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1)

 

 子万虽非奢香的城主,但却有自己的寨子,而在他这个寨子里面,又有一个美人寮,里面收尽各色美人。自然,都是男子。就如当初乍然看到云二时,他在没弄清其性别之前,便是打着将她收入美人寮的主意,奈何不仅铩羽而归,反而招惹到纪小十这个缠人精。

其实子万真不风流,也并不强横霸道,他只是和纪十一样,喜欢美人而已。就好比普通人一样,喜欢自己的院子里姹紫嫣红,四季如春,看着就赏心悦目不是。而他寮子里收集来的那些美少年也都是自甘自愿的,且来去随意。当初,纪十缠着他不肯离开,也有部分原因是为了这些美人。

跟着子万回到奢香的奚言豫在知道美人寮的存在时有一瞬间的错愕,而后苦笑地叹了口气,倒是没有表现出不愉。事实上,在离开白水时,他又戴上了人皮面具,为此,子万还抱怨过几句,但也没勉强他。那面具是他草草做成,粗糙无比,看上去较常戴的那张更要难看了两分。所以,那美人寮他是没姿格进的了。

当然,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子万都没想过让奚言豫住进那种地方。他的花朝,要住也该是住在他的主寨当中。对于子万来说,如果要找一个人过一辈子,最佳人选无异是花朝,这个给了少年时的他正面承认自己性向的勇气,为他留下最美好回忆的男子。然而,当这个人真正变得触手可及的时候,他却犹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