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知道自己在犹疑什么,他只是觉得心里似乎有一块地方很空,哪怕每天看到花朝温柔带笑的眼,仍然填补不了那种空洞。这种情况很奇怪,没有理由自己喜欢的人就在身边,反倒不满足起来吧。然而,他就是觉得,似乎少了点什么。

究竟是哪里不对呢?子万躺在屋顶上的懒人椅上,一边晒着太阳,一边有一下没一下地琢磨着自己还有哪里不满足的。就算感觉到奚言豫上来,也只是随意地指了指旁边的竹椅,便又半阖着眼走了神。

奚言豫坐进竹椅里,尽管放轻了动作,竹椅仍然发出了嘎吱的声音,让还不太习惯的他神经一紧,在确定散架的情况并没出现后,才缓缓放松下来。

这里的气候与中原殊异,多时大雨小雨地不停,就算不下雨也总是阴沉沉,天空压着一层厚云。像现在这样云散天开的日子着实不多,因此即便以他喜欢缩在屋子里琢磨练蛊控蛊的脾性,也受不了晴天的诱惑,想到太阳下抖抖身上的潮湿霉味。

这边的建筑也颇有趣味,有竹木建造的寨楼,也有粗大石头筑的平顶屋。楼梯建在外面,没有扶手,可以直达屋顶,屋顶上可以放杂物,也可以晒粮食。像他们现在所在的便是寨子里最高最雄伟的一座石砌建筑,坐在上面便可将隐在绿阴丘峦间的整个寨子尽收眼底,连远处波光粼粼的小河以及在里面光着屁股嬉水的小孩也能看到。

奚言豫吁出一口气,看着远处山坡上忙着割油菜的人们,晾晒在太阳底下随处可见的五颜六色的衣裤头帕被褥,耳中不时飘来几句欢快缠绵的歌声,只觉这一生从来不曾这样悠闲过。

“花朝啊,想家了么?要不我再陪你回中原转转?”子万突然坐正身体,一副颇有兴致颇关怀朋友的样子。

奚言豫差点没笑出来,伸手从旁边的小竹桌上捻起颗鲜艳欲滴的樱桃放进嘴里,那入口即化的酸甜娇嫩让他不由半眯了眼,好一会儿才拿起张桐叶接住抿出来的小核,微笑道:“这里甚好。我对中原已无牵念。”才从中原来没几天,又要回去,这不是瞎折腾嘛。

“如此……那算了。”子万悻悻地道,又懒精无神地倒回椅中,半眯缝着眼看向反射着阳光的青翠山林。只觉得这日头……怎么这么刺眼呢?

奚言豫唇角微扬,没有接话。其实对方这些日子的躁动不安他都看在眼里,甚至还能猜到几分原因,但是这事他不能说,也不能点拨,这种与认定性向相违悖的事情,只能靠对方自己想明白。如果始终想不明白,他便真的陪他一辈子也没什么,何必让他再去伤人伤己。

不得不说,在此事上他将子万的心思摸了个八九不离十。如果这会儿他傻楞楞地跑上去告诉人家你有可能喜欢上某个姑娘了,只怕会马上被对方压倒以证明自己的喜好如常。这种傻缺的事他能干吗?

于是一个仍然心思恍惚地走着神,一个则悠闲惬意地赏着风景吃着樱桃,谁也不打扰谁,倒也彼此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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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与此同时,为逃婚躲在破庙中的奚言少华却被纪十奴役得叫苦不迭,甚至生起了干脆回去成亲的念头。当然,纪十是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的。

“你这个蠢货,让你去打两只野物都能把自己弄成这样,你还能做什么?”她一边鄙夷地骂着,一边却利落地为身上多处弄伤地奚言少华清理包扎伤口,止血生肌的草药还是她去找来的。

奚言少华也是满肚子的怨气委屈,想他堂堂奚言家的少主,从小便是衣来张口,饭来伸手,如今却要天天打柴挑水,做饭洗衣,像个奴仆一样伺候这臭丫头,还要天天挨骂。这日子哪里是人过的!

瞟了眼他明明不服却又要强忍住反驳的憋屈样子,纪十心中好笑,但也知不能太过了,否则到时人一发狠跑了自己难道还真能去抓回来不成?

“行了,既然受伤,那就休息几天吧。这几天我来做饭。”利落地将最后一处伤口上好药,她摆了摆沾着草药泥的小手,一派大方地道。其实她也着实吃够了这小子做的饭,不是烧焦就是夹生,菜不是过咸就是淡而无味,自己倒还罢了,只要能填肚子什么不能吃,倒是不明白娇生惯养的他怎么能忍受这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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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2)

 

 经过这些日子的旁敲侧击,她已将他躲在这里的原因弄了个清清楚楚,对此她倒没觉得有多不可接受。在她看来,既然享受了地位所带来的优越生活和特权,自然也要为之付出什么,他无能挽救家族颓势,那么遵循家族之意联姻便成了理所当然之事。不过这些都与她无关,她只知道,只要不欺到他的底线,短时间之内他是不可能冒险离开此地的。

看着蹲在院子外面收拾野兔的少女,再看看自己包扎妥当的手,奚言少华心中不由升起这臭丫头也并非全无人性的想法,于是满腔的不满似乎减弱了那么一点点。而当次日纪十出去半天带回一头全身骨头皆碎的野猪后,他心里原本还尽力压抑着的反抗念头登时化为乌有。

野猪自然不是纪十猎的,连从林子里拖到庙门她都没力气。这一切全是小金以及它所驱驶的那条大蟒蛇的功劳。她很清楚,自己若不显露两手,早晚会被奚言小子察觉,那时两人的处境只怕要颠倒过来。

甜枣加大棒,虽然不说将少年驯得服服帖帖,至少短时间内不会再起什么夭蛾子。

然而,坐吃山空,小庙里本来就没多少存粮,奚言少华之前耗了不少,如今又是两个人吃,即便会不时打点野味,弄点山菜,但仍没多久仍然见了底。

“我不去!打死也不去!要去你自己去!”在听到要让他下山买粮时,之前一直忍辱负重表现得很听话的少年激烈反抗起来。他本来就是为逃婚才躲到这里来,怎么肯下山自投罗网,要知道这附近几个镇都布着奚言家的眼线,他一出现,还不得立马被抓回去。

如果是以前,纪十说不定就真的上去踹他两脚了,但现在还真不敢,怕一出手就暴露出自己不会武功这一点,因此不得不按捺住心中的暴躁,眼珠一转,笑道:“你不就怕被认出来吗?我给你换个样子不就行了。你难道不想到外面去玩玩?”要不是她力气不够,又不识路,哪里用得着这样和声软语地诱劝于他。

奚言少华果然心动了。在这荒山野岭中,除了始终欺压他的纪十外,便没再看到过一个人,加上生活又清苦之极,他早憋得发慌。如果不是被纪十威胁着不敢逃,又担心被家族里的人认出来,他哪里肯老老实实地窝在这破庙里这么久。如今有机会出去放放风,也许还能趁机逃离这臭丫头,他怎么能不心动。

“就知道使唤我。”他答应得不情愿,其实心里已经期待起来。

纪十其实并不精于易容,但是在人身上做一些适当的变动应付一二还是行的。她用柴灰混着细土将奚言少华暴露在外的白皙肌肤弄得灰扑扑的,着重将眼尾的那颗朱砂痣掩了,炭块描粗眉毛,打散头发掩住那双略显秀气的眼,软布垫宽双肩,将腰缠粗,再换上一件打了补丁略显宽大的粗布衣服,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一个从山里出来的身型较为粗壮的粗鄙农人,再找不到原来秀气少年的半分影子。

奚言少华在水盆前照过来照过去,嘴里虽然没说什么,眼睛却熠熠发亮,显然是满意得不得了。

纪十从庙门外盛放的一片荆棘花丛里随手摘下两朵粉红的刺花,用手揉成一团,趁少年得意之际,突然塞进他嘴里。奚言少华措手不及,喉咙反射性地动了一下,花团瞬间被咽了下去,只在口中余下淡淡的带着些许苦意的花香。他想也不想,伸手就去抠喉咙。

纪十往后退开,蹲坐在石阶上笑眯眯地看着他,也不阻止。

那花团又软又小,哪里是那么容易吐出来的。奚言少华闹了半天,也只吐出几口清水来,急得他脸胀红得连土灰都掩不住。

“你这恶毒的女人,你给我吃了什么?”他又急又气,又恼又恨,眼睛赤红地瞪向纪十,恨不得扑上去掐死亡她。

“也不是什么坏东西,只要你乖乖的就没事了。”纪十担心他横了心会闹个鱼死网破,忙安抚了两句,见他情绪稍稍平静下来,才笑嘻嘻地道:“我这不是怕你过河拆桥,下了山就不回来了么,所以做点准备还是必要的。”

没想到她竟然看出了自己的心思,奚言少华虽然心中恨得不得了,也无可奈何。当下老老实实地背起背篓,带上纪十准备的几只野物准备下山去换米面油盐。

“你其实是跟我一样,被逼躲来这里的吧。”在走出庙门的那一刻,他突然回头,唇角扯出一抹讥讽的笑。

纪十一僵,尚未回答,少年已经走了出去,然而终于赚回一盘的得逞大笑声却从墙外飘了进来,让人恨不得将他的喉咙堵住。

“倒也不算太笨。”片刻后,纪十撇撇嘴,不是很在意地道。她还真不担心他会出卖她,引祸上山,不过身上武功尽失的事,只怕是瞒不了多久。

是早点离开此地另谋住处,还是想办法继续压制住少年为她做事?她抬头看向飘着几片云朵的天空,有些拿不定主意。

天彻庄的那些手下她是不会去联系的,那些人平时被她踩在脚底,如今她落难了,正是他们翻身的好时机,她可不想落在他们手中。女儿楼……她脑海中浮起这三个字,随即又被抛开,没让自己深想。老依诺找到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她便也只是多余的了。

眯了眯眼,纪十突然发现这天下之大,竟然无自己可去的地方,不免觉得既可悲又好笑。伸手从怀中拿出那卷残经,将渐将升起的自哀自伤情绪抛开,手指一个字一个字认真地描摩着经上的字迹,心渐渐平静下来。

无论如何,既然能死里逃生,那便好好活下去罢。该做的事还得去做,该报的仇也要去报,哪怕她没了武功,哪怕这世上再没有值得她牵挂的人。想到此,她的目光定住,凝在手指正描摹着的一句话上。

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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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3)

 

 第一次下山办事很顺利,奚言少华尝到了甜头,之后便隔山岔五地往山下跑,看得纪十眼热无比。奚言少华现在也不琢磨着逃跑了,一是因为始终没拿到“解药”,再来便是纪十虽然嘴下喊打喊杀刻薄狠毒,把他当奴仆使唤,但却并没真正动过一次手,在吃住上也没苛待于他。因此,与其逃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重新开始,还不如赖在此地将就些许日子,且因离家不远,探听消息也能容易些。

如此过了月余,某次下山,奚言少华回来时身边带着一个大姑娘。十四五岁的样子,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但是一双眼睛却圆溜溜的,大而有神。

纪十将其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一番,在看到那双清澈干净的眼睛时,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然后带着女孩进到自己的房间里,令其脱了身上的衣服,最后拿出短剑在她右肩胛的位置划下了一道两寸长的伤口,又抹了药。

“从现在开始,将你的名字和所有过去都给我忘掉。”盯着那张痛得直冒冷汗的苍白小脸,纪十眼神阴鸷冷绝,如同一条隐在暗处的毒蛇,似乎只要对方稍一迟疑,便会尸骨无存。

“是。”少女打了个哆嗦,战战兢兢地应。

“告诉我,你是谁?”纪十并没有放过她,接着厉声问。

“小汤圆。”虽然觉得这个称呼奇怪而可笑,少女却不敢犹豫。

纪十神色这才缓和,将奚言少华给她的卖身契揣进怀里,淡淡道:“只要你老老实实地按我吩咐去做,后半身自当衣食无忧。不然,我必让你后悔来到这世上。”

这几句话她虽然说得轻描淡写,少女却被吓得两股战战,不敢起丝毫悖逆的念头。

原来这少女是纪十让奚言少华去找的,花了不少功夫。纪十自知已非当初的小汤圆,无意再跟梅六相认,却又知待其伤好后自己若无交待,此事必不会轻易了结,故而想出这样一个李代桃僵的主意来。

自此以后,少女便留在了山上,每日除了做些洗衣做饭打扫之类的杂事外,便是在纪十指点下牢记小汤圆的过往以及言行举止。有了她,奚言少华除了偶尔去打猎改善生活外,不用再做那些让他头痛的琐事,日子登时过得悠哉起来。

如此过了数月,因为营养足够,少女一扫来时的满脸菜色,瘦削的脸渐渐丰润起来。圆圆的脸,清澈明净的眼,一笑起来有两个可爱的酒窝,竟是与幼时的小汤圆有几分相似。纪十每每看着她,会不时恍神,眼中浮起谁也看不懂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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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没有下雨,月亮从东边的山梁子爬到梧桐树上,穿过宽大的叶片间隙,莹辉斑斑驳驳地撒在石板铺就的地面上。

子万做了一个梦。梦里纪十笑嘻嘻地告诉他,她喜欢上别的男人,不会再缠着他了。说完,挽着一个身形挺拔看不清容貌的男子头也不回地走远。

惊醒过来,恍似恶梦,胸口怦怦地跳着,有些痛,有些空。窗缝中有月光透射进来,水一般柔润宁静。好半晌,情绪渐渐平复,细想梦的内容,却才知道并不是恶梦,而是美梦。若那女子真转移了目标,喜欢上别的男人,于他来说不正是件好事?

然而这个念头方起,胸口再次憋闷起来,不能再睡。索性披衣下床,走到桌边倒了杯凉茶喝下,淡淡的清香与沁凉的感觉入喉,方才吁出口气。

推门而出,屋外凉风习习,哇鸣唧唧,让人心神渐宁。子万披发跣足,踩着院子里冰凉的石板地面漫步而行,一步一步将心中的烦闷散去。

回到奢香已有四个月,初始他还在时时担心纪十会突然出现,对花朝做出什么不好的事。却没想到这一次她竟不再如以往那般纠缠不清,说消失便消失了,洒脱得让人缺乏真实感。

月光融融,夜色中有花香在流动。停步,面前是一丛盛放的晚香玉,柔嫩的花瓣在微风中轻轻地颤抖着,如同蝴蝶的翅膀。

只是不习惯而已。他告诉自己,很快就会好的,只要她不出现在自己面前,只要她不再出现……

“怎么,你也睡不着吗?”身后传来微讶含笑的低问声,柔和得如同夜风的低吟,在这静夜中一点也不显得突兀。

子万回头,奚言豫仅着一身里衣双手撑窗站在屋内,月光从屋檐斜斜漏下,半落在他身上,越发衬得人衣衫如雪,面容如玉。

子万怔了怔,眼中露出惊艳的神色,却并没有多年前那种心动难抑的感觉,反而想到若教纪十看到这一幕,才知什么是美人。此念方起,不免又一阵懊恼,只觉此女真是阴魂不散,便是人不在,还时时将人困扰。

“已过了一觉,见月色皎然,所以出来走走。”他收敛心神,眉梢一扬,从容笑问,“你莫非也是?”

“然。”奚言豫低低一笑,颇有些意味深长。

子万没留意,抬头望了眼月亮,邀请道:“既如此,不若与我小酌两杯?”

“甚好。”奚言豫欣然同意,转身走了进去,片刻后推门而出,身上已披了件外裳。

子万去存酒的窖里拎了坛子青梅酿出来,在厨房顺了两个碗,也不需桌椅,两人就这样坐于檐下石阶上,你一碗我一碗地喝上了。

青梅酿并非烈酒,半坛下去,两人也不过微醺。奚言豫抬手遮住碗口,拒绝了子万再斟的意思,“够了。”

子万并不相劝,索性抱起酒坛,就这样喝起来。

“来此地数月,还未曾四处走动过。过两日,我想出外游历一段时日。”奚言豫背靠木阑干,目落桐枝阔叶,轻声道。西南夷族杂居,巫蛊之术各有独特之处,若不去见识一番,便是白来了这里一遭。

“我与你同去。”子万想也不想就道。在他看来,自己与奚言豫如今这般不近不远,实是因为分开得太久,只要两人再多相处些时日,必会再如当年那般亲近。

奚言豫但笑不语,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明日天气不错,我先带你去奢香城中逛逛,且去睡吧。”子万拎着酒坛发了一会儿呆,才像是想起什么,没什么精神地道。

此时酒意上涌,奚言豫也觉得有些困意,于是唔了声,说:“你也早些睡。”便起身回了屋。

子万像是没听到他的话,举起酒坛仰头就是一阵狂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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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4)

 

 奢香城内各族杂居,建筑与衣着风格亦是如此。有青砖灰瓦的二层建筑,亦有竹木的独角楼,民族风情浓郁。主街道由石板铺成,宽阔整齐,城民衣着绚丽,脸上笑容热情,让人看着就心情大好。

子万最常去的是曦日楼,一家白水族人开的酒楼,下层是食寮,上层是茶肆。子万喜欢坐在二楼靠阑干的地方,一边喝酒品茗一边看楼下众生百态,然后,唔……顺便搜罗美人。

奚言豫显然很喜欢这个地方,对于白水族带着奇怪味道的油桐茶也不是那么计较了,兴致极高地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夷族人,见他们隔着老远就互打招呼,还不时唱歌一样吆喝上两句,唇角笑意抑也抑不住,显得整个人更加温煦动人,哪怕是面容普通,仍吸引了不少的目光,只是在看到坐在他对面的子万后,又都露出惋惜的神色。

子万在此地可算是无人不识,对于他不为人接受且不知遮掩的性取向自也是知道,除了别有心思的外,大多数人则是避着他走,如同避着瘟疫一般。

“你这是做什么了,这么不受待见?”注意到那些人的眼神,奚言豫忍不住笑。

“只是喜欢男人罢了。”子万一脸的无奈,却没说出当年正是因为不想委屈他自己才豁出去向家人以及所有城民坦承性向,只是提起壶将两人面前的茶碗斟满,又将盘中白糯的块糕往他面前推了推,道:“这油桐茶要配着甜糍糕才出味道。刚开始可能吃不惯,多吃几次会上瘾。别的地方可吃不到,只有白水人会做。”

奚言豫注意力被转移,听他说得这样好,不仅跃跃欲试,正想夹一块甜糍糕尝尝,却才发现竟没有筷子,不由愣了下,暗想难道直接用手拿?

子万伸手从旁边竹碟中拿了张桐子叶,隔叶捡了块糕点递过去。奚言豫接过,只见绿叶白糕,端是好看,不免赞叹出声。

“我原还在想这上面放些叶子做什么,却没想到是这般用途。”

子万笑,正欲接话,竹梯吱呀的声音响起,上来两男三女,神色矜傲,青衣华美,袖口绣着鹰爪破云,却是青夷山城的标志。五人习惯性地扫了眼整层楼,寻找合适的位置,在看到子万时愣了下,而后反应过来,隔远施了一礼,便找了处圆桌坐下,并没上前搭话。

“这边桐子叶用途甚广,蒸糕,酒宴后分食,野外取水……”子万收回目光,接着两人之前的话题,只是垂下的眼眸中光芒暗沉。青夷山城,云二,纪十……当初自己也是坐在此地,看到风采卓绝的云二,以为是男子,起了心想将之收入美人寮,后来却被纪十搅合……

奚言豫敏锐地察觉到他有些神思不属,凤眸微眯,其中有波光潋滟,但很快便被羽翼般的长睫遮挡住。抬起碗,动作优雅地饮了口带着浓郁苦腻味道的褐绿色茶汤,原本因担忧仍然尝不惯那味道而皱起的眉头蓦然舒开。在嘴腔里残留的甜糯滋味映衬下,古怪腻味的茶汤竟变得清爽中透出些许异香来,袅绕于齿龈间,让人回味不已。

他想,那个纪鹤姑娘对于子万大抵也是如此,最初不过是一碗让人讨厌的油桐茶,只是后来一小点一小点地掺了些甜糯的东西进去,便在不知不觉让人上了瘾。只是因为始终记着最初对它古怪味道的排斥,便只道是不喜欢的,却不知唇舌已眷念上了那涩中透香的滋味。

思及此,他唇角不觉扬起,突然有种看着别人错过某样好东西的幸灾乐祸感。而后又觉得自己颇不厚道,至少子万没让他错过油桐茶,于是不免思索起是否要提点对方一二这个严肃的问题。

“这次城主去中原,不知会不会带上夫人和小主人?”那几个青夷山城的人在等上茶的过程中闲聊起来,因为没有刻意压低声音,加上楼上寂静,倒是清清楚楚传进座客的耳中。

“小主人才四个月,城主怎么舍得让他们母女奔波。”一个长相娇艳的女子笑道,只是眼中难掩羡慕和不甘。

旁边另外一个容色清丽的少女睇了她一眼,唇角浮起一抹讽意,“夫人是什么脾性,你道与一般女子那般娇气?我倒认为这次她肯定会去。”

前面那女子正欲反驳,茶点端了上来,其中一个男人站起身为几人斟上茶,剩下没开口说话的女子慢悠悠拈起块点心咬了口,笑道:“中原有什么好,吃的东西都清清淡淡的,辣子都没辣味,也没酸糟,一碗饭都下不去,我去过一次便不想再去了。”

几个人显然都是本地的,习惯了麻辣酸等重的口味,听到她这话不由都笑了起来,之前略有些紧张的气氛登时缓和下来。

“说起来,这天彻庄不过是在中原小有名气罢了,选个少主也这么远巴巴地下了帖子来请咱们城主去,我隐约记得几年前他们好像也为什么事来过帖子,不过那时城主去了黑雾泽,没去。”

“也是选少主。”年纪最长的男子接话,顿了下,又补充道:“天彻庄在中原可不是小有名气那么简单,就论建立时间也比咱们青夷山城早了许多年。据说,城主年少时便在里面学过一段时间武功。”

此言一出,几人皆被勾起了好奇心,纷纷追问城主当年之事,奈何那男子说了这几句便不肯再多言,只说城主岂是我等能挂在口中谈论的。几人对乾白本就心存敬畏,闻及此言,只得作罢。

“这天彻庄也奇怪得很,以为少主是韭菜呢,一茬茬地换。”清丽少女皱眉不解。

“谁让他们家的那些少主都是短命鬼呢。”艳丽女子咯咯地笑,引得不少人频频回看,她显然很享受这种被人注目的感觉,笑得越发张扬。

其他几人大约是习惯了她的这种作派,并不以为意,那年长男子淡淡道:“此话原也不错,就我所知,天彻庄刚亡的这任纪鹤少主也不过十几岁。连二十亦未满,可算是年少夭折了……”

第三十六章 (5)

   天彻庄?纪鹤?

子万腾地一下站了起来,脑子里一片空白。

奚言豫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两个卖东西的人用夷语吵架,被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回头发现他脸色极为难看,不由关切地问:“怎么了?”

子万蓦地醒过神,一脚踢开身后竹凳,几个跨步走到那几个青夷山城人的桌边,一把揪住那个年纪最长的男子衣襟,厉声问:“你们说谁死了?谁死了?”

那男人武功本不算弱,只是没想到他会突然冲过来,加上有所顾虑,只是这片刻的迟疑,便陷入了如今的窘境。而与他同来的几人见状尽皆变色,唰地站了起来,纷纷抽出配剑。倒是男子本人更加冷静一些,听清子万的问话,心中微感惊讶。

“是中原天彻山庄的前少主纪鹤,子万少爷莫非认识?”他一边应,一边不着痕迹地拔开抓住自己衣襟的手。

子万不知自己说了什么,他有些发懵,觉得这事太可笑了,简直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纪十那个祸害怎么可能就这样死了,世人都死光了也轮不上她。

“兴许不是纪姑娘呢。”他感觉到自己的手臂被人拉住,奚言豫温和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回过神,这才发现不知怎么已走到了大街上。

“自不会是她。”他回答,没有丝毫犹豫,只是声音有些干。

奚言豫无从劝解,他对纪十除了知道名叫纪鹤外,其他一无所知,更何况,事关生死之事,也不是三两句话就能劝解的。

“祸害遗千年,她怎么可能会死!”不知是想说服自己,还是想说服别人,子万又强调了一句。

奚言豫窒了一下,有些无语,暗忖纪姑娘究竟怎么你了,让你说成这样。他与纪十相处时间不长,对她没有什么特别的感情,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晚在果子山庄纪十梅六两姐妹闹的那一出。与别人不同,他并没有由此而认定纪十是会背弃朋友的人,在他看来,如果没有纪十的报信,梅六不仅看不到她想见的人,甚至还有可能迷失在危机四伏的山庄里。他想不明白纪十为什么要那样做,但做为一个彻底冷眼旁观的人看来,整件事对梅六利要大于弊,当然必须撇除被最信任人的背叛所带来的伤害。

两人沉默地在大街上走了一段距离,就在奚言豫开始怀疑子万是不是因为纪十的死讯心神大乱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时候,子万却带着他走进一家卖各种酸的小店。盐酸,虾酸,臭酸……各种味道混在一起,形成一股极其怪异难闻的味道。他下意识地屏了片刻呼吸,以免失礼地吐出来。

守店的是一个黑瘦中年汉子,见到两人忙迎了上来。虽然奚言豫已经尽力克制自己,仍然被对方看了出来,那汉子哈哈笑了起来。“兄弟想必是中原来的吧。你别看这些东西嗅起来臭烘烘,其实吃起来可香的哩。”他说的是汉话,只是带着些俚音。

“见笑。”奚言豫微窘。

子万对于汉子热络的态度恍如不觉,只是拉过奚言豫,道:“花朝,我来给你引荐,这位是青楠族的百目,常年进山里收货贩货,对于各族分布以及习俗最是清楚不过……”

那个时候,奚言豫才知道子万是要给自己介绍向导,看来他是打算回中原一趟了。没想到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能想着为自己安排妥当,心里一阵感动,不由脱口道:“我先陪你回中原吧。”

子万愣了一下,而后摇头拒绝了,一向带着温文尔雅笑容的脸此时一片冷然,让人揣测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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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万不知道为什么在听到纪十的死讯时自己会难受,哪怕他并不相信;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去中原确定纪十仍好好活着,要知道他一直是想摆脱她犹恐不及。

从奢香到叶郡,日夜兼程,一个月的路他走了半个月。身体很疲惫,脑子却异常清醒,纪十死缠活赖的样子,似真似假说喜欢他的样子,中了尸毒昏迷不醒时的样子……一幕幕走马灯样浮上脑海,他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并没有想像中那么讨厌她,至少没有讨厌到想让她死的程度。

因为不眠不休地赶路,到得天彻山庄时,子万已经胡茬满面,眼中布满血丝,身上散发出一股异味,使得看门的人差点没将他当成乞丐撵出去。

“纪十在哪里?”没了一惯的风度,在被撵前子万一把拎住看门人的脖子,表情狰狞得一如索命的恶鬼。

“纪……纪十是……是谁?没……没这人啊……”还以为遇到寻仇的了,看门人双腿不争气地哆嗦起来。他的武功本来也是不弱的,不然也不会被派来看大门,只是对方一照面便拿下了他,只这一手便知两人差距悬殊。看这人凶神恶煞的样子,似乎随时会择人而噬,由不得他不怕。

这时,另外一个看门人已向庄子里发出了警讯,只几息间十数条戴着面具身着黑色劲装的人影从墙上扑出,将子万团团围住。如果纪十在,便知这些是还在暗厂受训的人,因为暂时不配拥有名字,所以连面容也不能显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