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蹭着下楼,感觉唯一支撑自己的那点力气被抽空了,不知道该怨天还是尤己。混蛋搞成这样,我逃不了干系。假设要是有意义,当初我不去爱钱程,今天也不必对季风充满自责。

假设从不认识钱程,也不用一想到化验报告就浑身盗虚汗。

假设今天没来1163,我可能会用比较理智的方式面对季风。

假设2+2=5,罗素就是教皇了。

季风就在天桥那头儿,不是假设的。还是那么拉风,艳红的夹克款羽绒服深蓝牛仔裤,活像一朵腊梅花,怎么乍眼怎么穿。他刚从麦当劳出来,手里捏着一个小甜筒,正往泊在非法停车位的车子走去。车灯开锁闪烁一下,隔着桥隔着路隔着那些游鱼般缓慢行驶的车辆,他突然望了过来,四目相接半秒钟,一辆公交车停在我面前,车里浑浊的气息扑面。

什么事儿你不要一个人去琢磨,事实总没有想的那么糟。

我在担心季风被那种怪烟折磨得不成人样,而他在寒冬腊月里花枝招展地吃儿童套餐。

脚下有人掉了公交卡,我帮忙去捡,直起腰来天旋地转,那声道谢怎么在好远好远的地方喃喃?

公交车开走,季风正看见我倒下去。没有那么新鲜真的昏迷过去,只是血压有点低虚脱了,还能在围拢的人群缝隙里看见在马路上做横向跨栏运动的季风,急促的刹车声此起彼落,听在我耳朵里,心跟着忽上忽下。不过十余米的柏油马路,在我眼中比千山万水更凶险难越,隔断栏比标准轿车还高,担心他跳过来摔着,担心他乱闯被车撞着。他到底四肢健全地来到我面前,蹲下来抱起我。

出租车朝医院开去,冷气让中枢神经陆续恢复功能。季风不知所措地抚着我的额头,他握了好久的甜筒,手心冰凉湿润。那种熟稔的气息包围我,有种跌倒的小孩儿一回头看见母亲关注目光的委屈。他一遍一遍催着司机开快点儿。我还有点晕,也没开口制止。这车始终停在天桥底下,想必也看见了刚才的情况。司机能体谅季风的焦急,却不能在前簇后拥的车流中提速,只能安抚地说:“甭着急啊,不是急的事儿。”

季风下巴一绷,颇有微词,倒也没说什么,低头查看我脸色,眸子瞬间迸出亮光:“你醒了?”

我翻个白眼。他傻了吗?我一直就睁着眼睛的,又不是黑群,还看不出来是张是合啊?

他松了口气:“好好的怎么回事儿?”

好好的?一下想起来正是这个妈把我推倒的,从包里摸出支离破碎的烟盒摔给他,十块钱递给司机:“靠边停车师傅。”

季风举着烟盒看看,揣进衣服口袋里:“不行,去医院。”

我没什么多余力气跟他辩,只说了区姐的单位,离这儿比较远,季风挑挑眉也妥协了。

挂号的时候季风让挂脑内科,理由是我头晕,总吃止疼片不行吧?一就都来了,去拍个片看看是咋回事儿。我顺着他来挂号,可他不能瞎给我挂啊,人家脑内科是治心脑血管病脑出血大脑炎什么的,我要摊上这病了还能活到现在吗?最后挂了急诊,大夫问症状,他在旁边插嘴:“她经常头疼,总是吐。”

大夫不怎么高兴:“病人自己说。”

病人说:“没睡好觉低血压。”

听听诊又测了血压例行检查,皱皱眉:“血压不低啊~”问了一些睡眠问题,这位女大夫看看季风,有了其它方面诊测,“吐得很厉害?例假多久没来了?”

季风对医学惊人地无知,但尚有基本常识,已足够脸红。

我尴尬着解释,不吐。正常。大夫点头,除了脸色差也查不出什么病,简单交待几句不要经常熬夜还开了一些安神补脑的药,多嘴说道:“如果经常头晕呕吐建议去挂神经外科做个检查。”

这话让季风眼皮一跳,出了门问我:“去神经科干嘛?”

我瞪着他,故意吓唬他:“你说我头疼,还吐,除了中暑就是脑瘤了。”

他脸色瞬间铁青,咬着牙冲我使狠:“有病啊?”

诊室的走廊里有很浓的药味,阴森、凄怆怆的,是混合了消毒水和挥发药剂的刺鼻味道,我闻得干呕,快步走过去在门厅长椅上给区洋打个电话。虽说要两天才能出结果…走后门还不能优先给查了吗?区洋安抚我的焦虑:“周主任亲自做骨穿这种小事就是给秦老爷子面子了,能早肯定是尽早的,但这种干抽检查不每次都能找到变异细胞的,有必要可能还得在不同部位再做一次穿刺。”

“还得做!”我刚才报错了病状了,应该是高血压才对。

从来没有放逐

走出医院的时候又下雪了,没有风,雪花静静地飘,很有气氛。今年雪来得晚是晚,下得还挺频的,一个月后,东北的雪大成灾,正赶上春运的节骨眼儿,几条主干道硬是没法通车,惹得怨声载道。这时当然我还料不到,只在想橙子自打入冬就吵吵赏雪喝茶泡温泉,今天倒是柔和的好天气,可惜没什么心情。

“你在这医院做过别的检查?”刚才打电话时季风去开药,回来只听见一点儿,“验什么?”

“血癌。”我停在一棵国槐下伸手接着小雪花。季风要骂人,看见我呆滞的神情,他也呆住了。“不是我。”我想讥笑他那副雷劈中的蠢样,却在说了这三个字之后鼻子一酸,再发不出声音来。

他拥我入怀,双臂圈得紧紧,不落一字的心疼。

“是不是每个人本命年都特别不顺啊?如果是,为什么得病的不是我呢?如果不是,又为什么让我看他遭这种罪…”发心顶着他的胸膛看站在他两脚之间的我的脚,我将睫毛承载的重量释放,不敢在橙子面前流的眼泪汹涌地肆虐季风漂亮的羽绒服。我觉得害怕,觉得慌,偏偏欧娜回家了,又不能让哪吒知道这件事。总以为自己够成熟,不痛不痒的小场面哭哭闹闹只是心情发泄,真正大事来临时我可以独立承受,不会在任何人面前表现怯懦。忒也托大了。西谚云:自以为是一回事,做起来是另一回事。

季风理着我脑后的头发,对着它们说:“这么冷别哭了。结果不是还没出来吗?别哭,多不吉利。”他从来都最怕我哭,因为我总是哭,又总是很难哄,这是死让人头大的性子。其实我哭不用哄,只要达到了目的,还挂着泪花都能笑出来。问题这一回的眼泪,是无力的眼泪,连自己都嫌丢人的眼泪。他拉开羽绒服把我圈进里面长长叹气,等我哭声渐小,他才说:“真气死我了。”

“我也不是故意的。”在他面前因为橙子哭成这样,不是刚好赶上打死我也不能这么做。

他从我包里偷出面巾纸:“别蹭我衣服上鼻涕,新买的。”

我捶他一下抬起头打量他的衣服,不当模特了穿得还是那么骚情。

他辩道:“只是闷骚。”整理着衣领襟口,“再有一个多月就是我本命年了,也穿穿红啊。我命好扛祸害,看你哪儿不顺当抓紧都过给我吧。”

“呸~”这话还是很忌讳的。

他大笑:“刚才看你晕过去真吓着了,一回到中原你就给我这见面礼。”

我没晕过去。

“现在还晕吗?”随意询问中掩不住关心,琥珀眼眸明亮得像是会咬人。

“强迫症。你是不是弄错了什么?我是强迫症,”我不确定这个病例他是否有耳闻,于是多解释了一句,“也算一种精神病。”

不想他很内行地说:“心理疾病。我对比较流行的东西都有研究,强迫症,抑郁症,恐惧症,已经成为时尚领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季风懂得真多。”我把他羽绒服拉链拉好,好笑地看着胸前的泪渍凝结成冰,用指节敲敲,当当作响。

季风俯视着我,和气地允声:“请进。”

“走吧,好冷。”我缩缩肩膀,“你车停那儿能不能让人拖走?”

他摇头,却明显不是在回答我的话:“眼睛哭的~”跟着做了个很不符合年龄的举动,食指伸过来在我脸颊上快速点了两下。

捂着微微刺痛的皮肤,挡住脸上的红晕:“不知道能不能冻伤。”

他抬头看天气,有雪落在眉上,没有马上融化,让他一瞬间变老。他以指拂去,看着它在指上幻化成晶莹的水珠,颇觉有趣地扬了唇角,对她说:“我以为你是怕化才不敢跟我在一起。”

我故意嘲讽他:“你能再自恋点儿吗?”

“原来只是强迫症。”他挫败地笑,手插着衣兜,摸到那个撕破的烟盒,取出一棵点燃,是正常的那种。他将打火机揣回怀兜,然后毫不回避地找到那些特殊形式的烟卷,揭开其中一根的外层薄纸,轻轻嗅着烟叶的味道。

我紧张地四周张望:“季风!”

他捏着那些烟问我:“你信我抽过吗?”我不犹豫地点头。他竖起大姆指。我骂一句胡闹,没有底气。他说:“是胡闹。”蹲下去用烟盒在雪地上挖了个小坑,把那几棵烟揉成一团丢进去,再慢慢填平,用松松的白雪覆出好大一座包,最后对燃了三根烟倒插在这烟冢。他做这件事的时候我一边敬畏地看着,一边给他望风,生怕什么人看到再举报他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季风终于完成仪式了,站起来左右观察地形。

我瞥他一眼:“风水还不错,可以安息了。”

“明年长出大麻籽儿来想着摘,我得记住在哪。”

“以你的方向感有点困难。”

“丛家你还喜欢我吗?”

空气里有种很意象化的东西被引爆,我侧过头,轻风把他流海掀起,那双眼中的坦然让我来不及躲去。比说我爱你更动情更真诚的告白。

多年前一个灼热的夏,他问我长在树上的是in the tree 还是on the tree,我说用on,他气道:“又写反了。”琥珀色大眼里有烦恼的小火苗。

一个写反的on,是季风给我的回答。后来的我一直就是这样想的。

他以为我生病了要瞒着他,要离开他,所以他更要陪着我,季风是个烂好人,听见那么多次狼来了也还是会拿起棍棒上山。可是喊狼来了的那个孩子,看见能够被自己骗到的人越来越少,在狼真的来时,实际已经放弃开口求助。

我小的时候去公园看喷泉,喊丛庆庆快来快来可多小鲤鱼了。丛庆庆拿着小网在捞黑亮的蝌蚪,随口告诉我:蝌蚪长大了会变成小鲤鱼。

这时候只有园里的紫丁香秋谢了春回,不厌其烦地演绎着生命的轮回法则。十几岁少年的感情,又有几人能像于小锹那般坚持?杨毅是幸运的,这幸运小孩误导了很多人,而身边大部分事物好比说狂热的喜爱,蝌蚪一样面目全非地成长。季风与紫薇,随着一起经历的季节变迁,雨飞雪飞,花开花逝,他从痴迷到温柔守护,她从赌气到万劫不覆,末了,他交付一个前尘来世的额吻赠与离别。紫薇说他是她这辈子见到的最真实的温柔,近乎凌迟的温柔。杨毅猜中了前头,她不放手他便不走,但谁都没猜到季风是这样的傻瓜。

她没有赶上自己的那艘船,再飘荡下去只有相误——她到不了她的彼岸,他扯不开他的风帆。她还给他的今生,只要求:别告诉任何人我爱你。

背负了全副的骂名改乘别的航线,有一种骄傲实为体贴,他明知如此,却莫能其辩。圣经上说,主只取了男子的一根肋骨,所以一个男人在找到自己的女人之前之后也许会真心去疼很多人,可是这世上只有一个人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是他叫做女人的那个人。有一种极刑就叫做阴差阳错。

隐瞒并不比撒谎高尚。一个谎言,你试着对不同的人说三次,到第四次,上帝责罚说谎者,使谎言成为记忆。记忆的可怕之处,在于它会随着你的意向而扭曲,越是久远的记忆越是深刻的记忆,越不耐推敲。何况是刻意营造的记忆?心理学上,这种叫做自我催眠。季风才会那么茫然,他被自己催眠得太久,在假象的定论中,已经辩不清是还债还是想念,是想念紫薇还是她的爱情。一如庆庆使我以为蝌蚪和鱼是同样的物种。

可我遇到钱程,及时明白该是什么就是什么这个简单而又宿命的道理。我那颠倒黑白没正调的兄长丛大少也不能推翻这事实:蝌蚪是蝌蚪,小鲤鱼是小鲤鱼。

喜欢是喜欢。

爱是爱。

我喜欢季风,他高兴我就高兴,他不高兴,我哄他高兴,希望永远陪着他开开心心。我以前没因为对他好却喜欢不到他而难过,如今也不因为正视了这份感情而不再对他好。不管弄错了什么,觉得暗恋过一个人是一种很特别的往事,是一种不会后悔全心经营的另类幸福。

橙子会出现是偶然,但我爱上了这个偶然哪怕到最后我也只是一根被疼错的骨头,情愿接受啮心折磨,也不要再逃掉。

怎么会我们都走到里之后,季风却用这样的眼神看我?

沉默中飘洒着冰冷的雪,雪花是凝结在心头许久的夙愿,在匝满过往的绳索上越积越厚。他说解不开,拂开雪层,我看到他的手紧握着绳子两端,刻着两人姓氏的婚戒还在无名指上。

戒指是一枚圆环,可是我们都绕回不去了。

“其实我早就知道,”季风暖暖地笑着说,“从你让小燕儿来找我那时候就知道。以你的性格,真想握紧的东西怎么可能交出去?”

没有啊,兔子不吃窝边草嘛。

我承认自己是兔子了,花店取名,橙子说叫兔子的花房好了,我去工商登记的时候,就注册了兔子的花房…

秦堃生下小孩生回公司之后,橙子跟姐姐要了这间花店,位于几大高等学府规划区,每天有很多大学生来买花,他们喜欢向日葵和玫瑰。橙子重新拿起相机,恢复资深时尚摄影师身份。每年七八月的时候他开着大赛欧载我四处跑,去海滨,去神农架,也计划去马里亚纳海沟。在早上九点钟,地铁里公交车里涌出很多人,我牵着小光的分手礼物溜弯儿回来,和他们走相反的方向,还在市场买了捆儿葱——夜里萌芽的小小梦想,清晨开出好多大朵的向日葵花,围在浅橙色窗帘的脚下,好像还没有醒来。

不是兔子的花房,我揉揉眼睛,床头水晶兔的脑袋上还滑稽地顶了一大朵,受罚的模样。映得水晶金灿灿,映得白色大床上沉睡的的男子矜贵无比。昨晚不是来电话说在保安那儿住了吗?什么时候回来的?替他掖好被子,下床将散落一地的花收起,从花瓣的新鲜度观察,应该才失水没多久。他们哥们儿连夜去砸了一个玻璃温室吗天亮才回窝?

转了半天找不到可充花瓶的器皿,最后在浴室发现一只水筒,筒底飘着零星绿叶。我男人真浪漫,买花连人家装花的筒一起包圆了。拎着半筒水到窗前把手勒得好疼,根本就是个塑料水缸,向日葵花盘硕大,挨挨挤挤整一筒,七十七朵。

为什么不是九十九朵或者九百九十九朵?九九不是情意久吗?我刚上大学第四天就收到大三师哥九十九朵玫瑰,一时传为佳话,连紫薇都没忍住,亲自来看看是谁这么有范儿。师哥的印象不太深了,只记得那捧花摆在寝室里,后来招了满阳台的蚂蚁,恨死我了。

七七有什么含义呢?卢沟桥事变?跟他有什么关系?纪念高考?橙子好像没参加过高考…分析结果是这只桶再装不下多一朵花的缘故。清理干净残叶,为自己梳洗打扮,拿过床头手机,顺便在无论怎么吵都没醒的那个人脸上落下一吻。他竟然一巴掌把我挥开,我直接上脚报复,在他的惨叫声中出门。

我会去告状,他野到天亮才回家不上班在家睡懒觉。

下楼把大赛欧开走了,虽然没去考本儿,但从这些天练的情况看,从上路的状态看,是个人都会说我比季风驾龄长。但开车接电话这项技术我还不行,尤其是接区洋的电话,手慌眼慌心更慌,赶紧猛打轮绕到路边停下。

周主任去上海开会了,要下礼拜才回来,怕我们心急,诊断结果先告诉了区洋。“程程手机怎么还关机?”

“在家睡觉呢。”她语气越轻松我越怕,握着电话的手暴紧,“还要再做检查吗?”

“不用了,已经确诊了。”

我趴在方向盘上,手机落地,喇叭被手压住,一直在响一直在响…

————————————————————————————→———————————作—者—有—话—说————————————→

当时那把剑离我的喉咙只有0.01

坟墓前摆着向日葵是很不成体统的事吧?

可是我喜欢向日葵,橙子因为我喜欢他也喜欢。橙子说了,兔子的花房可以只卖向日葵,卖不出去他包圆儿。在我们恋爱一百天的日子,他送我七十七朵向日葵,鬼贝勒管我叫傻妹子,七十七朵花表示求婚,77是喜相逢…

求完婚不等人家答应就自己走掉,你们星球这么没规矩吗钱程?

“天黑了,回去吧。”

“再待一会儿。”我望着石碑上方一张小照片,“他最不喜欢照相了,每张照片表情都老奇怪了,不如换我照片贴上。”

橙子在星球的探测器里看我:兔子你乖,回去吧。

“干嘛让我自己回去?”

找个喜欢你的人,听他的话。

“兔子从来不肯听人话,是你说的你忘了吗?”

别这样。

“星球什么时候来接我…”

身后有人唤我:“我们走吧,小兔子怕冷。”

小兔子坐在墓碑前,扯着向日葵花瓣往嘴里塞,是跟他爸爸一样喜欢吃花的男生,可惜脸长得和我一模一样,头发颜色好浅。

“小兔子你冷吗?”

小兔子不知怎么搞的,一头摔在地上,浑身是血。

我战栗着醒来,失去了重要器官那样的惊慌。

明黄的灯光亮透朦胧残晓。“做噩梦?”一双手臂将我抱紧,温热的唇吻上我的额头。

我推开怀抱,离他一段距离细细打量,吃吃发笑:“梦见你死了。”

“嗯?好玩吗?”乌沉沉的眸子墨光流转,橙子的发色在灯光透射下浅到发黄。

“不好玩,很后悔。”

“不给你后悔机会~”他亲亲我,反手将台灯关掉,将我安回身体里,“还早,再睡一会儿。”

他不懂,还好当日确诊是紫癜而非白血病,否则我真会后悔,后悔太晚嫁给他,要不然起码还有个小兔子陪我吧。正在这半明半寐地感伤着,听得耳边不满地哝哝:“好好的怎么把我梦死?”

我也奇怪,从他解除疑似血癌警报那天起,我每天都睡得好好,怎么今天一早就发噩梦?“日有所思吧?”

他掐我一下:“哼!我凭什么死啊?”

我懒得理他,大人有大量…我比他小五岁呢。

“哈哈兔子怎么咬人啊啊啊不说了饶命啊老婆——”

复查不正常的话下午就订一张机票我自己回M城赶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