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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面上有掩不住的好奇,他打量着她的神色,嘴角有浅浅的笑意。

“是我特等奖的奖品。”

“那我不能收!”陆苗立刻将它推回江皓月的怀里:“这对你来说很有意义。”

他摇头,没有伸手去接:“没事,你收下吧。”

陆苗把礼物往他怀中按了按,一脸的认真与坚决,是心意已定。

江皓月生生将那句“这是我特意给你挑的”咽下去,换成了“这是我用不上的东西”。

“我用不上,放着浪费,所以给你。”

她面色稍有松动,他趁热打铁,道:“你打开看看?”

陆苗低头看了看包装纸。正面看是银灰的,换个角度,在其他的光线下,它闪着淡金色的光泽。

“那……”她犹豫地建议:“我拿个小刀把它拆开?”

“好啊,书桌那儿有小刀。”他给她让出道。

小心翼翼地,陆苗拆开了包装纸,一点的破损和折痕都没有弄出。

里面的“奖品”,仍旧是一个长方形盒子,黑色底的纸盒上写着一串英语。

捧着礼物出来,陆苗苦着张脸:“那个……我还是看不懂这是什么啊。”

江皓月忍俊不禁:“你认真读读。”

她只好仔仔细细地再读了一遍那串飘逸的字符。

凭着拙劣的初二英语水平,她勉强认出来一个单词——“chocolate”。

“原来是巧克力啊!”陆苗指着那个单词,双眸“蹭”地一下亮了起来。

“是啊,巧克力,”江皓月撇撇嘴,根本瞧不上眼似的:“我不爱吃巧克力。”

陆苗当然知道江皓月不爱吃巧克力。

举起长方形盒子,她嗅了嗅它的气味。

可惜大冬天的,巧克力冻得可严实了,她什么都没闻到。

这不影响她对它的珍惜,陆苗紧紧抱着它,小眼神偷偷瞅着江皓月。

“英文演讲比赛太不周到了。特等奖一般给奖金之类的吧,他们竟然送写着英文的巧克力。举办比赛的人完全没考虑到,全场唯一可能获奖的,我们聪明绝顶、机智过人、人美心善的江皓月先生,不喜欢吃巧克力呀,这怎么行?”

她的夸奖,江皓月听得十分愉悦,也乐意配合着她演戏。

“那劳驾陆苗小姐处理一下主办方的不细心,勉为其难地帮忙我吃掉它吧。”

陆苗抱着巧克力情不自禁地“耶”了出来。

“行呀,那我就帮帮忙吧!”

想起她的坏习惯:吃完零食不吃正餐;喜欢在晚上偷吃零食,吃完不刷牙就睡觉。

江皓月细心地交代了一句:“要珍惜它,吃得慢一点,吃完甜的记得要去刷牙。”

“好的好的。”陆苗点头如捣蒜。

……

严格意义上,这是江皓月送给陆苗的第一份礼物。

关于这盒巧克力,陆苗究竟吃得多慢。

当她把巧克力拿回去的第一天,她就忍不住想吃了。

为了巧克力,晚饭都没有好好吃,空出了足够的肚子。

做作业时,陆苗把它放在手边,做一道题,眼神要往盒子上看个十秒钟。

林文芳进她房间,她立刻拿出厚厚的练习册把它盖上。

陆苗内心阴暗地想:万一她妈看到包装这么特别,想要过来尝一口怎么办。

越想,她就越觉得不放心。

巧克力总共看上去没几块,要是被端到饭厅,爸爸妈妈一人一口,分着马上就吃光了。

于是,陆苗用一个漂亮的礼物盒把它好好地封起来,放进了床底。

之后,每次想吃,每次都忍住了。

因为,她总觉得找不到一个特别的时刻,有充足的理由将它开启。

这是一盒非常高级的巧克力,因为它是江皓月获奖的奖品,又被赋予了更珍贵的意义。

她想象这盒巧克力是世上最最好吃的巧克力,却始终不知道这盒巧克力真正的味道。

但陆苗每次睡觉时,想起床底有一盒这么美味的巧克力,做梦都觉得甜津津的。

☆、32.长处

施澈最终还是找到了一个, 说服陆苗加入他们的理由。

江皓月获奖回来, 被他爸叫着去饭馆庆功, 那天放学,陆苗独自回家。

在回家的路上,她被骑摩托车的施澈拦住了。

五彩的车灯闪得陆苗迫不得已捂住眼。身为拽爷, 施澈的车还配了音响可以一路放歌,可谓是非主流骑行届的顶级配置。

至于为什么是骑着车来找她的——预防她一言不合又要揍他, 那他可以马上扭油门开溜。

“把你的灯从我脸上挪走!”

陆苗的脸色被灯照得一会儿红、一会儿蓝、一会儿紫,她抬脚,作势要踹他的车。

“哦哦。”施澈立即照做。

在劲爆舞曲的背景音中, 她揉揉眼, 这才勉强看清了眼前的人。

染黄的刘海按照惯例遮住少年的眼睛,五官中显露在外的, 只有他挺直的鼻梁和一双水红色的唇……他唇边仍牢牢地贴着创可贴呢。

“伤疤还没好就忘了疼?”陆苗亲切地问候他。

“绝对没有!”施澈相当果断地否认, 他这下总算学聪明了。

她努努嘴,看向他挡道的车:“所以,这是……”

施澈咬咬牙, 道:“我还是想要邀请你加入。”

趁陆苗没有发飙, 他喘气的时间都省了, 一口气把要说的话说完。

“你不是担心,江皓月会再次受到欺凌吗?如果你愿意加入篮球社和叛逆部落,两方势力都会替你保护他, 校里校外的任何时刻不会有敢打扰他的人。”

这个提议, 算得上是非常聪明了。

经过多方的试探, 施澈终于找到了能够吸引陆苗眼球的法子。

她头一回沉默了,开始认真地思考他的话。

“我只加入篮球社,但校内校外都会有人保护他。”细想之后,她跟施澈讨价还价。

“为什么是篮球社而不是叛逆部落啊?”施澈好奇:“做陆猛有这么难为你吗?”

一听这个名字,陆苗便一脚迈进了爆炸的边缘:“你再敢那样管我叫一次试试?”

“哎呀哎呀,知道了,”他抓抓脑袋,赔上笑脸:“那,成交吧!”

“啊?”她反应不及:“你同意啦?”

“当然啦。”施澈向她伸手。

陆苗犹犹豫豫地握上去了。

协议达成。

临别的时候,望着施澈的长刘海,她出于善意提醒了一句。

“你这样骑车危不危险啊?看得见前面?”

施澈撅起嘴,往自己的刘海上喷了口气,他那飘逸的刘海飞了起来。

“这样就行了,我从头发的缝缝里能看见啊。”

陆苗的脑海中浮现了,他一边骑车一边往自己的刘海上拼命吐气的样子。

“行吧。”她说。

于是,陆苗跟着施澈开始拍皮球。

之所以称之为拍皮球,是因为陆苗一拿到球,就自动用上了拍皮球的姿势。

或者手轻,拍着拍着,篮球越来越低;或者手重,拍着拍着,它就偏离了原位。

从基本的运球开始,她全是由施澈进行手把手的教导。

学了两三天,还是改不掉她运球的手势和习惯,无奈之下,他直接从身后握住了她的手。

少年把刘海夹了起来,澄澈的眼神盯住篮球,瞬间变得凌厉。

“记住这个姿势和力道。”他牵制住她的手腕,指导她拍了几次球。

然后再试,陆苗手中的篮球便听话了许多。

辅导教学的方法有用,施澈索性看见她力道不对的时候就直接上手。

陆苗有心想学,也十分专心地在练。

……连江皓月来操场看她,她都没有发觉。

加入篮球社的事,陆苗没跟他打过商量。

她有她的理由。

一部分为他,一部分为己。

江皓月从英语演讲大赛获奖回来,学校邀请他做了一次“国旗下的讲话”。

这类讲话,大致的主题是弘扬传统文化、歌颂优良品格,怀念革命先烈……相当于升国旗后的学生代表们宣扬正能量小型演讲。

江皓月那一次和其他学生的不同在于,他演讲是用纯英语的。

容貌精致的少年郎站在主席台上。

他全程脱稿,配合好听的声音,英文的咬字标准而优雅。

江皓月的讲话犹如他的作文,克制、规范,他不像其他演讲者那样,饱含深情、热血昂扬,他始终是他自己,冷静又客观。

可那完全不影响,他演讲的精彩。

面对台下望着自己的几千双眼睛,他的表情不见丝毫慌乱,将自己想要表述的内容娓娓道来。

陆苗听得懂的只有几个英语单字,却又因为不愿意错过他说的每一个词,尽力地竖起耳朵。

听不懂的人,何止是她。

她抬眼望向四周,大家脸上皆是一副似懂非懂的神色。

再望向台中心的江皓月,他嘴角噙着一抹笑,站在离她很远很远的地方。

复杂的英语字符从左耳朵进去,右耳朵出来,陆苗眨巴着眼,似乎看见眼前是一片漆黑的旷野。

她是一株小草,跟着其他的草一起,随着风来舞动。在她触手不可及之处,有一轮遥远的月亮,兀自散发着清辉,悬挂在天空之上。

这是陆苗第一次,切实地感受到她和江皓月的差距。

他俩一起长大,住同样的房子、吃一样的饭;上同样的学校,花同样多的时间学习;她被父母时刻拿来跟他作比较,难免会不服气,觉得自己未必比他差到哪里。

但是,在听完那个清晨的“国旗下讲话”,陆苗猛地意识到——她将庸碌地淹没在芸芸众生之中,而江皓月不同于她和他们。

她忽然明白了,自己父母所懊恼的东西是什么。

继续成长下去,她和江皓月,注定走向不同的人生轨迹。

当晚,陆苗向江皓月坦露了自己的焦虑。

“我不知道我擅长什么。”

她目光呆滞地注视着自己空空的手:“想了一天也没想出来……”

在江皓月看来,她的烦恼根本是没必要的。

“你擅长吃东西,”他开她玩笑:“尤其擅长关灯后的偷吃。”

陆苗没接他话,托着腮喃喃自语:“唉,像你就好啦,你什么都能做得那么好。”

瞧她那没精打采的样子,像是真的很介意,江皓月沉吟之后,对她道:“总会找到的,那个你擅长的东西。”

因此,陆苗一头热地踏上了那条寻找的道路。

可惜,施澈说的她体内“篮球魂”,根本就是胡诌的。

加入篮球社的两周后,施澈让陆苗跟着其他女社员去参加女子篮球比赛,她们代表学校出战。

参与比赛的除了他们校,还有其他三所学校。

比赛性质是温和的友谊赛,除了规则灵活外,奖项甚至大方地设置了冠军亚军季军。按照概率,参加就有很大概率能拿个奖杯回来了。

最后,她们队是第四名。

陆苗发挥得太差了。球传到她手上,基本等于入了敌方的手。

她手里的篮球不用人抢,她一边跑一边运球,球十有八九会被她给运丢。

偏偏她又积极得很,全场数她最莽、敢去争,跑得快。

当队友被包围,难以脱身时,陆苗总是第一时间出现在附近,用嗷嗷待哺的眼神提醒自己的队友——来吧,我在这里,放心大胆地传球!

队员们起先是不知道她的水平的。

陆苗入社时间太短,且她加入以来是由施澈全权指导,没跟其他成员接触过。

身为社长,施澈自己的实力是没话说,且是他看中了陆苗,又费了很大的劲劝她进来,所以大家理所应当的以为陆苗是很厉害的。

没想到……

她们不光要防守对方,还得防着自己这边的陆苗——千万别被她拿到球!

陆苗是个天生的粗神经,即便如此,篮球是紧密的团队竞技,她仍是不可避免地感受到了队友们对她的排挤。

心急之下,她更加卖力,也变得更加的漏洞百出。

比赛结束。

施澈拉陆苗单独出去讲话。

他好像一直没有太多社长的威严,面对发挥不好的队员,依旧是笑嘻嘻的。

“是我没有安排好,我们练习不够就让你上场了。”

陆苗心情低落,冲他摇了摇头:“跟练习无关,是我不适合打篮球吧。”

“怎么可能,你身上有‘篮球魂’,我说过的你忘了?”

搬出旧话哄她,见到没有效果,施澈机灵地把责任推给旁人:“哎呀,主要是时机不对,忽然办什么篮球比赛呀!这会儿快要寒假了,期末考要来了,本来学生的课余时间就少,他们不会考虑一下吗?哪来的时间去练习啊,我们社的成员们好几次都没有来训练,我知道他们忙也不好硬逼着大家……”

“施澈,”陆苗叹了口气,打断他:“我们的协议还作数吗?不然我加入叛逆部落吧,篮球社就算了。”

“别啊,”他拿话激她:“你愿意做陆猛了?”

小少女扁扁嘴,声音轻轻的,表情苦苦的。

“没想到,我没有什么擅长的事,不擅长的倒是一堆。不擅长考试、不擅长写作业,不擅长打篮球。”

她吸吸鼻子,道:“仔细想一想,好像打架,还蛮擅长的。”

“别啊……”

施澈伸出手,想摸摸她的头安慰她,又觉得不太适合。

“实话跟你说,我们不良少年,只是放学不想回家写作业,所以在外面瞎晃悠。跟人打架什么的,我们其实很怂的,没事干嘛要打架啊?还有,我们不主动去欺负人,所以陈阳州那些人,我们也很鄙视他们的。”

“所以,”陆苗更加失落:“连我擅长打架也没有用武之地了吗?”

施澈不知道该点头还是摇头。

看着她颓废下去,实在于心不忍,缩回的手再次出击,他抚了抚陆苗的脑袋。

十五岁小姑娘在这个时期结结实实地意识到了:她需要一件擅长的事,她需要有一个前进的方向。

她在一片大雾之中,窥见月的光泽。

她想要找到一条路,去接近那处的明亮;她心中着急,却暂时,找不到它。

☆、33.鸡汤

陆苗没有更多的机会回篮球社接受训练, 接下来是期末, 然后他们迎来了寒假。

春节来了。

几天前, 照惯例去鸡棚喂食,陆苗发现聪聪生病了。

聪聪一直是一只很活泼很健康的老母鸡,啄米都是要抢在最前头, 陆苗从来不担心它饿着。

可最近,它总闭着眼睛, 缩在角落睡觉,不再过来吃东西。陆苗喊它半天,它才勉强把眼睛睁开。

不知是陆苗的担忧作用, 还是真的, 她觉得聪聪瘦了好大一圈。

“我想带聪聪去宠物医院看看。”陆苗对自己的父母说。

林文芳立刻否定了她的想法:“你的老母鸡病了?那该去畜牧站吧,宠物医院怎么能治。”

“畜牧站在哪里啊?”

陆苗只知道学校附近, 坐两站公交好像有家宠物医院, 畜牧站就不知道了。

“哎,大过年的别搞那么麻烦,”陆永飞拍拍女儿的肩, 揽下了这件事:“老母鸡的事交给爸爸, 我有空去问问三楼的老徐, 鸡棚大多的鸡是他养的,他比较有经验。”

陆苗皱紧的眉头松了松:“好,那你记得啊, 要尽快去问。”

陆家计划着去陆永飞的大哥那儿过春节。在家办年夜饭比较费事, 但总比去饭店吃有氛围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