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脖子后面又挨了一下,我又晕了过去。

几次迷糊,几次昏睡,在一丁点零零碎碎的记忆中,总有一双血色的眸子在头上晃。

醒来的时候,身上奇痛无比。

就象狠狠被七八个人揍了一样,身体无一处不叫嚣着疼痛。

又象被人从悬崖上扔了下来,摔的七零八落,不复完整。

我撑着坐起身,一个坠子从胸口荡了出来。

我凑近光亮,才看清这是一个纯白的玉佩。

晶莹剔透,纯净无瑕,入手微温。

这,不是我的东西。

连忙四处打量,除了我以外,这洞里没有第二个人。

光秃秃的洞穴里,除了几株夜枯藤之外,别无它物。

没有一丝一毫不对劲的地方。

我挣扎着站了起来,身上一阵刺痛,尤其是两腿间,火辣辣的疼。

我一惊,颤抖看去。

红白相间的液体,扎眼的躺在我的裙子上。

我…被强了?

连忙脱衣检查。

遍身红痕,有按出来的,有攥出来,有亲出来的。

那个地方更是血迹宛然,又红又肿。

我就那个靠了。

我咬牙切齿,忍不住骂了脏话。

一直以为手中有迷药有毒药,碰到危险自保总是没问题的。

没料想,碰到打闷棍的,人家一下就搞定了。

真是他娘的郁闷。

事已如此,还能有什么办法。

上辈子结过婚,已经知道婚姻是什么滋味了,这辈子没打算再结。

贞操不贞操的,无所谓了。

我连难过都没有,只是有些懊恼。

懊恼自己被人欺负了,却没有还手之力。

看来这个玉佩就是那个混蛋留下的了。

妈的,当老娘是卖肉的啊,过一夜还留个过夜费。

我就那个他娘了。

抓起玉佩往地上一扔,呸,不义之物,我才不要呢。

转念又一想,不对!我得拿着,万一有人认识这个玉佩,那不是可以顺藤摸瓜,找出那个混蛋吗!

到时候,要杀要剐,要昏要毒,不就全凭我一句话嘛。

捡起玉佩,又揣到怀里。

身上脏的厉害,我艰难的挪到溪边清洗身体。

溪水很凉,也顾不得这许多了。

水一沾身,又冷又痛。

痛得我直吸气。

妈的,不知道那个浑蛋是不是属狗的,弄得我遍身伤痕,嘶,被水一碰,真疼。

强撑着洗了洗身上,换了套干净衣服,这才觉得自己又象个人了。

不想再在山上待,药也采的差不多了,我蹒跚着下山。

我发烧了,淋了雨,在又湿又冷的山洞里被折腾了一夜,又用山溪洗了个澡。

还未等下得山来,就发起了高烧。

我强撑着撑到山下,迷迷糊糊的进了家客栈,糊里糊涂中还不忘叫小二请大夫。

这一次的病来势汹汹,一连一个月,我缠绵病榻,人都熬成干了。

等好的差不多的时候,那个老大夫却闪闪烁烁的看着我,欲言又止。

我一楞,随即伸手自己诊脉。

晕死,滑脉。

那个该死的浑蛋,在我的肚子里留了个纪念品。

老大夫还说呢:“恭喜恭喜,喜得贵子。”

靠了。

第一个反应是骂混蛋,第二个反应是做掉。

一个意外的受精卵,何况提供它的另一半来历不明。

这个孩子我不想要,带着个拖油瓶我以后如何四处游历?而且我的身份还是未婚,说出去名声太不好。

自己写了个方子,叫小二去抓药。

把药碗举到嘴边,又放下,再端起来,还是犹豫不决。

药喝了,一条小生命就没了。

我是个大夫,一直禀着治病救人为宗旨。

而现在,真让我亲手杀掉一条生命,我的心在潜意识下,抗拒着大脑的命令。

喝?不喝?

这是个很大的难题。

喝吧,喝了以后,还是自由人,仍然可以过以前那来去如风,潇洒自如的生活。

不喝,自己救过那么多条命,难道要谋害的第一个人,就是自己的骨肉吗?

喝!

不喝!

两个念头交相出现,各自争锋。

直到药已凉透,我仍没能想出个结果。

放开药碗,我倚在窗前,注视着街上人来人往,转移一下混乱的思维。

或三五成群,或夫妻同路,或孤身一人,街上的人们来来往往,各自有着各自的悲喜。

我是这个世界的过客,躲在屋子里,用一双冷眼,旁观着世事。

回想来到这里的这几年,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孤独的,是寂寞的。

没有亲人,称得上亲人的在瘟疫中已经死光了。

没有朋友,够得上朋友的几个也已经在人生的路上越来越远了。

也没有爱人,上一世婚姻的失败,足以让我对爱情望而生畏。

我可以肯定,如果有一天我暴卒街头,怕是连给我收尸的都没有吧。

呵呵,我苦涩自嘲。

我的做人,就如同我的婚姻一样,失败的一塌糊涂。

夕阳西下,行人回家,倦鸟归巢,孤独的,是窗后那个愁人。

脑中有一个念头飞快闪过,在这电光火花中,我抓住了它,不禁哈哈大笑。

现在,我不是就有个告别孤单的好机会吗?

孩子!

不恋爱,不结婚,就能有一个陪伴自己,让自己不再孤独的亲人,这真是美妙至极的事情。

这个孩子又没有父亲,他只能属于我,全心全意只属于我。

嘿嘿,哈哈,这样是再好不过了,老天爷对我真是不薄啊。

我放下愁容换笑颜,胸中郁闷一扫而光。

把药一泼,据案大嚼。

明天收拾收拾东西,回家,生子。

苏风华

我的小家在一个很偏远的小镇子上,名字也很土,叫石山镇。

全镇人口不足千余人,贯穿整个城,不过二十来分钟。

还是几年前,我偶然游历经过这里时,买下了一小座房子,来放地图和病例的。

三间房,一个不大的院子。

几年没回来,院中的草都长到膝盖那么高了。

屋子里倒还洁净,看出来陈嫂倒是常来打扫。

陈嫂是我雇来打扫卫生的一个孀居的寡妇。

这次回来,打算常住,我不得不好好整理一下这屋子。

请人清了院子里的草,全种上药草。

拆了旧瓦,全换上黑青青的新瓦。

桌椅板凳,换。

锅碗瓢盆,买。

衣裳被褥,做。

看着这个焕然一新的房子,自己一砖一瓦挣来的家,心情是格外的爽。

本来没打算再行医治病,有一次陈嫂得了妇科病,苦不堪言,我忍不住帮她看了看。

没料想,她好了之后,就四处张扬。

慢慢的,邻居有病就都来找我了,后来镇子上的人也就都来了,后来稍远点山里的人也都来了。

我还是没离得了这个老本行。

不过怕引来太多求医的人,我选择了隐姓埋名,改名顾叶,毕竟这次回来,主要是生孩子的,不想搞得自己那么累。

和以前相比,我现在可轻闲多了。

这个镇子人少,时常几天都来不了一个人。

这样我就有了大量的空余时间。

这些时间,正好用来整理这些年的病例。

重复的全部扔掉,常见的,疑难的,没治的,奇怪的,各自归类,抄录成册。

关于自己诊脉的知识,也都写了下来,还洋洋得意的起了个名《方寸之间》。

有人说怀孕很辛苦,我是一点也没觉得。

该吃吃,该睡睡,该看病看病,该捣药捣药,一点都没耽误。

这个孩子很乖,没怎么折腾我。

一开始我以为我吃药把它吃傻了,天天按着手腕一个劲的诊啊诊。

经过一再确认,我才肯定,这个孩子本性就安静。

在一个花开似锦的日子里,我家添丁进口了。

一个小男孩呱呱坠地。

看着这个漂亮至极的小家伙,我那个郁闷啊。

长得一点也不象我…

如果人的相貌按年级来排名的话,我勉强算大学一年级,这个小家伙,估计得是博士级的了。

这绝对是我这一生最最郁闷的事了,生了个儿子,长得不象我。

我都想哭。

当我第一次抱他出门的时候,镇子上的人都说:“顾大夫,这谁家孩子啊,真俊啊…”

打人犯不犯法啊!!!!!

想了两个月,我给他起了个非常有意义的名字,南生,南边生的。

顾南生很乖,不管对谁,总是一副笑脸,惹得这个镇子上的人都疼他疼的不行。

每个人看见他,总要掐掐他那红扑扑的小脸蛋,他也不恼,仍是笑岑岑的。

每次逛街回来,他的小被子里总会塞满各种吃食玩具。

顾南生相当聪明,对医药很有天赋,才一岁多就认识好多药草了。

八成是因为怀他的时候,我吃的药太多了。

三岁的时候,就已经熟读医经药经了,四岁时就能象模象样的给人诊脉了。

看着小小的家伙一本正经的按着人家的脉门,真是让人觉得可爱又好笑。

病人们也都是熟人,很爱逗他,一来非得先让他给诊诊脉。

看得多了,他倒也能诊对几回。

我大感欣慰,看来我的医术,是后继有人了。

于是更加刻意的培养他在这方面的才能。

顾南生五岁的时候,就开始学着开方子了。

当然,最后我得把关的。

看着他开的方子,我只能说天才这东西,还是有的。

我开的方子一贯过于保守,这与我谨慎的性格分不开。

而顾南生的方子,总会有出新的地方,于平凡处,来点出奇不意。

我不得不赞叹,这个小家伙,天生是吃这碗饭的。

南生也曾向我要过爹爹,我说你爹爹被阎王找去喝茶了。

他问我他爹爹的坟在哪,为什么我们不去烧纸。

我说你爹爹客死异乡,尸骨无存。

他问我那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