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是个很美丽的女子,虽然一身华丽,但并不流于俗媚。

她也很年轻,约莫十八九岁。

但她脸上的神色,竟和秦倦一模一样,像个苍白的幽灵,根本就是一只活鬼!惨淡的活鬼!

门开了,结果是一只鬼开门见到了另一只鬼,结果发现大家一模一样,都是鬼。

左凤堂只觉莫名其妙,这女子的表情惨淡得像个幽灵,再加上那一身白衣,更觉鬼气森森,尤其她看秦倦的眼神,那种寒到极点的恨——恨到了极处反归于平淡麻木的恨——是血淋淋的恨啊!

为什么?正在他疑惑不解的时候,秦倦开口了,他从未听过秦倦用这样死寂的语气说话:“大哥呢?”

白衣女子慢慢抿起嘴角,慢慢抿成一朵冷笑。用她出奇动听的声音慢慢地道:“你以为,他还能上哪里去?”

秦倦脸上那幽灵般的神色丝毫未变,用他早已失去生气的语调,疲倦地道:“我回来了。”

白衣女子没有丝毫欢迎之意,只淡淡应了一声:“你还知道要回来?”

秦倦不答,又问:“大哥他好吗?”

白衣女子显出极其诧异的表情,像见了鬼一般看着秦倦,不可置信地问:“你问他好么?”她柔软的声音在秦倦耳中就像开了齿的锯刀,一字一字锯在他心上,“他还会好么?他永远不会好,难道你忘了,他之所以会这么不好,是你这个亲生弟弟亲手推他下火坑。才十年,难道你已忘了?”

秦倦失去神采的眼缓缓眨动了一下:“我——”

白衣女子根本不听他说什么,袖子一拂,她当先走了回去,头也不回:“进来吧,站在门口成什么样子?给人家看见了还当我亏待了你。”

好刁蛮的小丫头!左风堂看她冷言冷语的样子,巴不得一巴掌打得她满地找牙,从来没有一个人敢这样对秦倦讲话,她以为她是谁?

在他心里窝火时,秦倦已缓步走了进去。

过了好半天他才知道那小丫头叫秦筝,是秦倦的义妹,秦倦还有个大哥叫秦遥,此外他依旧什么也不知道。

然后他便听到争吵声。

秦倦的声音!

他也会和人争吵?

左凤堂像一支箭一样冲了出去。

只见秦倦和秦筝面对面站在花圃之中,花海缤纷,周围一片娇黄雪白,两人花中一站,便如一对璧人,风采如画,只可惜两人的脸色都太苍白。

“我不会让你见他的!”秦筝动听的声音提得很高,几乎是在尖叫,“你莫忘了,十年前,你本来可以救他的,但你没有!你只想着保住你自己!你莫忘了,当年的祸是谁闯出来的,当初的灾难本是该谁承担的?结果你逃了,你走了不再回来,你做了千凰楼楼主,你有钱有能耐,结果你还是没有救他!我怎么能让你见他?他怎么肯见你?”她说到最后,几乎是咬牙切齿。

“筝,你不能这样不公平!”秦倦脸上泛了红晕,“就因为今天受伤害的是他,所以你一心袒护他?你一心一意为他想?那我呢?如果今天去王府的是我,你——”

“啪”的一声,秦筝给了他一个耳光,咬牙道:“没有如果,实际上今天去王府的不是你!我不会忘记,当初我们相依为命,大哥是多么温柔的一个人,他把你宠得无微不至,他什么事都帮你担,什么难都帮你顶,你今天竟说得出这种话?你以为他受这样的耻辱,是为了谁?他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一头撞死,又是为了谁?你竟说得出这种话!”她气得全身发抖,如单薄的梨花在风中颤抖。

“我知道之所以会落下今天这种结局,都是我的错,我没有否认过。大哥为了我,毁了他自己,一辈子万劫不复,都是我的错。”秦倦捂着脸颊,退了一步,“我知道我这样说话,是该下地狱!是该死!但难道连你也不明白?我宁愿去王府的那个人是我啊!哪一个才是最痛苦的我不知道,但我——我——”他放下了手,脸色黯然,“我理解大哥的心情,我愿意为他牺牲和他愿意为我牺牲,那是一样的,区别只是在于,他牺牲了而我没有,你若因此而恨我,那是不公平的!”

“公平?你‘宁愿’?”秦筝冷笑,“这世上没有公平,你的‘宁愿’与事实是两码事,你知道这十年你风光得意时,他是怎么过的么?而他每次听到你的消息,仍会为你微笑。我就不懂,你有这样一个大哥,你怎么忍心让他跳入火坑?你怎么忍心不救他?你怎么忍心把他搁在这里一搁十年?你还有没有人性?”

“你的意思是说,当年——”秦倦的语气出奇地低弱,“我——活该被王爷看中,活该入王府,而大哥是无辜的,我是活该的,应该的?”

秦筝似是呆了一下,随即冷笑:“难道不是?莫忘了当初王爷看上的是你,为什么要他担你的罪?你若不逃,他今天就不是这个样子。”她也知自己蛮不讲理,但正当盛怒之下,丝毫不考虑后果,冲口便说。

秦倦失神地看着她,那神色惨白得根本不像一个活人:“你是这么想的?”他摇了摇头,又退了一步,“我无话可说。”他像疲惫得很,缓步往回走,走向花海的另一边。

秦筝同样失神地望着他。她心里清楚,她不是存心的,她并不是不明白秦倦的苦,也不是不知道一切不是他的错,但十年了,看秦遥十年的屈辱和痛苦,她怎能释怀?心里清楚是一回事,她在情感上完全无法接受。她恨了他十年了,十年了,凭什么牺牲的是秦遥而不是秦倦?她忿忿不平,因为她了解秦遥,却并不了解秦倦。

秦遥一直没有回来。

秦倦和秦筝在冷战。

左风堂依旧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完全搞不清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最奇怪的,这宅子里没有下人,一个也没有,一切家务操持,全是秦筝一人经手,而她着实了得,一个人整理这么大的花园亭宇,井井有条而且游刃有余。

若不是多年的经验,她不可能如此娴熟自如。

左凤堂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稀奇古怪的家,整个古古怪怪的气氛,活像整个世间都生生欠了他们兄妹俩,而秦倦却恨不得能够补偿他们兄妹整条命。可惜人家并不领情。他知道那小丫头是真的伤了秦倦的心。

但她显然毫无悔意。

时近黄昏。

秦筝在整理院中的一片花海。

蔷薇如海,花叶缤纷,浅黄粉白的落瓣漫天飞舞,像煞仙子的庭园。阳光淡淡地斜照,晶莹的水珠反射着残阳的光。

秦筝背着水桶,持着瓜瓢,细细地浇着那蔷薇,一缕发丝散落下来,映得她半边脸颊晶莹如雪,淡淡的阳光,又显出她娇艳如花。

艳若朝霞!

左凤堂本来对她一肚子恼火,如今远远一瞧,竟也有些看得发愣。这是个什么家?尽收着人间绝色么?

秦倦依旧凭窗远眺,眉头深蹙,不知道想着什么。

“公子,”左凤堂忍不住多嘴,“可不可以告诉我,究竟是怎么回事?”

秦倦答非所问:“她很美。”

“是,她很美,可是——”左风堂莫名其妙,但秦倦已转过了身,不再理他。

左凤堂追上几步,本想叫住他的,但目光一扫,突然看到一个人向这边走来。

然后他又呆住了。

“我一定见过你这张脸。”刹那间,他突然明白了朴戾说这句话的意思。来人着一身绿衫,微微有些衣发散乱。但那张脸!秦倦的脸!一般的秀雅精致,一般的苍白俊隽。他不如秦倦那般天生有隐隐的卓然犀利之气,他更近于妩媚倩丽之美,他若是个女子,必是个倾国倾城的绝色,但他不是。

他便是秦遥。

这一家三人,无一不是倾城之色,左凤堂明知自己这样想很不妥当,但仍忍不住胡思乱想。

他不知道秦遥是个这么亲切的人,完全不像秦筝那般尖牙利齿,偏激冷漠,当秦遥微笑起来,他浑身上下无一处不舒服,所谓如沐春风不过如此。

秦遥坐在厅中上首,秦倦秦筝坐在他两旁。但三个人中,只有秦遥面带微笑;秦倦没有笑,一脸苍白;秦筝满面漠然,仍用那冷冷的目光看着秦倦。

秦遥并没有把左凤堂当成秦倦的下人,他把他当成客人,称呼他“左先生”。

“左先生一定很是困惑。”秦遥浅呷着清茶,神气和秦倦很像,微笑道,“二弟一定不肯把事情告诉你。”

“那是十年前的事。”秦遥的声音没有秦倦那种压迫感,显得很是轻松亲切,“我和二弟,是无父无母的弃儿,二弟自小聪明伶俐,我们虽然自小无依,但因为二弟的才智,我们并不受人欺侮。”他目光微微有些悯然,“有时候,大家说是我护着他,其实,我很清楚,自小是我在依赖他,是他在护着我。”

秦筝别过头去,表示她的不以为然。

秦遥看了她一眼,微微一笑:“但两个孩子,生活总是没有着落,我们因为形貌出众,被戏班子选中,去了潇林徽班,学起了戏曲,便在那时,遇到了筝。”他们兄弟俩都不称秦筝为妹,而直呼其名,显得极是亲密。

潇林徽班是至今仍名头很响的戏班子,出入于王公贵族的府宇,以花调出名,左凤堂也略有耳闻。

“那一年,二弟约莫十岁,我十三岁,筝九岁。”秦遥的语气显得很是伤感,但神色却显得很是幸福,“我们过得很好,有过一段很开心的日子,虽然——”他似是无奈地看着秦筝和秦倦,“他们常常争吵,有一点小事就吵,二弟脾气并不是不好,筝也不是无理取闹的孩子,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那么容易对彼此动怒,但总还是玩得很开心。直到有一天——”他顿了一下,改了话题:“我们是不是很美?”

这句话由别人来问,必定被人当成疯子,但由秦遥来问,却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左凤堂已听得一愣一愣,突然听他这么一问,连想也未想:“当然,你们都很美。”他在心里加了一句,老天造其他人,根本就是替你们三个做垫脚石。

“你若看得再久些,就会发现,虽然我和二弟长着同一张脸,但他瞧起来和我完全不同,他是个有神韵的孩子,而我,只是一个美丽的躯壳。”秦遥的语音带着伤感,“十年前,他便是个美丽得无与伦比的孩子。”他把目光移向左风堂,“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言语形容他,若是你瞧见了,也一定会非常怜爱他的。”他的语气和用词都非常奇怪,用了“怜爱”两字。

秦筝脸现鄙夷之色。

“那一天,我们去了敬王府,唱了一曲‘麻姑献寿’”。秦遥缓缓摇头,“那一天,敬王爷从头到尾都没在看戏,从头至尾,他看的,只是二弟。”他的语气开始变得奇怪,“我也不想讳饰什么,敬王爷素来好色,不仅喜好女色,也喜好娈童。”

“啊?”左风堂吃了一惊,自椅子上跳了起来,瞠目结舌,“你——你——”他自然知道秦倦跟敬王府一点关系也没有,那秦遥刚刚自王府回来,他不就是——秦遥像早已习惯了这种惊讶,并未变色,只是淡淡一笑:“这对我们来说,根本就是一场灾难——”

秦筝哼了一声:“对你来说,才是一场灾难,对他来说,根本就因祸得福,飞上枝头做凤凰。”她特意加重了那“凤凰”二字,冷言冷语地。

“筝。”秦遥温言道,“这里有许多事连你也不清楚,我不仅要告诉左先生,也是要告诉你。”他微微叹了一声,“第二天,王爷便派人向戏班子要人,我们别无选择,被敬王爷安置在这里,门口的字是敬王爷题的,房子很大,花园很漂亮,为了二弟,他花了许多心思。”

左凤堂不觉看了秦倦一眼,千凰楼的七公子,江湖中人做梦也想不到,这位七公子有这样惨淡的身世。秦倦依旧是一脸苍白,没有任何表情。

“但是,”秦遥苦笑,“二弟是什么样人左先生应该很清楚,他不可能坐在这房里束手待毙,他岂是像我一样懦弱的人——”

他还未说完,秦筝冷冷地道:“你不必尽往自己身上抹黑,把他赞上天去也改变不了他害你的事实,他逃了,而你顶替了他,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他没有害我。”秦遥的语调严肃了起来,但声音改不了他温雅的本性。他没有秦倦那种幽冷的侵略性,再如何严肃,声音仍是亲切动听的,“筝,他没有害我,他本是应该逃的!他错的,只是他没有带了我们一起逃而已。”

秦倦的脸色更加苍白。

秦筝的脸色在一刹那间也苍白起来:“是,他没有带我们一起走,这就是为什么我永远不能原谅他的原因!他本是可以救你的,但他没有!”

“筝,你太偏激了!”秦遥低叱了一声,“你太苛求他了,”他抬起头来,看着秦筝,“当年他才几岁?十岁多的孩子,他能想到走,他有勇气走,我便以他为傲,而我——我始终没有这个勇气!之所以落到今天这个下场,”他惨然而笑,“不是因为他没有带我走,筝,我是他大哥啊!是因为我这个大哥没有勇气走,我不敢逃,你懂么?二弟他——也是明白的,所以他没有要求我走,是不是?”他看着秦倦,而秦倦却没有看他。

秦筝厉声道:“那他更应该强迫你走!但他没有!”

秦遥目光奇异地看着她:“筝,你把二弟当成什么了?当成神了么?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秦筝呆了一下,俏脸一片苍白:“我没有,我只是知道,他本来可以救你的,但他没有!”

“筝!”秦遥放缓了声音,“你把二弟看得太重要了,他不能带我们走,因而你恨他,是不是?因为他让你失望了。”

“我没有!”秦筝自椅上站了起来,“我没有!我不要听,我没有!”她退了一步又一步,准备转身就跑。

“筝!”秦遥站了起来,“不要走,听我说,二弟没有害我,他也没有抛弃我们,我知道他走了之后,是曾经试图回来找我们的,不,应该说,他曾经试图回来,去敬王府!”他的脸色苍白。

秦筝睁大了眼睛,直直盯着秦遥,像突然僵成了石头。

“他没有抛弃我们,他没有回来,是因为他在那时给人劫走了。”秦遥闭上了眼睛,“他不是一去不复返,不是逃了之后便忘记了我们,只是因为他身不由己,他不能回来。你不知道我多么庆幸他没有回来,你不知道我多么感激上天的垂怜,让他去了他该去的地方。他成了千凰楼的楼主,那才是我二弟该去的地方,因为,他天生是那样的人啊!”秦遥目中有泪,“你不知道,每当我一想到,万一当年他真的回来,真的去了敬王府,我——我会有多恐惧多害怕。我的二弟,是不可以玷污的,他天生是该像明珠般闪耀的人,而我——”秦遥再度闭上眼睛,因为眼中有泪,“是不应该拖累他的。”

“所以你顶替我去了敬王府?所以你为我免掉了王府的追查?所以我有了十年安稳的日子?所以你葬送了你自己,来成全我?”秦倦终于开了口,声音苍白得像个鬼,人也苍白得像个鬼,但他扼制不住地轻笑了起来,“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没有谁是天生要闪光的,也没有谁是天生要被牺牲的。你和我,不同的只是我好胜,而你温顺。难道因为我好胜,你便不顾一切让我赢;难道因为你温顺,所以你便可以用来牺牲?”他笑得无比苍凉,睫毛上有物闪闪发光,“可是你从没有想过,我是不是愿意闪光?你有没有问过我,我是不是真的一定要赢?你有没有体会过,那种因为亲人的牺牲,而非成功不可的心情?你知不知道!这十年我的努力,只是因为一个已经牺牲了,所以不可以牺牲第二个!只是因为我要让你知道,你的牺牲是有价值的,你的弟弟,他活得很好——很好——”说到这里,他的泪已滑了下来,但他还带着笑,“只是因为你,因为你啊!因为你的牺牲,所以我没有了我自己,我这一生一世,都必须为了你而活!你懂不懂?”

秦倦从来没说过这样的话!左风堂整个人都痴了,呆了,傻了,他从不知道他这个安安静静总是笑脸迎人的公子,心里压抑着这样的痛苦!这样彻骨的伤痛,这样不堪回首的往事,骤然中断了亲人的音信,他怎能忍得下来?他怎么还能笑?他怎么还能处理千凰楼那么多的事务?

左风堂终于理解秦倦对肖飞说出“让我走吧”时的心情,那是怎样的凄凉,怎样的苦楚,怎样的疲倦!也理解他为什么会定下那样的计策,让自己去送死!

因为那根本不是一个“人”负荷得起的痛苦啊!

秦遥看着秦倦,两个人一般的脸色苍白。秦遥瞪大眼睛看着秦倦,满是不可置信的表情。然后,他用—种奇异的语调,低低地道:“你在怪我?你在怪我?你并不快乐,是不是?我——我终究还是拖累了你是么?我——”

“不是的!”秦倦惊醒过来,才知道他的话已严重地挫伤了秦遥的信仰,伤害了秦遥十年来所坚信的东西,伤害了支持秦遥活下去的力量!“不是的,大哥,我不是怪你!”秦倦站了起来,与秦遥面对着面,“没有大哥的牺牲,的的确确不会有今日的七公子,甚至都没有今日的千凰楼。我只是——”他走上前,揽住了秦遥的肩,像十年前那样把自己埋人秦遥怀里,声音带着微微的暗哑,“我只是不能忍受你的牺牲。大哥,我们是兄弟,血脉连心的兄弟啊!我不能忍受你的牺牲,就像你不能忍受我的牺牲一样。你的痛苦,比我自己的痛苦更痛十倍!你明白么?”

“二弟!”秦遥这才缓缓抱紧了他,“我知道我连累了你一直不快乐,但你一直是个坚强的孩子,我知道你会努力的。”他这一抱,陡然惊觉秦倦清瘦得令人难以想象,“你病了么?”

秦倦勉强笑了笑:“没事。”

“他当然病了,这十年,他哪一天没在生病?”左凤堂不想看秦倦逞强,受了那么多苦的人,只配去好好休息。

听他这样说,连一边呆若木鸡,怔怔地听着的秦筝都震动了一下,往这里看来。

“你哪里病了?严不严重?”秦遥紧张极了,盯着他的脸仔细看。

“我——”秦倦开了口,却不知如何往下说,他怎么能说自己命不长久?怎么能说他已无药可救,早已必死无疑了?他怎么说得出口?

秦遥见他这样的神色,心里微微一阵发凉:“你——”

“我——”秦倦敛去了那种激动的神色,淡淡散出了他的冷静与淡然:“我们借一步说话。”

秦遥与秦倦并肩走向蔷薇花海的另一边,那边有个亭子,没有名字。

秦筝远远看去,依旧是那一脸失魂落魄,不知想的什么。

“我——”秦倦低头看着脚下的蔷薇,令秦遥看不清他的神色,“我不想骗你。”

秦遥亦是低头去看同一朵蔷薇,那是一朵苍白的蔷薇,还未全开,却已现憔悴,将要凋去了:“你说,我听。”

“我不想让筝知道。”秦倦轻轻地道,“很可能——过不了冬天。”他没说是谁,但谁都清楚他说的是谁。

秦遥没有说话。

良久之后,他似才懂得发声:“真的么?”他没问为什么,因为假如事情真的糟到这个地步。无论为了什么都是没有意义的,重要的是真的么?重要的是怎么办!秦遥虽然性情懦弱,但他并不糊涂。这一句问出来,他眼中的泪也随之掉了下来。

“真的。”秦倦低低地苦笑,“我已是死过几次的人了。死不死,我不在乎,我只在乎大哥你。”

“你怕我伤心。”秦遥带着泪笑,因为他有一张过于秀丽的脸,所以那笑看来分外凄美,“你终究还是为的我,我相信你只要有一分在乎你自己,今天的情形就不一样。”他摇了摇头,“你怕我会受不了,你知道我不会让你死,可是你却存心不好好照顾自己,是因为我让你活得很累?”

“大哥!”秦倦抬起头来,微微地叹息,“这世上谁不活得很累?但谁能因为活得很累,便可以轻易去死?我并不想死。”他踏开一步,远远地看那红红的落日,眉宇间有深沉的抑郁,“我只想回来,带你走,带筝走,随便去哪里也好,只要我们一家在一起,做什么都好。可以安定地过日子,可以像从前一样——我知道大哥很爱我,我知道我更应该过得快乐,愁云惨日,不能补偿什么。只可惜——”他摇了摇头,“我做不到。”

秦遥深吸了一口气:“所以你才会回来?”

秦倦摇头:“我一直想回来的。”他的神色很是萧瑟,“但千凰楼不能没有我,幸好,我已为它找到了新的主人。”秦遥目光极其复杂地看着他,有伤感,有遗憾,有爱怜,但更多的是骄傲和惘然:“二弟,我能帮到你什么?”

“不要救我。”秦倦轻叹了一声,“我知道你在想些什么,你想求王爷找御医救我,但不要,大哥,有骨气一些!我们走,离开这里,即使要死也该死得有尊严!”他望着夕阳,影子拖得很长,“我回来,其实也未想清楚要做什么,只是要带你和筝走,离开这里,离开敬王爷。十年之前我不能救你,十年之后,我若再不救你,那就是该天诛地灭、天打雷劈了。”

“不救你?”秦遥的语气与秦倦一般飘忽,“你不觉得你的要求太高了么?你让我看着你死?你怎么能这么——”

“残忍?”秦倦低声替他说了出来,然后低声笑了起来,“大哥,难道你还以为你二弟是当年那个温柔的孩子么?”他有一句话始终未说出口,不一样了,自从秦遥踏入敬王府的那一天起,就永永远远不一样了,他永远不会再是那个温柔的孩子,永远不是!

“不会再是了,”秦倦背向着秦遥,“你的二弟,也未必见得是什么好人,这几年伤害过的人命,也是不计其数。”他想着那场爆炸,“我不愿死,但我该死,我并不怨。”

秦遥有些发愣,这一刻的秦倦,完完全全是另一个世界的人:“二弟——”

“不要再说了,”秦倦微微有些烦乱地打断他的话,“先离开再说好么?我告诉你我命不长久,并不是在要求大哥你为我做什么,而是在要求你不要再为我做什么!大哥,你该好好为自己想一想,想想筝,想想你们的将来——”

“你——爱筝,是么?”秦遥打断他的话,突然问了一个秦倦完全想不到的问题。

秦倦呆了一呆,秦遥清清楚楚地看到他一刹那的失措。

“我——”他反应敏捷,看了秦遥一眼,“她爱的是大哥你,你也爱她,不是么?”

兄弟俩为这个问题沉默,仍是秦倦先打破这尴尬的局面:“你们相爱,所以——无论我怎么想,都是没有意义的。”他不看秦遥的脸,语气带了七公子慵懒而低柔的声音,“大哥,你不要胡思乱想了,明天,你们收拾东西,我带你们走!至于死不死的问题,再想也是于事无补,大哥若想为我好,那就不要让我烦心,好不好?”他的语气似是很温柔,带一点意犹未尽的懒散,但完全不容人反驳。

秦遥微微震憾于秦倦无形的压迫力,也在这一刹那惊觉了秦倦的成长,而自己——却仍是那个懦弱的自己,不敢反抗,不敢挣扎,不敢逃,也一一不敢爱——她——他从秦倦身上看不到死亡的阴影,只看到在美丽的外表之下惊人独立而坚强的灵魂——不死的灵魂!

秦倦没有再说什么,但秦遥却清清楚楚地知道,话已说完,自己可以走了。

秦筝怔怔地看秦遥缓步走了回来,而秦倦依旧站在那亭子里,负手望着夕阳。

秦遥自蔷薇花海而来,人美花娇,瞧起来像一幅画,但远远的,完全瞧不清面貌的秦倦,那主导一切的压迫力,已从那边直压到了这边。

左凤堂看看秦遥,又看看秦倦,忽然明白,自己所以会留下,会甘心为秦倦做那么多事,并不是因为这一张丽颜。秦倦就是秦倦,为什么秦遥瞧起来像一幅画,而记忆中的秦倦却只有那低柔的语音与卓绝的谋划?因为秦遥就是那一张脸,一张温柔的脸;但秦倦并不是一张脸,他是一种强势一种才智。至于美与不美,完全不相干的——这就是为什么秦倦总令人忘却了他的长像——即使他生着一张女子的面容,即使他也如女子般荏弱,但他却有惊人强硬而极具侵略性的灵魂——犀利而幽冷,主导一切的灵魂!

秦筝看着秦遥走到她面前,目光定定地,脸色苍白。

“筝!”秦遥唤了她一声。

而秦筝的目光自他脸上移过,缓缓移向秦倦。

她看了秦倦一会儿,又回头看秦遥。

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她低声笑了起来:“你们和好了,是么?或者,你要告诉我,你从未恨过他?你们兄弟心心相连,血脉相通,你心甘情愿受这十年欺辱,而他这十年也饱受折磨?”她退了一步,笑靥如花,“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我怀疑我是不是认识你,大哥!”她语气奇异地吐出“大哥”这两个字,笑得越发灿烂,又退一步,“你明知道我误会他,明知道我恨他,你为什么都不说?我恨了他十年,十年,你懂么?”她语气很飘忽,像梦呓,但她的眼睛在笑,“十年啊!你明知道我误会,你为什么不说?为什么等到今天才开口?你存心让我恨他,是么?”

秦遥刹那间脸色惨白,为什么不说?为什么不说?他为什么不说?

“我很奇怪,究竟我为谁抱不平?为谁痛苦了十年?为谁恨他十年?而你——”她一字一句地道,“却告诉我,我恨错了,我痛苦错了?你——当我是什么?你关心过我的感受么?我认识了你十年,直到今天,我才知道,我完全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她慢慢收起笑脸,再退一步,准备掉头而去。

“筝!我——我不是存心的!”秦遥脱口而出,一把拉住她的衣袖。

秦筝轻轻地笑了:“知道么?我本以为,我是了解你的。”她半边面颊在夕阳下,艳若朝霞,“甚至我一度以为,我们——是相爱的。你像一个在外面受尽欺凌的孩子,回家后需要人安慰,需要有人关心,需要有人可以依靠!我以为你善良得不敢去恨,所以我替你不平,我替你恨!但是今天,你给我一种感觉——你明明知道许多事,你不说;你甚至强迫你弟弟出人头地,就用你的牺牲——你在扮演一个受害者。也许你自己并不觉得,但你明明就利用了你的牺牲,扮成了一个最可怜的人。你希望我陪着你,让你依靠;你希望弟弟成为人中龙凤;你希望兄弟和好如初;你却又希望我恨他!这就是你的想法?你不是坏人,我知道你的希望没有错,没有恶意!可是,你只顾着你自己,你利用你的可怜来强迫别人完成你的希望!你看到了,这十年,我很痛苦,他又何尝好过?这就是你所想要的?你——从来不顾别人怎么想,你不是最可怜的人,你是最自私的人!”她摔开秦遥的手,掉头就走。

“筝!”秦遥一把拦住了她,脸色苍白,“是,我承认我并不像你想的那么好,可是——我——”他摇了摇头,痛苦地道,“我知道我比不上二弟,永远比不上他,我早准备好了退让,无论什么,我都可以让给他,我早已学会不要和他争。他是天生的骄子,而我不是,我可以为他牺牲,可以为他放弃一切,但——但只有一样不可以——我不能把你让给他。我知道他是那么聪明那么好,而我——”他咬着牙,“我发誓我不是存心的,但是——我希望你恨他!”

“他不是天生的骄子!”秦筝声音开始拔高,“是你自卑,你强迫他变成天之骄子!他没有要和你争什么,是你疑神疑鬼。我——我也不是你的,如果我认定了你,无论我恨不恨他都会跟着你。我认识你十年,你竟丝毫不了解我!你只会利用你的可悲可怜,把我绑在你身边!”她挣开秦遥的手,再度掉头就走,“他说得一点也没错,就因为你的牺牲,所以我们一辈子都要为你而活!”

“筝!”秦遥大受打击,他是这样的人么?是么?

“啪!”地一声,秦筝挨了一个耳光。她错愕地抬起头,秦倦冷冷地站在她面前,幽冷的眸子深不见底。在他们争吵之际,左凤堂觉得不妥,便特意避开了他们,去找秦倦回来。

“说完了?”秦倦淡淡地问,脸上没有丝毫表情。

秦筝瞪了他一眼,准备拂袖而去。她心里好怨好恨好愤怒,为秦遥,也为秦倦。

但她还未走开,秦倦一把拉住她的手腕,拖着她往外走:“看来我们也有话要谈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