颔首,随即起身穿上外套

这次他自己开车,等红灯的间隙,他才开口:“跟我一道去冰岛。”

是问句,还是命令?“要是我不想去呢?”她完全有这自由。

红灯停,绿灯行,车缓缓转过一道街区。

他对她的话没反应?或者直接漠视?这可不是好现象,如果他要这样重新开始的话,恐怕她要提出抗议。

还没等她开口抗议,他忽得猛转一下方向盘,车身呈九十度顺时针翻转,“抓好!”大声命令她。

老天,这辈子没“享受”到的刺激在这两天内享受了个够,到底他是惹到了什么人,不但有枪战,还有追车!

车身以极不规范的速度在车道上以“S”形画弧,不过两分钟,四下警车一拥而上,章雅瑞用仅有的一点空挡回身看车后的警车,忍不住想抓狂,他到底想怎么样?再上一次头条?再进一次警局?!

车在一道死巷紧急刹车,轮胎直拖出了七八米长的黑印子才停下,死巷深处正停了一辆黑色轿车,“不要下车!”这么交代章雅瑞,并从车座下掏出枪来,章雅瑞赶紧抓住他的手。

“你要干什么!”拽着他的手不放——因为他脸上的戾气,她怕他会做出什么后悔莫及的事来。

就在这个空挡,巷子里的车以极快的速度后退,将他们的车撞出七八米远后,然后开出巷子,逃窜。

还好他紧紧搂住了她,让她不至于被碎玻璃划伤。

警察赶到,数把枪筒对着车里相拥的一对男女,很好,这下又会是头条。

在大致询问过情况,以及检查到车后玻璃上有一处子弹孔后,警察初步将这案件定性为谋杀,而章雅瑞也才理解他刚刚为什么会那么生气,因为刚才有人朝他们射击。

到底他惹到了什么人?昨天那个菲尔.李?既然昨天他敢放了他,那就说明那人的危害并不大,显然他的敌人还另外有人!

警察打电话找人来拖他们的车,在等候的时间里,他们俩从车里出来,他的手上、脸上又增添了几处伤口。

碰——李信毅狠狠踢了一脚车门,“shit!”第一次说出这么不雅的词。

一旁正在工作的警察也不免抬头张望,他确实火了——

第十八章 曾经的坏男孩 (中)

他们算是准时与洛克见了面,只不过地点是在警局,挤挤嚷嚷大半天,才从警局里出来,而且身后还多了两个警察,据说是保护他们的。

“洛克,你搞定他们。”李信毅这种人自然是不喜欢身边跟着人的,尤其是警察,而且最重要跟着他也没用,这些他心里很清楚。

“李,你知道这是程序的一部分,如果不愿意让他们跟,那么你很可能要被联邦调查局二十四小时监控,你应该知道你的身份很特殊。”洛克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胖子,白人,秃顶,似乎一年四季口袋里总是会装着条白手帕,时不时擦一下额头,看上去一点也不像律师,到像是快餐店卖薯条的。

李信毅从少年长成如今的大男人,在行为、外表上都改变了许多,但有一条他始终不会改,那就是硬脾气,认准了的,任你怎么折腾他就是不会改。

跟他合作了十八年,洛克自然知道他的性格,所以在他开走他的车时,他也只是回身对那两个警探耸肩抱歉。

大概两个小时后,洛克才赶到李信毅位于曼哈顿的家中,为他开门的正是章雅瑞,李信毅正在书房打电话。

“抱歉,他今天心情不大好。”章雅瑞端来咖啡时,替李信毅向洛克道歉。

洛克憨笑,“这没什么,当年他还害我被吊销了律师执照,你看,我现在不照样是律师。”

章雅瑞愕然,看一眼书房的方向,看来他的过去还真得不一般,“他——年轻时也这样吗?”忍不住,还是问出了口。

洛克喝一口咖啡,用白手帕擦一把额头,“也这样?”哼哼冷笑了两声

事情应该从哪儿说起?大概应该从十八年前某个晚上说起——

那时候那家伙多大了?嗯,应该有十六岁了,他记得他是在皇后区的某条街上遇见的他,好像就在圣诞夜,还下着大雪,他刚从超级市场买了蛋酒出来,正在跟住在亚特兰大的母亲通电话,然后只听身后砰一声,吓得他的蛋酒摔了一地,这小子就是在那样的情况下出现在他的面前的,满身是血。

他确实想息事宁人,一走了之,当做什么也没看到,可谁让他心地善良、宅心仁厚、仁慈胜上帝,他救了这个东方小子,然后事态就那么一发不可收拾,他的生活也瞬间变得一塌糊涂,充斥着诸多的不安定,甚至于他视为珍宝的律师执照也最终葬送在了这小子的手里,“那时候,我真希望这辈子都不曾认识他。”想到当年的窘况,洛克不禁哈哈大笑,因为那实在是太惨了,他记得他的家被烧得什么也不剩,然后还被房东给赶了出来,本来挺有为的一个大好青年,却不得不跟个小屁孩一起睡马路,那可是大冬天啊。

“洛克?”正说着,李信毅突然插言进来,他正站在书房门口,表情看上去并不怎么愿意洛克讲这些陈年旧事,尤其是在他的妻子面前。

章雅瑞自然看得懂他脸上的表情,她也并不想在这个时候继续刨根问底,或者说什么夫妻应该坦诚相对,这个男人有着极其复杂的过去,因此才会有极其复杂的性格,她不能急着去拆穿,而且也急不来。

“午餐吃过了吗?”起身,并询问洛克。

怎么可能吃过了,闹腾了一上午,又马不停蹄地赶过来。

“牛排要几成熟?”

“五成。”洛克也不客气,因为实在是饿了,没人愿意跟自己的胃较劲。

章雅瑞越过李信毅的身侧,进了厨房,没多会儿,厨房便传来“滋滋——”的煎肉声,以及浓郁的肉香味。

“她不知道你的过去?”洛克将自己的胖屁股塞进了书桌前的靠椅上。

“”李信毅并不打算跟他讨论这个问题,那段不堪的过去,他还没打算让她知道,“帮她办一下手续,我想带她一起走。”

“为什么不把她留下?跟在你身边不是更危险?你知道现在库诺家族正盯着你不放。”

“就因为这样,我才不能把她留下来,留下她可能会继续给爷爷他们惹麻烦,跟着我,我还能确保她的安全。”

“打算什么时候走?”

“越快越好。”

洛克挑挑眉梢,“我尽快去办。”谈罢公事,突然想起了自己的私事,“我打算结婚了。”

李信毅刚从吧台上拎了瓶酒出来,听他这么说,微微摊手,“要我参加你的婚礼?”

当然不,他这个灾星最好不要来参加,“萨洛说她怀孕了,我要当爸爸啦!”长到四十四岁才当人爸爸的家伙至于高兴成这样嘛!

李信毅倒了两杯酒,一杯递给洛克,“确定是你的孩子?”

洛克根本懒得理他的话,跟这家伙报喜根本是自己犯傻——

章雅瑞没打算这么快跟他去冰岛,或者她还在考虑要不要过去,在国内生活了近一年,她也有了自己的工作——参与向东他们的生态园区的开发,并注资做了股东,虽然事情不算太多,但也不能缺席这么久,所以她决定先回去一趟,然后再确定要不要跟他去什么冰岛。

夜晚,跟向东通过电话后,坐在客厅里发呆,这几天过得太过惊险刺激,老让她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拉下头上的毛巾,头发铺得到处都是,蜷缩在沙发的一角,望着落地窗外——外面正下着雨。

扑哧——扑哧——踩在地毯上的脚步声,临近她的身侧时停下。

章雅瑞侧靠在沙发上仰望着眼前这个男人,多么吸引人的男人,颀长的身形、英俊的脸庞、散发着成功人士的气味,只是要靠近这种人真的很难。

在她的身旁坐下,沉默一会儿,“洛克要结婚了。”

然后呢?

“我想送份礼物给他。”

这个不必问她吧?他们是十八年的合作伙伴,他应该知道他喜欢什么才是。

“他要当爸爸了。”

那不是更好,双喜临门,作为朋友他应该为他高兴才是。

“我们复婚吧。”不知用什么逻辑他总结出了这么一句话。

“”看着他,笑得灿然,撑起身子,跪坐在他的身前,伸手捧起他的脸正对自己——非常大胆的举动,“哪一天,你才会变成一个伴侣,而不是一个拿着契约的救世主?”额头抵在他的下巴上,“我是个无能的女人,也许不是你合适的伴侣——请不要再对我发号施令,我需要的不是一个上帝,只是一个可以做丈夫的男人。”

她想要的,总是与他能给她的背道而驰,也许这就是女人的矛盾,当财富累积成天堂时,男人认为这已经是他能给伴侣最好的回报,然而女人却又开始向往凡人的生活。男人觉得女人很无理取闹,简直无法理喻,女人却觉得很没有安全感,因为天堂里,到处都是女神,她却是个凡人,会老,会丑,会担心,会自卑,还会没自信。

她只不过就是个凡人,一个不可理喻的凡人。

“到底我要怎么做?”原谅他是个笨蛋,他实在猜不到女人到底想要些什么。

“你真得那么想要孩子?”

“对。”与其说想要孩子,不如说他想有种归属感。

在他的脖颈处微微点头,“好。”那她就给他一次机会,最后一次机会,一次可能会毁了她的机会,“我们生个孩子吧。”抬起头,笑意盈然,“不过那之前,我要知道孩子的爸爸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第十九章 曾经的坏男孩 (下)

李信毅出生于洛杉矶,当时正处于李氏家族最低谷的期间。

童年时代的他一直随母亲住在洛杉矶,鲜少能见到父亲以及家族里的其他人,李家男人都忙碌着为家族打拼事业,所以在这个时期出生的李家第三代都没能得到多少父亲的关爱。

李信毅天生就遗传了李家男人的硬朗,然而并不是硬朗就不会受欺负,自很小的时候起,李母就发现儿子的身上总会时不时的出现一些淤伤,但每每问他,他就说打球摔的,一直到九岁时一个白人家长领着孩子找上门来,李母才知道儿子身上的伤是何处来的,在白人的世界里,肤色是排他的,有时候肤色可以决定你的对错,尽管小信毅在过去的几年中一直被揍,但这并不能说明他现在揍人就是对的,所以李母向那个白人家长道歉并支付了医药费,李信毅也得到了学校的处罚,没办法,不公平从来都是没有理由可言的,这是李信毅学到的人生第一课。

十一岁时,他从洛杉矶来到了纽约——因为父母的接连过世,从这个时候开始,他渐渐变得少言寡语,并开始桀骜不驯,因为他知道父亲的死并不是什么意外的车祸,而是被人故意谋害,母亲也因为父亲的死郁郁而终,但爷爷不为他出头,所以他决定自己做。

年少的人总是有股子冲劲,他们往往不会想得长远,也不计后果,失去了父母的看管,祖父与叔叔们又都忙于公事,没人再能管得了他,所以他开始往偏向发展

十五岁时,他已经在纽约街区有了小小的名气,这个瘦削的东方男孩不光打架不要命,关键一点,他有钱,有钱总是会相对比较有号召力,不管是真服他还是假服他,但没人跟钱有仇,也就是在这个时期,他有了第一个好友——菲尔.李,与他差不多年纪的坏男孩。

好友,不管是良友还是损友,他总是满足了人对友谊的一种幻想,李信毅很信任他。

就像若玫说得,这个时期的李信毅是帅气的,因为年轻人的意气风发、性格不羁,坏男人总是令人厌恶的,但同时又有种吸引少女的怪异点,但那时他并不打算把时间浪费在跟女人爬床上,他之所以从富家贵公子变成这副鬼模样,就是想为父母的死寻仇,他知道害死父亲的人正是库诺家族,因为父亲的工厂不向库诺家族交付保护费。

也就是在这段时间,李家老爷子切断了长孙的一切生活费用,因为报纸上连番不断的报道了这个十几岁的富家子打架伤人的事,那张让李若玫惊呼的照片就是这个时期的产物,当时他正提着棒球棍从一栋房子里出来,满身是血,虽然被警察堵在了门口,但他脸上还是带着微笑,因为他得知了害死父亲的凶手。

十六七岁那两年,是他人生最悲惨的时候,因为没有生活来源,不光要想着怎么填饱肚子,还想着怎么为父亲报仇,他也不再被人推崇,因为他变成了穷光蛋,那些小混混也都是势利的,没有义气的。只有菲尔.李依旧跟在他的身边,所以李信毅一直视他为最要好的朋友。

后来又遇到了洛克这个倒霉鬼,以及另一个男孩——华人后裔的乖乖男孩——韦宋林,他便是后来李信毅耶鲁的同学,孟夜卉的男友,或者可以说是一直暗恋孟夜卉的人。

最终,他还是没能替父亲报仇,毕竟那种传奇只会来自于好莱坞,而不是纽约街区,他被人利用了,利用来威胁李老爷子,他被最好的朋友菲尔.李出卖给了库诺家族,库诺家族用他的性命及后半生威胁李老爷子放弃一部分赚钱的生意——

最终李老爷子妥协了,所以最后因谋杀罪入狱坐大牢的那个成了菲尔.李,他出卖了李信毅,却同时也搭上了自己的十五年。

从那以后,李信毅的身影便从纽约街区消匿,男孩总是要长大的,总是要明白意气与责任哪个更重要,报仇远不及家庭成员的安全重要——这是老爷子对孙子的解释为什么他不为大儿子报仇的原因,作为一个男人,他首先要知道自己的责任是什么,而不是只知道怎么让自己更痛快

断断续续的,章雅瑞从他的简短叙述中拼凑出了这么一个故事。

也许是床上的男人比较好拐,也许是疲累中的他比较容易卸防,总之他对她说了,章雅瑞趴在他的身前,看着他的睡脸,心里有那么一份窃喜,因为他的坦诚。

“还有呢?你那时没有喜欢的女孩子么?”手指在他的眉毛上游走着。

睁开眼睛,这女人越来越得寸进尺,“睡觉。”

夜深,人静,雨很大。

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声,李信毅睁开双眼,没想过会跟她说那么多自己的过去,但是既然说了,也就说了,他不喜欢把什么事都说给别人听,多数原因是不想把不好的情绪传染给别人,或者让对方跟他一起烦恼。

光裸着上身,披一件睡袍,他有烟瘾,特别是想事情的时候,总会不自觉的想抽烟,但在她的面前却很节制,新婚蜜月时,他就知道她对烟味有些过敏,所以一向很少在她面前抽烟,或者要抽也躲得她远远的。

从雪茄盒里抽出一根夹在手上,打开打火机,却又没点,最终还是把雪茄塞了回去,如果他真的想要做父亲,那么最好忍住这些不良嗜好。

最后,只从冰箱里倒了杯冰水出来,站在客厅的落地窗下,外面的雨很大,天气看起来十分糟糕,就像他此时的境遇。

与库诺家族的对峙一直是不曾停止过的,当然,不再是因为年少气盛的意气用事,而是纯粹的利益驱使,爷爷之所以建议他暂时退出这场漩涡,一方面是担心他遭遇更多的人身伤害,另一方面,这种金融大衰落的时刻,总要给员工一些心里暗示,或者交待,再者,暂时的退隐也可以让他在一个安静的地方专心研究怎么应对这场大仗。

二十岁之前,他一直将祖父视为敌对,因为他不曾过问父亲的死因,而且看上去无动于衷,所以他气愤,但他知道,祖父是对的,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他还有什么能力成功,所以他向祖父低头,因为他要成功。

可当他进入李氏后,很多观点开始发生改变,他对祖父渐渐有了一种类似敬佩的情愫,在那样的时代,在别人的地盘上建立起自己的王国,那需要多大的魄力与艰辛,从那个时候,他开始有了家族的观念,开始从非主流的青涩时代真正跨入主流社会,他开始变得越来越像祖父,越来越像个大家长,以致最终接手了李氏,并且娶了一个他不认识的女人。

很幸运,这个被他娶回来的女人最终能让自己认可。

饮尽杯子里的冰水,踩着软绵绵的地毯再次回到睡卧,走进这块属于她守护的地域,男人也许并不需要爱情,但他却需要安定,以及——抚慰,轻轻拨开她的长发,低头吻在她的额头

第二十章 如果不爱,那么请思念我

尽管李信毅不愿意,但章雅瑞还是在“听从”他的命令去冰岛之前只身回到国内。

这是个很新鲜的开始,以往都是他在天涯海角打电话跟她报平安,如今他陡然闲了下来,而她却跑到了天涯海角。

人之所以寂寞,多半是因为有所思念,对李信毅来说,这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因为他开始寂寞了。

洛克的婚礼在亚特兰大举行,他如约参加,新娘跟洛克一样,是个很丰满的女人,看上去他们会很幸福,他确实为洛克高兴,但他并没有待得太久,因为怕给洛克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只身回到纽约的家时,已经凌晨一点,没有烟酒陪伴的孤寂很难熬,所以他还是从酒柜里拿了瓶朗姆酒,倒上一杯端在手里,看着电脑屏幕上飞梭般的复杂数据,他竟有些闪神,也许是太累了吧。

电话铃响起,他接的很快,他认为一定是她打回来的,这个女人自从下飞机给他报了平安之后便开始杳无音信,实在有些不负责任。

[信毅。]是女人的声音,但显然不是章雅瑞。

“”思考着孟夜卉半夜来电话的缘由,“什么事?”

[菲尔在我这儿,他想见你。]

“我不想见他。”谁规定想见他,他就要马上快递去给他见的!

[李信毅。]这句嚎叫显然出自菲尔.李,他的中文向来说得很蹩脚。

“不想惹事,最好离我远一点。”此刻他身边到处是是非,因此连家人他都尽量少见。

[他们说不会让你走出美国。]这个“他们”显然指的是库诺家族。

“那就让他们试试看。”被撂狠话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不管怎么样,出来见个面吧,别忘了,我这十五年牢可是为你坐的,我在‘佛儿’等你。]挂上电话。

听着电话那头“哔哔”的声响,李信毅饮下最后一口酒——

大概一个小时后,一身黑绒休闲外套的他出现在佛儿酒吧阴暗的后巷里,这并不是什么高档的酒吧,事实上里面非常的乌烟瘴气,但对李信毅来说这里很安全,甚至比警局还安全,为什么呢?因为他就是这里的老板。

事实上他并不是账面上的老板,但为这里出钱的是他,他算得上幕后老板。

这几条街区一直游荡着不少无所事事的年轻人,就像当年的他一样,数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得以认识了这家酒吧账面上的老板,后来便在这里开了这么个地下酒吧, 使得那些无所事事的年轻人有了安身之处。

他没有硬性规定这些年轻人往哪方面发展,也没有规定“佛儿”要变成什么样子,但有一点,这里不许出现毒品与枪支交易,也因为如此,这家酒吧才得以生存下来,没有被纽约警方视为黑色重点。

李信毅把外套递给门口的年轻侍者后,跨进嘈杂的酒吧,里面正开始一场午夜狂欢,主吧台上妖娆惹火的舞娘们正随着狂乱的音乐恣意扭动着身姿,菲尔.李就坐在主吧台最好的观赏点,正饶有兴味地逗弄台上的舞娘。

“先生,要让他们停下来吗?”吧台的调酒师认识李信毅,当然也清楚他鲜少来这里,作为他这样一个游走于上流社会的人,肯定不喜欢这种场面,所以才凑近询问要不要提前结束这场狂乱的午夜场。

“继续吧。”处在什么样的环境里,他并不怎么在意。

在菲尔.李身旁的座位上坐下,跟调酒师要了杯冰水,冷漠地看着舞娘与菲尔.李近乎□的调情,没有厌恶,也没有冷笑,十五年前,这小子就爱干这种事,如今还是一样。

“在哪儿找得这些尤物?”好不容易才将视线调到李信毅的身上,但第一句话问得却还是女人。

李信毅懒得理会这种无聊话,双手交握放在吧台上,“为什么去找她?”“她”自然指的是孟夜卉。

“她不是韦宋林的女人吗?”除了他们这几个朋友他还能找谁,“那女人长得很漂亮,有没有碰过?”嬉笑。

“”看着菲尔.李那张嬉笑的脸,从皮夹里掏出一张支票,摁在桌面上,便打算起身离去。

“你最好更改航班,你该清楚,你害他们赔了多少钱。”菲尔摆弄着吧台上那张画着六个零的支票,竟将它卷成筒状用来点烟,“我喜欢这里。”他不打算收他的钱,但他希望能得到他喜欢的工作。

李信毅笑笑,作为少年时代的朋友,菲尔依旧还是原来那个菲尔,这一点他到挺欣慰。

跟酒吧的经营者介绍了菲尔之后,他没打算再进去,毕竟那个荒唐的年代已经离他很遥远,不是担心自己沦落,而是根本就没了兴致,他从来都不是个放纵自己的狂狷者,肉欲这东西尤甚。

车就停在酒吧外的巷子口,走出巷子之际,点了根烟——可能是心里有些空荡的缘故,烟总是能排解一些堵在嗓子眼的东西。

把外套扔到副驾驶座上,弯身上车之际却瞥见昏黄的路灯下站着一抹熟悉的身影,是孟夜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