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你知道这不会是第一次。”黑衣人向暗处的李信毅警告,这时警车也到了巷口。

黑衣人没有躲避警车的意思,径直出了巷子,李信毅则扶起垃圾桶后的菲尔。

“那群混蛋是什么人?”白白挨了一枪,菲尔自然不甘心。

“相信我,你不会愿意知道的,不知道比知道的好。”政治这东西,没有善恶之分,也没有正义可言,他暗暗决定了一件事,这次暗中资助两位老友参与选举的事他一定会做到底,否则以后将不得安宁。

来到门口时,章雅瑞正坐在台阶上,刚刚那粒子弹的冲量太大,胸口疼得要命。

李信毅弯腰将她拉起来,并帮忙脱了她身上的防弹衣,连枪一起,递给菲尔,“警察不会过来,一切照常,至于里面的人,你找个借口说过去,有伤者的话,医药方面的费用直接从账上出钱。”

菲尔舔一下嘴角的血渍,然后啐一口,“最好别让我闻到那人该死的狐臭,否则我绝对让他在垃圾桶里待到老死。”还从来没吃过这种闷亏。

李信毅拍拍他的肩膀,“赶快去医院看一下伤口。”

警察确实没有过问这嘈杂的枪声,甚至连进佛儿盘查都没有

章雅瑞的防弹衣下只简单穿了件薄薄的单衣,因为当时的情况确实很特殊,如今防弹衣还给了菲尔,身上只剩下贴身的薄衣,十月的午夜,虽没有天寒地冻,但也受不住这么冻法。

“为什么不问我发生了什么事?”伸手揽过她,两人都只穿着薄衣,拥在一起暖和的多。

“你好像还从没跟我讲过公事。”她还没能从今晚的惊险刺激中清醒,脑子里乱哄哄的。

路灯下,素衣白衫的两人看上去像是中世纪的骑士与牧羊女,章雅瑞并不很矮,一百六十五公分,说起来算是东方女子中比较中立的身高,恰到好处,但自从嫁入李家,身边到处充斥着巨人,让她显得特别矮小,就是若玫、若秋,也都是一百七十二以上,更别说男丁了,与差一公分一百九的李信毅站在一起,除非她穿着十公分的高跟鞋,否则就是哈比族,真不知道这家人到底是吃什么长大的。

现下她正赤着双脚,因为储藏室太黑,摸不到鞋子,所以站在他面前很费劲,仰头看他总是嫌脖子太酸。

“回去吧,不知道锦鹏有没有闹得太厉害。”做了妈妈的女人,第一件事想得总会是孩子。

“你得让他学会独立。”将她圈在自己与车门之间,起码可以挡掉一些冷风。

“他才一岁半,你不会让他现在就独立吧!”

“雅瑞,你不觉得对儿子太溺爱了吗?”

看着他,“没觉得。”

“男孩子应该多摔打一下,长大后才不至于太脆弱。”

“也许你说得对,不过现在我们还是要去若秋那儿把他接回来,要不然若秋跟婶婶今晚有得累了。”那小子在飞机上睡了那么久,再加上时差的关系,晚上肯定不会太清净。

“现在已经十二点多了,也许他们都休息了,还是明天再去吧。”

OK,她明白了,这男人今晚就没打算带儿子回家。

“那好啊,也许你晚上有时间告诉我那些黑衣人是怎么回事。”既然他不去接儿子,那就只能向她坦白今晚枪战的缘由。

清清嗓子,“如果你想听,我都可以讲给你听。”前提是今天晚上他们必须是二人世界。

恋爱是什么感觉?这恐怕是李信毅第一次感受到,那是一种类似粘腻的情感,当然,其中不乏有情 欲夹杂的愉悦,但那只是其中一小部分,最重要是她的乖顺与温柔,尽管这两点一直是她的优点,但直到今天他才感受到。

裹在茸茸的毛毯里,他半裸着上身,而她则穿着他宽大的白衬衫,□着一双修长的美腿,正跨坐在他的腿上,期间有啪啪的声响——她在给他修剪手指甲,这是章雅瑞一个小小的爱好,自小便是,她喜欢给人修指甲。

从皱折的床单不难看出刚刚发生了什么,他大少爷把刚刚在“佛儿”没有发挥完的精力彻底释放了出来,此刻像只餍足的雄狮一般,用几近慈祥眼神地观赏着他的领地。

这感觉真不错,为什么他到今天才发现呢?

“别乱动,会剪破的。”他单手搂过她的腰肢,让她产生异议,因为她正在帮他剪指甲。

“老婆,这个冬天我们去滑雪吧。”手不自觉得溜进她的衬衫底下。

“这个冬天?我要回老家,很久没回去了。”

“那我陪你一起回去。”

“不要了吧,我们现在又不是夫妻,你跟我回去算怎么回事?”

清清嗓子——最近他一直喜欢这个动作,因为无话可对的时候总是很多,他们说好的,在她还不想提的时候,不会谈复婚的事,“那等你从老家回来,我们再去,是采儿马特,信武去年就在那边定了酒店,滑完雪还可以搭冰川快车看阿尔卑斯山的风光,你不是喜欢雪吗?那里到处都是。”

“你不是很忙吗?”怎么会有空去滑雪!

“过了十一月我可以休半个月的假,我打算选在圣诞节前后,如果你急着回老家,我可以把假期调整一下。”

章雅瑞抬头细细看着他,“你觉不觉得我们俩的关系发展的太快了?”至少不应该猛进到一晚亲密这么多次,她今晚一直在想,到底是她太想要他,还是他们之间真得进步的这么快!

这也叫太快了?李信毅是想说她是不是还活在19世纪那个保守的世界,但目前一切可能引起她生气的话都是禁止的,因为她就像个定时炸弹,不知什么时候会突然爆炸,在感情还没有稳固到一定程度时,最好一切都按照她的话来,否则努力了这么久的成果可能又要从头开始,他绝对不希望那样,“依照常理来说,应该不算快,我们不是连儿子都有了吗?”

也是,说到儿子,她突然记起要给若秋去个电话,“啊,我要跟若秋去个电话,不知道锦鹏在她那里闹得凶不凶。”想起身,却被他搂了个死紧。

“现在已经凌晨三点了,你打过去不是扰人清梦吗?”滚一下身,将她翻进被褥里,“好好睡一觉,明天我们再去接他。”

被褥里,他的手很不规矩,章雅瑞不禁咬牙,“你打算今晚累死吗?”就算很久没有释放情 欲,也用不着一下子撑死吧。

李信毅不禁勾唇而笑,“我还没打算这么死。”

枕在他的臂肘间,看着他□的胸膛,不禁想到了一些不怎么愉快的事,“你之前有过几个女人?”这真是个非常为难人的问题,如果不答,她就会继续问,如果答了,那你这辈子就完了。

章雅瑞也只是纯粹顺口一说,他曾跟她很明白的说过,与孟夜卉之间没有任何男女感情,而且这件事他不希望再提起,他也不会再做出任何让她误会的事,已经被这件事折腾了好几年,实在无心无力,更讨厌听到这事。

但其他女人似乎不在不能提的行列之中。

李信毅不禁暗自呻吟,看来还是选择“累死”好了,翻身过去,彻底让她没话可说。

“我不问了”她先投降,因为她也没有那个体力再折腾了。

第四十三章 夜宴

晕死,看来明天没得更了,居然点错了,应该是存稿,却直接发了。

有了爱情滋润的女人往往全身都会发光,就像李若玫,在走过了数年的感情低谷之后,再次扬帆入海,这次她为自己打造了一帆很不错的小船,而非大船。她的理由是,既然不打算去深海围猎,她便在浅水湾看看风景。

于向东是个很脚踏实地的男人,在这之前,李若玫还从没对这种男人动过心,然而如今她真得打算定下来了,要为自己选一个可以一生一世的男人,即便不能一生一世,起码也不是那种擅使“夺命追魂”招的男人。

“姐,你笑得很淫 贱嗳。”若秋捅一把一旁的堂姐若玫。

今晚是个慈善晚宴,说白了,就是请有钱人来飙钱的聚会,很不错的聚会,起码有人得了快乐,有人也得到了帮助。

若玫、若秋身为富贾名媛,自然不可能不在受邀的名单之中,若玫一向不怎么喜欢这种场合,但今晚不一样,今晚于向东在。

她跟他说过,她喜欢展示台上的那条链子,她要看他怎么办,是学那些有钱人血拼,还是另有打算。

“大哥。”若秋懒得理那个被爱情冲昏脑袋的堂姐,隔着玻璃墙冲会场的堂哥李信毅招手——既然是慈善晚宴,少不了花钱的女人,自然也少不了掏钱的男人,自然要把掏钱的全数请到才好。

李信毅点头回应妹妹的招呼,迅速结束了与身边人的交谈,缓身转到玻璃墙内的休息隔间。

“大哥,你什么时候到的?”若秋忙不迭地依到堂哥身旁。

“十多分钟,怎么不出去看看?”下巴示意一下外面会场的展示台。

若秋皱鼻,“又没人给我出钱,有什么好看的。”

“有看好的东西跟冯唐说一声,让他帮你飚下来,大哥给你出钱。”冯唐是李信毅的助理,刚被提拔上来的。

“冯唐也来啦?”这丫头似乎对那个冯唐更感兴趣。

“在吸烟室。”

“那大哥我去找他了。”放下手中的高脚杯,提着裙摆就溜了出去。

李信毅好笑地看着若秋溜出去的背影,果然是女大不中留。

“你破格把冯唐提拔上来,是不是就为了若秋?”若玫从侍者的手中端过两杯香槟,其中一杯递给李信毅。

“年轻人嘛,总该多给他们一些机会,如果他不能胜任,我怎么提拔都没用。”接过香槟,“怎么样,真得打算选于向东了?”

耸肩,“有这个打算。”抿一口香槟,“大哥呢,已经把雅瑞哄好了吗?”

李信毅看着手中的香槟发笑,没有回答她的话。

“小心,你的麻烦还没有彻底解决,孟小姐的事一天不解决,你就得一直站在断崖前,一不留神踩空那就是万劫不复,别成了千古恨再后悔。”

他当然知道,但是这件事不是他说雅瑞就会相信的,他试过了几次,除了把事情搞糟,什么也没办到,所以短期内,他没有提这事的打算,每个人都是旁观时清,当局时迷,尤其感情的事,他需要先让对自己有一些基本的信任感,否则两个人很难整合到一起。

“我听说你的老同学卡瑞女士今晚也会来,估计孟小姐不会缺席,你应该把雅瑞一起带来。”若玫注视着堂哥。

“谁说我没带她来?”抬下巴,示意一下玻璃窗外,章雅瑞低挽发髻,着一袭银色鱼尾拖地礼服,手里领着西装革履、帅气逼人、走路蹒跚的儿子,身旁是于向东,一行正往这边来。

“姑姑。”小家伙嘴很甜,自从会说话后,便深得众人的喜爱。

李若玫顾不得自己那一身精致的晚装,俯身不顾形象地抱过小侄儿,“我们都的小锦鹏也来了啊。”

于向东跟李信毅点头打招呼,还没来得及说上话,便被李若玫拉到一边给小家伙拿吃食。

“出去看看?”李信毅用下巴对章雅瑞示意了下外面的展示台。

“算了吧,何必去露那个脸。”

李信毅的眼睛四下环绕了一圈,这才将她揽到一边,“说好的,十二月底我休假半个月。”准备一起去采儿马特,他都跟信武打好了招呼。

两个人的情景像是在避着谁偷情一般,李若玫不禁翻白眼,“向东,如果我们有了孩子,你会吃孩子的醋吗?”

“当然不会。”正常人不可能吃孩子的醋,他是正常人。

“真不会做人!”李若玫不禁小小抗议一下,这种小醋还是挺让人羡慕的。

小家伙被姑姑哄得很开心,一时不查,妈妈早已被偷走,等他回头时,哪里还有爸妈的影子!不禁悲从心来,妈妈的心越来越不在他这儿了,真是过分。

舞池的一角,李信毅正搂着娇妻慢舞,商量休假的具体时间,难得他一年才有一个休假的机会,不陪她出去玩一圈,太说不过去了,他还希冀这一次出门可以巩固一下两人薄弱的感情。

“我回去再看看吧,如果能抽出空挡的话就陪你去。”

“喂,职业女性是要说话算话的,那晚你可是答应了。”

“我知道了,我会尽量抽出时间,这样好了吧?”

这还像句话,“对了,我听向东说你负责的项目已经上了轨道,并不需要急着回国,二叔他们下周来纽约,他们也很久没见到锦鹏了,不然你多留几天等见了他们再回去?”

“要不我再搬到你那里住,你看怎么样?”不愧是李锦鹏他亲爹,父子俩还真是一样的赖。

“如果你方便的话,我没什么意见。”这样也省得他加完班后,再大半夜跑去找她了。

恋爱中的人是什么样的?没有智商、很傻、很幼稚,回头想想都觉得害臊的幼稚,虽然这一对的年纪看上去应该更精明一些,不过还是难以抵过这个“情毒”。

在这种场合笑闹自然不合理,所以选个僻静处慢慢聊才是上策,阳台总是舞会里最好的幽会场所,因为僻静。

外面很清凉,月亮半挂在树梢,与夜灯相映生辉。

热恋中的人总是有很多聊不完的话,尽管那些话题看上去傻得够可以,但依旧可以聊得很欢,没办法,智商荡低了嘛。

李信毅进去拿水去了,阳台上只剩章雅瑞,窗帘被微风轻轻拂起,厅里正放松着轻缓的音乐,灯光暗淡,很多人都下了舞池,视线流转的刹那,她看到了一抹熟悉的身影——没错,孟夜卉始终是她心口的一根刺,她自己都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释怀。

视线跟随着孟夜卉的身影,她不是一个人,身旁跟着另一个她不认识的女人,她们走进了临近的一个阳台。

章雅瑞没有躲避,只是她站得位置恰好被一株铁树挡了视线

“我不明白,李信毅就在眼前,为什么你不过去?你总是这样放任,事情才会发展到这一步。”那是个陌生的女音,不过听话音,应该是孟的好友,“你们有这么多年的感情,如果你当时坚持,他不会对你的要求无动于衷,现在事情都这样了,看着人家成双成对,你还有什么好痛苦的,Sophia,你不该是这种拎不清的女人,想想你这么多年是怎么走过来的,没必要栽在一个男人的手里,如果你还爱他,趁他还是单身,就去努力,如果不爱,就彻底把这个人从记忆里抽离。”

静默,孟夜卉并没有答话。

她的朋友显然是个急脾气,不禁大声叹息。

“他——很爱他太太。”良久之后,孟夜卉这说,声音很轻。

“然后呢?然后因为爱他的太太才会离婚?”这是什么逻辑!

“可能是自己都不知道吧,也可能是离开之后才发现的。”

“既然这样,那你干吗还要纠缠这么多年,我一直以为你们是相爱的,因为他的前妻有了孩子才会变成现在这样,Sophia,这样不值得的,而且也很不道德,你要赶快好起来。”叹息,“抱歉,我知道作为朋友我要站在你这边,但是——你知道我也结过婚,很难去劝你夺走别人的丈夫,如果你还爱自己,不要再等下去了,没有结果的,他爱他的太太,而且他们还有了孩子,这样下去你会疯掉的。”沉寂一下,“不对,既然他爱他的太太,那芝加哥的事,是怎么回事?卡瑞不是当面帮你追问他了?”

孟夜卉俯视着脚下的夜色那是个秘密,她不想告诉任何人,包括他,那是他第一次安静地在她身边待了那么久,虽然是昏睡的,虽然他们不可能做任何事,但是那一晚依然让她记忆犹新,从第一眼见到他时,她就失去了自己,情爱是种毒,会把人变成痴,变成傻,单恋是种蛊,会把人变成巫,变成妖。

这么多年了,她不知道不爱他还可以爱谁,她甚至在想,他可以继续爱他的妻子,只要留一部分给她,多么变态的想法,她竟能想得出来。但是他回绝了,他告诉她,她需要好好清静一下,他告诉她,他不会离开他的太太,也不会让她离开,他还告诉她,他们会是朋友,或者——什么都不是。

他已经对她没办法了,她在折磨他,章雅瑞也在折磨他,因为她们都爱他,而他却只会选其中一个。

她原打算用一种方式可以让他永远记住她,但失败了,中弹的人不是她,而是他,他没有给她这个机会,带着伤,他上了飞往冰岛的飞机,他回到了章雅瑞的身边,休养生息。

她能理解章雅瑞,她过不了心中的那个坎,因为她始终都横在他们之间,不,确切点说,她始终都横在章雅瑞的心里,无时无刻不让她忌讳着。

她没想过去伤害章雅瑞,但伤害却也是必然的

在李家爷爷的葬礼上,当她看到他将满腹的悲伤化作对妻与子的拥抱时,她才发现,这个男人已经彻底离开了她的世界,但她却不知道要怎么离开这个充满蛊毒的世界

“雅瑞?”李信毅抬高双臂,怕手上的冰水会被她的拥抱弄撒,刚刚在厅里碰到几个朋友,聊了几句,回来的有些晚。

章雅瑞趴伏在他的胸口,听着他有力的心跳,忽而莞尔一笑,“就是觉得有点冷。”孟夜卉与朋友的交谈并没有持续很久,也没有给他洗清什么,但她却觉得释去了很多东西。

望着她的长睫毛在月色下泛着光亮,他忽而记起了刚刚在厅里撞见卡瑞以及孟夜卉的事,“刚才我见到了——”被她的手指点住。

“嘘——”仰头,“这曲子不错。”

是啊,这曲子真得很合适跳一曲。

莫名其妙的,李信毅发现他的“女王殿下”今晚出奇地好心情。

不远处,几个忙碌的偷拍者忙着用高像素的相机偷拍阳台上的李大总裁以及那个与他偷情的女人——

“这角度不错,起码可以写成‘三垒打’!”偷拍者兴奋不已,李大总裁最近的花边新闻越来越少,好不容易撞上一个头版,只是怎么觉得这女人这么熟悉

看清相片里的女人之后,偷拍者不禁气闷——又一个‘大腕’过气了,此后李大总裁又将重回商贸版块,跳出了花边彩色的头版头条真是让人愤懑啊!

“头儿,这照片还要发吗?”一旁的小喽啰呐呐地询问。

偷拍者看着照片里那相拥的一对,半天后,扯唇浅笑,“发,这搞不好是李大总裁最后一次上咱们的头版,怎么能不给他面子。”

于是,李氏夫妻的照片再次荣登头版,一场夜宴,一场三垒打的复合,真是完美的谢幕。

而在李家大哥大嫂的照片两旁,若秋的照片开始被关注——李氏千金不爱豪门,与小职员相拥。

转过另一张,是一对男女相拥吻的照片,很模糊,但依然看得清那男人的相貌——李家贵公子恋上风月女,李信文步了大哥的后尘。

李信毅笑着扔掉手上的报纸,端起咖啡,眺望日出,天际边,飞机滑航出一条白线——她跟儿子回国了,但他知道她会回来的。

四十四 采儿马特

第四十四章 多年之前

李信文一向沉稳,以化学元素类比,应该算得上难燃物,上报纸版面这种事与他似乎扯不上太大的关系,偶尔出挑一下,自然是令人刮目相看。

这还是章雅瑞第一次见信文带女孩子在身边,说真话,那女孩子的型确实与他有些不对劲,看上去那女孩的年纪不大,而且酷爱浓妆艳抹,站在一身儒雅的信文身旁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但这并不影响他们旅行的好心情。

信武的神通广大,让他们这趟旅行十分的惬意,本来以为只有他们两人,谁知半途中杀出两个程咬金——信文、一个陌生的女孩。

女孩叫于筝,仅止于此,没有过多的身世介绍,信文不说,她也不提,他们只得装聋作哑。

原本为了充分享受旅行的乐趣,选择了坐火车,却由于下大雪的缘故,让他们错过了转车的时间,只好暂时住在离中转站不远的小镇里,小镇不大,自然也就没有多好的旅馆,房间也少得可怜,在与几个旅行者协商之后,最终他们四人得到了两间房间,章雅瑞原想可能要主动提出来与那女孩同住一屋,但女孩很“自觉”地把行李扔进了李信文的手里,反倒让章雅瑞觉得自己太无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