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云霄继承了乔致远的英气,又在眼角眉梢揉了母亲井慧的柔和进去,这才使得乔云霄看上去没有乔致远那么严厉。

高护病房,顾初终于来到乔致远的病*前,看着他比上次远远见到时又瘦了一圈后,心中自然是难过。她对乔致远的感情不次于父亲的,从小到大,她都知道自己深受乔氏夫妇喜爱,甚至有一次乔父嫌自己没有女儿,还笑称要爸妈将她过继给乔家做女儿来养,乔妈妈就说,其实过不过继都一样,反正以后都是我们乔家的人。

194一个个的都疯了

回忆再美,也不过镜花水月。有时候,利益会杀人,顾初还记得当年乔家的绝决,无论她如何央求乔致远,他都不肯出手帮忙。如今物是人非,乔致远病痛缠身,她以为自己会幸灾乐祸,或者在亲眼见到他时会认为一切不过就是报应,但在他病*坐下来的这一刻,她除了难过还有不忍。

放下痛恨不是嘴上说说,只有亲自面对了释怀了才知晓自己的心思。

见到乔致远的一瞬,她就知道,其实自己一点都不恨他。

乔母井慧也在,她是标准的美人胚子,这么多年也不曾衰老了模样,反而愈发高贵雍容,只不过是照顾乔致远的缘故,她的眉梢染了倦怠。但见到顾初后又是激动又是落泪的,拉着她说了好多的话。

乔致远对顾初能来也深感高兴,但更多的是内疚。顾初对以往的事闭口不谈,只是说些开心的事给他听,乔致远的心情渐渐转为不错,也千叮咛万嘱咐要她没事就过来多看看他。

“我会经常来看您的乔伯伯。”顾初接过井慧削好的苹果,亲自喂给乔致远吃,“我已经决定留在上海了,所以离您更近了。”

“好好。”乔致远连连点头,“能留在上海好。”

井慧一听这话自然也是高兴,赶忙问乔云霄,“小初住的地方安排好了吗?哦对了,可千万别住什么酒店,搬过来跟我们一起住是最好的。”

顾初连连摆手,“不用不用乔伯母,我有住的地方。”

井慧与乔致远面面相觑,末了问,“你住哪儿呢现在?”

顾初张了张嘴巴,正不知道该如何回复时乔云霄替她说,“她现在住在朋友家。”

“那怎么行呢?”乔致远不满意,“朋友家毕竟不是自己家,云霄,这件事你没办稳妥啊,接小初来家住,以后还有个照应。”

“真的不用了。”顾初一直拒绝,“我在朋友那住得挺方便的,而且…也方便工作。”

“你现在做什么工作呢?”井慧忙问。

乔致远这大半年一直忙着生病,井慧就一直忙着照顾他,对于顾初之前来过上海还有她之后经历的事一概不知,所以自然也不清楚她现在的工作状况。

“我啊,在为陆教授做助理呢。”说到这儿,顾初又解释了句,“陆教授就是陆北辰法医,之前萧雪的案子就是他破的。”

“陆北辰?”乔致远的面色微微僵了一下,迟疑,“是…陆门的人?”

顾初觉得乔致远的神情有点不对劲,盯着他,点了点头。

乔致远看上去有点心事重重,但很快的,又恢复以往,看向顾初换了口风,“女孩子家家怎么能做这种工作呢?天天接触死人的,不吉利。”又看向乔云霄,“给小初在公司里安排工作很难吗?又或者小初进哪家医院都可以。”

“这不关乔哥哥的事。”顾初生怕乔云霄受到责备,马上解释,“乔哥哥一直想为我安排工作,但是我挺喜欢现在的工作,乔伯伯乔伯母,你们就放心吧。”

乔致远眉梢染上一丝凝重。

井慧在旁拉住顾初的手,轻声说,“你乔伯伯也是为你好,以前呢是我们乔家不对,没能出手帮忙顾家,现在你父母都不在了,照顾好你是我和你乔伯伯的责任啊,你也得给乔伯伯和乔伯母照顾你的机会才行呐。”

“我真的没有怪你们,乔哥哥是知道我的,而且我做这份工作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早就习惯了。”

井慧见状,抬眼看向乔云霄。乔云霄知道母亲的意思,轻叹了句,“爸妈,你们放心吧,以后小初在上海就离得我们近了,我会好好照顾她的。”

乔致远和井慧见状,也只好作罢。

*

入了夜,上海的夜生活也就来了。

徐汇灯红酒绿,年轻男女,谈事的谈情的,在这里汇集。

乔云霄和顾初早早地就来了酒吧,进门后,顾初觉得有点眼熟,乔云霄笑着跟她说,你大学经常来这里玩的,忘了?

如果不是乔云霄提醒她还真就忘了。

其实她在大学时期也不是经常混迹酒吧,这里与其说是她经常来的地方,倒不如说是乔云霄的革命根据地,很多时候都是他拉着她来的,然后,她又将这家酒吧介绍给了凌双和筱笑笑。

所以,筱笑笑将今天的聚会定在了这里。

这家酒吧一直以萨克斯为风,直到现在,顾初记得台上吹萨克斯的歌手,原来还有些东西是没有变的,例如这家酒吧,再例如吹萨克斯的人。

很快,凌双也来了,见到乔云霄后挺热情的,主动坐在了他旁边,问长问短的。顾初在旁拄着下巴直无奈,当听到凌双问他有没有空给杂志做期专访的时候,她更是叹气,这凌双也真是职业病犯了。

乔云霄当然不会应允她什么,只是笑说看时间。

顾初生怕她再黏着乔云霄便马上道,“笑笑怎么还没来?过分了啊,她攒的局还迟到?凌双,你给她打个电话催催吧。”

凌双耸耸肩膀,“一般能嘚瑟的人都爱迟到,难得胖女大变身了,她肯定要做姗姗来迟的那一个呗。”

“什么胖女大变身?”乔云霄不解地问。

凌双刚要说,顾初忙笑着阻止她,“先别说,给他个惊喜。”

乔云霄一头雾水。

三人正说着,有淡淡香气袭来。

紧跟着一双嫩白的小手就从后面伸过来,捂住了乔云霄的双眼,巧笑,“猜猜我是谁。”

乔云霄坐着没动,懒洋洋地说,“除了筱笑笑这个贪吃鬼还能有谁?”

紧跟着,手就松开了。

乔云霄侧过身,“你——”话在见到身后的曼妙女子后卡住了,紧跟着变成惊愕,“你谁啊?”

身边的顾初和凌双早就快要笑趴下了。

筱笑笑冲着乔云霄一瞪眼,佯怒,“乔公子有眼不识泰山啊?刚刚你不是都说我是谁了吗?”

乔云霄上下打量了筱笑笑,好半天,指着她,“笑笑?”

“如假包换了。”筱笑笑说着就腻在了他身上。

乔云霄明显感到软玉在怀,芳香入闻,他赶忙将她微微拉开,还是一脸的不可置信,又看看顾初和凌双,见她们两个冲着他点点头后,他惊然,“你怎么瘦成这样了?发生什么事了?”

筱笑笑冲着他撅了下嘴,然后将凌双挤到了一边,挨着乔云霄坐了下来,“我这样不好看吗?”

乔云霄叹了口气,“变化也太大了。”

“那你就权当重新认识我了呗。”筱笑笑巧笑温柔,给自己倒了杯香槟,与乔云霄干杯。

乔云霄虽说惊讶,但还是很快适应了,笑笑的性子倒是一点都没变,爱笑爱疯的。酒摆上了桌,各种各样的酒,成了乔公子请客了,他的理由是,祝贺小胖妞变成了大美女,听得笑笑更是心花怒放,连连跟他喝酒。

顾初在旁看得仔细,笑笑每每看着乔云霄时眼神都柔情似水,心里一活分,冷不丁想起在大学时笑笑表白失败的那次。

当时她很想帮筱笑笑,但笑笑死活就不跟她说暗恋的对象是谁,现在,顾初看着笑笑的小眼神,心中总有异样。她悄然坐到凌双旁边,因为有了音乐和灯光,她的声音也不用刻意放得那么低了。

“你有没有感觉到笑笑喜欢乔云霄啊?”

凌双也喝了不少酒,随着音乐摇头晃身子的,闻言后像是看着怪物似的看着她,“你不会现在才知道吧?”

“啊?”

凌双朝着笑笑呶呶嘴,“这个傻丫头暗恋你的乔哥哥好多年了,你跟他订婚那天,傻丫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哭了一整天。”

顾初惊呆了,她完全不知道这件事。

“所以说你这种人真不配有朋友的,好男人一个个的都巴着你去了,我们,也只能靠边站了。”凌双轻哼,然后杯中酒饮尽。

顾初无语,她知道凌双喜欢北深。

半晌后,凌双与她碰了下杯子,说,“对了,过两天我也去那家机构了。”

“什么?”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凌双捏了捏自己的脸,“虽然说我天生丽质的,但难免还会有点不理想的地方,所以就报名喽,过一阵子去做检查。你也看见了,笑笑现在多有自信,所以说啊,这女人啊首先要先在自己的脸上找自信才能做好其他的事。”

顾初重重叹气,这一个个的都疯了。

玩玩闹闹的,直到凌晨。

笑笑醉了,一直嚷着要乔云霄送她回家,但乔云霄一直紧张着顾初的醉酒情况,幸好凌双酒量大,不是那么容易醉,他便让凌双送笑笑回家。

好不容易哄走了笑笑,乔云霄找的代驾也到了。搀扶着顾初一同坐在了后座,她很安静,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乔云霄给了代驾地址,车子刚发动,顾初微微睁眼,问,“去哪儿?”

“回我那。”乔云霄伸手将她揽怀里,低语。

她却摇头,“不,你送我回去。”

乔云霄知道她想回哪儿,有点不悦。她抬眼看着他,央求,“拜托。”

他看了她半晌,最后只好妥协,让代驾改了路线。

195只是青梅未必竹马

如果他想,她会躺在他为她精心准备的房间里,而不是像现在,他又将她送回到汤臣一品,送回到他尚在怀疑的男人住所里。

扶她在*上躺好,又拿了毛巾为她擦净了脸。

乔云霄知道她打小就爱美,晚上不洗脸睡觉绝对是她的噩梦,所以,他一下下擦得轻柔仔细。等忙完这些,拉了薄毯轻轻为她盖上,乔云霄没马上离开,坐在*边,静静地看着她。

立秋后的八月,天色骤然就短了很多。夜色愈发地深邃,衬得月光就愈发地光白。窗帘没拉,柔和的月色就肆无忌惮地洒落进来,像是撒了一地被人揉碎的银子似的。

醉酒后的顾初睡得不是很踏实,虽说安静不闹。她迷迷糊糊,又像是做了什么梦,美丽的黛眉就总会微微蹙起。乔云霄会不厌其烦地伸手为她展眉,一遍又一遍的,极有耐性。

有多久没这么静静地陪着她了?

乔云霄觉得,像是过了一个沧海桑田似的漫长。

第一次见到顾初的时候,她才三岁,那一年,是他刚从国外回来。

他在国外出生,直到在国外待到懂事,后来父母认为他还是要接受国内基本教育所以接他回国,在那场晚宴上,不大的他就结识了更不大的顾初。

第一眼他觉得,顾初是个温室的花朵,是养在皇冠上的被人*坏了的小公主。那一日她穿的是件粉白色公主裙,一头绢细柔顺的黑发披在小小的肩头上,那张小脸白得令他想到了牛奶。她怯生生地躲在顾母的身后,却还会探出半张小脸好奇地盯着他瞧。

他的母亲就笑着冲她伸手说,小初,他就是云霄哥哥啊,之前你不是说过想要认识云霄哥哥吗?

他好早也知道有她的存在,经常会听父母提及。他以为她会是那种爱哭爱闹的小女孩儿,不曾想她就走上前了,三岁的她个子矮矮的,像个芭比娃娃似的,眨着大眼睛打量着他,让他觉得自己像是什么试验品。然后她娇滴滴地问,“你知道铁皮人吗?”

他当然不知道什么铁皮人,而她的解释是,云霄哥哥,你怎么长得跟铁皮人一样高呀。

那时候他的中文不是很好,听她说一些话都很费劲,她会讥笑他说,羞羞羞,都不会说话的。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挺讨厌见到她的。以至于后来他能很快学会中文,还要源于顾初三天两头地跟在他的屁股后面叫着:香蕉人香蕉人!

他就会奋力反驳说,我不是香蕉人!

她会笑得前仰后合,十分不顾及形象地告诉他,你就是香蕉人,我班上的小朋友都说了,不会说汉语的都叫香蕉人。

他厌恶这个称号,连带的,也终于明白顾初这个看似娇弱漂亮的小公主,实际上全肚子都是坏水,是个会装无辜装可爱的巫婆。

有一种感情,叫做青梅竹马。

顾初在小学的时候看见了这个词,然后跑来问他,云霄哥哥,什么是青梅竹马啊?

他便解释给她听,其实当时,他说得自己都觉得云山雾罩的。顾初更是一头雾水,又问他,那咱俩也是青梅竹马吗?当时他想着,他和她是打小长到大的,肯定算青梅竹马,就点头。

她就手舞足蹈,太好了,我也有青梅竹马了!

就这么一句“青梅竹马”,成了绳索,困了他直到现在。

他对她的感情在那一瞬间就像是发生了什么改变似的,尤其是有时候大人们相互开玩笑说,小初以后是乔家儿媳妇哦,之类的话,他听着听着真的就入了心。

顾初打小就漂亮,很遭男孩子们的喜欢,从上小学起就有高年级的男同学堵着她的路塞情书礼物之类的,她无一例外都会被吓哭。他总会提前早早地就守在教室门口,见她出来了就拉着她一同回家。

这样的日子,平淡又自然。

他总想着最好发生点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来,让日子不再那么平静,可后来才知道,平静最好。

初中,她如同花苞,亭亭玉立,更是引得不少男同学的关注,她不再像小时候似的吓得直哭,而是经常会将他揪过来,冲着那些对她有非念的男同学们说,嘿,这是我哥,你能打赢我哥再说。

结果,他为她出头打了不少架。

父母自然不知道他打架的目的,总会罚他抄写道德经,一抄就要抄五十遍的那种,她就会笑得贼贱,主动帮他抄写。

高中的时候,她抽风似的喜欢上了灌篮高手的漫画,迷流川枫迷得不行,买了各种流川枫的海报贴墙上,又垂涎三尺地跟他说,会打篮球的男孩子最帅了,尤其是投篮的瞬间,哇塞,会让人的小心脏都蹦出来了。

他打小也喜欢看灌篮高手,但他喜欢的是樱木花道,见她一副花痴的样儿,他就开始讨厌灌篮高手了。但,篮球这项运动他倒是结下了,周末的英式骑马不去了,与一些朋友攒局的曲棍球也不玩了,一心扑在了篮球上。

练球的时间多了,陪她的时间就少了,倒是便宜了其他男生。他想了个招,拉着她一起练球。顾初叫苦连连,死活不练,他就拿出杀手锏,说他喜欢上了个女孩子,想追求她必须要先把球练好。

那一年他已经考上了大学,本来是可以出国,但他决定留在了国内,所以那时候的他早就心智成熟,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他对顾初说了那番话,实则是一种表白,他觉得她应该能听懂。

奈何,玩心很重的顾初就像是个长不大的孩子,一听这话竟一脸的兴奋,追问他,你有喜欢的女孩儿了?是你们学校的?长得好看吗?

他气得差点吐血。

大学联赛,他邀请她去看,她兴致勃勃,扯着脖子给他加油。他赢了球,她兴高采烈地跑过来,一边给他擦汗一边问,咦?你的球技都出神入化了怎么还没追到女孩子呢?追女孩子这种事你得主动才行,你看,她都来了你还不表白啊?

是她误解了,他以为他喜欢的是中文系的校花。

她的生日宴会,他抛下所有的课外活动来陪她,许愿的时候他很好奇,她就笑嘻嘻地告诉他,乔哥哥,我喜欢你能跟那个校花走在一起啊。

没多久,他主动追求了那个校花,没费吹灰之力,顾初知道后高兴坏了,围着他来回转,真牛啊,说出手就出手,现在美了吧,终于抱得美人归了。

殊不知,他想搂着抱着的就只有她。

后来,在聚会上,顾初对校花说,你都不知道我乔哥哥为了追你花费了多少力气,我当陪练当的胳膊腿儿都瘦了好几圈。听得校花心花怒放,可他心里,烦躁不堪。

很快地,他与校花分手了,为此顾初很不解,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不喜欢了就分呗。

从此,在顾初心里,他就成了不折不扣的花心大萝卜。

他很想跟她说,小初,你从来都不知道,这么多年我眼里心里一直没装下过别人,只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