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眼睛…”叶歆瑶吸纳着黄泉阴珠,还没察觉出什么,容与倒是看得极为真切分明,“金色更加明显。”

至阴之气入体的那一刻,浑身都似坠入冰窟般寒冷,纵运功抵御,亦让叶歆瑶不舒服极了。而就在这一瞬间,自眼部传来强烈的热度,霎时间就吞噬,驱散了周身的寒意,也带走了全部的隐患。

一枚黄泉阴珠,竟让她的实力,又迈步上了一个小台阶。

知道关键在自己的眼睛身上,叶歆瑶不可能不注意,所以她追问道:“金色?上次不是说红色么?”

“上次金芒一闪,看得不分明。”容与斟酌片刻,据实以告,“上次吸纳黄泉阴珠,你不过眼瞳变红,这次眼白却也染上跳动的火焰。不仅如此,金芒出现于你的眼瞳之中,乃是一条竖线。”

叶歆瑶的目光落在黑蛟的头颅上,沉默半晌,方叹道:“我心里大概有了个想法,兴许是我异想天开…”

容与的视线亦在黑蛟尸体上流连片刻,知她想说什么,便回答道:“你想得太多了。”

“也对,这些事情…现在想,当真没什么意义,什么时候落到自己身上,什么时候再考虑怎么走吧!”叶歆瑶苦笑一声,转了话题,“你功德已然足够,能解封青莲剑胚,再度成就剑丹,是否需要我为你护法?”

容与想了想,否决这一提议:“自养魂到成就剑丹,可能需要一些年岁,我在此岛潜心修行即可,不必耽误你的正事。”

叶歆瑶转念一想,觉得也好。

在她,或者说所有人,包括容与自己的心中,这位剑修中的绝世天才本就当一身白衣,孤高端华,仗剑而行,天下莫不仰视。容与和她接触多了,倒有点将谪仙拉下凡尘,让他接了点地气的感觉。虽无大碍,但怎么说呢…感觉怪怪的。

叶歆瑶和容与都是洒脱之人,自不会看重这些外物,但他们也不会过分干扰对方的生活,而是始终对彼此保持着足够的距离、礼貌和尊重。所以,叶歆瑶压下布置几个阵法,防止外人来干扰的提议,朝容与点头:“即是如此,我便继续回惊尘宫了。”

“提高修行,方是履行承诺的根本。”容与淡淡道,“你若想阴神至晋步虚,不如游历四方,寻万家灯火。”

他一心修剑,不为外物所滞,见到人性的美好一面,尚不自觉微笑;见人性丑陋,亦忍不住小惩大诫。叶歆瑶修得路子与他截然不同,更应当多去走走看看,见识世间诸般美与丑之后,心性圆融定能更上一个台阶。

叶歆瑶早就有此打算,也正准备这样做,闻言便笑了笑,答道:“本当如此。”

第一百零七章 荒郊野外藏珍奇

晚霞覆盖住天空,斜阳洒下最后一缕余晖时,漓江村的赵二才跟着几个一起赶集的汉子回了村,到了家。

见早上推走的满满一车柴,才换了从前三成都不到的盐粒,他的妻子拿袖子摸了一把脸,什么话也没说,从灶旁取出一块石头,用力地在锅子上刮。

赵二愁眉苦脸地坐在坑上,拿起水壶打算往瓷碗里倒水,突然发现平常基本上是满着的水壶,今天竟就剩下见底的一口水,随口问了一句:“这壶中怎么没水了?”

“今天来了个旅人,问我讨口水,我就给了。”赵氏一边生火,一边说。

本性淳朴的赵二一听,登时急了:“咱们村子靠近深山,还挨着一条大江,夜间不安全得很,又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有人来讨水,你怎么不留他一晚?咱们家又没什么值得惦记的东西,一看就穷得很…若是他被猛兽害了,岂不是咱们的罪过?”

赵氏闻言,一张脸登时拉下来:“留,留,留!留人也要看有没有米下锅!那人看着是高高瘦瘦,不怎么能吃饭的样子,万一又遇上个打饥荒的,吃得比谁都狠,你还能招待到一半说没粮了不成?”

赵二不吭声,坐在一旁生闷气。赵氏却不依不饶,数落道:“平日里也没见你这么好心,山腰上那个老头子领着瞎子住了两三年,你也就打到些猎物的时候,送了点内脏过去,怎么没见你将他们领回家?一个老,一个小,不是比身强力壮的人更可怜?”

“哎呀你这婆娘,怎么…”赵二怒了,“我说一句,你倒来了十句啊!”

这两夫妻的拌嘴暂且不提,赵氏口中的旅人叶歆瑶,正一步步朝山上走去。

和容与分别之后,叶歆瑶认真思索了一下,觉得他的提议非常好,也正是时候。

越千钊的事情,让她学会了如何谦卑地低下头颅,正视一切迫不得已沉沦,却仍旧积极面对生活的人。放下身为“修行者”的骄傲,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去旅行,旁观世情百态,则能对生活出一些体悟。毕竟很多事情,“知道”、“看到”和“亲身体会”,永远是三种不一样的概念。

出于这种考虑,叶歆瑶略作伪装,将自己扮作一个青衣蒙尘,鬓发斑白,历经风霜的中年旅人,开始周游列国。

当然,再怎么扮得像,她也不可能是真正的旅者。何况在这兵戈不休的年代,旅者、隐士、高人等存在,对现实心灰意冷,真正避世隐居的当然有,却到底是想走终南捷径的人居多。而这些人,多半喜欢去众所周知的风景名胜隐居,打算看看自己的运气好不好,能不能遇到个出游的天子、诸侯之类,叶歆瑶自是不同。

叶歆瑶游历的地方,多是蕴地脉灵气,钟灵毓秀却少人足迹的深山老林,亦或是埋葬累累白骨,发生大型战役的战场。

这两类地方,灵气足,怨气也足,容易生出精怪,留住鬼魂,奇闻异事也多。与随处可见的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相比,叶歆瑶还是对奇闻异事比较感兴趣。再说了,唯有与众不同,方能进一步观察世情嘛!

距漓江村百里之外时,叶歆瑶就感知到此地生有灵物,却没办法锁定对方的具体位置,不由心中一动,赶来看看。谁料靠近此地,才发现此地的妖魔鬼怪实在多到不合常理,叶歆瑶就更是好奇,借讨水的名头,随意寻了个看上去颇为嘴碎的女人,旁敲侧击一番,不着痕迹地让对方底都透干,这才施施然地往山上走去。

山路崎岖,杂草丛生,还充斥着一股阴郁的气息。

走了约莫有两个多时辰,天色已彻底暗下来,叶歆瑶这才发现,前方的一块平地上,有一个极为简陋的房子。

不,不应该说是房子,那只是用几根木头,一些破布和一些杂草拼凑出来的亭子,既不能遮风,也不能挡雨。

“房屋”内的地面满是泥泞,坑坑洼洼,没有任何修葺过的痕迹。东面的布帘最为完整,有些潮湿的稻草铺在那里。

稻草垛上,一老一小相拥而眠,却是裹成一团,冷得瑟瑟发抖,压根睡不着。

叶歆瑶思索片刻,仍旧悠然上前,轻轻敲击支撑房屋的木头,好似在敲着那扇根本就不存在的门。

在这个过程中,她的神识一直在观察屋中的两人,出人意料的,老者露出一个极轻极淡,转瞬就消失不见的讥讽神情,这才抖抖索索地站起,拍了拍小孩的背,颤颤巍巍地走到房间中央,用苍老的声音说:“请进。”

这可…真有意思!

叶歆瑶轻轻地笑了笑,掀开布帘,避开地上的水洼,走进小小的房间。

就在这一刻,男孩突然捂住眼睛,痛苦地嚎叫起来:“好…好痛!好刺眼!啊!好刺眼!”

老者见状,不由急了,三步并作两步冲到稻草垛上,搂住男孩,问:“衡儿,衡儿你怎么了?”

男孩挣扎了好一会儿,这才渐渐缓了过来,只见他定定地望着叶歆瑶,露出夹杂着疑惑、不解、欣喜、期盼等各种各样的表情,半晌之后,方讷讷道:“好亮,这个大姐姐好亮,亮到让我的眼睛好痛。”

叶歆瑶心中一动,便撤了伪装,问:“你…能让我摸摸你的眼睛么?”

男孩还在犹豫,老者却大声说:“不行!”

“爷爷…”

“自从衡儿诞生,也不知来了多少妖魔鬼怪,和尚道士,都说他天赋异禀,要么是想要收他为徒,要么是想吃了他,却没办法靠近。”兴许是方才那句话说得太快太极,老者猛烈地咳了好一阵子,才继续说,“我可怜的女儿女婿被诬为妖孽,全家…好在我这个老头子还有一把子力气,艰难地逃脱追兵,却…”

叶歆瑶早就看出老者身怀武艺,而且按照这个世界的人得水准,还相当不错。正因为他气血旺盛,才保护着孙儿,没让妖魔精怪吞噬。可饶是如此,在一众鬼怪的环绕下,寿元指不定能过百的他,才在花甲之年不到,就苍老到不像话。

知对方是为了这件事担忧,叶歆瑶笑了笑,淡淡道:“若你指的是外头那些跳梁小丑…敢拦我路的,已经被我收拾干净了,至于那些畏缩不前的,我也懒得去管他们。”

“这个大姐姐…好亮。”男孩突然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比我见过的…见过的所有,都要明亮很多。”

听见他又说了一遍,叶歆瑶想到书上的一则记载,试探地问:“你见过的绝大多数事物,是不是只有黑白两色?”

老者闻言,不由怔住,男孩求助般地看了自己的爷爷一眼,见对方没反应,又看了看叶歆瑶,方迟疑点头。

本我观,竟真的是…本我观。

叶歆瑶心中震惊,却仍不疾不徐,淡淡道,“既你看见我的时候,眼睛疼得厉害,不妨闭上眼睛,眼不见心为净。我不过眼见此地妖魔鬼怪甚多,略微好奇,才来此一观。不过,这位小哥,你眼中的我…是人,还是妖?”

第一百零八章 气运特异引人疑

此言一出,老者不由悚然。

按常理推测,若是正常的人类,谁会追问一个不懂事的孩子,自己是人是妖?这,这,这…这是不是要解决他们爷孙俩的前奏?

老者见惯了面甜心苦,笑里藏刀的家伙,早就习惯以最大的恶意来揣度别人。听见叶歆瑶的前一句话,感觉她隐约知道什么,又见她提了这个一个问题,老者便本能地认为她不怀好意。偏偏他的实力不够与叶歆瑶为敌,哪怕一直忍不住朝孙儿看去,希望提示一二,都只得强忍着不开口。谁让叶歆瑶只问孩子,没有问他,倘若他贸然插话,让叶歆瑶连最后一层伪装的面皮都撕去,伤害小孩的性命,那可就不妙了。

老者的这一点小心思,叶歆瑶自然看了出来,却一点都不放在心上。事实上,她全部的注意力,都被这个四五岁的男孩给吸引住了。

本我观,顾名思义,乃是一种特殊的能力。简单地说,就是八个字…透过表象,直指本我。

在拥有这双眼睛的人面前,任何幻象和伪装都是无意义的,妖精鬼怪没办法骗他说自己是人;魔修再怎么凛然正气,在他看来也是漆黑一片,业力缠身,绝不会是正道修士应当有的姿态;鬼修之流披上美艳的皮,在他眼里,却是死掉腐烂之后的恐怖样子。

世事皆如此,有得必有失。

本我观能洞悉世间万物,求得真我,却也让拥有者的世界失去了绝大部分的颜色。原因很简单…本我观直观本质,又以颜色来区分万物强弱属性,但高踞金字塔顶,能让本我观拥有者感觉到明丽色彩的存在…且不说这种存在本来就少得可怜,哪怕数量多,人家也不会来这个小世界,被这么一个小孩子见到啊!拥有强大能量的太阴、太阳倒是高悬天空,却将热力均匀地散步在三千世界,真正落到这个小世界的能量所剩无几,无论温暖炽热的日光,还是冰冷皎洁的月光,落在这个孩子眼里,怕也是黑白的。

男孩看了一眼自己的爷爷,想了想,竟摇了摇头,澄澈如水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叶歆瑶,天真又带了点老实地说:“我舍不得。”

他的世界黑白分明,几乎瞧不见第三种颜色,冷不丁一见,明知是燃烧的烈火,却还是忍不住伸手触摸,疼了也不肯放弃。

“你…”叶歆瑶轻叹一声,还没说什么,就间男孩歪了歪头,很认真地说,“大姐姐很漂亮,却被…”

说到这里,他突然卡壳,估计是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半晌之后,才皱着眉头,有些小小纠结地说:“被跳动的火包裹,却又不像衣服烧起来,而是…而是…我…很刺眼很刺眼,我…”

他说得含含糊糊,颠三倒四,叶歆瑶却大概能明白他的意思。没办法,谁让这个孩子没见过多少种颜色,对颜色也根本没什么概念,才会在打算描述的时候,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颜色,又该怎么说呢?

见他处在如此环境里,又如此天赋异禀,不由心生怜惜,便道:“总待在这种地方也不是个办法,不如你们…”

“跟我走”三字才到嘴边,叶歆瑶的心却莫名悸动,砰砰跳得厉害,仿佛一旦说出这三个字就会大难临头一般。

出于对自身感觉的信任,叶歆瑶下意识地截断了话头,再一次仔仔细细地观察老者与男孩的面相,又好似质疑自己的判断般,取出几枚铜钱,用心算了算,一看到结果,眉间不免染上几分疑惑之色。

不应该啊!

本我观这种强大的能力,一旦出现在谁身上,此人基本上就脱离了生死簿的掌控,哪怕没有半点法力,也会被算做修士的一员。修真界的因果气运姑且不算,世俗界的因果和气运,此类人应当是不会粘上半点的,否则天机命盘实在难以普算,偏偏这孩子…自己若贸然将他带走,教给他修行的功法,竟会搅乱整个天下的运势,背负上改变此世命格的因果?

老者见叶歆瑶欲言又止,心中忐忑,男孩定定地望着叶歆瑶,倒是一副全然不忧,随遇而安的模样。

叶歆瑶不大相信自己的判断,又开了“枯荣观”,见男孩头顶氤氲紫气,乃是帝王命格,不由更加疑惑。

帝王之气…姑且不说这孩子有没有资格拥有帝王之气,单说眼下这世界的局势,诸国的皇帝之名也就是叫着好听,头顶却是只有金色的王气,没有紫色的帝气。

头顶氤氲紫气的帝王,难道说,这孩子注定一统天下,君临四方?也不对啊!

东岳皇帝十分之人渣,被顾明宪鄙视了不知多少次,但叶歆瑶特意去观过这家伙头上的气运,见此人头顶金色王气,少说还能再享个二三十年的王者之命。被那家伙当成太子培养的顾明宣之子萧云霆,亦是气运浓厚,怎么看也有二三十年的王者之命,这两人加起来…可观这孩子头顶的紫气浓厚程度,四十岁之前不威临四海,都对不起他的好命格。难不成这孩子也能像长生一样,天生与神道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能褫夺他人气运不成?

不合常理,不合常理,这个世界从很多细节处,都浸透着“奇怪”二字。

三千世界,王朝无数,千钊,你钟爱之人,为何会屡屡转生在这个世界?从理论上来说,这次…应该不是我运气不好,才导致的莫名其妙吧?

“这孩子命格太贵重,我辈修道之人,不能贸然插手。”到底是萍水相逢之人,稍微想想,叶歆瑶就打消了先前的念头,正色道,“这孩子应回到他原本的地方去,那才是他大展其才的地方。”

“你…”老者面色一变,刚欲说什么,叶歆瑶又道,“相识一场,也算有缘,我为二位做几张符咒,让二位不再被妖魔鬼怪所扰。若二位不愿再居于深山老林之中,我自会将二位送至繁华的城镇,并赠与一部分金银。若二位更加喜欢清静的日子,我便…”她微微一笑,凌空朝木头、破布和稻草垛的方向点了几点,就见原本简陋的房屋为之一变。

红瓦青墙,木桌木床;房门结实,窗几明净。

推开门一看,房屋外头围了一圈篱笆,倘若再多几颗果树,养几只鸡鸭或者猫狗,就真像一个普通的家了。

老者和男孩怔怔地望着这一幕,半晌才回过神来,却发现床边放了一筐铜钱,桌上垒了约莫二十个写满文字的竹简,叶歆瑶的人却已不见踪影。

第一百零九章 千载琵琶作胡语

不能将这个男孩儿带出漓江村,叶歆瑶有点遗憾。

修行多年,修为又不错的人,基本上都有种长者心态,见到良才美质往往喜不自胜,恨不得将一生所学倾囊相授,叶歆瑶也不例外。只不过她前世没工夫也没心情想这些事,今生又没遇到一个合眼缘的,才一直没动过此类心思。眼下好容易看中了一个,偏偏还是不能收为徒弟的,实在不能不感慨天公不作美。

见这爷孙俩日子过得凄苦,叶歆瑶本打算安置他们去繁华一点的城市,甚至被顾明宪这几年暗中经营的势力庇护着…哪怕做不成师徒,到底相识一场,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受苦对不对?偏偏在她说出这个提议的时候,老者周身的“气”为之一变,男孩也流露出不情愿的神色,可见他们先前因本我观的原因被妖魔所缠,在显得与众不同的同时,也受够了人类因恐惧强大和未知,对他们百般排斥所给与的苦头。

叶歆瑶从不勉强旁人做不乐意的事情,见他们心中不愿,又怕他们碍于自己积威,不敢明确表现出拒绝,好心反倒办成了坏事,便打消了这个念头,只是在现有房屋中做改装。

都说相由心生,她若用幻术伪装,倒也能哄得住老人,偏偏瞒不住小孩,这方法自然也不可取。好在叶歆瑶旁门左道也学过不少,什么撒豆成兵,化纸为人都懂一点,关键时刻都挺能唬人。就地取材之下,弄些砖瓦出来,哪怕多耗费一些法力,能给这对爷孙俩一个安宁的家园,叶歆瑶也觉得挺开心。

只是…难道她的心态已经苍老,才这么惦记着一个没收成功的徒弟?

思及此处,叶歆瑶免不得有些怅然。

摒弃无用的杂念,随意取了一片树叶,化作一叶扁舟,乘着滔滔江水,顺流而下。本有兴对清风明月弹奏一曲,聊表意气,抒发情怀,谁料才至江心,便隐隐闻得前方船队之中,传来数十女子压抑的哭声。

叶歆瑶心念一动,给自己连同脚底下的船加了一个隐匿咒后,驱使这叶轻舟上前,神识亦悄然蔓延开来。

未曾探查之前,她对前方这一船队的概念,仅限于规模宏大,人员数千,有十几艘大船吃水吃得特别深,可见放置了什么重物,估计是金银一类的。总之,船主人不是达官,就是显贵。如今放出神识,略微探查一番,才知她的估算有微妙的偏差。

船队的货舱之中,绫罗绸缎锦绣丝绢应有尽有,粗略估计,都在七八万匹左右,或许更多。金银珠玉数不胜数,上百个箱子、盒子满满当当,分门别类,又整整齐齐地码在密封严实的船舱里,派重兵把守,交替巡逻值夜。

另几艘船的货舱里,则堆满了用绳子串起来的铜钱,看上去让人头晕目眩,仔细算算…应当在一百万钱左右。

除此之外,还有一艘比较特殊,透着温柔和旖旎气息的船,哭声就来自于此。

叶歆瑶重点观察了一下这艘船,只见船中有近百女子,虽气质各异,却个个都是豆蔻年华,貌美如花,或站或坐,或笑或泪,都令人怦然心动。

观这些美人的气质和谈吐,显然都接受过一定程度的教育,但她们的身侧却无多少侍奉的奴婢,经常是两到四人一个房间,外侧睡着一位嬷嬷。唯有最美的几人方有单独的房间,外间才各躺着一名二三十许,衣着也华丽不少的女官。

虽说不大关注这个世界的事情,但叶歆瑶好歹也和顾明宪呆过一阵,了解过一些大概情况。知天下虽战火连年,烽烟四起,大小国家加起来二三十个,但真正能称得上“大国”,有资格逐鹿天下的,唯东岳、西秦、南楚和北齐四国而已。

四国之中,南楚最为富庶,又有天险为凭,偏安一隅,上至皇帝,下到贩夫走卒,都沉浸在安逸富贵的温柔乡中,不思进取。据悉,南楚与东岳保持着较好的关系,谈不上同进同退,也能称得上互利互惠。谁料三年之前,东岳丢了淮武关,东岳皇帝又听信了北齐使者的花言巧语,非但没试图夺回这一雄关,反倒与北齐签订了什么“兄弟之国”的盟约,还互相送了公主,你进我后宫我进你后宫,一派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局面。

这样一来,东岳看上去是没事了,南楚却急了。为什么?当然是因为天公不作美,江水没有阻隔全部的区域,还是有一部分平原与东岳接壤的。淮武关一丢,东岳这种多山的国家倒没什么,可万一北齐兵绕路,直奔南楚来呢?想想骑兵在平原上所向无敌的场景,南楚的有识之士就被吓出一身冷汗,连忙递交和书,也与北齐结兄弟之国,供岁币不说,还在北齐上上下下打点,希冀朝中忠臣、权贵为南楚说好话,别让北齐皇帝生出骑兵长驱直入南楚境内的心思。

这一艘船上的美人儿,想必便是南楚人精挑细选,加以培养的又一份“厚礼”吧?

想到这里,叶歆瑶不由轻叹。

倘若男子们有些担当,说不定习惯了男强女弱的姑娘们,真能安安心心收敛一身才气,愿意为他做个贤妻良母。偏偏在许多男尊女卑的世界里,男子贪生怕死,软弱无用,明明是自己造成的过失,却不愿肩负起责任,而要将苟延残喘的希望压在女子柔弱的双肩上,希望靠她们的牺牲与奉献,延续自己的荣华富贵,何其可笑?难怪有些被压抑狠了的女子,一旦拥有强大到超出常人的力量,就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船上这些年纪轻轻的女孩儿,基本上对自己的遭遇都有了一定的认识,知道此去前途飘渺,无依无靠,纵侥幸不死,估计也一辈子回不了故乡,本打算最后看故乡的方向一眼。偏偏窗棂又厚又重,想要打开窗门,遥望故乡明月,定会发出极大的声音。外间的嬷嬷们听见动静,立刻推门而入,一番呵斥和恐吓,唯恐她们打算寻死,没地晦气。

连看家乡最后一眼都不能够,这些女子抱着被子,小声啜泣,垂泪直至天明。却又手忙脚乱地擦拭红痕,唯恐被嬷嬷看见,又是好一通责骂。

叶歆瑶见状,微微蹙眉,对这种压迫弱者的行为不悦极了,偏偏此事亘古便有,至今难绝。她纵插手,顶多也是将一批人的命运改变,换了另一批人上,说不定还要带累旁人。

她和容与分别后,自然而然地从南楚开始了自己的旅行,她本打算从南海一路走到淮武关,去看看这一改变多少人命运的雄关是如何风貌。如今遇上这事,便生生地改变了自己的行程,跟着船队往北齐走去。

东岳和南楚的风貌,她已经见识得差不多了,北齐这个新兴的,充满着野心和欲望,生机勃勃的国家,叶歆瑶却还未曾见过。她本打算再过几年,长生真被送到北齐为质子的时候,她再去北齐看看情况。如今一想,自己先去研究研究,将大概情况告诉顾明宪,那个聪明的女人为儿子考虑,肯定会将很多事情提前考虑到,也不失为一个好主意。

再说了,这世间风情万种,若是独留一地,岂不无趣?

第一百一十章 路遇僵尸定魂魄

北齐是一个立国不足五十年的国家,皇帝才传到第三代,达官显贵之中,也有几位开国元勋建在。

虽说在北齐,仗势欺人的家伙也有不少,豪门和寒门的差别仍旧很大,百姓照样活在社会的底层,被生活压弯了脊梁,但这个国家却给人一种蓬勃向上,锐意进取的感觉。不似东岳、南楚等立国数百年的国家一般,在日渐繁重的礼仪和盘根错节的关系中腐朽,透着死气沉沉的味道。

在这种国家待着,叶歆瑶有点不自在。

神道和正道,本就是理念严重相悖,双方互相看不顺眼,基本上不能共存的存在。就好像一些污染严重的世俗界,哪怕一直呼吁着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但人存活于世,只要你还没脱离凡人的窠臼,达到餐风饮露的境界,你就少不得朝自然索取,区别只在于破坏得多少,回馈几何的问题。而这一点,恰恰是神道修士与正道修士的最大分歧。

神道修士走得是吸纳众生香火,集人道气运,成就一身法力的路子。对神道修士来说,人越多,城市越兴盛,国家越繁荣,他们能得到的好处就越大,提升的实力也越多,正道修士却完全相反。

正道修士基本上都十分厌恶世俗的浊气,见不得物欲横流,人心蒙垢,恨不得长年累月躲在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里,与风霜雨雪为伴。

倒不是正道修士矫情,而是他们的每一次修为提升,都是抽离身体和内心的污垢,将自身净化升华的一个过程。他们的修为越高,对自然的亲和力就越高,对外界的反应也越发地敏感。试想一下,当你在一朗风霁月之地,心旷神怡地赏着美景,突然飞来一群苍蝇…虽说这个比喻不怎么恰当,却能很好地反应出正道修士的心境。

倘若在新兴的国家和老旧的国家中,一定要二选一,正道修士一定会选择老旧陈腐的国家,为何?同样的山川景致,灵气浓度,但国家腐朽,冤死的人就多,各种妖魔鬼怪也多。降妖除魔,聚敛功德,甚至拿妖丹鬼魄炼制法器,都是不错的选择。这也正是叶歆瑶在东岳和南楚勉强能待习惯,到了北齐却有点不自在的原因。

人道太昌的感觉,实在是…话说起来,北齐虽是百废俱兴,鱼龙混杂,不过,还有点意思。

叶歆瑶坐在茶楼的二层,笑吟吟地望着与自己拼桌的男子,面前摆着一壶好茶,几碟花生瓜子,却动都没动一下。

这名男子身材高大,五官深刻且硬朗,纵穿着一身陈旧的粗麻衣,束发的布巾也被洗的发白,整个人看上去身无长物,显得十分落魄,亦无法掩饰他强烈的存在感。

北齐尚武之风极烈,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地主富翁,都喜欢蓄孔武有力之人为护卫。正因为如此,对于个子高,身板大,看上去就很能打的男人,一般人都不怎么敢得罪。哪怕对方横行霸道,只要行为不是太过分,绝大部分人往往都会选择忍耐…谁知道对方会不会蒙贵人赏识,有飞黄腾达的一日呢?

见男子一上楼,目光巡视一圈,竟寻了最不起眼的一个中年旅者拼桌,许多想借机结交的人都不住扼腕,知道壮士此举昭示着他不想与人结交,免不得心中失望,却不知此人有苦难言。

倘若可以,他真不想与叶歆瑶有一丝一毫的接触,偏偏叶歆瑶的气息隐匿得太好,等他发现不妙的时候,已经被无形的力道牵引,如牵线木偶一般,不情不愿地在这一桌坐下,承受着叶歆瑶看似温和,却足以将他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彻底清洗一遍的目光。

“修行五百载,终于能保持常人的形态,也算来之不易。”叶歆瑶的声音十分微妙,面上却看不出什么神情,仍是笑意盈盈的,“阁下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她温言软语,神态可亲,看似全无敌意,这名男子却毫不怀疑,在这温柔笑语的背后,隐藏得是无情狠辣的内心和动若雷霆的手段,一旦他说得有哪里不对,就是身死魂消的下场。

面对强大的敌人,他也不敢欺瞒,便实言相告:“为了一个约定。”

“哦?”叶歆瑶心中一动,微笑道,“什么约定?”

男子本不愿揭自身伤疤,无奈修为远逊于叶歆瑶,片刻的挣扎后,发现实在没办法脱困的他,方努力用一种平静的语调,缓缓道:“五百年前,我年少气盛,不愿整日耕种,穷此一生,便与父母大吵一架后,离家出走,凭着一副好身板加入商队,成为一名护卫。虽说攒得是辛苦钱,却见了不少市面,本打算再做几年,就回到家乡,买房置地,供养父母。谁料一次行商,不幸遇上了山贼,将我们悉数杀死…我亦不知自己为何会苏醒,身体还保持着生时的姿态,除了冰冷之外,竟没有丝毫腐烂。我只知刚刚苏醒的那些年,自己极度渴望着血食,每每回过神来,后悔万分,可一旦…也不知做下多少杀孽。待理智足够压制欲望后,我一路跌跌撞撞回了故乡,却…”

说到此处,男子顿了顿,半晌才继续说:“离家之前,我与幼弟约定,他在家中奉养父母几年,我攒够了钱就回来,谁知这一离开,竟是三百多载的光阴。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些年来,我寻访天下,终于找到了弟弟的后裔,并暗中襄助,让他追随北齐开国君王,成就列侯之位。”

叶歆瑶见他周身血腥之气并不强,可见近一百年来没有吃人,才愿意坐下来与他谈谈。如今又见他举止有礼,谈吐不俗,可见思路清晰,有条有理,加之他说出来的内容,也隐隐触及她的心事,便微微扬眉,笑道:“庇护兄弟后人不错,却不能分不清青红皂白,你说呢?”

这男子变成僵尸,又恢复神智后,自知与常人迥异,心中悲凉之下,就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封仁”,时时提醒着自己的“特殊”。

这百年来,他游历天下,自然知道东岳帝都有一极强大的妖怪盘踞,前些日子闻得对方身死,不由毛骨悚然,知厉害对头来了。方混迹于市井之中,希望对方顾忌凡人,不要一见面就大开杀戒。如今见叶歆瑶没直接杀他的意思,他心中一喜,立刻道:“这是自然。”

叶歆瑶知他心思,不由笑道:“你不用保证得太快。”

在这种没有旱魃存在的世界,僵尸这种生物,本就是天时、地利、人和三者齐聚,巧之又巧才诞生的。在这其中,又以“人和”最为重要。简单地说,就是体质特殊,执念深重至极的人,又死在恰到好处的时间和地点,才能成为僵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