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仁的执念在何处?无他,家人。

纵是人皇,亦没办法保证家族血脉一代又一代地绵延,会没有任何歪瓜裂枣的存在,一直出孝子贤孙。

有些人豁达,对这一切看得开,至于封仁…若真看得开,助对方得了列侯之位,心愿已了,修为怎么说也得再进一步,或去三千世界,或下黄泉府。偏偏封仁看上去并没有心性圆融的意思,可见他仍旧对家人牵肠挂肚,割舍不下。叶歆瑶可不会相信,若他的兄弟后裔落到走投无路,他会袖手旁观。

“前辈…”

“未来如何,凭得不是一张嘴,而是你的心,若你觉得自己能始终如一。”叶歆瑶拍出一张泛着淡淡清光的符咒,对封仁说,“就服下它。”

封仁见叶歆瑶神色淡淡,似乎说着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便怔怔地看着桌上的符咒,半晌后,发狠般咬了咬牙,说:“好!”

话音刚落,符咒化为一道清光,从他的口腔中下滑,转瞬便没入他的身体中。

烧了符咒?化入水中?让他喝下?

如此手段,不嫌太过低劣,也太容易被人哄骗了么?无论做善事还是做恶事,最最重要的,都是不留后患,否则事儿没办好,反倒与人结了仇…

想到这里,叶歆瑶的神色黯了黯。

已逝的千钊,失踪的静雅…我的挚友们,你们还好么?

封仁不知叶歆瑶心中所想,见她半晌不说话,方试探性地问:“前辈…”

叶歆瑶见封仁强忍腹痛如绞,勉力在自己面前保持镇定,不由轻叹一声,安慰道:“放心,不过是个检查业力的符咒,对你并无半丝伤害。”

留下这位仁兄,自己就有理由隔三差五往北齐跑,而不将事情牵扯到长生的身上。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顾明宪和萧云霈母子好容易日子好了一点,别因为自己插手,让他国势力介入,弄得更加乱七八糟。

对她的话,封仁不信也得信,只好附和着笑笑,倒真不敢仗着非同常人的力量,对兄弟后裔的敌人多做什么,顶多弄点恶作剧,吓他们一吓,也就够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 万家灯火暖心房

北齐的皇室与贵族,几乎全是来自草原的游牧民族,在他们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草原北端,是一望无际的冰原,以及高耸直入云霄,仿佛承接天穹的雪山。

叶歆瑶靠在冰层上,遥望天边极光,渐渐地陷入了深沉的睡眠之中。

自从踏入修行一途后,她已经很少休息,纵身体和谨慎疲惫到十分,打坐调息对身体的补益也比正常睡眠大,恢复得也快多了。可偏偏一路远行,来到雪山的这一刻,她突然有种发自内心的疲累。

不,与其说是疲累,倒不如说是…来自灵魂深处的牵引。就好似有一个发自内心的声音告诉她,睡吧,睡吧,一觉醒来,你就能轻松许多了。

这种感召和呼唤,一般都是妖魔诱人沉沦,方故作亲热的伎俩。所以叶歆瑶来来回回在雪山转悠了很久,想找到引诱自己的妖魔,却没察觉到任何妖魔的痕迹。偏偏这个声音又是那样的亲切,如影随形,被烦得有点受不了后,叶歆瑶犹豫了好一阵子,才决定陷入深度睡眠一次,看看情况。

饶是如此,在沉睡之前,她也给自己身旁安了七八个各种各样的防御阵法,这才闭上眼睛,轻轻地躺在冰层之上。

法力源源不断的流转,足以让她寒暑不侵,不知冷热。偏偏这一次,在睡着之后,叶歆瑶却渐渐地有了特殊的感觉。

温暖,平和,宁静,安详。

就好像在母亲的体内,静静沉睡,偶尔翻个身,不小心碰到了母亲的肚皮,都会被大惊小怪的父母好一通欢欣和雀跃。

叶歆瑶清晰地知道,自己在做梦。

在梦中,她回到还没出生的时候,享受着父母无私的关爱,不用担心,不用害怕,更不用事事亲力亲为,只需要撒娇耍赖,便已足够。

“这是…我的幻想么?”叶歆瑶在心中对自己说,“我凭着蛛丝马迹,以为自己是…才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这样想着,叶歆瑶自嘲地笑了笑,轻声道:“本我观的拥有者都说了,我不是妖,只是周身有跳动的火焰,应当只是体质特殊,应当是我想多了。”

她一度以为,自己是妖族。

无论是稀奇古怪的火焰,几次追溯到的场景,还是特殊的灵魂,都表明她很可能并非人类的身份。但与那个男孩的相遇,一个看上去十分疯狂的问题,却否定了她这一猜疑。

叶歆瑶看得出来,那个男孩子的眼神清澈无垢,不存在说假话的可能。而对本我观的拥有者来说,天下万事万物都瞒不过他的眼睛,他说不是,那就肯定不是。这就证明了她所谓的猜测全都是无稽之谈,只是为何…难道她内心深处,还潜藏着所谓对家人的渴望么?这也太可笑了一点吧?

无论叶歆瑶怎么腹诽,都无法阻止这份温暖且舒适的感觉,悠悠晃晃,悠悠晃晃。

“小家伙为什么一动都不动啊!”正当她舒服得想再睡一觉的时候,突然听见一个十分悦耳,又带着些许笑意的男音,“不是说这个月份的孩子,最是好动,抬胳臂蹬腿的,会吵得母亲不得安生的么?”

此言一出,就听见一个高傲凌厉,却不让人讨厌的女音响起:“我说你,恨不得让我不好过是不是?”

“没,我可没这意思!”

“不过,你说得也对。我的女儿,竟然这么乖…不行,等她出生后,我得好好教导她,让她强大起来,不受人欺负!”

“你呀你,真是的…咱们的孩子,怎么有人敢欺负她?”

“为什么没有?你可别忘记,虽说咱们一族向来是内部…但咱们的女儿却承载…”提及这些事情,男音有些犹豫,“若是…”

女子闻言,厉声道:“没有的事情!绝不可能!若是他们逼迫我们,我就去求丹大人!”说到这里,她的声音也破天荒低下来,“你放心,到底…”

男子沉默片刻,方笑道:“是我不好,提及这件事,让你担心了!咱们的女儿,当然是最优秀的,我一定要宠她宠到天翻地覆,也省得…那么沉重…命运…”

夫妻二人的交谈如此清晰,偏偏到了重要的词语处,却朦朦胧胧,难以捕捉到分毫蛛丝马迹。

曾经有过类似经验的叶歆瑶,自然明白这是什么。

蒙蔽天机。

明明是与她有关的命运,却有人蒙蔽了天机。

留神倾听二人的谈话,确定这并非自己两世生父和生母的声音,叶歆瑶的心十分矛盾纠结。

她一方面觉得,自己与这两人完全没有关系,毕竟慕无昀收她为徒的时候,肯定是将她祖宗十八代给查清的,倘若自己的出生来历有半点问题,自己也不会被带到玄华宗去。偏偏心底有个声音却告诉她,这就是你的亲生父母,你真正的亲生父母。

“我的父母,也曾期待过我的诞生么?”

飘零多年,孑然一身,纵嘴上说着不在意,心中也当真不怎么在意,可夜深人静之时回想,在恰当的时机,却仍旧会流露一丝软弱。

万家灯火,哈,万家灯火。

原来,这便是万家灯火的意义。

再怎么坚强的人,都会有脆弱的时候,越是历经世事,就越能体会到“家”的可贵,倘若不能斩断这一份“情”,心境便无法圆融,境界自然没办法提升。

曾经拥有过的人,容易将“情”牵引出来,更快地做到这一点,但叶歆瑶不。

她拥有过残缺的爱,也受过惨烈的伤害,她的内心被深深地封锁起来,用温柔无害的外表来掩饰自己。正因为如此,想让她的心境圆融,就比一般人困难许多。若非机缘巧合,先被越千钊之事洗礼,再见识到顾明宪与几位后宫女人逆境中的坚强;又走遍山川,看尽天下事;并受到灵魂的牵引,也不至于这么快牵动心神。

金丹…等等!

压制着体内法力的流动,叶歆瑶自温暖中苏醒过来,阻止金丹的凝成。

她享受过阴神直接晋步虚的好处,自然不愿一步步慢慢打磨,何况对于如何直晋步虚,她已找到门径,更不会在这种时候急功近利。

至于如何晋步虚…首先,得将顾明宪和萧云霈母子的事情给搞定。

第一百一十二章 自此千里别故乡

东岳,承平十五年,秋。

战败的阴霾,笼罩在东岳帝都的上空,让秋风更添三分萧瑟。

伴随着失败而来的,是高额的岁币,不得不俯首称臣的地位,以及在诸皇子中挑选一位,送去北齐当质子的无理要求。

东岳自诩诸国第一,上至皇室宗亲,下至贩夫走卒,都拥有极强的优越感,自是对北齐的条件十分愤怒,却改变不了北齐越发兴盛,咄咄逼人的势头。对此,在挑选出六皇子萧云霈作为质子,即将跟随北齐使团前往异国他乡后,皇帝和顾明定计划良久,心心念念的“变法”就在这么一个合适的时机,被提上了议程。

纵然早早就做好心理准备,知道儿子一定会离开自己,但事到临头,顾明宪仍旧抱着儿子,迟迟不肯松手。

由于本身乃是逆天改命而生的原因,萧云霈不若一般孩子聪明伶俐,甚至能用资质愚钝来形容。很多事情,他往往要在心里过上好几遍,甚至十几遍,才能想明白其中含义。在初学说话和认字的时候,他的反应,简直慢到令人发指。

正因为如此,感觉到顾明宪和顾明宣等人几乎难以掩饰的焦急和担忧之后,萧云霈渐渐变得不爱说话,往往你说十几句,他才回几个字,省得暴露自己反应慢的缺点,惹得母亲和小姨又担心。但他倾听的时候,又是那么的认真专注,让你感觉得到他的真诚,并发自内心的欢喜。

顾明宪原先还有点急这件事,被叶歆瑶一点,反倒释然起来。

再聪明伶俐有什么用?寄人篱下,生死决于旁人之手,左右不是什么值得开心的事情。若是太八面玲珑,十分讨巧,指不定就要碍了谁的眼。既然言多必失,就让长生这样下去,没露馅的时候足以唬人,漏了馅的话…大家觉得他的心智有点问题,无论怎么说,总会宽容一点点吧?

抱着这个想法,萧云霈的几位教导者都默契地没提此事,导致萧云霈一天比一天沉默安静下去。

他能在心中描绘千言万语,勾勒万丈河山,却不会对外人说起一个字。唯有与他极为亲近之人,才能揣测到他的些许想法,和感情变化。

纵少言寡语,他的心中却有一片浩瀚星空。

被顾明宪教导,又受了叶歆瑶极大影响的萧云霈,一举一动都充满大家风范,又有一股悠然的味道。而且这孩子,专挑父母生得好的地方长,又因长年修行叶歆瑶所给的呼吸吐纳功夫和一些简单拳脚的原因,比同龄的皇室宗室弟子高出不少,并显得有些消瘦。乍一看去,端得是良才美质,举止不凡。

北齐的使者一开始还有些不高兴,觉得东岳拿个废后的儿子来糊弄自己,不让他们的离间之计如愿。等萧云霈一出现在他们面前,众人眼睛一亮,北齐的使者眼角扫过东岳的臣子,见对方惊得差点维持不住仪态,便知他们也不清楚萧云霈风姿卓然到如此境地。先前所见的东岳诸皇子,竟无一人及得上这个七岁孩童,心中不由偷着乐,暗想东岳皇帝果然是个糊涂昏聩分不清事情的,错把明珠当瓦砾,这种便宜,不捡白不捡啊!

离开京都的前一日,萧云霈三跪九叩,拜别母亲。

“长生…”顾明宪呼唤儿子的乳名,心中酸涩,几乎说不出话来,却还是强自压抑悲痛,轻声道,“五年前,段水衣便在道长的安排下前往北齐,在北齐穆侯的庇佑下,开了间喜铺,并在京郊十里外买了几亩田地,置了一处庄园,必要的时候能襄助于你。初七则会一直跟着你,他武功十分高明,稍微小心一点,就不会引人注意。他们两个将是你最厚实的助力,却没办法光明正大地出现在你面前,你…只能靠自己。”

萧云霈恭恭敬敬地垂手占着,听得母亲的教导,他沉默了大概十个呼吸的功夫,才正色道:“诺。”

“北齐穆侯看似财雄势大,实则一代不如一代。倘若老穆侯在世,他们家的女儿,皇后王妃都做得。可惜子孙不肖,到了这一代,不过仗着老太君的诰封,勉强维持列侯的体面。为保住这个爵位,竟巴巴地将女儿送进宫去做女官,希望她博得老皇帝的宠爱,一步登天。”叶歆瑶见顾明宪恨不得事事叮嘱儿子,怕萧云霈真将希望全寄托在那两人身上,便出言打断了她的美好幻想,“我不欲用道法去控制普通人,就与封仁做了交易,但他不知我是为了你,只以为我想保住段水衣。正因为如此,你切莫以为穆侯是你的依仗,段水衣是你的良臣,与他们走得太近。需知他们一家蹦跶得越是厉害,下场就越是不妙,届时封仁若是发疯,趁我还没赶到的时候四处咬人…你和段水衣这层关系越是隐蔽,你自己就越是安全。”

这七年来,叶歆瑶与萧云霈见面的次数并不多,态度也一点都不亲热,却是实打实地教了他很多东西的。知道自己与生母性命被她所救,一身武艺,还有许多道理和见闻都由她传授,萧云霈心中早将叶歆瑶当做授业恩师。只是叶歆瑶不想收这个将来注定走人道或者说神道的徒弟,才从来不许他这样称呼罢了。

知道叶歆瑶为他打算了很多,也不会无的放矢,萧云霈认认真真揣摩了一下叶歆瑶的话,想了想顾明宪打小给他讲的床头历史故事,半晌后,亦郑重地应了一声:“诺。”

萧云霈的反应慢归慢,却有一个好处,那便是对旁人的每一句话,他都听得很仔细,也记得很认真,绝对不会当做清风过耳,转个身就忘了。哪怕事后得想好一会儿,他才能懂,但这并不妨碍他努力去记。

顾明宪看了一眼叶歆瑶,见她并无不满,便依依不舍地望着儿子,轻叹道:“北齐不会做得太难看,应当会勉强维持面子情,惊尘宫的书,你捡些喜欢的带走吧!叶前辈每隔五日,便会去北齐两天,你可千万…”说到这里,她心中又是一酸,已是说不出什么话来。

“儿子…”萧云霈顿了顿,抬起头,认真地望着母亲,郑重无比地说,“儿子一定会回来的!”

顾明宪压下心中酸意,重重点头。

萧云霈环视四周,惊尘宫仍旧是那般,清冷到没有多少生气。

曾经留在惊尘宫的宫女太监畏惧皇帝和太后的淫威,加上命运不由自身,早被调得调,走得走,残留得几个也被那两人借机处死,杀鸡儆猴了。别说闲杂人等,就连贴身使唤的人都不复存在,偌大宫廷中,竟是一干二净。

自萧云霈记事起,惊尘宫就只有三个常住的人…顾明宪,还有两个纸片所化的侍女。然后便是经常来此的师傅,初七、段水衣,还有小姨和刘、孔二位姨,以及她们所带的一些宫女太监。

母亲担心他去异国他乡过得不好,萧云霈却不这么想。

他对荣华富贵无所求,一水一饭,一屋一书,一纸一笔,便已足够。很多东西,他从未得到过,也就谈不上失去。

只是,母亲…

“我,能否去拜别小姨?”萧云霈想了半晌,也不知该如何劝慰伤心的母亲,便讷讷地问出这个问题。

在他的心里,顾氏姐妹感情极好,关系亲密非常,小姨对他比对亲生的五皇子萧云霆都要好,为此被太后和皇帝责罚过不知道多少次,差点明着斥责她“不慈”。若非萧云霆已经记事,顾候又没有第三个嫡出的女儿能送进宫,顾明宣的日子绝对不会好过。当然,现在也好不到哪里去,倒是真的。

那位血脉和自己极为亲近,却备受宠爱的五哥,萧云霈一次都没见过。但从宫女太监还有几位姨的闲聊中得知,五哥对小姨极不尊敬,莫说晨昏定省,就连在太后宫中偶遇,待她都与旁人无异。

为阿谀奉承皇帝,这般冷落生母…若说孩童之时,五哥只是不记事,被人教坏,但这么多年下来…也难怪小姨不愿提及此事。

顾明宪轻叹一声,无奈道:“宣儿不愿你当质子,被太后禁了足,你…对着她宫殿的方向远远拜三拜,给她留点东西做念想吧!”

第一百一十三章 金丹劫雷恐怖威

从东岳帝都到北齐帝都,需要走上整整七个月,山路崎岖,水路绵延,登车换船,好不疲累。纵是成年壮汉,一趟行程下来,少不得瘦上一大圈,更别说年幼的孩童,或是娇生惯养的富家子弟,往往是才走几天,就叫苦不迭,甚至水土不服,上吐下泻。

东岳坐拥盐铁之利,国力与兵卒都颇为强盛。若非国君提防几位名将,非得在重要关隘安插自己的人,搅得地方的军队不稳,想占东岳的便宜还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至于吞并东岳…若东岳没有极大的动乱,依旧这样平稳地走下去,凭北齐的国力和天下的局势,没过百八十年,还真不用想。

正因为如此,萧云霈与其说是质子,倒不如说是北齐打算掐着的棋子,让他在北齐住上几年甚至十几年,交些朋友,给些恩惠。若是运气好,东岳风云变幻,北齐自当援助这位东岳的皇子,杀回去夺一夺国君之位。这不仅是往东岳内安插自己的人手,也是给东岳新君一个恩惠,需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将来怎样还不确定;若是运气不好,北齐也不介意让萧云霈借“奔丧”的名义死在半路上,卖东岳的新皇帝一个好。

总之,质子这位置,四分看运气,四分看国力,还有两分,才看自己。

能被北齐皇帝派来出使东岳的,自不会是什么愚笨人,本着纵不讨好,也不能结仇的想法,对萧云霈服侍得堪称殷勤周到。

在他看来,萧云霈身处冷宫,哪怕废后再怎么照顾周到,凭他们母子俩被皇帝和太后严重讨厌的情境,衣食住行绝对跟不上皇子应有的标准,自己的安排定能让这位皇子动容。谁料萧云霈一路上都静静地看书,休息,生活规律,不言不语。不仅如此,他每天还坚持打两套拳,虽然是花架子,却也有模有样。更别提他不要旁人服侍穿衣吃饭,对用得东西也不讲究,山珍海味不挑,白米青菜也吃得,从没见他抱怨过什么。

北齐人越看越是心惊,服侍得更加殷勤的同时,心中也打鼓,连忙向上级请示…这孩子小小年纪,离开唯一的亲人,背井离乡不说,前途也是未卜。在这种情况下,他竟有如此定力?这未免也太可怕了吧?咱们弄个质子来,是打算向东岳安刀子的,不是给他们弄个明主登基,自己还愚蠢地给未来敌人增添助力的!

这些事情,远在惊尘宫的顾明宪不知道,本该关注萧云霈的叶歆瑶也不知道,因为她正在南海之滨,观天雷阵阵,乌云翻滚。

五载潜修,剑丹再成。

偌大南海上空,星月之辉被暗沉沉的乌云悉数覆盖,却并未带给世界全然的黑暗。因为在乌云之中,暗红的火焰和青白的雷光交织,跳动,溅射。其间还夹杂着青黑色的水珠和强大无比的罡气,将南海化作修罗域。

“容与这劫渡得…”叶歆瑶立于扁舟之上,无视四周惊涛骇浪,自言自语,“声势有点大啊!”

作为唯一一种公认的“能够越级挑战,并且成功希望十分大”的修士,剑修走得是比魔道修士还狂放不羁,高歌猛进的路子。在剑修的眼中,世间无不可斩断之事物,除却心中剑意,天下无不可舍弃之事物。

世间万事,从来都是有得必有失,剑修强横至此,哪怕从不作奸犯科,天劫也比绝大多数修士强许多。问题是,容与这雷劫,似乎有点强悍过头了吧?要知道,远在东岳的叶歆瑶是感觉到了天地异动,才跑到南海,发现容与在渡劫的,按道理说,那时候他的劫雷怎么说也该挡了一半吧?但叶歆瑶在南海待了三天三夜,发现劫雷远远没有完的迹象。

容与遭遇的劫雷,不仅大,威力还十分强劲。叶歆瑶这几天已看见了丙火神雷劫,弱水三千劫,天地玄磁五行极光劫等十来种强之又强的劫雷降临,更别说一定会来的什么天魔幻心劫之类得劫雷,这威力…哪怕剑修的劫雷再强,容与要渡的劫,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都远远超过了相应水准,甚至比她初次直接从阴神晋步虚的劫数还恐怖许多!

叶歆瑶观过容与的气运,知他毕生没做过任何亏心事,气运锋锐如贯日白虹,有披荆斩棘,摧枯拉朽之势,理应不会被天道以劫雷重罚。但同样,容与也没做过什么惠及天下,普度众生的好事,同样不会被天道以劫雷考验后再奖赏,所以这…这是什么情况?常识呢?都死哪里去了?

一道道雷光毫不犹豫地劈下,夹杂着天火与罡风,纵在千里之外,都能感受到雷霆涤荡一切的强横力量。

叶歆瑶秀眉微蹙,静静地盯着这一幕,极天太玄术的起手式藏于袖中,已经不知道捏了多久。

好歹认识这么多年,也一起相处了这么久,帮别人扛劫雷,看似好心,实则徒生后患的事情她不会做,冒险在劫雷下抢人的胆子,难道她还没有么?

抱着这种心思,叶歆瑶在南海足足待了七天七夜。

时间越是推移,她对容与就越发佩服。

这情况,说容与不是在劫雷中淬炼,让修为越发精进,单靠叶歆瑶之前观察到的水平,前五天还好说,第六天第七天就…单靠一柄长剑,就能扛过这么多恐怖的劫雷,说容与在战斗方面是不世天才,完全不为过。

渡过劫的人都知道,越到最后关头就越不能放松,因为最恐怖的劫雷都在后头。

哪怕心中计算着都七天了,再怎么恐怖的劫雷也应该完了,真渡九天九夜的劫雷那是人仙晋地仙,吾辈凡夫俗子还暂时触及不了。但看到乌云被金色的火光撕破,炫目的金红色火焰落至海水中,非但没有熄灭,反似被浇了油一般,熊熊燃烧起来,似海面盛开万丈金莲的那一刻,叶歆瑶真心想冲进劫雷中心,拉着容与的领子问一顿…你这家伙,到底做了什么孽,啊?天道为对付你,都将轮回寂灭光明火给弄出来了,这这这…我原先以为,我才是最倒霉的人,没想到身边就有一个垫背,互相拖后腿啊!

第一百一十四章 轮回寂灭光明火

别怪叶歆瑶破天荒没了形象,竟打算揪容与问个明白。没办法,实在是因为轮回寂灭光明火的名头太大,威力也太过可怖了一些。

至于这种火为什么恐怖?首先,看名字。

轮回寂灭光明火,乃是天道钦定,整个修真界公认的学名,而不是什么小喽啰随便起得,看上去气吞山河,实际上一点用都不顶的大名。

既然是学名,那每一个字都绝对是紧扣题目,没有半个多余的。

轮回、寂灭、光明、火,顾名思义,其势如太阳之光,昌明盛大,普照四方;其威若神恩降世,让你进入绝对的寂静中去,无声亦无息,在自己还懵懂不知的时候,身体已被焚尽,灵魂却存在于极乐世界,不死不灭,直至精神被寂静逼至崩溃的那一刻;至于轮回…绝对不是中了这招就魂飞魄散,不能入轮回的意思哟!若你身怀至宝,或者修为深厚,强行压下伤势,没被拖到极乐世界去,那也没有关系。轮回寂灭光明火烙印在你灵魂身处,这辈子没能杀了你,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总有机会的。

这,才是轮回的真谛。

轮回之中,不死不休。

一旦沾染上轮回寂灭光明火,身体如初春白雪,遇光则融,精神则被锁在空无一人,寂静绝对的极乐世界中,不得解脱。纵兵解转世,亦逃脱不了这种火焰的折磨,恨不得立刻魂飞魄散了去。

不仅如此,轮回寂灭光明火还有一个最恐怖的地方,那便是…用它杀人,只沾业力,不沾因果。

这种火焰不恐怖,什么火焰才恐怖?

更让人无奈得是,轮回寂灭光明火,并非人类能掌握的火焰。

唯有血脉纯粹到极点,不掺半分旁系血统的三足金乌,方能使出轮回寂灭光明火。不仅如此,世间名气最响的几门火焰绝学,以及水、土、光等属性中难以匹敌,更无从模仿的绝学,都在妖族的掌握之中。

鼎鼎大名的玄鸟,绝招之一的涅槃光明火,与之略有相似;百鸟之王的凤凰,据说有一门绝学叫做大寂灭光明火,威力绝伦;朱雀的南明离火稍微次一等,能被人类封印入法宝之中,借机使用,却很难被人类修行。

“很难被修行”与“绝对不能被修行”看似只有微妙的区别,却当真截然不同。正因为如此,朱雀在妖族中的排名远不如玄鸟,却由于和人类的接触比较多,才被人类虚妄地抬高罢了。

妖族自诩为上天眷顾之族,靠得就是诸多天生异种,以及这份独一无二。

叶歆瑶始终记得史书上的记载…在一个仙道昌盛,妖族不得不退避三舍,无甚异种留存于世的世界。人族大肆豢养普通的妖族,将它们当做家禽牲畜,催化它们的生长,抹除它们的灵智,只为妖族满身材料。更有甚者专门培养温良无害,化形之后又较为美丽的妖族,强行将她们催化成人形,肆意贩售和玩乐。

这个世界的修士,无疑心性成魔,十分不可取。却也正因为他们的实力普遍不强,接触不到高层事物,完全不知人族与妖族争端之中,妖族一直占据着上风,才敢对妖族这般肆无忌惮。偏偏他们的世界再小,却也是上接碧落天,下连黄泉府的,侥幸逃脱一二,魂归黄泉府的妖族魂魄一哭诉,层层上传,惊动了妖族一位年轻的三足金乌。

三足金乌天生便是元神真人修为,肉体强横无比,更有种种玄妙法术傍身。不仅如此,三足金乌还与太阳星相连,心念所至,即可得到太阳真火和无尽热力的支援,纵打不过,若不布下天罗地网,凭三足金乌的特殊本领,基本上也能跑得掉。是以这位妖族的后起之秀不管不顾,冲至这个世界,见同族遭难,虽无怜惜之意,却有同仇敌忾之情。偏偏这些不长眼的家伙觉得他找上门来,实在是天材地宝往自己怀里送,还想将他也抽筋扒皮。他恼羞成怒之下,化为原型,高踞苍穹之上,一路洒下轮回寂灭光明火。若非黄泉府的人发现不对劲,跑来这个世界看一看,众生都要被他给焚烧殆尽。

一个小世界,几乎被轮回寂灭光明火所毁灭,偏偏始作俑者…纵杀戮千万,业力缠身,日后的天劫讨不得好,但那又如何?只要不沾因果,对有大能护持的存在来说,就完全算不得什么。据说,这一位挑起人族与妖族大战,掀起不知多少腥风血雨的祸头子,现在还活得十分滋润呢!

轮回寂灭光明火强横霸道至斯,等闲也难以见着,叶歆瑶怎么也没办法理解,容与渡个金丹劫而已,怎么会…她有心提醒一二,却又怕自己的话语让容与分心,白白折了天大的好机会,不由踟蹰起来,当真是左右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