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情很好,上扬了嘴角:“你第一次看到我是在阶梯教室,我第一次看到你,听到‘顾笙’这个名字却是在法学系宿舍楼附近的电话亭。”

“…”记忆中,陆子初似乎跟她提过这件事,说到电话亭,过往回忆似乎一下子全都回来了。

那天她似乎哭的很狼狈。

“怎么?”他忍不住笑了,笑容撩人。

“我一定哭的很丑。”

“不会。”陆子初收紧了手臂:“我觉得这孩子蹲在电话亭里失声痛哭的时候,很让人心疼。”

阿笙没了声音…

火车行驶着,凌晨卧铺,他们拥着被子轻声说着话,这样的体验是之前从未有过的,靠在他的怀里,似乎找到了最坚实的依靠。

在望江苑入睡前,吴奈告诉她,陆子初回陆家了。她醒来后就出现在了火车上,她不问,是因为她知道,陆子初怕是因为她和家人闹僵了。

其实家人都一样,盼着子女将来能够少走一些弯路,过得比谁都好,对子女付出不求回报,但同时也会很护短。这是很多家长的通病。

其实韩淑慧并没有错,如果她是韩淑慧,她也不会同意自己的儿子跟一个叫顾笙的女人在一起,大概全世界99%的父母从一开始就会站出来反对,至于另外1%,尚待考究。

这世上能伤她的人乏陈可数:她的过去,一个陆子初。

韩淑慧的话针针见血,字字往她心窝上面戳,若说不介意,那是假的。但她不恨韩淑慧,更不曾有丝毫的怨愤。

韩淑慧说的对,没有男人会那么大度,不介意她躺在另外一个男人的身边生活那么多年。

她是一个传统观念很强的人,这辈子认准一个人,那么不管生死,她都是他的。所以纵使在知道自己结婚后,她也一直在自我欺骗她是属于陆子初的。

五年可以发生很多事情,控制不住自己去呕吐,她觉得自己脏了,从里到外都是残缺的。那是一种伴随经年的自厌和无望。

倒不是担心陆子初有一天会厌弃她,他是天上的飞鸟,她是深潜海底的鱼,太怕有一天他会因为她举步维艰。

阿笙问:“就这么走了,许晓找我怎么办?”

“我会跟她联系。”

她太后知后觉,声音有些不稳:“你这是…要跟我私奔吗?”

陆子初看着她,眸子里是遮不住的笑意,“所以,别拒绝我。”

“…”阿笙就算想拒绝,也不可能让火车半路停下来。

席慕蓉说:“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久,若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将是无瑕的美丽。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说再见,要心存感谢,感谢他给了你一份记忆。长大以后,你才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刹那,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无遗憾。”

和陆子初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她都不曾忘却过,仿佛开在枝桠上的丝绸花,经年不谢。

***

PS:还有四千。

争风吃醋,这只猫很有灵性【4000】

更新时间:2014-8-4 20:22:27 本章字数:6684

来束河,太突然。

面的师傅说:“你们来的不是时候,束河和丽江12月和1月最冷,白天还好,就是早晚温差比较大。”

陆子初说:“季节不重要。”

面的师傅和善微笑:“出来游玩,季节不重要,什么才重要?”

其实这样的话问了也等于没问,还不够一目了然吗?说实话他开车这么多年,见过不少游客,可这么漂亮的游客却不多见,男人长得帅,身旁的女孩子气质也很好,就是不太爱说话,偶尔男人同她说话,她的回答会让人觉得很妥帖,也很有分寸。

一看都是出身好家庭的人铄。

陆子初仅是笑了笑,并没有回答面的师傅的话,抵达束河的时候正是午后,这个季节虽是淡季,但想看到游客并不难,有导游拿着小旗子,身后跟着一群游客,阿笙看着,仿佛正在经历依依曾经走过的路,心里很温暖。

两人来束河,倒像是随遇而安,走哪停哪,没有目的地,当然对吃住也没什么可挑剔的。

面的师傅问:“去酒店吗?”

“不,去客栈。”

客栈是陆子初拿着当地客栈图临时选的,征询阿笙的意见,阿笙觉得客栈设计的很有艺术感。

去的时候,陆子初说:“如果不喜欢,我们再换地方。”

阿笙还是很喜欢的,客栈男主人是知名大学美术系毕业,装修设计全是他一个人完成的。

客栈门口悬挂的灯,用素布蒙在外面,上面画着手绘图案,现在是白天,还没打开,若是晚上点燃,一定会散发出淡雅的美。

院子里溪流,鹅卵石,花草,假山应有尽有,伞下摆放着原木家具,造型很独特,刷上具有历史厚重感的漆,看起来很古朴。

陆子初牵着阿笙的手走进客栈庭院的时候,台阶上站着一只猫,弓着身子,虎视眈眈的瞪着他们。

阿笙觉得好笑,扯着陆子初的衣摆不肯上前,不忍心扰了家猫领地,让它感受到威胁,倒是他们不对了。

“它叫肉团,别看它很凶,其实很和善,明天再看见你们,绝对会围着你们直打转。”老板娘说着,叫了声“肉团”,肉团立马收敛了适才的凶神恶煞,乖顺的跑到老板娘脚旁,亲热着呢。

老板娘对阿笙笑道:“你看,特别缠人,甩都甩不掉。”

阿笙低头看那只家猫,嗯…似是极具灵性,背着老板娘在瞪她,不过肉团似乎只是在针对她,对陆子初倒是喜欢的很。

陆子初和客栈男老板谈话的时候,肉团一直围着他打转,仰着猫脸,“喵喵”的叫着,那模样倒像是在叫春。

敲定好房间,陆子初走过来,摸了摸阿笙的头,“走了。”

束河那天天气很好,冬日阳光穿过镂空的木窗户洒落入室,古朴的家具,倒像是居家卧房,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很有当地特色。

忽然明白陆子初为什么要舍酒店住客栈了,因为居家,因为客栈里有来自四面八方的朋友,因为接地气,所以增添了人情味。

这个房间,阿笙还是很喜欢的,她不喜欢的是房间里的那只笼子。

巨大的绿鹦鹉站在笼子里的铁架上,转动着大眼睛望着他们。

陆子初拿了一条温毛巾从洗手间走出来,就看到阿笙蜷着腿缩在沙发里,双手环抱着腿,脸埋在膝盖上。

陆子初坐在她身边,伸手揽住她的肩:“怎么了?”

“我怕鹦鹉。”

陆子初抬眸看了看,眸色里有光划过,她不是怕鹦鹉,她是厌恶囚禁鹦鹉的那只笼子,像是西雅图常年上锁,束缚自由的铁锁。

“来,擦擦脸。”并没有多说什么,陆子初把温毛巾递给阿笙,提着鸟笼下了楼,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跟客栈老板说的,只知道他们在束河逗留的几天时间里,她再也没有看到那只鸟。

绿鹦鹉并没有影响阿笙的情绪,陆子初再次上楼进屋的时候,肉团竟光明正大的跟在了他的身后,亲昵的依偎在陆子初的腿旁,耀武扬威的看着阿笙。

阿笙忍不住笑了,她原是很少笑的人,这么一笑,只显得一双眸子波光潋滟,十分好看。

陆子初见了,心情也是很好的,早该带她出来走一走了,熟悉的城市,有着太多的回忆,太多熟悉的人,对于她来说,并不见得就是一件好事。

“这只猫吃的很胖。”对猫,他还是很有耐心的,并不觉得烦,只是在坐下时,抬脚轻轻踢了一下肉团。

肉团避开,紧接着再次缠了上来,还真是坚持不懈。

陆子初懒得再理会,接过阿笙手中的温毛巾,已经有些凉了,也不介意,慢条斯理的擦着手。

“老板娘说它叫肉团,好吃懒做,吃东西挺精的,就是不爱捉老鼠。”

阿笙这话一出口,肉团似是感觉阿笙在说它坏话,呲牙咧嘴的“喵”了一声,倒像是在抗议。

陆子初勾了唇,觉得有趣:“看来猫比人还懂得享受生活。”

阿笙说:“它是家猫,如果是流浪猫的话就没有它这么好运了。”

“哪来的感慨?”陆子初好笑的看着她。

沉默了一会儿,她问:“我只是想起了外婆,那些流浪猫后来都去了哪里?”

提起韩老太太,陆子初表情如旧,不过笑容却有了收敛的迹象,平静无波道:“外婆人缘广,她去世后,有人陆续前来领养那些流浪猫,我也养了几只,有专人看管着。你喜欢的话,改天我带你去看看。”

阿笙点头应了,或许不该提起外婆,怕冷了气氛,她开始转移话题,彼时肉团再次宣战,跳上了木艺沙发,缩在了陆子初身旁。

“她一定是只母猫。”这么扯高气昂,倒是让人无法心生厌弃。

“嗯?”陆子初垂眸看着那只猫…怎么说呢?这猫很胆大,也不怯生,“喵”了一声,直接跳在了他的腿上。

陆子初清了清嗓子:“也有可能是只公的。”

“母猫思春。”

闻言,陆子初挑眉看着她,阿笙笑了:“我去趟洗手间。”

陆子初哪能放过她,所谓“母猫思春”,思的是谁?动物思春对象是人,说的过去吗?

阿笙这边刚站起身,就被陆子初拦腰抱起,语气故意冷硬了好几分,但却循循善诱:“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再说一遍。”

如果她敢说的话。

阿笙不敢说,一手搂着他的脖子,一手抓住了他的手臂,只笑不语。

“不说?”陆子初笑了一下,那笑看起来有些危险。

阿笙摇头,笑意却加深了。

陆子初貌似认真的想了想,眸子里光华流转:“老实说,你是不是在跟一只猫争风吃醋?”

阿笙连忙摇头,见他面露不悦,微微眯了眸,又连忙点头,却是笑出声来。

“笑什么?”语气是柔和的,就连目光也温柔了许多,一句默认的“争风吃醋”,也不知道算不算得上是意外之喜。

“我没想到束河的猫会这么喜欢你。”那只猫叫声一声高过一声,仰着猫脸围着陆子初的腿烦躁的直打转。

从未想过,在束河,她竟然能从一只猫身上收获到这么大的欢喜。

陆子初低低的笑,伶牙俐齿,这话听着喜人,但多少带着恶意的取笑,将她抱到床上,躺在了她身旁,握住她的手,侧眸看她,“顾笙喜欢我吗?”

阿笙被点名,看着天花板,嘴角带着笑:“改天你问她。”

她的吸引力被天花板吸引。

床的上面,也就是房顶竟然镶了一块大玻璃,越发佩服起老板的巧妙心思,晚上关了灯,躺在床上就可以看到满天星星,如果束河今天晚上有星星的话。

“喜欢?”看到客栈内部设计图的时候,他就知道,她会喜欢这里的,有些喜好不管历经多少年,从来都不曾改变过。

“嗯。”

陆子初看着天花板,已经开始想怎么设计卧室天花板了,紧了紧阿笙的手,他说:“以后我们可以盖一座这样的房子。”

“一定很漂亮。”靠在他肩上,阿笙闭上了眼睛,似乎房子已经盖好了。

陆子初见她闭上眼睛,不愿她再继续睡着,叮嘱道:“不能再睡了,我们去找吃的。”

这一路上,好几顿没进食,她自己也是知道饿的,所以他把食物送到她面前,她吃的时候很安静,并不急,吃几口如果没胃口的话,会停下来喝水歇一歇,过一会儿继续吃。

期间吐过一次,不算太严重,先前咳嗽不已的老太太跟他们顺了好几站路,看到阿笙脸色不太好,皱了眉,关切道:“是不是工作压力太大了?你们这些孩子,别仗着年轻就不把身体当成一回事,还是去医院看看吧!”

阿笙听了,心里难免很感动,老太太下车的时候,阿笙亲自把她搀扶到了火车外,离得很远,还能看到老太太在向她挥手再见。

不是亲人,在那一刻却胜似亲人。

陆子初当时还笑着问她:“我老了,你会不会这么对我?”

“等你老了,我每天搀着你走路,扶不动的话,你就坐轮椅,我推着你也是一样的。”

这次,感动的那个人变成了陆子初。

下楼,老板娘正坐在圆桌前做布艺手工,她有一双巧手,陶罐做成的花瓶,里面插着黄黄的菊花。

阿笙觉得这夫妻俩倒是天作之合。

客栈老板在做木工,他说打算再做几把椅子,到了旅游旺季,客人比较多,有时客人朋友前来串门总不能没地方坐,多准备几把椅子,总归是有备无患。

陆子初站着观察了好一会儿,似是有了兴致,对客栈老板说道:“我回来帮你。”

“你会?”老板爽朗的笑了。

“可以学。”这人发号施令霸道惯了,说完后才意识到语气有问题,于是改变了语气:“可以学吗?”

倒是很谦虚。

“当然可以。”客栈老板说着,友好的抱了抱陆子初。

阿笙收回视线,看着跳上桌子终于消停下来,眯眼打盹的肉团,问老板娘:“肉团是公的,还是母的?”

“母的。”

阿笙笑了,她没猜错,早就说过母猫思春,叫声跟公猫完全不一样。

面前水流潺潺,背后是暖暖的下午阳光,客栈老板娘说:“天气好的话,你可以坐在这里看书,或是我们一起说说话。”

阿笙很久没有和人谈天说地,话语太过简洁的话,怕对方会增生不便,但老板娘很热情,发出了邀请,于是阿笙应了下来。

走出客栈,阿笙问陆子初:“好端端的,怎么忽然想做木工了?”

“我父亲身体不太好,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做把藤椅送给他。”当然,他还需要寻求老板帮助。

阿笙心思触动,一句话顺口而出:“…我帮你。”

“好,站在旁边别给我添乱。”陆子初笑,手指扯了扯她的脸颊,是真的把她当孩子了。

游走,手指间的一米阳光

更新时间:2014-8-5 13:58:49 本章字数:5424

告别T市,远离熟识的人,过往种种似乎离阿笙越来越远,她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陆子初在一起,反倒开始遗忘曾经在她生命里鲜明走过的人。

这么看来她确实冷漠,没有询问哥哥和流沙是否知道她离开了T市,纵使来到依依曾经逗留过的束河,也很少再想起依依。

这是他们两个人的旅行,她总觉得她和陆子初之间的回忆太少,里面掺杂了太多人,所以就连过往也变得格外厚重瑚。

来到束河古镇第一日,这天下午,他们来到了四方街,走在青石板路上,心里有着浅浅的安定。

面的师傅说得对,束河白天还是很温暖的,阿笙穿着中长驼色大衣并不觉得冷,纵使如此还是被陆子初三令五申戴上了帽子和围巾。

一群孩子百无禁忌,嘻嘻闹闹的玩着孩童游戏,有人做新郎,有人做新娘,玩的不亦可乎。

阿笙问身旁的男人:“你小时候玩过家家酒吗?”

“没有。”顿了顿,陆子初说:“我少年老成。”

“…铄”

阿笙留给陆子初一道背影,他跟在身后默默的笑,步伐倒是不急不躁。

少年老成,这成语用错了吗?

原汁原味的古城,可能天气太好,所以就连特色小吃摊也变得越发生动起来。

阿笙离得很远就闻到一股土豆味,走近,摊主正在煎土豆块,香气四溢。

若是放在以前,陆子初会尽量避免阿笙接触油炸类食品,在国内油炸食品的卫生问题首当其冲,吃多了毕竟不好,但凡事总有例外。

难得面对食物,她有想吃的***。

没有买太多,一人份,站在摊位前,她夹起一块土豆送到他嘴边,他吃了,面前是异客他人,第一次在大街上吃东西,身边再有一个她,经历难忘。

是在一家土菜馆用的餐。

束河客栈或是特色饭店里随处可见粗朴的陶罐,素净的插花,越是不加修饰,越是有着震动心扉的美。

她喜欢简单的东西,简单的人和事,在爱情上没有所谓的至死方休,只有平平淡淡。

一座陌生的城,异乡异客,两个人,牵着手似乎可以一直走到天长地久。

陆子初倒是点了很多菜,只可惜阿笙吃的少,倒是不停给他夹菜,直到菜堆的很高,这才放下筷子,单手支着脸颊,像个孩子一样看着他吃。

欢喜显而易见,他看了却是百感交集。

陆子初把青菜送到她嘴边,她吃的少,他看了只会愈发不安。

她吃了,却在他再次夹菜给她时,手搭在他的手腕上,把菜送到了他面前:“你吃。”

陆子初不再勉强,或许人真的应该知足,她虽吃的不多,好在没有吐出来。

这里的人似乎闲着没事做,就会找地方悠闲的晒太阳,一张张不同年龄段的脸庞在阳光下很生动。

在大街上看到一位老太太,穿着民族特色服饰,青黑面料,庄重素雅,阿笙问陆子初:“这是哪个民族的传统服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