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的没错,没有丈夫和孩子,也没有橡树多年的街坊邻居,在陌生的公寓,她就真的只是一个人生活。

叶初晓看着母亲发白的头发,一时怔然,片刻之后才道:“妈,我正打算回来工作,这里毕竟是我的家,我们母女也好有个照应。”

张莲连连摇头:“你在江城好好的,回来做什么?”

叶初晓道:“这几年鹿城发展的不比江城差,我回来工作也是一样的。再说,江城再好,也是别人的地方。”

坐在餐椅上的驰骏,看着两人,忽然道:“张姨,我觉得初晓说得不错,如今鹿城发展这么快,机会不会比江城差。等我们结婚后,你就跟我住在一起,方便照应。我和他现在加起来,也就你一个亲人,怎么能让你再一个人生活。”

自从他受伤后,叶初晓从来没有听到他提过“结婚”二字,但现下就那么自然而然地说出来,让她一时有些愕然。

张莲听了后,看了眼叶初晓,又看了看驰骏,只长长叹了口气,收了碗筷去厨房。

驰骏见叶初晓愣愣的模样,起身牵起她的手进卧室,两人倚在窗边,看外头稀稀落落的烟花,片刻之后,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枚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戒指:“我以前曾想过,那件事结束后,就好好做事挣钱,和你结婚生子。但是好像很多事都可能没法做成,唯一能做的大概就是和你结婚。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嫁给我这个暂时连任何工作都没法做的男人?”

叶初晓摇头失笑,将那枚戒指套入无名指:“其实我不从来不介意这些,介意的一直是你自己。”她叹了口气,“其实你那么别扭,我都已经做好了三十岁嫁不出去的准备。”

驰骏笑了笑吗,有些自嘲道:“我一直很矛盾,怕你跟着我受委屈,所以想无私一点,放你去寻找幸福。可只要想到往后的日子如果没有你,我又受不了。你看,人都是这么自私的,所以我还是决定把你留在身边。”

“我喜欢你自私点。”叶初晓靠在他胸前道,说着又抬手看了看无名指上的戒指,问,“这戒指什么时候买的?”

驰骏笑道:“当年我们俩刚好上的第二天,一直放在箱底,这次回来才找出来。”

叶初晓撇撇嘴佯装抱怨:“你的求婚也太随便了吧!”

驰骏轻笑,低头吻上她的唇。

过年后,叶初晓辞了职,将那套才住了几个月的小公寓挂在网上去买,整理文件的时候,看到有一小袋驰骏的东西夹在其中,大约是被遗忘的一些什么。

她好奇地抽出来看,看到一份很多年前的合同。

转让的是一家网站,这个网站的名字她曾经在电视里面听过,正是如今最大的分类信息网站的前身。

那位成功的CEO,在网站上市时曾谈及自己创业史,对自己的独到眼光侃侃而谈。说当年发现了这家由一个年轻人创办的网站,觉得很有前途,本想去投资那家网站,没想到年轻人不愿再经营,只顾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直接卖给了他。他只花了两万块钱。

那时很多网上还有很多人吐槽,当年那个年轻人看到如今这网站的市值,会不会肠子悔青。就连叶初晓看到新闻,也暗笑过那年轻人的鼠目寸光。

如今才知道,原来那个人就是驰骏。她从前就知道驰骏电脑技术不错,但不知他曾经离IT界的大佬也许只有一步之遥。而他对于当年选择放弃网站的创业,带着一身愚勇到江城做那件事,如今会不会有一丝后悔?

叶初晓将那份合同装回纸袋,她不打算去问他答案,因为这都已经是尘封的往事,再也与他们的未来无关。

拍婚纱照的那天,已经是阳春三月。

驰骏的身体又动了一次手术,身体里的碎片差不多清理干净,疼痛也渐渐减少,免疫力和抵抗力逐渐恢复,不再是走几步就喘气的状态。

婚纱摄影店对他们选择的外景地点很意外,对于新人来说,新塘尤其是正在拆除中的新塘,委实不是一个适合拍婚纱的地方。

叶初晓和驰骏没有多做解释,对于他们的疑问两人只是默契地笑笑。

因为这是他们共同生长的地方,刻着他们的记忆。

无论好的坏的,想忘却还是努力纪念的,这都是他们无法抹去的人生,也是他们生命里的永恒。

对他们来说,这个即将消失的地方,意义深重。

此时的新塘已经拆了大半,只有那块竖了百年的牌坊还完好地站在新塘的入口处。因为里面正在拆迁,也不好进去,两人就在牌坊处拍了几张。

镜头里破旧的牌坊下,是英俊美貌的男女,却丝毫没有违和。

拍了一会儿,一行人歇息时,两三个少年抽了烟从旁边路过,朝正在拆迁的新塘走去。

驰骏转头看了几人一眼,恰好看到两个孩子鬼鬼祟祟拿出一些东西互相交换。

他怔了一下,眉头微蹙,起身朝几人叫道:“你们干什么?”

那几个孩子慌慌张张藏好东西转过来,他们都是新塘的孩子,虽然驰骏离家时,这些家伙不过□□岁,但肯定都还记得这位曾经在新塘叱咤风云的……混混。

其中一个少年支支吾吾道:“骏哥,刚刚没注意是你?”

驰骏冷着脸道:“你们手里拿着什么?”

叶初晓应声看过去,才发觉这几个少年,其中两个脸色非常差。这种状态她再清楚不过,在曾经的很多年里,叶建刚就是这样。

有些东西,仍旧在往复循环。

几个孩子面面相觑,使了个眼色,转头往新塘一溜烟跑去。

驰骏没有去追,只和叶初晓并排站立,默默看着这些孩子消失在残垣断壁的小街。

此时阳光正好,一切如同倒带的影片。

嘈杂的老街。

旧日的少年。

白驹过隙,白云苍狗,一梦数载。

作者有话要说:敲锣打鼓~~正文完结,还会有几个番外随便写。

这个文就是尝试正正经经讲一个故事,虽然写得不是那么好看,但至少完完整整讲完了,感觉自己萌萌哒~~

看来偶还是适合逗比轻松的风格,新文会回归欢脱傻白甜,年底了开心一下,去收藏一下新文呗,一月初开哦~

第84章 番外之少年

打小作为新塘一群混小子老大的驰骏,在童年到少年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最喜欢敢的事就是打架打抱不平和周边的小混混抢地盘,而最讨厌的生物大概就是女孩子。

那些吵得不行,推一下就倒,吼一句就哭,小手指破了一点皮也会大惊小怪的女孩子,真是让他厌烦透了。

新塘同龄的女孩子有好几个,从小喜欢跟着他们这一群人,但他从来没有给过一个好脸色,十次有八次在玩耍的时候,都会将那些小姑娘赶走。

但是比起那些爱哭爱撒娇的女孩,他最讨厌的恐怕要数小他两岁的叶初晓。

年纪小小就跟个小大人似的,也不跟大家一块玩,每天放学都是背着个书包回家后就再不出来,老老实实坐在窗前写作业。

驰骏气不过,等到夜幕降临,就常常捡石头砸那扇窗,等到窗户一开,一溜烟就跑得没了踪影。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砸叶初晓的窗户,成了驰骏晚上最热衷的休闲活动。

大概是叶初晓初一的时候,得了市里一个学习竞赛的大奖,奖状是一张又厚又大的证书,装不进书包,她只能一路抱着回家。

进了新塘的时候,正遇到驰骏几个人在村口吸烟,看到她手里的东西,周浩调笑道:“晓晓,抱着什么呢?”

叶初晓嫌恶地看了他们一眼,有点傲慢道:“奖状。”

说完,头也不回快速往里走去。

驰骏轻嗤一声,将烟头丢在地上踩灭:“有什么了不起!”

过了几天,他在市运动会拿下了一个长跑的冠军,发了一个大大的奖杯。他抱着那奖杯,在新塘来来回回走了好几遍,等到叶初晓回家时,又故意同他并行了一路。

叶初晓觉得这个人奇怪,到底没忍住:“你干什么?”

驰骏用手挡住奖杯下运动会的字样:“奖状有什么了不起,我还得了奖杯呢!”

叶初晓淡淡瞟了一眼:“哦,运动会嘛!”

驰骏一口气噎住,哼了一声,转头走开。

没走几步,恰好遇到带着新女朋友的的周浩。

周浩看到他手里的奖杯,哈哈大笑:“哎呦,骏哥你运动会又得奖了,走!兄弟给你去庆祝!”

驰骏一把将奖杯丢在地上:“运动会得奖有什么好庆祝的,烦死了!”

说完,头也不回地跑了,速度堪比他在运动会长跑时的冲刺速度。

周浩拾起那奖杯,一脸迷茫:“骏哥这是怎么了?”

驰骏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就是觉得莫名其妙的烦。他对自己姗姗来迟的青春期,浑然未决,这种莫名的燥热让他除了觉得烦躁之外,无处发泄,只能依靠抽烟和高强度的训练。

过了几日,他再去新塘。

那是周末的傍晚,一点点晚霞,衬得天空特别漂亮。

路过叶初晓楼下时,他习惯性抬头去看,恰好看到叶初晓就站在窗边,大约是刚刚洗过头发,正在用梳子小心翼翼梳着湿漉漉的长发。

十三四岁的女孩,刚刚脱去儿童的稚气,有了一些美少女的雏形。

驰骏不知道呆呆看着窗户里模糊才侧脸,只觉得口干舌燥,他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只悄无声息地钻进叶家小楼的楼梯,鬼鬼祟祟爬上二楼。

二楼客厅的大门竟然只是虚掩着,驰骏抖着手将那门推开一条缝。

也不知过了多久,只见叶初晓从卧室走到客厅,坐在沙发的身体,侧对着门。

驰骏手就要不听使唤地推开那扇门时,却因为叶初晓的动作而停了下来。

盛夏时分。

只见叶初晓脱□上那件伯伯的衬衣,露出里面少女们所穿的短背心。然后……她又脱下了那件背心,终于让少女的身体全部露在空气中。

刚刚发育的女孩,身体真的乏善可陈。但胸部微微起伏的曲线,和白皙赶紧的皮肤,仍旧纯洁诱人。

驰骏只觉得口干舌燥,脑子一片空白。

迷迷糊糊收回手,回头三步并五步逃离了现场。

正在穿睡衣的叶初晓听到楼梯的声音,吓了一跳,赶紧整好衣服走到门口,才发觉客厅的门竟然没有关好。

她恼羞成怒地打开门,却只见空空的楼梯。于是她又去窗户,可新塘的小街上,此时除了两个过路的妇女,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他这才松了口气。

这一夜的驰骏,做了很多乱七八糟的梦,但梦里的主角一直都是一个人。

早上醒来,觉得身下似乎湿漉漉的不舒服,起身拉开裤子,看到里面白色湿濡一片,脑子里一片迷茫,反应过来后,不由得涌上一股浓浓的羞愤。

再见到叶初晓,驰骏又尴尬又恼怒,要么冷眼相待,要么恶言相向。他觉得自己对叶初晓的那点心思,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情,所以不愿意被兄弟们发现,每次周浩在背后调侃叶初晓,他都会让他闭嘴,一度让大家以为他对叶初晓厌恶透顶。

叶初晓初三时,与叶建刚离婚后的张莲,已经和驰松年在一起。驰骏见到叶初晓,更是态度恶劣,表情总是比冰块还冷。又是见到叶初晓对他又恨又怕的样子,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那时的初中生,早恋已经不是一件太稀奇的事。

叶初晓成绩好模样漂亮,虽然内向不爱说话,但男生通常就喜欢这种女生。

学校里有个不良少年一直纠缠她。

一次放学,她留在学校做作业一时忘了时间,离开时才发觉整个校园几乎空无一人。

“叶初晓!”忽然冒出的男生,吓了她一跳。

这人正是那个纠缠她许久的不良少年。

叶初晓低着头绕开他,却被他抓住手拦住:“叶初晓,我们去看电影好不好?”

“不去!”叶初晓想甩开他的手,却没成功,一时有点厌恶又有些害怕。

“看到我这么喜欢你的份上,你就去一次嘛,不然我不放手!”

“找死吧!”

一声怒吼夹带着一阵风,凭空而起。

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驰骏一拳将不良少年打到在地。

在叶初晓的怔忡中,两个男孩已经缠在一起。

可那男孩哪里是驰骏的对手,不多久就只有挨打的份。

驰骏正打得起劲,余光瞥到叶初晓一脸惊慌地离开,他赶紧放开男孩,追上去,恶声恶气道:“怎么这么晚才回家?”

叶初晓脸上还有惊恐,又带着点莫名其妙,老老实实作答:“我写作业!”

“作业不能回家写么?”驰骏依旧语气恶劣,“现在到处都不安全,遇到刚刚那种小流氓也就算了,要是遇到其他坏人,你到时哭都哭不出来!”

叶初晓瞥了他一眼:“你怎么在这里?”

“散步路过。”

“刚刚谢谢你!”

“顺便而已。”说完又阴阳怪气道,“如果那家伙再找你麻烦告诉我。”

第85章 番外之婚后

叶初晓与驰骏举行完婚礼回到江城准备处理这边的事情后,就夫妻双双把家还。

不过当叶初晓回到公司打了辞职报告,桑德琳却告诉她公司正在扩张中国市场,下一个分部就设在新兴城市叶初晓的家乡鹿城。而她已经向总部打了报告推荐她出任鹿城分部负责人。

叶初晓受宠若惊。

她从毕业就在这家公司,兢兢业业工作了四年多,已经算得上骨干员工,但毕竟还才二十七岁又是个女人,所以万万没想到会有这种突如其来的机会降临。

实际上,她对这家公司也非常有感情。严谨认真的德国企业文化,对于她这种只会认真勤奋的员工来说,无疑是一个绝佳的平台。

两个月后,总部任命下来,叶初晓成为这家德国公司鹿城代表处的首任负责人。

虽然这个分部规模很小,但是当叶初晓坐进属于自己单独办公室的那一天,从高层的写字楼,俯瞰这座自己生活十八年,又离开八年的城市,虽然觉得陌生,但仍旧觉得温暖。

她曾经在晦暗的少年时代怨天尤人,也曾经因为贫穷而几近堕落到想要傍上有钱人,其实那些时候并非真的是因为物质匮乏,更多的是因为灵魂深处的空虚和情感的荒芜。直到驰骏伸出手,将她从悬崖边拉起来,她从此走在踏实的陆上。

她并没有想过会成为女强人,但是不可否认因为努力工作所获得的东西,让她在面对生活时,变得从容。

命运曾经对她和驰骏很残酷,但如今想必会变得仁慈。

当初结婚时,张莲曾私下里和叶初晓谈心:“我知道这么说很自私,但是你真的决定跟驰骏过一辈子?他现在这个样子,走几步就脸色发白,别说是养家照顾你,恐怕还会拖累你!”

叶初晓笑了笑:“我相信他一定会好起来。”

因为她会慢慢等他好起来,一年不够等两年,两年不够等三年,反正她有一辈子时间去等他。她一点都不急。

叶初晓这么笃定,也是因为对驰骏信任。他好强又有点大男子主义,既然已经和自己结婚,那么必然会用最大的努力让自己好起来。

在叶初晓回到鹿城工作生活的一年多后,一切进入安稳的正轨。某天,忽然接到宋家扬的电话,说高中同学毕业十周年聚会,问她要不要去参加?

她中学时,因为性格问题,完全不交朋友,等上了大学,中学同学就全部都断了联系。如今能想起来的人,都已经是寥寥。

她本想以免到时因为不认识人而尴尬,干脆就别去了。可作为老班长的宋家扬却极力怂恿,她最后也就答应了。

毕竟十年光阴,她不再是当年那个内向阴暗的少女。

当年的高中是全市最好的高中,从那里走出来的学生,如今不乏社会精英。

这次同学聚会做东的男同学在鹿城从事地产业,如今身家过亿,选的地点当然也是当地最好的酒店。

毕业后当年的少年各奔东西,来的人其实还不过半,像宋家扬这种从外地赶来的更是只有几个。

其实同学会这种玩意,其中多少都有些微妙。

说是怀旧,可真正的少年情怀哪里还真的有几分,大家一扎进大包间,两张桌子坐满,相互寒暄之后,就开始热热闹闹地互相询问现状。

男人暗自较劲职位收入,女人比鞋子比包包比老公比孩子。

二十□□岁,正是年轻人的分水岭,所以来参加聚会的,有人结婚生子,也还有人孤家寡人,都不足为奇。

一众人除了谄媚讨好那位做东的大老板,其中最受人关注的自然是当年成绩最好模样也出挑的宋家扬和叶初晓。

宋家扬从来就是焦点,他和很多人还保持着联系,人缘极好。而叶初晓毕业后在其他人看起来,行踪成谜,大家难免好奇。

当年林任叔侄贩毒案落幕后,作为那桩大案公诉人的宋家扬,平步升云,如今已经是检察院的副检察长。

二十八岁的副检察长,放在哪里都肯定让人艳羡。

在一众老同学的赞叹中,宋家扬谦逊地摆摆手,很没义气将焦点引到叶初晓身上:“我哪里有什么厉害的,人家叶初晓才不得了,如今是外企分公司的负责人呢!”然后很贱兮兮笑道,“美女老总哦!”

叶初晓无语地瞪了他一眼,可同学们已经好奇地叽叽喳喳将火力对准了她。

叶初晓轻描淡写地解释:“别听他胡说,其实就是我们公司在鹿城的办事处,规模很小。”

有人还是不罢休,又八卦打听他们公司的名字,待她说出来,立刻有人大呼:“五百强还叫规模很小。”

叶初晓对于这些老同学的断章取义,也懒得争辩,只轻笑摇头。

又有女生问:“听说你结婚了?你这么漂亮能干,老公肯定不得了,他是做什么的?”

叶初晓笑了笑:“我老公很普通,不过他很好。”

众人自然不相信她的话,意味深长哦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