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未婚妻”终于将非晚的火焰浇灭。即使她此时此刻确实只是需要一段露水情缘,但是基本的道德感还在,她怎么可以与一个有婚约的男人上床。

“非晚,刚刚真的很抱歉,我失态了。”程诺继续道。

非晚自嘲地笑了笑:“不是你的错,你是个好男人。是我的错,我大概是真的太寂寞了吧!”

程诺伸手想要去摸她的脸,但是手伸在半空又落了下来:“非晚,你只是看不见而已。你这么好,千万不要妄自菲薄,总有会牵起你的手做你的眼睛。”

“喂!”非晚故作潇洒地拍了他一下,“咱俩这个样子煽情,是不是有点好笑。”

程诺看了眼衣不遮体的两人,也不由得失笑出声。

一场几欲擦枪走火的伦理剧瞬间变成了闹剧。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男主绝对是个很正面正派并且淡定从容的男人~~~而且是天生的,不要误会他~~~

☆、遭遇意外

非晚和程诺虽然没有因为中秋之夜疏远,依旧搭伙吃饭。但是说不尴尬是不可能的。

最明显是,每次在沙发看电视,程诺不再如之前一样坐在她身边,而是隔着半米距离。

非晚也努力压下自己对程诺的那点绮丽念头。她的道德感告诉她,再如何寂寞,也不能和一个准有妇之夫牵扯不清。

转眼就到了年末,两人吃饭时,程诺告诉非晚自己已经买了回美国的机票,非晚呵呵笑着说挺好的,没有什么是比回家团圆更好的事。海外华人对中国新年的感情或许更深刻。

程诺沉默了片刻,说要回家收拾东西,便提前告别。

等程诺离开后,非晚按了手表报时器,才刚刚七点钟,漫漫长夜,空荡荡的房间,她忽然有些无所适从。

这个出现在自己生活不到半年的男人,终于要走了,其实是预料之中的事情。只是想到,从今之后,她又要开始一个人吃饭的日子,不是不失落的。

也许是空气太安静,非晚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

对了,她想,程诺要走,作为邻居,她似乎应该送他点什么作为告别礼。

离小区不远处,就有一个特产店,里面有许多江城特产,她曾经给父母买过一些,老人家反响还不错。

非晚是行动派,有了这个念头,便牵着贝贝出了门,

精挑细选,买完特产出来,已经九点多。

冬日夜晚,行人早早归家,加之这一带不是繁华地带,便更显得宁静。

只有贝贝时不时发出细细的哼唧声。

这样的夜晚,这样的街道,倘若是普通单身女人,大致是有些害怕的。可偏偏非晚是盲人,所以也就没有了常人的恐惧,只是犹陷在程诺即将离开的失落中。

汪!汪!汪!

导盲的贝贝不知为何停下来,凶猛地叫个不停。

非晚这才从思绪中回过神来,而这一回神,她才感觉到,似乎有人挡在前面。

她拉了拉贝贝,对着前方开口:“请问,有什么事吗啊?”

在黑暗中生活了两年,非晚的感觉已经异常敏锐,不仅知道前方有人,她甚至还能感觉出一丝危险。

果然,本来一直没说法的人,带着不怀好意的狎昵语气啧啧道:“这么漂亮的姑娘,竟然看不见,真是可惜啊!不过遇到哥哥们,算你运气好,大冷天的,让哥儿几个好好疼疼你。”

非晚差点一口气噎住,她这走的是什么运,这一带向来治安很好,可偏偏她出门买个礼品,竟然遇到了流氓。

她细细辨听了几人下流的调笑,大致分辨出总共有三人。

这条路她走过很多遍,所以明白这一段人烟向来稀少,尤其是到了晚上,更是鲜少人出没,旁边就是一个大花圃,小树丛很是茂密,如果有人想干坏事,大致是个很好的掩藏地。

她拉了拉犹在叫唤的贝贝,多希望它此刻是藏獒而不是一只年幼的金毛。

“大哥,你们这是何必,欺负我一个瞎子,说出去不怕坏了名声?”

几个人哈哈大笑:“瞎子才好,瞎子才看不到我们长什么样子,办完事也不怕你认出来。”

非晚一口老血几乎吐出来,看来她真是在劫难逃。真是应了许小东那句“蛟龙困浅滩”,她也算是见过大风大浪的,没想会栽倒几个流氓手里。

想了想,她轻声笑了声:“那大哥可不可以稍微温柔点,只要你们不要伤害我,其他都好说。”

几个流氓大致没想到这瞎子姑娘会这么配合,竟然愣了一愣,转瞬又想到大致是个贪生怕死的主,便放开了心,调笑着走过来。

此时此刻,非晚的一颗心几乎紧张地要跳出来。

刚刚说那番话,只是想让几人松懈。她看不见,不好贸然反抗,只能等着对方走近,她才能绝地反击。

非晚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当初图片社派他们进入中东战地时,必然都先经过专业训练。虽然不能说有多厉害,但是基本的自卫能力还是有的。倘若平时,对付一两个混混,应该不算太难。

只是眼下非晚看不见,也就只能看运气了。

走近的一人,将手搭在她的肩膀,另一只手正要袭向她的胸口时,非晚忽然反手握住他的手腕,用力往下一压,另一只拿盲杖的手,凭着判断击向那人的下半身。

因为猝不及防,那人跪倒在地哀嚎一声。

“妈的!”另外两人见状,啐了一口,“我说怎么这么听话呢,原来是骗人的。死瞎子,看哥几个怎么教训你。”

听到两人靠近,非晚拿着盲杖后退两步:“你们别过来,我不客气了。”

“我们就要你的不客气。兄弟,先把她盲杖抢过来再说。”

非晚一听,马上拿起盲杖乱挥。无奈她看不见,根本无法伤到两个流氓。而对方瞅准一个空档,便牢牢抓住了盲杖的一端。

男女在力气上有着先天的差异,何况是两个流氓,使劲一拉,盲杖便从非晚手中脱掉。她不敢莽撞向前争夺,只好往后跑。没了盲杖的非晚,就如同没了武器的士兵,无助又无力。

几个流氓显然明了,三人一起从后面,一人拦腰,一人抓住她的手,一人固住她的脚,然后便合力将她往旁边的花圃拖。

“救命!”在嘴巴被捂住之前,非晚奋力呼救,只期望奇迹出现。

冬天的土地可真是冷,当非晚被三个流氓按在花圃地上时,感觉那冰凉的寒气,隔着棉服都透了过来。

最可恶是,这几个人流氓以地为席,死死按住她脱她的衣服。

非晚自嘲的想,原本以为如此不人道的场景只会出现在战乱地,哪知在美好的天朝,也会发生。

就在她彻底绝望,没有力气挣扎时,身体忽然一轻,砰砰几声夹杂着哀嚎,准备对她施暴的流氓已经飞离出几尺开外。

“非晚,你怎么样?”

听到这个声音,本来已经绝望的非晚,心里猛地一提,几乎不敢相信:“程诺?”

“是我。”程诺扶起她。

非晚本来还有些担心那几个流氓,不想,刚刚的哀嚎还在延续,显然是一种极为痛苦的j□j,大概是伤得极重。

如此看来,三个流氓竟然对程诺的出现没有任何还击之力。

非晚地整了整衣服,不可置信地开口:“程诺,你……”

程诺笑:“我练过搏击,对付两个流氓不是问题?”

“哦。”非晚点点头,想着他大猩猩的形象,“谢谢你,不过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下楼敲你门没人,想着你这么晚出门,有点不放心,就出来看看。没想……”他叹了口气,“要是我没出现,想想真觉得后怕。”

非晚也拍了拍胸口:“我真是做梦都想不到自己会遇到这种事,太气人了,不行,我得踹这几个流氓几脚出口恶气。”

说罢,走到倒在地上的人旁,抬脚准备踹下去,不料,流氓连连求饶:“别踹别踹,手已经断了。”

非晚愣了下,还是收回了脚,只对程诺道:“麻烦帮我报下警。”

非晚的这一晚上,过得简直是兵荒马乱。先是遇到流氓差点被侮辱,接着便是程诺有如神兵天降,再然后就是警局的询问。

后来才知道,三个流氓伤得确实很重,两个断了手,一个断了肋骨。

程诺在做笔录时倒是很平静,警察大致以为他是经过奋力搏斗才将流氓打成那样,只是有些疑惑他看起来一点伤都没有。不过因为他的身份是华侨,也就狗腿着安抚,没有多问。

这时候非晚心中的疑问才慢慢加深,她看不见但是听得见,程诺出现打倒三个流氓太迅速,简直就是电光火石之间,那样迅速专业几近一招毙命的手法,实在不像是出自一个爱好搏击的工程师——即使他是一个像大猩猩的男人,也太匪夷所思。除非,除非他经过非常专业严格的训练。

脑子忽然闪出她认识的那个人的片段。

可再想,却无论如何也无法将两人等同。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开始,每晚八点更新,不更新会提前说明。不雷不白不卖肉在JJ据说就是作死的节奏~挽尊的妹纸都木有了吗?求从冷宫解救啦啦啦~救出来了有肉吃~~

☆、最后疯狂

从警局回到家,已经是快凌晨。

如此惊心动魄的一晚,到了这时,非晚才开始觉得后怕。非常非常后怕。她没有自己想象得那样淡定从容,即使是自己有过两年的战地经历,即使那几个流氓行凶时,她还能分神自嘲一番,可也无法掩盖住她害怕的事实。

程诺送他进门,当他转身要走时,非晚这才想起手中还拎着给他的告别礼物,忙唤住他:“明天你就要走了,做了这么久邻居,也没什么好送的,这些是江城土特产,就当是一点小礼物。”

程诺拿过她手中的东西,问:“晚上你就是为了去买这些?”

非晚点头:“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不过是我的一点心意。”

程诺拿着手中的礼品袋,沉默良久,而后轻轻喟叹一声:“你明知道不方便,何必大晚上出去买这些?”

非晚怔了一怔,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有一丝因为失明的羞耻,又一丝被人关照的温暖。

见她尴尬,程诺又低低加了一句:“你一个人,我真的有点不放心。”

他这话像是在自言自语,只是那语气太诚恳太温柔,非晚只觉得心脏都微微揪了一下。

大致是有些劫后重生的庆幸,这一刻,她忽然想疯狂一把。

非晚并非放纵随意的女人,即使是从前身在异国的灯红酒绿中,她也可以称得上独善其身。

可现在,她想自己真的是疯了,竟然会那样主动地去吻一个男人,去纠缠他。就像一个空虚寂寞的单身女人。

程诺被她突如其来的投怀送抱,弄得有些猝不及防。因为看不见,她揽着他的脖颈,送上嘴唇时,甚至撞到了彼此的鼻子。

他下意识地想要拒绝她。

他向来是一个自律的男人,何况是这种离别时刻,他怎能放纵自己去体会一次心动的猎艳,而后挥挥衣袖一走了之。

他绝对不想伤害这个女人,哪怕只是一点。

可是唇齿间的感觉太让人沉溺,怀里的温香软玉又太过美好,这是一种让他熟悉的气息,仿佛前世就被他熟识。

他引以为豪的自制力,在她主动缠上来不过几秒之后,便丢盔卸甲。

他不忍心推开她,也舍不得这让他眩晕的吸引,于是,他选择了回应,几乎是粗暴地回应她。

非晚的身体并不如他表现得那么热情,当程诺剥落她的衣物,将她抵在门后,长驱直入时,他明显感觉到她的生涩。

可仍旧美好得让人沉溺,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契合。

当程诺感觉到非晚的紧张,他才隐约明白,这个女人刚刚的大胆,只是虚张声势罢了。因为这种认知,他内心变得愈加柔软,于是他放慢了自己的步骤,用唇和手指抚慰她。

两人很快纠缠到非晚的大床上,明明是安静的午夜,却躁动难安。

因为看不见,心中不免生出强烈的羞耻。她只觉得浑身燥热难耐,整个人好像从沸水里捞出来,身上的男人,浑身都是坚硬的肌肉,散发出勃发的力量。她被他撞击得几乎快要窒息。

太熟悉了!那是一种刻在骨髓的记忆,无论是身体还是灵魂。

欲望如潮的迷乱中,非晚脑子哗啦啦全是那个人,她喘息着j□j发出一个含混的音节:“诺——”

程诺以为这是她在意乱情迷中的亲昵表达,便细细吻着她,像一个体贴的情人一般呢喃回应:“我在。”

“我……想你。”

这句话终于是让程诺稍稍拉回神思,而后他便隐约有些突如而至的烦躁。他整个身体压在她身上,像是惩罚一般,狠狠几下用力后,绷着全身力量,沉默着释放。

高峰落定,非晚的思绪也终于反应过来,有一些无所适从的尴尬。

稍许,程诺从她身上翻滚在一旁,静静看着她,微微喘息。

一室寂静。

他知道她刚刚在迷乱中呼喊的那个名字并不是自己,但是那刹那的烦躁过后,他的内心又恢复平静从容。

他轻轻抚摸着她带着汗腻的肩膀,片刻之后,温和开口:“我让你想起了那个人。”

不是问句,而是一句平淡不过的陈述。

非晚沉默。

程诺继续云淡风轻地问:“我们真的很像?除了声音,还有哪些地方像?”

许久,非晚终于开口:“感觉。”说罢,又试着解释,“其实……我没有故意将你当做他。”

“我知道的。”程诺轻笑着将她揽进怀里,轻嗅着她的发间,轻声道,“给我说说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非晚想了想,却发觉完全不知道如何去描述那个人。总想要不自觉去美化他,但事实上,他实在是很难被美化。

他并不是一个好人,血腥残暴,连死的时候都那么惨烈。

可是,她就爱上了那样一个人,毫无理由,莫名其妙。短短时间内爱上,然后不可自拔。

就像烟火一般,绚烂一时,最后只留一地残灰。可是谁都无法忘记那绚烂时的美丽。

她靠在程诺肩膀,伸手在他光裸的肩头轻轻抚摸,温柔开口:“他的肩上有一只鹰。”

程诺愣了一下,道:“那我以后也去纹一只鹰。”

不是没有抱着一丝期盼奇迹的侥幸,可不是就是不是,相似的声音,相似的气息,相似的身手,连身体的感觉都相似。可终究不是。

两人都没有再说话,只是静静相拥,就像是一对真正的恋人一般,就像是他没有未婚妻,她也没有将他当成其他人。

醒来已经是第二天。

或许是多日以来的默契,两人并没有太尴尬。速食时代,两个成年男女睡了一夜,是再普通不过的事,何况一声再见之后,大概就是再也不见。

他们甚至还默契地吃了一顿早餐。

这大概是成年人成熟而残忍的处事方式。

出门时,非晚送他到门口,故作轻松道:“就此告别吧,我就不送你去机场了。”

程诺也轻笑了笑:“你好好照顾自己。”顿了顿,似乎想再说点什么,却没有开口。只是在转身时,忽然回头像是随口问了句,“对了,你和他是在哪里认识的?”

非晚微微怔神,反应过来他的意思,回道:“叙利亚,大马士革。”

作者有话要说:3w字就开船,这样真的好么??煮水的肉也是肉啊。卤煮再也不担心被举报了~~

蛋疼的卤煮文案弄了个人设图之后,一股小言气息扑面而来有木有???不过扒了几张帅哥图之后,卤煮下意识想到的是东邦~~~好久远的赶脚~~

☆、他乡故知

“人间若有天堂,大马士革必在其中,天堂若在天空,大马士革必与之齐名。”——阿拉伯古书。

这是一座美丽的城市,有着久远的历史和文化,犹如一颗明珠镶嵌在这广袤的沙州之地。

这也是一座罪恶之城市,几千年来,从未止戈。宗教、石油,还有人类堂而皇之的欲望,将中东推入纷乱的高峰。

大马士革原本是中东最平静的城市之一,却终究也走上动荡这条道路。

如今美丽的城市染上了一层沉沉雾霾,就如同街上妇女们头上黑色的面纱。

当然,作为首府,这座城市目前还算是安全的。

非晚对着酒店卫生间的镜子将头纱戴好。不过还是很遗憾,这样的遮盖并没有太大作用,露在外面的墨色眼睛,无比昭显着她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东方人。

好在东方人在这座城市并不比其他人危险,危险不过是她的身份和职业罢了。

几天前,叙利亚政府在轰炸霍姆斯时,一名法国摄影师和美国传奇女记者,在炮火中被炸死。这件事引起国际舆论的一片轰然,但是谴责并没有阻止记者在叙利亚的悲惨命运。

如今甚至有传言,政府已经对国外入境记者下达格杀勿论令。

所以,这些天非晚没办法像之前那样明目张胆地拍摄,出门也只能带着头纱,多少能掩盖自己的身份。

整理好,非晚出门下楼。

中午十二点,正是吃饭的时候。酒店一楼有一家别致的餐厅,即使常年在外的非晚对食物没有太多要求,但是在重压之下,吃到一些美食,也总是好的。

她选了靠窗的位子,一来可以欣赏窗外城市风光,二来是可以第一时间看到突发事件。

昨天,就在她做的位置窗外的那段马路上,一辆巡逻军车,生生被炸得粉碎。当时她正在楼上的房间,趴在窗台拍照,恰好就拍到了出事的瞬间。

而现在,那块本来沾满鲜血的路面,已经被清理得干干净净。

点完菜,非晚便撑着头看着窗外车来人往。直到对面那张桌子前坐下一个人,她才下意识回头看了那人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