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晔闻言,瞳眸抹过异采,神色不动道:“楼外楼,如山重山,层层叠叠,绵延不绝,意喻生意遍布四海,财源达三江。”

“哦,又长见识了。”季千姿连连点头。他怎么不流汗呢,白净的衣衫如刚换,真是神奇。

“马公子,你说要办点事的地方是不是这里?”

这一路,先坐马车,再坐船,历时二个多月,这位马公子才停下脚步。一路上,他缄默少言,除非不得已的招呼,他有时看地图,有时看兵书,有时翻史记,要不写写画画,很能打发时间。她顾着看景,也无暇顾及别人,忙得很。只有石磊手持宝剑,背坐得端直,一直紧张地左顾右盼。有必要吗?只是三个行路人,谁会多看一眼?

“是!”马晔微微点点头。

“人家会让我们进去吗?”她有点担心,瞧着络绎不绝进出的客人个个衣着光鲜,不是富商便是显贵。马公子气质是高贵雍容,可一件白衣简简单单不显富贵。

她正忖思间,酒楼内一名年轻男子奔出来,往门口一望,眨眼怔住,而后迅速跪在马晔的面前,激动地说道:“公子,你可回来了,沈先生天天命人去码头等,眼都望穿了。”

马晔颔首,神声放柔,轻声道:“知道了!起来吧!”

“公子快请进。”男子举起手臂,意图为马晔遮下烈阳,怎奈手臂能遮的地方有限。季千姿看了,差点笑出声。

石磊瞪她一眼,她回瞪过去,谁怕谁!

男子前面引路,一行人穿过酒香绕堂的大厅,过了三四重院落,其间树木茂盛隐约更是飞檐重重,再看林间似乎岔道密布,曲折幽静,这楼外楼果真隐秘深远。

行走其间,清凉无比,与刚刚好似两个季节。

这楼外楼的主人真是很会享受,季千姿暗暗点头。

在一处竹林的旁边有座朴素而精致的小楼,外观有点象马公子的衣着,简约而不失风雅,于平平常常中隐隐透出一种大家气象。

“公子!”一位年过五旬,面色白净,有着一双比年轻人还清亮幽寒的眼眸的老年无须男子从楼内跑了出来,双膝跪地,欠身作揖。“老奴这几日食不知味,提心吊胆,担心这一路上有个什么闪失。现在看到公子平安无事回来,老奴心才落下。”

马晔弯身扶起老者,“沈先生多虑了,马晔能有什么事呢?介绍下,这是路上认识的季公子,让他在这竹楼附近的听雨舫住下吧!”

沈先生打量了下季千姿,脸上闪过一丝惊异,但很快便客气地施礼,“原来还有贵客到访,有所疏礼,见谅!”

她施以回礼,瞄了眼马晔,这老先生面善是面善,怎么嗓音有点怪怪的,象被谁掐着咽喉。

他收到她的眼神,淡漠地闭了下眼,又转开了。

先前引路的年轻男子微笑向她一作揖,站到一侧,做了个“请”的手势。

她冲众人点点头,小心地跟着男子,以免不小心落单,在这密林中迷路,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找不到。

一阵微风刮过,树叶沙沙地响着,泌人的凉气令人神清气爽。

“公子,那位季公子有什么来路?”沈先生从盆中拧了把布巾递给躺在卧榻上休息的马晔。

“不清楚。和匡丞相见面时,他刚好在场,后来他说要跟着同行,我便允了。”马晔连眼皮都没多眨一下。

“公子,你可要小心呀!”沈先生忍不住提醒道。

“嗯,所以带他来这里住住。不过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不会有多复杂。”

“公子你十六岁时已踌躇满志、谈笑定乾坤了。”

马晔怔了一下,失笑道:“沈先生,夸大其辞了。”

“老奴才没有。”沈先生正色道,“十年前,老奴和太子你出了洛阳,前往匈奴。谁会想到,匈奴单于见了你后,对你的才干、胆识、胸怀倾倒,两人成了忘年之交。单于偷偷让你回国,找了替身留在匈奴。太子你来到金陵,化名马晔。十年,你以一万两白银起步,在商界创造了一个新的王国。”

金陵为江南最繁华的城市,也是整个江南的商业中心。而全天下又以江南最富庶、最繁华,像古玩珠宝、棉麻绸缎等货物的买卖量俱是天下第一。因此对商人来说,可称得上“得金陵者得江南,得江南者得天下。”

纵然权贵遮天,行事也不过是为个钱。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有了钱什么都好办。如今,太子已在江南商界举足轻重,攒下的钱财足可支付朝中大臣、将士俸禄十年。而朝廷因皇帝大兴土木、奢华享受,部分官员暗中贪脏,早已国库空虚,听说现在边境将士已好几个月不发酬劳,兵心涣散。这握住全国经济的命脉,也就如掌握了天下。那些在位置上趾高气扬之辈,能得意几时?

“谁能料到这富甲天下的马公子正是当朝太子呢?”

马晔没有回答,只静静地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神色并不见喜悦。

“公子,现在江南的商铺差不多都已转在楼外楼的名下。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办?”

“也许该回洛阳了!”马晔睁开眼,闪过隐痛,黯然半晌喃喃道。

“匡丞相有说什么吗?”沈先生倒吸一口凉气。

“还不是老话,齐王要当储君了。”

“公子,你要回去阻止吗?”

马晔白皙温雅的脸上渐渐布上一层严霜,冷冷一笑,“不急,先让他们唱戏吧!当初急着送我出宫,没想到十年,计划都没能实现,可见这中间出了什么岔。”

沈先生困惑地挠挠头,“那公子怎么能冒着危险回洛阳呢?”

“楼外楼该在洛阳开个分号了。洛阳虽不比金陵,但还是值得努力一番的。你不要同行,避免碰到熟人。”

“公子你呢,熟识你的人更多,虽然过去十年,但公子的容貌变化不算太多。”

马晔眼前闪过一张长着肉疤的小脸,浅浅一笑,“这个我有办法。”

“公子,你回去是为了匡小姐吗?”沈先生小声地问。

马晔叹了口气,苦涩一笑。

第三章,瞒天过海 下

 听雨舫雅如仙境,不沾一丝烟火气。

所有的家俱均为藤制,如雪般的布幔低垂着,舫内的摆设每一件都极为精致。季千姿打量自已风尘仆仆的装束,撇撇嘴,拉了张椅子坐到窗前。

霏霏细雨自她进屋后开始飘着。仿佛老天怕她不知听雨舫真切的含义,故意来场雨让她验证一下。

雨打着竹叶上,和着风,如管箫齐鸣。夜深、独坐窗前,听着这天籁之声,连心都会透明的。

金陵的秋来得有些晚,室内微微寒凉,从包袱内找了件夹衣披上,走到水盆前,猛一看水中的面容,自已会吓一跳。不过一会她就满意地笑了。小心地擦净了脸,情况有所好转,但那个肉疤占了半张脸,看着还是令人触目惊心。

净手,净面,又有这么好的雨,这么雅的环境,好象回到了积云山上的日子,她有点想弹琴了。

弹琴,她不敢有一丝怠慢。

室内微暗,她点了盏烛火,焚上香。这楼外楼,连香都是极品,清淡的香气,毫不浓腻,温柔地溢满室内。

打开黑袋,细心地抽出琴。琴有点旧,有的地方磨得厉害,如岁月的刻痕。轻轻拭了下音色,还好,仍然圆润清脆。

贤慧师太钟爱表达山水情致之曲,平时教授她的也都是这一类。而她喜欢描述丰富情感的曲子,有些人情味,不然就是慷慨激昂、大气豪壮的风格。

她先试奏一曲《高山流水》,稍后,一种强烈的情感迫使她指法一变,琴声从绢绢细流一下变成急风骤雨、豪情满怀。

泪慢慢溢满了眼眶,一滴,一滴打落在琴架上。

一曲平息,余音不散。她闭上眼,无法宁静。

“啪,啪!”窗外传来几声轻轻的拍掌声。“好曲!”淡淡的语调带着真诚的赞叹。

她慢慢抬头,“是马公子呀!”他站在窗外,背对着她,象是怕扰了她的意兴。

“是,我闻琴踏步而来,只觉雅韵满林,心胸一怔。想不到季公子年纪轻轻,琴技却如此高超。”他语气和缓,少了平时的冷漠。

季千姿懒懒地把琴入袋,轻叹一口气,“可惜只学了师父的一半。”

“哦,”马晔移步室内,“想必你师父是操琴大师,可以闻其名吗?”

“他故世了。。。。。。。”

“对不起,让你难过了。”马晔凝视了一会,“刚才这首曲子,是。。。。。。。”

“无名曲!”她打断他的话,神情变冷。

“哦,怪不得我觉得怎么如此陌生。季公子,其实每一首古琴曲都有一个美丽或者凄楚的故事,比如。。。。。。。”

“马公子,这楼外楼的主人可是你?”她换上好奇的神情,轻轻地转离话题。

“你为何会这样认为?”他目不转睛,徐徐发问。

“我看那位沈先生还有领路的伙计,好象全听你的。”

他定定注视她一会,才平静道:“季公子会不会觉得我是个生意人,太俗,就不愿交我这样的朋友?”

她答得快顺,笑道:“我高雅吗?我胆小怕事,长相狰狞,没见过世面,又一贫如洗,交到马公子这样的朋友才算是高攀。”

马晔站起身,缓步绕着她转了一圈,当他走到她身后时,目光直落在她纤弱的背上。他低眸,“除了年岁长你十年,我没有任何地方可以胜过季公子。”

“呵,你可真虚怀若谷,我哪敢与马公子相提并论?”

马晔拿起桌上一把镇纸,细细把玩,“敢与不敢都是小事,只怕是愿与不愿吧!”

他在和她玩文字游戏?季千姿莞尔一笑,“愿又如何?不愿又如何?”

“愿就结为金兰之好,不愿就作萍水相逢的路人。”他清澈的黑眸锁住她的神情。

这,季千姿有一些为难,但好象人家诚意很足,她不能拒绝,还有她还要靠人家去洛阳呢!

“我没有光给你沾的。”丑话要说在前面。

“兄弟间不会在意这些的。”

好吧,心一横,季千姿抬手于胸,“那么大哥在上,就受小弟一拜吧!”

“不,要对天发誓。”马晔点上香,抓住她的手,来到回廊,按她跪下。“皇天为上,后土为下。从今后,我马晔。”他转头看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