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璧自然是不会去抢免费车坐的,她宁愿一个人去乘地铁。独自一人慢悠悠地朝着地铁站踱去时,马路有辆气派十足的跑车在她身边放慢了速度。驾驶座上,向千峰朝她仰着一张英俊的笑脸,熟络地叫她的名字:“朱璧,怎么你没开车吗?我送你吧。”

朱璧平时开车开得少,因为闻江潮那辆豪车比较醒目。除非赶时间上班的情况下她才会开车出门,还会谨慎地把车子停在学校附近的停车场。另外就是晚上一个人驾车外出兜风散心。除此以外,绝大多数时间车子都是停在地下车库里。

和同事们在一起时,她自然更加不会开一辆百来万的豪车出来,否则就等着听闲话满天飞吧。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职业收入不算特别丰厚,凭什么开那么名贵的汽车?不用说,一定是个不折不扣的“狐狸精”,靠迷惑男人得来的好处。

“谢谢你,不用了,我坐地铁很方便。”

朱璧礼貌地一口谢绝,向千峰自嘲地摇头笑道:“我好像一直在碰你的钉子,一次又一次。其实我没有其他意思,你是闻江潮的朋友,我和闻江潮也是朋友,看见你一个人走夜路回家怕不安全,就想着送你一程。纯属一片热心,你千万别误会。”

向千峰一番话说得很诚恳,但朱璧前行的脚步却走得更快了。她甚至都不再朝他看一眼,执拗地笔直地走进了地铁站口。地铁里明亮的灯光四面入方投射过来,映着她一张苍白的脸,那种苍白让人联想起深冬的月光与浮冰。

第十章

半个小时后,门铃响了,朱璧先谨慎地隔着猫眼往外看了看,看见了向千峰那张有事没事总是挂着三分笑的英俊面孔。

来的人既然是向千峰,朱璧没有丝毫顾虑地就把两盒现金都交给了他。他满不在乎地接过去,看都不看,随意地掂了掂笑道:“冯胜天这个土老帽,想送礼一直送不出去,居然打听着送到你这儿来了,真有他的。”

朱璧紧蹙双眉说:“我拜托你一件事,把钱退给冯胜天的时候顺便跟他说一声,让他别再骚扰我。”

“没问题,这一点不用你拜托,江潮就已经交代过我了。”

把钱交给了向千峰后,朱璧马上拎起手袋准备出门上班。“对不起,我就不招呼你坐了,我还要赶时间去上班呢。”

“没关系,你赶时间是吧,我可以顺路送你一程,就是不知朱小姐你愿不愿意给我这个荣幸。”

朱璧不假思索地拒绝了:“不用了,谢谢。我自己可以开车,也可以打车。”

又碰钉子了,向千峰无奈地笑着一耸肩一摊手,不再说什么。以前他觉得闻江潮是个很难接近的人,可是朱璧却比他更加拒人于千里之外。这两个人的脾气都有些古怪,偏偏还怪到一起去了,真不知道他们平时是怎么相处的?

从公寓楼的电梯走出来后,朱璧没有选择自己驾车,而是走到路口去拦出租车。她已经晚了,开车的话还得停到学校附近的一个停车场,再走过去更加浪费时间,倒不如打车更方便。

只是她忘了一点,现在正是上班高峰期,空车不多,马路上来来往往的出租车都是载了客的。她正心急着,向千峰驾着一辆小车在她身旁停住,仰着一张笑脸非常诚恳地说:“现在打车不好打,不如我送你吧。放心,我不是老虎,不会半路上吃了你的。”

犹豫了一下,朱璧没有再拒绝:“那麻烦你了,八点半就是我的课,希望你不会让我迟到。”

“放心吧,我一定不会让你迟到的。”

向千峰的车技很好,对上海的交通又熟悉,他挑最短的路线,用最快的时间,把朱璧送到了学校大门口时,还有五分钟时间上课,她还来得及准点赶到教室。

道过谢后,朱璧下车匆匆忙忙跑进了学校大门。向千峰正打算重新发动汽车离开时,却被人叫住了。循声一望叫住自己的人,他情不自禁地苦笑了一下。

叫住向千峰的人是位年轻时髦的漂亮少妇,正驾着一辆宝马车从学校大门开出来,徐徐靠近他的车后停了一下,一只涂着红蔻丹的手指着他似笑非笑地问:“向千峰,刚才坐在你车上的女人是谁呀?”

向千峰情知对方误会了,叹口气解释:“那是朋友的朋友,我顺便送她来上班。你怎么在这儿?哦,我知道了,你家甜甜就是在这家学校学古筝是吧?”

“是呀,我刚刚才送了甜甜进去上课。你那什么朋友的朋友啊?居然能让你一大早送她来上班。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们刚刚一起吃完早餐呢。”

所谓的一起吃完早餐,暗指昨晚一起过了夜,所以早晨醒来才会一起吃早餐。向千峰脸上的苦笑更浓了:“嫂子,东西可以乱吃,话可不能这么乱说,传出乱子来我可吃不消的。”

“你知道吃不消就好。你现在可是和我们家燕笙在交往,让她知道你在外面搞三搞四的话,看她怎么收拾你。她可不是好欺负的包子一个。”

向千峰不想再浪费口水,应付道:“是是是,我不敢。”

早晨在东方神韵艺术学校的门口遇见过许燕笙的表嫂后,中午时分,许燕笙就给向千峰打来一个电话。

那时候,向千峰刚在位于浦东的公司总部开完一个会,才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坐下。看见来电显示上是许燕笙的名字,他按下接听键后就叹气:“我说,咱俩这个假拍拖的戏还真不好演啊!你表嫂只是看到我开车载一个女人就要罗嗦我半天,要是几时被她看到我在夜店搂着一个女人跳舞,还不得吵翻天啊。”

“你受不了是吗?受不了就散喽。不过散了以后你爸妈再叫你去相亲,你可别再把我拿出来当挡箭牌用啊!”

向千峰只能苦笑。他父母都觉得他年轻贪玩不定性,想找个门当户对的好女孩拴住他,所以不停地给他张罗着介绍对象。他实在是相亲相得烦了,才会和同样不胜其烦的许燕笙一拍即合,谎称双方都中意上了彼此,正在拍拖中,藉此躲开父母们一而再再而三乐此不疲的相亲安排。

“不过,你今天怎么会一大早就开车载着一个女人呢?我表嫂还说那个女人长得挺漂亮,让我小心留意你是不是劈腿了?”

“你们女人真是麻烦,只要看到一男一女单独在一起就觉得有问题。我和那个女人一点关系都没有了,她其实是闻江潮的女朋友。”

“啊!闻江潮——那个女人是他的女人!她就是你提过的那位新女友吗?”

向千峰以前不能肯定,现在肯定得无以复加:“对,你表嫂看见的就是闻江潮的新女友。闻江潮让我去他家拿点东西,正好他女朋友要出门上班,我就顺便送了她一程。”

许燕笙的声音满是讶异:“你的意思是…他们同居了?”

“应该是吧,至少他们是住在同一套公寓里。现在这个时代,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同居有什么好奇怪的,你有必要感到惊讶吗?”

“我惊讶…是因为我觉得闻江潮不可能就忘记我表姐和别的女人同居了,他当初可是那么爱她。”

“那又怎么样?你表姐都已经嫁人了,难道要闻江潮为她一辈子守身如玉呀?”

许燕笙似乎是有些不甘心:“男人忘记一个倾心爱过的女人,怎么这么容易呀!”

向千峰忍不住要替朋友抱不平:“喂,话可不能这么说,女人忘记一个男人也不难吧。譬如你表姐说分手就分手,说嫁人就嫁人。她都开始婚姻生活了,闻江潮寻找第二春也很应该呀。”

许燕笙不再纠结这个问题,而是认真地询问:“你刚才说你是送他的女朋友去上班,那么她看来就在东方神韵艺术学校工作是吧?她叫什么名字?”

“你问这个干吗?”

“我想去见见她。”

“你去见她干吗?喂,你的好奇心能不能不这么强烈?”

“我就是想看看,闻江潮现在爱上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你最好不要去骚扰她。她很讨厌被人骚扰,闻江潮也不愿意别人骚扰她。”

向千峰有些发急地劝阻,无论是闻江潮还是朱璧,他们都是同一类脾气古怪不易接近的人,对于蓄意接近他们的人非常反感。他不想许燕笙去找钉子碰,可是她却并不是一个能轻易接受别人建议的人。

“我就是想见见她,又不是去找她麻烦,你紧张什么?快把她的名字告诉我。”

向千峰当然不会告诉她:“对不起,这个我无可奉告。”

许燕笙知道问不出来也不气馁,哼了一声:“你不说拉到,反正我表嫂见过她,知道她长什么样子。大不了我拉上她在学校找上一整天,不信就找不出来。”

“许大小姐,你闲得无聊找点别的事情干不行吗?非要去见你表姐的前男友的现任女朋友干吗?”

“我乐意,你管不着。”

面对如此固执又任性的答案,向千峰除了苦笑之外,实在无话可说了。隐隐约约地,他察觉出许燕笙对闻江潮有着超乎寻常的关注与兴趣,而那份关注与兴趣,似乎不只是因为他曾经追求过她表姐那么简单。他若有所思地想:她该不是有点爱上闻江潮了吧?

第五章

珍妮等在美术班教室门口时,朱璧丝毫没有注意到。她每次上课都全神贯注聚精会神,每一个孩子,她都会耐心地指导;每一张稚嫩的图画,她也会认真地指出不足以及给出鼓励。一节课上完,她的辛苦自然是可想而知。

下课了,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教室时,朱璧才发现倚在门口朝她微笑的珍妮:“Hello,Miss朱。”

朱璧怔了怔才回应:“Hello,珍妮!

“Miss朱,很冒昧来找你,不打扰吧?”

“哦,没事,我已经下课了。”

“那请问你有时间和我聊一聊吗?”

朱璧犹豫了一下,珍妮显然是特意来找她的,但她不明白为什么。她只是客串了一堂她的书法课老师,而那已经是一个多星期前的事了,此后她们并无太多交集。

朱璧平时主要负责教白天的少儿基础美术课,珍妮的成人书法课却大都安排在傍晚或晚上,她俩在学校里遇见的机会都很少。不过每回偶尔相遇时,珍妮都会很热情地跟她打招呼,还会跟她说一些自己在中国游览的趣事,有一次把她逗得忍俊不禁地笑了好久。

来到上海后的某一天,珍妮谢绝欧阳奕的陪同,自己一个人出门满上海闲逛,无意中逛进了一家寿衣店。当时她完全不知道这家商铺的特殊性,而守店的那位阿婆说的吴侬软语她也听不懂。单看里头出售的各款花花绿绿的中式服装以及各种纸人、纸花、纸车、纸房,她误以为这是一家中国民间手工艺品店。

在店里逛上一圈后,她觉得这些“手工艺品”都很东方很美丽,于是兴致勃勃地买了好多东西:一摞纸衣纸鞋,两个精致的小花圈和一对纸扎的童男童女。她原本还想买一套花花绿绿的“中式服装”来穿,因为店里没有试衣间才打消了这个念头。

那天珍妮是这样子回去的,肩头挎着一包纸衣纸鞋,左手抱着两个纸花圈,右手拎着一对纸人。一进门,她就美滋滋地秀给欧阳奕看:“奕,你看这些纸衣服漂亮吧?这两个纸花环美吧?还有这对纸人儿可爱吧?”

欧阳奕自然是看得哭笑不得:“我的天啊!赶紧全部拿出去扔掉。”

“What?为什么要扔掉?”

“亲爱的,因为这些东西在中国是死人专用的。”

经过欧阳奕的一番详细解释后,珍妮才明白自己闹了多大的笑话:“OH,My God。这么精致美丽的手工艺品居然都是给死人用的?it’s unbelievable!我还打算回国前再去那家店采购一批,作为礼物带回去送给亲戚朋友们呢。这下看来不行了!”

珍妮绘声绘色地把自己这件糗事说给朱璧听时,她一向表情欠缺得近乎面瘫的脸,也不可自抑地笑了起来。那是她已经很久很久不曾有过的笑声,久得几乎像是遥远如前世。

如果没有欧阳奕的因素,朱璧想,她或许会和珍妮成为好朋友。她很喜欢她那种热情开朗如阳光的性格,可以为她恒久失温的生活照进一线温暖光明。

然而因为欧阳奕的存在,朱璧本能地不想与珍妮走得太近。这种疏远是一种下意识的自我保护行为。今天珍妮突然特意跑来找她,她怎么都想不通她有什么事要和她聊的?

“请问…有什么事吗?”

珍妮似乎不知该怎么回答,她歪着头想了想才说:“Miss朱,我也不知道冒昧来找你对不对,或许是我多事吧,但我还是觉得我应该这样做。”

朱璧越听越不明白了:“到底什么事?”

“Miss朱,如果你现在有空,我们不如找个地方坐下来再说吧。”

学校附近有家星级酒店,珍妮提议去那里的大堂咖啡厅,朱璧怀着满腹疑团跟着她去了。一人要了一杯蓝山咖啡后,谈话正式开始。

在咖啡的浓香氤氲中,珍妮开门见山地说:“昨天我和欧阳在他家老房子的阁楼上整理旧东西,无意中发现了这个。”

一边说,珍妮一边从随身的大挎包里掏出一样东西。那是用原木画框框着的一幅人物画像,尺寸只有一本杂志那么大,无论是画框还是画纸都已经泛着一股陈旧的黯黄,显然是多年以前的老物件。

这幅画跃入朱璧的眼帘后,她整个人蓦然震动。有那么一两秒钟的时间,她仿佛失了魂丢了魄,精气神全都被画吸走了似的,只是定定地凝视着画发呆。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亮晶晶的似有泪水在游动。

这幅旧画是珍妮陪欧阳奕一起在老房子的阁楼上整理旧物时发现的。当时它和一摞高中的课本压在一起,积灰蒙尘,灰扑扑地披着一层时间的毡。她无意中翻到,随手一抹,沾了一手的灰尘,抹开的画面让她下意识地呀了一声:“这个…是不是Miss朱哇?”

欧阳奕闻言扭头一看,表情是满满的意外,这幅画的存在显然出乎他的意料。意外之余,他轻描淡写:“嗯,是她,这幅画还是高中时她送给我的。”

珍妮的眼睛充满好奇,然而美国人一向尊重他人隐私,欧阳奕不说,她就不会继续追问。她只是把那幅画看了又看,从画面与题词很容易看出赠画背后的情意绵绵,不难猜出彼时的朱璧是喜欢欧阳奕的。而欧阳奕会收下这样一幅心意明确的画,彼时应该也是接受她的。

可是那天在东方神韵艺术学校,朱璧与欧阳奕分别多年后的再相逢,却一点都看不出他们之间曾有过情意绵绵的过去。他们都淡淡的,欧阳奕对朱璧的介绍只是“中学时代的校友”,而朱璧也婉言拒绝了与之叙旧的提议。显然,他们之间后来发生过什么不愉快的事。

那是什么事?珍妮虽然不知道,但她可以肯定一点,为什么她每次在学校里遇见朱璧时,她总是一再礼貌地谢绝自己邀请她喝咖啡的邀请。如果她没猜错,应该是因为欧阳奕的缘故。朱璧曾经与欧阳奕相爱过,但现在欧阳奕的女朋友却是自己,她显然很难做到若无其事地与自己相处。

看见珍妮反复端详着那幅画,暗自出神不说话,欧阳奕有所误会。他以为她不高兴了,就想让她宽心:“珍妮,这个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东西了,如今对我而言已经完全不具任何意义。你别多想,现在我就扔了它。”

一边说,欧阳奕一边从珍菔掷锬霉欠苫咏怂美醋袄暮诮捍铩?醋潘男形淠莸难垌懈∑鸺杆看磴涤氩荒芾斫狻

看着朱璧眼眶含泪泫然欲滴的样子,珍妮的声音放得格外轻柔:“欧阳奕说这是当年你送给他的画,现在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他想扔掉它。但是我觉得这幅画你更有处置权,所以,我想把它交还给你。请你不要怪我多事,我只是觉得这幅画代表着你曾经的一片心意,无论如何,也没有被随意弃之垃圾箱的道理。”

深吸一口气,朱璧硬生生逼回了涌到眼底的泪,从珍妮手里接过那幅早已黯淡了最初华彩的旧画。轻声道:“是的,我很感谢你把它交还给我。谢谢你珍妮。”

“不客气,我不知道你和欧阳当年发生过什么事,我也没有追问他,因为那是他的个人隐私。但是在我们美国,男女之间做不成情人也还是照样可以做朋友。显然你和欧阳不是这样,我感到很遗憾。”

朱璧惨淡一笑:“是很遗憾,我也很遗憾。”

遗憾归遗憾,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朱璧低头看着手里的那幅旧画,画中是十六岁的她,年少的容颜明媚鲜妍,穿着一袭蓝白格子的棉布裙,独自倚窗而立,朝着窗外顾盼的眼神是丝丝牵挂与思念。画的右上角有簪花小楷的题词,是她从韦庄的《菩萨蛮》中化出来的两句话。

奕,记得早归家,绿窗人似花。——璧

这是当年欧阳奕考上香港大学后,出发就读的前一夜朱璧送给他的礼物。他当时看了还笑着刮了一下她的鼻子,说:“有人可真不谦虚呀!自己把自己夸成一朵花。”

而彼时的朱璧,是那么骄傲那么自信地一挺胸脯,娇嗔着说:“我难道不像一朵花吗?”

一直以来,朱璧都知道自己是美丽的、漂亮的,像一朵鲜花般招人喜爱。即使这世界上没有镜子,男生们一道道爱慕的目光和一封封火热的情书也可以告诉她。不过她一个都看不上,因为欧阳奕已经占据了她心里那个最重要的位置。

“你像,你当然像,我没有见过比你更像一朵花的女生。”

那晚他们一起在外滩坐到很晚,夜色墨蓝,黑丝绒似的天空中有一钩雪白弯月散发着皎洁银光。黄浦江两岸华灯齐绽,东方明珠塔璀璨地映着江面,霓虹闪烁的万国建筑群如一座座晶莹剔透的水晶宫。在外滩绝美的夜色中,他们紧紧相偎。她多么舍不得他走,但时间不肯为他们停留,离别始终避免不了。

次日在机场送别时,她的眼泪不听使唤地直往下掉,他安慰道:“又不是生离死别,你别这么难过。等放寒假时我就能回来了,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来看你。好了,别哭了。”

在离别的机场说过的话,欧阳奕后来并没有做到,放寒假时他没有信守承诺来看望朱璧。她也是傻,明知无望又还忍不住心怀一丝希望,一分一秒地数着时钟,在无望和希望中煎熬着等了又等,却——终究没有等到他的身影。

第十一章

中午在食堂吃完饭再回办公室时,朱璧意外地看见了欧阳奕等在门口,他显然是专程来找她的。

默默地走到走廊尽头的阳台上,面对着都市灰蓝的天空,朱璧淡漠地问身后跟着的欧阳奕:“这次你又有什么事要找我?”

“朱璧,昨天那两盒钱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怎么会有人送那么多钱给你?珍妮都吓坏了,说中国人太不可思议了,这么多现金就直接拎去送人,就不怕路上遭人抢劫吗?朱璧,你千万要小心,不该拿的别拿,否则后果严重起来…你懂的,你爸就是这样进的监狱。”

欧阳奕专程来找自己,原来是为了提醒自己谨慎行事的缘故。朱璧一怔之后,不能不领这个情,声音温和了一些:“我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我心里有数的。不过,还是谢谢你特意来提醒。”

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欧阳奕迟疑了一下后又轻声说:“其实…当年我没有去看你,也有一部分是因为这个原因。你爸被双规后牵连很大,我爸妈为避嫌都不敢再和你家走动,也不允许我去找你。当然,我…也不否认自己自私了!为了不给自己和家人惹来麻烦,就下定决心不再跟你联络。在你最需要人帮助和支持的时候,我躲开了,是我没有担当,对不起。”

事隔多年后,听到他这一声迟到的道歉,百感交集的朱璧除了长长的叹息外,还能说什么呢?指责也罢,抱怨也罢,都已经于事无补。这些年来,再苦再难她都已经一个人捱过来了,实在没必要再和已经形同陌路的他控诉或声讨什么了。

她落寞地一声长叹:“算了,都已经是过去的事了,我不想再提了。”

“对了,听我爸说,你爸爸因为身体原因在办保外就医,是不是很快就可以出来了?”

朱璧听得一怔,她对此事完全一无所知。虽然母亲常秋芳曾经几次三番对她说起父亲的身体不好,每次都被她听也不要听地打断了。可能因为她的态度,母亲就没有告诉她正在替父亲办保外就医的手续吧?

“不知道,我不太清楚。”

欧阳奕有几分讶异地看了表情与声音同样冷漠的朱璧一眼:“你不清楚?你爸爸的事你居然不清楚?”

她的声音更冷漠了:“是的,我不清楚,也不想关心。”

愣了半天后,欧阳奕小心翼翼说:“朱璧,因为当年的事,你还那么恨你爸爸吗?虽然你爸爸毁了你,也毁了整个家,但是他毕竟是你爸爸,我记得以前他非常疼你,而你也很爱他。到底是亲生父女,我觉得你还是别太记恨他了。毕竟发生的一切他也不想的。”

朱璧深深地低下头,看着脚尖不说话,一排雪白的牙齿紧紧咬住了下唇,十指本能地扣紧栏杆,紧得骨节微微泛白。半晌后,她才挤出一丝低哑干涩的声音:“欧阳奕,别再跟我提他,我不想听。”

曾经是最宠最疼自己的父亲,可是今时今日对于朱璧而言,还不如一个陌生人,至少她绝对不会去憎恨敌视一个陌生人。

八月的阳光猛烈如金急雨,刷刷打在阳台上,一层刺目的炽白。朱璧下意识地闭上眼睛,躲避的不仅是猛烈阳光,还有那些她不愿意再想起的往事…

朱璧与欧阳奕在学校的阳台上谈话时。千里之外的北京,闻江潮正独自走在一家医院的长廊上,穿一身黑色修身西服,戴一副黑超墨镜,从头到脚的黑色调,让他整个人沉郁如黑夜。

这两天,闻江潮都在香港考察一个投资项目。然而今天上午,父亲闻国栋的一个电话把他即刻召回了北京。电话内容很简单,只有声音凝重的一句话:“江潮,你妈妈查出患了乳腺癌,医生建议尽快动手术。你赶紧回来一趟吧。”

父亲的话,如燕山雪花般飘进闻江潮的心里,让一颗心顿时蕴满凛冽寒意。有那么一刹那,他像被冻僵了似的呆立着,不言也不语。

闻江潮的母亲程兰清一向身体虚弱,小病不断,但大病却是从没有过的。现在突然检查出了乳腺癌,这可不再是什么小症状了。挂了电话后,他立即搭乘最快的航班赶回了北京。

三个多小时的航程中,闻江潮不由自主地回想起了许多与母亲一同度过的日子。阳光灿烂的幼儿时期;风雨骤来的童年时代;阴云密布的少年时光…那些快乐短暂、悲伤悠长的岁月,如一片虫蛀过的叶子,再难恢复青翠美好的原貌,只能千疮百孔地留在记忆里,使得他与母亲的关系一直不太融洽。

闻江潮记得上一次和母亲说话时,还是她擅自打了朱璧的手机后。他为此气急败坏地打电话回北京吼她:“你找朱璧干吗?”

话筒那端,他母亲的声音格外小心翼翼:“江潮,妈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觉得…”

他厉声打断她:“我不管你什么意思,以后不准你再找她,我和她之间的事不用你管。明白吗?”

“可是江潮,你和她真的不适合在一起呀…”

他听若罔闻地直接挂断了电话,十分不耐烦,十分没礼貌。可是,母亲事后却连一句抱怨的话都没有。也再没有未经他的允许就擅自联系朱璧了。

从少年时代开始,闻江潮就是一个沉默内向的人,喜怒哀乐等情绪轻易不会流露于声色。唯有在母亲面前,他才会一反常态地大发脾气。而母亲也总是容忍他,一再默默地退让。

等在机场迎接闻江潮的是他父亲闻国栋的秘书之一,一接到他就直接把他送去了医院。

当闻江潮沿着走廊走向母亲的病房时,有许多面熟或不面熟的探访者带着各式鲜花与礼物等在走廊上。有些认识他的人纷纷朝他问候,他统统只是心不在焉地点个头以示回应,脚步都不停一下就径自走了过去。他现在没有心情应酬任何人,而那些人也知趣地不会拦住他多说什么。

走进一间环境优雅的高干病房后,闻江潮见到了独自躺在病床上的母亲。程兰清的气色不太好,精神也不佳,但是看见独生儿子出现在眼前时,她一双原本黯淡无光的眼睛马上变得晶亮闪光。

“江潮,你回来了。”

“嗯,妈您怎么一个人呆着?爸呢?又在忙什么?”

“他开会去了,今天部里有个重要会议他得亲自主持,他说会一开完就马上回来陪我。”

程兰清一边说,一边双手撑着身子坐起来,闻江潮马上弯下腰体贴地扶了她一把。已经有很多年,他和母亲之间没有过类似的身体触碰了。因为关系不融洽,他总是尽量避免与母亲的亲密接触。完全不像亲密无间的小时候,总是腻在母亲身边不愿离开。

隔着薄薄一层衣物,他能清晰感觉到母亲的瘦弱,不复曾经熟悉的丰腴圆润。不觉心中一酸,声音低哑地问:“妈,你感觉怎么样?”

扶着儿子的手坐直身子后,程兰清反过来安慰他:“江潮,妈没事,妈感觉挺好的。情况其实没那么糟了,几位来会诊的专家医生都说了,我这个属于二期乳腺癌,治愈率有70%到80%,比例很高的。所以你们不用太担心了!”

闻江潮勉强一笑:“是吗?那就好。”

来的路上,他已经用手机上网查过相关资料了。早期乳腺癌的治愈率的确比较高,只要五年内不复发,基本上就算是根治了。但如果一旦复发,基本上就算是无药可医了。他当然希望母亲会是前者,虽然这些年来他和母亲的感情一直不好,但是一朝涉及到生离死别的环节了,他才发现,自己还是很爱母亲的。纵然他已经不再是那个无比眷恋母亲的孩子,也依然不愿意失去她。

第六章

向千峰驾驶着车子在一家五星大酒店门口缓缓停下,门童殷勤地走过来替他拉车门。下车后,他一边把车钥匙交给门童代客泊车,一边朝着酒店的大门走去。

刚走了没几步,向千峰眼角的余光瞥见一辆黑色宾利缓缓驾入酒店正门的范围。那辆车很眼熟,他自然而然地回头一看,正好看见车子稳稳停住,驾驶座下跳下一个身穿制服的司机,恭恭敬敬地拉开后座的车门。

从打开的后车门中,首先伸出来的是一只脚,脚上穿着的真皮皮鞋擦得锃亮可鉴,一尘不染。然后探出来的是头,第一眼看到的自然是头发,一头细密而柔软的短发洗得很洁净,每一根发丝都具有流畅的线条和细腻的光泽,并且带点天然弯曲。沿着头发往下看,是一个光洁饱满的额头,一对英挺的浓眉,一双秀长的眼睛,眼睛里闪烁着一种明亮的润泽的光。

看清楚了车里下来的人,向千峰一个转身迎上前,笑眯眯地跟他打招呼:“江潮,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刚,我从飞机场直接过来的,约了裕华集团的张总在这见面。你怎么也在这儿?”

向千峰笑得有些隐秘:“不告诉你。”

他不说,闻江潮也就不再问,对于别人的事他一向缺乏好奇心。淡淡一笑就径自迈步走进酒店的大门,向千峰跟在他身旁一边走一边询问:“对了,你这趟回北京是探病,伯母的病怎么样了?身体好点了吧?”

闻江潮答得简略:“已经好多了,谢谢你。”

向千峰原本还想多问几句闻母的病况,但话未出口,视线先被大堂某处什么东西吸引过去了,涌到嘴边的话顿时不假思索地换了内容。

“咦,江潮,你看朱璧在那边呢。”

闻江潮脚步一顿,目光顺着向千峰手指的方向望去,看见了临窗而坐的朱璧。正午亮烈的阳光像一杯刚榨的新鲜橙汁,温柔地泼她一身金橙,流光勾勒出一个非常美好的侧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