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以南摇了摇头:“今天就不了,以后吧。今天我单独给你庆祝。”一面说,一面打开车上的音乐按钮,林妙一听就笑了起来:“这首曲子是神秘园的,叫steps,翻译过来叫《舞步》还是《脚步》?神秘园的曲子好像都没翻译过来地。”

夏以南一脸惊喜地问:“你也喜欢神秘园的曲子?”

“嗯。”

“最喜欢其中哪几首?”

林妙慢慢数着:“除了这首Steps,就是SileneWins,firstdyofSprin。还有Dreamcatchr,等等。其实我最喜欢的不是神秘园的,而是班得瑞的。”

“班得瑞的我这里也有啊。”夏以南换上一盒磁带问她:“想听哪一首呢?”

“都可以,班得瑞的曲子我都喜欢。最喜欢的有《巴格达之星》,《童年记忆》,《追梦人》…”

“这些也是我喜欢的,不信你听。”夏以南地声音有些急切,他把带子稍微倒了一下。放出来的正是《追梦人》。

两个人不再出声。静静地坐在车里。听钢琴轻轻敲击心扉,然后是小提琴缓缓拉出销魂蚀魄的弦律。

一曲终了,夏以南按下暂停键问:“再听一遍好吗?”

“正合我意。”

夏以南取出磁带。重新倒到开头的位置,两个人再次静默。

第二遍听完后,夏以南关掉音乐。林妙惊讶地看着他说:“原来,这世上还有跟我地习惯如此相同的人。我听曲子也是这样,听到喜欢的就一直听一直听,不愿意再换别的,听多少遍都不厌。”

夏以南望着前方不说话,当林妙以为他要用沉默表达反对意见的时候,他开口道:“我终于找到一个愿意和我一起整夜听一首曲子或一只歌地人了,怪胎只有一个地时候难免寂寞,可如果是两只凑一起,那就是快乐了,你说对吗?”林妙从他地话语中听到了压抑的激动,她自己何尝不是心潮澎湃?也许是这气氛,也许是相同的癖好,竟让她在那一瞬间有了一种找到了Mr.righ地感觉。

美食,美酒,再加上音乐这个催情剂,吃过饭后,夏以南顺理成章地去了林妙那里。他甚至没有拿醉酒当借口,很自然地跟着林妙上了楼。

回家的第一件事是烧开水,然后给每个人泡了一杯浓茶。端茶给夏以南的时候林妙说:“对不起,我没有喝咖啡的习惯。我一直只喝茶的,准确地说,只喝绿茶。”

“喝茶是好习惯,清热解毒,还能减肥。不像喝咖啡,高热量不说,还会上瘾。”

“喝咖啡只要不加很多糖,上瘾也没什么啦”,对夏以南来说,不存在消费不起的问题,只要不摄入太多糖分以后弄出什么糖尿病来就没事了。不过,“很多欧美人一辈子只喝咖啡,根本不喝茶的,他们喝的时候也加糖,没听说欧美人患糖尿病特别多啊,那应该就是没问题了。”

夏以南笑着说:“总算我们有了不一样的习惯,要是什么都一样,那就太可怕了。”

“为什么可怕呢?”

“你想啊,假如你遇到一个人,什么习惯和爱好都和你如出一辙,你们俩就像彼此照镜子一样,看到了根本就是自己,那不可怕吗?”

听他这样说,林妙本能地想到了半圆满圆论:据说每个人来到世间,都是为了寻找自己的另一半,就像被上苍切开的两个半圆,彼此寻找,以便合成一个整圆,这样的人生才完满。否则,会永远有缺陷,永远觉得空虚,永远在岁月里等待。

可是,这样的话她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即使他们之间的关系确定了,她也不会说。在林妙看来,女孩子还是矜持点好,因为男人的天性就是喜欢狩猎,对完全到手毫不反抗的猎物,总难有很大的兴趣,这甚至与爱不爱无关。

就像那些结婚多年的夫妻,男人并非不爱女人了,可他就是对自己的老婆没感觉,对外面的女人流口水。并非外面的女人真的都比自己的老婆优秀,只是她们对他而言是未知的领域,能激起他探索的热情而已。

夏以南说这句话本为抛砖引玉,可是等了半天也没见林妙接腔,有一点小失望。终于等到林妙回话时,说的却是:“不早了呢,你也该回去了,别叫你妈妈等着。”

夏以南不甘心:“这就赶我走啦。”

“不是赶你。你家就你和你妈,你晚上不回去,她肯定等门的。”

“现在才8点,就等什么门啊。“我11点之前回去就行了。”

也就是说,某人还要赖在她家三个小时,这三个小时做什么好呢?

第五十章 天干物燥,小心擦枪走火(三)

夏以南端着茶杯在林妙的屋子里到处转了转,然后点头赞叹道:“还是女孩子会收拾,随便弄弄,看上去就挺温馨的,很有家的样子。”

林妙对自己布置的小窝也挺满意的,要不是学校那边总有些事牵扯着,她恨不得每天都住到这里来。

活到25岁,她从未有过独居的经历,以前不是住在家里跟父母一起,就是住在学校跟同学一起。现在终于有了自己的“家”,她又是新奇又是兴奋,这些天便像勤劳的蜜蜂一样,到处搜罗各种形状独特的摆饰,用极大的耐心来装点她的“家”。这里放块绣毯,那里挂个草编,每天光看着这些东西她就满心欢喜。

得到了夏以南的肯定,她笑着说:“有人住,自然就有家的样子了。我始终觉得,房子也是有灵性的,跟住在里面的人声气相通。一栋房子有人住,一百年都不会坏;如果没人,可能几年就开始衰朽,甚至连家具都会腐烂。”

夏以南点头道:“确实有这么一说,房子本为人造,人在房子上倾注自己的智慧和感情。房子盖好后,人长期住在其中,人的日常起居、生老病死,一切都与房子息息相关。按信息学的观点,人与环境每时每刻都在进行信息和能量的交流,共同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说到这里,他忽然眼角一挑。抛给林妙一个华丽丽地“媚眼”,然后加上画龙点睛的一句:“我和你,也处在这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中。”

林妙不由得想到了网上一个使用频率很高的雷词:“狂狷邪魅”,于是也咧嘴笑了起来。好在眼前的这位还没有修炼到“狂狷邪魅”的等级,不然她可真不敢要了。

她喜欢纯朴一点的男人,这类的男人也许没那么颠倒众生,却是最适合过日子地人。..

至于夏以南这种的,应该说。相当诱人,无论精神层次还是经济层面都比较能满足一个小资女人的需要。

夏以南不是富豪,但他的收入足够让一个小家庭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这样其实最好了。如果一个男人太有钱,出入有宝马奔驰,动辄上千万的交易,整天混迹于各种高级场所,美女们会成堆成堆地粘上来,拿苍蝇拍都赶不走。安全系数为零。

不过话又说回来,男人的安全系数与他荷包的鼓囊程度并不一定成正比,让他出去花的首先是他地心,然后才是他的钞票。如果本人生来洁身自好。荷包再鼓也不至于糜烂;如果是西门庆投胎,哪怕捡破烂也要勾搭几个丐帮女弟子。

夏以南见林妙只顾着喝茶,不肯接他的话茬,大声抗议道:“我是客人,你要让我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不能冷落我。”

林妙好笑地说:“宾至如归是旅馆地广告词。不是普通家庭的。”

“普通家庭应该要求更高才对。要待我如上宾。”

“上宾啊,需要哪些服务项目呢?”

这句话一说出口林妙就后悔了,正想补救。已经来不及了,夏以南无比暧昧地说:“所有的,全套的,一条龙的,我统统都需要。”

越心急越容易说错话,林妙仓促间居然问他:“别人到你家去,你也会提供这些吗?”

夏以南乐不可支地回答:“你到我家去我肯定提供地,在你这里我也可以提供。。。这房子户口薄上还是我地名字,我是房主,也就是男主人,所以这里也是我地家。要不,今天就由我来提供全套服务吧。”

林妙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小声嘀咕:“还全套服务,你以为你是那种人啊。”

“哪种人?”

“愿意给女人提供全套服务的有两种人,一种就是众所周知的鸭子,你不会想说我是个鸭子吧?”他跟她紧紧挨坐在一起,目光灼灼地看着她,执著地问她要答案。

林妙尴尬地低下头:“当然,不是啦。”虽然她心里想地明明就是。

“不是这种,那就是另一种了。”

听到他从胸腔深处发出的低笑,林妙转头看了他一眼,马上就知道大事不妙了,因为他脸上又出现了那种掩饰不住的得意与搞怪的神情。耳朵里听见他说:“你想啊,愿意给一个女人提供全套服务的,不是鸭子,那就只能是二十四孝老公了。”

林妙的脸不争气地红了,夏以南还不肯罢休,站起来说:“先从按摩开始吧,放松,别紧张,我向你保证,全身按摩挺舒服的。”

林妙像被火烧了屁股一样“嗖”地跑开了,夏以南哈哈大笑。

见林妙远远地站着不肯过来,夏以南知趣地转移话题:“你的电脑还没搬过来啊?”

“还没有,这几天就准备弄过来,反正答辩也完了。”

“说到这个,我竟然忘了问你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你的论文,最后评的什么等级?”

林妙立刻笑开了:“你猜。”

夏以南瞟了她一眼:“猜什么猜,看你那样子,肯定成绩很好了,不会是优秀吧?你的论文也能得优秀?”

这话林妙可不爱听了:“俺的论文还就是优秀,对不起您了。”

夏以南长叹了一口气:“是我对不起你才对,因为在听到你的论文得优秀时,我很没同学爱地想到了一个历史场景和一句经典对白。”

林妙警觉地竖起耳朵,夏以南一本正经地告诉她:“据说阮籍有一天和朋友去瞻仰楚汉相争的战场遗址,慨然叹曰,时无英雄,遂使庶子成名。”

“我就知道,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林妙气得拿起沙发上的长毛兔扔过去,夏以南身手敏捷地躲开了。林妙又去找别的,可这回她刚拿起一个抱枕,就被夏以南连人带抱枕一起抱住了。

林妙被他出其不意地抱住,虽然隔着抱枕,还是楞了一下。就这一下,已经让夏以南偷袭成功。

直到那柔软滚烫的感觉传来,林妙才意识到发现了什么,她猛地推开他,却也没说什么,只是心慌意乱地坐着。

夏以南这时已经不笑了,正意犹未尽地舔着嘴唇,眼睛里似乎有火星在闪烁。

已故领袖毛主席曾说过: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林妙当机立断地抓起他的公文包和茶几上的车钥匙,亲自打开门说:“今天我们都喝了酒,脑子不大清醒,都应该早点休息才对。”

夏以南坐在沙发上看着她,眼睛异常明亮。林妙有点心虚,她知道自己这样做不礼貌,等于撵客人走。可是夜深人静,孤男寡女,实在是容易天雷勾动地火,所以她还是坚持站在门边等他,摆明了他不出去她就不进来的决心。

这场拉锯战最后以夏以南失败告终,人家不进来他有什么法?只好不情不愿地走到门口,低头换鞋子。

看他乖乖地换鞋子,林妙以为危险解除,从外面走了进来。

她的脚步刚踏进玄关,说时迟,那时快,夏以南已经站起身,一把将她搂在怀里,再次成功地偷得一吻,然后她在发怒之前迅速放开,笑眯眯地说:“我只是想跟你道别而已,别想歪了。”

“道别就道别,可是你…”

“小姐,这叫道别之吻,你看外国人不都是这样的。”

“人家只是吻面颊,道别吻哪有吻嘴唇的!”

夏以南马上道歉:“对不起,看来是我社交礼仪没学好,要不我们再来一次吧,你教我正确地道别之吻。”

林妙气急败坏地将他推出门,说了一句“不送”,砰地关上大门。

关上门之后的她,却浑身无力地靠在门背后,半天没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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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三更的林家成卷土重来,携《千面风华》参加元月

她穿越而来,一来便发现自己被绑在燕国军神慕容恪的床上。

她有四张脸,晋国第一公子谢安爱上其中三个。

这是荒唐乱世,她是乱世魅女,世人为了记念她,创下了一个流传千古的词:风华绝代!

第五十一章 妈妈越刁钻,儿子越孝顺

夏以南回家的时候是晚上1点。本来可以早点到的,可是他又开车到夏琼最喜欢的那家卤味店买了一些鸭头鸭掌,再顺道买了一把火红的玫瑰。

会买这些,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单独请女孩子吃晚饭,把妈妈一个人孤零零地丢在家里有点过意不去,所以事先准备一些糖衣炮弹讨老妈的欢心。

真要说起来,玫瑰的花语是爱情,地球人都知道那是情人之花。可是夏琼声称她最喜欢红玫瑰,夏以南也只有投其所好了。花语代表什么是虚的,让妈妈开心才是真的。

夏琼眉开眼笑地接过儿子手里的花和卤菜,先抱着花闻了闻,再问儿子:“今天给女朋友送花了没有?”

“没有,再说还不是女朋友啦。”在夏以南看来,两人关系尚浅,离真正的男女朋友还有点距离。

夏琼对儿子的话将信将疑:“不是女朋友,还跟人家约会到10点,那要是女朋友,不得通宵不归了?”

夏以南很想说:“到时候可能真的通宵不归”,可是看着妈妈眼里的落寞,他硬生生地把话咽了回去,违心地安慰了一句:“不会的,知道妈妈在家等我嘛。”

夏琼趁机要承诺:“那,小南,你可不可以答应妈妈,永远不在外面过夜,永远不把妈妈一个人丢在家里?”见儿子面露为难之色。她悻悻地解释:“反正你结婚地时候会把人娶进咱们家,到时候你一个有老婆的男人,也不应该随便在外面过夜啊。”

夏以南迟疑地点头应诺,心里却不是很情愿,因为在这一瞬间,他脑海里闪过的是刚刚才离开的温馨小屋,和那个人如其名的妙人儿。如果,如果。有一天他跟她走到了那一步,他不认为自己有那么强大的意志力,可以半夜从她的体温和体香里抽身而去,一个人开车回家。

不过,既然老妈坚持,还是暂且先答应着,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夏琼自然也看出了儿子地勉强和敷衍,不甘心地说:“其实。一个婚前就留男人过夜的女人,我是不看好的,我思想保守,接受不了这样的媳妇。”

夏以南看妈妈一副义正词严抨击“现代豪放女”的样子。突然觉得有点想笑。如果他没失忆的话,他的身份就是不折不扣的私生子吧,一个生下了私生子的妈妈,这会儿有板有眼地在儿子面前说自己“思想保守”

当然当然,做人子女地。怎么样都不该腹诽自己的妈妈。因为她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都没有放弃他。含辛茹苦地把他养大,站在这一点上,她是个伟大的母亲。每次在报纸上看到有关弃婴地新闻。夏以南都会在心底里感激妈妈一次。她当时刚满二十岁,自己都还是花骨朵一样的年龄,他难以想象妈妈当初望着两个嗷嗷待哺的幼子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她本可以把这两个儿子都送人,自己一身轻松地嫁人,重新开始新生活。可她还是毅然留下了他,就是那个哥哥,妈妈在爸爸出走后也自己养了大半年,后来实在养不活了,才送给一对家境很好的不育夫妇。。。为此,妈妈自责了一辈子,然后一辈子不婚,就怕他在后爹那里受委屈。

如果一个女人为孩子牺牲了自己一生地幸福,那么现在不管她说什么做什么,这个孩子都没有嘲笑她地权力。夏以南越想越愧疚,走过去抱住夏琼地肩膀说:“妈妈怎么说都是对的,儿子都照办。妈妈你吃东西吧,我去给你泡红糖水。”

夏琼靠在儿子厚实的肩膀上闭上眼睛,母子俩互相拥抱了一会儿,然后夏琼开始啃鸭头鸭掌,夏以南则去厨房准备红糖水。夏琼最喜欢啃这些鸡爪鸭掌之类地东西,同时佐以热乎乎的红糖水。按她的说法,卤菜是凉的,所以要喝点热的搭配才不会伤胃,但卤菜一般比较辣,喝热开水会更辣,所以在水里加上红糖,既能益气补血,又能有效地压制住辣味。

这种说法有没有理论支持没人去考究,反正她爱怎么吃就怎么吃,夏以南则是妈妈爱吃什么就给她买什么,需要什么配套服务就提供什么配套服务,只要妈妈开心就行。

夏琼一面吃着儿子买来的孝心夜宵一面问:“小南,今天跟你女朋友出去吃了什么好东西?”

提到这个夏以南立刻笑了起来,眉飞色舞地告诉她:“妈,她口味跟你一样呢,我们今天去的地方,就是前面的太子大酒店,吃的三个菜有两个和我们上次吃的一样。”

“你们就在太子大酒店吃的?”

“嗯,因为她喜欢的两个菜,这里做得最好嘛。”夏以南把红糖水递给妈妈的时候有点心虚,因为他就在自己家门口吃饭,却没有喊上妈妈。

“哪两个啊?”

“香酥排骨,番茄三文鱼,这两个都是你最爱吃的菜,她也好喜欢。”

“谁说我最爱吃这两个菜?”夏琼的声音有点冷。

夏以南奇怪地问:“你自己说的呀,而且我们也出去吃过好几回了,我不可能把这么重要的事记错的。”

夏琼扔掉手里的啃得光秃秃的鸭头:“就因为吃过好几回,所以不喜欢了。什么菜吃多了都会吃腻的,谁会整天吃一种菜啊。”

夏以南有点郁闷,因为在他最开心的时候,妈妈不知道为什么却生气了。他讨好地戴上手套,拿起一个鸭头说:“妈,我帮你撕开,你慢慢吃,我等下再帮你泡一杯红糖水。”

夏琼也收起不悦之色,露出笑容道:“剩下的留到明天再吃,糖水也不喝了,这都快11点了,喝多了晚上懒得起夜。”

夏以南趁机表示:“要不我们还是换卧室吧?你住带卫生间的主卧,我住副卧,这样你晚上起夜也方便些。”

“没事啦”,夏琼从厨房洗好手出来,挨在夏以南身边抱住他说:“你妈还没那么老,再说你那间房子将来是要给你做新房用的,当然要带卫生间了。”

夏以南向她许诺:“妈,等我再多挣点钱,就去买一套别墅,楼上楼下都有带卫生间的卧室。到时候我们住楼上,妈就住楼下的主卧。”

“哦,有了媳妇,就不要娘了,就把娘冷冰冰地丢在楼下,你跟媳妇热火朝天地住楼上?”夏琼的语气有点怪异,连声音都比平时尖细。

夏以南语塞了,他的本意是想安慰、讨好妈妈,结果却适得其反。如果说什么都有错,都会得罪妈妈,那他只好不开口了。

夏琼却咯咯地笑了起来,抚着儿子的背说:“小傻瓜,妈跟你开玩笑的啦,瞧你就当真了。我儿子有能耐买别墅,妈开心还开心不过来了,怎么会生气呢?再说你结婚了,自然应该跟新娘子住楼上,妈妈住楼下。这样既有各自的私人空间,又没分成两家,是最好的家庭模式了。”

夏以南这才松了一口气,虽然心里还是隐隐约约地有些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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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旧事》作者:lily书号:1111370

娥眉天下剑,名秀武香川,潮音聆碧海,晓月镇长安。

这道的是大唐朝最出名儿的几位娘子,客倌可要听小的细细说来?

百年狐,千秋乱,那一场繁华落烬的轻烟还未散去,相思已成灰…

第五十二章 女孩子需要守望相助

夏以南走后,林妙靠在门背后发了好一会儿呆,才魂不守舍地去洗浴。

今天的事,一开始势头良好,又是音乐又是烛光晚餐,十足纯恋气氛,可发展到后来就有点失控了。原来夏以南是个扮猪吃老虎的角色,表面上看起来温文尔雅,私底下攻击性很强,属于危险男人种系。

林妙告诫自己,以后跟他打交道要保持高度警觉,别一不小心被人吃干抹净了,到时候找谁哭去?恋爱是自由自愿的行为,可不存在谁对谁负责的问题。

而她呢,恋爱就是要有结果的,跟初恋男友之所以会不了了之,也是因为那小子优柔寡断,始终持观望态度。如果他肯跟她规划未来,肯带她回去见父母,他们何以见得一定要分手?

相约毕业就分手的,不是爱得不深,就是没有担当的懦夫。比如她和初恋,如果那人不是这样一个态度,她完全可以在本科毕业后考到他工作的城市去读研,然后在那里谋职。

她的父母没有养女防老的观念,她自己也不认为成年后的儿女一定要跟父母住在同一个城市,甚至挤在一起。父母在,不远游,是农耕时代的道德要求,因为那时候交通不发达,去一趟省城都要很多天。不像现在,即使一南一北,坐飞机也只要数小时即可到达里面拿出手机。这一看,可把她吓了一跳!上面起码有10个未接电话,都是家里打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