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陌的生日不是腊月二十八,但永远不会有人再为他祝福了。

大梦千年,今日方觉。只是这个少年,如果他看到的是秦陌,而非此刻的秦秣,他是否还会口口声声讨要承诺?

没有如果,秦秣一梦千年,抓住了另一段完全不同当初的年少时光,所以她应该要无忧无虑地快乐。

方澈依然低头沉默,秦秣看不到他的表情,不知道他是醉得昏睡了过去,还是故意什么也不说。

一片山风吹来,秦秣轻轻打了个寒战,又道:“方澈,火快熄了。”

“熄了就添柴,这么简单的事情你都不会?”方澈终于抬起头,他放开秦秣,从地上站起,那居高临下的神情里又带了几分惯性地嘲笑。再看他眼神清明,哪还有半点一开始那副醉酒欲狂的模样?

此前发生的一切都好像只是两人互相看了一场戏,方澈若无其事地添柴洗米,架锅做饭,间或对秦秣的笨手笨脚指指点点,讥嘲几句。没过多久,米饭的香味就从那个圆圆的小平底锅里传出。

秦秣蹲在一边,看方澈快速探手抓住锅上的两个提手,将锅放到一边,然后又以更快的速度放开手——他甩着手,脸上的忍痛的神情一闪而过,然后他又将双手背到身后,板起了脸。

秦秣扑哧笑道:“你这个笨蛋,就算没有另外准备布巾,你不会把衣袖扯长一点包住手吗?烫着了吧?”

“一点点而已。”方澈继续甩手,下巴微昂,明显在逞强。

这顿午餐最终比平常时候迟到了近三个小时,秦秣开吃的时候肚子都快饿扁了。米饭有点焦,还没怎么熟得好,菜是一个青椒炒蛋,一个羊肉火锅,配了香菜、粉丝、豆腐、火腿、白菜。

这个火锅做得不错,羊肉都是事先就切好了薄片,配菜也早就准备好的,秦秣头一次在这种环境下吃到这样的东西,吃得脸上都起了薄汗。而那一锅饭,基本上两人都没怎么动。

“真辣!”秦秣一边哈着气,抬手就去取酒坛子。

方澈啪地打开她的手,将酒坛一转,放到了自己左边,而秦秣正坐在他的右边。

“谁准你喝酒?”

秦秣哈哈一笑:“我不能喝酒?我喝酒的时候你还没投胎呢!”

方澈撇了撇嘴,明显不屑。

秦秣视线微转,忽然望向方澈身后,惊叫道:“天哪!那是什么?”

她很少有这样失态惊叫的时候,当即就吓了方澈一跳。他连忙转头往身后看去,可是身后一片荒山景象,除此之外,又哪里有什么?

方澈立马就意识到自己受骗了,可等他再回过头来,秦秣已经起身将酒坛抢了过去,就着坛沿就狠狠灌了一口酒。

“咳咳!咳——!”狠灌一口40度汾酒的直接后果就是,秦秣咳得昏天黑地,喉咙都辣得快脱离神经控制了。

“哈哈!”方澈将筷子在自己碗边上一敲,乐得直看笑话,“虽然你用低级骗术把我给骗到,可是更不入流的是,你不会喝酒还把自己灌得一通傻!秦秣,我说你傻你还不信,瞧瞧你现在的傻样儿!”

秦秣苦着脸,一时半会实在接受不了自己居然被酒给呛到的事实。

秦大公子不会喝酒?这绝对是自北宋以来最大的笑话!当然,秦陌是很会喝酒的,但这不等于秦秣也会喝酒。秦秣高估了自己如今这身体对酒精的承受度,更重要的是,她不知道,现代蒸馏酒和北宋时期发酵酒之间的差别有多大。

宋代有“惟恐人不饮酒”的专利榷酒政策,酿酒技术已可以说是极发达了,秦秣自以为懂酒,却没想到千年之差,差的不止是她的怅惘,也不止是这科技之差。

千年之差,无孔不入。

“喝得急了点,好酒要慢慢喝。”秦秣皱着的眉头稍缓,还是舍不得放下酒坛,于是又小心翼翼地再抿一口。

方澈偏着头,就准备继续看她笑话。

“好像…是竹叶青。”秦秣含着酒在舌尖轻轻打转,良久之后,肯定地点头,“是竹叶青!”

竹叶青还是那个竹叶青,这道从南北朝时期流传下来的名酒,虽然早不同于千年前,但竹叶青就是竹叶青,不管怎么变,这里头的醇厚与柔和都始终不变。

先是微辣,然后甜绵微苦。竹叶青其实从来就不是会辣人的那种酒,它澄芳青碧,婉约如诗,只叫人回味。秦秣是喝得太急,才会呛到。

“杏花村,杏花村的竹叶青…”她轻轻一叹,敛下眉目。

方澈挑了挑眉:“居然能喝出来,却还是把自己呛到,白…”他忽然哼一声,还是没再骂出来。

秦秣缓缓地喝,喝得一股醉意漫延,头就微微歪了起来,然后吃吃笑道:“方澈,你说什么是好男儿?”

“什么?”方澈添上几根柴禾,几滴油汤从火锅里溅出,冲得火势猛然一盛,又噼啪地响。

“以前有个人跟我说,好男儿,当提三尺剑,封万户侯。”秦秣含着一口酒,咽下,“我觉得,不是那么回事。可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弄明白。”

方澈眉毛一扬,终于一把抢过秦秣手里的酒坛,无奈道:“你分明不会喝,喝了就说胡话。”

第15章 童话

石灶里的枯枝仍是时不时地被烧出噼啪声,火锅里羊肉的香味有些淡了,辣椒呛得秦秣眼眶红通通的,衬着她那单薄清秀的面容,竟显得格外委屈。

秦秣当然不委屈,她也没有说胡话,她很真心地在说着她最想说的话,只是方澈不能理解,以为她是在说胡话罢了。

“不喝…便不喝…”秦秣轻轻打了个酒嗝,摇摇晃晃地起身,“平平凡凡,快快乐乐,挺好的。”

方澈跟着起身,他起身的时候脚下微微踉跄,显然他也没有他所表现的那样清醒。

“秦秣,你…快乐吗?”

“当——呃,”秦秣歪头笑,“我当然、然,快乐!”她舌头有点大,四十度的汾酒,对她而言明显是偏高的。

“呵呵,”方澈也跟着笑,他手脚不太麻利地收拾着野餐的用具,“那就好啊,蛮好的。”

等秦秣迎着寒风与方澈一起走回月光小区门口时,方澈才忽然一拍额头,一脸懊恼道:“我差点就忘了!”他解开上衣的两颗扣子,伸手在内袋里摸索。他用了很长的时间,手始终不曾在衣服里伸出来,脸上的神色渐转深沉。

秦秣一直都默默地看着他,不催促,也不离开。

方澈的手还是没从衣服里伸出,偶有人从小区门口经过,便好奇地瞥过这两个在寒风中站雕塑的年轻人,为他们的不畏寒冷啧啧叹上几句。

秦秣终于忍不住搓了搓手,轻轻打了个喷嚏。

方澈才如梦初醒般深吸口气,摇头笑笑,从衣服内袋里探出双手,也顺便取出了一双浅蓝色的绒面皮手套。

这双手套的颜色是湖水般的涟漪蓝,手套是全指的,整体素净而秀气,只在手背那一面的边沿处斜斜绣出一枝形状欹曲清雅的白梅。梅花几点,白得仿佛是忽然从天际破开黑夜的微光。

手套外部的绒面羊皮柔软之极,边沿处伸出一些白色细绒,分明也是羊毛打底。方澈递过这一双手套,秦秣伸出手,指尖还没触到,就隐隐感觉到了这手套上残留着的,来自方澈的温暖。

“这是给你的生日礼物。”方澈的声音轻而平淡,不露情绪。

“我…很喜欢。”秦秣迟疑片刻,终于还是灿然一笑,接过手套,然后立即戴到手上,“真软和,暖暖的很舒服。”

方澈淡淡地笑了笑,低声道:“我回去了。”他话音刚落,也不等秦秣的回应,转身便大步离开。

秦秣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忽然发现自己已经完全无法看透这个少年了。方澈有百转的心思,他开口怒骂的时候也许是想表达善意,而当他笑的时候,谁也不知道他心里究竟藏了什么秘密。

他小小年纪,也许还没修炼出喜怒不形于色的境界,但他可以前一刻哀恸发狂,下一刻又若无其事,这份养心的功夫初露端倪,已叫人隐隐可见他将来的成就。只是不知道,他会在怎样的经历之后振翅飞起,破开他的蓝天?

秦秣感觉到手上的温暖,忽然觉得自己很傻很傻:“呵,我居然没早想到还有手套这种东西可以买。”不过早想到也没用,她有那么多功课要做,其实就算有双手套,也会是不戴的时候居多。

不过冻疮这个东西确实麻烦,就这一会,秦秣手上回暖,那冻疮发起之处就开始泛痒,痒得又麻又酥,叫她差点就忍不住想要摘下手套抓痒。

秦秣回家的时候带着一身酒气,秦云婷开门闻到,当即就惊叫:“秣秣!你居然喝酒!”

“秣秣回来了?”这是裴霞的声音。

“大姐,二姐喝酒?”秦云志则从沙发上一蹦而起,一溜小跑凑到秦秣身边,一脸的好奇和八卦欲。

“不能喝酒?”秦秣眼皮都不抬一下,侧身绕过秦云志,抬手就敲了敲他的后脑勺,“又没醉,今天不是我生日吗?就喝了一点而已。”

“秣秣你总算知道自己今天生日了?”秦云婷嗔怪地看了秦秣一眼,“你倒是有理,喝酒还敢大模大样地找理由。”

此话引来秦云志的附和,以及秦爸秦妈一大长串的教育。诸如未成年人不能喝酒,女孩子更加不要喝酒之类的话,让秦秣一次性实实在在地听了个十足饱,就连秦云婷都连带着被教育了一顿。

秦秣才知道原来秦爸秦妈也有口才这么好的时候,而最先出声教训秦秣的秦云婷更是目瞪口呆,深为自己引发的洪水泛滥后悔不迭。

到晚餐上桌时,两位家长的黄河之水才终于停止涨汛,秦秣吃到一顿异常丰盛的晚餐,佐料是一个生日蛋糕和秦爸秦妈不时提起的劝诫,以及秦云婷的祝福、秦云志的欢呼。

电视机里的热闹仿佛就是这个时代这个时节的背景,左手碰右手的一小家子正是秦秣今生的注解。这一刻,她想她会永生难忘。

“一、二、三!”秦云志跳起来,“耶!一口气吹熄,二姐你许愿成功啦!”

“那是,也不看看你二姐是谁,那能不成功吗?”秦秣翘了翘鼻子,顾盼得意。

“快说快说!二姐你许了什么愿望?”

“不是叫我默许吗?那怎么能说出来?”

“第一个和第二个是可以说的,二姐你快说!”秦云志拽过秦秣的手臂就开始左右摇晃,摇来摇去见她不为所动,又连忙从地上抱起小狗斑斑,然后抓住它两只小前爪做出作揖的样子。

斑斑的喉咙里发出呜呜声,明显是很委屈地在抗议。

秦云志小脸上的表情却比斑斑还可怜,惹得其他几人一齐笑了出声。

“我的第一个愿望,愿一家人平安健康。”

“我的第二个愿望,愿前路坦荡清明。”

“我的第三个愿望,”秦秣眨了眨眼,冲着秦云志呲出牙,“不说…”

秦云志哇哇大叫,一边叫着忽然扑到秦秣身上,然后偷偷地塞进一个小东西到她口袋里。

晚上睡觉前,秦云婷认认真真地锁紧了卧室门,转身就向秦秣神秘地笑道:“秣秣,你肯定猜不到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是什么。”

秦秣确实猜不到,但她还是很配合地做出一副正在绞尽脑汁死命猜测的样子,握拳咬牙道:“衣服、鞋子、糖果…说吧,你送的究竟是哪一样?”

秦云婷嘟着嘴道:“秣秣,你怎么说也是我这个天才美少女的妹妹,你就不能稍微有创意一点?稍微有情调一点?稍微不那么老土一点吗?”

秦秣双手一摊,笑眯眯地道:“那么我亲爱的姐姐,你能否告诉我,什么是创意?什么是情调?什么是不老土呢?”

“你记不记得我们小时候一起看的一个童话?”秦云婷坐到秦秣身边,眼睛紧盯着她,目光闪闪发亮。

秦秣心中却仿佛有霹雳闪过,狠狠颤抖了一下。

这个秦秣与秦云婷没有小时候,她是半路跳出的强盗,她去哪里寻找小时候?

秦秣低头不语,平日里的能言善辩在这一刻全被卡住,半点也发挥不出来。今天她很快乐,所以这个时候越发什么也不能说。

不想欺骗,又无法解释,也就只能沉默了。

秦云婷根本就想象不到秦秣此刻竟会产生如此的微妙情绪,她只是用着咏叹般的语气缅怀:“那个时候的你呀,特别好欺负。在幼儿园里,有小男生扯你的辫子,踢你的凳子,你都不还手,也不敢告状,只是哭啊哭。因为你爱哭,妈妈就给你买了好多童话图册,我看得羡慕啊…”

秦秣沉下心思,渐渐觉得冬夜的静谧中又透出了橘红色的暖光。她在这样的叙述里,碰触到那个秦秣的往事,竟然有种穿透水月镜花,抓住阳光尘埃的错觉。阳光下的尘埃,飞舞如精灵,不悲不喜,只是存在。

“我想看你童话书,可是你在别人面前都胆小,唯独不怕我,还老是排斥我。”秦云婷磨了磨牙,又是愤恨又是得意,“不过你姐姐我可不是好欺负的,我当着你的面从大班跑到小班,狠狠教训了一顿欺负你的那个小男孩,从那以后你就成了我的跟屁虫!”

“姐…”秦秣语气幽幽地叫。

秦云婷哼哼着,翻白眼道:“怎么,不服气?”

“没,我就是觉得你跑题了,你说的童话故事呢?”

秦云婷被噎了一下,又瞪着秦秣:“你真不记得了?”

秦秣只是张着无辜的眼睛望着秦云婷。

“算了,你从小就笨,我还真不敢指望你的记性。”秦云婷笑眯眯地摸了摸秦秣的头发,“还好现在忽然变聪明了一些,真不错,这才是我秦云婷的妹妹嘛。”

秦秣笑了笑,表情恢复到平静。

“其实我也不大记得清楚那个童话了。”秦云婷嘻嘻笑了声,“好吧,其实我还记得一点。就是有个人,有很多很多的烦恼,他每天被那些烦恼压迫,都快要疯掉。然后有一天,他忽然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处理那些烦恼。秣秣,你还记得那是什么主意吗?”

秦秣眼睛眨啊眨,什么都不说。

“真是的…”秦云婷抬手揉乱秦秣的头发,“他挖了个洞,每天都把自己的烦恼向那个大洞倾诉,只要听到洞里传出的回声,他就觉得自己得到了安慰,于是他从此开开心心。”

秦秣嘴角微翘,认真地听着。

第16章 吉祥如意

“回声水晶,秣秣你看,是不是很漂亮?”秦云婷眉眼间带着飞扬自信之色,双手捧过一个拳头大小的多棱水晶球。

这水晶球自带着一个四方形的银白色底座,底座上刻有暗金色的玄奥花纹,灯光之下,透净的水晶反射出迷梦般的光芒,仿佛要将这整个小卧室都带入一片神秘氛围。

秦秣小心地接过这个漂亮的小东西,疑惑地问:“回声水晶?怎么回声?”

“你猜猜?”秦云婷十分有兴趣地装着神秘。

秦秣将水晶球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只见底座一侧有三个小按钮,便选中带有“L”标识的那个轻轻按了下去。

幽蓝的光芒忽然从底座正中透射出来,再经过水晶球的吞吐折射,直映得秦秣手上染成蓝光一片,仿佛有神仙法术在流转,唯美之极。

“这是?”秦秣轻轻吐出两个字。

“这是——?”水晶球中紧跟着传出清甜软糯的女孩声音,尾音拖长,果然极似秦秣的回声。

“这…”

“这…”秦秣才刚说了一个字,水晶球中马上又传出回声,直惊得秦秣手上一抖,好险才抓稳。

“哈哈!秣秣你也有傻成这样的时候?”秦云婷得意万分地从秦秣手中取过水晶球,再对着那个带有“L”标识的按钮一按,水晶球中的光芒顿时一敛,回声也没再响起。

秦秣笑了笑,张着疑惑的眼睛等待秦云婷的解释。科技这个东西果然奇妙,可以造出自动奔驰的汽车,也能造出翱翔蓝天的飞机,还有那能够装下无数故事影像的电视盒子,以及像这样回声水晶一样有趣的小东西。

她刚来到这个年代的时候,看什么都觉得妖魔,过得一段时间,等她弄明白这个世界并不妖魔,只是她穿越到了未来以后,她又觉得一切都很神奇。这种神奇感觉,当然不是土生土长的现代人能够理解的,也让她的心中总比常人更多一分孩子般的好奇。

秦云婷收到秦秣那纯粹疑惑的目光,手上就有些发痒。她抬起一只手,完全是不能控制地继续狠揉秦秣柔软的头发,揉得秦秣呆了呆,才恶作剧得逞般大笑起来。

秦秣眉毛一扬,忽然伸手勾住秦云婷的脖子,以强势反击的姿态侧身一压,就将她压到了床上。

“秣秣…”秦云婷继续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美好的上身曲线剧烈起伏,宛如神秘海洋的诱惑。

秦秣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喘息,然后低笑,又再翻身坐起,取过犹在秦云婷手上的那颗回声水晶。

这东西的构造其实很简单,只是藏了个录音机在水晶底座里,再加上小喇叭和灯光效果,就构成了一个童话般的小道具。

秦秣并没有记录心事的习惯,她不愿意直白地吐露自己,那会让她觉得自己的灵魂被裸露,从而交割脆弱,无处自我保护。所以她并不觉得自己有用到这个回声水晶倾诉心事的那一天,当然,收到礼物还是令她愉快的。很明显,秦云婷为这个童话般的礼物煞费了一番心思。

第二天是腊月二十九,越靠近大年三十,秦家就越忙碌。秦秣也被秦云婷从电脑前揪了出来,勒令参加大扫除活动——秦家两室一厅,一卫一厨,小小的其实很好打扫,在这之前,这卫生已经被裴霞打扫得差不多了,秦秣的任务就是使所有家具上都摸不出一点灰,所有的东西都能整齐排列。

相比起头一次打扫寝室卫生时,秦秣现在的手脚已经麻利了许多,不过跟秦云婷一比她就差远了,就是跟秦云志对比,她都要差上一截,为此秦云志没少嘲笑她。

“汪汪!汪汪!”斑斑扑着秦秣的左脚跳过来,撒欢儿叫。

秦云志双手叉腰,学某个动画片里的人物咯咯咯咯做女巫叫,嚣张地大喊:“看到没?看到没?二姐,斑斑都同意,它都说你是笨蛋!它还踩你的脚,要你手脚利索点呢!”

小土狗斑斑被养得很好,雪白的短毛油光水亮,一双乌黑的眼睛灵动得仿佛能直接跟人对话。其实斑斑已经不能算是小狗了,这小半年养下来,小东西已经长成了大东西,有时候在家里闹腾,扑得一片热闹。

秦秣抬腿蹭了蹭斑斑的皮毛,根本就不理秦云志,只是弯腰取水,洗抹布。

大年三十的晚上,秦家人围做一桌吃着团年饭,裴霞一团喜气地给众人夹菜,向每一个人说着吉祥话,和乐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现在的人过年已经没有旧时讲究了,如今的秦家人过年更是远没有北宋时秦府那样仪雅富贵的气氛。秦秣现在想起当年的桃符、屠苏酒、看唱戏等等过年时必有的节目,却只觉得那热闹犹可触及,但心境沉淀,不再留恋。

屠苏酒是个有意思的东西,传说配方得自仙人,元宵时酿好,然后藏于井底,待到隔年的大年初一,才取出来喝,取那辟邪除秽,温养心肺之意。现在秦家人喝的只是商场里买来的普通红酒,虽还没到初一,但秦秣也可以肯定,初一那天自己肯定是喝不到屠苏酒的。

至于桃符之类,秦家人更不讲究那一套,只在屋里挂了许多中国结,屋外贴了一幅从商场买来的烫金字红底春联。这一幅春联俗到了秦秣完全看不过眼的程度,题联为:“一帆风顺年年好,万事如意步步高。”横批则是“吉星高照”。

这春联字义还可,至少喜气洋洋,能凑个气氛,秦秣特别看不上的是那字迹。这种批量出产的印字春联再怎么都没有自己提笔写的意义足,何况以秦秣的眼光来看,那种印字完全不入流,她连批评的力气都没有了。

秦秣当时就思量着,什么时候报个书画培训班,也好给自己那一手书画功底凑个来历。再到明年,她是一定要亲自写上春联,贴到自家门框上。

秦家的餐桌上有九道菜,取的是十全九美之意,也算是团圆的极数。九道菜分别是鱼肉鸡三鲜、牛肉火锅一道、韭菜炒蛋一个、青椒墨鱼一盘、娃娃菜一碗、红枣蒸蛋一盅、葱花汤圆一碗。

每道菜都有一个说法,裴霞是说惯了的,她顺着菜溜口直说吉祥话,而秦云志一手抓着筷子,一手端着酒杯,早就口水长流。

秦秣与家人碰杯,最后只照着最平常的说法说了一句:“新年快乐,愿我们一家人都吉祥如意。”

这个时候她只是觉得越真挚越朴素,反而说不出那些天花乱坠的讨喜话。四个字“吉祥如意”,若真能得到,那人生该有多圆满?

吃过饭后,裴霞收拾桌子,秦秣进去厨房烧水洗碗,秦云婷则再次打扫客厅的卫生。

秦秣洗碗的手艺还是在茶馆练出来的,她现在做会做的家务事中,也只有洗碗能做到又快又好。裴霞又在厨房里絮絮地教导她:“秣秣你看,这电饭煲里留着点饭,咱们不洗了,意思是年年有余,丰厚富足。”

“妈,咱们家的鱼还挺不少呢。”秦秣一边转着盘子,视线落向流理台左边那一盘没怎么动的清蒸鱼。

“哟!”裴霞一愣,反应过来后便是大乐,“秣秣说话最有意思,咱们家的鱼当然不少。”她笑得眼睛都快眯成了缝。

其实秦秣的话说得平常,不过做母亲的在过年时候夸夸自家女儿,图个开心喜气,就算是夸得过了些,也不会显得夸张。

这一顿晚饭正好赶在春晚前吃完了,秦爸秦妈是春晚的忠实观众,于是要求三个儿女也跟着一起全程欣赏每一年春晚的气象。秦云婷和秦云志都不怎么喜欢看这些传统节目,他们坐着吃糖闲聊,甚至拿出扑克到一边玩双人拖拉机,时不时也应和几句裴霞对电视的叫好。

秦秣看得最起劲,她这是头一次看春晚,不但觉得新鲜,而且更加深入的体会到了现代人过年的高低调子——这种融入,也同样在电视里的欢声笑语中透了出来。

秦爸秦妈会互相讨论哪个节目好,哪个节目差强人意,哪个节目又完全不讨人喜欢。他们大多时候审美一致,不过也有意见相左的时候。但凡他们争论开来,就会在三个孩子中找人助阵。如果哪一方拉到的支持者多,那就算赢。赢方必定得意洋洋,然后一通自夸。

秦秣这才知道秦云婷那偶尔的自恋是怎么养成的,原来秦爸秦妈也会有这样大小孩的时候,秦云婷作为他们的长女,想必受此熏陶不少。这也是因为现在过年,要在平常,裴霞与秦沛祥整日思量着生计,又哪里会有这样的闲情来为这种闲事争论高低?

十点多钟的时候,秦沛祥提议该吃夜宵了,于是裴霞开口:“婷婷,你去煎几个糍粑来怎么样?这相声好看,妈妈现在不想动。还有,记得烧点鸡蛋甜酒啊,别放太多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