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秣做的这个磨喝乐正显出个扎冲天辫的男童模样。小泥娃娃摸约十寸高,大头圆脸,五官却依稀神似方澈,尤其是那飞扬的眉和紧抿的唇,简直就是方澈日常神态的翻版。这泥娃娃穿着红背心,胖乎乎圆滚滚的一只小脚抬起,正踩在一截断枝上,威风神气,又有种孩子式的憨厚。

童年的磨喝乐,少年的方澈,这些快乐都是单纯的。秦秣这个生日礼物,确实煞费了一番苦心。

从小区天台上下来,秦秣回房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电脑,书写又一个沙国悲情故事。

上次之远要求秦秣考虑造星包装之事,秦秣不同意发照片,本以为双方会谈崩,没想到第二天两人再次交谈时,之远却又拿出了新的方案。

当时之远是这样说的:“沙国,我们考虑到你的写作风格,以及你本人不同意发照片的意愿,决定更改宣传计划。既然你的故事是一眼轮回悲情系列,那不如神秘到底。我们会为你保密除了性别年龄外的一切资料,只需要你时常发表一些短小优美的散文作为小说附赠。”

秦秣当时确实有惊喜的感觉,酒香还怕巷子深,《缠绕》能拿出这样两全其美的方案,她要是仍然不情不愿的,那就真的是恃才傲物不识好歹了。

汴河沙:“多谢你们的包容与谅解。”

之远:“别谢得太早,我们还有附加条件。”

汴河沙:“请说。”

之远:“合约需要重新再签一次,这次我们要签独家。意思就是,合约期内,你只能在我们这一家纸质杂志发表文章,你的文章出版也必须由我们代理。如果你违约,我们有接收你笔名的权利。此外,你必须在我们的约定范围内随时保持好‘汴河沙’的形象。比如,既然我们决定打造你的神秘,那以后你的小说集结出版时,你也不能到现场签名售书。”

秦秣唇角扬了扬,对她而言,能够出版,并且不需要到现场签名售书,那才是最大的好处。

《缠绕》对她确实有知遇之恩,他们的条件并不过分。

汴河沙:“可否先传电子版合同过来?谢谢。”

秦秣收到合同以后,首先是传给了秦云婷看。她不懂现代的律法,但是秦云婷懂。等秦云婷拍板通过那些条款后,秦秣就爽快地回复之远:“合同没问题,但是我暂时不能签。很抱歉,因为在这之前我还跟《杂论》签过一个专栏,那个合约要到今年十月才到期。你们的要求是独家,我暂时无法签独家。”

之远这次回复很快,看得出他们也是早就考虑过这个问题的:“新的合同可以等十月以后再签,不过你的形象必须从现在开始塑造,出版的问题也要等新合同签好以后才能再谈。”

汴河沙:“谢谢,我没问题了。”

她的一月一期一眼轮回仍然没变,不过在这个七夕,她终于写了一个以男主角视角来讲述的故事。

在这以前,秦秣的故事主线都是来自古代女子,那时候这样换位写,是因为对她而言,写男子更沉重——她能够去怜惜那些同时代的女子们,却从来不觉得,男子也需要这样的怜惜。

这次的故事名叫《雕月》。故事开端时,男主角正厮杀于北国的疆场之上。他弯弓引箭,纵马狼烟,只在偶尔休憩之时,才会吹起短笛,思念家中独守的妻子。

他时常收到妻子絮絮叨叨的家书,但却很少回信,因为他奔袭不定,不敢将自己的憔悴与险境写给妻子知道,所以他只偶尔回复:“安好。”

他们少年时相遇在七夕灯市,她提着小花灯款款而行,笑容婉约,于是出身将门的少年誓要娶她回家,保护她一生不受红尘沾染。

天子的诏令来得如此突然,他奉命出征,撇下新婚刚刚过月的娇妻,踏马走上战场,一去十年不归。

这个十年岁月如刀,这个十年狼烟吞吐,吞进去的是无数鲜活生命,吐出来的只剩一点碧血。他无数次徘徊于生死边缘,支撑他坚持下去的动力,便是妻子的家书。

又是一个十年过去,絮叨的家书渐渐变得简练寡言,他依旧回复“安好”,不在意妻子的疲惫,只盼望这场战争能早日落定。

得胜凯旋的那日,他无心应酬八方来贺,只是匆匆推掉一应酒席,满心期待地赶回家中。

然而现实一道惊雷,将他劈醒!

等待他的不是妻子的笑靥,却是冰冷的灵堂,以及长大成人的儿子那双漠然冷眼。

原来早在十年以前,当初那个被他许诺要保护一生的女子已经逝去。她留下了他们的儿子,那个十岁的孩子,会从母亲去世的那一天起,模仿母亲的笔迹,给自己父亲书写言辞僵硬的家书,一直到二十岁。

当年那个少女,会在七夕时独身行走于灯市间,足见她的出身是不好的。将军之子不顾门户之别,执意娶她为妻,又匆匆奔赴战场,当然想不到她在深深庭院中需要面对的有哪些。

这个女子最终死在流言与思念之下,她的良人不是不应承诺,只是错过了。

明月千里,他弯弓射雕,射不下他们的幸福。

秦秣合上笔记本,喟然长叹。

暑假扯走一片闷热,又一个开学的时候到来。秦秣分到了文科高二(三)班,悠悠闲闲地站在场外看高一新生们军训,只觉惬意无比,什么烦闷都没有了。

陈燕珊捧着脸做感动状:“去年我军训的时候,等的就是今天啊!终于让我等到了看戏的时候,天哪,太不容易了我…”

秦秣的课业与高一时候相比终于也轻松起来,因为不需要再纠结于理化生,所以她的障碍就只剩下数学一科。在这种情况下,她的成绩几乎是呈直线上升,第一次月考后她就直接跳到了全校第九名,喜得秦爸秦妈连连高呼神仙保佑。

秦云志撇嘴说:“爸、妈,二姐这成绩,跟神仙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好吧!”

十月份的时候,秦秣同《杂论》解约,又跟《缠绕》签了新的合同,她接到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将《雕月》扩写成一部二十万字的长篇小说。

《雕月》的中篇无疑是成功的,其中情节虽然并不稀奇,但胜在秦秣将倒叙插叙与时间转换以及悬念设置都应用得十分精妙。再加上她简洁诗化的文笔,整个故事便美感非常,使人如享视觉盛宴。

这一年,秦秣在这个时代踏上了新的起点;这一年,明月依旧阴晴圆缺,中秋桂花香,沧海之外可以停靠彼岸。

卷四:千山万水一线间

第1章 剑出鞘

浅蓝色轻木立柜上挂着的是一面长方形穿衣镜,镜中女子身材长挑,低胸露肩的酒红色礼服束腰包裹出她曲线惹火的上身,衬得她人面桃花,肌肤若雪。

秦秣轻盈地走到镜前女子身边,抬手拈起一片寸许方圆的桃花花钿,轻轻贴到她左颊上。

这片花钿相比寻常饰物有些大了,但此刻映衬着女子柔润的鹅蛋脸型,再与她冷漠的双目一触,竟显出了美酒般的芬芳冶艳来。

穿着粉红色及膝公主裙的钱晓蹦跳着凑到镜子边上,小小声惊叹道:“秣秣,你化妆的手艺还真是高明啊,瞧王子毓被你打扮的,啧啧…”

张馨灵踩着纤细的高跟鞋,穿着类似魔法女巫的黑衣,从洗手间里走上阳台,斜靠在墙上打量镜边三人,蹙起秀眉道:“子毓和晓晓都不错,秣秣,你怎么还不化妆?”

秦秣的身材比起高中时候终于略有长进,堪堪达到一米六高。她穿着一身改良版的古装,服装朝代偏向宋朝,交领窄袖,短襦浅青色,衣襟袖口翻着宽边,上面绘着写意的紫竹。一束墨黑的腰带缠绕在她腰带,斜斜打出长结,腰带尾端随着深青色长裙一直曳地,宛若青莲初雨,将放不放。

秦秣早习惯了长发,穿越到现代这三年间,也终于将头发留长到腰下。

她此刻正将两鬓的长发拢到脑后,梳了一个简单的八字盘旋髻,再用青色布带系好,然后拿出两个黑色的小发卡,将一块双层的深青色纱巾别到两鬓边上,正好遮住了眼睛以下的全部容貌。

“这样还用化妆吗?”她别过脸,向着阳台边上的张馨灵眨眼微笑。

张馨灵还没来得及说话,倒是钱晓捂嘴笑道:“秣秣,你用得着包得这么严实嘛?大热天的,你也不热?”

“礼堂里有空调不是?”秦秣抱起方澈当初送的那把伏羲琴,缓步向外行去,姿态温雅从容。

一晃是两年过去,方澈已在美国,陈燕珊去了北京一所大学念书,秦云志已经读高二,孔哲与荣真真还在爱情长跑,而秦秣却留在了本省的省会C城,读着一个与水木相去甚远的普通重点。

H大也是重点本科,但这样的重点与国内顶尖的水木还是相差一级,同MIT相比,则更加不在一条水平线上。说起来秦秣的高考成绩不差,虽然未能如方澈或者秦云婷一般捧个状元回来,但也考到了六百五十多分,完全可以上一个更好的大学。

她最后选择了H大的冷门汉语言文学专业,不知道让多少人扼腕叹息。

其实秦秣之所以选择H大,原因很简单。

H大沿袭岳麓书院而建,这就是秦秣选择H大的由来。

岳麓书院曾有北宋真宗亲书题匾,在嘉佑前后的士人心中有着无可比拟的特殊地位。秦陌也曾在岳麓书院求学,虽然当年那个岳麓书院早在战火中付之一炬,但山仍是那山,土地也仍是这片土地。岳麓书院一再重建,足见不论天下兴亡,这一点浩然都是传承不灭的。

现在正当九月中旬,大一新生的军训刚刚完成,校学生会就举办了个迎新舞会,以新生为主角,此外还邀请一些在其它年级比较有影响的学生参加。舞会是化装舞会,自然由得众人发挥想象,怎么奇装异服都行。

秦秣寝室四个姑娘是在军训中建立起的革命友情,四人前后走着,一路上遇到许多穿着各异的路人同学,也有些熟人,却因为各自装扮迥异平常,而往往不能一眼辨认出来。

四人到得礼堂门外时,里面已经聚集了不少人,轻柔的钢琴声隐隐从里面传出,显得气氛很好。王子毓当先走进会场,当即吸引住无数目光,连一直流畅的钢琴声都稍歇,全场惊艳!

随后跟进的张馨灵和钱晓几乎成了陪衬,而秦秣如古代仕女般缓步走进,没能让人惊艳,但气质独特,同样令人无法忽视。

许多人第一眼看的是王子毓,第二眼看到秦秣后,却更加移不开视线,如见水墨静好,隽永清香。

这个效果倒是秦秣始料未及的,不过她从古时起习惯被关注,现在就算黏着许多视线在身,也照样处之泰然,悠然自若。她的视线也在人群中不着痕迹地流转着,寻找着她今天想见的那个人。

说来巧得很,她这两年断断续续地上游戏,硬是跟败家状元这个游戏人物结下了不错的交情。前不久两人闲聊,败家状元透露出他在H大上学,秦秣顺手也就回复说自己是H大的新生。

这下可给败家状元逮到了网友见面的理由,两人敲着键盘做了一番文字大战,终究却是秦秣小胜。

当时迟到状元这样说:“你就穿你的武当门派时装出来,我自然能一眼认出你。至于我穿什么衣服,有什么特征,你就猜吧!全校新生那么多,你要是能猜出来哪个是我,我那个不见网友的原则当然就不攻自破了。”

礼堂大得很,桌椅都被清开到两边,中间能容纳数千人。8点正的时候,主持人站到高台上宣布舞会开始。首先响起的音乐是维也纳华尔兹,快节奏的钢琴调子滚动着滑翔在空气中,气氛一开始就高调起来。

开舞的一对男女据说是学生会文娱部的正副部长,隔得远远的,秦秣四人也看不清他们的样子。钱晓如是议论:“男的高,女的身材也好,希望不要是背杀,嘻嘻。”

张馨灵跺跺脚,又轻踢腿,苦恼地道:“我不会跳舞,怎么办?亏得我借这件衣服费了那么大功夫,难道结果就是要跑到这里来看别人跳华尔兹?”

钱晓一手撑腕,一手托腮:“行啦,我看整个大一年级会跳舞的都没多少,就是那些高年级的家伙耍弄噱头。哼,这个化装舞会一点都不好玩,这节目好老土啊!”

王子毓冷不丁插一句:“这是下马威。”

“怎么个下马威?”忽然一声男子的轻笑从旁边传来,几人转头望过去,便见一个高大的男孩穿着白色雅痞西装风度翩翩地走到了王子毓身边。他微微躬身,礼数周到地伸出手,请求王子毓,“美丽的小姐,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如果他碰到的是一个思维正常的美女,想必只这一招就能令对方怦然心动。比如钱晓,这个时候已经有些星星眼了。奈何王子毓从来就是疏离冷漠的,她只是漠然地瞥过对面这人,便连拒绝都懒得说一声,直接将他无视了。

可怜的白西装帅哥,本来还想装白马,这下却尴尬得连直起腰都不好意思,一时只是怔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

钱晓偷偷地一瞥王子毓,又看了看秦秣和张馨灵,见她们都没有要说话的意思,便一咬牙,向白西装伸出手,几乎是用一种视死如归的表情语气说:“师兄,我们跳舞吧!”

白西装继续发愣,片刻之后才回过神来,然后是一边向钱晓投来感激的目光,一边拉住她的手,也不管什么风度不风度了,一拽一拦腰,就带着她往舞池中滑去。

张馨灵扑哧一声,笑道:“瞧晓晓跳得那样,帅哥的白鞋子都要被她踩黑了。”

秦秣笑吟吟道:“也许是春天来了呢。”

真正下舞池跳舞的人确实不多,大多数人都站在一边闲聊,或者是互相搭讪。陆续又有好几个相貌气质都不错的男生来邀请王子毓跳舞,可惜无一例外地又全部折戟而归。可能帅哥们平常都挺有自信,奈何王子毓非寻常人,纵然从不吝啬将自己打扮得艳光四射,却从来都吝啬于一个春风消解的笑容。

维也纳华尔兹不知在何时已变成了慢华尔兹,张馨灵也被人邀下了舞池,正笨拙地穿着她那女巫装,可爱地跳着。秦秣满带笑容地望向舞蹈中的人们,面纱遮住了她的容貌,却遮不住她眉眼间泄露出来的欢快之意。

渐渐也不再有人向王子毓搭讪了,虽然许多目光仍然关注向她,但无形中,她的身上已被众人贴上了“此人危险”的标签。

倒是秦秣温和地站在一边,同样收到许多关注探究的目光,却无一人来主动向她搭话。

王子毓的冷钉子都有不少人碰过,可秦秣这里,众人却连接近的念头都不敢有。只因为秦秣的气质装扮太过清雅,便仿佛是古画中娉婷而立的山中隐者,令人唯觉不够真实,不敢碰触,只怕破坏掉这一抹仙气。

其实这完全是服装和面纱带来的效果,秦秣本人又哪里能跟仙气扯上关系?

舞会中忽然隐隐传来骚动,众多目光一齐转向礼堂门口。秦秣也随大流地看过去,便只是心口一跳,终于看到了今天最想见的那个人。

无怪众人骚动,只见礼堂门口这人大袖翩然,长发高束,乌簪如星。他青衫墨襟,胸口印着太极八卦,左手横握长剑剑鞘,右手握住剑柄一拔,寒光凛冽的长剑便呛然出鞘!

要不是这是化装舞会,众学生就会认为自己是来到武侠片拍片现场了。

后来这一幕,就成为了H大流传久久的一道剑侠传说。

话说这位身穿武当道袍的带剑大侠,本身容貌倒因为灯光效果而有些模糊不清。他身后是漆黑的夜,身前是溢彩的舞会,只照出一副剪影,衬得他身形挺拔,修长出无限遐思。

他右手挽出一个剑花,反手踏步,就是利落地一剑刺出,姿势优美而气势如虹。

舞会中的钢琴声不知何时已经止歇,铿锵的古琴声却如银河乍落般迸射而出!

似有无数水花飞溅在潭中青石之上,仿佛虎啸龙吟,风云变幻。

舞剑之人如闻战鼓,踏起矫健的步子,剑光反转,渐渐向着琴声来处而去。

琴声翻滚,仿佛带起千军万马厮杀之势,又如九天之上天兵驾云而下。击节如密雨,水敲如玉击!

舞剑之人长笑,蓦然袍袖一震,甩手抛出长剑。

剑光在半空中耀花了众人的眼,又见这人大步前行,一个铁板桥的姿势,反手接住长剑,猛地一划圆弧,便架在弹琴之人的颈间。

琴声戛然而止。

秦秣面纱之下容颜难辨,只是一双满溢灵性的眉眼间隐隐含着肃杀之意。

她犹自沉浸在适才琴剑的意境中,仿佛果然自战场厮杀未果。

这位仍然将剑架在秦秣颈间的武术社师兄,却在这气氛大好的当口说出了一句日后遭遇无数人唾弃的彪悍雷语:“踢场子的?你迟到了!”

众人绝倒!

瞧瞧这是什么话?

在这样的时刻,英雄舞剑,美人抚琴,难道不应该上演一出恩怨情仇纠葛缠绵的狗血剧情吗?

剑客为何竟有辣手摧花之势?美人为何杀气盈野?

难道不能再狗血一点?

可惜,败家状元天生就没有那么点忧郁细胞。

但是,哪怕他刚才那段武当剑侠COS得再精彩,哪怕他确实是H大武术社的社长,他也不应该在让众人失望之后,又雷上加雷:“对了,武术社纳新啊!师弟师妹们走过路过不要错过,赶紧的加入了!我们的广告词是,告别不会耍帅的年代!告别单身!”

所有的大一新生都在这一刻喜感了,所有的老生们都别过头去,心有戚戚焉地想,果然如此,果然如此…

秦秣抬起手,轻轻推开架在自己脖子上的剑,虽然那剑没开锋,但她还是不得不说:“败家子,我的命轮不到你来败。”

说完话,她又慢条斯理地将伏羲琴装入琴套之中,然后抱琴起身。

她原本带琴过来,只是准备把这琴当个装饰的道具,增加点古装的气氛,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当众弹琴。没想到的是,败家状元这家伙居然能舞得一手好剑,使她当时兴致忽起,竟没能忍住,给他弹琴助兴起来。

当年秦陌抚琴,苏轼也曾舞剑,只是情景相似,隔之千年。

“嘿嘿,迟迟啊…”败家状元还剑入鞘,大袖翩翩,那姿态倒还是潇洒的。

他身材颇高,浓眉大眼,有种十分阳刚的俊挺。偏偏他嘴唇偏薄,又总是漫不经心地歪歪翘着,就勾勒出了一股痞子般的邪气,让人总觉得这家伙绝非善类,便像是蛰伏的虎狼,随时准备发出嗤人的攻击。

“我叫江远寒,迟迟,你呢?”他完全无视掉众人的关注,一手拿剑,双手一环,便紧跟在秦秣身边,目光灼灼地望着她。

“我叫…”秦秣淡淡地横扫过他一眼,大步往礼堂外走去,“不告诉你!”

她经过王子毓身边的时候,快速压低声音向她道:“我先回去了,不要让人知道我是谁。”

“不告诉我你告诉谁?”江远寒倒是满不在乎地一笑,又继续跟上,临到走出礼堂的时候,还不忘回头向众人说:“师弟师妹们,不要忘记加入武术社啊!”

秦秣心里头只感觉麻烦大了,她绝没有要在一开学就大出风头的打算,在化装舞会上穿个古装还没什么,但再加上弹琴伴剑,那就有问题。

她低头快步走,完全不理会身后江远寒的啰嗦。

可是就两人身板的对比,秦秣是怎么也走不过这个自小练武的武术社社长的。几乎是刚一出了礼堂,还没走上林荫道,江远寒就拉住了秦秣的手臂。

“迟迟,我可认出你了哦!”败家状元笑得无比得意。

秦秣皱眉道:“可不可以请你不要用这种恶心的腔调说话?”

“那你觉得什么是不恶心呢?我亲爱的迟迟?”江远寒依旧笑嘻嘻的,嘴角那股子邪气愈发加重,他将头一低,抬手就去揭秦秣的面纱。

秦秣猛一弯腰,避开他的手,然后大声干呕起来。

“咳咳咳!呕…”她干呕得喉咙撕扯,简直就像是五脏六腑都在翻江倒海一般。

江远寒顿时无措起来。他围着秦秣转了好几个圈圈,终于还是抬手轻轻拍她的背,有些讪讪地问道:“迟迟,我好像还没把你怎么样吧?你怎么这就害喜了呢?这是不是有点太跳跃了?”

秦秣本来只是做做样子假装干呕,不过是不想在江远寒面前露出真面目罢了。哪想到这位神人能够说出这样强大的话来,当即就弄假成真,可真是呕得撕心裂肺,一边恶心一边又觉得好笑,整张脸都皱成了一团。

“你…”好不容易,她才顺口气,连忙抬手就拍他的胸口,让他住嘴,“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恶…恶心人?”

江远寒歪嘴抗议:“我这么玉树临风、风度翩翩、宇宙无敌…”

“停!”秦秣又拍着自己的胸口继续顺气,“你狗血到这种程度已经够了啊,你适可而止好不好?”

“我哪里狗血了?”江远寒将长剑往自己肩膀上一抗,很委屈地说,“我到底哪里狗血了?你就算要定罪,总也得给个理由吧?我都从茫茫人海中认出你来了,你还要我怎么样?”

秦秣偏过头去,嘴角微抽,实在是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这人果然是败家状元,硬是有本事把原本正常的对话变得…很、猥琐…

秦秣:“…”

第2章 细细描

图书馆窗明几净,偶有轻轻的脚步和翻书声响起,只是愈加衬出一片祥和。

秦秣走过前排的畅销书架,忽又退回几步,在其中一个书架前静静站立。这个书架上摆放的都是最新入库的图书,《雕月》赫然在列。

这种感觉真是奇妙非常,两年前秦秣应约扩写《雕月》,二十万字完稿之后,已经是一年半过去。这个长篇当然不同于原来的小中篇,秦秣修饰细节,丰满整个故事之余,也对原来的情节设置做了改动。

首先是给故事安排了具体的时间背景,那一场战争最开始是发生在公元979年,即宋太宗的太平兴国三年。那一年男主角郑昱作为郭进的副将随他攻打北汉国,同年,北汉兵败灭国,郭进回京,而郑昱留守太原,成了一个北宋初年的边关守将。

郑昱只是郑国公府的庶出之子,能够在弱冠之龄成为郭进副将本是多方势力妥协的结果,他最开始也是渴望建功立业的,只是没料到却在战争胜利后得来一个留守边关。

紧接着,宋太宗再次下令攻打幽云十六州。皇帝御驾亲征,钦点太原守将郑昱随驾。然而这一次随驾同样没能成为郑昱的晋升契机,相反却将他推入了一个难以挣扎逃脱的深渊!

宋太宗轻敌冒进,被辽国军队大败于高粱河,好不容易逃脱回国之后,皇帝自然龙颜震怒。他没办法拿自己撒气,就把矛头指向了一干文臣武将。

郑昱只是那一批被贬罪臣中并不起眼的一个。那时他刚刚回京不到一日,刚刚知晓妻子临盆在即,刚刚生起将为人父的喜悦——皇帝自然不知这些,他只是再次颁下冰冷的诏令,将郑昱罚到与辽国交界的边关。至于郑昱何时能够回京,皇帝不说,从此无人敢于提及。

故事的主线仍然如原来的小中篇一般,讲述的是一段因为战争而互相蹉跎掉的姻缘。但故事的重心,却从原来简单的男女思慕转移到边关将士的生活与战争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