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骏也怅然若失:“是呀,好不容易习惯了,又要走了。”

“会不会有点舍不得?”

“自然是有的,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一个地方呆久了怎么都会产生一定感情。”

“那要不别回去了,就留二十一世纪好了。我们这样高科技的现代化都市,还不比你们那千年前的封建社会要强?”甄可意逗他。

“那不行,梁园虽好非吾乡。我是一定要回去的。”甄骏一口回绝。

顿一顿,他看着甄可意想说什么却又犹豫不决的样子。她看出来:“想说什么就说呀,吞吞吐吐干什么?”

甄骏下定决心般地开了口:“甄可意,我觉得你们现代做女人太辛苦,不如你和我回大宋朝去吧。”

“什么?!”甄可意大吃一惊。

“在大宋朝,我——还有我父兄,我们可以照顾你保护你。你不必再抛投露面地挤公车上下班,也不必再加班到半夜三更才一个人摸着黑回家,更不用自己一个人百般克制节俭地存钱买房子。你留在我家,闲时跟我娘习字临帖绘画绣花就可以了,她平时就是那样打发时间的。衣食住行方面完全不用你来操心。我爹和我哥还有我将来从军后,我们的俸禄可以养活一家人,也能过得比较舒适。或者比不上豪富人家的奢华,但是食有鱼出有车是不成问题的。”

甄骏一口气说完的一大堆话,让甄可意半晌作不得声。他这么有诚意地提出来要照顾她,免去她一个弱女子独自在外谋生的百般艰苦,不是不感动的。可惜——他偏偏是来自千年以前。要是在现代,哪怕他回拉丁美洲她都跟着去了。

“甄骏,我跟你回宋朝,你打算怎么跟你父母还有哥哥姐姐介绍我?这是曾曾曾曾曾…孙女儿来给你们请安了?”甄可意默然片刻后,重新用轻松的态度和甄骏打哈哈。

甄骏却看着她认真地问:“你真是我们甄氏一族的后人吗?我不相信。”

“你不相信,程非非多神通广大你也亲眼见识过了,她推算出来的族谱你能不相信?”甄可意看了他一眼,若有所悟,加强语气道:“甄骏,你必须要相信。怀疑这个对你没好处。”

第五十二章

七日之期一满,程非非果然出现了。甄可意一大早起来进卫生间刷牙时还没看到她,刷完牙一转头拿毛巾,她却已经冷不丁站在身后了。骇了她一大跳:“你怎么进来的?悄没声息的。”

“突破空间进来的,我直接一脚从澳大利亚踏入你家来了。位置没踏好,踏到卫生间来了。”

程非非边说边转身走向客厅,舒舒服服地在沙发上躺下来。

甄可意胡乱洗一把脸就追出来问:“这七天七夜你去哪了,快说。”

“用你们地球人的话来说,修炼去了。”

“果然是修炼去了!你真是神仙级别啊!怎么个修炼法说来听听?”

“修炼的方法就是吸天地之灵秀,聚日月之精华。这个在古籍中不是早有记载嘛。”

“那些我只当故事看,难道还真有其事?”

“你以为前人留下的文字记载全是无稽之谈吗?空穴来风未必无因。就算捕风捉影也首先总有个风影让他们去捕捉的。地球上早在千年万年以前就有外星人来过,他们与众不同的异行偶有落入地球人眼中,多多少少被记载下来一些了。”

“照你这么说还都是事实了,可是这个天地灵秀日月精华怎么个吸收法?”甄可意听得心痒难耐,“告诉我我也试试修炼成仙。”

“其实就是一个能量吸收,向浩瀚宇宙吸取能量。这技术一般人根本掌握不了,你——做你的凡夫俗子吧。”程非非毫不含糊地把甄可意划拉出局。

“那为什么你的能量吸收过程一定要七天七夜?很多与神仙呀灵异呀等相关的事情好像都与‘七’这个数字有关。”

“因为在地球上,七天七夜正好是许多能量完全吸收与完全释放所需要的时间,所以‘七’代表一个轮回。”

“哦,难怪圣经上说,上帝历时七天造物完成,又是七天天崩地裂 。看来也不是无的放矢。”

说话间,甄骏也起来了。开门出来看见程非非时,他眼睛一亮:“你回来了?”

程非非笑嘻嘻地应:“是呀,是不是等我等到你心痛?”

甄骏有几分尴尬,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

“别开玩笑了,人家心急如焚地等着你送他回家呢。你都已经饱吸能量了,今天送他回去不成问题吧?”

“今天就送他回去呀!好不容易来一趟就多住几天再走嘛!好不好甄骏?”程非非故意逗他。

甄骏迟疑了一下,眼睛不由自主看向甄可意。她避开他的眼神推了一把程非非:“别在推三阻四的,人家来了几个月,现在归心似箭着呢。”

“他归心似箭吗?我不觉得,我倒觉得你好像迫不及待地想赶他走。他在这里是不是快把你吃穷了?这样巴不得他走得越快越好?”

她们俩斗嘴,甄骏局促不安地插一句嘴:“我先去刷牙洗脸。”

甄骏关上卫生间的门后,程非非压低声音:“可意,你好像真想快点赶他走,为什么?”

甄可意的声音压得更低:“他好像有点爱上我了,你说我能不赶紧送他走吗?”

“什么?他…”

程非非的惊叫声乍起,已经被甄可意一把捂住嘴,“拜托,别咋咋唬唬的,小声一点。”

程非非压低声音继续说:“他爱上你了,果然是日久生情。”

“可我跟谁生情也不能跟他生情不是?千年前的小祖宗啊!血统一脉相承下来的。我们俩谈恋爱那是乱伦吧?”

“这怎么算乱伦,你们又不是直系血亲,只是旁系亲属罢了。旁系三代以外已经可以谈婚论嫁了。你和他都多少代了?都二三十代你还怕什么?你想一想,如果千年前的大宋朝,甄骐和甄骏两兄弟失散了,一居南一在北,后人一代代传下来,传到二十一世纪,后代中有人相爱了,他们会知道他们以前是同一个祖先吗?还不是照样结婚生子。”

甄可意倒没想到可以这样解释,怔了怔,还是摇头:“不行,我知道他是远祖我有心理障碍。再说他不可能留在现代,我也不可能跟他去宋朝。我们之间是没有未来的,何必发展感情。你呀,快刀斩乱麻,赶紧送他回去吧。”

程非非一声叹息:“可是送他回去,这个有点难度呢。”

“什么?有难度,有什么难度?上次你弄那个时空任意门出来不见得你多费劲啊!”

“可意,我弄个时空任意门出来倒不麻烦,麻烦的是我不能准确无误地把他送回他来时的那一年。”

“什么意思,你说清楚一点。”

“你也知道地球形成至今已经有几十亿年的时间。我上次追溯时光而上,在这么浩瀚如海的时光中,如寻找沙粒般找出某个朝代中某个人的生活片段,让你回去看一下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而你如果还要重新回到当时你看到甄骏的那个时间,我根本做不到。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看着甄可意还有些发懵的样子,程非非又接着解释:“就是说我现在如果再次追溯时光把甄骏送回去,我只能尽力将时间范围控制在他父亲甄雄甄英武的在世时间内,他好像活到五十八岁吧,也就是这五十八年内。也许他回到宋朝时他父亲才十八岁,也可能他父亲已经四十八岁。天知道具体是哪个时间段,这完全看随机开启的时空任意门。”

甄可意这下子彻底弄明白了,甄骏可以送回去,但不可以准确地送回他来的那个时间段。或许更早又或许更晚,天知道他会具体回到哪一年。也许他回到宋朝后,父亲早已垂垂老矣,又也许父亲是个比他还年轻的年轻人。那他当如何自处?她不由愕然地张大嘴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

甄骏这时从卫生间出来了,敏感地察觉到室内的气氛不对:“你们在说什么?出什么事了吗?”

“非非,你负责跟他解释。”甄可意都不敢看他,匆匆对程非非交代一句,就抓起手袋去上班了。

甄可意一上午的班都上得心不在焉。老挂记着家里程非非不知跟甄骏说得怎么样,中间实在忍不住打个电话回去问,程非非在电话里唉声叹气:“他接受不了哇,整个人呆在房间里不言不语不传播活动。你赶紧回来开导开导他吧。”

可是甄可意手头上好几个主管交下来的设计活要做,她实在走不开,除非她不要这份工作了。

“他一向是这种脾气,就让他一个人先静一静吧,我晚上回来再开导他。”

晚上甄可意往天福号买了一斤酱肘子回来,预备借美食让甄骏开怀一下。可是程非非却说:“甄骏下午就出去了,一直没回来。”

“他上哪去了?”

“不知道,他没说。就说随便出去走走散散心。”瞥一眼甄可意有些不放心的样子,程非非又说,“嗨,他又不是小孩子,你担那么多心干吗?”

“去哪里担心了,他用得着我担心嘛。”甄可意不承认,“他本来就武艺高强,何况现在他还有飞人般的速度。对了非非,你给甄骏重植皮后他好像有了特异功能。”

程非非一拍脑袋:“我倒忘了这茬了,是呀,我用自身能量给甄骏重植皮肉后,他的新身体多少有了我的一部分异能。就像铁与磁铁接触后会产生磁力一样。不、不行,他一回来我得赶紧替他清磁。否则地球就要出现一个超人了。”

“就不能留着吗?”甄可意替甄骏惋惜,“留给他回大宋朝去叱咤风云好了。”

“你想得美,历史不容扰乱,我们只能作壁上观不能改变进程。”

“非非,那个时间问题…你真的不能再想想办法,让甄骏回到他来时的那个时间段。”

“这难度太大了点,比大海捞针还要难一万倍。我是做不到。你也知道我多粗心大意了,当初送你回去就计算失误了两次。何况你还想让我算出这么准确的时间度,不可能。”程非非一口回绝。

甄可意突发奇想:“那别的外星人行不行啊?”

“别的外星人…”程非非沉吟了一下,“要不我联系联系问问看吧。”

“拜托了拜托了。”甄可意朝着她直作揖。

“要星球大串联我一路问过去,可要耽误一段时间哦。”

“没关系,我想甄骏可以等,只求能得到好消息。”

“我可不能保证有好消息给你们。”

“但好歹也是个希望呀。”

说妥了由程非非向其他星球求助,精确追溯时间长河中最细微如水滴的一刻,甄可意心情轻松了一些,等等安慰起甄骏来也有了套说辞。她进厨房一边做晚饭一边等着他回来,可是他却迟迟未归,眼看天空渐渐转为深浓玫瑰紫,暮色即将敲窗,人犹未归。不由她有些着急了:他一个人闷闷不乐地跑到哪去了?

甄骏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四处走,走到一个街心公园附近时,看到几个孩子在父母的带领下嬉笑奔跑着放风筝,不由怔怔地立住看了良久。有个小孩的风筝放着放着,被路灯杆一绊断了线,飘上高高的天空。他的眼光随着风筝飘出老远,从心底泛出痛来。觉得自己也好像一只断线风筝,漂泊无依处,阅尽天涯离别苦。

杜莎佳从车窗外一样瞥到马路旁那个熟悉的身影,马上让司机停车。

“子捷,你还没有回家乡去呀?”

子捷远眺天际的目光收回来,淡淡地瞥了杜莎佳一眼,并不回应她。

“子捷,你看上去心情很不好,是不是哥哥的死让你很难过?甄骏确实走得太早也太惨,但死者已矣,我们生者还是要尽可能从悲痛中解脱出来,继续生活下去,这样你哥哥九泉之下也才会瞑目呀!”

杜莎佳这番话说得很是漂亮,可惜听在甄骏耳朵怎么听怎么不是滋味。他低下头自顾自地走。

“子捷,你也是头一回来北京吧?对北京的印象怎么样?还好吗?你呀。和你哥哥一样不喜欢说话。别老闷闷的,我带你去玩,让你放松一下情绪好不好?”

杜莎佳跟在甄骏身旁说个不停,他不由加快脚步想甩掉她。

“子捷,你别走那么快。看你满脸闷闷不乐的,跟我去玩了。我正要去骑马,很好玩的,一起去吧。”

甄骏脚步一顿,蓦地回头:“骑马?”

杜莎佳看他陡然一亮的眼睛,知道他肯定很有兴趣:“你喜欢骑马是吗?那跟我来吧。”

第五十三章

八达岭长城西侧,康西草原。

康西草原为京城第一大草原。西邻官厅水库,北依海坨山,自然景色优美宜人。这里是天然的跑马场,有着专业性的马术俱乐部,专门为起码爱好者进行马术与骑术的教练。

骑马在古代是交通工具和作战工具,在现代却作为一项怡情悦性的时尚运动,越来越受到都市人的青睐。

杜莎佳穿着一套鲜红的骑装,骑在一匹雪白的高头骏马上,真是一派飒爽英姿。

“子捷,你会不会骑马?我教你吧。”

她的教练牵来一匹温顺的黑马给甄骏,他看了一眼摇头:“我喜欢骑烈马。”

那个年轻的教练一怔:“你有骑马经验?”

甄骏非常肯定地一点头。然后他自己朝着马厩走去。目不斜视地走过一排长长马舍,立定在最后一间马舍前。这件马舍中只单独拴着一匹马,它浑身的皮毛如锦缎般闪闪发亮,脖子处拖着长长的蓬松的红色鬃毛,仿佛一团燃烧的火焰。

“我要骑它。”

教练很吃惊:“对不起先生,这不是提供给客人骑的马。这是我们刚买来不久的一批品种优良的赛马,它性情刚烈,桀骜不驯,我们驯马师都还未能驯服它。”

“放出来,我替你们驯服它。”

教练一愣,杜莎佳也楞了一下。她看了甄骏一眼,他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马,眸中两点光芒亮如星辰。她对他顿生信心:“就让他骑这匹马,我加倍付费。放心吧,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就算万一出了什么问题也不会让你们负责的。”

红鬃马被放出来,一出马舍它就嘶声一叫,挣开教练牵在手里的缰绳,扬鬃踢蹄如飞一般跑掉了。看来这马性躁又关的太久,得了奔跑的机会真是迫不及待。

那牵着缰绳的教练猝不及防被拖得带了个大跟头栽倒在地,眼睁睁看着马跑掉,正急得哇哇大叫,眼前有道人影一晃,甄骏已经纵身追上去了。

红鬃马的四条腿跑得虽然像旋风一样快,甄骏的两条腿却跑得一点都不比它慢。很快就追上它蹿上马背。他这样的速度让教练和杜莎佳看得双双发傻。

那红鬃马果然性烈无比,不甘被人骑在背上。它拼命地蹦啊,跳啊,想把背上的人摔下来,却摔不下,急了,刷的一下冲向草原。四蹄一扬扬成一道直线,纵驰如飞。未经驯服的马性子暴烈,奔驰起来也特别急骤快疾。骑在这等马的马背上是极度危险的事情,万一不慎摔了下来,断胳膊折腿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不少人是直接摔断脖子一命呜呼了。所以马场上其他骑术教练或是稍有经验的骑马者,看到一匹如此暴烈的红鬃马驮着人像狂风般朝前卷去时,都大惊失色:出事了出事了。

但很快,他们脸上的惊骇之色变成了惊诧之色。因为马背上的年轻人,并不如他们所想的那样很快被暴烈的马甩下来。相反他的骑术实在太精娴了,无论马儿怎么撒野般地在草原上奔驰,时而跳跃、时而挺立、时而在急奔中骤停…他却始终牢牢地贴在马背上,人与马似乎已经合为一体。

烈马狂奔,驮着甄骏朝着草原与天云连接的深处跑去。他双腿紧紧夹住马腹,双手握牢缰绳 由着它疾驰狂奔。等到它折腾够了又累又饿后自然就会服帖了。

杜莎佳想追上他,另外还有几个骑术教练策马扬鞭来追他,奈何都没有红鬃马的追风速度。没追出多远,就眼睁睁地看着那一人一马消失在草原连绵的绿浪中。

七八月份的康西草原正是水丰草茂、繁花遍野的时候。天高地阔间一带遥遥远碧,阳光烈烈如熔金,熏蒸出一股清新草香。风吹草低时,可以看到浅紫淡蓝粉红嫩的各色野花冉冉绽放。甄骏征服了暴烈剽悍的骏马,驰骋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马的嘶鸣,生机勃勃;马的奔驰,激情奔放。他郁闷多时的心在这一刻得到了舒缓…

日落西山之际,甄骏才骑着红鬃马从草原深处策马归来。一轮红日正映在他们身后,衬得那奔驰中的一人一马是一个极为精彩的剪影。

几个骑术教练都围上他,看着他胯下已经变得安静驯服的红鬃马啧啧有声地叹:“健儿须快马,快马须健儿。果然是快马当遇健儿才能一展雄风。”

其中一个偷偷模样的人特别问:“先生,你的骑术这么好,愿意加入我们俱乐部当马术教练吗?”

马术教练。甄骏一怔:“我…”他要回大宋朝去了,哪怕晚上几十年或早上几十年,他都是要回去的。那才是属于他的时代。

“可以呀,子捷,你就留在北京做马术教练别回去了。你喜欢骑马,骑术又好,天天和马儿在一起难道不好吗?你骑马的样子真是帅极了。”

杜莎佳的眼睛炽热地看定他,无限爱慕之情在其中。刚刚他驾驶烈马驰骋的雄悍英姿,实在是一个男人力量美的极致,她深深倾倒于那样的美。

“先生,要不你考虑一下再答复我们吧。我留张名片给你,考虑好了就联系我。”

甄骏回来说有个马术俱乐部请他去当教练时,甄可意双手投赞成票:“去去去,去当马术教练。这比当保安要有前途多了。”

“可是我都要回去了。”

“先别急着回去,让程非非再替你想想办法。尽量争取把你送回你来的那一年。”

“可以吗?”甄骏大喜。

甄可意把她和程非非商量的向其他外星求援的方案告诉他,让他再耐心等一段时间。

“这段时间你正好去做马术教练啊!天天骑着马在大草原上跑,日子也很好打发。比你闷在家里胡思乱想要强。”

甄骏当天就打电话回复了那个马术俱乐部,说好次日一早就去上班。

甄可意不胜向往:“那个马术俱乐部在京城大大有名,平时是会员制。入会就得先交个十万八万的,过贵族生活的人才能天天跑去那里骑马。我等草根阶级如果没有富朋友提携去开眼界是进不去的。甄骏,现在你在里头工作了,什么时候带上我这个家属去当当骑士可以吧?”

甄骏一口答应:“好,只要你敢骑。”

“我有什么不敢的。非非你有没有兴趣去骑马?享受风一般飞驰的感觉,很刺激的。”

程非非嗤以之鼻:“骑马那种速度对我来说半点刺激都没有,我在火星平时出门的交通工具都是飞机。”

“天,你们也太牛了吧。把飞机当成汽车一样使。那火星的天空岂不全是飞来飞去的飞机。”

“是呀,我们火星的街道在天上,来来去去的飞机穿梭。汽车在火星只是小孩子的玩具。就像你们地球上的儿童骑脚踏车一样。”

“这么多飞机会不会很吵哇?而且会不会很容易撞上?”

程非非点头承认:“经常会有飞机撞飞机或是飞机撞大楼的事故发生,就像你们地球马路上的交通事故一样常见。”

甄可意又吃惊又好笑:“好嘛,那你们那里岂不是天天都是911?”

“所以我们火星的有钱人都是住地下室。越是楼层高的房子越是卖得便宜。”

“可怜有钱人,住到地下室去了,黑不隆咚的。”

“我们的地下建筑可是相当漂亮的。规模之宏大设计之精美你们难以想象。但是金星人在这一方面比我们还要优秀。”

“哦,有多优秀?”

“你们中国古代有个秦始皇的地下陵宫,为地球人类建筑史上一绝是吧?”

“是呀,仅目前只挖掘出来的兵马俑就被誉为世界八大奇迹之一了。”甄可意说得很自豪感。

程非非一句话就把她的自豪感粉碎掉了:“告诉你,那就是以前来过地球的金星人帮他建的。”

甄可意诧异得无以复加:“不是吧?那是金星人的杰作?”

“当然是,否则凭秦代那时候的科技水准能建成这么浩大精美的地下皇陵吗?就是放到你们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就建不出来。”

这话虽然不中听,却是事实,当下噎得甄可意半天都说不出一个字。甄骏也听得怔住,良久后他若有所悟:“难怪,难怪。”

甄可意问他:“难怪什么?”

“难怪秦始皇曾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铜铸成各重千石的十二金人。他当时为何要耗费巨资,铸造这么笨重又没有实际作用的金人,史家一直众说纷纭。如今程非非这么一说,想来应该是纪念帮他修建地陵的金星人的缘故了。”

秦始皇时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他一统天下后,曾作出种种至今在世界上仍能令人叹为观止的壮举——譬如长城、譬如秦王陵。为后人留下了很多解不开的历史之谜,十二金人的铸造亦是其中之一。

十二金人最初铸成时。屹立在秦国都咸阳阿房宫殿前。是销天下之兵器铸造的大铜人,非常巨大和沉重。因为铜是黄色的,所有又称作“金人”。这十二铜人像都身着外族服装,雕满精细花纹,哥哥精神抖擞,英勇无比的样子。铜人造型之大,制作之精巧考究,为历史上所罕见,但随着秦王朝的覆灭,十二金人从此下落不明。再没有人可以一睹其风采了。

“聪明,可不就是那样嘛。当时地球上来了十二个金星人,很热心地帮着秦始皇设计和建造地下陵宫。当然这是极隐秘的,秦始皇都不太清楚他们的来历,只是将其奉为神人。地宫一建好他们就回金星了,皇帝就按地球人的习惯为他们塑像留下来以示纪念。”

甄可意想了想,“那金字塔该不会也是金星人的杰作吧?”

程非非竖起大拇指夸她:“你更聪明,还会举一反三。”

“我的神啊!你们这些外星人还真是把地球当后花园了。小孩子玩积木一样兴致勃勃地在这里盖这个建那个。不过也好,也算给我们地球人创造了福利不是。”

“那是,有我们在地球上常来常往着,你们的生活中多了很多亮点的。”程非非说着突然想起来,“甄骏,你跟我来,我得替你消磁。”

她边说边拖着甄骏往小房间里走,他莫名其妙:“消什么磁?”

甄可意朝他挥挥手:“你跟着她去就是了,她不会害你的。”

第五十四章

甄骏以甄子捷的全新身份加入骑马俱乐部做了马术教练,那真是如鱼得水。他是这家俱乐部唯一一个没有专业马术教练资格证的教练,经理去而在看过他驯服了悍烈的红鬃马后,当即就决定要聘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