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就在于翻译的水准高低。

研咬着笔头,在稿子背面的空白处写出了一个E-Mail,中途涂了几次,嘀咕着:“应该是这个?应该是这个!”

看得我嘴角抽搐,“你到底知不知道?”

“他叫复。”研在那串英文字母旁边写了个汉字。“此人脑筋极好,是我们那里的访问学者,经常帮长得漂亮的女孩写作业。”他还特意加了句,“各个系的作业都能写。”

我仔细看着那个联系方式,努努嘴,“反正又是个天才是吧?就别刺激我了。”

“你在中国哪个城市?到时候去找你。”顿一顿,他慢慢加上一句,“等回学校写完MasterThesis,夏天结束的时候交了,就可以升Ph.Dprogram,除此之外没什么事情,应该会有空闲。”

我把能想到的所有联系方法都写给了他,手机、宅电、E-Mail、MSN。

“夏天结束的时候,是吧?”

“嗯。”

“带着写完的小说来?”

他没回答,只是将稿子还给了我。我随手把它装进牛皮纸袋,像那个人一开始给我的那样;研轻轻搓着嘴唇,眼光淡淡扫过我对待书稿的每个动作。

第一百二十一章

几天后,研从东京成田机场直飞纽约,而我则回到家里,两个四处游荡的人,在新年伊始之际总算各自有了新的人生目标。

一回国,我就马不停蹄地给研说的那个人发了封E-Mail,感谢这小子的记性,居然没出错,对方在四天后答话,不提翻译的事,倒是问我在哪个城市,认不认识大学里管人事的。

虽然莫名其妙,我还是给他回了信。得知我在N市后,他很兴致勃勃地打电话来:“正打算去N大教比较文学,汝能帮忙联系吗?”

这个男人有一副好嗓子,字正腔圆的普通话里,带着江南特有的吴侬软语味,慢条斯理的,永远也不会急。不经意间捎着问了一句,故乡果然是苏杭,而且,家就住在桃花钨。

为了锦上添花,在确定他会前往N市后,我特意去桃叶渡租了一处房子,左边挨着吴敬梓的故居,背后是孔子庙,这还不算,住下来后不管他怎么走,都得经过古代最大的科举考场:江南贡院。

虽然起因是从中牵线搭桥的研,但实际上我对这家伙那不多的认知,还得归功于无孔不入的互联网,所以,算是80%以上的网友。

我对网络有一种旺盛的好奇心,总是喜欢从对方的谈吐言辞中去捕捉和想象他的容貌衣着,甚至习惯举止,等到我脑海里的描述之词使一个人足够丰满,我就约他们出来见面,以证实自己的判断。

不过,别看我如此热衷于这点,其实见过的人很少。绝大部分的家伙,我都无法描绘出他们给我的感觉,要不然,就是懒得去思考他们究竟是怎么样的人。

而且,我也总是很失败,我猜想的和我真正见到的,不是背道而驰,就是乱七八糟,总之是大相径庭。

这说明,一个人的嘴巴里面说出来的话,多半是假的。有的时候,就连自己都不知道,无意间已经说了假话。

难得晴朗的初春,房间里那张靠窗的书桌洒满了碎金般的阳光。我懒洋洋对着笔记本电脑,双手握一个大大的马克杯,让咖啡的香气扑到脸上。

我猜,研介绍给我的室友是个完全不懂得礼尚往来为何物的家伙。在我介绍完自己之后,又隔了若干天,而且是再三询问下,他才心不在焉地交代了自己的部分底细。也许是巧合,这男人竟也是P大法文系毕业,此番去N大教比较文学,正好是顶替沈陌的空缺,而且,他也姓沈,单名一个复字。沈复,我一下子想起《浮生六记》,真有趣。悠闲的书名,悠闲的作者名,很少有人能像他这样,单靠一个名字,就迅速跃出对话框,在我面前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立体形象。

聊了大概半个月的样子,直到见面前一天,我才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喂,你长什么样子,到时候在机场我怎么认你啊?”

第一百二十二章

“好认,老夫头发长到腰,还挑染了几把蓝色。”

至此,他在我脑海中,终于又有了一点颜色。虽然这样的颜色把我吓得不轻。因为只有庞克风格的年轻人才会染这样奇怪的颜色,而且剃着不伦不类的发型,喷很多让人窒息的味道的发胶,洒上亮晶晶的东西,戴好几个耳环,甚至在舌头上穿洞。

而这家伙,给人感觉却是儒雅的江南才子型男人。

他接着又发一条消息:“不过,已经剪了。现在,正常长度。”

“那几丝蓝毛呢?”

“早洗掉色了。”

我怒骂一句,然后发话:“那你来认我好了,我是红头发,比你鲜明多了!”

“别,老夫最怕在机场找人。”他干脆回绝。

难道要我举着牌子跟追星族似的等在出机口?怒气上升,我猛灌三大口凉白开,然后用纡尊降贵这一阿Q精神自我安慰:“好吧……我到时候举块牌子……”

“别,汝要让出来的人都知道老夫就是沈复?”

这大爷真难伺候,“好,好,得,你只管往前大步走,我负责逮人。现在立刻去睡觉,记得调个闹钟——不,三个闹钟才够!算了,还是我打电话叫你起床吧……”

“十一点的飞机……”

“一天能睡十五个钟头的人没资格熬夜。”

关灯关电脑,爬上床还是睡不着。手机开着,拿在手里,打开翻盖就会自动亮起银白色的灯光显示时间,只过去了五分钟而已。我在期待什么,难道是和一个庞克青年见面?我自己也不知道,这样的家伙有什么吸引我的地方。就算他打再多的耳洞又与我何干呢?就算他把环穿到眼球上去又与我何干呢?

在去机场的出租车上,我打电话给沈复,虽然三小时前我就开始每隔半个钟头催他一次,算起来现在他应该已经上了飞机,可我还是不放心。果然,那边传来接通的嘟嘟声,这家伙没关手机,也就是说要么他丢了手机,要么就是还在磨蹭游荡。

天可怜见,飞机40分钟前就起飞了啊!

“给我一个解释,你怎么还在地面上!”

我劈头盖脸吼一声,那边慢条斯理地打了个呵欠,一句“飞机晚点”就把我给打发了。

我挂了电话,嘀咕:“你一起迟飞机就晚点,不会是巧合吧?师傅,能不能开慢点?”

“高速公路,怎么慢,你来开开看?!”司机是个急脾气,继沈复之后又噎我一道,让我在半个小时内就坐在了候机大厅里。

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我拿起手机调出号码打过去,内心矛盾地有点希望他还没有上飞机,还可以接电话。

“唉,致不致于啊,老夫不会在机场睡着啦……”

“研说你无论何时何地有个东西靠着就能做梦,所以我信不过你的保证。”

“钱多噢,漫游小姐!”带着吴侬软语味道的普通话,我突然发觉自己打电话的动机就隐藏在对这副嗓子的期待下。

第一百二十三章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我戴着MP3的耳机和一本临时买的杂志度过,当广播重复了若干遍我才醒过神来,看一眼电子屏幕,沈复那趟航班已经抵达多时,我叫一声“不妙”,匆匆搭电梯下去出机口接人。

数米宽的出口人已经稀稀寥寥,我一边东张西望一边嘀嘀咕咕找此人电话号码。

“您好,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如需对方回电……”

这时一个声音突然说:“回头。”这声音不是从电话里传出,而是来自身后。促狭而平滑,我一边关手机,一边转过身,“迟了一点,我还以为你走了……”

说实话,原本已经勉强让自己接受了一个庞克的古怪造型,一旦看到正常版的,反而会比较吃惊。白皙、斯文、俊秀,似曾相识的第一印象。金圣叹还是唐伯虎?他的笑意里有这些人的影子;如果他能安安静静地走在前面,给我一个背影,我甚至会以为跟随的是沈陌。

这人果然是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刻都能睡着,回去的车上,他只花了几分钟就沉入梦乡。

“哗!老夫喜欢。”到了我安排的住处,沈复伸出食指,慢悠悠地推了推那副无框眼镜,“李香君就住在下条街,真好。”

我索性把接风宴设在状元楼,希望没辱没了他。

“沈陌啊,那种明星学生,啧啧,毕业了还会回去做个几次报告,当然知道啦。”

对于我“你们都是P大毕业应该知道一点彼此的事吧”的问题,他笑眯眯地回答,接着又加上一句:“不过老夫这等无名小卒,那几年都是在图书馆睡过来的,哈哈。”

我确实相信他能从开学睡到毕业。不过是去个洗手间的工夫,回来就见他趴在桌上,不亦乐乎地闭着眼,汤一口没动,油层像北冰洋上漂浮的陆块,酒瓶子倒已经见底了。

噼里啪啦地摇醒,出乎意料,他还能像没事一样,笑眯眯地揉眼、坐正,外带一句:“哦,回来啦?”叫人哭笑不得。

“我以前跟你说的翻译的事……”

“不要不要,别人我不知道,不过我就最讨厌翻译东西。”完了还郑重其事地摇头,“不干,不干。”

“你连看都没看!”我为之气结。

“总之就是不要。”他乐呵呵地望着窗外,挑挑眉。

“说说酬劳吧?”我突然想到似乎漏了谈判中最重要的一条,他该不会以为是要给我白干吧?“我会给钱的,你先开个价。”

结果他还是摇头,边摇边念经似的说:“宁肯自己写,不给别人翻。”

“十万。”我张口报出一个我自己都为之惊悚的数字。

他一下子坐直了,“这可是你说的,干了!”

“还不知道你水平究竟如何呢,我要求很高的!”我懊恼不已,头脑发热就是口不择言,刚才真不该喝酒。

第一百二十四章

“切,老夫也不是非得挣你这笔银子啊。”

两个人互相瞪。

“你先试翻一篇给我看!”

“你先给老夫支票再说。”

还是瞪,他在笑,我气急败坏。

“帮了你这么多忙,总得打个折扣吧?”

“一码归一码,老夫只想请你帮忙问问N大需不需要请老师,没让你连手续一起办了,更没求你把房子都给租好了啊。”此人笑起来一副气定神闲彬彬有礼的斯文样,说的话却无时无刻不叫人吐血。

总之就是讥讽我自作多情。

“好,十万。”我底气不足地掖掖背包,“支票明天给。”

“见到了再说。”他推开装着冷汤的碗,笑眯眯地叫来服务员,继续要酒。

很快,天气便温暖起来。开春后,所谓的流年,正式过去了。

N市的春节过得异常简陋,禁止烟花爆竹的条例连颁几年,大家逐渐也就习惯了安静。原来,没什么是不能改变的,只要准备好了去接受。

在我的监督下,沈复开始过起了上课、喝酒、泡图书馆以及翻译书稿的单调日子。果然是个不输沈陌的天才,翻好的第一篇就让我目瞪口呆。

“我们P大的法文系可不是盖的。”他没事就喝酒,一手瓶子一手笔,细长而廉价的圆珠笔在指间转来转去,流畅程度一如脸上笑容。

可是,这人在生活上是不折不扣的白痴,他搬入几天后,我去送支票,发现他抱着被子睡在地板上,衣服什么的仍然在行李箱里。

而且,走再多次相同的道也要迷路,坐车更会睡着,哪怕是站着。

没办法,打电话订家具,不厌其烦地领着他东奔西走,恨不得绘张路线图再复印几份塞他每件衣服的口袋里……两个月折腾下来倒把我的懒病和路痴症治好了八成。

沈复最大的爱好是喝酒。但跟研一样,绝不胡闹,安安静静找个旮旯,一坐下就能睡着,醒了仍然笑眯眯的。

“真想象不出来,你一个人在国外浪荡那么多年怎么还活着,你是人是鬼?”

公车上,我坐他站,因为担心有老年人和孕妇上来还得让座,他索性就一直站着,这什么逻辑,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迷糊跟生活质量的高低决不冲突。”他晃了晃脑袋。

这一站果然有抱了孩子的女人上来,我起身让座,和他并肩,“研能受得了你真是个奇迹。”

“哎?奇迹,曾经是老夫一度思考的哲学命题。”沈复似乎是做宗教哲学的,而且是中世纪神秘主义,研在电子邮件里说他写论文把脑袋写坏掉了,我觉得他大概从出生起脑袋就没好使过。

“研的事情,你知道吗?”

“哦!那可是全校轰动的大八卦,哈哈。”他一脸的煞有介事,但下一句话就是,“不过,老夫不想告诉你,就不告诉你,知道也不告诉你。”

第一百二十五章

人是很奇怪的,当你习惯一个人的讨厌后,你反而能够用更过分的宽容去容忍他。我锲而不舍地挖掘小道消息:“他有一张DVD,《Solaris》,你见过吗?”

“塔克夫斯基啊?小家伙最喜欢的一部电影了吧,老夫倒不觉得那电影怎样,只不过……从死去的恋人手上接过来的东西总归要宝贝一点呵,怎么了,那片子?”

我实话实说:“因为我的缘故,被碾烂了。”

他瞪我,“汝能活着才是个奇迹呢!”

我承认,我能活着真的是不可思议。可是,谁活着又是理所当然呢?生活中扑面而来的危机并不会比纠缠数年的疾病温柔多少,用在哪本书里看到的话说,年轻人不一定都能活到老,可老了的人谁没有年轻过?

他去N大教的第一堂课,我鉴于此人懒散到极点的生活作风,唯恐误人子弟的事情发生,于是跑去监听。看见他走进教室,我心里忽然非常难过,倒不是因为这里曾经是沈陌的舞台,而是因为我发现,原来这世上一切美好都有终结的时候,而且终结得那样迅速,连哀悼的时间都没有,人就必须面对下一个迎面而来的现实。

“各位,以后上课时间,以吾到场为准,在吾后面的统统不许进门。”沈复搬来一把椅子,颐指气使地坐在上面,那表情却笑呵呵的,仿佛面对一群幼儿园孩子,“所以,尔等最好祈祷老夫每天睡过头,嚯。”

下面有人笑,渐渐地,一次比一次放松、乃至放肆。我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笑声中静静靠在后门的门框上。整个教室的气氛很high。热闹——但迥异于酒吧迪厅里的热闹,是一种热情的喧闹,我无法融入他们心照不宣的默契,在他们徜徉于艺术殿堂之际,我因为缺少一张门票徘徊在外,我早就不是学生,生平更与N大这样的著名学府无关,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乃是因为一些让我感伤的机缘。看到他和学生们如此投契,我跺跺站麻了的脚,打算离开。沈复只是看了我一眼,并不介意。

走出N大大门时我打电话给舒雯,叫她来载我去锦隆办离职手续。辞职信是在日本时随手敲的,发给舒雯叫她打印了寄出去。不过,即使没有那玩意,像我这种无故旷工一个多月的职员,又怎么可能留得下来。

不知道舒雯在哪个驾驶学校练的技术,通常只用我所估计的时间的一半就会出现,“拿我当专属司机也不给点汽油钱,要不是看在你最近可怜——精神不错嘛?!”

我拉开车门,“在下一向很衰,只不过比你好一点。”

锦隆里没有属于我的东西,桌子上的一切都是一次性的,丢掉就行了。

空手去,空手回。

没有人挽留,也不需要挽留。

我知道,那里从一开始就不是我的世界,尽管它诱人。

第一百二十六章

“混蛋,去东京玩都不叫我,欺负我只能在寒暑假出去是不是……”舒雯边开车边嘀咕。

我受不了地翻白眼,“好啦,大不了暑假出去让你选地方,放你一次鸽子也能记到现在。”

“还认识了一个混血小帅哥,叫什么北川谦……”

“北川研。”我一边戴耳机一边纠正,“KitagawaKen。”

“发音都一样啦!谦、健、研,谁顾得了那么多,重要的是他姓北川,那就够了。知道他们家的事吗?银行家北川国律,三个孩子,北川研是老二,从小到大都是天才,去美国之前早稻田俄文系毕业,哎,被芝加哥和莫斯科抢着要的明星学生呢。”

睡地铁的天才?滚大通铺的明星学生?喝了酒差点动手打人的名门少爷?看来北川研在美国时刺激受得不轻。

我想起和研的约定:“他说八九月份的样子会来中国,到时候我替你引见。”

“哈,这还像句人话!”舒雯昂起头,我大惊失色地提醒她脚下踩着油门的事实,这家伙却变本加厉腾出手来捣我,“刚才进去,碰到沈锥没有?”

“没。”我事先问过同事小灵,刻意等那人外出才上门。

“你打算躲一辈子啊?”她撇撇嘴。

“反正没什么不得了的交集,躲就躲呗。再说他也不可能在国内呆很久,总要回加拿大。”

“消极心态!”舒雯下了一个结论,“据我观察,那件事之后,沈锥似乎也无心于国内市场了,锦隆三度易主,最后终究姓梁,你小舅舅好厉害的手段。”

我长叹一声:“一边是叔叔,一边是舅舅,看来这只缩头乌龟,我有得做了。”

舒雯翻个白眼,“你啊,真是我见过最衰的人……啊对了,你最近好像老是跑N大的办公室啊?”

我把沈复的事情告诉她,讲到翻译的酬劳时,我顿住,提醒她:“你先把车停下。”

“怎么啦?”舒雯靠边,心生疑窦,“说吧,一定是个天文数字!难道——你该不会答应由他漫天开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