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丛。

为什么,三四年之后,当我们有了比过去更多的阅历和钱之后,我们反而不再笃定地相信自己终究会获得幸福?

为何在经历了这样多的人世冷暖,反复失望之后,我们仍对情感报以徒劳的期望?

我们都曾经以为爱情能够填补生命的缺失,我们付出了很多的代价,消耗了很多的时间之后,终于得出结论,这个想法是错误的。

会有一个人来拯救我们的人生吗?

会吗?

去西北旅行之前的某个夜晚,我越想越觉得人生虚无且没有意义,苦难重重却看不到亮光。

那天晚上我拿起刀片放在手腕上,在没开灯的洗手间里一直哭,一直哭。

你从云南回来,一下飞机就打电话给我,我没有接,你又发来短信说:“我就来,别做傻事。”

你有我居所的钥匙,半个小时候之后你打开门,我已经哭瘫在地上。

你长吐一口气,庆幸还来得及。

有时候我觉得,上天就是派你来看着我的。

我偏执,野蛮,冲动,决绝,尖刻,对世界跟对自己一样严苛,我活得既焦虑又迷惘,在原本已经暗伤连城的青春过后,又人为地给自己制造了更多更重的痛苦。

被抑郁症困扰了这么多年,我时时想结束生命,却苦于找不到一个足够的理由。

自2009年夏天之后,你不再跟我讲任何具有安慰性质的话,我们都长大了,大到对人生的无望已经具备了透彻的认识,语言或者文字,在面对真实的悲伤和痛苦时,苍白无力。

人生无解,人生无望。

命运面前,我们只是蝼蚁。

但你仍用自己的方式一直守护着我,在每一次我情绪崩溃的时候,毫不犹豫地拉住在沼泽里越陷越深的我。

在狂风暴雨的夜里,穿过大半个长沙,赶来照顾发高烧的我,你煮了一碗伴着西兰花的面端到我床前说:“吃完快点儿睡觉。”

连我妈都说:“有丛丛在你身边,我就放心了。”

我没有兄弟姐妹,自年幼起一直在漂泊,少女时代的朋友都散在风雨里,唯有你长久地留了下来。

你包容了我的不美好,像管家婆一样替我操持着生活中大大小小的琐碎事物,你毫无怨言地照顾着我这个笨蛋,从没嫌弃过我是个负担。

你我没有血缘关系,可你却是我不折不扣的亲人。

我们都还奔波在远未接近幸福的途中,偶尔翻看从前青涩土气的照片,心底总有一声欷歔——回不去了,我们都回不去了。

这是斋普尔,我在粉红之城想起你。

来年陌生的是昨日最亲的某某

白城,乌代普尔,坐在水边看着太阳沉下去,我跟Jenny讲:“嘿,我十年前最好的朋友,快生孩子了。”

年后清冷的春天,我终于去见了你。

我妈妈陪着我一起,一路上她都在跟我讲,没什么好紧张的,又不是陌生人。

我觉得我很难让她明白,曾经亲近得如同手足一般,在疏离之后,会比两个陌生人更难接近彼此。

想到即将见到你,我居然会忐忑,你说这是可笑,还是悲哀。

十年了,我闭上眼睛还能想起那个夜晚,你被当时的男朋友背在背上,咯咯地笑。

刚下晚自习的我,用羡慕的眼神看着你们的背影。

一转眼,我们离那个夜晚已经十年了。

十年后的这个春天,在你家的客厅里,确切地说是在你娘家,你穿着珊瑚绒的睡衣,还披了一件同样质地的睡袍,空调温度开得很高。

你的怀里,抱着嗷嗷待哺的婴孩。

见到你的那一刻,忐忑和紧张顿时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弥漫在我心间淡淡的哀愁。

你打开门的瞬间,我就清晰地看到了时光的界限。

那天下午我一直很沉默,我妈跟你说的话都比我说的多,她抱着你的孩子,不停地夸他,细细碎碎地叮嘱你带孩子应该注意些什么,你们有问有答,其乐融融。

我拿着iPhone无聊地刷着微博,活脱脱是个局外人。

临走时我放下一个红包,说是给孩子的见面礼,你笑了一下,没再推辞。

其实你的样子跟十五岁时相比,并没有多大的变化,不像我,一年一年地在脱胎换骨,直至今日,满眼沧桑。

十五岁时的我,脸上有一股子倔犟的神情,不如你随和好接近,能够成为朋友,只能说是缘分使然。

我要喝水,找不到杯子,你把你的递给了我。

这一递,就递出了我生命中一段像初恋般的友情。

这样的感情,最真,最纯,最简单,也最易碎。

斗转星移,你我已是南辕北辙的两种人。

收到你要结婚的短信的那天,我在朝阳公园看音乐节,压轴的崔健唱了两首歌就喘得不成样子,我站在第一排,心里有种说不来的难过。

手机就在这个时候响起,你说:“亲爱的,我要结婚了,你回来吗?”

那一瞬间,我的灵魂脱离了躯壳。

一直过了半个多小时我才回你说:“不知道,到时候看吧。”

多么敷衍潦草的态度,我都不敢想如果换了是我收到这样的短信,这个朋友我还要不要,但你一如过去那些年温和宽怀,没有与我计较。

后来我去了清迈,你在QQ上问我:“你要不要给我做伴娘呀?”

我再次厚颜地拒绝了你:“我暂时不打算回国。”

再后来,我直到看到你的QQ头像换成了一个宝宝的照片,才知道你生了孩子。

十年前,我们谁都想不到,有一天我们会生疏至此。

做你的伴娘,是我十五岁时的心愿。

做你孩子的干妈,是我曾经写进过书里的承诺。

这些事情最终都像每个周末橘子洲头腾升起来的焰火,在夜幕中声势磅礴地炸开,而后无可逆转地熄灭。

世间有关情感的允诺,大多数只是为了应景,若真正追究起来,首先上当的便是自己。

我一直在玩着自欺欺人的游戏,而你付出在我身上的珍贵情谊,成为这个残酷游戏的殉葬品。

这些年间,有过去相识的人都说我变了,这些话传到我耳中时已经是变本加厉之后的版本,起初的时候我还会分辩,到后来我笑一笑就过去了。

急管繁弦的时代,谁有资格说自己十年来一点儿变化都没有?

除非他的人生从来没有进步过。

直到那天我看见你,抱着孩子,笑得一如从前般干净皎洁,我忽然在心里质疑自己,是不是选错了人生的道路?

千变万化的是人心,纹丝不动的是命运。

其实我们根本没有选择。

那些疼痛而艰涩的青春已经过去了,你已为人qi,为人母,而我还是拖着箱子满世界乱跑的野孩子。

那句话已经被说烂了,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

到底世界上有没有幸福,我已经不在意了。

顷刻生,须臾死,流逝的不是青春,是我们自己。

我们躺在人生的版图上,时光像轰隆隆的车轮从我们的身上碾过。

你的生命已经得到了延续,像是被风吹过的蒲公英终于落进了土壤。

而我,还要飘很久,很久。

虽然不想承认,但我们的确已经无话可说。

回忆起年少时的无话不说,结合起彼此的际遇,如今的生硬和疏离是必然的局面。

你想要的,都已经得到。

而我想要的,在经历过诸多人性的光明与黑暗,预计到命途的多舛和苍凉之后,已经成为我不想去探取的答案。

就让它沉睡吧,不必揭晓。

在我念大学的时候,黄伟文为陈奕迅写了一首传唱度很高的歌。

那首歌的结尾是这样唱的——

来年陌生的是昨日最亲的某某,总好于那日我,没有,没有遇过某某。

那一年我买过两块不知道是什么金属做成的饰品,一寸长的小牌上分别写着“天荒”和“地老”,我们用黑色的绳子将它们系在脖子上。

如今你脖子上戴的是老公买给你的金项链,而我的脖子上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

这个世界原本就没有天荒,也没有地老。

这是乌代普尔,我在碎裂的夕阳里,告别你。

你一笑,我便回到了人间

距离平安夜还有一天,我们到达了焦特布尔。四色城之中,我最喜欢蓝城。

与之前住过的所有旅店不一样,这一家旅店的工作人员是两个十七八岁的男生,脸上总是带着羞涩和单纯的笑容。

老板也不同于之前那些锱铢必较的商人,原本为了省钱,我们打算住在一楼那间又黑又潮湿的房间,他极力劝说我们搬去三楼带卫生间的那间房,在我们很为难地说“价格稍微有点儿贵”之后,他略一迟疑,给出了一个令我们吃惊的低价,他的眼睛里有真诚的光。

其实人和一个地方,也是有缘分的。

傍晚的时候我爬到天台上俯瞰全城,满眼都是深深浅浅的蓝。

远处的天空中是粉红色的云朵,钟楼的灯渐渐亮起来,圣诞的气氛越来越浓厚。

我举起相机,咔嚓一声,摁了快门。

我已经不太记得往年的圣诞是怎样度过,那天晚上我和Jenny商量之后,难得地决定奢侈一把,不煮面了,去餐厅吃顿好的。

老板亲自下厨替我们做了香甜的煎饼,还有半只烤鸡,我还很豪迈地要了两杯藏红花酸奶,这一顿的费用,相当于平日里三四天的伙食费。

那是我在印度期间,最后一次在网络上现身,我在QQ上叫你替我买过年要穿的新衣服。

你是我成年之后,渐渐受到一些瞩目之后,向世界隐藏起真实面目之后,唯一靠近我身边却没有被我与生俱来的尖刻刺伤过的姑娘。

你是在我遭受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折磨之时,企图将我从黑暗的沼泽中拉到阳光下来暴晒的手。

你有一双不笑都像在笑的眼睛,形如月牙,从前我在小说里写过这样的女生,而那时我还不认识你。

最穷困潦倒的那个夏天,我穿着绿色的Tee和黑色的帆布鞋,固执地不肯化妆,出门一定要戴一顶棒球帽。

这样的形象,被你嘲笑是“非主流”。

那个夏天我完成了两件很重要的事,第一是写完了第一本长篇小说《深海里的星星》,第二是打破固步自封的生活状态,主动与你成为朋友。

其实我们的性格并不相像,你是实用主义者,而我是无可救药的理想主义者。

这一年的春天下了足足三个月的雨,你是我认识的人当中唯一一个丝毫不被天气影响心情的人,对于你来说,这三个月跟过去的区别只是每天出门时要记得带伞。

每一次我背着大包拖着箱子踏上旅程,你在送我走的时候都会感慨着说:“这么辛苦,何必呢?”

我自远方游历回来,跟你讲在路上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和妙趣横生的事,你听了也会捧腹大笑,但在笑完之后,仍然坚守着这一方故土,不肯挪开。

有些姑娘天生宜家宜室,而另外一些姑娘则需要走很远很远的路去探求生命的价值。

我在泰国打算去禅修时,阿星说过一段令我印象非常深刻的话。

她说:“如果一个人要依靠客观的环境来制约自己的行为和思想,那他离开这个环境之后,还是会回到过去的状态中,真正强大的人,在自己的房间里就有属于自己的完整世界。”

那一刻,我想到的人不是S,是你。

我二十三岁那年的冬天,下了好几场雪,我们睡在床上整夜整夜地聊天,那些永不再回来的人和事,那些永不再回来的青春。

冬去春来,时光更迭,我一次次倦鸟返程,每一回,你都站在我离开的地方等着我。

负面情绪将我的生活搅得乱七八糟,连我自己都开始放弃抵抗,连我自己都开始嫌弃自己的时候,你如同甘霖一般,极力拯救着我日渐枯萎的心灵。

在这个世界上,死亡时时刻刻都在发生,疾病,灾祸,战争,厄运,以及自杀。

死这个字,对大多数人来说,不过是生命形态的万象归宗,而对于我,却是无法言说的苦痛唯一之救赎。

我的痛苦,你无法理解,但你全看在眼里。

如果不是你以超常的耐心和温柔陪伴着我,看管着我,我早已经成了其中之一。

这样珍贵的情谊,别人如何能够明白。

很多时候,我走在路上,看到街道两旁有很多人,我会观察他们。

他们的面孔,他们的身体,他们的着装,他们的小动作,从这些元素上我几乎看到了他们未来一生的走向,那是一些平庸的生命。

他们看起来很疲惫,似乎自己也知道飞黄腾达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但这些人,他们依然很努力地活着,他们才是这个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

比起他们,我实在太过软弱了。

那个我几乎熬不过去的深夜,你发了一条短信给我,你说:“我希望你将来有一个对你很好的爱人,生一个很可爱的儿子,养一条很蠢很丑的狗和一只很胖很聪明的猫,住在有大大的落地窗的房子里,天气好的时候,我去你家找你玩,一起磨咖啡豆,带着我漂亮的小女儿。”

你还跟我讲,比起很多听之任之的人,你已经很努力了,你从来都不是任何人的累赘。

我的身体里有一些东西早已经成了齑粉,它们死掉了,挥发在被污染过的空气里。

记得我在北京时,给你打电话说,我的心里没有神了。

那时你正处于迄今为止人生最低谷的时期,但你依然笃定地跟我讲,但爱是可以重生的。

你是属于白天的,晴天朗日才配得上你的笑。

而我,只有待在黑暗中才会感到自在和安全。

好在白昼与黑夜的交替之中,还有一段属于我们共同拥有的狼狗时间。

我有牢不可破的心魔,它时常引诱我去另一个世界,但你的笑声具有驱魔的功效。

你一笑,我便回到了人间。

作为两个成年人,按照社会规则,在交往中应当有适可而止的保留,但你给我的关爱,超过这个标准太多,太多。

这是蓝城,焦特布尔。

圣诞的夜,远处的古堡里传来风在呜咽的声音。

你要与自己和解,你要接受自己

后来,很多人都叫你舟,你的本名不常被人提起。

你内心敏感,单纯,骄傲,自卑,复杂得令自己都看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