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唐摇摇头:“他们身上没有携带任何表明身份的物品,也没有纹身之类,不过服装统一,连靴子都是一样的,这点或许是个线索。”

“那就再去查,这个亏咱们不能白吃,不管是什么人做的,一定要找回这个场子。”元封面无表情的说。

对方是冲着罗天强来的,想必不会是东宫的人,按照罗天强的说法,和东宫作对的有二皇子和三皇子派系的人马,兴许这件事是他们做的,京中格局,千头万绪,作为初来乍到的西凉军统司,想从这乱麻一般的线索中找到答案,实在有点难度,毕竟军统司只是个地下组织,上不得台面,不能光明正大的搜索,搞不好还会被人家黄雀在后一把。

无论怎么复杂,中心只有一个,那就是夺嫡,皇上虽然还算春秋鼎盛,但那一天总是要来临的,皇上的四个皇子都是人中龙凤,变数还很大,作为地方督抚乃至朝中大臣,想置身事外是不可能的,必须选择一位皇子押宝,押对了就有从龙之功,押错了身家性命就保不住了。

陕甘总督范良臣是新近跃起的一颗政治明星,他甚至从未进过京城,也没见过任何一位皇子,但地缘优势决定了他的重要性,西北乃是目前大周进口战马的重要渠道,抓住范良臣就等于抓住马政的咽喉,想必哪位皇子也不会对其等闲视之。

诬陷范良臣的部属刺杀太子,这一步棋不算高明,只能把一个还未站队的范良臣推到敌人怀抱中去,太子即便愚蠢,他身边总有些高明的幕僚吧,怎么会犯这种错误,元封百思不得其解。

罗天强!罗天强可能根本就不是詹事府的人,当他被打昏以后根本没见过元封,他张嘴就问你们是二皇子还是三皇子的人,这本身就是个套,当然叶唐并未直接回答他,但是也中了招,间接承认自己是这场政治角逐中的某一方。

几位皇子的力量都在黑暗中互相撕咬,他们未必知道军统司的存在,而把他们当做敌人新扩张的力量,军统司稀里糊涂就加入了这场夺嫡之争,还白白丢了七条性命,真是冤!

他妈的,不管了,反正东周这潭水越混越好,老子死了七个人不能白死,不管是哪位皇子的手下,这场暗战老子奉陪了。

不多时,出门打探消息的叶唐回来了,他拿着从刀手身上撕下来的布料去问了几家绸缎庄,结论是,这是江南的贡缎,寻常人家根本买不起,也不能买,只有皇宫大内或者高官显宦家才用得起。

“难道说,这是皇上穿的料子?”元封狐疑道。

“那倒不是,皇族不用这么低档的料子,只有那些太监啊,侍卫啊才用,再就是皇上拿来赏人用的,一赏几百匹绸缎,就是这玩意。”

元封点点头,心中有了计较。

“那刀呢?”

“这长刀也有讲究,乃是东瀛日本国进口的刀械,民间亦有仿造,但咱们缴获的这几把都是货真价实的进口货,只装备大内禁军,亦被称呼御林军大刀。”

御林军大刀!

结合江南贡缎面料的服装,高大的身形,严密的组织纪律,这伙人竟然是御林军!皇上的私人卫队!

难不成大周皇上已经注意我了?元封心中一凛,随即又想到,如果是皇上动手,就不是这个成色了,哪还会给自己逃跑的机会,能调动御林军的又不是只有皇上一个人,太子住在东宫,平时笼络这些皇家禁军的机会大把大把,拉拢几个死党,换上便装趁着休班出来做事也不是不可能。

“叶唐。”

“末将在。”

“发信回去,再调几批人过来,既然他们要玩,就玩大点。”

“是!”

皇宫,阴郁的天气,高大的宫殿,寒风吹过,几个小太监冷的瑟瑟发抖,即使在外面喝风,他们也不敢进宫殿暖和一下。

因为太子殿下在发飙。

“砰”一声脆响,宋代的钧瓷花瓶落到地上,碎成无数片,一只穿着麂皮靴子的脚踩在碎片上,咯吱咯吱响。

“死了二十多个人!万一父皇问起来我怎么交代?你们是怎么办差的,一帮废物,养你们不如养几头猪!”

地上跪着一个中年太监和一个穿着红袍的将军,两人低着头不敢说话,任凭太子责骂,等太子又摔了几件价值不菲的瓷器,发泄了怒火之后,那将军才小心翼翼道:“殿下不必担心,年末正值御林军淘汰老弱,在名册上做点手脚,就说这二十多个人年纪大了,裁撤了便是,大不了再多给他们家人一些银子封口,想必不会有事。”

这么一说,太子的心情才好了一些,坐回宝座,白皙细长的手指在椅子把上轻轻嗑着,忽然问道:“那帮人什么路数,查清楚没有?”

第10章 冬日的皇宫

听到太子发问,中年太监开口道:“启禀殿下,已经再次确认,刺客乃是陕甘总督范良臣的部属,勾结了詹事府的罗天强,伺机谋刺殿下,事败之后潜逃至秦淮河畔一处秘密据点,这房子也是他们月前才买下的,位置及其隐秘,若不是动用了猎犬,小的们还找不到呢。”

太子轻轻哼了一声:“以为买通了詹事府中一个小角色,就能洞悉我的行踪,老四真是太幼稚了,其实这件事你们做的还不错,是他们太厉害,居然动用了火器,要不然小的们也不会伤亡如此惨重。罢了,给每个亡者一千两银子,从我的账上出。”

太子主动为下面人开脱,还真是头一回,中年太监心中一松,抬起头来,壮着胆子望着这位大周朝未来的皇帝,太子年约二十七八岁,身形瘦削,皮肤白皙,眉宇间一股阴郁之色,让人不寒而栗。

“殿下仁慈厚德,真乃社稷之福,我等之福啊。”太监动容的擦擦眼角,那位御林军的军官也赶忙磕头:“末将代小的们谢过殿下。”

“都起来吧,坐着说话。”太子似乎心情大好,让人搬来两个锦墩赐座给两位手下,两人面面相觑,还是坐下了,只不过屁股边挨着锦墩,不敢大马金刀的坐踏实,基本上就相当于蹲马步的架势,那军官还好,毕竟是练家子出身,太监就难过多了,坐着和上刑差不多。

太子道:“没想到老四出息的挺快啊,这才几个月就把陕甘总督抓在手里了,还弄了一票高手替他卖命,看来我以前小瞧他了,只知道老二能打敢拼,现如今看来,老四也不是省油的灯,这俩人要是勾结起来,不是好事啊。”

“殿下目光如炬,所言甚是,秦王和燕王素来交好,现如今秦王掌握了陕甘兵马,燕王也快抓到兵权了,殿下若不太抓紧行动,恐怕就不妙了。”太监说道。

“刘锦,你说的都是些废话,我何尝不知道兵权的好处,可是父皇他不给我这个机会,若是我去长安镇守,办吕珍那条老狗只会比老四更利索,更漂亮,若是我去燕云镇守,打蒙古人我不会比老二差,可父皇他不给我这个机会啊,你让我怎么办,就是结交几个御林军的指挥使都要偷偷摸摸的,我这个太子当的真窝囊。”

看太子又有暴怒的迹象,东宫首领太监刘锦赶紧跪下:“殿下息怒,务必戒急用忍,皇上如此做法,也是想磨练殿下的耐心啊,处置藩镇,外御鞑虏,那是藩王的本分,殿下是储君,是总领全局的人物,怎可和他们相提并论。”

太子冷笑一声:“藩王镇守四方,那是父皇的一厢情愿,你看老二和老四是省油的灯么,一个个都憋着劲立功,结交大臣,指望着哪天父皇一高兴,把我这个太子废了,他们好上位,我已经忍够了,忍到人家都派人杀到京城,杀到我头上了,车驾都被射成了马蜂窝,父皇知道了居然连眼皮都不眨一下,我要是再忍,就没活路了,我死了,你们也得跟着遭殃。”

太子喜怒无常,翻脸比翻书还快,刘锦后背上的汗都下来了,不敢再说什么戒急用忍,只能砰砰的磕头。

刘锦都跪下了,御林军中郎将陈淮理也不敢坐着,赶紧跪下劝道:“殿下息怒。”

太子道:“来而不往非礼也,老四这个招,我接了,这批人一定要杀光,不然显得咱好欺负,你们该干啥干啥去吧,别在这里跪着。”

御书房中,一个身穿明黄色龙袍的中年人正批阅着奏章,一摞黄色缎子面的奏章旁边,是几张单薄的竹纸,虽然不起眼,却是锦衣卫的密报,按照惯例,是要留到最后看的。

大周朝建国二十年了,从那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到今天这个小有成就的中原王朝,每一步都走得极其艰难。只有登上这个位子,才知道皇帝不是那么好做的。

御书房的窗户是用琉璃做成的,一个个小方格里嵌的是透明的琉璃片,而不是一般富贵人家用的那种贝壳磨薄的明瓦,外面天色有些阴暗,怕是要下雪了,皇上久久的望着窗外那棵菩提树,思绪似乎回到了从前。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一个清脆的声音在书房内响起,皇帝回头一看,是自己最宠爱的安乐公主来了,整个皇宫也只有这位小公主才能这么放肆的不经通秉进入皇帝的书房。

小女孩歪着头看着自己的父皇,问道:“父皇啊,为啥你这么喜欢这棵菩提树呢?这棵树有什么来历?”

皇帝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来了:“那是因为朕的婉儿降生的时候,父皇亲手种下的这棵菩提树。来,让父皇抱抱。”

小女孩蹦跳上爬上炕,虽然京城位于南方,但是宫内设施千奇百怪,海纳四方,这御书房中的火炕就是其中一例,炕内烧火,上面放置小桌子,盘腿而坐,温暖舒适,能读书写字下棋作画,比用普通桌椅板凳要舒服的多,尤其是这寒冬腊月,看着外面的寒梅雪花,喝着温酒看着古书,再写意不过了。

小公主爬上炕,到底是大姑娘了,不好意思让爹爹抱,爬到皇帝身后帮他敲背松骨,一双白嫩小手力道还挺足,皇帝被拿捏的非常舒坦,惬意的闭上了眼睛。

享受了一会父女天伦,皇上忽然想到了什么,似乎漫不经心随口问道:“婉儿,四个哥哥你最喜欢哪一个啊?”

安乐公主脱口而出:“最喜欢四哥。”

“为什么呢?”虽然对这个答案并不意外,但皇上依然很有兴趣听听女儿的看法。

小公主歪着脑袋想了一下道:“大哥整天冷着脸谁也不理,二哥就知道舞枪弄棒,三哥不带我玩,只有四哥好,从小就只有他陪我玩,给我抓蝴蝶,抓蜻蜓,荡秋千…”

皇帝嘴角浮起一丝笑意,女儿虽然已经长大,但还是以前那个纯真可爱的女儿,并没有象自己四个儿子那样,整天处心积虑,勾心斗角。

太子是老大,年龄比三个弟弟都长,但却是最无能的一个,刚愎自用,志大才疏,他暗中拉拢御林军,勾结朝中大臣,建立起自己的小班底,还自以为天衣无缝,真是可笑。

老二、老四,还有眼前这个小五,都是淑妃所生,他们几个亲近也是情有可原,老二自幼好武,性格豪爽,有点像少年时候的自己,老四则像是年轻时候的自己,朝气蓬勃,干劲十足,为了摔打磨练这两个儿子,老二被封为燕王,老四被封为秦王,就藩的所在都不算太平,燕京处于蒙古人的攻击范围内,战争如同家常便饭,而长安则在吕珍的掌控下,基本等同于藩镇割据,想在这两个地方当王,有难度。

所幸两个儿子都没让自己失望,老二亲自领军上阵,身先士卒,万马军中取元将首级如探囊取物,打得漠北蒙古人望风而逃,主动求和。

而老四干的也不赖,别管他用了什么办法,总算将吕珍铲除了,将陕甘军马掌握在张家的手里,西北东北两处边陲稳定,大周朝总算可以喘上一口气了。

至于老三,那个沉迷声色犬马的家伙,就让他当个闲散郡王好了,在江南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朝政是别想过问了。

女儿敲打着后背,皇帝心情愉悦,顺手拿起了那几张竹纸,每当看到这些锦衣卫密报的时候,即便如皇帝这般处变不惊的人,心情也会变得很差,因为锦衣卫的人是最忠心,而且只忠于皇帝的人,他们不会像文武官员那样粉饰太平,把各种坏事压下去,而是一切如实的呈报上来,让自己对大周朝的每个细致角落,每个臣子,都能了然于心,都能稳固的掌控。

今天的锦衣卫密报上说,南门外发生一起恶性械斗,死伤三十人之多,其中一方动用了火器,据查,吃亏的一方竟然是便装御林军。

前几条也有相同的报告,太子车驾遇到阻击,马车尽毁,据东宫方面称凶手是陕甘总督派进京城的一伙人,但是锦衣卫的报告却并不支持这一说法,真凶到底是谁,他们还在调查之中。

荒唐!荒谬!陕甘总督是大周朝新近跃起的政治明星,虽说他是周子卿的门生,但是单凭周子卿的能力也不可能保他当上封疆大吏,这一切都是皇上的恩赐,范良臣这个人的履历档案,以及他的奏章皇上都认真看过,断定他不是那种头脑不清的人,断不会随随便便投靠在那位皇子门下,更不会那么愚蠢的派人进京刺杀皇储。

可自己的大儿子竟然看不出,勾结了几个言官来参范良臣,又私自调遣御林军去搜捕凶手,抓到人倒也罢了,还死了这么多兵,真是废物。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帮人也真够胆大的,几十把火枪拉出来和御林军对拼,还真不含糊,有点意思。

第11章 罪魁祸首是太监

城南,雨花台,冬天的乱葬岗子更显寂寥,枯树上几支寒鸦呀呀的叫着,几朵萧瑟的白色纸花在地上打着旋,监狱中瘐毙的犯人,街上冻死的乞丐,还有偷汉子自杀不能进祖坟的大姑娘小媳妇,都葬在这里。

到处是此起彼伏的小坟头,几只野狗瞪着通红的眼睛瞅着这边,地上摆着柴火垛,垛子上码着七具尸体,这是战死的西凉好汉们,他们的尸首被战友们抢了回去,现在正在进行火化仪式。

虽然讲究入土为安,但是西凉军中的传统却是火化,战士们纵横千里,随时面临战死的危险,虽说青山处处埋忠骨,但魂归故里还是必要的,所以军中规定战死者焚化,用陶罐将骨灰盛着,带回家乡安葬。

这七名军统司士兵的尸首是被抢回来的,有几人被御林军大刀斩成了两段,收拾遗体的人都忍不住落泪,现在遗体都被整理完毕,换上了新衣服,随身物品放在一旁,元封亲自前来送别他们。

身处大周京城,自然不能列队鸣枪,一行人只能默默地送别袍泽,几坛子灯油浇到木柴上,叶唐亲自拿着火把点燃了柴火垛,火焰腾空而起,烧灼着战士们的遗体,烈火熊熊,一股人肉烧焦的味道在空中弥漫,远处的野狗们又躁动起来。

望着一张张年轻的面孔在火焰中逐渐扭曲,消失,元封心中愤懑不已,慈不掌兵,身为统兵之人本不会为了士兵的牺牲而过分难过,但以往那些牺牲都是在战场之上,象如今一般被人陷害,被人无端攻击的情形怎么不让人恼怒。

干柴加上火油,火焰猛烈,天依旧是阴沉沉的,几朵东西漂在脸上,是夹杂着灰烬的小雪,江南的雪不像西北那样气势恢宏,而是淡淡的,轻轻的,就像是仙女随意撒下的花瓣一般。

荒郊野外,无人问津,一队人默默地送别着战友,忽然一骑飞奔而来,正是王金标,马鞍子前面还坐着元封的小马童草根。

“当家的,出事了。”王金标神色肃然,但并不慌张,多年的历练让这个老兵油子养成了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的气度。

“说。”元封连头也没回,和御林军都干上了,不出事反倒奇怪,出事却是正常的。

“官军出动,把陕甘总督进京送礼的人全抓了,周尚书借给咱们的院子也给封了,要不是草根机灵,藏在马棚草垛里,也得给逮了去。”

“那路人马干的?”

“京畿宿卫军。”

既然对方已经动用宿卫军,说明斗争已经由暗转明,这毕竟是人家的地面,强龙还不压地头蛇呢,更何况自己面对的是皇家,元封沉吟片刻,道:“叶唐,你带人躲进馆驿,他们还不敢动使团。”

“遵命。”叶唐低头拱手,忽然醒悟过来:“当家的,您打算自己干?”

元封点点头,叶唐急了:“当家的,让我们帮您吧。”

“不用,一群人目标太大,再说,我只是去打探消息,你们不必惊慌。”

“可是这样实在太危险了,京城到处是龙潭虎穴啊。”

元封微微一笑:“叶唐,你见过我动手么?”

这下叶唐无话可说了,上次被御林军偷袭,若不是元封殿后掩护,他们军统司早就全军覆没了,这位主公是靠什么发家的?靠得是能打能拼,那可是比卓立格图还猛的猛将,军统司的人跟着帮衬,纯粹是帮倒忙。

深夜,户部尚书周子卿的宅邸内,后院书房的灯依旧亮着,那是周大人在连夜批阅公文,小雪已经下了几个时辰了,但地上依然没有积雪,只是屋顶上,灌木丛上有些薄薄的积雪,几只腊梅在雪中悄悄开放,元封一袭白衣蹲在假山之上,倒显得有些突兀了,江南的雪,实在太小了。

元封已经呆了一个时辰了,期间并未发现尚书府内有强大的气息存在,夜已经深了,连给老爷送热汤的小厮也被打发去睡觉了,元封这才从假山上跳了下来。

落地砰的一声轻响,惊动了周子卿,“谁”周尚书喝问道,听不到有人回应,他便披衣持剑出来查看,但见庭院之中站着一个瘦削的白衣青年,面容依稀熟悉,正是前几天来过府上的陕甘总督范良臣的家人。

周子卿的记忆力很好,凡是接触过的人都记得名字,见是元封,他收起宝剑问道:“元封,你何时来的?”

元封拱手道:“来了一阵了,不敢惊扰大人。”

周子卿点点头:“想必你已经知道了,宿卫军把你的部属全都抓了。”

元封道:“我所以来见大人,正是为了此事,我等并未做那作奸犯科之事,为何被官兵缉拿。”

周子卿道:“老夫执掌的是户部又不是刑部,你来找老夫作甚?”

“我们住的是大人借的房子,出了如此大事大人定然不会不管不问,再者说,既然是被陷害,我怎么可能去找官府要说法,被他们拿住还不屈打成招,我们死了倒没什么,牵连了范总督,周大人才是大事。”

“嗯,你也是个有心计的人,进来吧。”

进了书房,分宾主落座,茶水已经凉了,周子卿亲自拿了一把壶,扫了些雪花进去,放在炉子上炖着,元封帮他将炉火投开,火烧得更旺了些,屋子里也温暖了许多。

“老夫记得你,十八里堡人,芦阳县快班捕头,兼营着盐铁茶马的生意,年纪轻轻就有如此成就,也算是个能人了,若不是你,范良辰也没有今日之成就。”

听了周子卿的话,元封暗暗佩服他的记忆力之好,也不解释什么,只是淡淡的说:“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范良臣以你为使,其实是个谬误,他本以为你能帮他在京中打点关系,理清人脉,但却忽略了一点。”

“哪一点?”元封心中一动,以为周子卿洞悉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你为人太过耿直,或许这种性格和羌人打交道会有优势,但是在大周京城却行不通,这样的人不是碰壁就是被人阴,我的话你明白么?”

元封道:“我明白了,周大人,您也知道这是陷害。”

“五日前,太子车驾在皇宫外遇刺,据说刺客来自西北,你不要说这件事你不知情。”

“这件事和我们无关,我们是被栽赃的,而唯一的知情者,詹事府洗马罗天强已经死了,我来找周大人,就是想请教,是谁在害我们。”

周子卿无奈的笑了笑:“我只是户部尚书,一介文官,并不参与那些斗争,到底是谁害你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宿卫军中有太子的人,而太子又是个睚眦必报的人。”

“明白了,多谢周大人,告辞了。”元封知道从周子卿这里得不到太多情报了,便起身告辞。

回来的路上,元封仔细想了周子卿的话,或许自己一直都在误判,对方根本不是冲着范良臣来的,而是直接对付自己,这样一想问题就简单多了,自己久在西北,京城可没有什么仇家,唯一的线索是路过河南的时候杀了当地一个恶霸,难道是这个原因?

回到馆驿,元封立刻将草根叫来询问:“草根,你可知道刘坏水为什么那么坏?”

“知道,刘坏人家有靠山,连知县老爷都怕他。”草根年龄不大,倒是挺机灵的。

“那他的靠山是谁,你知道么?”

“全县人都知道,刘坏水的叔叔是京里的刘公公。”

“公公?”

“嗯,刘公公,比知县老爷,知府老爷都要大的大官。”

恍然大悟,搞了半天是小人作祟,怪不得盯紧陕甘总督的部属,原来是想替自家侄子报仇,身为皇宫内廷走狗,自然无法亲自动手,所以只能栽赃嫁祸,把谋刺太子的罪名加在自己身上,这些阉人,当真狠毒。

能联系上詹事府的人,能知道太子的具体行程,能调动一批人马,说明这个太监很可能在东宫供职,身份不会太低,心念一转,继续问道:“草根,你知道这个刘公公的名字么?”

“不知道。”

一个小孩子不可能知道的那么多,不过这已经足够了。

皇城根,凄风冷雨,昨天的小雪下到今天已经变成了雨加雪,清冷清冷的天,冻得人直流清水鼻涕,午门前负责守卫的御林军们缩在木板子搭建的小房子里,烤着火,喝着茶,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外面是空荡荡的广场,太庙和社稷坛分布左右,青石条铺就的广场上一个人都没有,只有无边的冷雨,到了这个时间,递牌子进宫的大臣也不会来了,出外办事的宫人也差不多该回了,再过一阵子就该换岗了,就能回家守着老婆孩子吃酒去了,这鬼天气,都快过年了怎么也不放个晴天。

又过了一阵子,天色更黑了,交班的伙计们也来了,正交接着,忽然一辆驴车逶迤而来,御林军们看看车头插的小旗子,不禁骂道:“御膳房的这帮狗才,到这个点才回来,肯定在外面没少吃孝敬,灌黄汤。”

不多时,驴车来到近前,赶车的小太监脸色苍白,鼻子下面挂着两条鼻涕,身子还直哆嗦,看样子冷的够呛,几个军士围上来踢踢车轮:“小五子,海公公呢?”

“海公公喝多了,睡着了。”小太监战战兢兢的说,车内又一阵没一阵的鼾声验证着小太监的话。

“我就说了,这狗才肯定没少喝。”一个军士说着,就要过来掀帘子。

“老王,海公公正做梦娶媳妇呢,这回刚摸上床还没解裤子,就被你吵醒,他不得和你拼命。”另一个士兵调笑道。

“也是,扰人清梦,不好。”被称作老王的军士一挥手。“进去吧。”

老王却不知道,自己刚才已经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

第12章 太子回宫

驴车从侧门进了皇宫,沿着宫墙过了金水河,皇宫的格局是前朝后寝,前半部分是皇帝上朝,百官议政的地方,乾清门后面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后宫,作为御膳房的中等职司太监,海公公还没有资格进后宫伺候。

驴车吱吱呀呀来到宫城西侧,这里叫西六局,归内务府管,皇宫里面各种杂事,吃喝拉撒,采买物品,洗衣扫撒这些低等工作都是由西六局负责,大周朝开国也有二十年了,太监宫女淘汰了好几拨,那些无家可归的人就住在这里,还有那些先宫里有点小权势的太监,也喜欢住在这边,不图别的,图个无拘无束。

海公公在宫里当差也有些年头了,算是老资格,在西六局这里有自己的住所,当年也有过对食的宫女,不过现在老了,不好这一口了,就喜欢捞银子,喝两盅,天色有些晚了,采买来的酒水用不着往御膳房送,先搁在自家门口就成,谅也没人敢偷。

驴车停在门口,小太监战战兢兢还是不敢动,车帘子掀开,下来的居然不是海公公,还是一个身材瘦长的男子,带着斗笠,看不清眉眼,随后下来的才是海公公,老人家受了惊吓,走路都不大稳了,跳下车来的时候差点一个踉跄摔倒。

一只手伸过来,搀住了海公公:“站稳。”

海公公下意识的抬眼一看,没看见那年轻人斗笠下的面孔,只看见黑漆漆一团,心中没来由的一颤,差点坐地上。

“海公公,多谢你把我带进来,你侄子家的生意我一定会关照的,现在还得再麻烦你,找一身衣服来,你也知道,穿这个不方便在宫里行走。”

此时天色已经擦黑,依旧下着雨加雪,外面根本没人,海公公哭道:“爷爷,你害我还不够惨啊,私自带人进宫就是杀头的大罪,你还想在宫里行走行走,这要查出来还不诛我的九族啊。”

“你不帮我,朝廷杀你,我也要杀你,你横竖是逃不掉,你若帮我,朝廷杀你,我却能救你,所以你还是帮我的好。”那人阴森森的说道,语气柔和,却是丝毫不给海公公犹豫的机会。

“你让我怎么相信你?”海公公都快哭了。

“你有选择么?”依然是冷冰冰的口气。

想到侄子一家人还在对方的刀口威胁下,海公公只得屈服,看到赶车小太监还在傻呼呼的坐在车辕上,气得一扬手:“猴崽子,还不把驴拉去喂料!”

小太监忙不迭的拉着驴走了,时不时回头偷看,海公公苦着脸道:“好汉随我来。”

进了海公公的卧房,老太监从衣柜里翻出一件袍子来,还是海公公年轻时候的服装,那时候海公公不像现在这样身躯佝偻,所以袍子很是宽大,元封将这件还带着折痕的太监袍服罩在身上,倒也合适。

元封将斗笠摘下,带上纱帽,系上腰带,昏黄的烛光下,俨然出现了一个唇红齿白器宇轩昂的年轻太监,海公公老眼昏花,拿起烛台看了又看,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是…”

元封沉下脸:“你认识我?”

“你是…你是…老奴不认识。”海公公眼中闪起的火焰忽然又黯淡下去,但随即从腰带上解下一块铜牌:“这是出入后宫重地的腰牌,除了皇上和太后那里不能擅自去,其余宫室都可以通行,你拿去吧。”

元封有些狐疑,接过腰牌一看,上面分明有御膳房的字样,还有编码,想必后宫中各位娘娘总要吃宵夜,劳烦御膳房的公公们跑来跑去,特地预备腰牌方便进出,不过这腰牌上有编码,只要出事就能查到海公公,这老阉奴怎么忽然转变了,主动帮助自己。

元封没有迟疑,将腰牌系在腰间,海公公又交代道:“这里有个食盒,你拿着比较好,侍卫看见你手里有这个就不会查问,乾清门那里不要去,侍卫最严格,你身上的服饰品级低,见到侍卫、太监,宫女都要避让,低着头别看人家,问起来就说自己叫三德子,是御膳房新来的,专门给各宫的娘娘送宵夜的。”

海公公的突然转变让元封有些不适应,不过看他的样子不像是在害自己,这时候小太监也回来了,怯生生看着元封,海公公一把将他扯过来:“还不快去挺觉,敢乱说话,仔细你的小命。”

小太监吓得跑进内室去了,海公公又从门后拿了一件蓑衣,一个灯笼,点亮了连同食盒交在元封手里道:“老奴只能做到这些了。”

元封掂一掂手里的东西,没说什么,披上蓑衣,打起灯笼,提着食盒,转身出门去了,外面的雨雾纷纷扬扬的,寒冷彻骨,四下里黑洞洞一片,元封走出几步忽然转头,看到海公公正站在门口恭送自己。

“谢了。”元封低声道,然后头也不回的去了。

海公公身子一颤,望着暗夜中那个伟岸的背影,忍不住泪流满面。

“二十年了,太子爷您终于回来了。”

从西六局出来,径直往东走,就是西宫,皇宫的格局泾渭分明,横平竖直,左右对称,只要掌握了诀窍,不会迷路。

侯门一入深似海,更何况是皇宫大内,浩如烟海的宫室,雕栏玉砌,翘脊飞檐,宫灯明亮,角楼上还有御林军甲士执戟执勤,这一切在从没来过皇宫的元封眼里,是那么的陌生,又是那么的熟悉。

小时候,叔叔曾经强逼自己牢牢记住一张地图,上面画了无数宫殿,每座宫殿上都标注了名字,什么太和殿,交泰殿,乾清宫,坤宁宫,现在再看这些宫室,虽然名称有改变,但是大体布局依然如故。

强记于心的地图终于派上了用场,元封一边走一边在心中梳理着整个皇宫的布局,辨别着自己的方位,同时他也按照海公公的交代,走路溜边,见人就让路,低眉顺眼的不引起注意,一路之上倒也没人查问他。

夜晚的皇宫,寂静如水,元封独自走在长长的巷道中,两侧高大的红墙形成强大的威压,让他感觉有些喘不过来气,脑海中电光火石的闪过一个念头,我似乎来过这里,他停下脚步,仰面朝天,任凭冬雨淋在脸上,当初在羌地频临死亡的时候他做过一个梦,一名男子怀抱婴儿在无边无尽的宫廷内竭力奔走,到处是追兵,到处是嗖嗖的羽箭…

忽然一个激灵,元封醒了过来,前面就是东宫了,太子居住的地方,穿越大半个皇宫已经耗费了不少时间,已经二更天了,手里的灯笼已经灭了,皇宫中除了值夜的侍卫,已经没有人走动了,但是雨却更大了,天色漆黑,正是杀人越货的好天气。

元封将食盒藏起,灯笼丢了,看看眼前高高的宫墙,退后几步,深吸一口气,疾步上前踩着宫墙就上去了,力道衰减之时,双手已经能搭上墙头了,双臂一用力,整个人上了墙头,往下瞧了一眼,然后飘然落地,一点声息都没有。

东宫,是位于皇宫东部的奉先殿,太子殿下就居住在这里,但是此番元封并不是来找太子的,而是找奉先殿的首领太监刘锦。

其实在京城想查一件事并没有那么难,身为太子殿下身边的红人,刘锦的大名谁人不知,谁人不晓,甚至连这位公公的祖宗八代籍贯履历都清楚的很呢,刘锦是河南杞县人氏,自幼游手好闲,因为欠了赌债无法偿还,愤而自宫,然后进宫当了太监,后来时来运转成了东宫的首领太监,将来储君登位,他就是内务府之首了,这样有前途的红人,谁不想结识,谁不想巴结啊。

军统司办不妥的事情,反倒是户部转运司给办好了,很快查清楚刘家庄的那位刘坏水正是刘锦的儿子,这可不是过继的侄子,而是真正的亲生儿子,刘锦进宫前曾经在村里强奸了一个村妇,儿子就是这样来了,元封路过刘家庄的时候,为民除害宰了这个畜生,没想到竟然得罪了刘锦,人家可是太监,没法再生儿子的,这个仇恨之深就可想而知了。

杀了东宫大太监的儿子,得罪储君最信任的宦官,就算是当地督抚也不敢玩这一手,要知道刘锦的未来不可限量,自古以来,皇帝信任宦官,他们虽然身份低微,但说话分量很重,随便来几句就能决定一个官员的政治生命,谁敢得罪他们?谁也不敢!

元封却不同,他一丁点的后悔都没有,刘坏水该杀,刘锦也该死,不就是个阉奴么,有什么可拽的,老子杀得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