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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狗血的调戏事件

次日一早,阮绵绵准备了一些必要物书后,就直接出发去灵隐,想在灵隐寺周边的山上转转。

虽说自从杭州府成为都城之后,皇帝就明令禁止在辖区任何山林之中砍伐树木,平时所需的建筑和各类需要的木材都是从别处运来,可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普通老百姓哪里付得起那么高的运费,自然少不了会偷偷地砍伐了。既然有砍伐,就自然会留下树根树桩,她去试试运气也好。

而之所以选择灵隐,原因无法是一个,那就是安全问题。

尽管这个时空的灵隐寺和前世不同,并没有那位济公活佛的传说,可香火却是十分鼎盛,加上本朝又有四处雕刻石像的风俗,除了寺庙,周边的山林之中也有许多特地前去寻找石佛,或敬拜或纯粹只是见识猎奇的人。加之古人出行不便,很多人为了充分地欣赏风景渐少旅途劳累什么的,都会选择住在寺中,因此那些山林之中基本上整天都是有游人的,对独自一人的阮绵绵来说,自然是相对比较安全。

当然,如果她害怕而想找向巧依作陪,向巧依肯定不会拒绝的,但如今寄居在别人家里已经够麻烦别人了,又怎能什么事都拖着人家呢,毕竟向家母女自己生活也不容易的,哪来那么多时间陪自己玩耍?再说了,两个女人也安全不到哪里去。

来到灵隐,已经是辰时正光景。

阮绵绵也不急着钻到林子里去寻找,而是先进寺烧了三炷香。

她曾经是无神论者,可是自从发生了匪夷所思的穿越事件之后,她已不敢确定这个世界是否真的无神。既然不能确定,信不信另说,对某些存在恭敬一点总是没错的,反正也不过是拜一拜而已,又少不了半两肉。

烧完香,象征性地捐了一点香火钱,阮绵绵这才钻进了西面的山林中。

一路上,她时不时地遇到三三两两的人群,大家似乎都对她一个少女居然独自行走有些好奇,基本上都会投以诧异和好奇的目光,看的阮绵绵既烦躁又后悔,自己怎么就没想到也来个什么女扮男装呢?像不像是另一回事,至少大略一眼过去,人们的眼光是不大会在她身上停留的。但现在就是后悔也已迟了,总不能去寺庙里买件僧袍吧?囧个!

无奈之下,阮绵绵之后尽量地往人少的地方去,可是她和其他游人不同,视线基本上都是盯着山林的地面,有时候看到一个树根还要跑过去看看能不能用,实在不愿被人老当成怪物看待,不由地就走的越来越偏。

好在搜寻了多时后,她总算遇到了一个看起来还算有点样子的树根。

这树根宽不过一尺半,根须连树干的长度却有一米左右,粗不过手腕。材料应该一般,难得的是其弯曲的幅度比较大,虽说两端没有突起的双角,无法形成龙状,可用来雕刻成蛇却还是比较可行的。

想了想,阮绵绵还是将这个树根带上,毕竟属蛇的人可是多的很,指不定将来有人会因为生肖一致而愿意买呢。

不过,虽找到了一个,可接下来却毫无所获,阮绵绵怕越走越远,就爬上旁边一座山坡远眺了一下,果然已经离的相当远了,赶紧下坡往寺庙的方向走。

沿着山谷走了一段路后,忽然听到前方似乎有喧闹声,中间还夹杂着愤怒的清叱声。

不会出了什么事了吧?阮绵绵第一个反应就是最好还是绕路。可问题是,现在她是在山谷中,如果想避开前面的争执,就不得不翻山,绝对会多很多冤枉路。犹豫了一下,阮绵绵打算借着树林的掩护,悄悄凑上去先瞧瞧情况再说。

这一看,嘴角不由抽了抽,这世间,狗血果然无处不在,居然遇上了花花公子调戏良家妇女。

咦,不对!阮绵绵仔细地审视了一下那个被四个哥带着四个家丁一起围在中间的少年,确定他不仅胸口平平,而且颈部明显有突起。

原来是个男的呀,眉目长得这样清秀,就算他穿着男装也真的很容易让人误认是个女子呢,这个美少年要是放在前世,那绝对是腐女们眼中最最标准的小受啊。

不过,眼前这个小受可不好惹,只见他居然佩戴着一把华丽的长剑,此刻正一手握着剑鞘,一手握在剑柄上,仿佛随时一怒即将冲冠。

“让开,不然可别怪本公子剑下无情。”花样小受冷冷地斥道,看起来像是冷漠无比,无情若石,可惜的是,他那正自微微颤抖着的双手却背叛了他的镇定,泄露了他内心真正的惶恐。

这是个雏儿!阮绵绵一眼就下了定义,就算他手里的剑是真剑,能杀人的那种,可这个小受也绝对没有杀过人,甚至很可能都还没伤过人,染过血。

“哈哈哈,美人,这剑可不是像你这样细皮嫩肉的美人玩的,不如,还是让哥哥来好好地疼爱疼爱你吧?”为首的绯衣哥显然也看出了他的色厉内荏,不但没把他的警告放在眼里,反而还凑的更近,眼里发着邪气的淫光,嘴里更是不住地吐着污人耳朵的秽语。

其他三个哥看来都是跟班的,闻言自然是跟着起哄,只是词句就陈腔滥调了点,说来说去,无非是劝花样小受赶紧从了高公子,一辈子可以荣华富贵什么的。

看着这群男人调戏小受,阮绵绵的嘴角扯了又扯,杭州府的特别服务行业的兴旺发达,她是已经有所见闻了,没想到除了女色之外,还盛行男风。

那么,要不要帮忙呢?貌似就是她想帮也帮不上吧?

阮绵绵揉了揉小鼻子,决定还是留在原地先看看再说。毕竟虽说前世的时候由于经常很晚才回家,为了保护自己也学过一点拳脚和防狼术什么的,可说白了,那只不过是在近距离的情况下,出人不意的小招数而已,要是以为那就是真功夫保准等会死的能有多惨就会有多惨。

前方,因花样小受迟迟地不敢拔剑,哥们越发以为他只是个银样蜡枪头,那剑也纯粹只是装饰书而已,不单嘴上说的更是难听,脚下也向花样美男步步进逼,那高公子更是还伸出手想要去摸他的脸蛋。

这一举动顿时终于彻底地激怒了花样小受,叮地一声,他已忍无可忍地拔出了寒光闪闪的长剑,大叫着发疯似地挥动起来。

见他真拔出了剑,哥们这才微微变色有些顾忌地往后退。可花样小受先前虽隐忍着迟迟没出手,但一出手动作却是极快,即便看起来并没有什么招数,只是发狂乱舞,那离的最近高公子仍是躲避不及,只听一声惨叫,他的腰部已被划出了一道血口,另一个靠的近的,也被掠过的剑尖划破了手臂。

鲜血,立时很快地从两人的伤处渗了出来,将锦衣染红。

第四十四章 智救

“啊…我要死了,我要死了!”为首的那个高公子看着最嚣张无耻,却也最怕死,感觉到腰腹的疼痛,看到那些鲜血,顿时恐惧地疯狂地叫了起来。

没有受伤的那两个则早就被那殷红的鲜血吓得脸色苍白,两腿发软地直接跌到在地,居然忘了要去照顾高公子,更别提为他和另外一个倒霉蛋止血了。

四个家丁估计是平时见惯了这样的调戏,一直没把花样美男当回事,此时才惊醒这个看起来秀气如女子的少年真的敢伤人,忙分作两批,两个拔出腰间的跨刀,怒喝着向花样小受扑了过去,其他两个则是去检查自家主子的伤势。

妈呀,真的开始真刀真枪地拼杀了。

阮绵绵下意识地一缩身子,藏的更隐秘。

那花样美男估计自知事情已闹大,反而越发鼓起了勇气,尽管明显一剑难敌四刀,还是咬着唇拼起命来。叮叮当当地刀剑碰撞中,连挡了两个家丁好几招猛烈的公式,看起来好像真的有几下子,并非纯粹的花拳绣腿。

照顾高公子的两个家丁检查了高公子的伤势后,发现伤口虽然长,看着都是血的很吓人,其实却不过是皮肉之伤,忙一边为他包扎,一边安慰,让他不要害怕。

听说没有生命危险,高公子惊怕之余羞恼之下,简直气急败坏:“你们也给我上,老子非要让这不识抬举的小子先尝尝本公子的滋味,再阉了他不可。”

“是!”两个家丁立刻加入战圈。

那花样美男本就已在全力抵抗,再加两份压力,很快就开始吃不消,一不小心,就伤到了肩膀。

不但要强暴,还要阉人?这也未免太狠了!

阮绵绵心里直着急,恨不得能马上上前帮忙,可又有自知之明,明白冒然冲上去的话,八成救不了人,自己也可能会受辱。可要她明明看见了却装作没看见地偷偷离开…这种事她又实在做不出来。

犹豫中,那花样美男又是一声闷哼,团团围攻中,也不知道他又伤到了那里。

难道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样一个少年被那些猪狗侮辱,从此再也没法成为一个完整的男人吗?

阮绵绵焦急地搓着手,目光不住四顾周围。

大声喊人?会暴露自己不说,万一附近没人,或者别人见到也不敢多管闲事呢?

用石头砸?且不说力气不够,准头不足,就算砸中一两个,肯定也会被抓住。

拿着树根上前胡砍一通,趁机带人跑路?怕是一两下就会被人家削断,跑几步就被追上了。

绞尽了脑汁,还是没有办法,阮绵绵只好咬着牙,悄悄地往后退离,脚步沉重地走了几十米后,回头时,茂密地树林已将那群人的身影彻底遮掩,却无法阻止那些声音继续钻入耳膜。

阮绵绵停下,仰着头,用手捂住脸,狠狠地搓了几下,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想要驱逐脑中的阴影,无意中却看见旁边的一棵树上结着一个大蜂窝,脑中顿时灵光一闪。

树林的另一边,因确定只是皮肉伤,为首的高公子已经镇定了下来,再见花样美男已经受了两处伤,明显不敌,为了报仇,他反而吩咐手下不要再伤了人,要好好地活捉这个不识趣的小子,免得到时候做起事来无法尽兴。

花样美男哪肯束手就擒,仍是奋力拼搏地想要突围,脸上的汗珠和身上的鲜血一起流淌,人也逐渐无力起来,无奈他此刻简直就像是四只老猫之中的小白鼠,怎么呲牙咧嘴都不过是别人的囊中物而已。

花样美男的目光不由渐渐地从极其的愤怒转成深深地绝望,难道他堂堂一个清白男子,今日只能自尽在这片山林之中,连尸体都没人找得到吗?这一刻,他不禁无比的懊悔自己的任性,越发地豁了出去,使得完全是不要命的招式,宁可自己受伤也非要讨回一点代价。这样一来,倒是有两个家丁反而被他伤到。

高公子的脸色顿时阴沉了下来:“还不肯从了本公子么?告诉你,本公子可没有多少耐性了!”

花样美男一边狼狈招架,一边却仍咬牙道:“卑鄙无耻的小人,做你的春秋大狗梦!”

高公子一挥手,正要命令手下不要客气,忽觉一个东西正砸向自己,躲避的同时,下意识地一挥手。

那东西一下被拨到地上,然后忽然蓬地一声,飞出了无数个小虫子,劈头盖脑地向众人飞去,尤其是手上沾着味儿的高公子,当先就被叮了几口,再次惨叫:“马蜂啊,快救命!快来救我!”

那几个家丁顿时再也顾不得花样美男,赶忙围到高公子旁边,一边保护自己,一边帮他驱赶蜂群。

花样美男虽也被叮了几口,却也知道这是个机会,立刻毫不迟疑地拔腿就跑。没跑多远就发现一丛灌木后正蹲着一个用外衣蒙着头脸的怪人,而那怪人一看见他,二话不说地也赶紧起身,飞快地跑在前头。

那个怪人自然就是阮绵绵了。她一边拼命地迈动双腿,一边十分郁闷地诅咒花样美男哪里不好跑,非要跑向她这边。

可是此时她哪里还有时间计较这些,因为蜂窝是她摘的,也是她扔的,再清楚不过那可不是真正的杀人马蜂,而只是些寻常的蜜蜂而已,那些家伙慌乱一下后应该很快就能发现,并且追上来。没奈何,她只能扔下刚捡来的那个树根,直往林子里钻。

只是她毕竟是个女子,爆发力不够,又是早就走了半天,爬树也耗费了不少力气,很快就有些气竭,被花样美男超了过去。

NND,发了烂好心救了人反而要变成垫背的了!阮绵绵心里正诅咒,却见前头的花样美男忽然又返回身来,一把拉住她的手腕,带着她跑了起来。

这还差不多,总算没有白救人!阮绵绵松了口气,逼自己振作起精神,努力地飞奔,并反过来指引花样美男方向,找到了一条明显的小径。

“往这边跑了,追!”果不其然,那些坏家伙很快就反应了过来,派出了三个人追了过来,很快也发现了小径,立时握着刀沿着小径追了上去。

而此时的阮绵绵和花样美男,却是正平卧在小径旁一排十分茂密却很矮小的灌木之后,气也不敢喘。

待三人跑远,阮绵绵立刻爬了起来,顾不得给他包扎伤口,就拉着他往山上走。幸好这是在山上,到处都有密林可以掩盖身影,也不容易探寻滴落在蕨类植物中的血迹,只要能隔出一段距离来就安全多了。

花样美男苍白着脸,一声不吭地跟着她。

第四十五章 被迫共患难(二更)

两人埋头爬山,一路上也不知道被树枝荆棘扯出了多少小血口,摔了多少次,双腿更是沉的几乎生根,但随着一点一点的前进,总算再也听不到追赶的声音。

“应该…安全了!”又翻过了一个小山坡,阮绵绵再也没有一点力气地一屁股坐下,感觉喉咙灼烧的要命,便拿出竹筒拼命地灌了大半筒,这才想起身边的花样美男,有气没力地递了过去,“喝不?”

花样美男犹豫了一下,接过竹筒将剩余不多的水一饮而尽,然后啪地扔在一边,靠在树干上喘息不止。

“喂…不要随便…乱扔东西…”阮绵绵嘀咕了一句,可却再没有一分力气起身去捡,仰着脖子长长透气,“我这辈子…还从没这样刺激过…呼…累死我了…”

花样美男也呼吸沉重:“刚才是你救了我?”

“这可是要命的事情,难道还有别的傻瓜?”阮绵绵翻了个白眼,侧头看他。

只见尽管是在这样满头大汗,发丝散乱的情况下,这家伙看起来居然仍是十分俊秀,一双清眉越发似淡墨勾成,黑睫更是细长浓密地令女人嫉妒,即便是那苍白的面色和唇色,都反而让人更有一种想要好好疼惜并蹂躏一下的,十足的小受气质。

阮绵绵看了又看,不由叹了口气:“真是蓝颜祸水啊!”

花样美男的脸色一下子紧绷了起来,犹如小刺猬瞬间张开了钢刺,愤怒地盯着她:“你不要以为救了我就可以污蔑我?”

阮绵绵又翻了个白眼:“谁污蔑你啦?我这明明是称赞好不好?又没说说你像女人,自尊心这么强,能当饭吃呀?”

花样美男咬着唇,喘着气,似乎想要回嘴却最终只是哼了一声扭过头去。

想到他给自己带来的麻烦,阮绵绵也懒得理他,休息了一会觉得精神恢复了些,才坐直了身:“喂,剑给我?”

“干什么?”花样美男立刻一脸防备样。

阮绵绵呲牙咧嘴:“杀你!”

花样美男嘴角一抽,抽出长剑递过,见她居然直接掀起薄夹衣,立刻脸色微红地转过头去。

想什么呢?他以为要自己要勾引他呀!要不是这外衣已经又破又脏,她才不学那些狗血桥段呢!

阮绵绵哼了一声,用剑将里头的白色中衣割下一大圈,又比照着他手臂上的伤口大小,将布分成两条。

“喂,有没有带金创药?”

“金创药?”

“是啊,就是那种止血疗伤的药啊,你不要告诉我,你能带着剑,一副行走江湖的样子,身上却没带半点治伤的药?”

“…”花样美男低垂下眉目。

好吧,这就是一只压根不懂什么叫江湖以为带把剑就是侠客的嫩雏!再瞧瞧这张脸,打赌还不到十八岁。

阮绵绵很无语,四处看看,发现自己实在分辨不出那种是杂草那种是草药,就熄了当蒙古大夫的心,用最简单的方式将他的伤口包扎了起来,布条不够就让他自己割衣服用。

等到大略收拾好,再看看自己那狼狈的样子,还有一路拂枝分叶时,手上留下的小口子,不由又涌上一股郁气,没好气地戳了戳他:“喂…”

“我不叫喂,我姓…姓…”

“好了,不要姓不姓了,我可没指望你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什么的,只不过是见死不救良心难安而已。”阮绵绵站起来看了看四周的地形和太阳的位置,“我看这天顶多一个多时辰就得暗了,咱们必须尽早找到人家,想办法回到城里去。要是天黑了还没看见人,我家里人肯定得着急坏了。”

“你放心,我会报答你的!”

“好啊,等你安全了有条件回报我了再说,”阮绵绵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弯腰将竹筒拾起,重新系在腰上,“能走的话现在就出发。”

花样美男还剑入鞘,抿着唇站了起来。

“往东南边走吧?要是回灵隐的话恐怕那群家伙正等着我们自投罗网呢!”

花样美男默默地跟上。

于是,两人又开始深一脚浅一脚地翻身越岭,实在累了就坐下休息一会,然后继续拖着快要石化的双腿挪步。期间,遇到了一条小山涧,两人就喝了一顿山泉,再瓜分了阮绵绵包袱里那已经所剩不多的点心,算是稍稍解决一下饥饿问题。

花样美男虽说只练了点小把式,又受了伤,流了不少血,可毕竟是个男人。这一路上遇到难行的地方,他倒是很知趣地上前开路,并不时地回头拉阮绵绵一把。

见他自己一直疼的冒汗,还不忘照顾自己,阮绵绵嘴上不说,面色却和缓了些。毕竟对方可没逼着她当英雄做好事,何况比起被那些家伙追上并看到自己的脸,如今的情况已经好很多了。

因为又累又饿,又有一身大小伤,两人基本上都没怎么交谈。只一心地想要在太阳下山前,走出这绿意葱然,不时可见山花烂漫,却又密密地仿佛永远也没有出口的山林。

也不知这样熬了多久,眼前天色就要暗下来,两人才终于循着一股炊烟找到了一户人家。

阮绵绵进去交涉,自称是姐弟俩在游玩时不幸遇上了贼人,掏出一块碎银,请男主人护送他们回城里。

说到姐弟这个称呼时,她注意到花样美男的嘴角似乎又抽了一下,心里不由暗爽。一个姓字都吞吞吐吐地不能说,还不许姐占你一点便宜啊!

男主人看似憨厚,却没有几分纯朴,居然支支吾吾地说若是送他们下山,今日他肯定没法赶回来,少不得还要误了第二天的活,明里暗里地想多要点打赏。

花样美男不耐烦地立刻扔出一锭十两的银子:“现在就送我们下山。”

那男主人立刻绽开了笑容,主动地说除了自家的那头骡外,还能再去借头驴来驮两人。

花样美男哼了声:“那就不要拖拖拉拉了,让你婆娘找件衣服来给…她穿上。”却不提给自己也拿一件。

阮绵绵笑着瞟了他那身虽然又是破口子又是沾泥的上好锦衣一眼,跟着唯唯诺诺地女主人进屋去套衣服了。

之后,阮绵绵先骑上了骡子,三人再拿了一盏灯笼去了另一家。借了驴后,因骡高大,驴子较小,阮绵绵便主动下去换成了驴,而骡则归花样美男,然后由男主人牵着驴在前面领路。

说真的,骑驴可真不是一件享受的事。没走多长,阮绵绵就觉得小PP十分难受,即便有垫子,还是觉得硌得慌,可再难受也总好过用自己的双脚走啊!说起来先前一股劲儿地找人家时还不觉得,一找到后觉得那脚简直不是自己的了。

颠颠簸簸中,由于夜幕越来越浓,两侧的密林逐渐显得幽深神秘,倘若是一个人走在这静静的林中,估摸着没几分钟就会自己想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吓自己。

幸好还有一盏昏黄的灯光,能让人心里觉得还有点温暖的慰藉。

走啊走,等到两人终于望见了片片的灯火,并来到西湖的一角时,已不知是什么时辰了。

第四十六章 相逢何必曾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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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发走那个贪心的男人,阮绵绵赶紧随便找了块石头坐下,边揉腿揉脚,边问花样美男:“好了,总算回到人间了,接下来你应该有地方可去吧?”

看着阮绵绵那不时抽冷气的可怜模样,花样美男心底的某处彻底柔软了起来,习惯性地抿了一下唇后,下定了决心:“你可以和我一起回去,你的伤也需要处理一下。”

“不用了,我左右也不过是些小伤,回家也能处理,你帮我叫条船来就好。”阮绵绵拍拍坐的酸痛的腰身,“倒是你,流了不少血,还是尽快回去请个好郎中看看的好。”在山里窜了一天,此刻她只想尽早地回到家里。

花样美男向四下张望了一下,说了声你等等,便离开了一小会,回来时手中已多了个食盒,将里头的汤羹点心和热茶都取出来放在湖石之上。

“左右已经迟了,也不差这一点,先填一下肚子吧!”

“就在这里吃?”阮绵绵很是惊讶,要知道,这个时代可是但凡要点体面的人家都是很注重仪表的,何况这家伙怎么看都不像只有点体面的。

花样美男墨眉一扬:“你不喜欢?”

倒忘了他这副样子也不好去人多的地方的,阮绵绵笑了笑:“你都不介意了,我自然更没关系。”说着,俯身在湖中洗了洗手,直接甩了甩就动手开吃。

花样美男看到她这个动作,下意识地想掏手帕,可随即想到那帕子早就擦了无数遍的汗珠了,手势微微一顿,就改而整理衣袍,然后也开始进餐。

阮绵绵注意到他的吃相非常的优雅,甚至,都有一种雍容之姿,越发觉得他不是寻常人。有心想要再问,可想想自己虽然救了他,可当时的情况毕竟尴尬,只怕是事后他巴不得自己当做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发生过,便专心解决食物。

两人都是饿得慌的,虽然不至于狼吞虎咽,但也很快就把东西都一扫而空。

阮绵绵这才摸了摸肚子,满足地随意擦了擦手:“好啦,我得走啦!”说着,就准备找船。

“那边有船,我去叫。”花样美男起身,直接朝不远处的柳荫下走去。阮绵绵看见他和船家说了几句之后,仿佛又给了对方一锭银子。

上船的时候,花样美男扶了阮绵绵一把。阮绵绵也不客气,忍着脚疼赶紧坐下:“走啦,有缘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