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却说:“可是我却常常参观摄影展。”

“为什么?”

“找感觉。”

这是他们的职业特点决定的,两个人都不觉得这回答有什么不对。相反地,她认为他很诚实,而他认为她够大方。

彼此欣赏,又有合作机会,他们的进一步走近是顺理成章的事。

如果不是有个小小障碍,他们应该很容易谈恋爱的,可是那障碍物是如此显而易见——他们都是已婚的人——让他们无法轻松跳过责任的屏栏。

然而他们仍然开始约会,多半是为了工作,或者和工作沾一点边的理由。合作很愉快,像世上所有的作家与摄影师的合作一样,图文并茂,相辅相成。

转眼就过了三年,他们始终是朋友,最好的合作伙伴,黄金拍档。都以为不会有什么事发生了,已经三年,该发生早就发生了,还会等到今天。

可是,那么该有故事的两个人,三年平稳地度过了,最不该有故事的今天,却偏偏发生了。

那天,她随他去为一家新开业的旗袍店做宣传,众模特儿穿着花样年华的旗袍都准备停当了,店主忽发奇想,对作家说:“有没有兴趣客串一回模特儿?我觉得这套旗袍高贵典雅,不是普通模特儿穿得出韵味的。”

他也积极怂恿:“试试吧,说不定很适合你。”

她禁不住夸,就试了,赢得一片掌声。

可是他的摄影,却大失水准。

典礼结束后,店主按照原定合同为他们结算报酬,而多送了女作家一样礼物――就是她穿过的那件旗袍。

她穿着旗袍走在街上,一路轻轻地哼着歌,仿佛年轻了十岁。

他伴着她,过马路的时候,本能地扶了一下她的腰,裹在裁剪得恰到好处的旗袍里的她的腰肢,细得不盈一握,而又软得如风摆柳。

打开车门,她上了他的车,按照惯例,是他送她回家的时候了。可是刚刚坐上驾驶座,他已经迫不及待地对她压下来,他们拥吻,毫无过度地拥抱在一起,吻得如饥似渴,仿佛要将三年的隐忍节制在一吻间完全倾泻出来似的。

他将自己的脸埋在她的长发里。长发浓密微香,是一种纠缠。那香气扑进鼻端,竟是阵阵心痛。

半晌,她在他怀中轻轻说:“我喜欢你。”轻而坚决,像一种宣言。

他抬起头。

她看着他的眼睛:“我喜欢你。不为什么,我就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真的。我喜欢你已经是很久的事情。我已经很克制自己了,可是,最终还是要走到这一步。是你自己撞上来的。这是命,在劫难逃。除非,你根本不喜欢我。那样,我是不会缠你的。”

他愣愣地听着,她说出了他心里的话。他也不想,真的不想这样的,可是,最终还是要走到这一步,身不由己。走到这一步,就没有路了。下面该怎么走呢?他茫然,她也一样。

她倚在他的怀里,懒懒地依偎,觉得自己又活过来了。沉睡的感情慢慢复苏,一颗心又变得柔软湿润,有种痒痒的感觉。

她看着他,很近地看着他。近得几乎要看不清。

他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唇……当看到嘴唇时,她就忍不住想吻他。或者,不是吻,只是将自己的唇与他贴近。

于是又一轮的缠绵开始了。

并在真正的激情到来前结束。

他们不想再错下去。

因为想不出出路。

像别人一样,成为情侣,时时幽会,觑机偷情么?两个人都不肯那样委屈了自己和对方;但当然也不会离婚,没有爱到那么强烈的地步,也没那个必要。可是到此为止,却又千不情万不愿。真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两人都无语。

他到底是将她送回了家。

连鞋子都来不及换,她就坐在了镜子前。镜里的自己要比以往漂亮许多。她知道这是因为爱情。三十多岁的女人了,又得到新的爱情,这让她兴奋,也让她迟疑。有些不敢置信。

一切是真的吗?还是水到渠成没有恶意的逢场作戏?

等待得太久了,反而不像真的。又好像已经重复了无数次,居然没有太多激情,只是无限温存。

哦,她爱他。她想这只能是爱了。只有爱才会让她这样的女人对一个男人如此温存顺服,只有爱。

那么,为什么这样地没有真实感?一切恍如春梦。

整个一下午她都在这种恍惚和惊喜中渡过,而且这情绪一直延续至第二天。捱到中午的时候,他终于打来了电话,约她在樱花园见面。

她去了,化了淡妆,并换上自己最得意的一件束腰长裙。

看到他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有多么想他。他站在花树下,像一尊神,忧伤的神。

一阵风过,樱花簌簌飞落,在这绯红的忧伤里,他终于开口说:“我们,分手吧。”

她一愣,回头看住他,一时没有反应。

他回过头,不敢看她,却再一遍轻轻说:“我想,我们还是分手的好。”

这次她听懂了,却仍然只是专注地凝视着他,眼中的爱意丝毫不减,甚至,在这一刻更加充满温柔。

“你今天找我来,就是为了说这件事?打电话不是一样?我还特意打扮了一下呢。”

“我觉得,还是当面说清楚的好。”

“何必呢?何必这样隆重?”她微笑,淡如秋水,眼神越发迷离若梦,而声音也便如同梦呓了,“我们开始的时候,并没有什么仪式,一切都自然而然。你没有想过太多,我也没想要诱惑你,一切来得措手不及;可是分手,你想了好久是不是?要去百般思考的事,就不是自己的本心了。为什么把自己弄得这么痛苦?”

他看着她,没有想到她会这样平静。这一刻他发现自己完全不了解她。他以为她会哭,会生气,会因为骄傲受伤而恼羞成怒,而最怕的,还是令她伤心。可是,她却只是这般平静,不怨,不怒,洞悉一切,原谅一切。

她说:“不要说分手的话好不好?如果你不想见我,就当作失踪好了;可是,如果有一天,你非常非常想我,不要太克制自己,来找我吧。”

他们深深拥吻。

他的头脑混乱一片,怎么,今天不是来和她说分手的吗?怎么却走得更近,陷得更深了。哦,他爱她,所以这样郑重地说分手,正是因为他太爱她,把她看得太重,或者,根本是找理由再见她一次,进一步证明他们的爱。

他们的,爱。

他细细地想回头,从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想起,拍照,约会,聊天,合作,直至彼此爱慕。

最后他断定,他没有做错什么,事情从头来一次,他还是会那样选择。没有人可以不爱那样一个女人,况且,他从来也没有想过要爱她。他唯一的错,只是同她相遇。她的微笑,她的行为,像一张密密的网,一日日地将他缚裹。他没有理由躲避她,于是他只有接受她。直到今天,爱上了她。

可是,他又怎能不爱呢?

如果一切从头来过,他还是会走到今天。

无可躲避。

他抱着她,吻着她,一边觉得自己错了,一边难以自持。此情此处,他只能抱她吻她,把他的身体与她紧密地贴近,不知怎么样可以更紧一些。那一刻,他想揉碎她,装她进自己的口袋,携至天涯海角。

哦,他爱她。原来他是这样地爱她。自暴自弃,无能为力地爱着她。

他从来不知道,当他放任自己,原来也可以这般热情与温柔。

但是,樱花是会落的,春天会过去,激情会平淡,而他,也终得回家。

就在那个樱花零落的春末,她看到了他的妻。

又是饭局,他因为一个不得已的理由带着夫人一同前往。明知道会在席上看到她的,可是面对面的一刹,他还是觉得浑身的血上涌,忽然就变得噤声。她却若无其事,向他打招呼说又见面了,恭维他的妻美丽端庄,并端着杯向在座每一位敬酒。

血红的酒,一杯又一杯,是在吞咽痛苦亦或燃烧的激情?

他不知道她是不是醉了。看不出来。写作的人所有的感情都在小说里打过一个滚儿,夸张和矫饰是他们的本能,连她自己也不能确知到底痛有多深,他又怎能看得透她呢?

那天晚上,她风情万种,轻舞飞扬,用荤笑话下酒,并且毫不推辞地同每一个邀请他的男士跳贴面舞。他知道她是在表演,表演得淋漓尽致,每个微笑都像一柄剑刺向他的心。

妻在耳边轻轻说:“原来名女人是这样子的。”

他苦笑,咽下一杯酒。不,他知道她不是这样子的,他知道,她这一切都是为了他。但是,他能怎样呢?

那天之后,他就失踪了,报名参加一个探险旅游团做随队摄影。

而她,则不断传出新的绯闻,不知是真是假。问到她本人,只是一笑,好像很不在乎。

故事讲到这里,你也许已经知道结局了,可是像通常的读者一样,还是要忍不住问一句:后来呢?

后来,他们不知道自己是正常了还是落入了俗套:女作家终于像所有的美女作家一样开始发展婚外恋,而摄影师也终于和别的摄影师一起去流浪。

这样的两个人的爱情已经没有什么可写的。

但是女作家还要写,她把他们的故事加上丰富的想象改编成了一个很滥的言情小说,小说的结尾是这样写的:

“他越走越远,她看着他的背影,知道他再也不会回头。如果她不告诉他,说她爱他,也许他们还可以继续做朋友;可是她自己把那层窗户纸捅破了,她破坏了他们之间的游戏规则,于是也就没有下文了。他只能走了,她不会太想念他的。因为她已经说过,他也已经知道,她爱他。这就够了。”

她终于把他们的爱情在小说里亲笔杀死了。

第13章 再世之期

“子仪,请不要忘记我。在我生前,爱你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在我死后,身体或许消亡,真情必然不泯。子仪,原谅我无法不爱你。”

“夕颜,我是珍惜你的,你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

“是,你始终待我如手足……子仪,我今生最庆幸的就是认识了你,最大的遗憾却也是你……子仪,如果有来生,我祈求还可以再见你,让我继续为我的爱努力,直到你也爱上我……”

我恸哭,翻身坐起,把神思拉回现实,而心痛依然未止。

“子仪,子仪……”我于静夜中轻声呼唤。那么熟悉的名字,那样刻骨的相思,可是他究竟是谁呢?

自从去年和丈夫没滋寡味地庆祝过结婚十年纪念日,我便常常做这同样一个梦。第一次从梦中哭醒时,我深觉奇怪,只是一个梦而已,何以那一份心痛却如此清晰冷冽?子仪的一切是这样的熟稔而亲切,仿佛自小玩到大的一个伙伴,已经认识了他一辈子了,似乎呼之欲出,却偏偏一时记不起是谁。

我从三岁念幼儿园想起,一直回忆到33岁的今天,最终确定现实生活中绝不曾出现过一个叫做子仪的人,但我分明又是这样地牵挂着他,拥有一系列与他共同的记忆,例如夜游香山,逛八大寺,赏兵马俑……

当然,这些都是从后来时断时续的梦境中回忆起的,但我知道那是真的,真的有过一个叫做子仪的人,真的曾经过一段那样的心路历程。梦中的子仪面目模糊,语音低沉,极少说话。深刻而强烈的,是那一种抵死缠绵的感觉。我曾经那样地爱他,虽被拒绝仍情痴一往,至死不渝,于是订下来世之盟。

是了,那必然是我前生的记忆,子仪,则是我生生世世的所爱。但是子仪,你却又一次负我,我已结婚十年,如何你仍未出现?

我望一眼身旁熟睡的丈夫,喟然长叹。比起子仪,丈夫是一个多么木讷而平淡的人,除了工作睡觉外就别无情趣,连名字都是那样的伧俗——文革,哼,张文革!

记不起当初为什么会嫁给文革了,总是因为小女孩的浪漫和富于幻想吧。春暖花开风清月圆之际,连麻雀的聒噪都当成动听的音乐,把文质彬彬的文革误做白马王子也是有的。只是十年下来,再多的浪漫也被他的刻板磨平了。最初的柔情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日日相见刻刻生厌的忍耐与无奈。我日渐变得漠然疏远,他却一无所觉,或许还沾沾自喜我不再打扰他让他有更多的时间却做蛀书虫吧?

我叹息,想起子仪,心温柔地疼痛起来。子仪,请重新入梦,带领我回到前世,让我再一次爱你……

我迷醉于前世回肠荡气的苦恋之中。现实生活里厌倦而淡漠的我,竟曾经有过那样执着深沉的感情,令我唏嘘不已。

雨夜迟归,走近海淀南路自己的家门时,那种刻骨铭心的缠绵再度涌来,脑中电光石火,我清楚地记起曾经多少次共子仪在这条路上走过。他总是将我送至楼前,简短地说一句“再见”便转身离开。依依不舍的人是我,挽着他的手臂一再央求:“子仪,陪我走到路的尽头再转回来,再陪我走一会可好?”

子仪不应我。我恼怒地跑开,任他在后面喊我也不回头。上子楼,却又惶惶不安,复转身奔回,而子仪已经离去,我茫然若失,好像再也见不到了似的,一个人沿着海淀南路在静夜里一边跑一边凄楚地呼唤:“子仪,子仪……”

一往情深深几许?深山夕照深秋雨。前生,与子仪的每一次见面都有如生离死别。我眼角濡湿,走到楼门前又悄悄折回,一边低低地喊:“子仪,子仪。”

子仪是一个矛盾的人,有时待我如兄长般呵护迁就,有时却常在一些小事上与我斤斤计较,绝不让步,以至前生留下了如许多的遗憾。

记得那次我提早一个月就为他准备生日礼物,无数次幻想过伴他吹蜡烛的情形,临了却被他断然地拒绝。那也是个雨夜,我斜斜地擎着伞走在雨中,心里比任何一刻都更加明了子仪的遥远与无望,所有的自尊委地成尘,最后一丝自欺的余地也不留下,一颗心空空荡荡,天地间只剩下无边无际的冷雨,一直冷到人的心里。我抱紧双肩,不可抑制地发着抖,心一牵一牵地疼得抽紧……

那一份清冷绝寂的伤怀至今记忆犹新,或许我在那夜便早已死去。

我忍不住又抱紧双肩,体味着前世的孤苦失落,沿着记忆的路一步步追溯回去……

当不知第几次折回又转来时,我回头看到了丈夫。他正站在楼门前焦灼地张望,门厅的灯照在他苍白的脸上,赶跑了我所有关于子仪的回忆。

看到我,文革松出一口气:“夕颜,你可回来了,怎么这么晚?”

“加班了。”我含糊地回答,侧身让开他走上楼,不愿再多说一句话。

星期天,儿子吵着要去圆明园,说是历史老师刚讲过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这一课,要同学们参观遗址以加强记忆。文革嘀咕着:“都看了一百遍了,还看?”

但他虽不是个多情的丈夫,却绝对是个模范爸爸,一大早便催了我起床收拾一大包火腿饮料,一家三口也就上路了。

来到圆明园,才知道这里新建了一处风景——海岳开襟遗址,专门搜集世界各地千百年来的各式图腾模本。我一向对古老的东西感兴趣,看得神驰目凝,留连忘返,遂打发丈夫:“你带儿子去看那些火后残骸好了,我想在这里多转一转。”

独步水湄,恍如前世的感觉又来了,我如被感召地加快脚步转过假山,一座草亭赫然在目,门楣触目惊心的三个大字:“勿忘我”。

我呆住,胸口似被铁锤重重撞了一下。天!我记得这三个字!这是我与子仪旧游的地方!勿忘我!这正是我最真的心愿,是我对子仪生死相许的再世之期!

我鬼使神差地走进亭子里去,抚摸着用树根粗粗雕就的木桌木椅泫然欲泣,身子一软就势坐下了,心中摇摇欲醉,不禁低首沉吟:“子仪,勿忘我!”

泪水滴落,我缓缓抬起头来,却见文革已牵着儿子远远地来了。哎,子仪……

思念一日甚似一日,我渐渐卧床不起。文革强拖了我去医院检查,却发现自己患了胃癌。

胃癌!我的生命再一次走向尽头,而子仪依然未现。子仪,你何忍负我?

病情渐发展到不得不住院治疗,文革抛了工作,日夜守在医院陪我。由于做化疗,我的一头长发大把大把地脱落了,我却不以为意,安静地只等着生命结束好快一点转入轮回,以期与子仪再世重逢,彼时,我仍会保有子仪的记忆吗?

我在梦里苦苦追问:“子仪,你会忘记我吗?”

“夕颜,不要胡思乱想。”子仪端过一杯水,一手揽着我的肩扶我坐起,一手将杯送至我唇边:“慢慢喝,有点热。”难得一见的温情令我心中伤痛,握住他的手泪如泉涌:“子仪,告诉我错在哪儿?我来改,希望来世可以做个让你满意的女孩,终能为你所爱……”

我哭泣,肝肠俱裂,文革伸手将我推醒:“夕颜,醒醒,你怎么了?是不是做噩梦了?”

我茫然地睁开眼来,噩梦?不,那是一个虽然苦涩不堪却令我宁愿沉睡不愿醒的爱之梦,但我又如何对丈夫启齿?望着他一脸的焦虑和忧伤,我心中忽觉不忍,轻轻抚一下他的脸说:“文革,你有白头发了……”

他的头一低,眼圈迅速红了,掩饰地站起身问:“你要不要喝水?”说完不等我回答转身兑了一杯水过来,先在自己唇边试一试,这才一手搂着我的肩将我扶起,另一只手将水送至我唇前:“有点热,慢慢喝。”

我心一震,脱口轻呼:“子仪!”

“子仪?”丈夫的手一抖,奇怪地看着我:“你怎么知道这个名字?”

我自知失态,窘得满脸通红,却仍是大吃一惊:“你知道子仪?”

“当然,这本是我爷爷给我取的名字,后来‘文化大革命’开始,爸爸为了表示革命就给我改了名字……”

我瞠目,恍然大悟,子仪,原来子仪就是我的丈夫!我们果然再世重逢,且终成眷属,子仪一直都在我的身边,却被我一再忽视。

我想起每每午夜梦醒,总是可以听到文革均匀平稳的呼吸,想到沿着海淀南路追溯回忆却看到丈夫已守在路口,想起海岳开襟我呼唤着“子仪勿忘我”,一抬头看到了他含笑的脸……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始终以为子仪是失落于前世的一段不悔的错误,是我穷尽生死不能得到的挚爱,我竟不知旧梦早圆。梦已成真梦已残哦,我怎将天堂错过?

“子仪……”我流着泪握住丈夫的手,前世今生在这一刻合二为一,我们突然都变得透明,将彼此看得清清楚楚。这一刻的了解足够我们度过平和美满的一生,而我的一生即将结束。

“子仪,如果有来生,请记得与我重逢,让我以一生的爱报你,直至生生世世……”

第1章 古城墙生死恋

我一直喜欢把西安市叫做长安城。

一个城市要有城墙才可以称之为城,西安是一座真正的有尊严的城。它四面连绵不断的城墙使它历经百年沧桑而仍有一股帝王之气,就好像欧洲贵族冠在姓字前的冯或者德,到今时贵族虽然没落,贵族的气质却依然鹤立鸡群,不容混淆。

月光皎好的晚上,独自登上城头,一踏上那厚实的城墙砖,城下的人事凡尘就都立刻远了,淡了。如泣如诉的风声中,我仿佛可以听得到城墙的心跳,可以感觉它坚硬外壳下的温柔的爱。

有冷自心底缓缓渗出,我觉得孤独,我又觉得踏实。我依偎在城砖上,抚摸着上面清晰的刻划,轻轻读出一个名字,思绪被月华如水牵引得很远,很远,一直远到千年以前的古代去……

某朝某代,叛军作乱,护城守卫们枕戈待旦,誓以生命维护城中老小妇孺的生活平安。

个中一位年轻卫士,叫做秦钺的,在月亮升起前向同伴倾诉心事:“我们是为了保护女人而战的,这是男人的天职。可是,我却还没来得及真正认识一个女人,同她轰轰烈烈地爱一次。”

说这话的当夜,敌人来攻,秦钺身中多箭,战死城头。拼着最后一丝力气,他以手中矛尖蘸着鲜血在城砖上用力刻下自己的名字。彼时月已升至中天,明洁如洗,秦钺对月起誓:如果多年之后,有一个姑娘,纯洁善良,一如明月。她会出现在城墙之上,于月光下读出我血浸的名字。那时,我的精魂将附在这城砖上重生,与她生死相爱。

斗转星移,终于今夜我纱衣长裙踏上了这座古城墙,读出了那惊心动魄的两个字:秦钺。

我的手轻轻抚摩着,我的心微微颤栗着,月光在那一刻忽然黯淡,我于是知道要有事发生了。

然后我听到身后有锵锵的脚步声,铠甲相碰的清脆声。我回过头去,便看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