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着战袍,铠甲上泛着素冷的光,并不因年代陈久而锈钝。他走近,在与我隔一段距离处停下来,将长矛倚在城头,柔声问:“你怕不怕?”

我望着他,望进远古,也望尽永恒。我答:“不怕,是我令你重生。”

我们相遇,就像风拂过水面一样自然而动荡,千变万化,每一分钟都有新的涟漪新的惊喜。

他给我讲前人的风俗典故,而我告诉他今时的礼仪时尚。我在城头起舞,白纱的裙摆舞成一朵硕大的百合花,我让他走近,闻我身上的香水味,说这是法国的牌子卡佛莲。

法国?他不明白。他说那时的妇女也是香香的,不过是用香料薰染的。

我不信,听说那时女人都穿得又厚又多,几个月不洗澡的,怎么会香?

他笑笑,不与我辩。但是指着我的纱裙说这并不是最好的料子,他们那个时代,有一种丝料,叫做绡,整条裙子可以束在一起穿过一枚戒指。

我神往。丝,一直是我十分敬畏的一种衣料,总觉得它是有生命的。它的前世是一只只蚕,努力地食桑,缠绵地吐丝,绝望地作茧自缚,愈挣扎便缠绕得愈紧,愈挣扎便缠绕得愈紧,直至吐尽相思,化蛾归去,然后成就一件件柔软的华衣。

整个过程像不像爱情?我问。

爱情。他轻轻重复着,似乎对这个词有些不适应。他说,我们那个时代的女人通常不会这么大胆地谈论爱情问题。

我笑了,告诉他今天的女孩们都不一样了,她们要出去工作,同男人一样上班,还可以做男人的上司。男人和女人已经平等,一夫一妻,多出的那个叫第三者。我给他看我戴的手表,穿的高跟鞋,还请他尝试我的520牌子的香烟。

他十分惊讶,露出单纯的笑。我留意到他的牙齿,是白的。于是想起来,那时虽然没有牙膏,不过好像也是有刷牙的,用食盐。

我拿这个来问他,他又笑了,停一下,说:“我们那时的女孩子不会这样问问题,她们没那么多话。”我口快地打断:“我知道,笑不露齿,裙必过膝嘛。”

虽然争执颇多,但我们聊得很愉快,分手时,都有些依依不舍。他说他千多年没有与人交谈过了,我说我虽然每天说话可也是同样地寂寞。于是相约,明夜若有月光,便还来这城头相会。

但是第二天是雨天,我不甘心,还是去了。红纸伞,绿罗裙,于墙头徘徊良久,终不能遇。

再上班时,看到身边来来往往的男同事,我无端地挑剔,总觉他们面目模糊,举止轻浮,语气神情都失于柔媚,简直混淆阴阳,男女不分。我渴望天晴,渴望月圆,渴望古城墙上的千古之约。

我同秦铖之间相隔的,有没有1000年?

一连过了三日夜,天空才又放晴。月亮刚刚升起,我已一路奔上城头,这次,我穿的是牛仔裤,存心要让他吃一惊。

秦钺比我先到,一见面即取笑:“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暧而不见,搔首踟蹰。”

我大叫:“原来你看到我的,却不过来见我。”他不语,眼中掠过苦楚难堪。我忙岔过话题:“《诗经》中我最喜欢的是那两句:式微,式微,胡不归?问得人心酸酸的。”

于是我们讨论《诗经》,讨论楚辞汉赋,同一个真正古人讨论古文学,我自是得益匪浅。

同他的见面渐渐成为我生命中最大的欢欣,最重的慰藉,重大得几乎让我无以承载。第一次知道,爱一个人原来可以这样地快乐,这样地忘我。可是,我却不曾走近他一步,不曾执子之手,与子相约。

我不敢冒险尝试,无从猜测他的手是一团冰冷亦或一抹坚硬。爱情不可测试,我宁愿隔着一段距离静静地望着它,相对直到白头。

我一日比一日更加沉静,温存,一日比一日更像一个女人,一个古典的,真正的女人。在秦钺的那个时代,男人与女人分工明确,绝对地乾坤有别。女人没有今天这么大的自由与权力,可是女人却拥有无尽的温存与怜惜。

他是今世上不可再见的一个真正的男人,为了他,我愿意做一个不合时宜的真正女人。

我身边的追求者忽然多起来,为了我身上那种神秘古典的纯女人气质。

办公桌上每天都有新的鲜花供奉,粉色的名片背后写着约会的时间地点。我看也不看,随手扔进纸篓。

我的眼睛看不到别人,我心里,只有秦钺一个。

给我爱,我宁可做一个古代女人。

一夜,月明星稀,我与秦钺缓缓散步于城墙之上,他指点着城外的灯火,告诉我护城河的历史。我俯下身去,忽然脚下一个趔趄,整个人向后便倒。我惊叫:“秦钺救我!”

秦钺身为战士,训练有素,及时出手相助。

我们的手,我们的手自空中交错而过。

在那一个明明已经互握的瞬间,却又明明白白地错过。

错过了壹——千——年!

我重重摔倒,不可置信地睁大眼睛望着他。我终于知道,他并不是一团冰,也不是一块铁,他什么也不是,一片虚无。

太残忍!秦钺惨然地回望着我,完全被这意外的真实打倒了。他的眼中无限惨痛,渐渐变得空洞。

我忽然无比恐惧,我知道我要失去他了,我叫:“秦钺!”

可是他已不肯回应,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视保护女人为天职。他曾为保卫疆土付出生命,然而今天,今天已经不是秦铖的时代。和平年月没有战争,不再需要男人们金戈铁马地为他们的女人浴血沙场,要的,不过是些微的温存,柴米油盐的细碎殷勤,可是秦铖,他眼看着至爱的女子摔倒,甚至没有能力出手挽扶。

这样的真实已不是秦钺可以承受,他的世界在那一刻粉碎。他再看我一眼,我在他眼中看到荒凉。然后,他转身绝然离去。

我凄厉地喊着他的名字:“秦钺!”不可以,我的至爱,不可以就这样走出我的生命。我跃起,脚踝一阵撕裂般的疼痛,重新摔倒在古城墙上。秦钺,我恸哭,眼睁睁看着他在月光下渐行渐远,终至消失。而眼前那块刻着秦钺名字的城砖,竟也渐渐平复,光滑无痕迹了。

秦钺终于完成他的誓愿,带着最大的满足与最痛的遗憾离去,再不会与我相见!

我坐在城头,抚摩着冰冷的城砖,两行泪悄悄流下,一转眼,又被夜风吹干了。

远远地有人在吹埙,那简直不是属于人间的音乐,那是历史的回声,是地底的哭泣,在夜风中呜咽着,一层层浸透我的心。

风里,不知有多少前朝魂灵游荡其间,它们使城墙上的空气显得清冷而幽微,连月光也比在城下看起来空灵。

总觉得,城上的每一缕风都与城下的不同,都有它自己的气息与含意,在喁喁诉说着一些湮没在红尘中的不为人知的故事。

我的那个,叫秦钺,你的呢?

第2章 哪咤

哪咤在人群中走过,行者无不回头。

他那一种扶摇的步履,那一种凌波的姿态,亭亭玉立,弱不胜衣,一举手一投足无不清雅宜人,依稀散发出荷叶清香。

他趑趄着,犹疑着,要在集市里为二郎寻一件特别的礼物。人间的礼物。

“老板,请你……”指住一条盘龙绣凤的大红腰带,欲语还羞。眉梢眼角,无限风流,睥昵回眸,含着说不出的媚气——那简直不是一双人的眼睛。

其实他本来就不是人,至少不是一个真正的人,他是荷花的化身。

谁能不为这样一位真正的荷仙倾倒?

可是哪咤却只是因此痛苦。

荷花仙子在中国老百姓的心目中,通常是一位千娇百媚温柔宛转的女子,可是他这位荷仙,却是一个男孩。

他本是镇江太守李靖的幼子,数百年前的一个午后,他大闹东海,杀死龙王三太子,为此被东海龙王告上天庭。李靖怕事,竟然要杀他以息事宁人。

那个炎热的夏日午后,微风不起,蝉声叫得凄切刺心,哪咤赤条条站在父母面前,用一柄小刀慢慢地切开自己的皮肉,鲜血汩汩而出。小小的他,目光清澈,态度绝决,一字一句地立誓:“肌肤骨肉父母所赐,父亲既命我死,孩儿不敢不尊,今我割肉还母,剔骨还父。从今往后,孩儿再不欠你们什么了。”

一缕幽魂,就此别了躯壳,飘飘荡荡,遁入深山,去寻他的师傅太乙真人。

太乙以新荷叶盛装清露,将那男童魂魄收裹。月华如水,照着为了双亲的诅咒而夭逝的稚子孤魂。荷花慢慢地,慢慢地绽放开来,发出清幽平和的光辉,宛如仙子曼舞,天边似有音乐传来,哪咤在荷花的心里重生。他茫茫然地坐起,揉揉眼睛,似乎已忘记前生的恩怨——不忘又如何?对一个曾被亲生父母诅咒过的生命,爱或恨都是太为难的选择。于是,唯有忘记。重生在荷花的芬芳里,成为荷的化身,成为太乙的杀人武器。

一切的作为,都只是奉命行事。他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直到,同孙悟空的那次大战。

那是一场惊天动地的恶战。他,奉了天帝的命令,收服大闹天宫偷食蟠桃的弼马温孙悟空。恶斗了三天三夜,他才有机会在孙猴子的光头上砍了一刀,那石猴哈哈大笑,脑门铮铮作响,连个破皮也没有。

到第三天夜晚,孙猴还了他一招,他只觉一麻,整个人如被冰雪。

天边新月如钩,黯淡无光,哪咤低头愕然地看着自己,臂上一片濡湿,慢慢地流出血来——但那竟不是红色,而是一股绿色的汁液,冷的,有着青草的气息。

第一次,哪咤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原来并不是一个人,自己不过是一株没人气的植物,是再生的荷花。

一瞬间,巨大的失落与挫败感扑天盖地严严实实地包围了他。哪咤万念俱灰,斗志全无,倒拖火尖枪仓皇地逃去。身后,是石猴儿孙悟空无拘无羁的狂笑与嘲骂。

曾几何时,他同孙猴子一样,顽皮率真,胆大妄为,孙悟空大闹天宫出尽风头,哪咤闹海可又何尝逊色?

那时,他是一个真正的人,率情率性的血肉之躯。但是现在,他却只是一架机器。是师傅制作出来的一具玩偶,再也没有他自己。

他甚至永远长不大,荷花没有年龄,他是一个永远的孩子。

今生今世,他都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甚至,做男孩也不能够纯粹,因为那过分的美丽。

哪咤嚎啕起来,眼泪有如露珠。

那是他重生成仙后第一次痛哭。

第二次,是因为二郎。

想到二郎,哪咤的心感到一阵痛楚的甜蜜。

二郎,杨戬,那尊英武挺拔的男神。他炯炯的目,直立的发,无一处不透射着男人的阳刚与霸气。他在那次降猴大战中与哪咤并肩作战,众神中只有他注意到那男孩绝望而美丽的哭泣,他不明白那看似天真烂漫的小男孩怎么会有如此悲苦的眼神,也并不问,只是邀他陪自己喝酒。

在那次畅快的对饮中,哪咤知道了二郎的身世,知道了他劈山救母的壮举,不可扼止地,他爱上了他。

是的,爱。

他,爱他!

哪咤的爱是痛苦的,隐秘的,却又是细腻的。风清云淡的天宫花径,他和二郎携手同游,指点百花;助商伐纣的战争中,哪咤尊太乙命成为姜子牙的先锋主力,与杨戬并肩作战。那样艰苦卓绝惨烈悲壮的战争,却让哪咤感到绝顶的快乐。每当他失利,二郎总会及时出现助他一臂之力,他以回眸一笑表示感激,两个人的默契已不需要一句言语。那样的时刻,有时哪咤会忘记自己的身份。但是太乙,他的再造恩师轻轻的一句话,却无情地粉碎了他自欺的梦。

因为金咤和木咤的魂魄为西歧巫师所收。太乙说:“哪咤,你去一趟吧,你没有魂魄,他们无奈你何。”

哪咤的心猛地揪紧,急速偷望二郎,瞥见他眼中的惊疑与不忍。

他知道了,他知道自己不是一个真正的人了。

哪咤的心细碎地疼痛起来。宁为人知,勿为人见哦。大家都知道他是荷花化身是一回事,但这样明白无遮拦地当众叫破,当他全无感觉却是另一回事。

哪咤在湖边烂饮,却终不能醉,顾影自怜,水中,是一张嫣红欲滴的荷花面,因了酒的灌溉而愈发娇艳。

他痛恨自己的美丽。这混淆了人与物、阴与阳的绝世美丽。

无父无母,没有血肉魂魄,却偏偏有感情和灵性。怎样的绝望与痛楚?

哪咤跪在太乙身前,态度决绝:“师傅,帮我忘记吧,忘记所有的情与仇,恩与怨,从此无思无欲,了无牵挂。”

“忘记所有的恩义?”这孩子是为了救不救兄弟为难呢,太乙自以为明白小徒弟的心思:“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在了断尘缘之后,你再也没有感觉思想,只懂得听命行事,而无所谓爱憎亲疏,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

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那么,也没有二郎,没有与二郎的手足之情了么?

哪咤踟蹰。爱二郎是痛苦,但那痛苦的爱已是他唯一的感情,最珍贵的秘密,如果这也割舍,他岂非一无所有?

泪落尘埃,迅速消逝无痕。他如何忍心,那深刻如凿的爱亦如泪落无痕?

哪咤磕头告辞:“不劳师傅,徒儿去了。”

不知道,一个没有感情的人,和一株偏偏有人性的植物,谁更不堪?

哪咤没有选择,他只有继续做荷仙,继续他的爱与痛,继续奉命作战,漠视生死,无所畏惧。

他成了一个英雄。在西歧战争中立下汗马功劳。

此刻,走在人群里,他又听到老百姓的议论了。他们称诵着“哪咤大仙”,他是他们的神,是英雄!

人们一边偷觑着他,一边议论着大仙哪咤,没有人想到,那伟大的英雄就是眼前这个娇美如花的少年,更不知道,他们心目中万能的神有着怎样隐秘的痛苦与寂寞。

但哪咤已不在意这些了,他满心所想的,只是当他亲手为二郎系上红腰带时,将是怎样的缠绵缱绻。

哪咤的心又甜蜜地痛楚起来,他穿越人群,穿越那些不堪一击却自得其乐的凡尘男女,升空而去。

是一阵清风吹送一朵清荷,有露珠飘洒而下。

世人把那,称作甘霖。

第3章 剑客冢

在我13岁那年,他离开了草原,离开了我的生命。

那天的云很浅,很淡,丝丝缕缕地浮在天上,使天看起来是这样的完整,浑圆,而我的心,在完整的蓝天下裂成碎片,零落成尘。

我躲在喀鲁依人群中看他高高地骑在马上,豁朗地笑着频频挥手,白亮亮的牙齿在阳光下一闪似乎直接啮在我心的碎片上,于是心就化成了灰蝴蝶,围在他鞍前马后飞呀飞。我努力地睁大眼睛不让泪水模糊视线,可是他的身影仍是越来越小,最后就凝做蓝天和绿原间的一个黑点。

这以后每当我极目远眺就会看到草原尽头朦胧地有一个黑点。我知道那是他,却不知道他是溶于天地了还是化做永恒。

13岁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每天望着天边的一个点就叫做相思,也不知道他们喀鲁依部落和我们扎哈部落世代为仇对我一生一世的爱意味着什么。我只是每天牧羊时对着蓝天碧草反复地,反复地唱一首古老的草原情歌。那是草原上广泛流传的关于如何求得爱情的一种神秘传说:如果哪位痴心女子肯用心口的血染红她所爱的那个男人的剑尖,那么她就可以永远得到那个男人的心。这个说法人人都知道人人都相信,可是却从来没有人试过。

我们这片草原的男人都会舞剑,喀鲁依和扎哈两个部落每年秋际都在谷雨那天举行比剑会。比赢了的自然是英雄,比输了的那个只要不怯步也一样受人尊敬。所以很多剑客都是越战越勇,宁死不降,谷雨这天草原上也就往往会多出几座新坟。谷雨不一定下雨,天却一定是阴的,因为人的心头是阴的,就算是得胜的大英雄也不一定轻松,因为赢了代表他明年要继续抉择生死胜负,胜的次数越多,败的耻辱越重,胜过的英雄最终几乎无一例外是死在剑下了,因为他们既然胜过,就不能再败了。但是比剑中杀死过对手的剑客却可以从此不再参加比试,因为体念上天有好生之德,他的剑已饮过人血有了戾气,不可以再多杀伤了。要么战死,要么杀人,没有第三种选择,于是两个部落的仇越积越深。

我17岁那年谷雨剑会上,他持一柄青铜宝剑回来了,身手矫捷,剑术精湛,连败17剑客,全胜而归。难得的是,他的剑法总是点到为止,往往刺中对手的腕部或是膝部使人无法举剑只有罢斗,却不至丧命。那几乎是有史以来第一次比剑会上没有任何人死亡,所以那天虽是谷雨天却是晴朗朗的,晶莹如一块透明的玉。喀鲁依的人们围着他兴高采烈地起舞歌唱,扎哈的人恨恨地看他,却也衷心钦佩。而我,我望着久违了的我的英雄,心儿又化做翩翩蝴蝶活泼泼拥围着他,追随着他。有位喀鲁依姑娘向他邀舞,我第一次意识到我们本是来自两个敌对的部落。

虽然游牧于同一片草原,可是两个部落都是这样的居无定所,我很久很久才能偶尔见到他一面,不是擦肩而过,便是遥遥相望,蝴蝶心追着他飞了一春又一夏,他的目光却总是掠过我的长发着落于远方的某个山头。

谷雨剑会是唯一可以容我尽情注视他的机会。他仍是胜利者,从我17岁那21岁,他是谷雨会上的常胜将军,可是奇迹般的,他的剑下却从没有死过一个人,所以他仍得比下去,年复一年参加比剑,年复一年做冠军。他的剑术越来越精湛,他的人越来越沉默。

我知道有许多喀鲁依姑娘向他示爱,可他除了牧猎和练剑外心无旁骛。他是草原上孤独的英雄。

我悄悄离开扎哈的帐篷在草原上流浪,寻觅了3个月又7天后才找到喀鲁依的踪迹。我等在他放牧归来的路上,于夕阳下静静立成一个纤瘦的剪影。他的马停在我身旁时我低下了头,不知该怎样向他表白我的痴念,不知道什么样的语言可以消弥喀鲁依和扎哈千百年的宿怨。星星在他背后闪烁,我仿佛听得见夜色渐浓的声息。许久,我忽然矮下身去,蹲在他脚前解开了他左靴的靴带,草原上女子为男子系鞋带就表示托系终身,我用这种无言的方式告白自己8年的痴心。

他迟疑了,我看到他宝蓝色的袍襟湖水一样地抖动,我看到他持马鞭的手握紧又松弛。我噙着泪水将左靴的鞋带解开又系拢,指尖刚刚触及右靴时,他忽然退后了一步,我含泪抬头望他,他不看我,拔出脚卷起长袍打马而去,一人一骑转瞬间驰出了我的视野。

我久久地久久地立在草原上不肯回头,仿佛怕一不小心就会变成回首盐柱。泪水无声无息地从我的双颊悄悄滑落到长草尖上,夜的清冷一直渗到心里去。

我趟过河滩又穿过一片坟茔,草原上时凸时凹的铺陈是谷雨惊心动魄的遗迹。坟碑上镌刻着死去剑客的名字,他们都还非常年轻,他们是草原上最英勇最热闹的青年,如今却寂寥地躺在这荒落的坟堆里无人祭扫。我在一个最高的坟头上抱膝独坐,风诉蛩吟是我同剑魂们的对白,在这一刻天地无言时光留驻,宇宙洪荒间我在黑暗中居然清楚地看到目尽处的一个黑点。那个黑点越来越大越来越近,驰到我面前时我仍不敢相信是他去而复回。

他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地望着我,目光深冷不可捉摸,我呆呆看着他一言不发,我们就这样默默对峙了很久,在我以为他永远不会开口说话的时候他却突然用马鞭指了指周围的坟堆,低沉地说:“总有一天,我会成为他们中的一个。”我一愣,他已弯身将我一把掠上马背,“啪”地一响,骏马向前驰去。我的后背贴着他的前胸,整个人便升腾在一片云雾之中。

我希望他就此带我去天涯海角,他却只是将我送回了扎哈部落。当我们的帐逢遥遥在望时,他勒住马缰跳下马来,我们第一次面对面地平视对方。他微一点头,语气决然:“回去吧。”忽然挥剑一扬,我鬓边飘拂过肩的一条细辫翩然落下,还不等我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他已一把抄住,随手放入怀中,一翻身又跃上了马背,骏马长嘶声中,他的背影已消溶于茫茫黑夜。

我知道这一次他走是再也不会回头的了,他不可能属于我,因为他已经属于了剑。除非他的剑杀死一个对手,否则他就永远不能停止比剑,如果他不愿意杀人,那么自己就总有一天会变成别人的剑下亡魂。他的英勇和我的痴情是同样的孤独,我的英雄哦,让我怎样才可以结束你的痛苦,怎样才可以得到你的心?

又到谷雨,我的英雄目光沉着,剑光凛冽,在他击败第12个对手的时候,我看到他额头密密的汗珠,而他的剑式依然那样小心谨慎。我知道如果他再不肯下杀手刺死一个对手结束比赛,他早晚会久战脱力,死在别人的剑下。我换上早已预备好的男装,蒙上面纱倒提长剑走到了阵前。

我们再一次对峙了。他的眼中微露出困惑,似乎在猜想我是谁。然而催战的号角声已经响起,他举起了手中的长剑。我今生至爱的男人对着我举起了长剑,剑尖寒芒发出异常清冷的光,冷得凄厉。我凝视着剑尖一言不发地走上前去,深深地,深深地望着他似乎要将他望进永恒,望着他,我猛地扑向长剑,剑尖贯胸而入,黑色面纱倏然落下,我在椎心的刺痛中欢然微笑。

他大惊失色,急忙抽出长剑,剑尖鲜血淋漓而下,我痴痴地望着他缓缓倒下,他发疯地冲上前将我抱在怀中,这是第一次,第一次他这样紧地抱着我,第一次这样痛地望着我,是第一次!我更加灿烂地笑了——

“后来呢?”当库勒木老爹将故事讲到这里时我已经潸然欲泣,却仍忍不住要追问最后的结局。这次随团采风,本是旨在搜集草原情歌的,不曾想却听到这样一段回肠荡气的情史,但是一经接触却是再也难以释怀了。

“后来——”库勒木老爹回顾着周围的坟茔,“后来,她就被葬在这里,就是前面这座坟。”

“她死了?”我惊呼。

“死了,是我亲手杀死的。”老人的声音平平淡淡听不出悲喜,他始终注视着远方,仿佛望向一个不可知的世界,又仿佛是对着自己的心,“她死前的那一笑,真美——因为终于杀死一个对手我可以不再比剑了,可是我杀的,却是自己最心爱的姑娘。在她面纱落下来的那一刻,我才知道自己原来是那么爱她,才知道爱一个原来可以做到这样。我剑尖上的血再也擦不干净了,我用它砍断了自己的右手——”老人举起右臂,臂端甩甩荡荡令我不忍目睹。

我低下头,听老爹仍用他一成不变的平淡语调缓缓诉说:“给她送葬的那一天,喀鲁依和扎哈的人都去了,她是唯一一个葬在这片剑客冢中的女人。那一天雨下得很大很大,两个部落的人都在流泪,后来比剑会就取消了。”

我也流泪了,忽然想起一个疑问:“那个传说,关于用心血染红爱人剑尖就能得到爱情的,是真的吗?”

老人看看我又看看眼前的坟头,长叹一声起身走了。我望着他孤独的身影在天尽处化做一个黑点,想着我脚下这座坟冢中躺着的那位痴情少女,忽然心有所悟,只觉得她就是我,我就是她,长草萋萋就是我们的交流,我有一种难以抑止的欲望要替她诉说,于是提笔写下了这个故事——

第4章 守宫砂

某朝某代,边境烽火不断,朝廷屡次派军苦战不下,唯有决意和亲,由大将军韩靖护送九公主湘出使安抚。

临近边境,湘公主忽召韩将军入帐密议。隔着珠帘,公主缓缓伸出一只手,缓缓褪去衣袖,缓缓翻过手臂,如雪的胳膊上如血的一点丹砂:“韩将军,你知道这是什么?”

韩靖只看了一眼就赶紧低下头去:“臣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