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领冷笑着把鞭子放了下来:“既然你想叫她留下,我就让她留下。不过这丫头瘦弱得像只老鼠,肯定忍受不了行商的辛苦。她要是病了伤了,你可要自己照顾她,不要给其他人添麻烦!”

徐初音松了一口气,却敏感地发现商队的其他人看她的目光不尽友好。

她要吃的苦,以后恐怕还多着呢。

柯多又喂她喝了点清水,给她吃了几块硬面包和十几个干椰枣。

这些食物干冷坚硬,她闭上眼睛死命往下咽。

商队给她的衣服也很不合身,粗糙的布面磨着她被晒伤的肌肤,让她感到全身都有疼又痒。

这些她都默默地忍下了。

她把黄金坠子贴身藏了。商人们都是见利忘义的人,她害怕他们看到黄金之后起抢夺的念头。那枚镶着蓝玻璃的银戒指,她也藏到了衣服口袋里。

虽然它不值几个钱,毕竟是她曾经活在二十一世纪的证明。她要好好地保存着它,不让它磨坏了。

一群色狼(1)

徐初音从柯多那里知道了首领名叫托克。

托克鄙夷地说她是瘦弱的老鼠,徐初音本来还感到很愤怒,现在却发现他说的并没有错。

她根本承受不了行商的辛苦。太阳升起之后,她就像被关进烤炉的小白鼠,只能一动不动地伏在骆驼背上。

厚厚的罩袍虽然挡住了日晒,仍然让她痛苦万状,被晒伤的肌肤虽然涂过了药膏,仍然像要腐烂一样痛。

这些还不是最糟糕的事情。虽然临走前梅丽跟她说过她的时间很多,但她就是感到焦急不安,恨不得一步就跨到底比斯,再一把从人群里抓出施咒者。

但是她现在如此困顿,心里再急也只能忍着。开水烧久了会烧干了,心里急长了也会自己平静下来。多年后回想往事,她非常庆幸命运在这个时候帮她磨去了心中的焦躁。

对任何事业来说,焦躁都是大敌。

虽然环境很艰苦,徐初音还是坚强地熬下来了。她渐渐不再感到炎热,身上的晒伤也痊愈了。

沙漠民族不愧是成天和沙漠和高温打交道的民族,研制出的药膏非常的有效。

徐初音的晒伤不算轻,竟然连一丝痕迹都没有留。那难吃的干面包和干椰枣她也吃惯了。

每日赶路的劳苦她也渐渐可以承受。她已经能初步适应沙漠里的生活了。不过这并不代表她的麻烦就此结束了。

这天晚上,因为沙漠里的夜风凄厉,徐初音睡不着。

她把自己紧紧地裹在毛毯里,像个蚕蛹一样躺在一丛沙漠植物后面,忽然听到商队里的那几个小伙子正在议论她。

“那小妞应该已经睡着了吧…”

“肯定的,赶了一天路,即使是男人也受不了。”

“哈哈,不过虽然在沙漠里风吹日晒,她倒是越来越显得漂亮了呢。”

“你傻啊?在沙漠里只会越晒越丑。她显得漂亮,是因为她的晒伤好了。”

“是啊…那时她简直像一只被烤红的蝎子,一点都不中看。”

“好了好了,别光看着流口水了,什么时候动手?”

“马上就动手,尽量把她弄远一点…”

“哎,先别慌,先排下顺序…”

一群色狼(2)

“你急什么?反正又不会弄死她,谁先来都一样…”

徐初音此时来听明白他们竟然是想合伙侮辱她,顿时吓得魂飞魄散。

听他们的口气,竟是想把她从营地里劫走,运到一段距离之外再侮辱她。

如果那样的话,她真的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身后一阵“沙沙”声传来,徐初音慌忙从身下的沙里找了块石头握着。

这块石头很小,只有鸡蛋那么大。她的手剧烈地颤抖,眼里也渗出了眼泪。

就在她横下心来准备跳起来跟他们拼命的时候,忽然听到身后“砰砰”几声巨响。

她惊讶地回过头来,发现一个高大的身影挡在她身后。那几个想要侮辱她的小伙子已经被打得趴在了地上。

救下她的人正是柯多。他愤怒地看着那些小伙子,破口大骂:“你们这样还算是人吗?你们没有母亲和姐妹吗?”

他吼骂的声音很大,整个商队的人都被惊醒了。

“你不要在这里装好人!”

那些小伙子恼羞成怒,七嘴八舌地叫嚷起来:“你别以为没有人知道你安的什么心!”

“商队里历来不会带女人,你弄个女人进商队里,不就是想自己随时享用吗?”

“既然如此的话让我们分享一下有什么不好呢?”

他们说的话简直不堪入耳。柯多涨红了脸,朝他们扬了扬拳头。

他们见柯多真的怒了,很快便不敢再胡说。

柯多是商队里最壮的一个,又是商队里的二号人物,他们不敢太得罪她。

柯多飞快地朝徐初音瞄了一眼,一言不发地走回他原来睡觉的地方躺下。

也许因为他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意思,徐初音觉得他看她的眼神很凶,不由得也胡乱担心起来:难道他留她下来的意思,真是像这些人所说的?

然而事实很快就证明她这种猜疑是毫无意义的。

柯多对她一直很君子。徐初音完全放下心来,也终于认真地看他的长相——以前她只顾着在高温和劳苦中挣扎,即使是天上的太阳在她眼里也没有颜色。

沙漠悍匪

柯多拥有一头黑色的蜷曲短发,一张深轮廓的脸——和商队里的其他人一样,但他的面容却比其他人精致多了。

他的五官和脸颊就像精心雕琢出来的,眼睛像星星一样明亮,特别的英俊和有男子气。

他的身材非常的高大魁梧,徐初音站到他的影子里就可以短暂地乘凉。

他如此的壮硕,对别人的态度却很温和。不管是和徐初音,还是商队里的老弱,他说话都是和和气气的,不像他的爸爸,动不动就破口大骂,甚至还会扬起手中的鞭子。

徐初音感到心里的什么东西被温柔地触动了。

如果她只是普通的穿越,说不定她就会爱上他了吧。

但是她现在不能爱上他,准确地说她现在谁都不能爱。因为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形势的确不容她在风花雪月上浪费精力。

和商队走了一阵之后,徐初音竟发现他们只是单调地从一个绿洲转到一个绿洲,似乎永远不会出沙漠。

她试探着问托克以后会不会去别的地方经商,尤其是埃及的时候,托克忽然暴怒,狠狠地抽了她一鞭子。

她赶紧闭嘴走人,感到无比的焦急和绝望。难道她就要在这个沙漠里游荡一生吗?

是夜。徐初音裹着毛毯,像个蚕蛹一样假装睡着,眼睛却盯着聚在一起睡觉的那群骆驼。

她有了个疯狂的想法:离开商队逃跑!她打算挑一头最壮的骆驼,再偷走一大皮袋水,自己穿越沙漠!

只要能找到绿洲,她就能打听到埃及到底在什么方向!

这个想法是疯狂而且愚蠢的。

她自己也知道。她现在根本不会在沙漠里辨别方向,找到绿洲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如果找不到绿洲,她就只能在沙漠里渴死。

与其铤而走险,一去无回,倒不如在商队里等待机会。但她就是无法抛掉这种念头。

“沙…沙…”

沙漠里似乎传来了脚步声。徐初音警惕地抬起头来,朝四周张望。赫然发现商队已经被一群拿刀的人包围。他们遇上了以残忍和贪婪闻名于世的沙漠盗贼!

小徐飞刀

商队的人全都束手就擒,他们被迫跪在地上,寒光闪闪的刀子就架在他们的脖子上。

盗贼的首领一面用刀子逼着商队里最强壮的柯多,一面指挥着他的手下劫掠。

盗贼们抢走了商队所有的货物、骆驼和水,还想把商人们都杀了。

盗贼首领冷笑着看着柯多的脸,盘算着该从哪里下刀砍断他的脖子。

柯多愤怒地看着他,不时从眼角偷看盗贼首领腰间挂着的弯刀。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徐初音忽然扔出一个石子,正中盗贼首领的眼睛。

她看到拿刀逼着她的盗贼神情有了丝毫的懈怠,想都没想就出手了。

这样作无疑非常的危险,但她只知道如果柯多被杀,大家就有被杀一途。

她在家时玩的最好的就是飞镖,可以做到百发百中。虽然这块石头形状和质量和飞镖大不相同,她相信自己也能扔个大差不离。

盗贼首领被石头扔中眼睛后痛得哇哇大叫,下意识地抬手揉眼。

柯多闪电般地拔出他腰间的佩刀,从他的小腹反撩到下巴,把他砍得肚破肠流。盗贼们见首领被杀,一时间惊慌失措,纷纷挥刀扑向柯多,对商人失去了控制。

商人们终日和严酷的环境搏斗,也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人,见盗贼们惊慌失措,纷纷跳起来挥舞着鞭子,或赤手空拳地扑向盗贼们。

经过一番混战,盗贼被打跑了,沙地上也留下了七个商人的尸体。

余下的商人们个个满脸鲜血,老托克表情肃然地拍了拍徐初音的肩膀。

虽然他没有明说,但已经用行动承认,赶走盗贼,夺回货物,徐初音应占首功。

在这一瞬间,徐初音觉得身边的气氛都不一样了。

大家看向她的目光真正有了对同伴的信任和尊重,那些曾经瞄着她的身躯的猥琐目光也不复存在。

徐初音从此之后便开始苦练飞镖。这是她在古代唯一可以保护自己的技能,也是唯一可以依仗的技能。

她用石头投掷所有可以当作目标的东西。

白天休息的时候练,晚上露营的时候也练。

渐渐的她闭上眼睛,也可以准确无误地掷中百步之内的任何目标。

晋见法老(1)

不过,即使她身手再进步,短时间里也没法前往埃及。

因此她感到非常的怅惘和难受,经常坐在沙地上,看着碧蓝的天空发怔。越是炎热的地方,云彩就越少。

沙漠的天空简直像一块通体透明的玻璃,纯净得似乎可以把人的灵魂吸进去。

没有了云彩的遮挡,烈日肆无忌惮地向沙漠倾泻着热度,空气因为高温扭曲着向上蒸腾,连绵的黄沙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金沙般的光彩。

以前想到古代埃及的时候,徐初音脑子里都会现出一种金碧辉煌的颜色。

她那时以为那是黄金的颜色,现在才省悟那其实是黄沙的颜色。

在黄沙反射出的梦幻般的金光里,似乎有命运和时光之神穿着黑袍匆匆而过,漆黑的衣襟卷起一片缤纷的光晕。

有一天她的眼睛被这缤纷的光晕刺得流出了眼泪,下意识地拿出那枚蓝玻璃银戒指来。

因为徐初音保存得好,那块切面众多的蓝玻璃没有一丝磨损,还和在二十一世纪时一样透明闪亮。

把它放在阳光下看,似乎可以透过它看到一片光艳之海。

在这片美丽的大海里,徐初音似乎看到了死去的爸爸妈妈,兄弟姐妹,还有活下来的亲人们,当然还有她自己。一家人仿佛又聚在了一起,幸福地生活了。

冷不防一只大手伸过来,抢走了徐初音手中的戒指。

她骇然地回过头去,发现老托克正捏着她的戒指跳舞,像疯了一样地大叫大唱:“这是玻璃!这是玻璃啊!哈哈!这么大一块,还这么纯净…我可以去见法老了!法老一定会喜欢它的!我会成为法老最宠爱的商人,黄金、美酒、女人,要多少有多少!”

原来因为难以冶炼,玻璃在古埃及是稀世珍品。古埃及的法老历来喜欢玻璃,一串墨绿色,质地浑浊的玻璃项链,就值得法老用金山银山来换。

当初老托克不准大家提及埃及,其实是因为他没有合适的宝物去博得法老的欢心,看着别人赚法老的钱,嫉妒难忍。

现在既然找到了能献给法老的东西,他自然不会轻易放过。

在老托克看来,徐初音的命使他们救的,理应把这块玻璃献出来。

但考虑到这块玻璃实在太珍贵,便假惺惺地和徐初音“商量”,希望她能“自愿”地玻璃送给他。

晋见法老(2)

在感情上,徐初音极不愿意放弃这个戒指,这毕竟是她曾经活在二十一世纪的唯一证明。

但想到把戒指送给老托克之后,他就能带自己去见法老王,还是忍着心痛把戒指让给了他。

不过白白把戒指给他有些吃亏,一个大胆的念头在她心中涌现。

“我可以把戒指送给您,不过你要满足我一个要求。”徐初音鼓起勇气,冷笑着盯着托克的眼睛说。

“你要什么条件?”托克怕她狮子大开口,目光纷乱地闪着。

“放心,我要的是您可以轻松给予的,”

徐初音的眼睛不知不觉中变得非常犀利:“以后赶路的时候,我要跟在您和柯多的身后!”

此言一出,商人们一片哗然。要知道商队中的地位是通过行走时的顺序体现的。她要走在托克和柯多的身后,分明是要坐商队里的第三把交椅!

老托克利欲熏心,犹豫了一下便答应了她的要求。

柯多对这个消息却似乎无法接受,脸上的肌肉剧烈地扭动。

大概他不愿意看到徐初音这么工于心计吧。但即使心里很不舒服,他也没有说一句话。

商队很快就来到了埃及。率先在徐初音面前展现的,是美丽宽广的尼罗河,雄伟的金字塔,和神秘壮美的人面狮身像。

碧蓝瑰丽的尼罗河是埃及的女神,硬是用自己甘甜的乳汁在沙漠里养育出一片旖旎风光。

不管是在古代和现代,尼罗河两岸都是世界上最美丽富饶的地方之一。

人面狮身像此时还拥有完整的面容,正带着神秘而又肃穆的神情看向辽远的天空,似乎在思索着宇宙永恒的谜题。

最让徐初音感到震撼的,还是那被称为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的金字塔。

古代的它不仅拥有更加庞大的体积,表面也是平滑如镜。在炽烈的阳光下放着耀眼的白光,远看简直像一座座水晶巨塔。

古埃及人把金字塔当成灵魂的发射器,此时的金字塔的确像极了通往天堂的阶梯。看到如此壮观的景象,徐初音只感到一阵抽搐,千年的岁月似乎在一瞬间流过了她的身体。

滚烫的泪水大颗大颗地滴出她的眼眶,她的脑中也忽然变得一片空白。

晋见法老(3)

商队很快就来到了百门之都底比斯。

虽然已经看过了壮美的狮身人面像和金字塔,看到底比斯那高高的城墙和巨大的青铜大门的时候,徐初音还是被深深震撼了。

城内的民居整齐有序,王宫巍峨壮丽,满街的人们都是衣衫鲜丽,面带笑容,没想到古代埃及的都市也可以这么繁华。

当然,最让她感到震撼的还是埃及的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