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方地给她们拍了五六张合影。她们开心得不行,甜甜叫我木莲姐姐。

泰然说:“你穿这样子也是很难得的,不如借她们的相机,我们来拍一张。”

我啼笑皆非:“你寻我开心啊!”

“不怕!不怕!”他笑嘻嘻地搂住我,另一手搂住沈畅的脖子,对拿相机的女生喊,“快点!就现在!”

那个女生急忙按下快门。

但是这张照片我一直都没有看到。那年元旦过后不久,我带着泰然搬走了,我们搬去了更大更漂亮的房子里。这里的一切,包括这场雪地里的嬉戏和这张照片,就这么成为属于过去的一段记忆。

许多年后,当那个人加冕影帝的消息从法国传开的时候,我在网上看到了这张照片,大大的标题:“影迷私存的七年前的影帝”。

这张照片里的他特别帅气,浑身散发单纯阳光的青春气息。那时候的我也还年轻,穿着不合身的衣服,小小的,给他搂在怀里,歪着嘴笑。沈畅,彼时还是他助理的沈畅,还是个懵懂的大男孩。

我存下这张图,然后闭上眼睛。那一瞬间,似乎又听到了脚踩在雪地里的沙沙声,年轻的男女嬉笑着,渐渐远去。

[说说我最近在做什么吧,我总得给我的拖稿有个交代。

靡宝最近除了作业忙碌外,还迷上了两部电视一部电影。电视是《逆水寒》和《孽子》,电影是《十七岁的天空》。

今天写文的时候,就一直在听着17岁天空的一首插曲《我们的爱啊》和《你身边》。忽然觉得,若是《星恋》能拍电视(我在做白日梦),那雪地里的这段戏配这两首歌还真合适。就那么一瞬间,给自己写的感动了。大家可以把BAD的这首《我们的爱啊》下下来,边听边看文。(麻烦真多啊,笑~)

《孽子》是很好看的一部电视,台湾公视文学大戏。它改变了我对台湾电视的看发,台湾真的是有好演员的,他们的偶像明星并非都是空架子。导演曹瑞原,我很喜欢,我觉得他的改编也导演都很成功。他让我爱上了阿青和赵英,爱上了范植伟和杨佑宁,爱上了里面低沉地如泣如诉的大提琴演奏的音乐。尤其爱《伤心的歌》的MV。

我现在是已经不可能如当初迷恋HYDE那样去迷恋一个艺人了,但我的心确实是因为范植伟他们而改变跳动的速度。我觉得这样很好,写星恋,就是需要进入这种状态。

靡宝是很可怜的人,我喜欢的艺人都离我太远太远,我只有对着图片幻想。等到有机会可以见他们的时候,我发觉昔日的热情已经褪去多时了。

《十七岁的天空》很红,很快乐,看了孽子就该看看它,不然要郁闷死。里面的男孩子都很帅气,靡宝是色女,最喜欢看漂亮的男生,喜欢看年轻健康又健美的身体,笑。

还有什么要说的呢?恩~~最近有些多愁善感,最近最了水区的斑竹,最近赶了好几篇稿子但是不能发。笑~~

现在是早上7点,我要去睡了。

大家都亲亲!

第9章

泰然的新家在红水湾,是一栋靠山临水的四层楼里的向阳的一套。那是一片中等住宅区,环境很好,离我住的地方也不远。不过邻居有些冷漠,但这并不影响到泰然搬进新家的愉快心情。他吹着口哨在浴室里装着大镜子,袖子卷到手肘,露出结实的小臂。

房子很大,秀姐和泰萍泰安都搬了进来。泰萍长这么大,终于有了间属于自己的房间,兴奋极了,拉着我去挑家具和窗帘。

他们泰家人长的真的都漂亮,男孩子个个英俊精神,女孩子娇媚又清纯。一路上,不知道有多少人回头看她,化妆品专柜的小姐更是激动地拉住她不放。

我问她:“大学生活都还不错吧?”

“还好。”她说,“功课都跟得上。”

“我是不担心你功课的。”我笑,“你们泰家人做起事来都很认真,你肯定拿奖学金。我问你,有喜欢的男生吗?”

泰萍的脸微微红,“我还小。”

“我像你那么大的时候都有小男朋友了。”我说。

她摇头,“我还不想。大哥当初为了家里就没有读书,现在为了我们能上好的大学又那么辛苦工作。同学们都很羡慕我有个演电影的哥哥。可是只有我才知道他不容易。你看他以前做群众演员时的片子吗?那么小小一个角色,焦从来不聚在他身上,角色有时候还很不堪,他都忍下来了。都是为了我们能过好生活。”

她这样说着,我也动容了,“那都过去了,以后的日子会好起来的。”

她看我,说“木莲姐,我们一家都要谢谢你。能遇到你,是我哥的运气,也是我们一家的运气。”

我惊讶,“你这是做什么?这么早就拜年了吗?”

泰萍说:“去年这个时候,你来我们家拜年,我们还住在那间拥挤阴暗的小公寓里。你还记得那房间里发霉的的家具和墙壁吗?可是今年,我们全家都搬到了红水湾,从家具到衣服,全都是新的。我想都不敢想。”

“我不记得了。”我笑着说,“我只记得你和你弟弟那么漂亮,是两只准备飞出去的凤凰。你哥哥就是领头的那只,这一切都是他双手挣来的。你哥那么优秀,没有我,也会有张莲李莲来拉他一把。”

那天,秀姐做了一桌子丰盛的饭菜招待我们。泰然还在阳台上放了一挂炮仗。那噼里啪啦的响声在这片寂静的小区里久久回响。

沈畅使坏,连哄带骗,把泰安灌醉了,又要来灌我。我自然不怕他,作势要和他拼酒。

泰然把我们两个拉着做下来,冲我嚷嚷:“你消停吧。不能喝又爱喝,一点点米酒就要醉。到时候又要人伺候呢。”

“我会醉酒?”我抗议。

他不理我,一脸严肃地对沈畅说:“你以后少惹她,不然出了状况别怪我不罩你。”

我哈哈大笑,“你小子拽什么?自己还没站稳,你罩谁啊?”

秀姐真是个好人,伺候我们吃饱喝足,还准备了点心要我们带回去。泰然开车送我,他现在有了车,只是一辆小小的国产车,但却是自己的东西。

我的那阵酒疯渐渐过去,人清醒了过来。我开始对他说公事,“这个年过了,《踏歌行》也要上映了,曼君姐的意思,是要你跟着宣传走。”

“我那个小角色。”他笑。

“管他的,有露像的机会就不要放过。”我说,“对了。上次那个曼君姐介绍的姓钱的制作人今天白天给我打了个电话,说手里有个剧本,想要你来演第一男配角。”

“什么戏?”

我一字一顿道:“电视剧,恶俗偶像剧。”

“木莲,你开我玩笑。”

我撇他一眼,“你觉得你现在已经大牌到挑剧本挑导演了?”

他开车不说话。

我也觉得语气重了,柔声说:“那个电视剧,是由当红的一本小说改编的,校园爱情。那本书我看过,第一男配角是个反角,但是起关键作用。现在说这一切都太早了,等看到剧本再做决定也不迟。”

他忽然扭头对我笑,得意的恶劣地笑,说:“你真是一只纸老虎,我给你点脸色,你的威风就灭了。”

我又恼又羞,含混地叫道:“看前面,好生开你的车。”

我的脾气自己最清楚的。许多时候我就是嘴巴硬,我的心肠和天下女孩子一样都是敏感多情又柔软的。不然我也不会那么冲动地不顾一切代价去提拔泰然。

我和他相遇,是两个人的运气。我帮助他,他也何尝不也帮了我。如果没有遇见他,我大概还是十年如一日地在片场里重复劳动,等着从助理升上副导演,从副导演升做导演。

做导演并不是我的梦想,或者说,并不是我最大的梦想。服装设计才一直是我的人生意义,但那已经是一个遥远而飘渺的梦。至于我是如何走上现在这条路,那也是个不堪回首的记忆。

《踏歌行》公映那日,盛况空前。中心影院给影迷们挤得水泄不通,宣传单漫天飞舞。后台也热闹得像菜市场,连我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人物也给围住,不知道怎么进来的记者尽问些稀奇古怪的问题。

我趁空档逃去洗手间整妆,正在上口红,张曼君也跑了进来。

看到是我,她大大喘口气,“要命了,居然找不到个清静点的地方!”

说着,掏出香烟,深深吸一口,慢慢的,这才缓过气来。

我笑着说:“曼君姐,你可要保存体力,公映完了,还有庆功宴呢。”

她耸耸肩,“这阵子完了,我要放长假。老了,不行了,年轻的时候,可以马不停蹄,一部接一部地拍。现在,脸上的粉再厚也不够。”

这样说,我才发现她的妆都糊了,便就顺手就帮她补起来。她的手在微微发抖,看得出很紧张。也是,盛名之下,压力非比寻常。

她闭上眼睛,“刚才记者问我一共拍了多少部戏了。我就忽然想起我拍的第一部,一个小成本制作的故事片。那时候我就你这么大。得了奖,说完感谢父母,忽然哭了,因为很想感谢泰修远,但又说不出口。”

“那和你比起来,我真是太没出息了?”

她笑,“老钱和你说的那个电视剧怎么样了?”

“泰然啊,一听说男主角是许少文演,立刻同意了。”

“他是他的影迷?”张曼君疑惑。

“许少文在泰然还是群众演员的时候,和他有过不愉快冲突。泰然知道他在戏里要专门和许少文作对,忙不迭点头答应了。”我笑,“真是孩子心性。”

“说真的,你那时能拉泰然一把,我很感激你。想当年那个清秀瘦小的孩子,现在居然高出我一个头了。你知道的,我和他父亲是朋友,自然要关心他的儿子。但又不能太关照他,年轻人,是要吃点苦的。”

我点头,“我们都明白。他底盘不够扎实,需要磨练。”

她忽然握住我的手,说:“他的路还很长。捧红一个英俊的小生很容易,三个月就够了。但速食并没有营养,红过一阵就忘了。依他的资质,若是把握得好,将来会有大作为的。所以我们要慢慢加温。这点你教得很好,他是个很稳重的孩子。”

我笑,“那是他的家教,不是我的成果。”

张曼君抓紧我的手,“他将来,要需要你多多费心了。”

外面忽然响起一阵巨大的轰隆声,洗手间的隔板都在震动。我们俩诧异地对望。这时,张曼君的助理推门跑进来,一脸兴奋,大声说:“张小姐,电影放完了。快听,这是掌声啊!”

我们叫了一声,跳起来拥抱。

那天晚上,泰然第一次在电影的首映式上跟随着主角和导演走上台答谢观众。他站在队伍的末端,脸上挂着笑,时不时扭头望我,眼睛里都是兴奋激动的光芒。

意外地,特邀的主持人杨眉发话:“那站在末尾的小帅哥,在看哪里?那里还有比台下更好看的姑娘吗?”

全场哄笑,掌声和尖叫声中,泰然走到台中央。

我想我一生都会记得那个画面。脸上还挂着稚气的他有点无措,面对杨眉的善意的调戏露出苯苯的笑,可是抬头扫视整个场地的时候,背后似乎闪烁出光芒。

像只要展翅膀的雏鹰。

第二天的报纸,铺天盖地都是《踏歌行》,泰然的照片和主角们排在一起。

第10章

再次见到许少文的时候,我惊觉他老了。在电视上还不怎么看得出来,等面对面,脸上的每根皱纹都在眼里放大,加上眼睛里的血丝和没有剃干净的胡子,整个人像个欠了赌债的潦倒新中年。别说是偶像明星,连普通白领都比他称头。

很奇怪,他不是还正红吗?上一届的金鼎奖的最佳男主角就是他。私下怎么会不修边幅到这地步?

女主角叫王紫霏,是个半红不黑的小偶像。大概是没和许少文这等大明星合作过,高度期待和兴奋下,看到这么一个歪歪扭扭的人,来不及收拾脸上的震惊和失望,笑容讪讪的。

泰然悄悄凑到我耳朵边,开始八卦:“你看那王紫霏。小畅告诉我,说她本名叫王家姝,女字旁的那个姝。这名字不挺不错的,怎么改成现在这个酒家女的名字?”

这个人,说他成熟,偏偏有些时候又幼稚地让人又爱又恨。

我推推他,笑:“你看不顺眼?你将来生个女儿还可以叫太子妃呢!快去和她联络一下感情,到时候导演一声令下,你就得立刻爱上她。”

泰然和王紫霏搭话去了。

这次的这部片子叫《七月物语》,校园爱情故事。他在里面演一个王子样的学长,举手投足都要有一股书卷气质,玻璃眼睛后闪烁着精明的光芒。最后看破红尘,半隐居到海边做个画家,成日思念着女主角过日子,也是那种有洋房、美酒和狗的公子哥儿。

如此不食人间烟火,才谓之偶像剧。

高中辍学的泰然几乎已经遗忘了学校的感觉,他的记忆里充满的是跌打和机油味。邻里夫妻的叫骂和小贩的吆喝早就取代了朗朗读书声。他是个敬业的演员,不论接了什么角色,功课都一定要做足。于是专门抽了两个礼拜去大学里读补习班,学外语,感受校园气氛。

我去看他的时候,他还没下课。我站在靠后门的窗户外静静望过去,看他专心致志地在本子上做笔记,垂下来的刘海遮着半张脸。造型说说他头发长点好看,便留起了发,现在也到肩膀了。他今天穿的运动衣,有个红色的勾。以前他还穿着那件陈旧的校服的时候,是没有条件坐在大学教室里的。

这样的他看上去就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其实他这个年纪本该像这样坐在学堂里无忧无虑地读书的,是生活耽误了他。如果给他一个机会,让他选择是读书还是继续演戏,他会选什么?

有几个女生站在我旁边的窗户往里面望,指指点点。

“那里,第三排左边第五个就是。”

“天,真的是他,本人比电视上的帅多了!”

“你又来花痴了。”

“我花痴?是谁拉着我冲过来看泰然的?”

“你们小声点。啊!他的头转过来了!”

她们声音太大了点,老师和学生都惊动了。泰然回头看到我,对我点头笑笑,又转回去继续听课。

女孩子们兴奋地低声笑。

终于熬到下课,泰然收拾了书本跑出来。

我问他:“饿不饿?”

他猛点头。

“我们找个地方吃饭吧。你们学校怎么样?我很久都没有吃食堂了。”

他笑,“饿了什么都好吃。”

我们一人一份青椒肉丝炒面,坐在闹哄哄的学校食堂里吃得不亦乐乎。学生从旁边走过,就回头看他,别的桌的学生也扭头过来看他。我拿筷子戳戳他,笑,“你现在是个小名人了。”

他羞赧地笑,银幕上那么冷酷无情的人,私下总是露出这种傻气的笑。他看看周围,说:“以前退学的时候,在教务处办完手续,一个人走出校园,背后穿来阵阵读书声。我那时在想,这辈子会不会再也没办法回到课堂了。”

“那现在想不想回学校?”我问,“你现在要愿意,也是可以回去的。我没教过书,但也痛恨孩子失学。也许你多读点书,就不会这么辛苦。”

“做什么事不辛苦?”他说。“昨天回家,我妈把我爸生前的东西整理出来,正式交给我。我又把他的老片子重温了一遍。我到自己也在这个圈子里沉浮的时候才能够心平气和地去面对他。他是有才气的人,时不待他,不是他的错。我回顾他一生,像夏天的烟火,短暂地一瞬,其实什么都经历过了。生命嘛,要不就瞬间爆炸,要不就默默燃烧,没有多的选择。你教我那么多,我最记得的就是不要记着成名,要打好基础。”

我回忆起以前,笑,“你现在知道张爱玲是谁了吧?”

他裂嘴,“天下写小说的女人那么多,干吗那么推崇她?”

“多看点书总是没错的。”

“我记得她说过,人性是最有趣的书,一生一世看不完。”

我像长辈一样点点头,“你长进了。”

“对了,知道唐彬吗?”

“那个给我预言不会成气候的家伙?我记得他已经同原来那个女朋友分手了。我倒是挺喜欢他女朋友的。”

“他本来是和我竞争角色的,可是初试就给刷下去了。现在他演女配角的好友。”

“就是常说冷笑话,总给人做背景的那个?”我瞪大眼睛,“我想他一定恨你。”

“这有什么?我也很恨许少文!”他答到。

《七月物语》正式开拍,南方的梅雨季节也在这个时候来临。没有一天不下雨,淅淅沥沥的,像是没有尽头。清晨醒来,花落了一地。

到处都是湿的,洗的衣服必须烘了才能干。我读书时落下的轻微风湿犯了,膝盖常常不舒服,有时候疼得厉害了,泰然会帮我捶。

我觉得这样不大好,再说我的毛病只是偶尔的。可是推了几次,他却始终坚持,我也就由他服侍了。

那时候我会帮着他练习台词。

他是这么严肃认真的一个人,念个台词都相当入戏,弄得我每次都心惊胆战的,因为他的眼神太过认真。念到情话绵绵处,声音格外低沉且温柔,亲切贴烫,字字嵌进心里。每到这个时候他的眼睛就特别黑,特别亮,深深的,非常动人。

我是早就知道他含着笑的眼神可以温柔地杀死人的,但我一直都是远观,从来没有切身亲临。再说我又实在不是演戏的料,此刻陪他练习,站在他面前,稍微看他入状况的一脸笑意,就紧张地手脚盗汗。

有一种魅力称之为摄魂。

只听他近乎呢喃地说:“我总在黄昏想起你。就是现在这种感觉,灯半昏时,月半明时。”

我呆了呆,才照着剧本念:“想我什么?”

我的笨拙丝毫影响不了他发挥他的演技。他笑了一下,说:“想我又有一整天没有见到你,不知道你今天过得怎么样,有没有笑,遇见了哪些人,经历了些什么事?”

我终于忍受不住,把剧本一扔,捧腹笑:“这什么烂剧本?肉麻死了!”

他撅了撅嘴,“我倒觉得这段还好,想一个人,不就是想些琐碎的事?”

“太变态了。”我笑骂,把胳膊伸给他看,“你看我这鸡皮疙瘩。”

他便就着这个姿势抓着我的手凑近看。

他的体温比我的要高,抓着我的手腕的地方烫烫的,像箍了一个环。他的整个人都挨得极近,头就在我的脸侧,但又和我微妙地保持着细微的距离。

也许就是这短短的不到两厘米的距离,让我忽然觉得微微窒息。

手腕的温度一直传达到脸上,我呆呆站着,看着他的侧面。那雕刻出来一般英俊的侧面,这张当初让我惊艳许久的脸。

刚要开口说点什么,他忽然直起身来,松开了我的手。

“好了,我们继续练习吧。”他好像一点感觉都没有,说,“我们开始念到哪里了?哦!小容,请你相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