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是急中生智,便在他的手指要触上手臂的那一刻,青筠抬手,将镯子里的钢丝扯出,横在了身前。屈萧然一惊,慌忙收手,却依然被那钢丝划破了掌心。眼见自己得手,青筠尚未来得及高兴,就见屈萧然手腕一翻,避开了钢丝,一把擒住了她的手腕。他的力道极大,几乎要捏碎她的腕骨。不等她喊痛,屈萧然已然掐住了她的咽喉,一并扼住了她的声音。

“找死。”屈萧然的声音里杀气毕露。

就在他要下杀招的瞬间,忽听一声厉喝:“住手!”

屈萧然的动作一顿,循声望了一眼。出乎意料的是,那出声喝制之人,竟是覃朗。

覃朗疾步走来,又道:“放开她。”

屈萧然看了青筠一眼,冷笑道:“少主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妇人之仁?”

覃朗不接他的话,只重复了一遍,“放开她。”

屈萧然却不答应,他叹口气,压低了声音,道:“这才几个时辰,莫非少主已喜欢上她了不成?”

覃朗并不理会他的话,转而望向青筠,问道:“你的名字是哪两个字?”

听覃朗这么问,屈萧然也是不解。他想了想,松开了手。

青筠脱了钳制,猛地呛了一口气,禁不住咳嗽了起来。

覃朗等她缓下来,方才道:“快答我。”

青筠看了他一眼,也不知他的用意,但这种情势下也不好不答。她无心欺骗,只诚实应道:“青筠。丹青的青,竹均筠。”

“果然……”覃朗松了口气,眉宇间染上了温煦。他知道屈萧然必要询问,便自行解释道,“昔年我爹被囚在景云门时,虽不得相见,却可每月传一封家书。最后那一封,是一首诗:孤崖绝岭高千寻,冷月残灯伴佛经。天道无常难堪破……”他略微停顿,慢慢念出了最后一句,“暂向窗前问青筠。”

青筠听罢,心头一震,暗暗悲呼:误会啊!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好,我又回来了……

这一次的晚更是因为,想让小教主遇上女主,但是总觉得在时间和空间上这是有BUG的,于是只好加了黑衣人的戏,但是又觉得非常不自然,挺突兀的……泪奔……

【黑衣人:加戏的话盒饭加菜嘛?o(*^▽^*)ブ】

【那只:……】

【狐狸:……】

咳咳,如今只能这样了……能达到最后的目的就好……

看完本章,我要代表青筠跟大家说:别相信诗词里的话,那些作者为了押韵什么都写得出来!!!

【那只:什么鬼!!!】

另外,如果有读者大人觉得这首诗格律等方面有问题的话,那是因为覃教主不是中原人所以没读过书文化程度不高所导致的……

【覃华:(▔皿▔)凸】

最后,下章看点:

本卷收尾。

欢迎到时收看!!!

【那只:我PIA!!!!!】

不动声色

误会啊!

青筠无奈地望向覃朗,就见他也正望着自己。他的眼睛里含着欣喜,清亮有如星辰。青筠一怯,忙低了头,避开他的目光。

这时,就听屈萧然开了口,道:“少主是说,这个丫头与勘天诀有关?”

覃朗点了点头。

屈萧然轻轻一笑,“就凭一首诗?”

“你也看见了,孤崖之上并无绿竹。”覃朗道,“我爹为何要在诗中提一样没有的东西?”

为了押韵!

青筠强忍着没把这句话说出口,只暗暗叹了口气。不过,他们的话倒是提醒了她:他们似乎并未得到勘天诀,或是还未解开勘天诀的秘密。

眼前那斗篷遮面之人,看来正是上月在经堂里见过的那一位。若说经堂里真有勘天诀,那他一早就该拿走才是。可他们偏偏拖了这么些时候,选了一个再热闹不过的日子,又折腾了这么大半天,如此迂回麻烦,必是另有谋划。

青筠想着,抬眸看了看那几辆马车,神思一动:方才那些人搬运的东西数量甚是庞大,要说景云门中倒也有些宝物,但要装满这十几辆马车却是无稽之谈。再想那经堂失火,恐怕一是为湮灭证据,二是为调虎离山。若她没猜错,这些马车里装的,必是那经堂藏书房里所有的经卷书籍!

是了,除了覃华,这世上无人知道勘天诀的内容。要在那书书山文海中寻一件见所未见之物,无异于大海捞针。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囫囵将那“大海”带走,再慢慢寻找线索。而可笑的是,她,似乎被他们认定是线索。

一时间,她心中生出无比畅快,让她几乎忘了身上的伤痛。

呵,这天底下,还有什么比看到坏人费尽心机却竹篮打水更可乐的?

眼看她的神色中露了欢喜,覃朗有些不解,但他并未深想,只对屈萧然道:“总之,先带她回去。”

屈萧然略微思忖,应道:“既然少主这么说了,属下自然遵命。”

言罢,他转向了青筠,二话不说将她击晕。他将青筠抱起,对着满目惊讶的覃朗道:“如此安静些,我们也省事。”

得此回答,覃朗自无话说。他看着屈萧然将青筠抱上马车,略松了口气。他正要跟上,却看见了那将青筠掳来的黑衣人。先前屈萧然那一脚并未留情,想必是落了伤的。覃朗想了想,走上前去,低低道了一声:“做得好。”

那黑衣人怔住了,想应话时,覃朗早已上了马车。他呆立片刻,方才随众人一起做事。

片刻之后,众人离开。夜色之下,谁也没有发现,脚下的杂草丛里,静静躺着一只镯子……

……

白浚渟和楚昀岳一路往经堂去,半道上遇见了那些不省人事的弟子。即便未见始末,但想也是摩月教的贼人所为,二人自不敢大意。因这些受伤弟子均是跟着楚昀岳的,他便留下照看,让白浚渟先去经堂。

赶到经堂之时,火已经救下了。一众弟子围在经堂四周,俱是狼狈不堪。见了白浚渟来,众人忙拥了上来,七嘴八舌地说着情况。白浚渟只得先安抚众人,再检视查看。

经堂乃是木造,况又值秋日物燥,这场火烧得极大,那轩敞屋舍、精致游廊唯余下几根焦黑木梁并一地瓦砾。白浚渟小心步入,就见那一方天井也未能幸免。两丛翠竹皆烧成了炭,鲜红火色明灭其中,时不时起几声“噼啪”之响。入鼻的火燎之气,惹他咳嗽了几声。他闭目,略缓了缓,方才继续往前。待踏进了藏书房,他忽觉一阵怅然,不禁对着废墟失神。

这里的书卷,是历代掌门的珍藏,有经书典籍、诗词歌赋,有江湖杂记、志怪小说,更收着许多武学秘籍、内功精要。景云门的传统是杂学旁收,教导弟子亦不拘一格。更不说老夫人爱书,常言“开卷有益”,故而这藏书房内所有书籍,本门弟子均可随意阅读,所有的武功也都可凭喜好修习。

这儿的一切,是立派以来无数前辈的心血,更是惠泽后人的珍宝。而他,竟守不住这小小一隅……

他心头刺痛,不禁垂眸低头。目光落下时,满地焦灰更惹他难过。就在那惋惜哀愁渐化作愤懑不甘之际,他慢慢察觉了什么:这儿的藏书甚为可观,但烧下的灰烬,似乎太少了些。而且这儿书籍多样,材质也是五花八门。除却纸张,还有竹简、羊皮、丝绢等。大火虽烈,不该连一片残页都没有……

不消多想,他便豁然开朗。他转身,刚想命人闭门封路,彻底搜查。却又想起今日宾客众多,又都是有头有脸的名门大派,若动静太大,只怕引发议论、招致不满,终究有碍景云门的声威。况且摩月教极有可能与三峰五堂的人勾结,又岂能莽撞行事……

他站住了步子,慢慢将心绪冷静了下来。

书籍事小,人命为大。如今先确保所有人安好,再慢慢计议后着。他思定,又想起这一路而来竟未遇上青筠,不免有些担心,也不知她是先回了正院还是在哪里耽搁了。就在这时,楚昀岳疾步进来,径直道:“青筠被带走了。”

白浚渟一怔,竟是不敢相信:“你说什么?”

“我说青筠被带走了。”楚昀岳皱着眉头解释,“前头遇上的弟子里救醒了一个,说是本跟着青筠一起的,却在半路遭了埋伏。他依稀看见有人带走了她。我顺着他说的方向找了,没见着人,倒有许多马车的辙印,也不知是不是与这有关。我已吩咐追踪,却不知那些马车去了多久。今日宾客太多,出入的人也杂,要是混了出去可不好。我看干脆封山,好好搜上一搜!”

白浚渟静静听罢,也无言语。楚昀岳见他这般,大不高兴,但想这一连串的事也多,任谁也得缓一缓神,便不催促。他又想起一事,从怀里拿出个东西来,递给白浚渟,道:“对了,我找到了这个东西,看着不太寻常,你瞧瞧有没有线索。”

白浚渟往他掌中一望,就见那是只金包玉的镯子,镯上的鸾鸟断了喙,一截钢丝就露在外头。他看出异样,伸手拿过了镯子,在钢丝上轻轻一捻。指尖上,一痕暗红赫然,俨然是血迹。

是怎样的生死关头,才令她终于用上了这个暗器。她或许伤了敌人,或许伤了自己。但无论是哪一种,她都没能脱身。以屈萧然的性格,既抓了青筠,又遭她如此反抗,绝没有留她性命的可能。而现在只有镯子,未见尸首,想必她还活着……

楚昀岳等得着急,终是忍不住道:“你倒是说句话啊!”

白浚渟收起了镯子,先赔了个不是,而后道:“这是她的东西,一时看得出了神。”

楚昀岳听他这么说,倒生出几分歉疚来,但他到底没露在脸上,只蹙眉道:“你也别尽往坏处想,她只是被带走,追回来就是了。”

白浚渟点点头:“可惜我们被拖延太久,只怕这会儿是追不上了。封山也无大用,若惊扰了宾客便不好了。我们先回去见掌门,再从长计议罢。”

楚昀岳想了想,也无可奈何,只得颔首应下。

二人回到前头,就见宴席已散。纪芜秋早已得知孤崖和经堂的消息,只是疲于应酬,又不好声张,怎么也脱不开身。好容易将所有宾客都安置妥当,他正想亲自去看看,刚巧白浚渟和楚昀岳回来,他忙唤了他们过来,询问详情。

要说详情,自然只有白浚渟一人知晓,但他却避重就轻,只说覃朗上了孤崖后,见他爹爹果已不在,又难寻勘天诀的线索,一时恼羞成怒,便指使手下烧了经堂泄愤。

这话倒也合情合理,连楚昀岳都有几分信了,纪芜秋更不怀疑。想到经堂被焚,纪芜秋亦有满心沉痛,“这么多年了,又是何苦……”他叹了口气,转而又问道,“青筠呢?她没事吧?”

楚昀岳没出声,只是望向了白浚渟,等他言语。

白浚渟答得平静,道:“大约是我言语上冲撞了覃少侠,他迁怒青筠,将她掳走了。”

“什么?!”纪芜秋大惊,“这还了得!”

白浚渟开口劝道:“师父不必太过担心。掳人无非是为要挟,想必不久就会传消息过来。到时有了线索,比如今盲目去找来得强。”

纪芜秋听了他的话,思忖片刻,点了点头,“也是……”他又叹了一声,道,“不多时天都要亮了,你们先回去休息罢,剩下的我来处理。”

言罢,他叫上了几名弟子,随他一起去查看经堂的情况。

白浚渟略送了一段路,转身回返时,却见楚昀岳望着自己。他微微一笑,问道:“楚师弟还有事?”

楚昀岳沉默片刻,漠然道:“你真是一点也不着急啊。”

这句话,倒叫白浚渟不好应对了。楚昀岳却也不在意他的回应,更无心多言,径自离开。白浚渟有些无奈,但也终不过一哂。

待回到正院时,天已微微泛白。白浚渟推开房门,就见里头喜字高贴、红绸结彩,他轻轻叹了口气,再难掩疲倦之色。他举步入内,慢慢走到桌边坐下,抬手扶额,闭目养神。

不多时,门外传来轻悄的脚步声,一声轻唤带着恭敬,将他从恍惚中拉了回来。他睁眼,就见门外站着个送水的仆妇。他略正了坐姿,应道:“进来吧。”

那仆妇福身行了礼,端着热水走了进来。她将水放下,又道:“我给您把床上的东西收一收,多少躺一会儿罢。”

“有劳。”白浚渟含笑,道了一声。

仆妇手脚麻利,片刻便将床上的喜果、花生、莲子等物什收拾一清,又铺好了被褥。做完这些,她又行了万福,道:“要没什么吩咐,我就先下去了。”

白浚渟无话,从怀中取出了那块黑色木牌叩在了桌上。

仆妇见了那木牌,神情一瞬肃然。

“去查一查这是谁的腰牌。”白浚渟压低了声音,如是道。

仆妇将木牌拿过,掖进了袖子里。她开口,亦压低了声音,问道:“可要传令?”

“不必。”白浚渟摇了摇头,“不到那个时候。”

仆妇望着他,却是欲言又止。

白浚渟见她不举动,笑道:“去吧。我躺一会儿。”

仆妇无话,行礼告退。

待那仆妇远去,白浚渟却依然静坐。

外头,天色已亮,却久久不见曙光。黑云厚重,渐将苍穹铺满,正是雨兆……

作者有话要说:当当当~~~

大家好,我又回来了~~~

看完本章大家一定发现了一件事,那就是——虽然女主有戏,但是完全没有一句台词…………………

没错,这是因为女主做了多年的吃瓜群众,已然养成了“我就看看我不说话”“我不行我不上我也不BB”的良好看戏素质,只在脑内吐槽,绝不乱发弹幕!

【那只:什么鬼!!!】

咳咳~

上一章有读者朋友表示:青筠妹子被暗器扎了腿,该多疼啊,她竟没喊出来。

其实,这是有原因的!!!没错,科普时间到!有请度娘!

疼痛感,也常常简称为痛感(英文nociception,源自拉丁语中的“伤害”)、疼痛(Ache;pain;soreness),是引发疼痛的刺激从受创部位或者病灶部位发出并传导至中枢神经、使人产生疼痛感知的过程。

痛感的形成过程一般分为许多步骤:

接触刺激——刺激可以是机械的(压力、冲击或者剪切伤)或化学的(烫伤)。

感受——神经末梢感受到刺激。

传输——神经将信号发送至中枢神经系统。信息的传输过程通常需要中枢神经系统的许多神经元参与。

疼痛中枢接收信息——大脑接收信息,以便进一步处理和行动。痛觉使用的神经通路,与一般的知觉(如对接触、压感或温度的知觉)不同。对于不引起疼痛的刺激,最先激活的神经元群组是普通的神经感受器。而当刺激引发疼痛时,痛觉感受器最先激活。

然而,普通的感觉神经元已经髓鞘化(被髓磷脂包裹)并且可以快速传输,而痛觉神经元却只是轻度髓鞘化,甚至根本没有髓鞘化,传输也较慢。

因此,简单来说,疼痛信号传到大脑是需要时间的,由于暗器射得十分突然,所以一瞬间青筠还没意识到疼。等感觉到疼的时候,已经错过了大喊的时机!

【那只:错过个鬼啊!!!】

咳咳咳,当然,这里要说的,随便把暗器□□的话,会“BIU”一下飙血的,所以请及时就医,交给医生操作。

【青筠:……】

最后!!!

下章(下卷)看点!!!

什么叫“不到时候”?我们觉得到时候了!搞事!——BY 暗哨

深藏不露

出景云门百里余,有一处城镇。城内商户林立、各业俱全,倒也繁华富足。因属景云门霁风堂管辖,众人便顺口称之为霁风城,原先的名字倒被人忘了个干净。

在城西巷子里,住着个独身男子。先时,邻居们见他无父无母、缺亲少眷,多少帮衬他些,也寻思着给他寻个媳妇。但不想这家伙是个吊儿郎当的性子,三十好几,还游手好闲。宽裕时,只是吃酒赌钱。一时穷了,才去做些短工。众人见他这般不靠谱,哪里敢给他说亲。可要说他一无可取,他偏又有些好处:举止粗莽,眉目倒是清秀。谈吐轻浮,却也不乏机巧。况又随和乐天,见人皆和颜悦色,颇讨人喜欢。邻里之间,无论年纪大小,都爱直唤他的姓名——岑歌。

对于岑歌来说,能不能讨邻居喜欢不重要,能讨酒肆老板娘的喜欢才好。这个月赊的账太多,今被老板娘好一顿嗔骂。他仗着脸皮厚,纠缠了半晌,磨得老板娘无可奈何,塞了半坛子酒给他,踢他出了门。

半坛子酒自然是不经喝的,但有总比没有好。他携着酒爬上了一处屋顶,躺在一片树荫里。从这处屋顶上,能清楚地看到一户人家的庭院,院中花木遍植,如今开罢了紫薇,新绽了桂花。

可他来这儿,却不为赏花。

说来也是偶然,那一日,他本不过是想找个地方晒太阳。选中这个屋顶,也不过是因这儿偏僻幽静。待日薄西山,他正要离开,却见一女子走进了庭院里。远远望去,那女子的容貌也看不甚清,但她身姿袅娜、举动风流,想必是个美人。她走到花木前坐下,静静看着夕阳。那情那景,恰如上好的工笔画,笔触之间更带着些许哀怨惆怅,惹人心动。那之后,他时不时便会来看上一看。只要天晴,她必然在那时那刻出现,又在天黑时离开。久而久之,这便成了一种习惯,一个最令人不齿的消遣……

他慢慢呷着酒,等着那日落时分,却不知怎地睡着了。这一觉酣甜,若不是夜里的凉风,只怕就到早晨了。他打着哈欠起身,摩挲了一下被吹冷的臂膀,抬头看了看满天的星子。这会儿已过了三更,回家去再打个盹儿天就亮了。他掂掂手里的酒坛子,喝完那最后一点儿,又带着留恋之情看了那庭院一眼。

而这一眼,叫他蹙了眉。

这个时候,那庭院里却是繁忙,十几个家丁进进出出地搬运着什么。这般忙碌中,却不听一句言语,安静得诡异。

岑歌略倾了身,细细看了好一会儿。夜色之下,搬什么东西还是看不真切,但后来进来的那几个人,他却看了个清:为首的是一个年轻男子,地位似乎颇高,甫一进门就有家丁提灯迎了上去。男子的怀里抱着个姑娘,似是不省人事的样子。而那姑娘身上穿着的,是一袭大红嫁衣……

岑歌静静看着,抿唇一笑,起身回了家。

第二日,过了晌午,他照例跑去了酒肆,死缠烂打讨着了酒之后,也不走,倒声情并茂地在店里说起那庭院的事儿来。听得那院中女子美若天仙,周遭的酒客也大有兴致,给他递上了果子小食,指望他多说些细节。

终是老板娘听不下去了,上前拧了他一把,嗔道:“你这没脸没皮的,做出这等下流行径!被那主人家知道了,看不打断你的腿!”

岑歌呵呵一笑,揉着被拧疼的胳膊,道:“看看怎么了,这路上的姑娘我还看呢,也不见人家生气呀。”

老板娘被他气笑了,道:“有你这般,倒是正正经经找个媳妇儿去呀!”

岑歌拿了颗花生嚼进口中,笑道:“我也想啊。可我打定主意要娶个国色天香的,毕竟难找呀。”

一时间,酒肆里人都笑起来,讥他不自量力。老板娘知他又胡说八道,也懒得再理他,自去忙了。岑歌笑笑,随她走到柜台前,道:“说到娶媳妇,我昨夜倒看见些有趣的事儿。”

老板娘斜觑着他,蹙眉道:“又想说什么乱七八糟的,小心我打你出去!”

岑歌一笑,继续道:“我呀,昨夜在那院里看到一个新娘子。娶媳妇挑在三更半夜,你说有趣不有趣?”

老板娘的神色微微一变,却又立即笑了出来,“哪有这种事!定是你编出来骗我!”

岑歌也不答,笑着转过身去,又跟那些酒客侃了起来。

老板娘也无话,自顾自压酒去了。

酒肆过了戌时才打烊,老板娘收拾妥当,关上了店门,提了灯笼往钱庄去。钱庄也正要关门,见了她来,伙计停了举动,笑道:“这时候还来呀?”

老板娘有些不好意思,陪笑道:“这几日生意好,柜上银钱太多,终究不放心,倒是来存了的好。还就是想问问我上次那张银票的事儿。”

“行啊,掌柜在后头呢,您进去罢。”伙计道。

老板娘称了谢,绕到后头的房间,就见那掌柜正算账。她笑着招呼了一声,掩上房门,走上前去。

掌柜看了她一眼,抬手挑了挑灯花,道:“什么事儿?”

老板娘抱拳行了礼,低声道:“我今日得了消息,说是城南关家半夜送了个新娘子进去。”

掌柜闻言,算盘一停,抬眸道:“哪里得的消息?”